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编 号:HBZX24029
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 目 编 号:HBZX24029
采 购 人:淮北市杜集区残疾人联合会
采购代理机构:淮北正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公告格式..............................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度杜集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评估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北正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 8月 2 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HBZX24029
项目名称:2024年度杜集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评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资金的20%
最高限价: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资金的20%
采购需求:2024年度杜集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评估服务项目,选取一家供应商对杜集区辖区内残疾人辅助器具开展评估活动。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1+1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履约完成后,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的履约情况,经评估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其它等次取消续签资格。第二次续签与第一次续签评估考核方法一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时间:2024年7月 23 日至2024年8月 2日 9 时00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 8 月 2 日 9 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北市杜集区残疾人联合会(xxxxxxxxx00x)
时间:2024年 8 月 2 日 9 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北市杜集区残疾人联合会(xxxxxxxxx00x)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2.本项目为公开招标,在杜集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3.本项目实施线下见面开标,请于2024年 8 月 2 日 9 点00分前提交纸质1正3副密封投标文件,在淮北市杜集区残疾人联合会二楼会议室现场开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淮北市杜集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xxxxxxxxx00x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淮北正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000x新城国际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人 |
淮北市杜集区残疾人联合会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淮北正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3 |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
/ |
4 |
是否为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 |
☑是 □否 |
5 |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 |
□是 ☑否 |
6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 □统一组织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7 |
供应商质疑 截止时间 |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特别提示:提出质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询问答复及澄清或修改,在杜集区人民政府网发布,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该答复内容及澄清或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所有潜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有义务自行查询,澄清、修改及答疑回复视为全部知晓,无需回复确认。)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3.质疑函格式按照采购文件格式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
8 |
包别划分 |
☑不分包 □分为 / 个包 供应商参加多个包磋商的成交包数规定:/ |
9 |
磋商保证金 |
免收 |
10 |
磋商有效期 |
90 日历日 |
11 |
响应文件要求 |
正本1份,副本3份。 装订要求。响应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每册均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集中或分开密封包装均可,投标文件密封袋“封口处”应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12 |
磋商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 要求 |
|
13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详见磋商公告(磋商邀请) |
14 |
磋商时间 |
详见磋商公告(磋商邀请) |
磋商地点 |
详见磋商公告(磋商邀请) |
|
15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16 |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 |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名 |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 □采购人确定 |
||
17 |
履约保证金 |
响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规定的通知》皖财购〔2023〕615 号文的精神,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 |
18 |
成交服务费 |
本工程招标代理费2500元。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
19 |
质疑函递交 的方式 |
书面提出 接收部门:淮北正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电子邮箱:000000000@000.xxx 通讯地址:xxxxxx000x新城国际 |
投诉函递交 的方式 |
书面提出 接收部门:淮北市杜集区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通讯地址:淮北市杜集区残疾人联合会 |
|
20 |
解释权 |
1.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二、供应商须知正文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
2.定义
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
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磋商之日向前追溯 X 年/月(“X” 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
业绩:除非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业绩系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除非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业绩均为已服务完毕的业绩,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节点。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联合体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对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资格。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资金来源
4.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4.2 项目预算金额或分项(或分包)预算金额见磋商公告(磋商邀请)。
5.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
6.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7.磋商文件构成
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公告格式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4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8.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供应商质疑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磋商,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磋商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 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构成
10.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10.2 上述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1.证明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磋商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磋商时, 不得同时提供备选磋商方案。
12.报价
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 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内容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磋商报价中。
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5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3.磋商保证金:免收
14.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的磋商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 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 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5.响应文件的制作
本项目要求提供密封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响应文件应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制作响应文件。
在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处,供应商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公章。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除联合体协议及磋商文件规定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各自盖章的证明材料外,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或公章。
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进行密封,形成密封的响应文件。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提交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该响应文件是指解封后的响应文件)。
磋商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7.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
17.1供应商应当在第一章“磋商公告(磋商邀请)”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7.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提交响应文件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密封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应当拒收。
17.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但属于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
18.磋商小组
18.1本项目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18.2磋商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
18.3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19.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
19.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
19.2竞争性磋商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9.3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如下:
19.3.1 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9.3.2 磋商。初审合格后,磋商小组将按响应文件提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如供应商未到磋商现场的,视同放弃该权利。
19.3.3 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9.3.4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9.4相关说明。
19.4.1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19.4.2 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磋商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复印件或影印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19.4.3 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19.4.4 供应商授权代表对磋商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20.终止竞争性磋商
20.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磋商缺乏竞争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21.1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2.最后报价
22.1本项目无需二轮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
22.2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
22.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22.4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购〔2012〕142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报价扣除。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参与评审。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
23.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23.1磋商小组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有效供应商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4.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
24.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的结果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标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经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25.编写评审报告
25.1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xx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26.保密要求
26.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6.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7.成交结果公告
27.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7.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
注:1.采购人定标前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如成交候选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应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并按规定予以处理。
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4.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
5.信用信息记录方式:采购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
28.成交通知书
28.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8.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告知磋商结果
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29.2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30.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成交服务费
31.1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32.签订合同
3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7 日内签订合同。
32.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2.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3.xx自律规定
33.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33.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3.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书面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采购需求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 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一次性付款。 |
2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1+1+1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履约完成后,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的履约情况,经评估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其它等次取消续签资格。第二次续签与第一次续签评估考核方法一致。。 |
4 |
所属行业 |
服务行业 |
二、项目概况
2024年度杜集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评估服务项目,选取一家供应商对杜集区辖区内残疾人辅助器具开展评估活动。
三、服务需求
残疾人辅助器具是指用于预防、代偿、监测、缓解或抵消损伤、活动受限和参与限制的产品(包括器具、设备、仪器、技术和软件)。
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是指对残疾人进行辅助器具需求评估、适配评估,辅助器具的设计、定(改)制、适应性训练、维修和效果评估、辅助器具服务的咨询、宣传教育以及居家环境无障碍改造和对残疾人家属、监护人、雇主、康复工作者和提供服务的其他人员进行培训及指导。
辅助器具适配评估服务内容
1.需求评估。根据残疾人需要,对于残疾人家庭的生活状况以及目前使用各类辅具及使用情况进行了解记录,通过简单的肢体活动,初步判定残障程度,通过需求调查严格筛选适配对象,特别注意残疾人家庭的支持是坚持使用辅具的重要因素。
2.辅具适配评估。技术评估小组成员对适配对象的残疾功能及家庭环境、岗位环境进行评估。
身体功能评估。包括生理及认知、心理功能。生理功能评估中重要项目是关节活动度(是否有关节挛缩或变形)、肌肉xx、肌肉控制与肌力、姿势控制、转移位能力、感觉功能、发展情况、日常生活功能等。
辅助器具评估。根据残疾人需求,结合身体功能确定最为适合的辅助器具种类、尺寸及配件,以及是否需要特别的改制、定制。
环境评估。对残疾人生活环境,如家居、学校、工作场所等空间范围、安全性进行评估,提出环境无障碍改造方案。
(4)询问残疾人是否需要其它帮助,需要的话,根据评估结果为残疾人初步制定可行的辅助器具适配方案。
3.辅具适配。评估审核批准后,根据适配处方(肢体、视力、听力评估表),进行辅具适配。辅具适配主要包括:(1)辅具购买。在辅具选用及配置工作中,区残联可从省级入围产品供应商直接采购成品。(2)辅具改制。辅具配置过程中,需十分注意个体的差异,即使相同的功能障碍,由于个体尺寸不同也会带来辅具的不同。对成品辅具不能满足需求的情况,需经过改制或量身定制才能达到个体的需求,由第三方服务机构联系生产厂家进行辅具的定改制。(3)辅具设计。市场上的成品辅具无法满足要求或市场上找不到合适产品时,必须重新设计、量身定制,由第三方服务机构联系生产厂家共同进行辅具的设计。(4)辅具配送。由生产厂家或物流渠道,按照区残联的安排,将适配辅具送到指定地点。(5)辅具试用训练。当辅具送给残疾人的同时,第三方服务机构根据辅助器具的功能及使用说明,对残疾人开展试用训练指导。
4.居家环境改造。辅具适配后,第三方服务机构还要对残疾人使用辅具的活动环境进行评估和改造。居家环境改造包括门及门槛、卫生间座厕、扶手、厨房、客厅、卧室等地方,使用环境、障碍者与辅具使用协调一致。
5.使用训练。辅具适配后,第三方服务机构要开展适应性训练,教会残疾人辅具的使用技巧,帮助他们逐渐习惯或坚持使用辅具,以利功能的改善和避免弃用。
6.跟踪随访。第三方服务机构在辅具适配两周后,再次上门回访,对功能表现、使用者满意度及生产质量进行评估,以确认达到制定的功能性目标。回访后如辅具使用无异常,则辅具适配工作方才结束,同时填写辅具跟踪随访表。
7.持续服务。如果有新的问题出现,第三方服务机构必要时予以调整、维护。若此项辅具已无法符合残疾人需要,则需依辅具服务流程重新加以评估订制,同时提供转介、咨询、心理辅导、维修更换等服务。
服务流程主要分六个阶段
1.需求评估阶段。残疾人向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镇(街道)残联上门进行需求评估,符合条件者填写《杜集区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配发申请表》,上报到区残联。
2.功能性评估阶段。区残联审核后,组织技术评估小组对适配对象的基本情况、身体功能、移动及步行能力及家庭环境进行评估,评估小组填写《肢体辅具评估适配表》《假肢处方表》《矫形器处方表》《视力辅具评估适配表》《听力辅具评估适配表》,技术支持由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评估中心负责。
3.辅具适配阶段。依据第三方服务机构的评审意见,填写《杜集区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登记表》,由区残联直接从省市残联确定的产品供应商购买辅具,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定改制、设计、维修,生产厂家或第三方服务机构将辅具配送到区、镇(街道)残联指定地点,送达残疾人家中,进行试用训练指导后,交予使用。同时提出居家环境无障碍改造方案。
4.使用训练阶段。 区残联康复服务办公室在完成辅具适配10天内,组织“送康复服务上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相关人员进行使用和训练指导,并将使用训练情况记录在《送康复服务上门(辅具适配专用页)手册》,直至适配的辅具适宜,而且受配对象完全掌握辅具使用方法。
5.成效评估及随访阶段。“送康复服务上门”的村(社区)残协协理员在跟踪随访指导期间需要再评估,以确认达到原先制定的功能性目标;若不能达到,则需根据残疾人的使用情况,对不适合的辅具上报镇(街道)残联,由区残联将信息反馈至第三方服务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针对现实情况对辅具进行更换、改制,并再次现场复检及指导辅具使用。
6.持续服务阶段。若此款辅具无法满足残疾人需要,则须依辅具服务流程重新加以评估、订制,同时提供辅具咨询服务、心理辅导服务、维修服务等。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为固定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需等于投标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总则
本项目将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
二、评审方法
初审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初审表如下:
初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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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指标 |
评审标准 |
格式及材料要求 |
1 |
营业执照 |
合法有效 |
提供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即可。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2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四 |
3 |
磋商响应函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三 |
4 |
磋商授权书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五 |
5 |
磋商报价 |
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正文第 12、22 条要求。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二 |
6 |
商务响应 情况 |
符合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付款方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的要求。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六 |
7 |
其他要求 |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磋商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 |
|
初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2.2 综合评分
2.2.1磋商小组按照下表对进入综合评分的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2.2.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 100 分,《竞争性磋商管理办法规定》。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资格、技术分 (0-100分) |
供应商业绩 |
近五年(自开标之日起向前追溯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得5分,本项最高得20分。 注: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类型、时间等内容,另附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相同服务单位不同年份的服务合同按一项业绩计算。 |
0-20分 |
服务单位评价 |
上述经评审委员会认可的业绩中:评价为优秀的,每提供1个得2分,其它评价不得分。满分得8分。 注:提供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评价证明材料扫描件。 |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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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 |
每具有1名康复医师或辅具工程师(视力方向)或辅具工程师(肢体方向)或辅具工程师(听力方向)或假肢师或矫形器师等得5分,本项最高得20分: 1.响应文件中提供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2.同一人员具有不同证书不累计得分。 |
0-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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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方案 |
1.评估方案。围绕服务理念制定符合采购人单位的评估方案,包含:评估进度,服务质量控制。 2.人员配比。根据供应商的人员的配备合理、响应时间迅速、管理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情况。 3.控制方案。根据供应商的辅具安全质量检测等控制方案的优劣情况,成本控制等。 4.财务制度。根据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建立的财务制度。 5.应急方案。供应商针对因突发事故等紧急情况制定切实可行应急方案,体现供应商应急服务能力的及时性、可行性。 以上五个小项,每项各10分,满分50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以上内容对每项进行综合评分: (1)方案内容理解准确,优于本项目实际需求,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10分; (2)方案内容理解基本准确,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7分; (3)方案内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有待提升,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3分;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相关内容的得0分。 |
0-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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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场地 |
供应商具有固定的服务场所或供应商针对具有固定场所出具承诺函的得 2 分。 注:供应商提供服务场所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或者供应商出具承诺函的扫描件或影印件;未按要求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
0-2分 |
2.2.3分值汇总
1.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再将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进行汇总,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之和。
2.每个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之和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书
项目名称:某项目(分包项目须填写完整的分包号及分包名称)
项目编号:某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某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通过某代理机构组织的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评定,(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 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中标通知书;
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服务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质量: 。
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分项价格: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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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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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付款方式: ;
发票开具方式: 。
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服务方式: 。
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 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 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 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 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 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向 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
甲方: (单位盖章) 乙方: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 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
“服务”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 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
技术规范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质量保证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延迟履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 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
合同变更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 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不可抗力
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 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 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 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合同中止、终止
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检验和验收
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
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履约保证金
2.17.1 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提交;
2.17.2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或者甲方在验收合格后30日内办理完毕退付手续;
2.17.3 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 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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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编号:
一、报价表格式
1-1 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
|
磋商范围 |
全部 / 第 包 |
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
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
备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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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
本表内容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包括了服务及其配套的设计、采购、制造、检测、试验、运输、保险、仓储、税费以及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耗损、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保障等所有费用。
特殊事项在备注中注明。
供应商应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报价表的内容填写唱标信息,唱标信息不作为评审的依据。唱标信息与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分项报价明细表
(仅供参考,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序号 |
服务内容 |
项 |
单价 |
小计金额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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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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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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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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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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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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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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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供应商(公章):
日期:
表中所列服务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如有漏项或缺项,供应 商承担全部责任。
二、最后承诺报价表
(某项目第 次报价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
|
磋商范围 |
全部 / 第 包 |
磋商内容 |
(此内容由磋商小组根据项目需求据实填写,如不对原文件内容进行修改,此项填“无”。) |
最后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
人民币大写: |
备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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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小组签字 |
|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1.本页《报价表》由磋商小组发起,请供应商带至磋商现场备填。
2.考虑磋商报价的方便,供应商在填写最后承诺报价后,(第一次报价- 最后承诺报价)除以第一次报价后得出的优惠率视同为需求表中全部分项设备、工程量或服务的优惠浮动值(特定分项优惠除外),而不考虑措施项目清单和规 费税金清单的金额改变。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
三、磋商响应函
致:
根据贵方的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我xx宣布同意如下:
1.如我公司成交,我公司承诺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按本次磋商文件规定及最后报价承诺供货及安装。
2.我方根据本次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4.我方已详细审核本次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附件、参考资料、磋商文件修改书或图纸(如有),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磋商文件,并对磋商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5.我方同意从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同意按贵方要求在磋商现场规定时间内向贵方提供与其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补充资料,否则,我方的响应文件可被贵方拒绝。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
8.我方同意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服务期限。
9.我方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10.与本磋商有关的通讯地址: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录1:
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致: (采购人)
我单位参加本次磋商,承诺如下:
1.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如被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虚假承诺(声明),同意取消磋商和成交候选人资格。
2.不存在借用资质、串通投标等情形。如被发现,同意取消磋商和成交候选人资格。
3.如我方为成交候选人,除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不因任何其它原因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
4.我方成交后,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和我单位响应文件的约定签订合同。
5.我方同意将达不到供应商资格要求条件仍参与磋商或被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部门等暂停、取消公共资源交易资格且在限制期内仍参与磋商的情形视为弄虚作假,愿意接受处理。
6.我方参与磋商如出现报价高于或等于该项目最高限价的情形,同意视为串通投标并接受处理。
出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形之一的,我单位还同意在 1 至 3 年内不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且后期我单位不因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向采购人申请予以恢复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采购人也不应以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为由提前解除对我单位的处理。愿意公开披露我单位违反承诺的不良行为信息,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后期履约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外如我单位放弃(拒绝)履约,同意采购人(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我单位(乙方)不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我单位(乙方)三年不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且在处理期间不因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向采购人申请予以提前恢复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采购人(甲方)也不能以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为由提前解除对我单位(乙方)的处理。
此承诺不受磋商有效期的限制。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投诉承诺书
(采购人):
我单位如对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起投诉,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自行办理投诉事务或由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并做如下承诺:由法定代表人自行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当将《投诉递交函》随同投诉书同时递交;委托代理人投诉的,应当将《投诉授权委托书》随同投诉书同时递交。《投诉递交函》或《投诉授权委托书》为采购申请文件内容,我单位编制采购申请文件时,可以选择其中一项详细填写,内容填写不完整,系否决条款,可能导致采购申请文件被否决。
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配合监管部门对投诉的调查、处理。法定代表人三次以上不到监管部门指定约谈场所的,视为拒绝配合投诉调查。如我单位为投诉人,监管部门可以驳回我单位提出的投诉;如我单位为被投诉人,将承担对我单位不利的投诉处理决定风险。
有关示范文本如下:
(项目名称) 包段投诉递交函
本人(姓名) 系(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电话 ,由我负责办理本项目投诉事务。我单位不再委托其他人员办理有关投诉事务。如有他人以我单位名义办理该项目投诉事务,均视为冒充我单位人员,属招摇撞骗行为,监管部门应不予受理,有权对冒充人员身份信息予以曝光,并可凭此委托书代表我单位向有关国家机关报案,其法律后果由冒充人员承担。
办理投诉事务是指:1.投诉书的提交 2.投诉的xx和申辩 3.投诉质证4.配合监管部门对投诉事项的调查 5.投诉回复领取 6.撤回投诉 7.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 8.其他与投诉有关的事项。
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供应商(单位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投诉递交函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投诉时应持该投诉递交函,否则投诉不应受理。
(项目名称) 标段
投诉授权委托书
本 人(姓名) 系(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我已知晓投诉事项,本人电话 用于投诉沟通。现委托(1名、2名)代理人,分别为:
1. 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2. 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为我方办理投诉事务授权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提起投诉,办理有关投诉事务。以上人员无权转托他人办理有关投诉事务,除以上人员外,我单位不再委托其他人员办理有关投诉事务。如有他人以我单位名义办理该项目投诉事务,均视为冒充我单位人员,属招摇撞骗行为,监管部门应不予受理,有权对冒充人员身份信息予以曝光,并可凭此委托书代表我单位向有关国家机关报案,其法律后果由冒充人员承担。
委托期限:与投标有效期相同。
本委托书中办理投诉事务是指:1.投诉书的提交 2.投诉的xx和申辩 3.投诉质证4.配合监管部门对投诉事项的调查 5.投诉回复领取 6.撤回投诉 7.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 8.其他与投诉有关的事项。
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1. 2.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投诉持该授权委托书,否则投诉不予受理。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本单位xx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
本单位xxxx,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五、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纳税人识别号: )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本公司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 采购项目活动(项目编号: ),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磋商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磋商、签约等。供应商代表在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公章:
授权委托日期:
注:
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授权书,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六、商务响应表
序号 |
商务条款 |
磋商文件要求 |
供应商承诺 |
偏离说明 |
1 |
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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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服务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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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服务期限 |
|
|
|
… |
|
|
|
|
七、人员配备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八、服务方案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九、服务承诺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十、联合体协议
(不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或未组成联合体的,不需此件;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请将此件加盖公章后制成复印件上传)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
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现就联合体参加磋商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在本项目磋商阶段,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磋商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 并授权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磋商,代理人在磋商、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及各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如下: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承担 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承担 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
磋商工作和联合体在成交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联合体成交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成交或者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成员一: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二: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磋商,不需此件)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对应勾选)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日期:
十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符合磋商邀请(磋商公告)、采购需求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特别提示: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填写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人员证书、资质证书、荣誉奖项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复印件。
第七章 公告格式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可填写下浮率、折扣率或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 话: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采购结果更正,还需同时在附件中公告变更后的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 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终止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采购项目名称: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 话: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
地 址: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如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
七、合同签订日期: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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