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 GPCGD19C500FG006F .
FG180601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GPCGD19C500FG006F .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网络线路租赁项 目 .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编制发布日期:2019 年 7 月 16 日
温馨提示
(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一、 本中心全面启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供应商报名,不设线下售卖采购文件,请登录
广 东 省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网 站 , 在 供 应 商 报 名 系 统
(xxxx://xxxxx.xx.xxx.xx/xxxx_xxxxx.xxxx)进行注册报名。
二、 首次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最迟必须于开标前一日登录广 东 省 政 府 采 购 网 ( 办 事 指 南 链 接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进行注册,该网站注册与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注册系统是两个独立的系统,供应商必须在对应的系统进行注册。
三、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30 分 钟内。
四、 每个供应商每个项目的保证金缴纳账户是唯一的,本中心将根据唯一保证金缴纳账户的缴纳情况,确认供应商是否已按规定缴纳项目保证金。所以请各供应商缴纳保证金前务必核对正确的缴纳账户,错缴误缴导致未按项目缴纳保证金的情况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 如投标/报价供应商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书原件。
六、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本中心希望购买了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在投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 3 日前,按
《投标/报价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集中采购机构。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七、 投标/报价人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采购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
八、 因场地有限,本中心无法提供停车位,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如有需要,请到xx的停车场停车,如正南路咪表停车位、珠江国际大厦、广州大厦、机械大厦及其他对外营业的停车场等。
总目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开标、评标、定标第五部分 合同书文本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网络线路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9C500FG006F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网络线路租赁项目三、采购预算:包 1:118 万元,包 2:113 万元,包 3:27 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包 1:税务办公线路主线路;
包 2:税务办公线路备线路包 3:公共 WIFI(桌面式)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8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 期 间 。( 以 集 中 采 购 机 构 于 报 价 截 止 日 当 天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包组)采购活动。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 2019 年 7 月 16 日起至 2019 年 7 月 23 日期间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报名。(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陆我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xxxx://xxxxx.xx.xxx.xx/xxxx_xxxxx.xxxx)进行供应商注册,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在注册后,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为报名成功。)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9 年 8 月 13 日 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xxxxxxxxx 000 x 000 x
九、开标时间:2019 年 8 月 13 日 9:30
十、开标地点:xxxxxxxxx 000 x 000 x十一、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段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x先生
电话:000-00000000 电话:0000-00000000
传真:/ 传真:/
联系地址:xxxxxxxxx 000 xxx 000 联系地址:xxxxxxxxxx
10 号
邮编:510030 邮编:515041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9 年 7 月 16 日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一、 “★”号条款
《用户需求书》中标注有“★”号的条款必须实质性响应,负偏离(不满足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
二、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包括三个包组,其中包1、包2属于主备关系,互为主备关系的包组须由不同运营商提供。因此,包1和包2的投标人可以兼投,但不能兼中。
包组一:税务办公线路主线路
序号 | A 端 | B 端 | B 端详细办公地点 | 线路类型 |
1 | 汕头市税务局 | 金平区税务局 | xxxxxxx 00 x | 100M MSTP |
2 | 汕头市税务局 | 同益税务分局 | 同益街道福平路 4 号 | 50M MSTP |
3 | 汕头市税务局 | 岐山税务分局 | xxxxxxx 00 x | 50M MSTP |
4 | 汕头市税务局 | 鮀江税务分局 | xxxxxxx 0 x | 50M MSTP |
5 | 汕头市税务局 | 龙湖区税务局 | xxxxxxx 000 x | 100M MSTP |
6 | 汕头市税务局 | 珠池税务分局 | xxxxxxx 000 x | 100M MSTP |
7 | 汕头市税务局 | 外砂税务分局 | 外砂镇蓬发路虹璟湾西区 4 幢 | 50M MSTP |
8 | 汕头市税务局 | 濠江区税务局 | 达xxxxxxxx 00 x | 100M MSTP |
9 | 汕头市税务局 | 濠江区税务局 | 达xxxxxxxxxx 00 x | 50M MSTP |
10 | 汕头市税务局 | 河浦税务分局 | 玉新街道珠河路中段西侧 | 50M MSTP |
11 | 汕头市税务局 | 澄海区税务局 | 泰安一横路原税务办公楼 | 100M MSTP |
12 | 汕头市税务局 | 澄海区税务局(德政 路) | 澄华街道德政路原地税大楼 | 100M MSTP |
13 | 汕头市税务局 | 莲下税务分局 | 莲下镇安澄路神州路段 | 50M MSTP |
14 | 汕头市税务局 | 东里税务分局 | 东里镇美园路 | 50M MSTP |
15 | 汕头市税务局 | 潮阳区税务局 | 棉北街道棉新大道北侧 134 号 | 100M MSTP |
16 | 汕头市税务局 | 文光税务分局 | 文光街道新华西路税务大楼 2 楼 | 50M MSTP |
17 | 汕头市税务局 | 和平税务分局 | 和平镇新和惠路凤善居委深隙 洋 | 50M MSTP |
18 | 汕头市税务局 | 谷饶税务分局 | 谷饶镇冷尾洋地段 | 50M MSTP |
19 | 汕头市税务局 | 关埠税务分局 | 关埠镇关金公路港底路段 | 50M MSTP |
20 | 汕头市税务局 | 西胪税务分局 | 西胪镇新寨路 | 50M MSTP |
21 | 汕头市税务局 | 海门税务分局 | 海门镇迎宾路镇政府旁 | 50M MSTP |
22 | 汕头市税务局 | 潮南区税务局 | 峡xxxxxxxxxxx 000 x | 100M MSTP |
23 | 汕头市税务局 | 峡山税务分局 | 峡xxxxxxx 00 x | 50M MSTP |
24 | 汕头市税务局 | 陈店税务分局 | 陈店镇溪口尖坟洋工业区 | 50M MSTP |
25 | 汕头市税务局 | 两英税务分局 | 两xxxxxxxxx 00 x | 50M MSTP |
26 | 汕头市税务局 | 胪岗税务分局 | xxxxxxxx 00 x | 50M MSTP |
27 | 汕头市税务局 | 陇田税务分局 | 陇田镇和惠公路陇田镇政府旁 | 50M MSTP |
28 | 汕头市税务局 | 南澳县税务局 | 后xxxxx 000 x | 100M MSTP |
29 | 汕头市税务局 | 云澳税务分局 | 云澳镇港边西路 | 50M MSTP |
30 | 汕头市税务局 | 保税区税务局(管委 大楼) | 保税区内 | 50M MSTP |
31 | 汕头市税务局 | 保税区税务局 | 保税区内 | 100M MSTP |
32 | 汕头市税务局 | 行政服务中心(x x) | xxxx 0 x中海信创新创业 城 | 20M MSTP |
33 | 汕头市税务局 | 行政服务中心(澄 海) | 凤新二路与秀水路交界 | 20M MSTP |
34 | 汕头市税务局 | 行政服务中心(潮 阳) | 棉新大道税务局隔壁潮阳区政 府行政服务中心大厅 | 20M MSTP |
35 | 汕头市税务局 | 行政服务中心(潮 南) | 潮南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大厅 | 20M MSTP |
36 | 汕头市税务局 | 行政服务中心(南 澳) | 后宅镇中兴路文化广场北侧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一楼 | 20M MSTP |
37 | 汕头市税务局 | 贵屿办税服务点(潮 阳) | 贵屿镇政府大院内 | 20M MSTP |
38 | 汕头市税务局 | 房产交易交易中心 (xx) | xxxxxxxxxx 0 x | 00X XXXX |
39 | 汕头市税务局 | 房产交易交易中心 | xxx 00 x中南大厦 | 20M MSTP |
(金平) | ||||
40 | 汕头市税务局 | 青澳培训楼(南澳) | 南澳县环岛公路东侧青澳湾金 澳楼 | 50M MSTP |
41 | 汕头市税务局 | 外砂分局第二办公 点(龙湖) | 龙湖区外砂镇镇政府旁 | 50M MSTP |
42 | 汕头市税务局 | 岐山分局东墩办公 点(xx) | xxx 0 x | 50M MSTP |
以上含 10 条 100M、24 条 50M、8 条 20M 共 42 条线路 |
包组二:税务办公线路备线路
序号 | A 端 | B 端 | B 端详细办公地点 | 线路类型 |
1 | 汕头市税务局 | 金平区税务局 | xxxxxxx 00 x | 100M MSTP |
2 | 汕头市税务局 | 同益税务分局 | 同益街道福平路 4 号 | 50M MSTP |
3 | 汕头市税务局 | 岐山税务分局 | xxxxxxx 00 x | 50M MSTP |
4 | 汕头市税务局 | 鮀江税务分局 | xxxxxxx 0 x | 50M MSTP |
5 | 汕头市税务局 | 龙湖区税务局 | xxxxxxx 000 x | 100M MSTP |
6 | 汕头市税务局 | 珠池税务分局 | xxxxxxx 000 x | 100M MSTP |
7 | 汕头市税务局 | 外砂税务分局 | 外砂镇蓬发路虹璟湾西区 4 幢 | 50M MSTP |
8 | 汕头市税务局 | 濠江区税务局 | 达xxxxxxxx 00 x | 100M MSTP |
9 | 汕头市税务局 | 濠江区税务局 | 达xxxxxxxxxx 00 x | 50M MSTP |
10 | 汕头市税务局 | 河浦税务分局 | 玉新街道珠河路中段西侧 | 50M MSTP |
11 | 汕头市税务局 | 澄海区税务局 | 泰安一横路原税务办公楼 | 100M MSTP |
12 | 汕头市税务局 | 澄海区税务局(德政 路) | 澄华街道德政路原地税大楼 | 100M MSTP |
13 | 汕头市税务局 | 莲下税务分局 | 莲下镇安澄路神州路段 | 50M MSTP |
14 | 汕头市税务局 | 东里税务分局 | 东里镇美园路 | 50M MSTP |
15 | 汕头市税务局 | 潮阳区税务局 | 棉北街道棉新大道北侧 134 号 | 100M MSTP |
16 | 汕头市税务局 | 文光税务分局 | 文光街道新华西路税务大楼 2 楼 | 50M MSTP |
17 | 汕头市税务局 | 和平税务分局 | 和平镇新和惠路凤善居委深隙 洋 | 50M MSTP |
18 | 汕头市税务局 | 谷饶税务分局 | 谷饶镇冷尾洋地段 | 50M MSTP |
19 | 汕头市税务局 | 关埠税务分局 | 关埠镇关金公路港底路段 | 50M MSTP |
20 | 汕头市税务局 | 西胪税务分局 | 西胪镇新寨路 | 50M MSTP |
21 | 汕头市税务局 | 海门税务分局 | 海门镇迎宾路镇政府旁 | 50M MSTP |
22 | 汕头市税务局 | 潮南区税务局 | 峡xxxxxxxxxxx 000 x | 100M MSTP |
23 | 汕头市税务局 | 峡山税务分局 | 峡xxxxxxx 00 x | 50M MSTP |
24 | 汕头市税务局 | 陈店税务分局 | 陈店镇溪口尖坟洋工业区 | 50M MSTP |
25 | 汕头市税务局 | 两英税务分局 | 两xxxxxxxxx 00 x | 50M MSTP |
26 | 汕头市税务局 | 胪岗税务分局 | xxxxxxxx 00 x | 50M MSTP |
27 | 汕头市税务局 | 陇田税务分局 | 陇田镇和惠公路陇田镇政府旁 | 50M MSTP |
28 | 汕头市税务局 | 南澳县税务局 | 后xxxxx 000 x | 100M MSTP |
29 | 汕头市税务局 | 云澳税务分局 | 云澳镇港边西路 | 50M MSTP |
30 | 汕头市税务局 | 保税区税务局(管委 大楼) | 保税区内 | 50M MSTP |
31 | 汕头市税务局 | 保税区税务局 | 保税区内 | 100M MSTP |
32 | 汕头市税务局 | 行政服务中心(x x) | xxxx 0 x中海信创新创业 城 | 20M MSTP |
33 | 汕头市税务局 | 行政服务中心(澄 海) | 凤新二路与秀水路交界 | 20M MSTP |
34 | 汕头市税务局 | 行政服务中心(潮 阳) | 棉新大道税务局隔壁潮阳区政 府行政服务中心大厅 | 20M MSTP |
35 | 汕头市税务局 | 行政服务中心(潮 南) | 潮南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大厅 | 20M MSTP |
36 | 汕头市税务局 | 行政服务中心(南 澳) | 后宅镇中兴路文化广场北侧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一楼 | 20M MSTP |
37 | 汕头市税务局 | 贵屿办税服务点(潮 阳) | 贵屿镇政府大院内 | 20M MSTP |
38 | 汕头市税务局 | 房产交易交易中心 (xx) | xxxxxxxxxx 0 x | 00X XXXX |
39 | 汕头市税务局 | 房产交易交易中心 | xxx 00 x中南大厦 | 20M MSTP |
(金平) | ||||
40 | 汕头市税务局 | 青澳培训楼(南澳) | 南澳县环岛公路东侧青澳湾金 澳楼 | 50M MSTP |
41 | 汕头市税务局 | 外砂分局第二办公 点(龙湖) | 龙湖区外砂镇镇政府旁 | 50M MSTP |
42 | 汕头市税务局 | 岐山分局东墩办公 点(xx) | xxx 0 x | 50M MSTP |
以上含 10 条 100M、24 条 50M、8 条 20M 共 42 条线路 |
包组三:公共WIFI(桌面式)
序号 | 电路情况 | 线路带宽(M) | 数量(个) |
1 | 市税务局办公楼 | 500 | 56 |
合计:56个公共WIFI热点 |
三、 项目要求 1.线路通信要求
1)提供的网络带宽年可用性≥99%,到供应商骨干节点设备的平均丢包率≤0.1‰。
2)除因不可抗力导致链路中断以外,故障问题需在6小时(含赴途时间)内修复。
3)★要求线路采用MSTP 网络和光纤技术进行建设,提供主备光缆线路且使用双路由双局向接入,电路要求网络保护倒换时间不大于50MS。电路形态不允许为仿真电路、分组交换的方式实现(投标人必须出具书面产品说明书及证明书)。
4)应具有良好的扩展性和可升级性,确保满足将来因业务发展而产生的升级扩展需求。对现有接入点,服务商承诺保证能提供维持现有网络服务;对将来新增、迁移节点服务商承诺免除所有一次性工程建设费,在30天内实施完毕,并按线路单价与具体数量重新进行费用结算。
5)★投标人在采购人中心机房免费配置具有一定冗余保护的相关网络接入设备及配件。
(投标时提供说明或承诺)
6)★投标人对向采购人提供的网络线路(包组三除外)安全负责,线路必须采用电路交换技术,实现用户流量硬隔离,确保项目电路带宽为独占带宽,严格保证招标人电路带宽不被其它客户和业务共享,严格保证客户网络吞吐量、时延等QoS指标,提供的网络电路承载数据不能通过拆分形成数据包的方式传输,确保数据透明传输,减少数据传输的时延,要求数据传输实时性。保障除采购人网络以外的用户不能通过该链路进行任何访问,以及在安全上提供保障,避免非法网络攻击。(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7)线路租用期为24个月。
8)投标人所投的线路提供商应具备自有的管道,不得租用或采用其它方式使用第三方的管道。
9)交付使用时间:因采购人本次采购线路主要用于服务全市税务系统组织收入及办公。为了不影响全市组织收入工作的正常开展,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以最快速度启动并完成项目施工,并将全部线路交付采购人试用。交付时间从签订合同时间起计,不得超过30天。
10) 公共WIFI应提供桌面式热点灵活设置功能,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灵活设置WIFI热点位置并可自行调整。
11) 公共WIFI应支持双频接入,支持与本地公安网监平台对接,提供用户身份免费短信认证、微信验证等多种验证方式、安全审计、日志记录查询等功能。支持审计设备IP源、IP用户名、URL地址、URL分类、访问时间等信息,用户网络行为可进行多维度的查询统计,日志存储空间易扩容,提供日志空间管理功能。
12) 公共WIFI设备具有良好的兼容性,电磁辐射对人体安全,能够在环境比较恶劣的情况正常使用。
2.日常维护要求
1)拥有统一的报障处理平台,同时设有大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收集、跟踪、处理、反馈用户反映的各种问题,向客户提供最周到的服务。
2)拥有专业稳定的维护支持人员,可以满足7×24小时的维护要求,向用户提供稳定的网络和及时的反馈信息。
3)拥有专业的技术提升分析人员,可以指导并帮助用户提升服务质量。
4)拥有稳定的技术支持队伍,定期进行线路巡检,及时发现隐患,做好预防措施,减少线路故障。
5)服务商在预计发生对采购人产生影响的事件时,应提前以书面方式告知采购人。
6)税务机关有特殊任务时,中标供应商应随时提供维护保障服务。
7) 中标服务商应至少每年配合招标人组织一次网络安全应急演练。
3.故障处理要求
1)故障受理:提供专门业务受理渠道和业务支撑渠道。
2)响应时间:当服务商发现故障应当立即通知采购人,或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应立即响应,响应时间小于30分钟。
3)故障恢复:重大线路故障6小时内(含赴途时间)应修复,一般故障及数据业务故障
4小时内(含赴途时间)应修复。电路故障修复按照“先复通后修复”原则,如无法按时排除故障,在有备用光纤资源的情况下,需在3小时内替代解决,在无备用光纤资源的情况下,需在6小时内用其它接入手段进行替代,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在故障解决过程中,
保持每半小时1次与客户进行情况汇报,达到100%以上的故障解决率(技术限制除外);回访用户平均满意度不低于95%。
4)资源配置:应配置有足够的备件和技术精良的维护队伍。
5)紧急抢修:中标人应当承担合同期内系统发生任何故障的抢修任务。
6)备用方案:如特殊原因造成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如光纤切割),投标人应能提供备用方案和措施确保系统运行正常。
7)更换设备:若某个设备在1个月内连续发生3次以上(含3次)故障,中标人应更换使用新的同型号或者性能不低于原型号的替代产品,以保障设备的连续正常使用能力。
8)除不可抗力和采购方人为损坏外,光纤网络故障处理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服务质量要求
1)响应级别:7×24小时客服经理服务制;按时对汕头市税务局进行回访和调查,搜集汕头市税务局的反馈意见,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2)联系方式:为本项目提供实现7×24小时不间断的大客户免费热线服务,由专门的大客服经理、大客户工程师7×24小时接受汕头市税务局及下属各接入点的故障申告。
3)完善的投诉渠道:提供良好的服务体系和完善的投诉渠道,能够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能够对服务团队的服务质量进行有效监督。
4)资料备案:向客户提供最新的线路资料。
5)供应商应提供安全服务方案,其中应提供详细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周期、服务时间、服务流程、对用户的报告内容及报告方式。
5.运维服务指标
(1) 业务连续性指标
设备或电路的每年故障时间要低于5‰(约40 小时)(不包含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故障);网络硬件维护完好率100%,系统运行稳定;
故障最大恢复时间< 6小时(含赴途时间)。
(2) 用户满意度指标用户调查满意率>95%;
运维服务电话接听率100%,有责投诉率1%以下。
四、 施工时间及验收要求
网络租费开始计算时间以系统工程建设通过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进行计算。工程建设施工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工。全部线路开通后并通过初步验收后,中标人将线路交
付采购人使用,并提供免费试运行期。试运行期时间由采购人指定,最长不超过2个月。试运行期正常结束后,项目进入线路租用期;如线路完成施工,而检测的结果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指用户需求及合同要求),则视为线路未通过测试和完成,需要继续改进,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直至线路完全达到采购人要求,期间采购人无需提供任何费用。
五、 责任追究
1. 在30个自然日内,如单条线路中断时间超过4小时,减免该条线路当月20%月租费; 30个自然日内,如单条线路中断过2次或单次中断时间超过6小时,减免该条线路当月50%的月租费;如单条线路中断时间超过3次或累计中断时间超过12小时,减免该条线路当月月租费。
2. 中标人提供线路的单条故障率大于5次或平均故障率大于每年每线路1次,采购人可以提前终止与中标人的合同。
3. ★合同期内中标人不经采购人通知不得终止线路租用服务。如提前终止线路租用服务,采购人将不支付未履行的线路租用费用,同时中标人须按合同总价的50%对采购人进行赔偿。合同期届满后,如因采购人机构调整、线路租用和运维服务采购方式变化等变化,中标人应优先保证网络的正常运作,直至完成与新的运营商的交接。期间产生的费用,按原合同价格计算。
4. 采购人有权对线路质量进行抽查,如抽查线路质量不满足招标和合同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减免该条线路当月50%的月租费,并要求中标人马上整改。如中标人不能在五个工作日内整改,减免该条线路租费当月的月租费;如中标人一直不能完成整改,整改期间该条线路的租费全部减免,直至完成整改。
5. ★中标人如不能在规定时间或投标承诺时间内将全部线路交付给采购人使用,采购人有权按超期天数对中标人进行累计处理,每天扣除0.5%的合同额。当累计超过30天,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 (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承诺)
6. 中标人如不能满足采购人的服务要求(采购需求和合同书),采购人有权每次(项)扣除0.2%的合同额。
7. 中标人如不能满足采购人的文档要求(采购需求和合同书),采购人有权每次(项)扣除0.1%的合同额。
六、 付款方式
本项目的线路租用期为24个月,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占合同款20%的线路建设费用,其余80%合同款按采购人指定的结算周期分期结算。
第三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 | 投标费用说明 | |
1. | 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集 | |
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 ||
2. | 本次招标不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交易服务费。 | |
二、 | 投标有效期 | |
三、 |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至少90日历日。 招标文件 | |
3. | 招标文件的构成 | |
3.1 |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更正文件组成: | |
1) | 投标邀请函 | |
2) | 用户需求书 | |
3) | 投标供应商须知 | |
4) | 开标、评标、定标 | |
5) | 合同书文本 | |
6) | 投标文件格式 | |
7) | 在招标过程中由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澄清更正文件等 | |
4. | 招标文件的澄清更正 | |
4.1 | 集中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更正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 | |
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的15天前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 | ||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在收到澄 | ||
清更正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予以确认,该澄 | ||
清更正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更正不足15天的,集中采购机构在征 | ||
得当时已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同意并书面确认(加盖单位公章,传 | ||
真有效)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 | ||
4.2 | 根据采购的具体情况,集中采购机构可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 | |
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将变更时间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 | ||
当时已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 | ||
四、 |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 |
5. | 投标的语言 | |
5.1 |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集中采购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 | |
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 | ||
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
6. 投标文件编制
6.1 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6.2 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并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3 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6.4 如果因为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7. 投标报价及计量
7.1 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7.2 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 投标保证金
8.1 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2 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报价担保函》)等形式提交。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到达集中采购机构保证金账户。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函的,原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供应商自有对公账户转出,不允许代缴,不接受银行柜台缴纳现金方式。
交纳办法如下:
1) 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供应商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后,在 8 小时内,保证金管理系统为各报名供应商分别生成保证金缴纳账户并公布到网上报名系统中。账户生成后,系统会向报名联系人的手机发送通知短信,接收到通知短信后,各供应商可以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保证金缴纳账户并向该账户缴纳足额的保证金(因运营商或手机限制,短信有可能延迟或被屏蔽,各供应商也可以自行登录系统查询账户)。
每个供应商每个项目的保证金缴纳账户是唯一的,所以请各供应商缴纳保证金前
务必核对正确的缴纳账户。
投标供应商填写银行交款票据时,必须清晰填写采购项目编号和投标供应商全称。否则有可能造成保证金退还的延误。
2) 采用银行保函提交的:
① 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集中采购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
②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③ 有效期超过投标有效期 30 天。
3) 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报价)担保函提交的:
① 采用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或集中采购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
② 由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③ 有效期超过投标(报价)有效期 30 天。
4) 递交投标(报价)文件现场除银行保函、担保函外,不收取其他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8.3 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8.4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8.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不予退还并上交国库: 1) 投标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2) 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
9.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9.1 投标供应商应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叁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9.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9.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章才有效。
10.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0.1 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0.2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制作《唱标信封》并独立封装。
10.3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
10.4 不足以造成投标文件可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投标文件泄密的,不认定为投标文件未密封。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11.2 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 1) 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
2) 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11.3 集中采购机构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投标。
1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2.1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集中采购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12.2 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六、 开标、评标、定标
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七、 询问、质疑、投诉
13. 询问
13.1 投标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4. 质疑
14.1 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书面提出质疑:
1) 采购文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最少 5 个工作日;报名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自报名成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中标结果提出质
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质疑、投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
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14.2 质疑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020-62791628;传真:020-62791628;邮箱:gdgpc@aliyun.com(推荐使用)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 118 号之一 809 室;邮编:510030
15. 投诉
15.1 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15.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国家财政部国库司采购一处地址:北京市月坛南街26号院1号楼4层4011、4012房间 联系电话:010-68513070
八、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16. 合同的订立
16.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6.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7. 合同的履行
17.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17.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
九、 适用法律
18.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及投标供应商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第四部分 开标、评标、定标
一、 开标
1 集中采购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2 开标时,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供应商名称、《报价一览表》内容。
3 集中采购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二、 评标委员会
4. 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三、 评标注意事项
5.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供应商。
6.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7.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8.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8.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8.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8.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8.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8.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四、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9.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10. 投标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0.1 采购人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表》(附表一)内容逐条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进行评审,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10.2 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内容逐条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
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性评审认定意见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10.3 只有全部满足《投标人资格审查表》及《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的投标才是有效投标,只要不满足上述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无效投标不能进入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
10.4 对各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11. 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
11.1 评分总值最高为 100 分,评分分值分配如下:
包 1、包 2 | |||
评分项目 | 技术评分 | 商务评分 | 价格评分 |
分值 | 45.0 分 | 35.0 分 | 20.0 分 |
包 3 | |||
评分项目 | 技术评分 | 商务评分 | 价格评分 |
分值 | 30.0 分 | 30.0 分 | 40.0 分 |
11.2 技术评审
技术评分项明细及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附表三:《技术评审表》;
11.3 商务评审
商务评分项明细及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附表四:《商务评审表》
11.4 价格评审
11.4.1 投标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上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 对投标漏项处理:投标人漏项报价,作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处理。
3)以上修正后的报价应当经投标人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
效。
11.4.2 政府采购政策性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 投标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包括成员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时,报价给予 C1 的价格扣除(C1 的取值为 6%),即:评标价=核实价×(1-C1);
2) 投标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本企业承担的服务)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 C2 的价格扣除(C2 的取值为 2%),即:评标价=核实价×(1-C2);(本项目不适用)
3) 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并且提供本企业承担的服务;
4)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本项目不适用)
5) 投标供应商认为其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明确企业类型及所属行业,并提供最近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6)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1.4.3 评标价的确定:按上述条款的原则校核修正后的价格为评标价。
11.4.4 计算价格评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评标价中,取最低者作为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包 1、包 2:价格评分=(基准价÷评标价)×20包 3:价格评分=(基准价÷评标价)×40
11.5 评标总得分及统计: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供应商的技术评分或商务评分。然后,根据比价原则评出价格评分。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相加得出评标总得分(评标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1.6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
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12.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12.1 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供应商名单:本项目每个包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按其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本项目包 1 和包 2 不允许同一投标人兼中。按照上述原则排序后,评标委员会按照先包 1,后包 2 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包 1 和包 2 排名第一的为同一供应商,则只推荐该供应商为包 1 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取消该供应商包 2 的中标候选资格。包 2 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由综合得分第二的供应商取代。
12.2 中标价的确定:除了按 11.4.1 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读额为准。
12.3 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13. 发布中标结果
13.1 集中采购机构将在下列媒体公告中标结果: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 (gpcgd.gd.gov.cn)。
13.2 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集中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经采购人确认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收到。
13.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表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投标人资格审查表(包 1-包 3)
审查项目 | 要求(与公告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一致) |
资格性审查 |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
2.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 |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5.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包组)采购活动。 | |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
注:1. 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 “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不进入符合性审查及技术商务评审。
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表(包 1-包 3)
审查项目 | 要求 |
符合性审查 | 1.投标报价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且未超过相应子包的采购预算。 |
2.对标的内容没有报价漏项。 | |
3.提交投标函。投标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 | |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 |
5.“★”号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6.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至少 90 天。 | |
7.如出现投标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按规定书面确认。 | |
8.未出现视为投标人串标投标所列的情形。 | |
9.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 | |
10.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
注:1. 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 “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
3. 汇总时出现不同意见的,评委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4.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附表三:技术评审表
技术评审表(包 1、包 2)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详细评审内容 | 分 值 |
1 | 用户需求响应程度 | 完全满足用户需求书中的技术参数,得 5 分; 每一项技术参数负偏离扣 1 分,扣完为止。 | 5 |
2 | 项目技术 方案合理性、对投标人需求的理解 | 按照对投标人提供的需求的理解情况、技术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扩展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充分理解需求,技术方案完整,可行性、扩展性完全适用且优于项目需求的得 5 分; 理解需求,技术方案较完整,可行性、扩展性较完全适用需求的得 3 分; 比较理解需求,技术方案一般,可行性、扩展性基本适用需求的得 2 分; 技术方案不完整,可行性、扩展性不能完全适用需求的得 1分; 没有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5 |
3 | 网络覆盖及扩展性 | 投标人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提供招标人大部分网络线路无缝平滑过渡的得 10 分; 需重新建设大部分网络,但能提供可行方案确保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内提交安全可靠的网络线路的得 4 分; 需重新建设网络,不能确保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内提交安全 可靠的网络线路的得 0 分。 | 10 |
4 | 项目管理 | 投标人提供的施工方案(含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计划、具体施工日程表、人员组织、材料调配等)说明详细,管理完善,完全适用且优于项目需求的得 8 分; 说明简单,管理完全适用需求的得 4 分; 说明粗略只有大纲,管理较差,不能完全适用需求的得 1 分; 没有提供得 0 分。 | 8 |
5 | 售后服务方案 | 对投标人的服务保障方案进行综合对比,服务机构设置便利,具备 7×24 小时统一热线、巡检服务、故障处理、备品备件、、 完全满足用户需求的得 5 分;服务机构设置较便利,其他配 备良基本满足需求得 3 分;服务保障方案一般,只能部分满 足用户需求的 1 分;服务保障方案基本不能满足用户需求得 0分。 | 5 |
6 | 施工工期 | 施工工期≤7 日的得 8 分; 7 日<施工工期≤15 日的得 4 分; 15 日<施工工期≤25 日的得 2 分; 25 日<施工工期≤30 日的得 1 分; 施工工期>30 日的不得分。(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 8 |
7 | 故障恢复 | 对投标人的故障恢复能力及方案进行综合对比,故障恢复能力强、承诺修复时间完全适用或优于项目需求的得 4 分;故 障恢复能力良好、承诺修复时间基本适用需求的得 2 分;故 障恢复能力较弱,承诺修复时间不能完全适用需求的得 0 分。 | 4 |
技术评审表(包 3)
序 号 | 评审项目 | 评分范围 | 分值 |
1 | 用户需求响应程度 | 完全满足用户需求书中的技术要求(指用户需求书中除第四、五、六条外的针对包 3 的所有要求),得 4 分; 每有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扣 1 分,扣完为止。 | 4 |
2 | 系统方案设计 | 按照对投标人提供的需求的理解情况、技术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扩展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充分理解需求,技术方案完整,可行性、扩展性完全适用且优于项目需求、能提供短信验证等多种安全认证方式的,得 6 分;理解需求,技术方案较完整,可行性、扩展性完全适用需求的得 4 分; 比较理解需求,技术方案一般,可行性、扩展性基本适用需求的得 2 分; 技术方案不完整,可行性、扩展性不能完全适用需求的得 1 分; 没有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6 |
3 | 项目管理 | 投标人提供的施工方案(含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计划、具体施工日程安排、人员组织、后台管理与安全管控等)说明详细,管理完善,完全适用或优于项目需求的得 5 分;说明简单, 管理基本适用需求的得 2 分;说明粗略只有大纲,管理不能完 全适用需求的得 1 分;没有提供得 0 分。 | 5 |
4 | 网络覆盖及扩展性 | 投标人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提供无缝平滑过渡的得 10 分;需重新建设网络,但能提供可行方案保证采购人业务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得 5 分;需重新建设网络,不能保证采购人业务信 息正常运行的得 0 分。 | 10 |
5 | 公共 WIFI兼容性 | 公共 WIFI 设备具有良好的兼容性,电磁辐射对人体安全,标明电磁辐射完全适用或优于项目需求,得 5 分; 公共 WIFI 设备兼容性一般,电磁辐射较高的,基本适用需求的得 2 分;公共 WIFI 设备兼容性差,电磁辐射高,在环境比 较恶劣的情况无法正常使用的得 0 分; | 5 |
附表四:商务评审表
商务评审表(包 1、包 2)
序 号 | 评审项目 | 详细评审内容 | 分值 |
1 | 投标人公司资质 | 投标人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得 12 分;没有的, 得 0 分。(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 12 |
2 | 投标人公司实力及获奖情况 | 投标人具有 3 级以上(含 3 级)等保机房的,得 7 分; 投标人具有 2 级等保机房的,得 2 分; 其他得 0 分。(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复印件) | 7 |
3 |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自 2016 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签订的 MSTP 网络线路租赁项目,每个项目得 2 分,最高得 16 分。(提供合同 复印件加盖公章) | 16 |
商务评审表(包 3)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1 | 资质证书 | 投标人具有增值电信经营许可证的得 14 分(投标时提供证 书复印件) | 14 |
4 |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自 2016 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签订的安全 wifi 线路租赁项目,每个项目得 2 分,最高得 16 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 16 |
第五部分 合同书文本(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按此合同文本签订合同)
广东省政府采购
合 同 书
采购编号: |
项目名称: |
甲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根据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
二、 服务范围
元(¥ 元)人民币。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包组中标结果等确定服务
范围
1. 。
2.
……
三、 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享受本合同约定权益并及时履行货款支付义务。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售后服务。
3.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保密,不向与乙方形成竞争关系的公司透露合作细节。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按约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2.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所提供的资料采取保密措施,依法保障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害,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任何合作细节。
3.乙方有义务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电信行业有关规定,如因国家政策调整,乙方有权对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功能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与甲方协商。
4.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费用,如甲方未履行合同款项支付义务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5.乙方给予甲方的标准资费外的优惠,仅供甲方内部使用,甲方不得对外转售。四、 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1. 乙方服务期间自 年 月_ 日至 年 月_ 日止,若合同服务期开始前乙方未能完成线路建设并通过验收,合同期间不予调整,甲方仅需支付合同
验收合格之日至合同服务期间截止日的费用。
2.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尚未确定新的采购供应商,乙方应优先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直至与新的供应商完成交接,期间产生的费用,按本合同价格标准执行,且可由甲方支付或甲方系统内下属各单位支付。
五、 施工时间及验收要求
1. 网络租费开始计算时间以系统工程建设通过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进行计算。工程建设施工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天内完工。
2. 全部线路开通后并通过初步验收后,乙方将线路交付甲方使用,并提供免费试运行期。试运行期时间由甲方指定,最长不超过 2 个月。试运行期正常结束后,项目进入线路租用期;如线路完成施工,而检测的结果无法满足甲方要求(指用户需求及合同要求),则视为线路未通过测试和完成,需要继续改进,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线路完全达到甲方要求,期间甲方无需提供任何费用。
3. 乙方如不能在规定时间或投标承诺时间内将全部线路交付给甲方使用,甲方有权按超期天数对乙方进行累计处理,每天扣除 0.5%的合同额。当累计超过 30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替代服务增加的费用、另行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所发生的支出等)。
六、 付款方式
由甲方按下列方式付款:
本项目的线路租用期为 24 个月,甲方在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向乙方支付占合同款 20%的线路建设费用。其余 80%合同款在全部线路开通后,均分为 24 个月计算每月服务费,按月结算,由乙方财务人员在每月 20 日前提交有效发票,甲方审核后
于次月月底前以转账方式支付。若乙方实际服务期间小于 24 个月,实际应支付总金额需根据实际服务期间占合同约定服务期间的比例进行调整。
七、 知识产权归属
乙方应确保所提供服务内容不会引起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相关主张,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八、 保密
乙方应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需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未经同意,不得将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文件资料提供给第三方,对履行本合同相关的人员作出保密要求。
乙方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提供保密协议。九、 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3‰
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 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 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十、 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出现争议时,乙方的履约不得劣于投标承诺。
十一、 不可抗力
1.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 税费
1.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 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四、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 合同一式 份。
甲方(盖章): 代表: | 乙方(盖章): 代表: | |||
签定地点: | ||||
签定日期: | 年 | 月 | 日 |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
开户名称: | ||||
银行帐号: | ||||
开 户 行: |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注:请投标供应商按照以下要求的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 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广 东 省 政 府 采 购
投 标 文 件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网络线路租赁
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GPCGD19C500FG006F
(子包号):
投标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1.1 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分包 1-包 3 | |||||
评审内容 | 采购文件要求 (详见《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各项)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 | ||
资格性审查 |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18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 个月内任意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
2.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 |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 |
4. 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
(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 处 于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 当 天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5.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包组)采购活动。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 |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 |
符合性审查 | 1.投标报价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且未超过相应子包的采购预算。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
2.对标的内容没有报价漏项。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 |
3.提交投标函。投标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 |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 |
5.“★”号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 |
6.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至少 90 天。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 |
7.如出现投标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按规定书面确认。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 |
8.未出现视为投标人串标投标所列的情形。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 |
9.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 |
10.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
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供应商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
1.1.1 “★”条款自查表
序号 | “★”条款要求 | 证明文件(如有) |
1 | 见投标文件() 页 | |
2 | 见投标文件() 页 | |
3 | 见投标文件() 页 | |
4 | 见投标文件() 页 | |
5 | 见投标文件() 页 | |
6 | 见投标文件() 页 | |
7 | 见投标文件() 页 | |
8 | 见投标文件() 页 | |
9 | 见投标文件() 页 | |
…… | 见投标文件() 页 |
注:1.此表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
1.2 技术评审自查表
序号 | 评审分项 | 自评得分 | 证明文件(如有) |
1 | 见投标文件()页 | ||
2 | 见投标文件()页 | ||
3 | 见投标文件()页 | ||
4 | 见投标文件()页 | ||
5 | 见投标文件()页 | ||
6 | 见投标文件()页 | ||
7 | 见投标文件()页 | ||
8 | 见投标文件()页 | ||
9 | 见投标文件()页 | ||
… |
注: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技术评审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如自评得分与证明材料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将有可能做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定。
1.3 商务评审自查表
序号 | 评审分项 | 自评得分 | 证明文件(如有) |
1 | 见投标文件()页 | ||
2 | 见投标文件()页 | ||
3 | 见投标文件()页 | ||
4 | 见投标文件()页 | ||
5 | 见投标文件()页 | ||
6 | 见投标文件()页 | ||
7 | 见投标文件()页 | ||
8 | 见投标文件()页 | ||
9 | 见投标文件()页 | ||
… |
注:投标供应商应根据《商务评审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如自评得分与证明材料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将有可能做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定。
2.1 报价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网络线路租赁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GPCGD19C500FG006F 子包号:
分项 | 金额(元) |
服务 | |
其他费用 | |
24 个月总报价 | (大写)人民币 元整(¥ ) |
注:1.此表总报价是所有需采购人支付的金额总数,包括《用户需求书》要求的全部内容。 2.总报价中必须包含购置、安装、运输保险、装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
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价格均应予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3. 温馨提示: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2 投标明细报价表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网络线路租赁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GPCGD19C500FG006F 子包号:
一、服务详列 |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具体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元) | 备注 |
合 | 计 | 数量合计: | 报价合计: 元 | ||||
二、其他费用详列 |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具体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元) | 说明 |
合 | 计 | 数量合计: | 报价合计: 元 | ||||
四、总报价:人民币 表为准) | 元。(以上各合计项与报价一览表中的对应项均一致相符,如不一致以报价一览 |
注:1) 以上内容必须《报价一览表》一致。
2)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3)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4)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 标 函
致: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为响应你方组织的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网络线路租赁项目 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 GPCGD19C500FG006F ],我方愿参与投标。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网络线路租赁项目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投标供应商名称) 作为投标供应商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 职务)
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叁份。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信息或资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用户需求书》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作为在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投标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一)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审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三)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 址: | .邮政编码: . | |
电 | 话: | . | |
传 | 真: | . |
代表姓名: .职 务: .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投标供应商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 营 范围: 。
投标供应商(盖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4.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 是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 的 (投标供应 商 名 称 )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 现 任 职 务 , 有 效 证 件 号码: 。现授权 (姓名、职务) 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网络线路租赁项目 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 GPCGD19C500FG006F ]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盖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
职 务:
4.4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
一、联合体各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 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 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2.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在承担连带责任。
3. 如果本联合体中标,(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 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 部分。
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成员 (公司全称) 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 %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项目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项目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随投标文件装订 份,送采购人 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甲公司全称:(盖章) | 乙公司全称:(盖章) | ……公司全称(盖章) |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 | ||||||
章) | ||||||||
年 | 月 | 日 | 年 | 月 | 日 | 年 | 月 | 日 |
注:1.联合投标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4.5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4.5.1 2018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5.2 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5.3 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以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 |||
序号 | 设备名称或专业技术人员 | 数量及单位 | 备注 |
1 | |||
2 | |||
3 | |||
… |
4.6 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1.……
2.……
3.……
4.7 名称变更
投标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4.8 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供应商认为其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应提交本函,并明确企业类型,并提供最近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 的 (采购项目)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属于 行业, 有从业人员 人, 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为元。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请在以下十六个行业中,根据投标人自身经营范围选择填写“投标人所属行业”,如未按规定填写或未根据投标人自身经营范围填写,本声明函将被认定为无效声明。
(一)农、林、牧、渔业。(二)工业。(三)建筑业。(四)批发业。(五)零售业。(六)交通运输业。(七)仓储业。(八)邮政业。(九)住宿业。(十)餐饮业。(十一)信息传输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十四)物业管理。(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承担工程/提供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
以上修改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实施,特此通知。
单位名称(盖章):日 期:
投标供应商应根据评审表要求提交相应年度的经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 实施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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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根据评审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序号 | 一般商务条款序号 | 条款内容 | 是否响应 | 偏离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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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如无偏离则不需列明。
报价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8.1 服务方案
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和顺序,对完成整个项目提出相应的实施方案。对含糊不清或欠具体明确之处,评委会可视为投标供应商履约能力不足或响应不全。
组织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包括:
8.1.1 对项目的理解(项目概述、目标、服务范围、采购人的义务及配合条件)
8.1.2 针对本项目的组织实施方案
8.1.3 进度计划和保证项目完成的具体措施
8.1.4 项目整体验收计划
8.1.5 培训计划
8.1.6 投标供应商认为必要说明的其它内容。
8.2 项目人员安排
8.2.1 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
职责分工 | 姓名 | 现职务 | 曾主持/参与的同类项目经历 | 职称 | 专业工龄 | 联系电话 |
总负责人 | ||||||
其他主要技术人员 | ||||||
… |
注:根据评审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8.2.2 专业人员的时间计划表
本项目拟安排人员的进驻时间、工作明细时间、工作量等。
8.3 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 拟定时间安排 |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
1 | 拟定 年 月 日 | 签定合同并生效 | |
2 | 月 日— 月 日 | ||
3 | 月 日— 月 日 | ||
4 | 月 日— 月 日 | 质保期 |
8.4 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序号 | 投标人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
注:投标人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8.5 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
(如有,请扼要叙述)
将下列内容单独密封装入“唱标信封”。
9.1 《报价一览表》(从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并盖章)
9.2 优惠或折扣说明(如有)
9.3 《投标保函》原件,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原件或交付投标保证金(非保函形式)的银行回单复印件
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投标保函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保函有被拒收的风险)
开具日期: 年 月 日
致: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不可撤销保函第 号
本保函作为 (投标供应商名称) (以下简称投标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编号 GPCGD19C500FG006F 的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网络线路租赁项目采购项目的投标邀请提供的投标保证金, (开具银行名称) 在此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并承诺,本行或其后继者或受让人一旦收到贵方提出的下述任何一种情况的书面通知(贵方不需要说明理由, 不需要提供证明), 立即无条件地向贵方支付人民币( 大写)元 整 [ 保 证 金 金 额 ] ( ( 小 写 ) ¥ 元 ) :
1. 从开标之日起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供应商撤回投标;
2. 投标供应商未能按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中标供应商未能按《投标供应商须知》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本保函自出具之日起至该投标有效期满后 30 天内持续有效,除非贵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函。如果贵方和投标供应商同意需延长本保函有效期,只需在到期日前书面通知本行,本保函在任何延长的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本保函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其进行解释。
银行名称(打印)(公章):
银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姓名和职务(打印):姓名 职务
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供应商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1:询问函格式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询问函
我单位已报名并准备参与(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文件编号: )的投标(或报价)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 (事项一)
(1) (问题或条款内容)
(2)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 (建议) 二、 (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2:质疑函格式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投诉书格式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 诉 书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 1: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2
……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 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