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四川大学 XXXXXXXXXX 项目(编号:
国产设备按以下格式签署合同
四川大学重大专项采购合同复核签
标书编号: | 设备名称或项目名称 | |
设备生产商、供货商 | ||
供货商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 ||
用户单位名称、技术协议审核人及联系电话 | ||
最终成交价 | 币种 ( ) | 大写: |
小写: | ||
办公室签章及日期 | 四川大学发展规划处(“双一流”建设与质量评估办公室) 年 月 日 |
注:以下紧接采购合同
四川大学重大专项设备采购合同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甲方(需方):四川大学
乙方(供方):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xx,xxxxxx XXXXXXXXXX xx(xx:
)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经过磋商,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设备清单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货物明细如下:
设备名称 | 生产厂家 | 规格型号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交货时间 |
合计 | 大写: 小写: |
二、合同金额
x项目合同总价(含税价)为:人民币大写单击此处输入文字。元整,即人民币¥单击此处输入文字。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费用和包含各环节增值税税金等全部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通过任何形式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支付和结算方式
1.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
2.双方的账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
3.付款方式:原则上国产设备验收合格后付全款。
4.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和足额的发票。四、交货
1.交货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
2.交货地点及联系人: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四川大学指定地点,有关运输、保险和装卸等一切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在货物运到甲方地点日七日前,向甲方提供货物卸车、清点计划(内容包括: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价格、箱数、型号规格、重量和体积、拟发运的时间及其他必要的说明),并于发运的同时通知甲方。
4.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时双方应派人员参加。凡由于乙方对合同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合同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致使合同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或补足,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验收
1.验收时间:交货后,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毕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应在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应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要求》部分中的规定及投标文件中《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如果被采购人接受) 相一致,同时,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标准及相应的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可以高于但不得低于该规范标准)、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
3.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内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在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 7 日内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4.乙方保证,乙方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等,乙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等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
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人的索赔、行政处罚等不利后果。
5.货物验收合格后需填写《四川大学仪器设备验收单》六、售后服务
1.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提供本项目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个月的质保期。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支持与服务;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2.乙方指定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联系人电话: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3.质保期内,如产品存在由于设计、制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最迟不应超过
3 日)免费维修或更换零配件。
4.在合同货物免费保修期届满后,乙方保证继续为甲方提供设备的维修服务,乙方保证在合同货物使用期内以不高于本合同货物、相关配件及服务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备品、备件及维修服务。
5.培训承诺: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七、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
1.派专人与乙方联系收货及安装调试,协调乙方在工期内有关水、电、库房、运输等其他现场供应需求,保证相关的配合;
2.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现场配合和验收工作;
3.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乙方:
1.成立本项目的实施项目人员,选派出项目组组长和项目技术监督人员,并书面通知甲方;
2.实验项目组负责对本项目进行深化设计、项目实施和验收工作,做好项目实施方案并及时与甲方沟通,及时与甲方联系送货及安装调试事宜;
3.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品牌、型号、技术指标、配置清单及数量及时在约定供货期内供货。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二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30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但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逾期付款的除外。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亲自履行合同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它第三方分包本项目,否则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交货期限内,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 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3)”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3)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二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30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4)交货期届满后,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行业标准(可以高于不得低于该标准)或 x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 或者甲方按照本合同载明的联系方式向乙方发出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 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的赔偿 x给甲方。货物经检测符合以上全部标准的,检测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以上任一标准 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5)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等限制使用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
赔偿金给甲方。
(7)本次采购的合同项下的任何合同、文件等均应当符合有关环保、知识产权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童工禁用、劳动保护待遇、安全生产等法律规定。乙方已清楚本次甲方已尽声明、提示、审慎核查等注意义务及相关责任,若仍发生任何相关违反法律、法规之情形均属乙方单方面之因素、原因、责任。乙方在投标、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其投标或签署、履行合同均意味着其已承诺,任何情况下,均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且应当独立承担全部及任何法律责任,包括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 x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同时提 供由公证机关做出的公证证明。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4.合同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
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可由甲乙任一方提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合同要求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选择甲方住所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五份,乙方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及代表签字即行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涂改、变更或
解除合同。
3.本合同及其附件之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另行补充规定。本合同之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设备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1、设备配置清单;
2、设备技术参数
使用单位确认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四川大学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 24 号 地址: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联系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000091949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xx
xxxx:
xxxxx:51001870469059888666 开户行账号:
进口设备请按以下格式先签署商务合同,再与我校委托的外贸公司签外贸合同
(合同中不得包含国内供货设备)
四川大学重大专项设备采购合同复核签
标书号: | 设备名称或项目名称 | |
设备生产商国别及名称、供货商 | ||
供货商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 ||
中标单位委托签订外贸合同的境外公司名称(中英文名称) | ||
用户方委托外贸公司名称 | ||
用户单位名称、技术协议审核人及联系电话 | ||
最终成交价 | 币种 ( ) | 大写: |
小写: | ||
办公室签章及日期 | 四川大学发展规划处(“双一流”建设与质量评估办公室) 年 月 日 |
四川大学重大专项设备采购合同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甲方: 四川大学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中标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四川大学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乙方的
《投标文件》,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参数与配置清单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由甲方委托的具有进口贸易资质的公司与乙方委托的具有进口贸易资质的公司签订外贸合同。
1、甲方与所委托的进口代理公司签订本项目的代理进口委托协议,该代理
进口委托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与所委托的境外代理公司签订本项目的代理委托协议,该代理委托
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付款方式:甲方与所委托的进口代理公司签订代理进口委托协议后,将进口项目货款支付给代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项目货款仅用于本进口项目的信用证或TT 付汇及进口相关费用等。进口代理公司收到甲方合同货款后,按外贸合同要求及时履行与乙方委托的境外代理公司的付款义务。原则上 100%不可撤销信用证,设备验收合格后兑付全款。
三、设备清单
设备名称 | 生产厂家/国别 | 规格型号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交货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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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写:
大写:
合计
四、合同金额
x项目合同总价(免税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即人民币¥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费用和包含各环节全部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通过任何形式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五、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技术协议的质量
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
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
费用由甲方负担。
六、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七、包装方式、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由乙方负责提供原厂包装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装物不回收。
八、验收方式及标准
1、仪器到达交货地点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2、仪器性能参数按合同规定的厂家仪器说明书进行各项参数检验,未予说明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的顺序进行检验。仪器附件按照配置清单进行验收。
3、仪器设备的各项指标必须符合本合同及投标书规定的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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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仪器验收合格后需填写《四川大学仪器设备验收单》。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二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30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但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逾期付款的除外。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亲自履行合同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它第三方分包本项目,否则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交货期限内,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 否则, 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 按本条本款下述第 “(3)”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3)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二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3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4)交货期届满后,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行业标准(可以高于不得低于该标准)或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或者甲方按照本合同载明的联系方式向乙方发出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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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的赔偿金给甲方。货物经检测符合以上全部标准的,检测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以上任一标准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5)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等限制使用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7)本次采购的合同项下的任何合同、文件等均应当符合有关环保、知识产权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童工禁用、劳动保护待遇、安全生产等法律规定。乙方已清楚本次甲方已尽声明、提示、审慎核查等注意义务及相关责任,若仍发生任何相关违反法律、法规之情形均属乙方单方面之因素、原因、责任。乙方在投标、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其投标或签署、履行合同均意味着其已承诺,任何情况下,均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且应当独立承担全部及任何法律责任,包括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十、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机关做出的公证证明。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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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
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4.合同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六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xx(需加盖骑缝章)即生效。
2.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及代表签字即行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涂改、变更或解除合同。
3.本合同及其附件之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另行补充规定。本合同之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设备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设备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
使用单位确认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xx):四川大学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 24 号 地址: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联系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000091949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xx
xxxx:
xxxxx:51001870469059888666 开户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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