本售股章程連同本售股章程附錄六「送呈公司註冊處處長及備查的文件」一段所列之文件,已遵照香港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32章)第 342C條之規定送呈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及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對本售股章程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之內容概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