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省XXX市医院与120调度中心协议书
XXX省XXX市医院与120调度中心协议书
甲方(地图医院代表):XXXX医院
法定代表人:
乙方:XXXX急救指挥调度中心
法定代表人:
鉴于: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第3号令)和《提升急性心脑血管疾病医疗救治能力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5〕189号)文件。甲、乙双方为落实文件各项要求,就提高急性脑卒中的急诊救治效率和水平,高效整合及合理配置区域内各种医疗救治资源,实现急性脑卒中患者快速送达最适当医疗机构,缩短诊疗流程,提升区域脑卒中救治效率,构建脑血管疾病快速救治网络等达成一致意见。
现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服务行业有关规定,达成并签订如下协议,由签约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技术支持
甲方组织地图医院定期对乙方进行脑卒中急救相关知识及最新的脑卒中诊疗规范和进展的培训。乙方主动安排人员接受培训,达到急救人员对急性脑卒中患者实现早期快速、较准确甄别的目标。
第二条 卒中急救地图启动
乙方接到疑似急性脑卒中患者的120救助电话后,立刻启动卒中急救地图。对高度怀疑为急性脑卒中患者,在尊重家属意见的前提下,按照卒中急救地图提示快速将病人送达能有效救治的地图医院。
第三条 绿色通道启动及信息衔接
甲方在接到地图提示及乙方预警信息后,应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并安排好人员做好接诊准备,待病人达到后提供优先就诊服务并快速实施救治。
乙方在转运患者途中或到达后,应将病人相关信息通过卒中急救地图与甲方绿色通道网络信息进行衔接,或通过其他方式及时与甲方进行沟通,实现双方信息互通和急救业务的协同。
第四条 定期召开质控会议
甲方负责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质控会议,对急性期脑卒中患者的识别、转运、早期救治,救治流程的衔接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方案,双方相关负责人必须参加。
第五条 宣传教育
双方决定积极组织开展卒中急救地图、脑卒中防治健康宣教等宣传教育活动,在各自工作业务范围内,加大卒中急救地图等宣传工作力度,让更多患者受益。
第六条 其他
1.本协议自签订日起有效期限为三年。
2.本协议及附件一式三份,XX市卫生健康委备案留存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协议内容变更及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有需要可以签订双方认可的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xx)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