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名称:清远市交通运输局便携式计算机批量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1-00839583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批量集中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清远市交通运输局便携式计算机批量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1-00839583
甲方: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乙方:广州电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10992.00
人民币大写:壹万零xx玖拾贰元整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守《广东省省级2021年度第 三季度计算机(通用配置)批量集中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 合同标的
产品名称 | 技术规格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华硕(ASUS)P2451FA10210C89I2便携式计算机14寸 | |||||
1920*1080/i5-10210U/8G/512GB SSD/集显/外置DVD- | |||||
RW/Windows10神州网信政府版/三年保修/包鼠CPU系 | |||||
列:Intel I5 | |||||
CPU型号:酷睿 I5-10210U | |||||
CPU主频:1.6GHZ | |||||
CPU核心数:4核 | |||||
CPU线程数:8 | |||||
CPU缓存:L3 | |||||
内置金属加固框架:是 | |||||
内存容量:8GB | |||||
内存类型:DDR4 | |||||
内存条数:2 | |||||
内存频率:2666MHz | |||||
硬盘容量:512G SSD(固态) | |||||
固态硬盘接口:PCIE | |||||
固态硬盘协议:NVME | |||||
机械硬盘转速:无 | |||||
机械硬盘缓存:无 | |||||
机械硬盘规格:无 | |||||
硬盘类型:固态硬盘 | |||||
固态硬盘容量:512GB | |||||
机械硬盘容量:无 | |||||
显卡类型:集成显卡 | |||||
显存容量:共享内存 | |||||
显存频率:1600MHz | |||||
显存位宽:64位 | |||||
显示芯片:集成显卡 | |||||
多功能Type-c接口数量:1 | |||||
是否内置电池:是 | |||||
接口描述:3个USB3.0端口(含一个Type-C端口) | |||||
视频接口数量:1 | |||||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编号:CQC19701233473 | |||||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2024-12-02 | |||||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 | |||||
便携式计算机 | 件: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gpmall/upload/commoninfo/2021/6/25/1624585178899.pdf无线网卡:有 | 2 | ¥5496.00 | ¥10992.00 | |
有线网卡:有 | |||||
HDMI接口数量:1 | |||||
mini HDMI接口数量:0 | |||||
DP接口数量:0 | |||||
mini DP接口数量:0 |
Type-c接口数量:1音频接口数量:1 DVI接口数量:0 ExpressCard插槽:1 MiniPCI-E插槽:0 蓝牙:有 主板芯片:有 USB3.0接口数量:2 VGA接口数量:1 操作系统:神州网信Window 10产地:重庆 光驱:DVD刻录颜色:黑色 内置音箱:有 内置摄像头:有 标配电池容量:有标配鼠标:有线 标配电脑包:有 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100万小时裸机重量(含标配电池):1.5-2KG质保期限:3年 显示器尺寸(英寸):14色深:8bit 刷新率:60Hz触摸屏:无 屏幕最大开合角度:180低蓝光模式:支持 最大分辨率(水平):1920最大分辨率(垂直):1080 | |||||
合计 | ¥10992.00 大写(人民币): 壹万零xx玖拾贰元整 |
注:合同总金额为乙方提供货物并完成安装调试和其他质保期相关服务的全部含税价格。
二、售后服务(对应选择)
(一)台式计算机(通用配置)
1.制造商5年免费保修,硬盘不回收。
2.制造商5×8服务电话支持,2小时电话响应,第2个工作日现场服务。
3.报修后2工作日内解决,否则在第3个工作日提供备机。
4.乙方在报价文件中承诺提供的服务须能通过制造商的服务热线(如400电话等)查证。
(二)便携式计算机(通用配置)
1.制造商3年免费保修,电池质保期不少于1年,硬盘不回收。
2.制造商5×8服务电话支持,2小时电话响应,第2个工作日现场服务。
3.报修后2工作日内解决,否则在第3个工作日内提供备机。
4.乙方在报价文件中承诺提供的服务须能通过制造商的服务热线(如400电话等)查证。
三、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2021-11-28前交货及安装。
2.交货地点:xxxxxxxxxxxxx00x交通运输局
3.乙方安装人员应与货物同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允许不同时到达的情形除外)。
四、验收标准:
1.装箱单(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应随产品一同装箱的技术资料等)。
2.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98%(百分之九十八)。
3、验收时间:甲方应于交货后10日内完成安装与验收(甲方允许不在此期限内完成验收的情形除外)。
五、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货物为全新的、完整的、未开封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保证在质保期内按照生产厂家的服务标准提供售后服务。
2.乙方所提供的合同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向甲方提供免费技术服务。
3.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相关标准、相关行业标准、本合同技术规范以及原厂商质量标准,并在出厂前通过原厂商质量测试和检验。
4.如果乙方软件升级,在不增加新功能的情况下甲方将免费获得新软件的许可使用权。乙方保证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出合格的技术人员提供准确、充足的技术服务及必要的技术培训,以满足本合同规定的安装、试运行、性能测试、运转及维护的要求。
5.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报修或技术服务要求的通知后,质量保证期内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部件或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期服务;质量保证期外提供同等条件的服务,可以收取成本费(服务分项价格应不高于本期合同约定)。对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六、付款方式:
双方在签署《批量集中采购项目验收单》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百分之百),并在履约系统中确认支付。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
七、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按当期批量集中采购文件及广东省财政厅批量集中采购相关规定。
2.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具体赔偿或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八、争议纠纷解决方式:
1.违约责任按当期批量集中采购文件及广东省财政厅批量集中采购相关规定。
2.在本项目执行期内,因中标供应商的责任导致未能按期确认合同/供货/安装的(货品送达并搬运/安装到采购人指定位置),经核 实,发生5次(含)以上且同类违规订单数量达到该供应商本项目订单总数量1%的,自核实之日起,取消本期批量供货资格,拒绝该供应商参与未来一期批量集中采购活动。
3.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具体赔偿或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九、其他约定事项
1.双方可以在广东智慧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反映售后履约情况。
2.如乙方不按约定时间内供货,甲方有权在供货期截止后取消采购,责任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需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清远市交通运输局甲方代表:
甲方联系人:xxx(xxx)
单位地址:xxxxxxxxxxxxx00x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合同签订日期:
乙方(盖章):广州电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代表: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广州花城支行 银 行 账 号:3602028509201510922
乙方联系人: xxx
单位地址:xxxxxxxxx000xxxxxxxx0000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合同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