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LUTS2019-064 合同编号:HT-LUTS2019-064/001
兰州理工大学石化学院红柳一级学科建设项目(第一包)
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兰州理工大学石化学院红柳一级学科建设项目(第一包)
招标编号:LUTS2019-064
合同编号:HT-LUTS2019-064/001
甲 方:兰州理工大学
乙 方: 兰州昱欣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
一、合同协议书
根据“兰州理工大学石化学院红柳一级学科建设项目(第一包)”【项目编号: LUTS2019-064/001】中标结果。兰州理工大学(以下简称甲方)与兰州昱欣仪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编号:HT-LUTS2019-064/001二、签订地点:兰州理工大学
三、拟定时间:2019 年 月
四、合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编号: LUTS2019-064】招标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货物品名、生产厂商、规格、数量、价格等信息详见供货一览表。
2.价格解释:合同价格包括成本、税款、包装、运费、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价格一次确定不再变更。
五、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标结果表,合同所附供货一览表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供货一览表的内容与投标文件和中标结果表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和中标结果表为准。
六、合同金额:人民币:贰拾玖万陆仟元整(¥29.6000 万元)七、一般条款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质量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的合格要求,在质保期xx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承担交货前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3.甲方在交货地点验收,如发现损坏等问题,由乙方负责。
4.付款方式:
(1)本合同不预付货款;
(2)中标商接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甲方(使用单位)缴纳中标价 5%的履约保证金;
(3)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经甲方(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凭验收 合格证明及按合同总价开具的发票(完税价),由采购人支付 100%合同货款;
(4)完成前项工作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待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 12 个月结束后没有任何质量问题时,将该质量保证金无利息退还乙方。
5.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文件
(3)投标文件、供应商在评标期间的承诺文件
(4)中标通知书
6.违约责任:乙方应依据合同规定时间按时供货,如不能,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7.质量验收
(1)到货后甲方组织专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在验收单上签署“验收合格”字样,逾期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2)甲方在验收中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和验收标准或有异议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给予答复,并负责处理,若需送法定质检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发现供货过程中质量严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可通知乙方停止供货,解除合同。
八、供货时间、地点和验收单位
(1)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能正常使用)
(2)供货地点:兰州理工大学指定地点
(3)验收单位:兰州理工大学或其委托单位九、经济责任
(1)乙方不履行合同或交付的货物全部或部分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
方有权拒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全部或部分货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拒收合同总额 10%的违约金。
(2)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负责重新提供。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延误供货时间的,每延误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 5‰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3)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供货,每逾期一日,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逾期供货总额 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30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的合格要求,视为货物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十、风险责任
1.因国家政策原因,导致双方无法履行合同的,各自不承担任何赔偿责
任。
2.因乙方原因导致重大事故,造成双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 全部责任。
十一、合同解释
如合同条文存在歧义,《合同法》又无明文规定,依照交易习惯和采购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做合理并且善意的解释,以维护交易安全和社会的公序良俗。
十二、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解决。
十三、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
十四、本合同一式捌份,其中,甲方伍份,乙方贰份,代理机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乙方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
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成交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指明。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成交结果一致,具体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价款
4.1 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 3.1 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 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合同履约和验收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要求进行,并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中合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追究相关违法、违纪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
(2)甲乙双方相互串通通过减少货物数量、调换物品、更改配置、降低服务标准或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的;
(3)发现问题未向财政部门反映,私自与对方协商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
(4)行贿、受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7.货物包装要求
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
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8.运输和保险
8.1 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2 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 110%运输一切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9.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三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
(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 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 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
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合同价款支付
13.1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14.伴随服务
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第三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14.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 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
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合同的变更
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7.1 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2 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8.2 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8.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20.不可抗力
20.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20.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0.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1.解决争议的方法
21.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1.2 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1.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2.法律适用
22.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3.通知
23.1 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3.2 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4 合同生效
24.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5.附则
25.1 本合同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第 1.2(6)款 | 项目现场 | 兰州理工大学 |
第 5.1 条 |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 履行合同的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能正常使用)。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
第 9.2(1) 款 | 质保期 | 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为:12 个月。 |
第 9.2(3) 款 | 响应时间 | 故障响应:提供 7×24 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
第 13.5 条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1)本合同不预付货款; (2)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的 5 个工作日,向甲方(使用单位)缴纳中标价 5%的履约保证金; (3)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经甲方(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证明及按合同总价开具的发票(完税价),由采购人支付 100%合同货款; (4)完成前项工作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待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12 个月)结束后没有任何质量问题时,将该质量保证金无利息退还乙 方。 |
第 14.2(5) 款 | 伴随服务 | 为采购人免费提供现场操作培训。 |
第 20.2 条 | 解决争议的方式 | 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 24.1 条 | 合同未尽事项 | 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
附件 2: 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名称:兰州理工大学石化学院红柳一级学科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LUTS2019-064 包号:第一包
序 号 | 设备 名称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偏离 | 说明及彩页 对应页码 | ||
1.1. 输出电压 1:DC0— 50KV、电流 | 1.1. 输出电压 1:DC0— 50KV、电流 | 相同 | P88-91 | ||||
1 | 双高压电源 | <1mA、输入电压 AC220±10%; | <1mA、输入电压 AC220±10%; | ||||
1.2. 输出电压 2:DC0— -30KV、电流 <1mA、输入电压 AC220±10%。电源放 | 1.2. 输出电压 2:DC0— -30KV、电 流<1mA、输入电压 AC220±10%。电 | 相同 | P88-91 | ||||
置在下底柜。 | 源放置在下底柜。 | ||||||
注射泵供液系统(单独控制) | 注射泵供液系统(单独控制) | 相同 | P88-91 | ||||
*2.1.自动供液速度范围: | 2.1.自动供液速度范围: | ||||||
0.01-100ml/h;手动供液速度范围: | 0.01-100ml/h;手动供液速度范围: | 相同 | P88-91 | ||||
全能 | 0.1-80 ml/min; | 0.1-80 ml/min; | |||||
型静 | *2.2.适用注射器规格:1、10、20ml; | 2.2.适用注射器规格:1、10、20ml; | 相同 | P88-91 | |||
1 | 电纺 丝设 | 2 | 供液泵 系统 | *2.3.导液管:外径 4mm×内径 2mm、 材料:聚四氟乙烯、转接:金属xx接 | 2.3.导液管:外径 4mm×内径 2mm、 材料:聚四氟乙烯、转接:金属xx | 相同 | P88-91 |
备 | 头; | 接头; | |||||
*2.4.注射泵均为单流道注射泵,独立 | 2.4.注射泵均为单流道注射泵,独立 | 相同 | P88-91 | ||||
控制; | 控制; | ||||||
*2.5 提供可更换一推三注射泵一套。 | 2.5 提供可更换一推三注射泵一套可 | 相同 | P88-91 | ||||
可安装于后侧壁与移动平台上。 | 安装于后侧壁,可安装于移动平台上。 | ||||||
*3.1.单针喷头一盒,可随意更换 | 3.1.单针喷头一盒,可随意更换 | 相同 | P88-91 | ||||
3 | 喷头系 统 | 13-34G 针头; | 13-34G 针头; | ||||
*3.2.四针单流道阵列喷头 1 个,针头 | 3.2.四针单流道阵列喷头 1 个,针头 | 相同 | P88-91 | ||||
阵列排布,规格大小可随意更换,提高 | 阵列排布,规格大小可随意更换,提 |
纺丝效率; | 高纺丝效率; | ||||||
3.3.双层同轴喷头 1 个,17G/22G; | 3.3.双层同轴喷头 1 个,17G/22G; | 相同 | P88-91 | ||||
3.4 微球喷头 1 个,制备微球; | 3.4 微球喷头 1 个,制备微球; | 相同 | P88-91 | ||||
3.5 三层同轴喷头 1 个,可制备制备 | 3.5 三层同轴喷头 1 个,可制备芯壳 | ||||||
芯壳结构纤维及中空纤维。安装于运动 | 结构纤维及中空纤维。安装于运动平 | 相同 | P88-91 | ||||
平台上。 | 台上。 | ||||||
4.1.收集滚筒:有效宽幅 200mm、直径 | 4.1.收集滚筒:有效宽幅 200mm、直 | ||||||
纳米纤 | ø 80mm;滚筒转速:0.01-800r/min 可 | 径ø 80mm;滚筒转速:0.01-800r/min | 相同 | P88-91 | |||
4 | 维接收 | 调; | 可调; | ||||
系统 | 4.2.平板收集:L 型 180×220mm 水平 | 4.2.平板收集:L 型 180×220mm 水平 | 相同 | P88-91 | |||
安装于设备右侧。 | 安装于设备右侧。 | ||||||
5 | 喷头 X-Y-Z 三轴运动系统 | 5.1.Y 轴自动运动平台:有效行程 200mm;定位精度≤0.03mm; | 5.1.Y 轴自动运动平台:有效行程 200mm;定位精度≤0.03mm; | 相同 | P88-91 | ||
5.2.X 轴手动位移行程范围:0— 250mm; | 5.2.X 轴手动位移行程范围:0— 250mm; | 相同 | P88-91 | ||||
5.3.Z 轴手动升降台:0-110mm 可调。 | 5.3.Z 轴手动升降台:0-110mm 可调。 | 相同 | P88-91 | ||||
6 | 相机观察系统 | 6.1.调焦方式:手动调焦; | 6.1.调焦方式:手动调焦; | 相同 | P88-91 | ||
6.2.分辨率:1080P、60Hz。安装于纺 丝腔顶部。 | 6.2.分辨率:1080P、60Hz。安装于纺 丝腔顶部。 | 相同 | P88-91 | ||||
*7.1.温度控制:室温-60℃,温度可调, | 7.1.温度控制:室温-60℃,温度可调, | 相同 | P88-91 | ||||
精度±1℃; | 精度±1℃; | ||||||
7 | 环境控制系统 | 7.2.湿度控制:40%-室湿值精度:湿度 偏差±3%RH,控湿时间:≤10min; | 7.2.湿度控制:40%-室湿值精度:湿 度偏差±3%RH,控湿时间:≤10min; | 相同 | P88-91 | ||
7.3.排风:可设定排风时长,可定时排 | 7.3.排风:可设定排风时长,可定时 | ||||||
风。 | 排风。控制实验环境的相对稳定,安 | 相同 | P88-91 | ||||
装于设备内部。 |
8 | 数控操作系统 | *8.1 7 寸人机界面数控系统控制(喷头移动装置、供液系统控制、加热控制、湿度控制、排废气控制、实验定时控制和照明等部件运行)以及监测各个部分状态,实现控制功能的更加人性化和可视化,对纤维质量的探究提供了可视化 和更灵活的操作性; | 8.1 7 寸人机界面数控系统控制(喷头移动装置、供液系统控制、加热控制、湿度控制、排废气控制、实验定时控制和照明等部件运行)以及监测各个部分状态,实现控制功能的更加人性化和可视化,对纤维质量的探究 提供了可视化和更灵活的操作性; | 相同 | P88-91 | ||
8.2 设定纺丝时间,实验更具数据性; 定时到后自动关闭设备确保安全; | 8.2 设定纺丝时间,实验更具数据性; 定时到后自动关闭设备确保安全; | 相同 | P88-91 | ||||
*8.3 参数自动记录、保存功能,方便 对比试验结果; | 8.3 参数自动记录、保存功能,方便 对比试验结果; | 相同 | P88-91 | ||||
8.4 可自定义排气时间,保障纺丝环境稳定(不起火,不爆炸),无害(废气不泄露)。实现控制功能的更加人性化和可视化,对纤维质量的探究提供了可视化和更灵活的操作性。 | 8.4 可自定义排气时间,保障纺丝环境稳定(不起火,不爆炸),无害(废气不泄露)。实现控制功能的更加人性化和可视化,对纤维质量的探究提供了可视化和更灵活的操作性。安装 于控制面板上。 | 相同 | P88-91 | ||||
9 | 安全保障系统 | 9.1 放电短路保护; | 9.1 放电短路保护; | 相同 | P88-91 | ||
9.2 运行指示灯; | 9.2 运行指示灯; | 相同 | P88-91 | ||||
9.3 安全标识; | 9.3 安全标识; | 相同 | P88-91 | ||||
9.4 漏电保护; | 9.4 漏电保护; | 相同 | P88-91 | ||||
9.5 有机废气排放:避免电荷积累引起 触电、起火、爆炸等事故,避免有机废气泄露,影响健康; | 9.5 有机废气排放:避免电荷积累引 起触电、起火、爆炸等事故,避免有机废气泄露,影响健康; | 相同 | P88-91 | ||||
9.6 惰性气体接入及控制功能。根据国 标设计布置电源电路,确保电路安全可 | 9.6 惰性气体接入及控制功能。根据 国标设计布置电源电路,确保电路安 | 相同 | P88-91 |
靠。 | 全可靠。 | ||||||
10 | 电源 | 电源线 220v,品字三角插头。 | 电源线 220v,品字三角插头。 | 相同 | P88-91 | ||
2 | 超临界二氧化碳干燥装置 | 1 | 干燥釜 | * 容积 1L,设计压力 30MPa,温度: 300℃,内径为φ108mm,高度 109mm、 内部带有测温,材质:316L 不锈钢。 | 容积 1L,设计压力 30MPa,温度: 300℃,内径为φ108mm,高度 109mm、 内部带有测温,材质:316L 不锈钢。 | 相同 | P98-108 |
2 | 分离釜 | *容积 600 ml 分离压力:20MPa 材质: 316L 不锈钢,85℃一套。 | 容积 600 ml 分离压力:20MPa 材质: 316L 不锈钢,85℃一套。 | 相同 | P98-108 | ||
3 | 制冷系统 | *制冷量:2500kcal/h,制冷方式:风冷,密封循环温控范围:-5℃~+5℃满足工艺要求,进口核心部件保证装置接 入系统正常运行。 | 制冷量:2500kcal/h,制冷方式:风冷,密封循环温控范围:-5℃~+5℃满足工艺要求,进口核心部件保证装 置接入系统正常运行。 | 相同 | P98-108 | ||
4 | CO2 泵 | 确保干燥介质的稳定输送,泵头采用特殊材料,可对试验各阶段流体量的需求适时调节。压力范围:常压~40Mpa,最大流量:16L/h,变频器:2.2kw。 | 确保干燥介质的稳定输送,泵头采用特殊材料,可对试验各阶段流体量的需求适时调节。压力范围:常压~ 40Mpa,最大流量:16L/h,变频器: 2.2kw。 | 相同 | P98-108 | ||
5 | 储罐 | 用于储二氧化碳容积:3L,压力 16Mpa 材质:316L 不锈钢。 | 用于储二氧化碳容积:3L,压力 16Mpa 材质:316L 不锈钢。 | 相同 | P98-108 | ||
6 | 泵架 | *A3 磷化喷塑 | A3 磷化喷塑 | 相同 | P98-108 | ||
7 | 冷机机 组 | 3000kcal/h | 3000kcal/h | 相同 | P98-108 | ||
8 | 手动压 力控制器 | 304L 不锈钢 | 316L 不锈钢,出口压力≤32Mpa | 相同 | P98-108 | ||
9 | 电气控 制及箱 | 根据现代实验室要求进行设备的外形 设计,美观大方。采用工业铝型材制作, | 外形设计,美观大方。采用工业铝型 材制作,人机操作环境,布置得体, | 相同 | P98-108 |
体支架 | 人机操作环境,布置得体,与现代实验 室搭配和谐。 | 与现代实验室搭配和谐。 | |||||
10 | 高压输 送泵 | 16L/40MPa 二柱塞,柱塞耐磨材质 | 16L/40MPa 二柱塞,柱塞耐磨材质 | 相同 | P98-108 | ||
11 | 调频器 | 2.2kW,AC380V 变频调整输送流量 | 2.2kW,AC380V 变频调整输送流量 | 相同 | P98-108 | ||
12 | 温度传 感器 | Pt100 | Pt100 | 相同 | P98-108 | ||
13 | 温度控制系统 | 采用 PID 程序升温控温,在使用过程中,根据升温幅度进行调节,设定温度梯度调节数值,系统进行自整定自动控制,温度控制范围:常温~300℃。 | 采用 PID 程序升温控温,在使用过程中,根据升温幅度进行调节,设定温度梯度调节数值,系统进行自整定自动控制,整个过程自动完成,无需人 工操作。温度控制范围:常温~300℃。 | 相同 | P98-108 | ||
14 | 压力控制系统 | 采用进口配件精密背压调节阀进行控 制。最大入口压力:≤32Mpa,出口压力 0~32Mpa,用介质:弱腐蚀性。 | 采用进口配件精密背压调节阀进行控 制。最大入口压力:≤32Mpa,出口压力 0~32Mpa,用介质:弱腐蚀性。 | 相同 | P98-108 | ||
15 | 流量计量 | 流量控制范围:16 L/h,采用气体质量流量计结合流量数显仪表对管路中的 CO2 气体进行计量, 精度达到 1%F.S。 | 流量控制范围:16 L/h,采用气体质量流量计结合流量数显仪表对管路中的 CO2 气体进行计量, 精度达到 1%F.S。 | 相同 | P98-108 | ||
16 | 流量数字显示表 | *流量控制范围:16 L/h,采用气体质量流量计结合流量数显仪表对管路中的 CO2 气体进行计量, 精度达到 1%F.S。 | 流量控制范围:16 L/h,采用气体质量流量计结合流量数显仪表对管路中的 CO2 气体进行计量, 精度达到 1%F.S。 | 相同 | P98-108 | ||
17 | 安全保护装置 | 高压泵出口配电接点压力表、设定工作 压力、超压自动停泵保护。干燥反应釜、分离器、根据最高工作压力,分别配安 | 高压泵出口配电接点压力表、设定工 作压力、超压自动停泵保护。干燥反应釜、分离器、根据最高工作压力, | 相同 | P98-108 |
全阀,超压自动泄压。 | 分别配安全阀,超压自动泄压。 | ||||||
18 | 管路、阀门配 件 | DW6 接触流体的容器、阀门、管件、管线均采用 316L 不锈钢制作。阀门的阀 杆经特殊热处理,坚久耐用。 | DW6 接触流体的容器、阀门、管件、管线均采用 316L 不锈钢制作。阀门的 阀杆经特殊热处理,坚久耐用。 | 相同 | P98-108 | ||
19 | 其他 | 1.电源:三相五线制 380V/50HZ 整机 最大功率 10Kw | 1.电源:三相五线制 380V/50HZ 整 机最大功率 10Kw | 相同 | P98-108 | ||
2.安装尺寸:1450×1700×1500m/m, (长 ×宽×高)外加操作空间。 | 2.安装尺寸:1450×1700×1500m,(长 ×宽×高)外加操作空间。 | P98-108 | |||||
配置:主机 1 套 | 配置:主机 1 套 | P98-108 |
附件 3: 商务偏离表
项目名称:兰州理工大学石化学院红柳一级学科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 LUTS2019-064 包号: 第一包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偏离 | 说明 |
1 | 15 |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元) | 保证金金额:电汇人民 币陆仟元整(¥6000.00元) | 相同 | |
2 | 16.1 | 投标有效期:90 日历天 | 投标有效期:90 日历天 | 相同 | |
3 | 17.1 |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两份(可编辑 U 盘、光盘各一份 |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两份(可编辑 U 盘、光盘各一份) | 相同 | |
4 | 第 5.1 条 |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 |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 | 相同 | |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 交货地点:按客户指定地点送货上门 | 相同 | |||
交货方式: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 交货方式:汽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 相同 | |||
5 | 第 9.2(1) 款 | 质保期为:12 个月。 | 质保期为:12 个月。 | 相同 | |
6 | 第 13.5 条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相同 | |
(1)本合同不预付货款; | (1)合同不预付货款; | 相同 | |||
(2)中标供应商接到中标通知书的 5 个工作日,向甲方(使用单位)缴纳中标价 5%的履约保证金; | (2)如我公司中标,中标通知书的 5 个工作日后,向使用单位缴纳中标价 5%的履约保证金; | 相同 | |||
(3)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经甲方(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证明及按合同总价开具的发票(完税价),由采购人支付 100%合同货款; | (3)按合同规定交货,经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证明及按合同总价开具的发票 (完税价),由使用人支付 100%合同货款; | 相同 |
(4)完成前项工作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待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 12 个月结束后没有任何质量问题时,将该质量保证 金无利息退还乙方。 | (4)完成前项工作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待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 12 个月结束后没有任何质量问题时,质量保证金无利息退还我方。 | 相同 | |||
其他商务条款均无偏离,特此声明! |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兰州昱欣仪器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
2019 年 月 日
附件 4: 售后服务承诺书
制造商(电话、地址、联系人) |
佛山轻子精密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
地址:xxxxxxxxxxxxxx 00 x |
联系人:黄经理 18520902358 |
南通仪创实验仪器有限公司 |
地址:海安县南莫镇工业集中区 联系人:王经理 15250669806 |
现行售后服务的主要内容:(可附宣传材料) 详见制造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 |
代理商(电话、地址、联系人) |
投标人名称:兰州昱欣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
地址:xxxxxxxxxxx 000 x |
联系人:xxx |
电话:0000-0000000 |
传真:0931-4616282 |
现行售后服务的主要内容:(可附宣传材料) 详见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书 |
售后服务技术人员简历: |
姓名:xxx xx:男 年龄:30 身份证号: 622826198909101075 |
学历:大专 毕业院校: 甘肃省工业职业技术学校 专业:钻探 |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
从事与本次采购相关项目的售后服务技术工作 3 年。 |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兰州昱欣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
2019 年 10 月 25 日
附件 5 项目实施培训方案
为了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完成,更好地服务用户,本公司xxxxxx:
1、积极与用户沟通交流,针对合同相关条款、仪器设备的配置、交货具体时间和方式以及我公司售后服务措施等内容使用户有一个充分的了解和认识,互相配合、共同做好设备的交接、验收和售后服务工作。
2、由公司派出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交货前与用户沟通协商,针对设备的安装场地、用电、通风等环境等条件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用户进行合理规划,做好设备安装的前期准备工作,以保证设备安装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3、在合同签定后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将货物全部交付至用户指定的交货地点,产品配置清单与设备一起到达。
4、提前与用户预约时间,由本公司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安装调试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指标;并在约定时间内安装调试完毕。
5、经用户验收合格后,根据用户安排的时间,需要培训的设备,对于操作人员免费、集中培训仪器设备的操作使用、日常维护等培训,培训人员不少于 3人,直至操作人员能够独立工作为止。
培训的主要内容:
A. 仪器设备操作使用说明书的讲解
B. 仪器设备的实际操作
C. 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D. 仪器设备常见故障的处理
E、解答操作使用人员提出的问题
6、对产品实行三包并提供 3 年的免费保修服务承诺。
7、长期提供零配件,消耗品。
8、我公司组建了专门的售后服务队伍,配备经验丰富的维修工程师,对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 2 小时做出响应,1 个工作日到达现场进行维修解决。如遇特殊情况,对用户反映的问题能在 12 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并于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不包括在途时间)
9、定期回访用户,在仪器设备验收完成后,我公司安排专人定期采用电话、上门服务等方式开展售后服务工作并做好用户回访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