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地方注协在办理注册会计师转所时,应当同时在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中完成转所操作。地方注协在批准注册 会计师转所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在行业管理信息系统(cmis.cicpa.org.cn)中录入注册会计师转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