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002726X7
证券代码:000881 |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 公告编号:2020-045 |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关联方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现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3 年,财务公司将继续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委托贷款、综合常年财务顾问服务、专项财务顾问服务、结算服务、保险服务、融资租赁业务等金融服务。在协议有效期限内,公司存入财务公司的存款及利息收入每日最高余额、公司使用财务公司提供的贷款每日最高余额、公司根据协议支付的与结算、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相关的服务费用均设上限额度。
(二)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上,关联董事xx、xxx、xx、xxxx表决,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本次协议的签署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02 号中广核大厦北楼 22 层法定代表人:梁开卷
注册资本:300,000 万人民币成立日期:1997 年 07 月 2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002726X7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从事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普通类资格,仅限于从事由客户发起的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五种产品的代客交易业务);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
股权结构: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66.66%,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30%,中广核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3.34%。
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历史沿革
财务公司系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7]244 号文批准,由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2013 年 4 月 26 日更名为“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核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核投公司”)、岭澳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澳核电公司”)、广东核电服务总公司(后更名为“中广核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核服集团”)、广东核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核电实业公司”)、广东核电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核电物业公司”)、中广核大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唐置业公司”)及中广核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于 1997 年 7 月 1 日正式成立,财务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
计人民币 300,000,000.00 元,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广核投公司、岭澳核电公司、核电服务公司、核电实业公司、核电物业公司、大唐置业公司、进出口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 61%、10%、6%、5%、5%、5%、5%和 3%。
经多次股权变更及注册资本增加,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注册资
本计人民币 3,000,000,000.00 元,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核服集团持股比例分别为 66.66%、30%、3.34%。
(三)财务状况
截至 2019 年末,财务公司资产总计 428.40 亿元,其中存放央行款项 19.15 亿
元,存放同业款项 153.48 亿元,各项贷款余额 207.95 亿元;负债合计 383.04 亿元,
其中各项存款 381.87 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45.36 亿元,其中实收资本 30.00 亿元,
未分配利润 3.60 亿元。2019 年度,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2.21 亿元;实现利
润总额 6.63 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 4.96 亿元(已经审计)。
(四)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款有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财务公司将继续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根据《金融服务协议》约定,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公司存入财务公司的存款及利息收入每日最高余额,自 2020 年 4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4 月 19 日上限额度分别
为人民币 18 亿元、人民币 24 亿元、人民币 27 亿元、人民币 30 亿元。
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公司使用财务公司提供的贷款每日最高余额,自 2020
年 4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4 月 19 日上限额度
分别为人民币 20 亿元、人民币 28 亿元、人民币 31 亿元、人民币 34 亿元。
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公司根据本协议支付的与结算、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相关的服务费用,自 2020 年 4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4 月 19 日上限额度分别为人民币 110 万元、人民币 180 万元、人民币 200
万元、人民币 220 万元。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一)服务范围: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委托贷款、综合常年财务顾问服务、专项财务顾问服务、结算服务、保险服务、融资租赁业务等金融服务。
(二)定价政策:
1、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i)财务公司向中国广核集团其他下属公司提供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利率;及(ii)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
2、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贷款的利率将按照以下条件确定:正常商业条款,不
高于公司在中国其他商业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类的贷款利率。
3、公司通过财务公司办理结算、委托贷款及其它金融服务的服务费用将不高于(i)独立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收取的费用;(ii)财务公司向中国广核集团其他下属公司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三)年度交易上限
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公司存入财务公司的存款及利息收入每日最高余额,自 2020 年 4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4 月 19
日的上限额度分别为人民币 18 亿元、人民币 24 亿元、人民币 27 亿元、人民币 30
亿元。
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公司使用财务公司提供的贷款每日最高余额,自 2020
年 4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4 月 19 日上限额度
分别为人民币 20 亿元、人民币 28 亿元、人民币 31 亿元、人民币 34 亿元。
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公司根据本协议支付的与结算、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相关的服务费用,自 2020 年 4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4 月 19 日的上限额度分别为人民币 110 万元、人民币 180 万元、人民币
200 万元、人民币 220 万元。
(四)协议有效期
在协议双方已取得与本协议及其项下之交易的一切必须的同意和批准,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前提下,本协议有效期为自原协议到期日起,为期三年。
(五)风险防控
1、财务公司确保服务提供方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
2、财务公司向公司承诺,将会提供充分的资料予公司及其审计师,以确保公司得以根据中国适用法律、《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其他规定就本协议项下的交易符合相关的申报及披露规定。保证一旦发生可能危及公司存款安全的情形或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应及时告知公司。公司有权调回所存款项。如果出现存于财务公司的存款无法取回的违约情况,公司有权用财务公司所提供的贷款抵消该部分无法取回的存款。
3、公司制定了关于在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将有利于公司在保证资金正常运转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中国广核集团强大的股东背景,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综合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提升融资效率,加速资金xx,进一步提高资金效益,为公司未来的快速发展提供强而有力的资金支持和保障。
双方合作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无实质差异,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由此导致公司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故不会对公司和中小股东造成损害,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到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与财务公司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关联
人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业务的余额 3,000 万元;公司在关联人
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 61,695.90 万元;公司收取或支付与结算、贷款及其他金融服
务相关的服务费用为 91.70 万元。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独立意见如下:此项关联交易能够节约公司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
使用水平和效益,并且此项关联交易的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项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金融服务协议。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