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华发汇华湾畔花园项目2022年11-12月
项目名称:华发汇华湾畔花园项目2022年11-12月内场销售代理服务项目
招标人:珠海汇华星城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珠海汇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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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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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项目名称:华发汇华湾畔花园项目2022年11-12月内场销售代理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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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招标人:珠海汇华星城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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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招标代理:珠海汇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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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销售代理费结算率上限报价:≤100% 其它事项: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报价上限,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报价应当包含完成[设计、制作、运输、安装、国家法定税等全部费用],以及招标文件应当由中标人承担的风险因素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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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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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投标响应文件数量:5份,一正四副密封至一个文件袋内。 其它事项:需提供盖章后投标文件扫描件(需光盘刻录或U盘)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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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投标文件请按:投标确认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承诺书、资格函件、商务标书、技术标书、经济标书顺序合并装订成一册,(投标文件请设置页码及目录),正本投标文件每页都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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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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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具体投标时间、地点详见《确认投标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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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文件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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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本项目的开标、评标由招标人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人数为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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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明示需投标单位代表签字或盖章处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的; 3.投标人不满足资格要求或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4.授权有效期不足的; 6.投标响应文件附有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不能接受的条件; 7.投标响应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且字迹模糊不清; 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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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评审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来确定中标候选人,通过资格审查且得分最高者中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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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来确定中标候选人,首先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述标,述标结束后,评审小组根据述标情况和标书进行详细评审,其操作程序为: 按照下表所列商务、技术评价指标和各评价指标的分值及详细评分细则进行评分。
特别说明: 1、评委独立地根据投标文件内容及评审细则,结合每个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分别就各项指标对每个投标人独立打分(客观分除外)。将所有评价指标所得实际评价分数相加,即为该投标人得分;所有评委对同一投标人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2、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最终得分: 投标最终得分=商务标书得分+技术标得分+经济标得分 3、评标委员会将推荐投标最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候选人。 4、得分相同的,按技术标书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技术标书得分仍相同的,按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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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废除中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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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由于中标人原因被废除中标或中标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将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以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为中标价,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列顺序依次选择排列第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若排列第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均被废除中标或放弃中标,则重新组织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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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议程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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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①资格审查 ②评标 ③定标 |
第二部分 投标确认函
注:确认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填妥此函并盖公章,与投标文件一起投递
投标确认函
珠海汇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我司自愿参加华发汇华湾畔花园项目2022年11-12月内场销售代理服务项目自主公开招标活动,并知悉以下信息。
一、招标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华发汇华湾畔花园项目2022年11-12月内场销售代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项目位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平沙新城起步区铭恩路西北侧、汇海路西南侧的平沙新城区域,总用地面积29683.84平方米,容积率3.0,总建筑面积114165.64平方米,住宅总建筑面积80342.87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055.3平方米。
招标内容:华发汇华湾畔花园目前处于年底冲刺阶段,为更好的落实相关营销政策实施,项目急需专业内场代理团队帮助销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市场调研、策划及执行、销售、认购签约、催款及宣传、广告方案建议和审核等,详细内容以签订合同为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市场调研、策划及执行、销售、认购签约、催款及宣传、广告方案建议和审核等,详细内容以签订合同为准。
(三)投标上限价:销售代理费结算率上限报价:≤100%。所有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四)定标方法:综合评分。
(五)服务期限:2022年11月16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信用信息: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信用中国”网站首页点击“信用服务”,找到对应查询项目入口搜索公司名称进行查询,并截取查询结果截图后加盖公章)。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现场考察
现场考察(答疑会):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踏勘。
四、招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密封包装于档案袋中)
(一)投标确认函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承诺书
(五)资格函件
(六)商务标书
(七)技术标书
(八)经济标书
五、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及寄送地点
(一)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4日14:30
(二)投标报价寄送地点:xxxxxxxxxxxxxxx0000xxxxxxx0x招采管理部
六、招标流程
(一)资格审查
(二)评标
(三)定标
七、双方联系方式
发函单位:珠海汇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1日
收函单位(签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确认时间: 年 月 日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1.项目简介:项目位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平沙新城起步区铭恩路西北侧、汇海路西南侧的平沙新城区域,总用地面积29683.84平方米,容积率3.0,总建筑面积114165.64平方米,住宅总建筑面积80342.87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055.3平方米。
2.招标内容:华发汇华湾畔花园目前处于年底冲刺阶段,为更好的落实相关营销政策实施,项目急需专业内场代理团队帮助销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市场调研、策划及执行、销售、认购签约、催款及宣传、广告方案建议和审核等,详细内容以签订合同为准。
3.本项目采用销售代理费结算率报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的销售佣金和负责宣传推广策略、物料监控的管理费(此管理费不包含具体平面及微信广告设计、媒体投放、宣传资料印刷、物料制作、公关活动、专项市场调研等宣传投放、制作及活动执行的费用,若产生上述广告服务、宣传投放、制作及活动执行等相关费用,由招标人与第三方公司另行签订合同约定,并由招标人支付相关费用)。
4.销售代理费在合同履约结束后一次性付清,中标人在完成招标人下达的销售任务情况下,销售代理费按项目可售住宅单位网签金额(以成交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为准)的1%(含税)×销售代理费中标结算率计算。服务期间设置考核指标,总计需完成销售20套任务,如未能完成指标,按项目认购住宅单位实际网签的合同金额(以成交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为准)0.8%(含税)×销售代理费中标结算率计算,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其服务资格,所签订的合同自行终止。
5.若本项目执行过程中涉及车位及商业等其他物业的销售,代理费由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结算,代理权由招标人决定。
6.服务期限:2022年11月16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7.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壹万元整(¥910,000.00)。
其中:(1)营销服务顾问费预算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该部分费用为不可竞价费用(固定报价);
(2)销售代理费预算金额:人民币捌拾壹万元整(¥810,000.00)。
二、服务要求
1.市场调研、策划及执行、宣传、广告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1.随时收集、汇总并分析市场最新信息和动态;
1.2.随时收集、汇总并分析竞争对手的最新动态,制定有针对性的营销策略(含战略性方向性策划及市场调研项目定位工作等)方案;
1.3.成立专门工作组参与项目方案讨论及各类物料与推广设计把控跟进等工作,提供市场上优质项目的相关资料,从营销角度提出专业意见;
1.4.提供阶段策略调整意见,推广方案,活动方案,拓展方案,现场包装方案等;
1.5.定时进行销售相关数据的统计和分析;
1.6.完成销售文件及管理文件等各类文件的制订;
1.7.积极配合营销策略下的推广、活动、拓展、包装等工作的具体落实跟进。
2.现场销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2.1.完成项目销售的各项筹备工作,包括销售团队的组建、协助完善公开销售期各种销售情况应对预案等;
2.2.派驻销售管理人员并进行销售团队的日常管理,完成销售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培训;
2.3.在项目的销售过程中严格执行经审定批准的销售策略、销售口径和销售价格;
2.4.每项营销策略执行过程中以及完毕后,及时进行效果评估和总结;
2.5.随时反馈销售中得到的信息和遇到的问题;
2.6.按合同授权范围进行销售,包括但不限于销售人员培训、制订销控计划、建立客户资源库及售后服务机制;
2.7.定期报送销售统计分析情况表。
3.项目团队人员要求
中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选拔经验丰富的策划和销售队伍组成项目专案工作小组为招标人服务;需配备不少于13人的专业策划团队和销售团队:其中包括项目总负责人1人,策划经理1人,营销策划1人,销售经理1人,日常销售人员不得少于8人,销售文员1人,策划人员至少确保有2人驻场项目,重大推广期视情况增加人数,确保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销售人员必须经过仪容仪表、销售技巧与经验,项目熟知程度多方面严格考核和系统培训,并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方可上岗。
三、付款方式
1.营销服务顾问费
合同签订后,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中标人营销服务顾问费。营销服务顾问费预算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
注:中标人应向招标人开具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与上述营销服务顾问费金额一致的发票。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符合要求的发票及相关请款资料后15日内支付当月应付营销服务顾问费,如因中标人逾期提交发票等相关资料导致付款延期,相关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销售代理费
(1)中标人应于每月5日前向招标人提交上月销售情况及客户总结,并将上月符合结算条件的网签房源金额和对应销售代理费金额明细一并书面报送招标人,招标人如核对无误,在收到中标人报送文件后5日内予以确认。如中标人报送金额有误,招标人应在上述时限内通知中标人核对,核对一致后由双方书面确认。在报送金额确认后5日内且招标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票面金额与确认金额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日内,招标人按销售代理费结算标准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的销售代理费,剩余5%作为项目收楼押金,于客户收楼后支付。
(2)销售代理费结算标准:
(1)办理按揭贷款客户:签署《认购协议》并付清应付首期款后,按揭贷款客户贷款审批通过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即结算至95%销售代理费。
(2)一次性付款客户:签订认购协议并付清全部房款网签后,结算至95%的销售代理费。
(3)因买受人个人原因导致同贷书出具后银行未放款的情况,买受人需补足余下房款,未补足需退房或招标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定金按合同约定处理,已收的销售代理费按合同要求执行。
四、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合同。
第四部分 合同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华发汇华湾畔花园项目内场销售代理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代理销售相关的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营销代理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华发汇华湾畔花园项目内场销售代理服务项目”的全案销售代理工作,主要负责甲方物业的销售代理工作,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视实际情况将部分服务内容委托乙方关联公司负责,但不得擅自将本合同义务和职责交由无关的第三方单位履行。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调研、策划及执行、销售、认购签约、催款及宣传、广告方案建议和审核等;由业主委托甲方指定的律师事务所协助业主办证,乙方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代理销售的物业是“华发汇华湾畔花园项目”可售住宅单位,若共有产权房、车位及商业等其他物业的销售,甲、乙双方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商定。
项目情况:
地址:位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平沙新城起步区铭恩路西北侧、汇海路西南侧的平沙新城区域。
总用地面积29683.84平方米,容积率3.0,总建筑面积114165.64平方米,住宅总建筑面积80342.87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055.3平方米,最终以实际销售面积为准。
第二条 合同期限
2022年11月16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第三条 双方权利、责任及义务
双方权利、责任及义务
甲乙双方在项目物业的营销代理工作中应精诚合作,以保障项目物业销售的正常进行。
甲乙双方须互相协力配合,不得有损害另一方权利、名誉之事情发生,否则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之相应损失,情节严重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乙双方同意,无论何种情况下,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信息情报、资料、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报告及相关文件、以及本合同均是商业机密文件,应当严格予以保密,不得将前述资料和信息透露或出示给第三方。
甲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甲方保证对本合同所述项目拥有开发经营权及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相关权利,确保项目物业的销售合法性,若因项目物业本身之权属或资格之瑕疵而引致的纠纷由甲方自行承担。
甲方应保证及时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各种资料,向乙方提供有关项目物业代理销售所必需具备的法律文件及政府批文等相关文件,使乙方可配合甲方合法地向认购方或买受人销售项目物业,甲方同时应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的真实性。
因房屋质量、房屋产权抵押、房屋交付等引起的争议,由甲方负责处理和承担责任,乙方给予配合。
合同执行期间,在合同约定的代理销售范围内,甲方不得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销售。
甲方对项目的销售价格、折扣和付款条件有最终的审核确定权,并有权对项目营销活动进行稽查和监督。
甲方指定专人(x先生、电话: )对接项目物业代理销售的相关工作,并负责与乙方进行密切的联系,加强沟通。在合同期限内收到乙方提供的报告及文件且有必要进行回复时,以书面形式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乙方,情况紧急的,应尽快给予回复。
甲方拥有对关于项目物业的图纸、面积、数据、价格、折扣、付款条件、建材设施和装修标准等与项目物业代理销售有关资料、文件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乙方提出的整体营销策略、房号销控方案、价格方案、各类促销方案等须经甲方同意签字后方可实施。甲方参考乙方提供的价格方案建议确定本项目最终价目表和营销方式,价目表和折扣、房号须经甲方签字同意方可成交。
甲方有权对乙方派出的项目小组提出项目策划、销售的相关工作要求,并对乙方工作表现提出意见。甲方可要求乙方对销售人员的不当行为做出处罚并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销售及策划人员进行更换。
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工作人员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如遇突发事件,xxx在第一时间内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解决。
甲方负责提供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含附件)、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及业主公约等文件给乙方使用。对与购房客户签订的《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及相关文件的起草、变更、终止享有决定权。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
甲方负责在项目现场提供售楼部及示范单位,供乙方履行本合同使用。
xxxx、责任和义务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需按甲方要求选拔经验丰富的策划和销售队伍组成项目专案工作小组为甲方服务;需配备不少于13人的专业策划团队和销售团队:其中包括项目总负责人1人,策划经理1人,营销策划1人,销售经理1人,日常销售人员不得少于8人,销售文员1人,策划人员至少确保有2人驻场项目,重大推广期视情况增加人数,确保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销售人员必须经过仪容仪表、销售技巧与经验,项目熟知程度多方面严格考核和系统培训,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上岗。(见附表所列小组人员职务和人数。小组人员组成如有变动乙方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动。)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配备相关人员的,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1000元-5000元不等的违约金。
乙方负责制定阶段性的推广和销售计划、促销活动计划、推广活动计划等营销方案,并共同负责落实、执行各项推广计划,并对广告和推广的效果进行监测和反馈,根据反馈实际情况及时对营销推广策略进行调整和提报;乙方应承担销售人员使用的电脑、服装等用品。销售中心、财务室、签约(律师)室办公设备(如电脑、打印机及复印机等)以及样板房等展示区内易耗物品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指定专职驻场人员,包括:策划经理1名,销售经理1名,营销策划1名,在项目销售过程中,策划团队负责推广计划和营销活动的落实和执行,对推广中的广告设计、活动创意等策划事务提报建议并协助甲方进行过程质量监督和管理。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进行项目物业的代理销售工作,严格按照甲方书面确认的售楼条件进行销售,不得擅自变更。如乙方销售人员有虚假承诺、越权代理或有其他超出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行为,甲方有权视行为的严重程度情况要求乙方支付1000元-5000元不等的违约金,并要求乙方更换涉事销售人员。如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具体标准以后续正式销售后,双方确认的《销售案场管理制度》为准。
乙方在执行本合同、提出专业意见时,必须以高效和高质量的原则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从而影响整体工作。
乙方保证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充足的相关工作人员,保证其具备能力履行本合同。
乙方可在项目宣传画面上选择性的植入乙方信息,如营销代理名称,但植入的具体方案必须经甲方书面批准。
乙方有权根据本项目进度自行安排销售代理工作的开展节点。
在乙方正式进场销售之前,乙方负责完成对本项目销售团队的培训,并建立项目销售管理制度,甲方可对乙方人员进行甲方公司理念、客户服务要求等方面培训,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进场销售。
销售现场管理: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及乙方共同制定《销售案场管理制度》,共同遵照执行。
客户接洽:乙方销售人员代表甲方接洽客户、市调人员以及交流参观人员。
客户资料录入:乙方销售人员须根据甲方要求将每日上门客户资料及时准确地录入甲方、乙方的客户资源管理软件系统,甲方将进行管理及考核。
签订认购书:项目正式开盘后,乙方销售人员全程负责跟进甲方与客户签订《认购书》、客户签订《认购书》的同时交纳定金,认购行为按照事先制订的认购流程严格执行。
签订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负责催促购房客户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与甲方签订《珠海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补充协议及相关文件,催促购房客户交纳楼款,完成甲乙双方确认的签约指标,协助客户在签约时办理贷款相关手续。签约行为按照事先制订的签约流程严格执行。
收集客户按揭贷款资料:乙方负责收集客户办理按揭贷款资料,并将上述全部资料转移至办理按揭贷款的相关单位或者人员。
跟进客户: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通过短信或其他方式,跟进并提醒客户准备购房材料、办理购房手续、缴纳房款,如乙方未完成甲方要求的跟进动作或跟进不及时,经查实甲方有权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具体措施以《销售案场管理制度》为准。
如现场出现退房、退订等紧急事件,乙方须第一时间通知甲方,积极配合甲方安抚客户、解决问题,避免事态扩大。如乙方对现场紧急事件完全无作为,拒不履行通知及配合解决的义务,则甲方有权对相关人员提出警告或处罚,具体措施以《销售案场管理制度》为准。
乙方须按照与甲方所确认的售楼方案进行销售,不得擅自改变计划,任意放盘,不得对甲方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任何修改,不得以低于甲方认可的价格销售本项目,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不得向客户收取未经甲方同意的任何费用。
第四条 营销代理费收取及支付方式
营销服务顾问费
自乙方进场之日起(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中标人营销服务顾问费。营销服务顾问费预算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
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与上述营销服务顾问费金额一致的 6 %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符合要求的发票及相关请款资料后15日内支付当月应付前期营销服务顾问费,如因乙方逾期提交发票等相关资料导致付款延期,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销售代理费
销售代理费在合同履约结束后一次性付清,中标人在完成招标人下达的销售任务情况下,销售代理费按项目可售住宅单位网签金额(以成交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为准)的1%(含税)×销售代理费中标结算率计算。服务期间设置考核指标,总计需完成销售20套任务,如未能完成指标,按项目认购住宅单位实际网签的合同金额(以成交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为准)0.8%(含税)×销售代理费中标结算率计算,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其服务资格,所签订的合同自行终止。该销售代理费包含乙方的销售佣金和负责宣传推广策略、物料监控的管理费(此管理费不包含具体平面及微信广告设计、媒体投放、宣传资料印刷、物料制作、公关活动、专项市场调研等宣传投放、制作及活动执行的费用,若产生上述广告服务、宣传投放、制作及活动执行等相关费用,由甲方与第三方公司另行签订合同约定,并由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若本项目执行过程中涉及共有产权房、车位及商业等其他物业的销售,代理费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结算,代理权由甲方决定。
乙方应于每月5 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销售情况及客户总结,并将上月符 合结算条件的网签房源金额和对应销售代理费金额一并书面报送甲方,甲方如核对无误,在收到乙方报送文件后5日内予以确认。如乙方报送金额有误,甲方应在上述时限内通知乙方核对,核对一致后由双方书面确认。在报送金额确认后5日内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票面金额与确认金额一致的 6 %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日内,甲方按销售代理费结算标准向乙方支付上月的销售代理费,剩余5%作为项目收楼押金,于客户收楼后支付。
(三)销售代理费结算标准:
1. 办理按揭贷款客户:签署《认购协议》并付清首期款,按揭贷款客户贷款审批通过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即可结算至95%的销售代理费。
2. 一次性付款客户:签订认购协议并付清全部房款网签后即可结算至95%销售代理费。
3. 因买受人个人原因导致同贷书出具后银行未放款的情况,买受人需补足余下房款,未补足需退房或甲方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定金按本合同挞定处理,已收的代理费按本合同要求挞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 甲方应将销售代理费支付至乙方以下账户:
开户行:
账 号:
开户行:
乙方如改变其指定的收款账户,须在甲方付款前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以本合同上述账户为准。
2. 双方各自承担其按照本合同所取得的收益应缴纳的税款。
3. 挞定:
买受人出现挞定行为(即买受人已支付定金,但不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终止交易),如甲方不返还购房人已交纳的定金,甲方应将收取的该笔定金的20%支付给乙方作为服务费,但服务费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不再支付代理费,就该套房源已结算的代理费将于下月结算时进行相应扣减;如甲方返还购房人已交纳定金,乙方则无权收取该笔定金的代理费和服务费。
4.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如因甲方过错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已付的对应销售代理费不予退还。如非因甲方过错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已付的对应销售代理费应在下一月度应付的销售代理费中扣除,但如乙方能在下一月度付款期前售出该物业的,则双方据实结算。
第五条 合同终止
如一方严重违约,经协商不成,导致合同根本目的不能实现,另一方有权提前15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在双方就项目物业销售完成有关结算及付款工作后,本合同终止。
在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约定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无论因何种原因本合同终止的,对合同期限内乙方已促成成交(以相应单位买受人签订《认购协议》并交齐定金为准)的单位,均计入本合同项下的销售代理费计提范围,本合同终止后,双方仍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结算销售代理费及服务费(如有)。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守约方均可依照本合同内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要求违约方承担责任。
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需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无需为此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甲方的要求或甲乙双方共同制定的《销售案场管理制度》履行义务,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或扣减相应代理服务费,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对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本合同中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实际损失,因乙方或与乙方有关的原因导致甲方向第三方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甲方向乙方追索以及甲方被第三方追索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等。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应接到甲方整改要求后立即进行整改并进行书面回复,如乙方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无法达到甲方要求,或乙方因违反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达3万元,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包括解除合同当月在内的余下月份的顾问费。
第七条 法律适用、管辖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并受其管辖。
因本合同履行所引起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同意先行协商,以期达成一致,协商不成时,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请诉讼。
第八条 文本及成立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补充约定为准。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成立,至本合同约定的销售代理期限届满之日终止。
(正文完)
签署页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及评审细则
(一)商务标书内容及评审细则(满分15分)
1 |
内容 |
■报价单 |
2 |
实施经验 (满分15分) |
■评分细则: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项目实施经验的房地产营销业绩,每提供1项,得5分,最高得15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营销服务合同及佣金结算依据(佣金服务费发票复印件及对应的佣金结算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
(二)技术标书内容及评审细则(满分65分)
评审内容及分值 |
评分细则 |
||
|
营销方案 |
20分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房地产营销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的理解及定位是否准确,对营销策略、定价策略、推售铺排、推广及活动计划和目标的拟定是否合理,应对突发情况的措施及承诺等)及营销方案的创新性及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审:优得[20-16)分;良得[16-11)分;中得[11-6)分;差得[6-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综合实力 |
10分 |
1.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企业组织架构、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科学、高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优得[4-3)分;良得[3-2)分;中得[2-1)分;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2.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组成员(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工作履历及项目经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优得[6-5)分;良得[5-3)分;中得[3-1)分;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项目组成员学历、工作履历、项目经验相关证明材料及近六个月内(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月不计)其中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上述项目组成员购买的社保证明文件,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第2项不得分。 |
|
宣传、推广的资源整合能力 |
20分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宣传、推广的资源整合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自有新媒体资源的推广的整合、对异地宣传资源的整合)进行综合评审:优得[20-16)分;良得[16-11)分;中得[11-6)分;差得[6-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渠道资源整合能力 |
15分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渠道资源整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可整合的合作资源、本地及异地渠道的整合、企业圈层等客户资源的整合)及整合力度的聚焦性进行综合评审:优得[15-12)分;良得[12-8)分;中得[8-4)分,差得[4-1]分;未提供则不得分。 |
(三)经济标书内容及评审细则(满分20分)
内容 |
■报价单 |
|
1 |
经济标书 (满分20分) |
■评分细则: 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入围价格评审的投标人报价的平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其价格标得分为满分20分;各评标价格每高于或低于基准价1%,价格评分减1分,最低减至0分。 |
2 |
经济标书 评审细则 |
■有效投标文件:经济标书文件齐全,不超投标报价上限,文件实质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无效投标文件:经济标书文件缺漏,或超过投标报价上限,或文件实质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第五部分 格式文件
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装封面。
■标书封面。
■投标确认函。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承诺书。
■报价单。
■投标文件包装封面。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开启。
包装内容:□资格函件□技术标书□业绩标书□经济标书□电子标书
项目名称:
投标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被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标书封面。
(正本/副本)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投标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被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投标确认函。
投标确认函
珠海汇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我司自愿参加华发汇华湾畔花园项目2022年11-12月内场销售代理服务项目自主公开招标活动,并知悉以下信息。
一、招标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华发汇华湾畔花园项目2022年11-12月内场销售代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项目位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平沙新城起步区铭恩路西北侧、汇海路西南侧的平沙新城区域,总用地面积29683.84平方米,容积率3.0,总建筑面积114165.64平方米,住宅总建筑面积80342.87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055.3平方米。
招标内容:华发汇华湾畔花园目前处于年底冲刺阶段,为更好的落实相关营销政策实施,项目急需专业内场代理团队帮助销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市场调研、策划及执行、销售、认购签约、催款及宣传、广告方案建议和审核等,详细内容以签订合同为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市场调研、策划及执行、销售、认购签约、催款及宣传、广告方案建议和审核等,详细内容以签订合同为准。
(三)投标上限价:销售代理费结算率上限报价:≤100%。所有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四)定标方法:综合评分。
(五)服务期限:2022年11月16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信用信息: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信用中国”网站首页点击“信用服务”,找到对应查询项目入口搜索公司名称进行查询,并截取查询结果截图后加盖公章)。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现场考察
现场考察(答疑会):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踏勘。
四、招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密封包装于档案袋中)
(一)投标确认函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承诺书
(五)资格函件
(六)商务标书
(七)技术标书
(八)经济标书
五、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及寄送地点
(一)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4日14:30
(二)投标报价寄送地点:xxxxxxxxxxxxxxx0000xxxxxxx0x招采管理部
六、招标流程
(一)资格审查
(二)评标
(三)定标
七、双方联系方式
发函单位:珠海汇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1日
收函单位(签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确认时间: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法人公章):
年 月 日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护照)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至少90天)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被授权委托人姓名)代表本人负责(华发汇华湾畔花园项目2022年11-12月内场销售代理服务项目)的投标活动,处理与之相关的事务,包括:获取招标投标相关文件、材料,提出相关问题,参加相关会议,签署、递交、撤回、修改、澄清、说明、补正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被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委托人在以上期限之内从事授权范围之内的相关活动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被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粘贴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护照)复印件 |
■投标函。
投 标 承 诺 书
珠海汇华星城置业有限公司:
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华发汇华湾畔花园项目2022年11-12月内场销售代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现就参加投标的有关事项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xxxx如下: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珠海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接受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服从招标议程工作安排,遵守招标有关会议现场纪律。
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
保证投标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
保证按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商签合同。
保证按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保证中标之后按招标人要求派驻项目服务人员。
投标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被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报价单。
报价单
项目名称:华发汇华湾畔花园项目2022年11-12月内场销售代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PA-HHHG-ZC-202210-016
项目名称 |
销售代理费结算率报价 (含税) |
备注 |
华发汇华湾畔花园项目2022年11-12月内场销售代理服务项目 |
% |
|
报价单位:
报价日期: 年 月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