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合同
编号: 11N01071943020241601
采购单位(甲方):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哈密市伊州区委员会
服务单位(乙方): 哈密蜜宝研学旅行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 伊州区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 (第二期)项目-哈密蜜宝研学旅行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 (第二期)项目-哈密蜜宝研学旅行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 (第二期)项目-哈密蜜宝研学旅行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 | 配置要求 | 采购数量 | 计数单位 | 成交单价 | 小计 |
1 | 研学服务;劳动教育;冰雪运动教 育;体育赛事组织策划;文化艺术体育活动组织策划;会展服务;红色主题教育;单位团 建;民族团结联谊活动;户外拓展; | - | - | 品牌: | 32 | 项 | 150.00 | 4800.00 |
合同总价(元) | 4800.00 | |||||||
合同总价(大写) | 肆仟捌佰元整 |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担甲方组织的2024年5月赴天山乡研学活动的工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组织与接待分工
1.甲方负责招募人员参加活动。
2.乙方负责与甲方对接,按照甲方的要求组织、安排研学活动,保障活动的顺利举办,确保人员安全等。
3.活动顺利完成后甲方负责向乙方支付活动款项。二、活动的基本情况
1.活动时间:2024年6月1日
2.活动人数:学生32人。
3.活动费用:150元/人。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广东路支行
账号: 账号: 3011033109200235808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