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天拖秋泽园 45 套商铺渠道服务合作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
1、权限:甲方授权委托乙方就其所运营管理的天房天拖秋泽园
45 套商铺项目(以下简称“委托项目”)提供商铺租赁招商代理服务(甲方对该项目也可自行招商),乙方提供的客户与甲方完成签约后,可获取甲方给予的服务费报酬。
2、项目名称:天房天拖秋泽园 45 套商铺。
3、项目坐落:xxxxxxxxxxxxxxxxx园。
二、招商工作及招商服务费结算
1.招商服务内容
(1)拓展意向客户,充分解答客户咨询,安排并陪同客户考察委托项目,详细了解客户意见及目前要求,挖掘客户潜在需求,提高租赁成交率。
(2)积极跟进意向客户,在议价、合同条款洽谈、客户登记、签约等方面提供优质的服务。
(3)配合甲方招商计划,提出相应的市场推广策略和招商方案,积极参与委托项目的市场宣传推广活动。
(4)根据委托项目实际租赁情况,结合市场发展变化,适时向甲方提供有关市场的最新信息,提出相关的建议和意见,协助甲方调整租赁策略。
(5)完善客户档案的建立。充分理解甲方租赁策略,在对客户服务时严格按照委托项目宣传资料和文件充分表达甲方的真实意图,不得有任何夸大、虚构、欺骗等行为,确保客户顺利签订合同、交纳租金及收铺,完成交易。
(6)有效鉴别意向客户,在招商拓展阶段能够准确掌握客户的资质信用、承租后的经营用途,禁止招租与娱乐服务相关的业态入驻,保证承租后甲方的利益及商誉不受损害。
2.客户确认
在招商过程中,乙方推荐意向客户时需提交《意向客户登记单》并报送甲方予以书面确认。甲方应在乙方通知后 3 日内完成对该客户的书面确认(签署《意向客户登记单》)并反馈乙方。
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意向客户如最终同甲方签约,甲方须按本协议
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招商服务费。
乙方带看并经甲方项目负责人在《意向客户登记单》签字确认后,视为乙方推荐客户有效。乙方推荐客户保护期为 60 天,即自乙方第一次带看之日起(以经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意向客户登记单》上载明的带看日期为准)60 天;如乙方带领推荐客户进行复访,则自复访之日重新计算 60 天的客户保护期。
在客户保护期内,首先与甲方签订《租赁意向书》并支付相关费用的客户确定为意向承租客户;承租客户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签订《承租客户确认书》并支付相关费用后,确认为最终的承租客户。
承租客户未与甲方签订《租赁意向书》,或未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或签订《租赁合同》但未支付相关费用的,视为该承租客户放弃本次租赁,该客户不予确认。
3.招商费用佣金计算方式
(1)对于乙方推荐的意向客户,甲方以《租赁合同》及乙方报送的《承租客户确认书》作为招商服务费的结算依据,待甲方与最终承租客户完成《租赁合同》签约并支付首季度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后,乙方将《承租客户确认单》报送至甲方审核。审核无误后,甲方应作出书面告知,并自书面确认《承租客户确认单》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招商服务费。招商服务费的标准为实际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期内首年月租金(不计免租期、含税)。
(2)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对于乙方在协议生效期间推荐且经甲方盖章确认的《承租客户确认单》记载的客户,甲方均应按本协议
约定向乙方结算和支付招商服务费。
(3)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承租方租赁未满 3 个月即退租的,如该承 租方/商铺对应招商服务费未结算或已结算未支付给乙方的,甲方将 不予结算;如该承租方/商铺对应招商服务费已结算并支付给乙方的,乙方应无条件不计息于承租方申请退租后15 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至 甲方账户,本次渠道代理视为无效代理,且乙方应赔偿甲方为此造 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乙方需求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政府批准文件和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政府批准文件和资料真实、合法、准确、可靠。
2、甲方出具任何书面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通知、确认书等,都应当加盖甲方公章。
3、甲方有权就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项目进行自主招商。
4、甲方应当以确认的《承租客户确认单》作为乙方完成招商服务的依据。
5、甲方应根据本协议约定确认最终的承租客户,并向乙方按时支付招商服务费。
6、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招商工作所需的相关书面材料,包括项目商铺信息、承租期限、租金范围、客户要求等,以便乙方统一宣传招商用语。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工作人员负责意向客户的发掘与谈判,对于潜在客户,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客户的基本资料并安排进行初次接洽、考察等。
2、乙方应对意向客户的经营资质、品牌情况做全面的背景调查,并对所推介客户的经营资质、代理资质等信息真实、全面的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应确保所推荐的意向客户的代理品牌成功开业。若业态或品牌变更,与《租赁合同》约定及乙方的调查不符,则甲方有权扣除该客户所对应的招商服务费。
3、乙方在寻找意向客户时,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从事任何虚假宣传,不得向任何客户提供虚假信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客户做出任何书面或口头承诺。
4、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虚假信息,不得向甲方隐瞒有关意向客户的重要事实,不得与意向客户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5、甲方签署《意向客户登记单》后,乙方应继续跟进甲方与意向客户的谈判工作,直至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6、甲方与客户签订《租赁意向书》和《租赁合同》后,乙方应协助甲方向客户收取《租赁意向书》和《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相关费用,直至甲方全额收取以上费用。
7、乙方为拓展客户资源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在甲方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招商服务费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付款金额相对应的正式、合法的增值税发票,相关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服务形式
1、甲方授权 _为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安排、配合、验收
乙方工作并执行一切与履行本合同书有关的事项。如甲方需要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当提前 7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将针对该项目组成项目服务团队,指定 为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开展工作和与甲方联系、接洽。如乙方需要变更项目负责人,应当提前 7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
六、违约责任
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任意一方未遵守本协议的约定,未及时、完全地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守约方应当以传真或邮寄方式书面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纠正违约行为。
2、如违约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未采取任何有效的补救措施或未停止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后,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 5 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
3、xxx出现如下事项中任何一项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5 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1) 乙方在合作期间出现重大违约,并且经甲方书面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后仍无任何改进的;
(2) 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为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本项目的客户资料、商业信息、商业秘密以及甲方公司的商业信息、商业秘密
泄露、转让或为本协议之外的目的使用;
(3) 乙方存在过错或其他违约情形,经过甲方催告,仍不整改、不采取补救措施或整改补救措施达不到甲方要求的;
(4) 乙方违反保证,不具备招商代理资质或因乙方自身原因在合作期间招商代理资质被撤销的;
(5)乙方服务未通过甲方验收的;
(6)乙方与第三方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
七、保密条款
双方一致同意,除非经对方书面同意或应法律或任何主管机关强制要求外,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合作过程中的商业秘密
(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料、租金、发展计划、财务状况、组织结构、招商计划等)及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的商业信息。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 5 万元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1、所有因本协议产生或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协商,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结果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九、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根据本协议约定形成、作出、签署、附加的一切合同、文件、授权、
报告、清单、认可、承诺和放弃都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并与本协议形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附件 1:意向客户登记单;附件 2:承租客户确认单。
3、本协议及相关附件不得成为甲方与乙方存在直接或间接雇佣关系的依据。
十、协议生效
1、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天拖秋泽园 45 套商铺渠道代理合作协议签署页)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xx):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
意向客户登记单
现有下述意向客户对 进行现场考察,现附上客户资料,予以确认登记。
客户基本信息 (考察人、意向承租人): | |||
品牌/企业名称: | 业态类型: | ||
需求面积: | 推荐铺位/意向铺位: | ||
联系人: | 联络电话: | ||
备注: |
客户确认:已于下述时间经 招商人员(姓名) 带至上述登记物业现场考察/初次并与贵公司相关人员碰面,特此确认。
考察现场/初次碰面时间: 年 月 日 点 分。
报送公司:(xx)意向客户:(签字)
天津津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签名):
附件 2:
承租客户确认单
公司 于 年 月 日为贵公司推介意向客户(姓名) 。经过现场考察,贵公司已于 年 月 日与客户(姓名) 签订《租赁合同》,现我公司对承租情况报送如下:
客户基本信息 (承租人): | |||
承租期限: | |||
品牌/企业名称: | 业态类型/经营用途: | ||
承租面积: | 承租铺位: | ||
首年月租金: | 首年年租金: | ||
联系人: | 联络电话: | ||
备注: |
我公司同意以本确认单为贵公司结算招商服务费的依据。
报送公司:(xx)
天津津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