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附件4
广西证券期货业协会会员单位
为提高广西证券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会员单位诚信自律意识,提高合规运作水平,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广西地区证券期货基金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维护行业声誉,本机构xxxx:
一、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业自律准则,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共同创造自由竞争、规范有序的发展环境。
二、树立诚信理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诚信教育,强化诚信意识,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道德水平,规范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
三、坚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和xx从业规定,杜绝弄虚作假、商业欺诈、商业贿赂等不道德和非法行为,决不为机构自身利益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公平竞争。自诫自律,相互尊重,自觉约束经营和管理行为,维护行业内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履行投资者教育义务,坚持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将投资者教育纳入各业务环节,引导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资本市场,树立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性投资的理念。
六、妥善处理纠纷。本机构与协会会员单位、投资者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产生关于证券、期货、基金的纠纷时,应第一时间妥善处理投诉,力求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纠纷,必要时配合开展纠纷调解工作。
七、承担社会责任。树立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履行对经济、环境和社会发展的责任,助力脱贫攻坚和实体经济发展。
八、接受社会监督。遵循资本市场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自觉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单位名称(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广西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
投诉处理自律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广西辖区证券期货行业投诉处理工作,促进广西辖区证券期货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维护行业声誉,提高机构专业服务水平,本机构xxxx:
第一条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坚持诚信守法,坚守职业道德底线,坚持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面向合格投资者开展业务。
第二条 高度重视投诉处理工作,积极配合广西证监局和广西证券期货业协会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民的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资本市场秩序,促进广西资本市场的和谐健康发展。
第三条 加大对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宣传力度,增进投资者对多元化解机制的认识,引导中小投资者转变观念、理性维权。
第四条 倡导理性成熟的投资理念,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导向,自觉弘扬行业优秀道德文化,规范自身行为,履行社会责任,遵守社会公德,更好地服务社会和投资者。
第五条 履行职责,承担主体责任,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落实投诉处理的首要责任,涉及本机构的投资者投诉无条件受理(说明:包括12386等渠道转来的投诉);投资者如需通过调解或仲裁渠道解决纠纷,将配合参与调解或仲裁工作。
第六条 加强内部控制,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并切实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增强风险意识,提高风险管理能力,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
第七条 完善自身制度,严格规范投诉处理制度和程序,对投诉处理工作时刻保持着专业、耐心、细致的态度,并积极推进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和工作方式的创新。
第八条 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道德水平,规范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杜绝欺诈客户等影响证券期货市场正常运行或交易的非法活动。
第九条 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向投资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觉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十条 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并公开处理流程。
第十一条 涉及本机构的投资者投诉无条件受理;投诉受理后一般1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投诉处理完毕2个工作日内告知投资者明确结果;如果双方达成调解或仲裁协议,涉及资金给付的,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履行完毕。
第十二条 如违反本承诺,本单位自愿接受广西证监局和广西证券期货业协会的相关惩处。
单位名称(公章):
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