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ZZTT-CG-2024-16
项目编号: ZZTT-CG-2024-16
白水县残疾人联合会
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陕西中正天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五月
目 录
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中正天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xxxxxxxxxxxx 00 xxxxx X0 x 00 x 0000 x)获
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05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ZZTT-CG-2024-16
项目名称: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0,000.00 元采购需求:
合同包 1(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项目):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1-1 | 残疾人服务 | 服务寄宿制托养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20,000.00 | 320,000.00 |
合同包预算金额:320,000.00 元合同包最高限价:320,000.00 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三个月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 1(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
库〔2004〕185 号);
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 51 号);
③《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 90 号);
④《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⑤《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
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⑦《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⑧《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⑨《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 1(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法有效经年检合格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被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①“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提供经审计的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其本公司(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提供 2024 年 1 月起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
关文件证明;
(6)提供 2024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
(9)缴纳磋商保证金。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04 月 23 日至2024 年04 月28 日,每天上午08:30:00 至 11:30:00,下午 13:50:00 至 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中正天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xxxxxxxxxxxx 00 xxxxx X0 x 00 x 0000 x)
方式:现场获取售价:500 元
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中正天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xxxxxxxxxxxx 00 xxxxx X0 x 00 x 0000 x)
时间:2024 年 05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中正天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xxxxxxxxxxxx 00 xxxxx X0 x 00 x 0000 x)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2、投标人须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白水县残疾人联合会地址:白水县一马路
名称:陕西中正天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 00 xxxxx X0 x 0000 x联系方式:029-89538211
项目联系人:宋庆年电话:00000000000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人 | 名称:白水县残疾人联合会地址:白水县一马路 联系方式:0913-6121009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正天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 00 xxxxx X0 x 0000 x联 系 人:宋庆年 联系方式:029-89538211;18706888591 |
3 | 项目名称 | 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
4 | 项目编号 | ZZTT-CG-2024-16 |
5 | 项目预算 | 320,000.00 元 |
6 | 服务期限 | 3 个月 |
7 | 采购内容和要求 | 详见“第三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
8 | 供应商 | 响应磋商并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磋商竞争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 |
9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公告 |
10 | 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售 | 详见公告 |
11 | 联合体磋商 | 不接受 |
12 | 现场勘查、标前答 疑会 |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本项目不召开磋商预备会,磋商供应商如 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代理机构。 |
13 | 供应商对竞争性 磋商文件提出质 | 供应商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 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在此之后提出 |
疑的时间 | 的质疑无效。 | |
14 | 磋商小组的组成 | 磋商小组构成: 3 人,磋商小组的确定方式:采购人代表 1 人, 其余 2 人在省级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15 |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 商时间和地点 |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详见公告磋商时间:详见公告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及磋商地点:详见公告 |
16 | 磋商响应有效期 | 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
17 | 汇款账户 | 磋商保证金金额:6000.00 元; 磋商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除保函外,其他形式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应从供应商账户转出。 收款单位:陕西中正天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交通银行西安东二环支行 账 号:611301014013000111177 转账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
18 | 备选磋商方案 和报价 | 不接受备选磋商方案和多个报价。 |
19 | 磋商响应文件份 数及其他要求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1 份。 |
20 | 文件密封要求 | 正本/副本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电子版、开标一览表需分开密 封装在单独的封袋中(封袋不得有破损),且在封袋正面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资格证明文件不做密封要求。封袋 |
应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鲜章,封袋正面要粘贴供应商全称、项目名 称、编号等标识,且响应文件袋上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有权被拒绝。 | ||
21 | 磋商报价 | 磋商报价是指完成本次编制服务项目的所有费用,以磋商文件的内 容和要求作为依据,但不得高于或等于本项目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 |
22 | 评标办法及标准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
23 | 其它事项 | 本次采购、磋商报价、评审和合同授予均以项目为单位,供应商必须就一个完整项目进行响应。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 30 天内签订合同,不及时签订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不允许成交后另行转包或者分包。非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资格。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未按合同约 定进行履约的,成交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进行货物及相应的服务采购。
1.1.2 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交货地点/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范围、交货期和质量要求
1.3.1 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采购项目的交货期(含安装、调试)/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采购的资质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为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4)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
(5)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磋商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1.4.3 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
1.5.1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踏勘现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3 供应商自行踏勘本项目所在场地和相关的xx环境情况,并在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予以综合考虑,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答疑
答疑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 分包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2 采购内容的实质性响应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2.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2.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答疑、澄清、修改,均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时间和地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引起的一切不利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按照前附表要求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2.2.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 供应商应及时领取并获取澄清和修改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按澄清和修改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可能被磋商小组否决。
2.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2.3.1 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 日前,采购人可以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通知及公告。如果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 5 日时,采购人将酌情延长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3.2 供应商应及时登录关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查看本项目的变更信息,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3.3 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答疑)纪要、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补充)文件等内容均以发布的为准。当上述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3.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答复
已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或者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在此之后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3.5 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的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答复。
2.3.6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3.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以最终响应文件给定格式为准
3.1.3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 磋商报价
3.2.1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报价,任何不符合报价要求的磋商将按照废标处理。
3.2.2 磋商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应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及以可调整价格的磋商均按照废标处理。
3.2.3 磋商报价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4 本次磋商的最小单元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供应商可对任一最小单元进行磋商,但不能对最小单元中的内容或者分项内容进行不完全磋商。任何不完全的磋商将按照无效磋商处理。
3.3 磋商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3.3.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
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磋商有效期内本须知关于磋商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3.4 磋商保证金
3.4.1 本项目是否交纳磋商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内容、交付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并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磋商保证金及退还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保函或担保;未成交供应商磋商保证金、保函或担保,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3.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在磋商有效期结束前,因排名在前的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
3.4.4 在磋商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磋商保证金(含息)、保函或担保:
(1)供应商不响应采购人磋商时间变更的;
(2)供应商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内容变更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磋商方案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磋商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磋商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磋商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磋商方案优于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磋商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磋商方案。
3.7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按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磋商响应函附录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2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交货期/服务期、磋商有效期、质量要求、参数及商务要求、采购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文件封面及其它有要求的部位应加盖供应商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供应商签署授权代理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签署授权代理委托书无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7.4 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副本、电子版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电子版文件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文件”的字样。
3.7.5 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装订、包装、密封及标记要求: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3.7.6 电子版文件的编制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磋商
4.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进行密封,标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字样和电子版文件的字样。
4.1.2 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2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4.3.1 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2 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3.4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在递交截止前送达递交地点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4.4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最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为准。
4.3.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3.4 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4.3.5 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磋商有效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5.磋商
5.1 磋商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磋商,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磋商会议程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评审
6.1 磋商小组
6.1.1 磋商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的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
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磋商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审以及其他与招标磋商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审原则与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6.2.1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2.2 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3 评审
6.3.1 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6.3.2 评审过程的保密
(1) 磋商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补遗、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等均严格保密。
(2) 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成交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直至取消其成交资格。
(3)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供应商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6.3.3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1)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
6.3.4 条规定,凡属于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向供应商进行询标。
6.3.4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1)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磋商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响应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审工作。
6.3.5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1)磋商小组仅对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未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条款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进行评审。
(2)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就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磋商小组依据本次评审标准和方法,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并根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采购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2 成交通知
7.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7.4 签订合同
7.4.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竞
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组织采购和不再组织采购
8.1 重新组织采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
(1)通过资格预审或审查的申请人少于 3 个的;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 3 个的;
(3)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磋商的。
8.2 不再组织采购
重新组织采购再次失败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组织采购。
9.xxx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评审工作。
9.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磋商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 对与磋商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磋商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
他人透漏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10.质疑与投诉
10.1 质疑
10.1.1 如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有疑问,认为需要提出质疑和投诉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办法》(财政部 94 号令)的有关规定办理。
10.1.2 供应商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会议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财政部 94 号令)质疑函范本格式要求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
10.1.3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10.1.4 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函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10.1.5 质疑函范本格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xxxx://xxx.xxxx.xxx.xx/)下载。
10.1.6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
10.1.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予受理:
(1)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
(3)质疑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4)质疑人所提交的质疑以传真形式、电子邮件形式、移动电话短信形式、微信形式等内容收悉提交的质疑材料;
(5)质疑未按照(财政部 94 号令)质疑函范本格式提出的;
(6)质疑书上无签字、盖章或签字、盖章内容无效的;
(7)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
(8)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10.1.8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10.2 投诉
10.2.1 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相关财政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0.2.2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项,代理人办理投诉事项时,除提交投诉函外,还应当提交投诉人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10.2.3 投诉书范本格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xxxx://xxx.xxxx.xxx.xx/)下载。
10.2.4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2)投诉书内容符合财政部 94 号令的规定;
(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10.2.5 投诉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除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外。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是否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履约验收工作:
采购人应当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
对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
告。 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应当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依据本项目实际,计划采购 1 家托养服务机构一、托养服务机构应具备条件
1、依法设立、社会力量兴办的不以盈利为目的残疾人寄宿制托养和日间照料机构,有固定服务场所,能提供残疾人托养所必须的养护起居室、食堂、浴室、护理保健室、文体活动室等多功能用房;装有无障碍设施建设,环境整洁卫生,具有充足的采光条件。且能够为重度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的居家机构:申请审批与登记手续齐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运行、信用状况良好。
2、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熟悉残疾人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掌握残疾人托养的相关知识,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每年参加不少于一次的相关培训。
3、有专业医护人员,从事残疾人就业服务、心理咨询或疏导的专业人员,专业财务人员,专业人员应具有从事职业需持有有效的从业资格和职业资格证书、健康证明等
4、交通便利,公共交通便利且方便。
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残疾人托养服务相关规定,并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具体服务数量及标准
(一)寄宿制托养服务 1、生活照料和护理;
2、生活自理能力训练;
3、社会适应能力辅导;
4、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
5、运动功能训练;
补助标准:寄宿制:4000 元/人,80 人,合计:32 万元;
三、项目预算:32 万元
四、项目实施:采取一次招标,分步实施方式。
一、评审办法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2.磋商小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二、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或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三、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磋商处理: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写、装订,内容不全或关键词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装订、密封的;
(3)磋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4)磋商报价低于成本价或磋商报价有重大缺、漏项的;
(5)交货期/服务期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
(6)磋商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
(7)纸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和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的;
(8)两份(含两份)以上不同的供应商所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出现雷同;
(10)拒绝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1)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做出完全响应的;
(12)如要求缴纳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
(13)供应商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全部资格要求;
(14)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行为的;
(1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6)供应商未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或供应商的名称与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登记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单位的名称不符;
(17)经证实,供应商在采购人以往项目中有不良记录影响磋商或投标资格的;
(18)法律、法规及行业有规定、以及评审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其磋商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成规律性差
异;
5.不同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六、评审程序
1.资格审查:
由采购人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检查;
序号 | 评审要素 | 评审标准 |
1 | 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 提供合法有效经年检合格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 | 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 | |
2 | 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身份证明 | 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
加盖供应商公章)。 |
3 | 信用记录 | ①“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
4 | 财务状况报告 | 提供经审计的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 其本公司(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5 | 税收缴纳证明 | 供应商提供 2024 年 1 月起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6 |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 提供 2024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7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以书面声明加盖公章为准 |
8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以承诺书加盖公章为准 |
9 | 缴纳磋商保证金 | 以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截图或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并附供应商基本开户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表(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2.符合性审查
由磋商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及其密封完好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在磋商评审全部过程中穿插进行。
符合性审查标准:
符合性审查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许可证书一致 |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 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及电子文件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磋商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磋商报价是固定价且唯一,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且标价不 得高于等于采购预算。 | |
注:以上符合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 |
3.明显低价的排除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废标处理。
4.相同品牌评审依据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5.澄清有关问题:
(1)对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署全名。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磋商一次报价表内容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一次报价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一次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评审价的确定:
供应商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为有效磋商供应商。对于所有有效磋商二次报价按照以下规则进行评审价的确定:
①对于不需要进行政策性价格优惠调整的,其评审价为按照本办法规定的修正办法修正后的磋商总价。
②对于符合政策性优惠的,其评审价按照以下规则进行计算调整:
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价计算规则:【其评审价=磋商最后报价 * 90%】 ;
③其他方式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落实如下:
6.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惠政策
(1)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有供应商不享受价格分优惠政策。
(2)若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小微企业享受价格分优惠政策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相关规定,将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4)各供应商须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文的相关规定认定,未提供以上材料的不予以认定。
(5)若供应商为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否则将不予计
分。
6.2 环境标志、节能的产品
对于采购标的列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的产品,应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的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各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否则不予计分(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最新公布内容为准)。
6.3 监狱企业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提供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核实后,根据相关规定,对监狱企业在评审时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6.4 福利企业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本省福利性企业享受我省规定的采购扶持政策。
福利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市级以上民政局、财政局、残联部门出具的福利性企业的证明文件。
6.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6.6 为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结果发布的同时公告上述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上述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6.7 如供应商同时提供上述优惠内容,磋商小组只认可其一项有效声明函,
不予以重复给价格扣除。 7.比较与评价:
评委会各成员按照《评审因素量化赋分表》(后附)规定的内容,独立进行综合比较、评价打分。
8.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汇总全体评委对每个供应商的赋分,计算出每个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按照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 3 名为成交候选人。若出现综合得分并列时,磋商最后报价最低者排名在前;如报价相同,则依次按照技术分项得分高者排序。
评分标准
评 | 分 | 细 | 则 | ||
磋商报价 20 分 | 磋商报价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 | ||||
采购需求 理解程度 5 分 | 对采购需求理解准确充分,目标内容详细、清晰全面,能够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 3-5 分; 对采购需求理解基本准确,目标内容基本清晰全面,基本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得 1-3 分; | ||||
供应商内 部管理制度 5 分 | 根据供应商企业情况(包括组织架构、管理制度、服务标准)由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审: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架构合理,业务流程规范成熟得 3-5 分;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较完善,架构较合理,业务流程较规范得 1-3 分; | ||||
人员配备 10 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服务人员进行赋分(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实施 人员等),根据响应程度计 0~10 分; | ||||
服务方案 | 10 分 | 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部分对相关人员等提供薪酬待遇承诺方案: 承诺方案内容全面且思路清晰,对劳务人员薪酬待遇构成合理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总体部署得 5-10 分; 承诺方案内容较为全面,对劳务人员薪酬待遇构成制定了基本部署方案得 1-5 分; | |||
10 分 | 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部分对人员等岗位要求提供管理方案: 管理方案内容完整且思路清晰,针对各岗位人员要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总体方案得 5-10 分; 管理方案内容较为完整基本清晰,针对各岗位人员要求制定了基本的总体方案得 1-5 分; | ||||
10 分 | 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部分对人员档案管理方案: 管理方案内容完整且思路清晰,对劳动者的录用、退工、退保等手续办理具有可行方案得 5-10分; 管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对劳动者的录用、退工、退保等手续办理有基本的方案得 1-5 分; | ||||
10 分 | 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部分对人员招聘要求和基本程序提供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内容完整清晰,招聘程序科学合理,能够保障采购需求得 5-10 分; 服务方案内容较为完整,招聘程序基本合理,基本能够保障采购需求得 1-5 分; | ||||
10 分 | 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部分对人员上岗前培训提供培训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内管理制度,相关政策、法规教育,职业道德培训等): 培训方案完整具体,具有可行性得 5-10 分; 培训方案比较完整,对相关人员有基本的方案得 1-5 分; | ||||
应急预案 5 分 |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情况提供应急预案进行评分: 具有可行完善的突发事件处理预案措施,措施细致可操作性强得 3-5 分; 具有较为完善的突发事件处理预案措施,措施细致具有一定的有可操作性得 1-3 分;未提供突发事件处理预案措施的不得分。 | ||||
业绩 5 分 |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供应商自 2020 年 1 月至今的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一 份业绩合同得 2.5 分,满分为 5 分,不得重复累计。 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且加盖单位公章。 |
1.磋商小组需要严格按照以上方法赋分,不得超过分数界限赋分。
2.各种计算采用插入法,数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此合同草案条款,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做实质性修改,最终签订的合同以采购人确定的合同内容为准。)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甲乙双方根据 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结果及相关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一)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
(二)成交通知书
(三)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
(如有)
(四)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五)采购文件
(六)本合同附件
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二、合同的范围:参考采购内容及要求
三、服务项目
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内容四、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剩余70%项目整体服务完成后支付。六、服务期限、地点
1、服务期限: 。
2、服务地点: 。七、服务质量
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
(一)甲方应做的工作
1、甲方提供实地调查的协助服务;
2、指派专人负责和乙方联络,协调项目的进展,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乙方应提交成果
1、项目相关纸质文件及电子表格;
2、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其他资料和成果;八、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所使用的服务成果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九、安全责任
服务期间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全责。十、违约条款
依据《民法典》、《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未按时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情形,采购人会同招标组织机构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中标供应商进行经济索赔,并依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采购人违约并且给中标供应商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其依法赔偿,确认方不对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 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行政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者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三、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方确认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确认方二份。
3、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合同所附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 乙 方 |
(盖章) | (盖章) |
地址: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被授权人:(签字) | 被授权人:(签字) |
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说明
1.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前,请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理解文件中的每一项要求。
2.标文件的编制应按照样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内容逐一做出明确的响应;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还可以做其它补充,其目录自行编制,但不得缺失。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编制或编制目录中未附其相应内容,其相关不利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3.全部编制完成应仔细核查相应格式内容并加盖公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区分正、副本且胶装成册密封递交。
供 应 商: (全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目 录
一、磋商响应函
二、磋商一次报价表
三、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四、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五、资格证明文件
六、业绩
七、响应方案
八、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事宜(若有)九、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
我方收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包段名称: 包段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经我公司详细研究,我公司决定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我方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相应服务,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我方提交的磋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为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版文件 份(U 盘)。
3、我方已详细阅读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提出含糊不清和误解问题的权力。
4、如果我方在磋商后到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承诺,我方的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5、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可能要求的、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资料。
6、我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有效。
7、如果我方一旦成交,我方将保证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全部内容,且质量达到现行合格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规定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标准要求。
8、我方完全接受并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文件、评审办法、采购预算及限价等关于本项目相关文件的要求,严格遵守磋商过程的时间安排、程序安排等细节,对此无任何异议。
9、所有关于本次磋商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一次报价 (元)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备注 |
大写: 元 小写: 元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注:本报价表以元为单位,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文件条目号 | 采购服务要求 | 响应文件应答 | 偏离 | 偏离及其影响 |
注:1.本表只填写响应文件中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响应文件中的指标响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但必须提交空白表并盖章。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供应商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文件条目号 | 采购商务要求 | 响应文件商务响应 | 偏离 | 偏离及其影响 |
说明:1.本表只填写响应文件中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响应文件中的指标响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但必须提交
空白表并盖章。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供应商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五、资格证明文件
1. 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合法有效经年检合格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被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 信用记录:①“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4.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其本公司(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 2024 年 1 月起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4 年 1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以书面声明加盖公章为准)
8.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承诺书加盖公章为准)
9. 缴纳磋商保证金:以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截图或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并附供应商基本开户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表(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除后附格式外,其他格式自拟
附件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 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标时提供 1、被授权人投标时提供 1 及 2)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致:白水县残疾人联合会/陕西中正天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权 | 限 | 办理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联系、洽谈、签约、执行等具体事务,签署全部有关文件、 文书、协议及合同。 | ||||||
有效期 | 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 |||||||
企业信息 | 企 业 名 称 | |||||||
法 定 地 址 | ||||||||
营业执照注册证号 | ||||||||
工商登记机关 | ||||||||
网 | 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 | 名 | 性 | 别 | ||||
职 | 务 | 联系电话 | ||||||
传 | 真 | |||||||
通讯地址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代身份证两面都需复印 (粘贴处)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单位公章) 日 期: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白水县残疾人联合会/陕西中正天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被授权项目与内容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授权范围 | 全权办理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联系、洽谈、签约、执行等具体事务, 签署全部有关文件、文书、协议及合同。 | |||
法律责任 | 本公司对被授权人在本项目中的签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 |||
授权期限 | 本授权书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 |||
企业信息 | 企 业 名 称 | |||
法 定 地 址 | ||||
营业执照注册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姓名 | 性 别 | ||
职务 | 手机号码 | |||
被授权人 | 姓名 | 性 别 | ||
职务 | 手机号码 | |||
通讯地址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代身份证两面都需复印 (粘贴处)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代身份证两面都需复印 (粘贴处)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单位公章) 日 期:
附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白水县残疾人联合会/陕西中正天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白水县残疾人联合会/陕西中正天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名称) 于 年 月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 详 细 注 册 地 址 ) 合 法 注 册 并 经 营 , 公 司 主 营 业 务为 ,营业(生产经营)面积为 ,现有员工数量为 ,其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有( 专 业能力、数量 ),本公司郑重承诺,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六、业绩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注:1.上述业绩(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业绩合同)需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说明:
格式自定。应当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要求及磋商办法中的事项。
附表:拟派人员信息表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岗位名称 | 具体工作内容 | 备注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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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后应附相关人员证件;2、表格不够可自行延续。
八、《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单位作为 (项目名称) 的供应商,在此庄严承诺:
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
2、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3、不向政府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
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
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低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
益。
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
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
承诺单位: (盖章)全权代表: (签字)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