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马坊村 702 号院-X 号楼避雷改造提升项目
比选公告附件 2: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甲方: 北京师范大学亚太实验学校
乙方:
工程名称:马坊村 702 号院-X 号楼避雷改造提升项目
工程地址:昌平区北七家镇北京师范大学亚太实验学校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施工面积: /
工程总价(金额大写):XXX(人民币)(¥:XXX 元)
甲方: 北京师范大学亚太实验学校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原则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马坊村 702 号院-X 号楼避雷改造提升项目
1.2 工程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曹碾村西北北京师范大学亚太实验学校。施工量:
序号 | 工作内容 | 工程量 | 单位 | 单价 | 合计 | 备注 |
1 | ||||||
2 | ||||||
... | ||||||
小计 | ||||||
利润 | ||||||
税金 | ||||||
合计 |
以上报价包含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1.3 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施工期 日。如因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施工,或者按国家法律政策或地方政府要求停止施工的,竣工时间顺延。
第二条、结算
工程款支付方式
由乙方出具竣工图。
由甲方指定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甲方在接到乙方有效发票后,以银行电汇形式直接汇入乙方指定账号。
拨付工程款时间 | 占合同价款的百分比 | 金额(人民币:元) |
施工完成并取得验收合格 证、出具竣工图后 | 97% | |
质保期结束 | 3% |
第三条、质保期
3.1 工程质量保证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2 该工程质量保证期为 2 年。乙方保证在质量保证期内及时履行相应的维保责任,若因乙方不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维保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则由乙方承担应付的责任和因维保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3 保修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乙方进行免费维修,不收取任何费用,因非工程质量问题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合同适用的法律和标准
4.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
4.2 适用标准、规范: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
本合同未规定的,按国家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第五条、施工期间及施工安全
5.1 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5.2 乙方委托 XXX 为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并负责保修工作,解决应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5.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做法说明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决算,参加竣工验收。
5.4 乙方进入现场应做到xx安全施工,施工垃圾堆放及时清走,当天施工结束后清理施工现场卫生,达到随时上课状态的卫生条件。
5.5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5.6 甲方指派 XXX 作为代表(电话:XXX),身份证号码:XXXXXX。乙方指派 XXX作为现场负责人(电话:XXX),身份证号码:XXXXXX,全权负责合同的履行。
5.7 甲乙双方应做到相互配合,团结协作,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水、电、消防设施及施工中必备物品。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验收要求,和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总价款千分之五/日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2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七条、补充条款
7.1 /
第八条、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争取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生效、份数与终止
9.1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双方各执 贰 份为凭。
9.2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xx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xx)北京师范大学亚太实验学校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000-00000000 电话: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小汤山支行 开户行:账号:0200064909014405256 账号:
日期:2024 年 XX 月 XX 日 日期:2024 年 XX 月 XX 日
合同附件一: 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
甲方: 北京师范大学亚太实验学校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甲乙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一、双方的责任
1.1 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1.2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 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
1.4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二、甲方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2.1 不得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2 不得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3 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 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2.5 不得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三、乙方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
3.1 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3.2 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3 不得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3.4 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约责任
4.1 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2 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3 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五、责任书有效期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甲方:(xx) 乙方:(xx)
日期:2024 年 XX 月 XX 日 日期:2024 年 XX 月 XX 日
合同附件二: 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 北京师范大学亚太实验学校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在校期间的施工安全,依照国家、北京市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书。
一、本安全生产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工地的现场安全员应对本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各负其责。
三、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xx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甲方有权审查乙方安全管理体制是否符合市、区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有权向乙方提出安全施工的要求以及日常施工现场的督促检查。
四、乙方在乙工程施工中,必须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针对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健全安全管理体制,组织有关安全知识学习、安全教育等活动,建立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检查制度。
五、乙方在施工中要认真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补充生活设施及卫生防疫管理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xx安全施工补充标准》、工地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甲方将严格执行上述各项标准作为施工过程中安全检查和安全奖惩的依据。
六、乙方施工的电工、焊工、起重吊运指挥等特殊工种必须按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持有劳动部门签发的有效操作证件上岗,严禁无证、违章操作;施工机具中的受压容器、电气设备必须具有符合安全要求的保护设施。
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对地下管线及周围绿化和地面构筑物的保护。乙方要采取合理施工方案严格施工工艺,加强对地下管线和地面构造物的监控量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地下管线和地表构筑物的安全。如遇有不明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地下管线和地表构造物的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认真组织审核甲方下发的图纸,并严格按审核后的图纸及相应的国家有关标准施工,不允许随意改变施工工艺和工法,否则出现的任何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都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含刑事案件)、火灾、爆炸等事故,乙方必须立即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甲方及其政府主管部门,事故责任以及事故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处理,法规、规章没有明确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处理解决。
十一、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项目安全负责人: 现场安全负责人:
合同附件三: 治安防火协议书
工 程 名 称:马坊村 702 号院-X 号楼避雷改造提升项目
甲方(全称): 北京师范大学亚太实验学校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安全施工的顺利进行,防止治安事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特签订定本《治安防火协议书》。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协助乙方做好治安消防工作。
2、甲方要及时向乙方人员进行有关治安法规、防火知识的教育和宣传。
3、甲方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有效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4、甲方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各种标牌。
5、发生治安事件或火灾事故,甲方应配合有关方面的调查,总结教训,做出内部处理意见。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在甲方的指导下,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治安消防工作。
2、乙方要保证本方人员服从甲方管理,配合甲方工作,并经常组织法规知识和防火知识的学习。
3、乙方要配合甲方成立义务消防队伍,并定期组织有效培训。
4、乙方对甲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乙方人员须自觉做到“治安防火十不准”。三、治安防火十不准
1、不准赌博、酗酒闹事、传播国家法规明令禁止的刊物和打架斗殴。
2、不准偷盗国家、集体和他人财物。
3、不准蓄意破坏集体或他人财物。
4、工程内不准私自住人,工地内不准私留非本单位人员夜宿。
5、不准容留包庇违法犯罪人员,不得把工地作为自己的犯罪窝点。
6、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动火要开取动火证,不准私自用火。
7、不准把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8、不得私自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9、不准私自用电热器具。
10、不准用煤火取暖。四、违约责任
1、乙方人员如发生违反“治安防火十不准”或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甲方可视情节情况给予警告、罚款处理。
2、因乙方人员违反“治安防火十不准”,发生治安案件或火灾事故,甲方有权让乙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追加经济损失总额相等的罚款,触犯刑法的将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解除劳务合同终止。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项目安全负责人: 现场安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