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XZC2022-G1-004184-YZLZ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采 购 人: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医疗设备项目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xxxxx://xxx.xxxxxx.xx)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月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按要求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2-G1-004184-YZLZ(代理编号:YZLGL2022-G1-110-GXZC )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预算金额:1600 万
最高限价:1580 万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数量及单位: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 2 套。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
执行“三包”,免费保修期不得少于 1 年(免费保修期为自设备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计算),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内到货并全部安装调试合格完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采购标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或者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注册人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 年 月 日至 2022 年 月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1:59,下午 12:00 至 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xxxxx://xxx.xxxxxx.xx)
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潜在供应商需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 CA 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xxx.xxxxxx.xx)-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
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或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跳转到政采云系统获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通过其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将有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政采云平台编制及上传投标文件。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 年 月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xxxxx://xxx.xxxxxx.xx);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
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政府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投标人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xxx.xxxxxx.xx)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 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 “政采云”平台(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是指后缀名为“jmbs”的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 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 CA 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陆“政采云”
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 CA 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000-000-0000)。
(3)CA 证书在线解密:投标人投标时,需凭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
注:1)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 CA 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 CA 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4.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本项目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即 2023 年 月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5.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以中标金额为计费额,按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39.2 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货物招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人民路联系方式:0773-55900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 0 x耀辉•美好家园 2 幢 12 层
联系方式:0773-2887388 2887399 传真:0773-28892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xxx电话:0000-0000000 0000000
第二章 采购需求
Ⅰ.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3)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详见本章后附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人的投标货 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 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 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5)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范围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 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 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 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授予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投标人不满足实质性要求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3.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
者生产厂家的情形。投标人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替代,但选用的投标产品参数性能必须满足实质性要求。
4.权利保障: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标的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和相关技术资料是合法取得的,采购人在使用产品及服务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不会因为采购人的使用遭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包括被责令致歉、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等。否则,投标人负责解决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采购人有权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Ⅱ.采购需求一览表
一、采购标的及技术要求 | |||
标的的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一)设备用途:心、脑、全身血管造影,介入治疗。 | |||
(二)技术要求: | |||
1.机架系统:满足心、脑、周围血管的造影和介入治疗需要 | |||
1.1 落地式机架,能覆盖全身之功能。 | |||
1.2 机架可进行等中心旋转。 | |||
1.3 机架运动包括电动和手动两种方式。 | |||
1.4 C 型臂旋转速度(非旋转采集)LAO/XXX:≥25°/秒。 | |||
1.5 C 型臂环内滑动速度(非旋转采集)CRAN/CAU:≥25°/ | |||
秒。 | |||
1.6 CRA:≥90°。 | |||
1.7 CAU:≥90°。 | |||
1.8 XXX:≥185°。 | |||
1.9 LAO:≥120°。 | |||
数字减 | 1.10 旋转采集角度:≥240°。 | ||
影血管 造影系 | 2 套 | 工业 | 1.11 床旁可以单手柄控制、操作 C 型臂机架的运动。 1.12 C 臂的旋转角度:血管检查摆位无死角,C 臂旋转至任 |
统 | 何角度均可投照。 | ||
1.13 数码显示所有 C 型臂旋转角度信息。 | |||
1.14 C 型臂弧深:≥90cm (不包括 L 臂补偿)。 | |||
1.15 机架可分别在头位、左侧位、右侧位进行透视和采集。 | |||
1.16 等中心到地面距离:≤114cm。 | |||
1.17 等中心到焦点距离:≥81cm。 | |||
2. 导管床 | |||
2.1 满足全身检查、治疗的要求。 | |||
2.2 床面要求为碳纤维材料。 | |||
2.3 纵向运动范围:≥120cm。 | |||
2.4 导管床横向运动:≥36cm。 | |||
2.5 床面升降范围:≥28cm。 | |||
2.6 床面最低高度:≤84cm。 | |||
2.7 床最大承重:≥325KG。 |
2.8 任意位置承重:≥250KG + 500N 额外 CPR 承重。 2.9 床身纵向运动伸出最远端时,无需回床即能在床面任意位置进行 CPR,保障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2.10 床长度:≥319cm。 2.11 床宽度:≥50cm。 ▲2.12 床面旋转角度:≥270 度。 2.13 导管床床垫、轨道夹及输液架,病人绑带以及线缆托。 3.检查室内控制系统 3.1 提供床旁一套液晶触摸控制屏。 3.2 控制屏可置于导管床 3 边,或者控制室内,便于医生操作。 3.3 可进行图像采集条件控制。 3.4 可进行图像后处理及量化分析控制。 3.5 机架位置可存储和调出。 4.控制室并行处理工作站。 4.1 透视或曝光时可进行图像处理和存档浏览等工作,可独立运行。 4.2 术中可执行像素位移和测量分析功能。 4.3 可同时浏览两个序列。 4.4 可同时处理不同病人的信息。 4.5 进行 QCA 后,可立即与检查室分享。 5.高压发生器 5.1 高频逆变发生器,功率:≥100KW。 5.2 最大管电流:≥1000mA。 5.3 逆变频率:≥100kHZ。 5.4 最小管电压:≤40KV。 5.5 最大管电压:≥125KV。 5.6 最短曝光时间:≤1ms。 5.7 全自动曝光控制,无需测试曝光。 6. X 线球管 6.1 球管阳极热容量:≥6.4MHU。 6.2 球管管套热容量:≥9.4MHU。 6.3 最大阳极冷却速率:≥1750kHU/min。 |
▲6.4 球管阳极散热率:≥21000 W。 6.5 金属陶瓷外壳。 6.6 液态金属轴承球管。 6.7 10 分钟透视功率:≥4500W。 6.8 球管阳极转速:≤4200 转/分钟。 6.9 球管焦点为二个,小焦点:≤0.4mm,大焦点:≤0.7mm。 6.10 最小焦点功率:≥30kW,最大焦点功率:≤65kW。 6.11 球管阳极靶边直径:≥200mm。 6.12 球管采用直接油冷技术,即冷却油直达阳极靶面的冷却方式,无需安装水冷系统。 6.13 球管内置栅控技术,非高压发生器控制脉冲透视,以消除传统脉冲透视产生的软射线。 ▲6.14 球管内置多档金属铜滤片,最厚≥1.0mm。 6.15 配备通用型、虹膜型等多种遮光器。 6.16 遮光器位置可存储。 6.17 心脏介入手术中,半透明楔形挡板可根据投照角度自动定位。 6.18 透视末帧图像上可实现无射线调节遮光板、滤线器位置。 7.平板探测器 7.1 探测器类型:≥16bits 非晶硅数字化平板探测器。 7.2 平板外壳大小:≤62cm(对角线)。 7.3 最大有效成像视野:≥39cm(对角线)。 ▲7.4 ≥6 种物理成像视野,以适应不同部位介入需要。 7.5 最大图像矩阵灰阶输出:≥1420×1560×16 bits。 7.6 平板探测器分辨率:≥2.7LP/mm。 7.7 像素尺寸:≤184μm。 7.8 在空间分辨率为 0 线对每毫米时,DQE:≥70%。 7.9 平板探测器无需水冷装置。 7.10 平板探测器带有非接触式防碰撞保护装置及防碰撞自动控制。 8.图像显示器。 8.1 控制室:24 英寸高亮医用高分辨率 LCD 显示器≥2 台。 8.2 24 英寸高亮医用高分辨率 LCD 显示器显示矩阵:≥1920 |
×1080。 8.3 24 英寸高亮医用高分辨率 LCD 显示器最大视角:≥ 170°。 8.4 24 英寸高亮医用高分辨率 LCD 显示器亮度:≥400Cd/m²。 8.5 操作室:27 英寸高亮医用高分辨率宽屏 LCD 显示器≥1台。 8.6 操作室:19 英寸高亮医用高分辨率宽屏 LCD 显示器≥2台。 8.7 提供 8M 医用彩色信息屏(屏幕分辨率≥4096×2160。每套显示屏均含专用数据处理主机 1 台)3 套。 9.图像系统 9.1 外周采集、处理、存储 1024×1024 矩阵。 9.2 外周采集帧率:0.5-6 帧 /秒。 9.3 心脏采集、处理、存储 1024×1024 矩阵。 9.4 心脏采集帧率:15- 30 帧 /秒。 9.5 实时减影。 9.6 脉冲透视。 9.7 床旁可直接选择透视剂量:≥3 档,最小档:≤5 伦琴/分钟。 9.8 可存储单幅及序列透视图象(单次储存≥20S 且≥600 幅的连续动态透视图象),透视序列可以同屏多幅图像形式显示于参考屏上。 9.9 最大脉冲透视速度:≥30 幅/秒。 9.10 最小脉冲透视速度:≤3.75 幅/秒。 9.11 具有透视末帧图像保持功能。 9.12 硬盘图像存储量 1024×1024 矩阵≥50,000 幅。 9.13 后处理功能包括:改变回放速度、选择路标图像、电子遮光器、边缘增强、图像反转、附加注解、快速选择图像、移动放大、可变速度循环放映、造影图像自动窗宽、窗位调节、重定蒙片、手动自动像素移位、最大路径和骨标记。 9.14 血管序列实时 DSA 功能和 DA 功能。 9.15 图像显示功能:采集时间、日期显示、图像冻结,灰阶反转,图像标注,左/右标识,文字注释,解剖背景。 |
9.16 路径图造影剂自动峰值保持功能。 9.17 支持术中事件记录并存储。 10.测量分析(主机系统) 10.1 左心室分析软件,可测量舒张末期和收缩末期容积、射血分数、每博量测定。 10.2 三种方法以上室壁运动曲线测量。 10.3 冠脉分析软件,所选血管段直径、狭窄信息、截面积、狭窄百分比、压力级值等测量。 10.4 以上定量分析软件均能够在主机上而非工作站上实现,并能够实现机房内的床边测量。 11.旋转采集 ▲11.1 L 臂正位旋转采集 C 臂旋转速度:≥55 度/秒,有效覆盖范围:≥240 度。 11.2 L 臂侧位旋转采集 C 臂旋转速度:≥30 度/秒,有效覆盖范围:≥180 度。 11.3 具有 1024×1024 矩阵采集,最快采集速度:≥30 幅/秒。 11.4 可实时减影。 12.网络与接口 12.1 具有 DICOM Send 功能。 12.2 具有 DICOM Print 功能。 12.3 具有 DICOM Query/Retrieve 功能。 12.4 具有 DICOM Worklist 功能。 12.5 具有 DICOM MPPS 功能。 12.6 激光相机接口。 12.7 高压注射器接口。 12.8 标准视频输出接口,能够支持视频转播,用于会议,教学,家属等待区图像浏览等。 13.附件 13.1 具备整个系统的升级能力。 13.2 具有双向对讲系统。 13.3 具有图像处理操作面板。 13.4 具有红外遥控器至少 2 个。 |
13.5 红外遥控器具有激光灯指示功能。 13.6 具有悬吊式射线防护屏。 13.7 具有床旁射线防护帘。 13.8 具有悬吊式手术灯。 13.9 具有中文操作手册。 14.智能路径图功能。 14.1 可针对脑血管、胸部、腹部等不同检查部位,设置专门的路径图参数,并可在床旁液晶触摸屏上直接进行参数调整。 14.2 可在床旁液晶触摸屏上选择针对导管引导、打胶、放置弹簧圈等不同介入操作的专门路径图模式。 14.3 医生可自定义针对特殊介入操作类型的路径图显示模式。 14.4 在不同路径图模式下,可对路径图中的减影血管影像、介入植入物(导丝导管、胶、弹簧圈等)、解剖背景的亮度进行分别的独立调节,以满足复杂介入操作引导的需要。 14.5 液晶触摸屏上具有专门的路径图运动伪影自动消除键,可随时对由于病人微小运动导致的路径图伪影(常被误认为漏胶)进行自动实时补偿校正,有效减少运动伪影的影响。 15.组合蒙片功能 15.1 可对用于实时 DSA 的蒙片数量进行实时组合优化,以明显降低蒙片的背景噪声,显著提高 DSA 的图像质量。 15.2 可对用于实时 DSA 的蒙片数量进行实时组合优化,在保持相同噪声水平的前提下,明显降低辐射剂量。 15.3 在实时 DSA 图像显示前的瞬间,可显示组合蒙片图像。 15.4 可对组合蒙片的数量调整,最大组合蒙片数量:≥6 幅。 15.5 可针对不同检查部位进行蒙片数量的个性化组合,以满足不同部位的成像特点。 16.射线剂量防护技术 16.1 采用铜滤片自动插入技术消除球管软射线,最厚:≥1mm。 16.2 插入铜滤片数:≥3 片,具备自动和手动两种方式。 16.3 具有管球内置栅控技术,非高压发生器控制脉冲透视,以消除传统脉冲透视产生的软射线。 16.4 透视图像存储功能:≥600 幅透视图像连续存储。 |
16.5 具有射线剂量监测功能,透视时,表面剂量率显示;透视间期,显示积累剂量,区域剂量和剂量限值。 16.6 具有床下防护铅帘,悬吊式防护铅屏。 17.实时三维图像重建 17.1 有独立的三维重建工作站硬件和软件。 17.2 机架旋转速度:≥55 度/秒,覆盖范围:≥240 度。 17.3 机架可在头位及侧位进行三维采集。 17.4 旋转采集数据能够自动传输至工作站并自动重建,整个过程无需人为参与。 17.5 具有体积/表面重建,最大密度投影、虚拟支架、 虚拟内窥镜、模拟机架位、钙化斑成像、透明血管成像功能。 17.6 具有局部放大重建。 17.7 具有专用脊柱三维采集程序及脊柱重建功能。 17.8 具有钙化斑块重建。 17.9 具有距离测量、体积测量功能。 17.10 具有三维自动血管分析。 17.11 具有动脉瘤自动分析、导管头模拟塑形功能。 17.12 仅造影序列便可重建出三维图像,无需蒙片序列,减少曝光,加快手术进程。 18.动态冠脉路图 18.1 将实时透视和血管造影图像融合为自适应动态路径图,为冠脉介入提供导航指导。 18.2 具备专用的彩色监视器,用于冠脉实时路图功能的显示。 18.3 每个冠脉造影的图像都会自动创建和存储成动态路图。 18.4 当透视的时候,图像会自动融合叠加在冠脉动态路图上。 18.5 单帧图像和动态图像都可以保存为 DICOM 格式。 19.实时冠脉支架精细显影功能 19.1 采集动态图像的同时,增强后的支架和球囊图像可以同时显示。 19.2 实时冠脉支架精晰显影在每幅图像上,自动探测球囊标记点。 19.3 专用的彩色监视器,用于实时冠脉支架精晰显影功能的 显示。 |
19.4 实时冠脉支架精晰显影立即运行,自动循环播放。 (三)附属设备配置要求 1.心电监护仪 2 台,配双有创血压。 2.DSA 高压注射器 1 套:压力 100-1200psi,注射速率 0.1-45.0ml/s 。 3.便携式彩色多xx超声系统 1 套。 | |||
二、售后服务要求 | |||
▲(一)售后基本要求 | 1.售后基本要求:以下售后服务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具体售后服务要求如下: (1)免费保修期: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免费保修期不得少于1 年(免费保修期为自设备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计算)。 (2)采购范围内的货物提供送货上门,按采购人要求安装调试服务。 (3)在采购人所在地提供技术培训服务。 (4)维修响应时间:在 12 小时内对采购人的服务要求作出响应,一 般问题应在 24 小时内解决,重大问题或其它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应在一周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否则中标供应商应赔偿相应损失。 (5)维修过程中如果需要更换配件的,要求更换的配件应跟被更换的品牌、类型相一致。 2.售后服务承诺书要求: 投标人应就以上“售后服务基本要求”于投 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 ||
(二)增值售后服务方案要求 | 投标人于投标文件中提供增值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技术服务及技术培训方案;②故障解决及维修服务方案;③本地售后服务保障;④免费保修期外维修方案;⑤其他增值售后服务或其它实质性优惠措施等)。 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 ||
▲三、商务要求 | |||
(一)合同签订时间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内签订采购合同。 | ||
(二)交付时间和地点 | 1.交付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内到货并全部安装调试合格完毕。 2.交付地点:广西桂林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
(三)付款方式 | 付款方式:交货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开具全额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按以下方式付款(无息): (1)合同总价在 100 万元以内的设备,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收到全额 正式发票,投入正常使用满六个月后支付 97%货款,余 3%免费保修期 |
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xxx款(无利息)。 (2)合同总价在 100-500 万元的设备,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收到正式发票,投入正常使用满三个月后支付 50%货款,正常使用满六个月后支付至合同价的 97%,余 3%免费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xxx款 (无利息)。 (3)合同总价在 500-1000 万元的设备,签订合同后 10 天内预付 10%定金,设备到货验收合格,收到正式发票,投入正常使用满三个月后支付 30%货款,正常使用满六个月后支付 57%货款,合同金额的 3%免费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xxx款(无利息)。 (4)合同总价≥1000 万元的大型设备在签订合同后 10 天内预付 10%定金,收到进口报关单后支付 30%货款(国产设备,货到后支付 30%),设备到货验收合格,投入正常使用满三个月后支付 30%货款,投入正常使用满六个月后支付 27%货款,合同金额的 3%免费保修期满后一个月 x一次性xxx款(无利息)。 | |
1.原厂原包装,包装完好、完整无破损、未开封。 | |
2.包装及运输方式应综合考虑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 | |
(四)包装和运 输 | 装卸等要求。 3.国家对包装及运输有相关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中标人应当执行。 |
4.产品(含包装)运抵采购人指定交付地点前发生损坏的,相关损失 | |
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 |
(五)保险 | x投标人为本项目标的及标的涉及的相关材料、设备、人员、运输等 购买保险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1.规范标准:采购标的需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 | |
(六)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 他标准、规范。 2.中标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交付使时间内完成所有产品的安装、调试。验收时,采购人将现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逐条对应进行核验,核验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执行并全部退货,同时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处理,由此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中标供应商供货时必须向采购人提供设备完整的安装、操作、使用和维护手册,以及产品合格证书等所有技术资料;同时向采购人提供所供附属设备“心电监护仪、DSA 高压注射器、便携式彩色多xx超声系统” 相应、完整且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必须包 括产品相应的许可事项和登记事项,否则,应附注册登记表或认可表 |
资料,要求清晰反映相关内容),否则不予验收。 4.项目验收时,采购人有权利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相关费用。 5.由于中标供应商的原因造成采购人不能按时验收合格并正常使用 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 |
(七)知识产权要求 | 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和相关技术资料是合法取得的,采购人在使用产品及服务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不会因为采购人的使用遭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包括被责令致歉、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等。否则,投标人负责解决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采购人有权追究 投标人的法律责任,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
(八)投标报价要求 | 投标报价必须包含所有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运输、工具、报装、安装、调试、对接、各种辅材、售后服务、培训、停车费、税金及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验收过 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报价时应考虑相关费用。 |
四、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要求 | |
(一)设备安装方案 | 设备安装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设备安装技术方案;②安装实施进度安排;③安装实施组织方案;④安装技术人员配备方案等)。 注: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
(二)履约能力要求 | 1.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通过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有效的。 2.2020 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 注: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
(三)政策性加分条件 | 1.节能产品加分:属于财政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优先采购(清单内未标注“★”的品目)的产品。 2.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属于财政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 注: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
▲五、其它要求 | |
(一)进口产品说明 | x项目货物均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此类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 投标处理。 |
(二)产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 投标人于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本项目产品“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相应、完整且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必须包括产品 |
证》 | 相应的许可事项和登记事项,否则,应附注册登记表或认可表资料, 要求清晰反映相关内容)。 |
(三)采购预算 | x项目采购预算为壹仟xxx元整(¥16000000.00),最高限价为壹仟xx捌拾万元整(¥15800000.00),投标人投标报价超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
(四)说明 | 投标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 “技术要求”中未标注▲项的技术参数出现负偏离≥6 项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
附件: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品目序号 | 名称 | 依据的标准 | ||
1 | A020101 计 算 机设备 | ★A02010104 台式计算机 |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 | |
★X00000000 便携式计算机 |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 | |||
★A02010107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 | |||
2 | A020106 输 入 输出设备 | A02010601 打印设备 | A0201060101 喷墨打 印机 |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 |
★A0201060102 激光 打印机 |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 | |||
★A0201060104 针式 打印机 |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 | |||
A02010604 显示设备 | ★A0201060401 液晶 显示器 | 《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 | ||
A02010609 图形图像输入设备 | A0201060901 扫描仪 | 参照《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中打印速度为 15 页/分的针式打 印机相关要求 | ||
3 | A020202 投 影 仪 | 《投影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32028) | ||
4 | A020204 多 功 能一体机 |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 | ||
5 | A020519 泵 | X00000000 离心泵 | 《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 | |
6 | A020523 制 冷 空调设备 | ★A02052301 制冷压缩机 | 冷水机组 | 《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 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80) |
水源热泵机组 | 《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 |
及能效等级》(GB30721) | ||||
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 | 《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0) | |||
★X00000000 空调机组 | 多联式空调( 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 |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 |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 及能效等级》(GB37479) | |||
★A02052309 专用制冷、空调设备 | 机房空调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 | ||
A02052399 其他制冷 | 冷却塔 | 《机械通风冷却塔第 1 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1《)机械通风冷却塔第 2 部分:大型开式冷 却塔》(GB/T7190.2) | ||
空调设备 | ||||
7 | A020601 电 机 |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 | ||
8 | A020602 变 压器 | 配电变压器 |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 | |
9 | ★A020609 镇 | 管型荧光灯镇流器 | 《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7896) | |
流器 | ||||
10 | A020618 生 活 用电器 | A0206180101 电冰箱 | 《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2021.2) | |
★A0206180203 空调 机 | 房间空气调节器 | 《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1455-2013),待 2019 年修 订发布后,按《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1455-2019)实施。 | ||
多联式空调( 热泵)机组(制冷量≤ 14000W) |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 及能效等级》(GB37479) | |||
(制冷量≤14000W) | ||||
A0206180301 洗衣机 | 《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GB12021.4) | |||
A02061808 热水器 | ★电热水器 | 《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19) | ||
燃气热水器 |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 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 | |||
热泵热水器 | 《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1) | |||
太阳能热水系统 | 《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6969) | |||
11 | A020619 照 明 设备 |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 |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3) | |
LED 道路/隧道照明产品 | 《道路和隧道照明用 LED 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8 | |||
LED 筒灯 | 《室内照明用LED 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 | |||
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 灯 | 《室内照明用LED 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 | |||
12 | ★A020910 电 视设备 | A02091001 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 | 《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 | |
13 | ★A020911 视 频设备 | A02091107 视频监控设备 | 监视器 | 以射频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以数字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 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 |
14 | A031210 饮 食 炊事机械 | 商用燃气灶具 | 《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531) | |
15 | ★A060805 便 | 坐便器 | 《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 (GB25502) |
器 | 蹲便器 | 《蹲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30717) | ||
小便器 | 《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7) | |||
16 | ★A060806 水嘴 | 《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5501) | ||
17 | A060807 便 器冲洗阀 | 《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9) | ||
18 | A060810 淋 浴器 | 《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8) |
注: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 2.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3 |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2.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2.2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 、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 动。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6.2 |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后附)。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涉及行政许可范围的内容,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相应资质)。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必须签订联合投标协议,协议书必须明确主体方(或者牵头方)并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各方承担责任与义务的分工必须符合采购需求,否则,联合体投标无效),并将联合投标协议放入投标文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投标业绩、履约能力按照联合体各方其中较高的一方认定并计算(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7.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 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
8.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 |
7.2 | ☑不允许分包 □允许分包 分包内容: \ 。 分包金额或者比例: \ 。 |
8.1 |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指核心产品)的不同投标人评标报价相同时,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依次按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带“▲”的实质性要求正偏离项数多的优先、均无正偏离或者正偏离项数一致时负偏离项数少的优先、保修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推荐。 □随机抽取; □……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指核心产品)的不同投标人评审得分相同时,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评标报 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投标报价、评标报价均相同的,依次按技术分、设备安装方案分、增值售后服务方案分、履约能力分、政策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随机抽取; □…… |
11.2 | ☑不组织现场考察 □组织现场考察 |
☑不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会议开始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分,逾期后果自负。会议地点:\ | |
13 | 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开标一览表(格式后附); (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必须提供的材料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 电子签名), 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资格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书等),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2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成立之日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2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成立之日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2021 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 2022 年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企业投标的提供企业信用报告,自然人投标的提供个人信用报告,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具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人按以下要求提供医疗器械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①本项目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包含采购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人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规定的,仅需提供该医疗器械注册证(另附表格列明所投标对应产品的名称和规格型号,格式自拟); ②本项目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采购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如投标人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规定的,仅需提供该医疗器械注册证(另附表格列明所投标对应产品的名称和规格型号,格式自拟) 7.投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8.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后附);(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9.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
注: | |
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必须提供的材料在第六章“投 | |
标文件格式”中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 | |
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中,投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 | |
处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
2.联合体投标时,第 1-5 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分别提供,联合体各方分别盖章 | |
和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
3.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授权。 | |
商务文件: | |
1.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
2.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如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投 | |
标外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 | |
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
5.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
6.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
7.增值售后服务方案(格式后附); | |
增值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技术服务及技术培训方案;②故障解决及维 | |
修服务方案;③本地售后服务保障;④免费保修期外维修方案;⑤其他增值售后服务或其它 | |
实质性优惠措施等)。 | |
8.投标人的业绩证明材料(格式后附); | |
9.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自拟); | |
10.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后附,详见“其他文书、文件格式”);(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供, | |
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
11.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投 | |
标人根据“第二章 采购需求”及“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 |
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必须提供的材料在第六章“投 | |
标文件格式”中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 | |
字(或者电子签名), 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 | |
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
技术文件: | |
1.投标人所投本项目产品“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相应、完整且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 |
册证》复印件(必须包括产品相应的许可事项和登记事项,否则,应附注册登记表或认可表资料,要求清晰反映相关内容);(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技术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设备性能配置清单(格式后附); 4.设备安装方案(格式后附); 设备安装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设备安装技术方案;②安装实施进度安排;③安装实施组织方案;④安装技术人员配备方案等)。 5.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后附); 6.对本项目系统总体要求的理解。包括:功能说明、性能指标及设备选型说明(质量、性能、价格、外观、体积等方面进行比较和选择的理由及过程)(格式自拟); 7.产品出厂标准、质量检测报告(格式自拟); 8.优惠条件: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格式后附);注:投标人不得给予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9.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格式自拟); 10.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必须提供的材料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 字(或者电子签名), 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
16.2 |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投标报价必须包含所有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运输、工具、报装、安装、调试、对接、各种辅材、售后服务、培训、停车费、税金及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 担;报价时应考虑相关费用。 |
17.2 |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180 日。 |
18.1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20 | □本项目不接受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本项目接受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提交方式: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可以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1)现场提交方式,应采用U盘进行存储,提交地址: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开标室 (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外包装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外包装不作密封要求)。 (2)电子邮件方式,接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电子邮箱为:xxxxxxxx@xxx.xxxx.xxx。 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或承认。若投标人无 |
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解密失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投标人原上传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效或无法解读的情况),投标人的 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 |
21.1 |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2.投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
23 | 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
24.3 (1) |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30 分钟 |
24.3 (2) | 宣布的内容: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 |
25.3 (2) |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 查询 渠道 : “ 信用 中国 ” 网站 ( xxx.xxxxxxxxxxx.xxx.xx ) 、 中 国政 府采 购网 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存档。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 、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26.1 | 评标委员会的人数: 7 人 |
29.1 |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
29.2 | 商务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无。 技术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29.3 | 中标候选人推荐数量: |
□\名 ☑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综合评分法)/评标报价从低到高(最低评标价法)]排列次序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30.1 |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采购人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情形,采购人按以下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依次按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技术评分高的优先、设备安装方案分高的优先、增值售后服务方案分高的优先、履约能力分高的优先、政策分高的优先,保修期长的优先、交货期短的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的优先顺序推荐; □随机抽取; □……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采购人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情形,采购人按以下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依次按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节能及环保产品累计金额高的优先、带“▲”的实质性要求正偏离项数多的优先、均无正偏离或者正偏离项数一致时负偏离项数少的优先、保修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确定。 □随机抽取; □…… |
35.1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 1.履约保证金金额:按中标金额的%。 2.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 3.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及相关要求 (1)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交纳方式的,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并且到账。 (2)履约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或本票交纳方式的,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支票、汇票或本票原件。 (3)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交纳方式的,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保函原件。 (4)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
4.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 (1)中标人交货并验收合格,免费保修期满无争议后7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向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免费保修期3年满后,中标人承诺的免费保修期未到期的,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质保义务,否则按违约处理。 (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存在违约情形的,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原件不予退还。保函形式的采购人按相关规定由出具保函的银行、保险机构承担供应商违约赔付责任,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中标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负。 5.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或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即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及义务之日止)的,不予签订合同。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备注: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 号)规定,对中小企业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2%。 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按规定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视为有效履约保证 金。(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非联合体投标的,忽略本要求) | |
36.1 | 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 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 |
38.2 | 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 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xxx、xxx,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2887399 。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 业务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9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时00分到5时00分。 |
39.1 | 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采购人支付。 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 ☑以项目(☑中标金额/□采购预算/□暂定中标金额/□其他 \)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 39.2 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费基准价格下浮/□收费基准价格上浮\%)收取。 □固定收费:/元。 3.开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
银行账号:8113001014300158041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东葛支行 | |
40.1 | 解释: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招标公告、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
40.2 | 1. 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 本招标文件所称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是指经“政采云”平台认可的 CA 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为表现形式的印章,可用于签署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因其采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3.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等证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且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应当为年满 18 岁以上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4.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字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 5.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6.如本项目未划分分标的,招标文件中的“分标”是指本项目。 |
投标人须知正文一、总 则
1.1 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1.2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6“售后服务” 是指商品出售以后所提供的各种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须承担的备品备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停车费、保修以及其他各种服务。
2.7“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8“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投标人不满足实质性要求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2.9 “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
2.10“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
2.11“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
2.12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电子投标。“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活动过程中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招标文件、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参加澄清说明、签订合同等,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九条第二款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 号)的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7.3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 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8.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
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8.2 如果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投标人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 。
8.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4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9.1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9.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二、招标文件
(1)招标公告;
(2)采购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6)投标文件格式。
11.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1.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四部分组成。
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6.1 投标报价应按“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
16.3 投标人必须就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
17.1 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
17.2 投标有效期应按规定的期限作出承诺,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1 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4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
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4 个工作日内退还。
18.3 除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和终止招标的情形以外,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投标人出现本章第 9.2、9.3 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9.2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
19.3 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签字(或者电子签名)、盖章(具体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或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0.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在线编制生成且后缀名为“bfbs”的文件,是否接受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详见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
件提交至投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政采云”平台。
21.2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拒收。
22.1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方式可登陆“政采云”平台,进入“服务中心”中查看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 22.2“政采云”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后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四、开 标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24.2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线上开标活动,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4.3 开标程序
(1)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政采云”平台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按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凭加密时所用的 CA 锁准时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解密失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2)电子唱标。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宣布的内容均在“政采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展示,
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如实记录,并电子留痕,由参加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对电子开标记录在开标记录公布后 15 分钟内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线上确认是否有异议,未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5)开标结束。
特别说明:如遇“政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执行。
五、资格审查
25.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开评标系统依据招标文件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线上资格审查。
25.2 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25.3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注:其中信用查询规则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政采云”平台已与“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实现数据对接,可直接在线查询)
(3)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4)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一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5)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
六、评 标
26.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具体人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6.2 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
26.3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基于“政采云”平台抽(选)取评审专家。
评标委员会以“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8.1 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28.2 评委表决。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28.3 评标的保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封闭式评标)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8.4 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电子评标过程实行网上留痕、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29.1 本项目的评标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2 商务/技术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3 中标候选人推荐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4 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采购人同意后,终止电子采购活动,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七、中标和合同
30.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0.3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1.2 中标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中标人。
35.1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5.2 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中标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线下签订纸质合同:投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
36.2 签订合同时间: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6.4 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依据,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
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6.5 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不得单方面向合同另一方提出任何招标文件没有约定的条件或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协商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6.6 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6.7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
采购人或者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8.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8.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38.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一)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8.5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
八、其他事项
39.1 代理服务收取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
费率 中标金额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 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万元 | 1.1% | 0.8% | 0.7% |
500~1000 万元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万元 | 0.5% | 0.25% | 0.35% |
5000 万元~1 亿元 | 0.25% | 0.1% | 0.2% |
1~5 亿元 | 0.05% | 0.05% | 0.05% |
5~10 亿元 | 0.035% | 0.035% | 0.035% |
10~50 亿元 | 0.008% | 0.008% | 0.008% |
50~100 亿元 | 0.006% | 0.006% | 0.006% |
100 亿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
(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或者暂定价为 200 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l.5 %= 1.5 万元
(200-100 )万元×1.1%=1.1 万元合计收费=1.5+1.1=2.6(万元)
40.1 本招标文件解释规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0.2 其他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0.3 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40.4 广西线上“政采贷”政策详见附表 1。
附表 1: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内容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负偏离,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2.1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报价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 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3)本项目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
(4)投标人未就所投项目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
(5)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不确认的;
(6)投标人属于本章第 5.1 条(2)或者第 5.2 条(2)项情形的;
(7)报价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招标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
2.2 在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或者出具的身份证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
(3)为无效投标保证金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 条规定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5)商务要求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
(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7)投标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
(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属于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9.2 条情形的;
(10)招标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投标文件拟分包的;
(11)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1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3 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技术要求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
(2)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 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3)虚假投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
(4)招标文件未载明允许提供备选(替代)投标方案或明确不允许提供备选(替代)投标方案时,投标人提供了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在“政采云”平台发布电子澄清函,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接收到电子澄清函后根据澄清函内容上传 PDF 格式回函,电子澄清答复函使用 CA 证书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后在线上传至评标委员会。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异常情况处理:如遇无法正常使用线上发送澄清函的情况,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未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判定。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2 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4.3 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以此报价计算价格分。 5.比较与评价
5.1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
(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评标委员会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在计算过程中,不得去掉最高报价或者最低报价。
(4)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5)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6)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5.2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
(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报价进行比较。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4)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三、评标标准综合评分法
注: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标标准 |
1 | 价格分(满分 30 分) | (1)评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标报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中标人的中标金额等于投标报价。 (2)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 号)的规定,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投标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对其投标报价给予 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20%)。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6)价格分计算公式: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30 分 |
2 | 技术分(满分 30 分) | 评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进入详评的各投标人投标文件“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的响应情况进行独立评审,并按如下计分方式确定得分: (1)基本分:经评委评审,投标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得基本分 30 分。 (2)负偏离扣分: 对未标注 “▲”号的条款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经评委独立审核确定的,每有 1 项扣 4 分,最多扣 20 分。 注:投标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 “技术要求”中未标注▲项的技术参数出现负偏离≥6 项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
3 | 设备安装方案分(满分 9 分) |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安装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设备安装技术方案; ②安装实施进度安排;③安装实施组织方案;④安装技术人员配备方案等)内容的可行性、针对性进行独立评审并按以下规则独立打分: ①可行性、针对性均评定为良好的,得 3 分; ②可行性、针对性有 1 项评定为优秀的,得 6 分; ③可行性、针对性均评定为优秀的,得 9 分。 注:投标人未完整提供“设备安装方案”或所提供的“设备安装方案”未达相应评审档次全部标准的, 相应降低一个档次;未达一档标准的,相应不予得分。 |
4 | 增值售后服务方案分 (满分 16分) | (1)基本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售后服务要求的,得基本分 5 分。 (2)承诺更长免费保修期分:在满足基本免费保修期(1 年)基础上,免费保修期承诺每延长半年的得 1 分,最多得 2 分(以货物生产厂家承诺为准)。 (3)增值售后服务方案分:评委对各投标人提供的增值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技术服务及技术培训方案;②故障解决及维修服务方案; ③本地售后服务保障;④免费保修期外维修方案;⑤其他增值售后服务或其它实质性优惠措施等)内容的可行性、针对性两个方面进行独立评审并独立打分,本项最多得 9 分: ①可行性、针对性均评定为良好的,得 3 分; ②可行性、针对性有 1 项评定为优秀的,得 6 分; ③可行性、针对性均评定为优秀的,得 9 分。 注:投标人未完整提供“增值服务方案”或所提供的“增值服务方案”未达相 |
应评审档次全部标准的, 相应降低一个档次;未达一档标准的,相应不予得分。 | ||
5 | 履约能力分 (满分 13分) | 1.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通过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有效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得 3 分。 2.2020 年以来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本次采购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的 [提供合同或者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须附有采购货物清单及金额] ,每提供 1 个得 2 分,最多得 10 分。 |
6 | 政策功能分 (满分 2 分) | (1)节能产品分:属于财政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优先采购(清单内未标注“★”的品目)的产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品目清单(标注投标产品在品目清单中所属的品目),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得 1 分。非节能产品的不得分。 (2)环境标志产品分:属于财政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品目清单(标注投标产品在品目清单中所属的品目),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得 1 分。非环境标志产品不得分。 |
总得分=1+2+3+4+5+6。 |
四、中标候选人推荐
1.评标委员会根据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政府采购合同使用说明
(一般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是对招标文件规定或者投标文件承诺的中货物和服务要约事项的细化和补充,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过程中有关项目标的性状的重要澄清和承诺事项必须在合同相应条款中予以明确表达。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私下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一、本合同适用范围
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教学仪器设备、医疗仪器设备、广播电视仪器设备、体育器材、音响乐器、药品、服装、印刷设备和印刷品等政府采购项目(协议供货除外)适用于本合同。
二、填写说明
(一)合同标题:地市县使用时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后再加所在地名称或者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删除加所在地名称。
(二)本合同划线部分所需填写内容,除以下条款特殊要求外,按招标文件规定或者投标文件承诺的要求填写,如招标文件规定或者投标文件承诺的没有明确,按甲乙双方商定意见填写。
(三)第一条合同标的:按表中各项目要求填写,内容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四)第四条包装和运输:货物运输方式包括;汽车、火车、轮船等。
(五)货物交付和验收:时间按合同签订(或者生效)后多少日(或者工作日)或者直接填 X 年 X 月 X 日前交货。
(六)第八条付款方式:资金性质按一般预算拨款、财政性基金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上年结余填写。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现使用的专业合同可作为本合同附件,但专业合同各条款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者投标文件承诺的和本合同各条款要求,如发生矛盾以本合同为准。
(二)协议供货合同应使用原文本。
(三)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均不能改动,只能在划线位置填写,如有改动视同无效合同。
(四)本合同统一用 A4 纸打印。
(五)本合同为试行文本,采购人和中标人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不当之处,请及时提出建议,以便修正。
本合同各条款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负责解释。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文本
合同编号:
采购人(甲方)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采购计划号:供应商(乙方): 招标编号: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本合同是否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须与医疗器械注册证一致)、厂家、数量、金额
产品名称 | 器械注册证号 | 品牌、型号 | 生产厂家 | 单 位 | 数 量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 (¥ ) |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甲方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的总包干价,必须包含所有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运输、工具、报装、安装、调试、对接、各种辅材、售后服务、培训、停车费、税金及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报价时应考虑相关费用。
第二条 质量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招标文件规定或者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利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者其他权利。如果甲方因此遭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赔、诉讼或任何权利请求,乙方有义务以买方名义自费处理纠纷,并承担所有法律和经济责任。
2.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或者投标文件承诺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者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者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4.xxxx将要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或者投标文件承诺的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
2.乙方应提供全新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检测报告等相关凭证,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者投标文件承诺的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如有缺失应在合理的规定时间内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甲方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甲方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投标文件承诺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
培训时间、地点: 。第七条 售后服务、免费保修期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本合同所附的《售后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免费保修期: 。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
1.当实际使用数量发生变化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使用量变更导致合同变动部分的金额不得超过本采购合同金额的 10%,且另需签订补充合同)。
2.资金性质: 。
3.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交货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全额发票给甲方,甲方按以下方式付款(无息):
(1)合同总价在 100 万元以内的设备,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收到全额正式发票,投入正常使用满六个月后支付 97%货款,余 3%免费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xxx款(无利息)。
(2)合同总价在 100-500 万元的设备,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收到正式发票,投入正常使用满三个月后支付 50%货款,正常使用满六个月后支付至合同价的 97%,余 3%免费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xxx款(无利息)。
(3)合同总价在 500-1000 万元的设备,签订合同后 10 天内预付 10%定金,设备到货验收合格,收到正式发票,投入正常使用满三个月后支付 30%货款,正常使用满六个月后支付 57%货款,合同金额的 3%免费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xxx款(无利息)。
(4)合同总价≥1000 万元的大型设备在签订合同后 10 天内预付 10%定金,收到进口报关单后支付 30%货款(国产设备,货到后支付 30%),设备到货验收合格,投入正常使用满三个月后支付 30%货款,投入正常使用满六个月后支付 27%货款,合同金额的 3%免费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xxx款(无利息)。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x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第十条 税费
x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一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不符合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xxxx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到达甲方现场处理的时间(按 投标文件承诺的数据填写)小时内。
3.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十二条 调试和验收(本条款适用于甲方自行验收,委托第三方验收的另行规定) 1.初步验收: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
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标的(含包装)完整、完好,与投标承诺的产品(制造商、品牌、规格型号等)一致,标的无明显瑕疵、无损坏,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安装操作使用和维护手册、随机资料等所有技术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齐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全部满足以上情形的,视为初步验收合格,标的不符合上述情形的,甲方在初步验收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采购人书面异议后七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解决,否则,视为初步验收不合格,不予进行交付验收。
2.交付验收:乙方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交付使时间内完成所有产品的安装、调试。验收时,甲方将现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逐条对应进行核验,核验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执行并全部退货,同时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处理,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标的的技术指标与乙方的投标承诺一致或更高,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视为交付验收合格。标的不符合上述情形的,甲方在交付验收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解决,否则,视为交付验收不合格。
3.最终验收: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标的交付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与其投标承诺一致或更优,且乙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应当由乙方履行的全部事项之后,视为最终验收合格。
4.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5.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6.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按招标文件约定承担方负责。
7.投标产品须是按厂家出厂标准配置提供的整套全新,具备正规合法经销渠道,符合国家各项有关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相关部件及服务须满足本表中各项要求。所有设备除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的技术参数和配置外,其余均按国家标准及生产厂家出厂标准配置,若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损坏须无偿调换同样产品。
8.规范标准:采购标的需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9.乙方供货时必须提供完整的安装、操作、使用和维护手册等所有技术资料,以及产品合格证书等所有技术资料;同时向甲方提供所供附属设备“心电监护仪、DSA 高压注射器、便携式彩色多xx超声系统” 相应、完整且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必须包括产品相应的许可事项和登记事项,否则,应附注册登记表或认可表资料,要求清晰反映相关内容),否则不予验收。
10.项目验收时,甲方有权利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相关费用。
11.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时验收合格并正常使用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
担。
第十三条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 使用说明书(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者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者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维权费用。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者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甲方偿付违约货款额 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 5%,超过 30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维权费用。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维权费用。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免费保修期内,因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余款或者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乙方存在其它违约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维权费用。
8.因乙方的行为造成违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乙方还应承担甲方为维护权利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鉴定费等费用。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
1. 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需后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者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
2. 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九条 x合同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
3.商务要求偏离表和技术要求偏离表;
4.采购需求;
5.开标一览表;
6.设备性能配置清单(如有)、设备安装方案(如有);
7 售后服务承诺书;增值售后服务方案(如有);
8.其他合同文件。
9.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者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第二十条 x合同一式八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六份、乙方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甲方(章) 年 月 日 | 乙方(章) 年 月 日 |
单位地址:桂林市临桂镇人民路 212 号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0000-0000000 招标办 0000-0000000 设备科 | 电话: 手机: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邮政编码:541199 | 邮政编码: |
经办人:年月日 |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采购合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合同附件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 |
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 |
2. 设备如有低值易耗品及维修配件、检验试剂,请填写参考供货价格: | |
4. 其他具体事项: 4.1.设备科只负责设备到货验收,不负责接收货物。设备的外包装(木箱、纸皮等)由供货商或工程师负责拆除并自行作院外处理,不得堆放在院内,但可委托我院后勤部协助处理(需付费)。一经发现在院内,院方有权不予验收该设备并从设备货款中扣除 200-1000 元作为垃圾处理费。 4.2.进口设备供应商应在到货验收时提供报关单,如无报关单该设备将不予验收及付款,并按违约处理。 4.3.递交发票时请附;发票及合同复印件、验收单、培训单原件、进口设备报关单各一份。合同有分期付款的,请供应商在每次递交催款通知单时附上合同复印件一份,并注明本次付款为第几笔款,以便核对。 | |
甲方(章) 年月日 | 乙方(章) 年月日 |
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xx购销合同
(含设备、耗材、后勤物资、基建工程、行业服务等)
甲方(医疗卫生机构):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乙方(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产品购销合同约定购销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试剂、后勤物资、基建工程、行业服务等产品。
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产品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
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等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
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药、后勤物资等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
六、乙方指定 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及相关部门推销医药、后勤物资等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
七、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 号)相关规定处理。
八、本合同作为产品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产品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八份,装订在医疗设备购销合同末页,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办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2022 年 月 日 2022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报价文件格式
1. 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电子投标文件
报 价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分标:(若本项目未划分分标的,请忽略)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2.报价文件目录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
3.部分报价文件格式
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公告,签字代表 (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本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日。
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
6.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7.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投标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
□我方本次投标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
□我方本次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 ; 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投标人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元
标的的名称 | 生产厂家 (制造商)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及单位① | 单价 ② | 投标报价 ③=①×② |
合计金额大写: 人民币(¥ ) |
注:
1.以上开标一览表中“标的的名称、生产厂家(制造商)、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单价、投标报价”必须如实填写完整,填写有缺漏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3.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中列明采购专用耗材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耗材量或者按耗材的常规试用量提供报价。
5.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名称”处必须列明联合体各方名称,并标注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6.如为联合体投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或电子签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7.如有多分标,按分标分别提供开标一览表,否则投标无效。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二、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1. 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
电子投标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所投分标:(若本项目未划分分标的,请忽略)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2.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
3. 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
投标人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
序号 | 直接控股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注:
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在“直接控股股东名称”中填“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
序号 | 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注:
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在“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中填“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声明
投标声明
(采购人名称):
我方参加贵单位组织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我方在此xxxx:
1.我方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2.我方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 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年 月 日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或电子签章并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分别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否则投标无效。
三、商务文件格式
1.商务文件封面格式:
电子投标文件
商 务 文 件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所投分标:(若本项目未划分分标的,请忽略)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2.商务文件目录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
3.部分商务文件格式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
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
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地 址: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注: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非联合体投标格式)
(如有委托时)
致:采购人名称: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 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者电子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 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法人、其他组织投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投标时“我方”是指“本人”。
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投标格式)
(如有委托时)
致:采购人名称:
根据 (牵头人名称)与(联合体其他成员名称)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内容,(牵头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现授权委托 (姓 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者电子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牵头人(公章或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电子签名,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法人、其他组织投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投标时“我方”是指“本人”。
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
项目 |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 | 投标人对应“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详细承诺 | 偏离说明 |
(一)合同签订时间 | |||
(二)交付时间和地点 | |||
(三)付款方 式 | |||
(四)包装和 运输 | |||
(五)保险 | |||
(六)质量要 求及验收标准 | |||
(七)知识产 权要求 | |||
(八)投标报价要求 |
注:
1.说明: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的商务要求逐条作明确的投标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
2.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
“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投标人名称( 电子签章) :
日 期:
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售后服务承诺书
售后基本要求:我公司承诺以下售后服务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具体售后服务要求如下:
(1)免费保修期: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免费保修期为: 年
(免费保修期为自设备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计算)。
(2)采购范围内的货物提供送货上门,按采购人要求安装调试服务。
(3)在采购人所在地提供技术培训服务。
(4)维修响应时间:在 小时内对采购人的服务要求作出响应,一般问题应在 小时内解决,重大问题或其它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应在一周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否则中标供应商应赔偿相应损失。
(5)维修过程中如果需要更换配件的,要求更换的配件应跟被更换的品牌、类型相一致。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投标人名称( 电子签章) :
日 期:
增值售后服务方案格式
增值售后服务方案
一、 技术服务及技术培训方案
……
二、 故障解决及维修服务方案
……
三、 本地售后服务保障
……
四、 免费保修期外维修方案
……
五、 其他增值售后服务或其它实质性优惠措施
……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投标人名称( 电子签章) :
日 期:
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
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格式:
采购人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万元) |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注:投标人根据评标标准具体要求附业绩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四、技术文件格式
1. 技术文件封面格式:
电子投标文件
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所投分标:(若本项目未划分分标的,请忽略)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2.技术文件目录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
3. 部分技术文件格式技术要求偏离表
技术要求偏离表
标的的名称 | 技术要求 | 投标响应 | 偏离说明 |
注:
1. 说明: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逐条作明确的投标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
2.投标人根据投标货物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
3.投标人认为其投标响应有正偏离的,请在技术要求偏离表中列明,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的彩页或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技术参数说明证明作为佐证,以上佐证材料均需加盖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附生产厂家授权资料)公章。
4. 如技术要求偏离表中的投标响应与佐证材料不一致的,以佐证材料为准。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者电子签名) :投标人名称( 电子签章) :
日 期:
设备性能配置清单
设备性能配置清单
货物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原产地 | 参数性能、指标及配置 |
备注:
以上设备性能配置清单中“货物名称、数量及单位、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原产地、参数性能、指标及配置”应如实填写完整,货物名称、数量及单位、品牌应与“开标一览表”一致。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者电子签名) :投标人名称( 电子签章) :
日 期:
设备安装方案格式
设备安装方案
一、设备安装技术方案
……
二、安装实施进度安排
……
三、安装实施组织方案
……
四、安装技术人员配备方案
……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投标人名称( 电子签章) :
日 期: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姓名 | 职务 | 专业技术资格 (职称)或者职业资格或者执业资格证或者其他证书 | 证书编号 |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 劳动合同编号 |
注:
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2.投标人应当附本表所列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者电子签名) :投标人名称( 电子签章) :
日 期:
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
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
序号 | 优惠内容 | 适用机型 | 单价 | 比市场价优惠率 |
1 | % | |||
2 | % | |||
3 | % |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者电子签名) :投标人名称( 电子签章) :
日 期:
五、其他文书、文件格式
1.联合投标协议书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及对文件的
x章,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和盖章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或者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委托代理的,应附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者电子签名)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公章或者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者电子签名)
……
年 月 日
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
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采购
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 期:
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4.质疑函(格式)
质疑函(格式)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联系人:
邮编: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邮编: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质疑事项: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日期:
□招标过程
□中标结果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5.投诉书(格式)
投诉书(格式)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标人: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 联系人: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邮编:
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的名称: 采购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 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xx“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