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YCTU2022-ZB-11073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YCTU2022-ZB-11073
项目名称:盐城师范学院电动汽车充电桩BOT项目
盐城师范学院 2022年11月14日
总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盐城师范学院电动汽车充电桩 BOT 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盐城师范学院校
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TU2022-ZB-11073 ;
2.项目名称: 盐城师范学院电动汽车充电桩 BOT 项目 ;
3.最高限价:设备投入使用后,供应商向师生收取的充电费用标准不得超过 1 元/KWH;
4.采购需求:详情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详情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6.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 不接受 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项目负责人名单(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且自 2022 年 3 月至投标截止
之日当月,至少连续 6 个月已在本单位(或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缴纳养
老保险,投标时须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电子印章);如投标人实行社保缴纳外包服务的,须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社保缴纳外包服务合同及上述人员同期交纳的社保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的社保证明。带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社保证明视为原件。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2.地点:“盐城师范学院校园网”;
3.方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见本公告附件;
4.售价: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文件工本费 300 元。
文件工本费的收取方式:现场收款,方式不限,不建议通过汇款方式交纳,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文件工本费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 2022 年 12 月 6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厚德楼五楼投标室 B510 (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
2 号,原党政办公楼,位于东门进门左侧)。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 份,副本份数:4 份; 2.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盐城师范学院
地 址:xxxxxxxxx 0 x
联系方式:招标部门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0.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部门联系人: x老师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使用部门联系人: 黄老师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部门和使用部门提出,询问、质疑由使用部门负责答复。
八、提醒事项
请投标人预留好相应时间,配合做好下列疫情管控措施:
(1)因疫情常态化管控要求,开标当天,请投标供应商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到达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东门,并联系使用部门:梁老师,联系电话:00000000000,由该老师协助投标供应商在校门口登记后进入校园。
(2)投标人进入校园时须自行配戴口罩、做好手部消毒及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工作,并提供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投标人进入校园前须在东门外相关工作人员处进行信息实名登记并接受体温测量(体温异常者拒绝进入校园),主动出示有效“健康码”(非绿色健康码拒绝进入校园)、“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或手机短信查询并可出示自己的近期行迹路线图)。来校前 10 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疫区(以开标前一日权威发布的疫情风险等级区域划分为依据)旅居史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4)投标人进入校园后应在指定地点参与投标活动,不到非相关场所活动;投标工作结束后应立即离开校园。
(5)请投标人及时关注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规定,如与前述要求不一致,一律按盐城市最新疫情防控规定执行。
盐城师范学院 2022 年 11 月 14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招标方式
1.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 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招标文件的解释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构成
7.1 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项目需求
(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6)投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人联系解决。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招标文件的询问
8.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询问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10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向招标人提出。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9.2 招标人有权依法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9.3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盐城师范学院校园网”上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0.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构成
11.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信证明文件、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供货一览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充电桩设备合格证及质量检测报告、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电缆施工承诺书、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
11.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12、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2.1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2.2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
12.3 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
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2.4 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2.5 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
13、供货一览表和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
13.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供货一览表、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设备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主要部件型号及其功能的中文说明和供货期。每项货物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服务项目具体请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列)。
13.2 标的物
采购人需求的货物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
13.3 有关费用处理
招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13.4 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3.5 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货物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3.6 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项目总价:包括买方需求的货物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
项目单价:按投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
14、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货物说明
14.1 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
14.2 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
14.3 培训计划;
14.4 详细阐述所投货物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
14.5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5、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
15.1 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
15.2 提供投标人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
16、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16.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16.2 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为招标人规定的开标之日后 60 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7.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招标人在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5日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18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8、投标保证金(如有)
1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并作为其投标的组成部分。
18.2 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18.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
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招标人经办人签署意见的保证金收据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8.4 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18.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3)投标人之间被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欺诈行为;
(4)投标人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
(5)投标人向相关当事人行贿谋求中标的;
(6)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或签订合同时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9、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9.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9.2 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原件的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被授权人)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
19.3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名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20.2 密封的投标文件应:
20.2.1 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20.2.2 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包号。
20.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21、投标截止日期
21.1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1.2 招标人有权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 招标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23.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 “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
2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23.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24、开标
24.1 招标人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授权代理人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4.2 开标仪式由招标人组织,采购部门代表、监管代表、投标人授权代理人等参加。
24.3 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24.4 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招标人当众拆封宣读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未列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一
律不在开标时宣读。
24.5 招标人将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各投标人需仔细核对开标记录相关内容并签名确认。
24.6 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5、资格审查
25.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5.2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6、评标委员会
26.1 资格审查通过后,招标人将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6.2 评委会由招标人组织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6.3 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27、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7.1 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招标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7.2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28、投标的澄清
28.1 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28.2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8.3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9、对投标文件的审查
29.1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9.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9.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9.4 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9.5 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不一致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9.6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9.7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0、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30.1 无效投标条款:
30.1.1 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30.1.2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0.1.3 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30.1.4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0.1.5 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30.1.6 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30.1.7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 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30.1.8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30.1.9 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30.2 废标条款:
30.2.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30.2.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0.2.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0.2.4 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30.3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处理:
30.3.1 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情况,按财政部第八十七号令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六、定标
31、确定中标单位
31.1 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31.2 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供应商。
31.3 招标人将在“盐城师范学院校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1.4 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31.4.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31.4.2 向采购人、招标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1.4.3 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31.4.4 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31.4.5 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31.4.6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1.4.7 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31.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
31.5.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1.5.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1.5.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1.5.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1.5.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1.5.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
31.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
31.6.1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1.6.2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的;
31.6.3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31.6.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31.6.5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的;
31.6.6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的;
31.6.7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
32、质疑处理
3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32.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2.2.1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2.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2.2.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3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2.3.1 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32.3.2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2.3.3 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32.3.4 提起质疑的日期;
32.3.5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
32.4 《质疑函xx》请参考:
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xxx_0000_0000000.xxxx。
32.5 招标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招标人质疑接收部门为招标公告中的使用部门和采购部门、盐城师范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32.6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32.6.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32.6.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32.6.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纸质原件形式的质疑;
32.6.4 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32.6.5 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名、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32.7 招标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招标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32.8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32.9 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10 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33、中标通知书
33.l 中标结果确定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33.2 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签名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到。若无回复,则公告后视同中标供应商已经知悉并同意接受。
33.3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
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34. 签订合同
34.l 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提示:如 “项目需求”中对合同签订时间有少于15日具体要求的,依照“项目需求”),否则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4.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4.3 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5、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
35.1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
35.2 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36、履约保证金
36.1 在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
以下为中标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采购合同(货物格式)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甲方:(买方)盐城师范学院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 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 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 。
2、项目地点: 。
3、项目概况:甲方要求在通榆校区 6 号教学楼南侧,建设 台 KW 直流快充充电桩, 台 KW 交流慢充充电桩。新长校区图书馆南侧建设 台 KW 直流快充充电桩, 台 KW 交流慢充充电桩。
4、本项目采用乙方自筹资金、自行建设、自主经营的 BOT 模式,乙方负责项目的设计、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智能充电桩的采购、运输、包装、装卸、材料二次搬运、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前产品的清洁、验收、管理、配合、售后服务、现场安全xx施工、临时设施、工地通讯、在各种环境下的安装条件等)并在合同有效期内负责日常维修、维护、管理,满足每天为师生电动汽车充电的服务需求。
5、合同期内的所有经营投资、系统运营及维护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按国家电网向甲方收取电费的标准向乙方收取项目运行经营所产生的电费。如国家电网收取电费标准发生变化,甲方的收费标准随之变动。甲方不收取供应商除电费以外的其它费用(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同时,甲方也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服务费用。
6、合同期内,乙方按照 元/KWH 向师生收取充电费用(如国家电网向甲方收取电费的标准发生变化,则乙方充电费用标准应作相同幅度的调整)。
二、 合同期限与项目建设
1、本项目开始施工日期为本合同双方正式签署生效日,乙方必须在 年 月日前完工(含清洁卫生、施工设施及人员退场),并投入使用。若延期投入使用,乙方按每延期 1 天 1000 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本项目合同期限为: 6 年,自本合同双方正式签署生效日起至 20 年 月日止。乙方不得因区域问题、师生人数减少、寒暑假的休假或其它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在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 5 日内,乙方应当结清费用并办结所有设备移交给甲方的手续。所移交的设备完好率必须在 95%以上,若完好率达不到 95%,甲方有权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专门用以维修设备直至设备完好率达到 95%以上。乙方与移交设备无关的其他物品须在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 5
日内搬离甲方校园,若逾期不搬离或清空,则乙方承担场地占用费 2000 元/天,甲方有权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合同履行期间,如遇甲方校园建设规划调整,设施无法提供服务,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将原数量的充电设备移至新的充点电供师生继续使用,直至原合同期满为止,建设点需经甲方同意,迁移费用及建设费用由乙方承担。
4、合同期限届满,如乙方拒不撤场,甲方有权不再履行对乙方提供用电服务义务,乙方必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免费投资装备充电桩管理的软、硬件以及建立充电营运信息管理平台和安全监管系统,包含经营期间乙方负责充电营运信息管理平台的免费升级、维护。 6、乙方需保证充电设施、设备的布局设计合理灵活,占地面积尽量合理,根据
场地实际情况优化设计和配置,尽量减少对现有道路使用功能产生影响,同时,满足多车型充电需求。
7、乙方需避免充电站噪音及电磁扰民现象,应采取必要的防噪及屏蔽防护,充电桩须具备防雨,防漏电功能。
8、乙方根据甲方现场实际情况,做好电线电缆敷设、设施设备安装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施工,并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对原有管道、线路、设施设备进
行保护,如有损坏必须在校方规定的时间内予以修复,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9、乙方需注意施工现场安全,任何因施工造成的人员伤亡均由乙方承担。
10、施工所需水、电、气、通信等设施的接驳及使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1、因施工需停水停电的,应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根据甲方具体安排施工,不得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秩序。
12、设备安装应加设两级漏电保护,确保充电安全。
13、隐蔽工程的施工,应在甲方检验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14、施工所用材料的质量、型号、规格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在充电桩满负荷运营的基础上有一定的余量。
15、施工前乙方应提前将施工图纸交由甲方审定,工程建设应与产品原始样本、产品手册、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标书技术文件和实测数据一致,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专业技术人员须持电工作业证上岗。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原有方案的,及时向甲方申请,施工结束后乙方及时将最终的线路图纸交由甲方存档。施工结束后乙方负责垃圾清除外运,并在合法场所倾倒,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16、施工中乙方应保证充电桩排列整齐美观,距离均匀。
17、甲方将在充电桩电源接入配电房处安装电表,乙方应予以配合,并保证在电表与充电桩之间不安装任何无关设备。
18、本项目不得转包,乙方所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丰富管理经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中途换人。
19、本项目的其它建设要求以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等相关条款为准。
20、甲方提供良好的安装调试环境并负责对本项目的建设进度、建设质量、实施内容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协助乙方办理为保证项目顺利建设和正常运营所需的其他必要事项。
三、项目投入的设备
本项目所有投入设备必须为全新设备。
乙方应根据响应文件所明确的设备供货,并根据施工技术方案安装设备。项目建成后,双方签署的项目设备验收清单(见附件 1)为本合同的附件,验收清单上的设备与设施在合同期满后必须完好无损地移交给甲方。
四、项目运营
1 、 本 项 目 通 过 移 动 端 支 付 方 式 收 取 营 业 款 , 具 体 收 费 方 式 为: 。
2、乙方须提供云平台实时监控运营情况,记录充电信息,安全报警提示。用户可以通过 APP 或微信查看充电桩可用信息和充电状态。
3、合同期内,与合同履行相关的税、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4、合同期内,乙方应配备足够数量具有管理、维修、维护经验和技术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确保所配人员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和监督。合同期间所有关于充电桩方面的师生投诉,乙方须第一时间妥善解决。未妥善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乙方构成违约,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按 100 元/次的标准扣收。
5、甲方对校内类似项目市场保护问题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自行聘用员工,与甲方不构成任何用工关系。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用工手续。乙方在甲方服务的所有员工必须持有工作证、健康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各类证件报甲方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备案。
7、在甲方供水供电正常的情况下,乙方投入设备出现故障,连续超过 3 天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充电服务的,甲方有权按日均营业额的 1%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收违约金。
五、设备保养、维护
1、乙方应当定期对相关设施设备检查,确保设施完好,避免造成无法使用或其他安全事故。
2、合同期内,如确需对设施设备进行大规模改造,应经甲方书面批准方可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提供 7*24 小时技术支持及上门服务,每个充电桩公示安全提示、报修电话、使用说明,公示方式明显、清晰、牢固,接到报修 2 小时内响应,24 小时内解决问题,严重故障问题解决不得超过 48 小时。
4、乙方保证提供一切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六、服务管理及考核
1、乙方须在充电桩醒目位置张贴充电使用流程图,配备专业的工作人员进行指
导。
2、乙方响应文件制定服务项目价格表,且不得随意更改。消费价格、使用规程及维修电话必须上墙公示。
3、乙方必须提供切实可行的服务承诺和管理制度,保证项目正常运行。
4、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服务质量、收费价格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5、乙方没有使用合同约定的收费方式收取充电费用的,每违反 1 次,甲方有权
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收违约金 2000 元,并有权责令乙方改正。
6、乙方不得擅自扩大经营范围,增加与充电桩无关的经营项目或增加充电桩数量(经甲方许可的情形除外)。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经甲方允许,提供的免费增值服务项目除外。
7、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如发生包括并不限于治安、消防、人身伤害、汽车损坏等由于充电桩充电引起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此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均由乙方赔偿。甲方有权根据事故(件)的具体情况扣收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直至解除合同。
8、乙方必须始终保持用户满意度在 85%以上。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就项目运营、设备完好率、收费价格执行、师生投诉、应急响应、是否违规经营等方面进行用户满意度随机调查。用户满意度在 85%以下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收 2000 元违约金。
9、乙方擅自提高服务项目价格,每提高 1 次,甲方有权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
收违约金 5000 元,并有权责令乙方改正。
甲方对本项目每周一次日常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定期考核,根据《盐城师范学院充电桩管理考核标准》(详见附件 1)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
七、履约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缴纳 2 万元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并办理完相
关手续后 30 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因违约等原因被核减的除外)。若履约保证
金因乙方违约等原因被扣除不足 2 万元,乙方应在 15 日历天内补足。八、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书面形式解除合同。
2、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另一方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及造成的其它违约责任。
3、合同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乙方放弃本项目所有权及经营权: (1)乙方无法定或约定事由提前解除合同的;
(2)乙方设备达不到充电服务标准且超过 10 天仍未达到充电服务标准的; (3)乙方擅自转包、停业的;
(4)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严重影响师生正常生活或教学秩序的;
(5)乙方没有使用合同约定的收款方式收取营业款,累计达到 3 次的; (6)乙方连续两次用户满意度在 85%以下的;
(7)乙方擅自将设备(项目正式运营后,经双方书面确认的清单上的设备,下同)转让、变卖、抵押给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的;
(8)乙方擅自拆除、毁坏和转移设备的;
(9)乙方擅自提高服务项目价格,累计达到 3 次的;
(10)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补足履约保证金的。
上述原因造成本协议提前终止的,甲方有权无偿接收乙方投资部分(包括所有设备、设施安装等)的所有权,并收回经营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争议解决
1、本合同执行过程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在相关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之外,其他部分仍应当继续履行,乙方拒不履行致使甲方无法使用充电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 4 份,甲乙双方各执 2 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2.本项目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服务承诺、甲方的考核文件等,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执行。附件 1:盐城师范学院充电桩管理考核标准
附件 2:项目设备验收清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1:
盐城师范学院充电桩管理考核标准
考核方式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扣款标准 | |
日常考核 | 设施设备 | 完好情况 | 设备应保持整洁。设 施设备是否完好,维修是否及时; | 设备如有损坏,不及时维修,每次扣款 1000 元。 |
整洁情况 | ||||
平台运营 | 充电稳定 | 充电平台稳定,流程清晰。充电流程等是否明示,使用过程中是否稳定;用户充电过程中各项数据是否准确提供。是否及时解决师生投诉。 | 如经常发生跳枪等问题得不到解决,每发现一次扣 1000 元;用户使用过程中发现数据错误或误差过大,不及时更正修补系统的,发现一次扣 2000 元;投诉未妥善解决造成不良 影响的每次扣 100 元。 | |
信息准确 | ||||
投诉解决 | ||||
项目收费 | 收费价格 | 收费方式是否符合约定,价格是否符合约定,计费是否准确。 | 如发现不按约定方式收费的,每次扣 2000 元;擅自 提价的,每次扣 5000 元;计费错误或存在误差的, 每次扣 1000 元。 | |
收费金额 | ||||
安全消防 | 安全可靠 | 设施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醒目、完好;消防器材是否完好, 有效。 | 存在安全隐患的,每处扣 1000 元;警示标志存在问 题的,每处扣 200 元;消 防器材存在问题的,每次扣 1000 元。 | |
定期考核 | 项目数据 | 数据报送 | 每月是否定期报送上月数据,数据是否完整可靠。 | 报送不及时的, 每次扣 1000 元;报送数据篡改的, 每次扣 3000 元。 |
用户满意 | 满意测评 | 用户满意度经测评是否达到 85%。 | 用户满意度低于 85%,每次扣 2000 元。 |
附件 2:
项目设备验收清单
项目名称: 验收时间:
序号 | 区域位置 | 设备选型 | 数量 | 提供充电端 口数量 | 备注 |
甲方验收人签名: 乙方负责人签名:
注:1.本表在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前完成;
2.验收单上的设备与设施在合同期满后必须完好无损地移交给甲方;
3.甲方平时检查设备及运营情况时也以此为依据。
一、需求清单
第一节 需求和技术条款
1、为满足盐城师范学院电动汽车充电的需求,确保电动汽车充电安全,招标人拟在校内建设新能源汽车交/直流智能充电桩,建设点位及安装数量如下(招标人提供方案一、方案二、方案三和方案四,投标人投标时仅可选取其中一种方案投标,
如选取多个方案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方案一:
序号 | 区域位置 | 设备选型 | 数量 | 提供充电端口数量 |
1 | 通榆校区 6 号教学楼南侧 | 30KW 直流快充充电桩 | 1 桩 | 一桩一充 |
7KW 交流慢充充电桩 | 6 桩 | 一桩一充 | ||
2 | 新长校区图书 馆南侧 | 60KW 直流快充充电桩 | 1 桩 | 一桩二充 |
7KW 交流慢充充电桩 | 9 桩 | 一桩一充 |
方案二:
序号 | 区域位置 | 设备选型 | 数量 | 提供充电端口数量 |
1 | 通榆校区 6 号教学楼南侧 | 30KW 直流快充充电桩 | 1 桩 | 一桩一充 |
7KW 交流慢充充电桩 | 6 桩 | 一桩一充 | ||
2 | 新长校区图书馆南侧 | 60KW 直流快充充电桩 | 2 桩 | 一桩二充 |
7KW 交流慢充充电桩 | 9 桩 | 一桩一充 |
方案三:
序号 | 区域位置 | 设备选型 | 数量 | 提供充电端口数量 |
1 | 通榆校区 6 号教学楼南侧 | 60KW 直流快充充电桩 | 1 桩 | 一桩二充 |
7KW 交流慢充充电桩 | 9 桩 | 一桩一充 | ||
2 | 新长校区图书馆南侧 | 60KW 直流快充充电桩 | 1 桩 | 一桩二充 |
7KW 交流慢充充电桩 | 9 桩 | 一桩一充 |
方案四:
序号 | 区域位置 | 设备选型 | 数量 | 提供充电端口数量 |
1 | 通榆校区 6 号教学楼南侧 | 60KW 直流快充充电桩 | 1 桩 | 一桩二充 |
7KW 交流慢充充电桩 | 9 桩 | 一桩一充 | ||
2 | 新长校区图书馆南侧 | 60KW 直流快充充电桩 | 2 桩 | 一桩二充 |
7KW 交流慢充充电桩 | 9 桩 | 一桩一充 |
注:(1)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阶段进行供电配套施工时,电缆负荷必须按方 案四施工。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缆施工承诺书》的,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须将所选择的充电桩建设方案填入《开标一览表》,中标后按所填方案提供充电服务。
2、由投标人免费投资装备上述充电桩管理的软、硬件以及建立充电营运信息管理平台和安全监管系统,包含经营期间投标人负责充电营运信息管理平台的免费升级、维护。包含场地建设和从配电间到场地的基础建设(含材料和施工)。
3、充电设施、设备的布局设计要合理灵活,占地面积尽量合理,根据场地实际情况优化设计和配置,尽量减少对现有道路使用功能产生影响,同时,满足多车型充电需求。
4、需避免充电站噪音及电磁扰民现象,应采取必要的防噪及屏蔽防护,充电桩须具备防雨、防漏电功能。
5、投标人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并仔细了解项目的有关参考资料,充分考虑项目开发和交付的时间要求,合理评估本项目的投资范围及其他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收费管理、运营保障、现场实施、设计及深化、工程配合、验收交付等事项的合理要求,稳妥可靠的选择相应的方案、材料设备等,在项目要求的运营期限内,合理评估相应的费用投入和产出后,做出本项目相应合理的投资方案。
6、投标人在项目运营期间,如需增加运营设备,需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提出相应方案,得到批准后实施,相关的设备和建设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新增设备的收费标准与本项目设备收费标准一致。
7、本项目不面向社会车辆服务,仅对校内车辆提供服务。
二、技术参数
1、设备要求:
1.1 充电桩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规定;附带生产合格证、安装及使用说明、产品检测报告、其它证明设备符合采购要求的材料。
2、系统功能要求:
2.1设备具备输入欠压、输入过压、输出短路、输出过压、输出过流、电池反接、绝缘检测、通讯故障等保护功能。外部装有运行指示灯,能够实时显示充电桩状态。
3、技术规格要求:
3.1 软件要求
(1)智能充电桩管理系统必须是以平台化管理的大数据架构系统;
(2)智能充电桩充电管理平台要求:消费者登录平台可查看站点信息、设备信息、用户信息、设备在线状态、用电量、充电起止时间、消费情况、充电状态、结束类型等。平台需提供充电结束提醒服务,充电完成后,需向用户发送充电完成及时挪车的提示信息。
(3)产品执行技术标准:GB/T 20234.1-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 1部分:通用要求》,GB/T 20234.3-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GB/T 27930-2015《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
(4)计费要求:按KWH计费,断电后自动退费。
(5)远程控制:远程控制,对充电、断电、续充智能功能实现远程平台端及客户端控制。
(6)断电要求:当用户开始充电出现过载、过压、高温、漏电,充电桩具备检测功能,启动充电保护并执行自动断电程序,系统自动推送账单信息至客户端。
(7)异常断电要求:当用户开始充电出现插座误拔、充电器异常情况,系统启动充电保护并执行自动断电程序。对充电过程中如果遇到异常断电,需保存充电状态,来电后恢复之前的充电状态。
(8)平台统计要求:平台对充电桩的使用情况(用电量、使用次数、平均时长、使用天数)进行监管、统计并生成报表。平台需每月向校方指定的邮箱发送当月运营情况报表,需在报表中呈现当月车辆充电情况,充电起止时间,消费记录等必要
信息。
3.2 充电桩硬件要求:
3.2.1 交流充电桩
*功率 :7KW
安装方式 :立柱式 / 落地式
*防护等级:≥IP54
*输入电压: AC 220V±15%;
*输入模式:单相三线制;
*工作频率: 45Hz~55Hz;
*输出电压:AC 220V±15%; 输出电流: 0~32A;工作环境温度:-20℃ ~ 50℃;
3.2.2 直流充电桩
*功率:30KW/60KW安装方式:落地式
*工作电压:AC 380V±15%;
*输入模式:三相五线制
*总谐波电流:≤5%(额定条件下,100%负载)
*满载最大效率:95%
*防护等级:≥IP54
*输入功率因数:≥0.95(20%≤P<50%),≥0.98(50%≤P≤100%)
*保护特性:输入过欠压保护、输入过流保护、输出过压保护、输出过流保护、过温保护、漏电保护、防雷保护、绝缘检测、电池反接保护等保护特性
输出电压范围:DC 150V~DC 1000V
最大输出电流:DC 50A~200A(单枪)
输出电流误差:电流≥30A,误差≤±1%;电流<30A,误差≤±0.3A输出电压误差:≤±0.5%
工作环境温度:-20℃~+50℃
3.3 用户终端
(1)支付方式:用户可通过多种方式进入充电平台,支持移动端扫码支付等;
(2)显示功能要求:应在用户端能够查询到运行状态、充电时间、计费信息、故障提示信息等信息。
(3)显示信息要求:显示信息包括不限于充电用时、充电状态、订单总价等内容。
(4)充电收费要求:充电结束后余额即时自动退还或按充电金额自动扣费。
(5)远程控制要求:支持远程断电,当手机软件内点击停止充电按钮,充电桩应停止供电。
三、项目建设要求
1、投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做好从变电所至充电站场地的电线电缆敷设、设施设备安装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施工,并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对原有道路、管道、线路、设施设备、植被进行保护,如有损坏必须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予以修复,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2、注意施工现场安全,任何因施工造成的人员伤亡均由投标人承担。
3、施工所需水、电、气、通信等设施的接驳及使用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因施工需停水停电的,应至少提前向校方提出申请,根据招标人具体安排施工,不得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
5、设备安装应加设两级漏电保护,确保充电安全。
6、隐蔽工程的施工,应在招标人检验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7、施工所用材料的质量、型号、规格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在充电桩满负荷运营的基础上有一定的余量。
8、施工前投标人应提前将施工图纸交由招标人审定,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原有方案的,及时向招标人申请,施工结束后投标人及时将最终的线路图纸交由招标人存档。
9、招标人将在充电桩电源接入配电房处安装电表,投标人应予以配合,并保证在电表与充电桩之间不安装任何无关设备。
四、运营要求
1、投标人云平台实时监控运营情况,记录充电信息,安全报警提示。用户可以通过平台APP或第三方应用实时查看充电桩可用信息和充电状态。
2、投标人提供7*24小时实时技术支持及上门服务,每个充电桩公示安全提示、
报修电话、使用说明,公示方式明显、清晰、牢固,接到报修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问题,严重故障问题的解决不得超过48小时;
3、投标人保证提供一切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
4、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招标人校园建设规划调整,设施无法提供服务,投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将原数量的充电设备移至新的充点电供师生继续使用,直至原合同期满为止,建设点需经招标人同意,迁移费用及建设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五、安全要求
1、因投标人充电设施及充电服务引起的人生财产安全事故,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2、除在每个充电桩公示安全提示外,投标人须在场地醒目的位置设置安全警示牌。投标人须在场地合适位置,按消防要求设置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确保灭火器材有效。
第二节 商务条款
一、项目建设、合作期限
1、项目建设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延期投入使用,投标人须按每延期一天 1000 元的标准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招标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2、项目建设质量:符合国家“合格”标准。如验收不合格,必须无偿整改至合格,且质量整改期间工期不顺延。
3、安全责任:本项目需确保安全,若因投标人原因发生的不安全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和所有费用。
4、项目合同期限:6 年,自双方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合同到期后,所有设备、线路均归招标人所有。
5、项目合作方式:本项目采用投标人自筹资金、自行建设、自主经营的 BOT模式,投标人负责项目的设计、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智能充电桩的采购、运输、包装、装卸、材料二次搬运、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前产品的清洁、验收、管理、配合、售后服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临时设施、工地通讯、在各种环境下的安装条件等)并在合同有效期内负责日常维修、维护、管理、按月向招标人缴纳电费,满足 7*24 小时师生电动汽车充电的服务需求。
二、报价要求
1、本项目设备投入使用后,投标人向师生收取的充电费用不超过 1 元/KWH,投 标报价高于 1 元/KWH 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人按国家电网向学校收取电费的标准向投标人收取项目运行经营所产生的电费。如国家电网收取电费标准发生变化,招标人的电费收取标准随之变动;同时,投标人向师生收取的充电费标准作同幅度变动。招标人不收取投标人除电费以外的其它费用(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同时,招标人也无需向投标人支付任何服务费等于本项目相关联的费用。
三、履约保证金
在成交合同签订前,投标人应向招标人缴纳 2 万元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并办
理完相关手续后 30 日内一次性不计息退还(投标人因违约考核等原因被扣减的除
外)。若履约保证金因投标人违约等原因被扣除不足 2 万元,投标人应在 15 日历天内补足。
四、服务管理及考核
1、投标人需在充电桩醒目位置张贴充电使用流程图,配备专业的工作人员进行指导。
2、投标人响应文件制定服务项目价格表,且不得随意更改。消费价格、使用规程及维修电话必须上墙公示。
3、投标人需提供切实可行的服务承诺和管理制度,保证项目正常运行。
4、合同期内,投标人需接受招标人对服务质量、收费价格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5、投标人没有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收费方式收取充电费用的,每违反 1 次,招
标人有权从投标人履约保证金中扣收违约金 2000 元,并有权责令投标人改正。
6、投标人不得擅自扩大经营范围,增加与充电桩无关的经营项目或增加充电桩数量(经招标人许可的情形除外)。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经招标人允许,提供的免费增值服务项目除外。
7、投标人需加强安全管理,如发生包括并不限于治安、消防、人身伤害、汽车损坏等由于充电桩充电引起的事故,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因此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的,均由投标人赔偿。招标人有权根据事故(件)的具体情况扣收部分或全部履约
保证金,直至解除合同。
8、投标人需始终保持用户满意度在 85%以上。招标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投标人就项目运营、设备完好率、收费价格执行、用户投诉、应急响应、是否违规经营等方面进行用户满意度随机调查。用户满意度在 85%以下的,招标人有权从投标人履约保证金中扣收 2000 元违约金。
9、投标人擅自提高服务项目价格,每提高 1 次,招标人有权从投标人履约保证
金中扣收违约金 5000 元,并有权责令投标人改正。
招标人对本项目每周一次日常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定期考核,根据《盐城师范学院充电桩管理考核标准》扣除投标人履约保证金。
盐城师范学院充电桩管理考核标准
考核方式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扣款标准 | |
日常考核 | 设施设备 | 完好情况 | 设备应保持整洁。设施设备是否完好,维 修是否及时; | 设备如有损坏,不及时维修,每次扣款 1000 元。 |
整洁情况 | ||||
平台运营 | 充电稳定 | 充电平台稳定,流程清晰。充电流程等是否明示,使用过程中是否稳定;用户充电过程中各项数据是否准确提供。是否及时解决师生投诉。 | 如经常发生跳枪等问题得不到解决,每发现一次扣 1000 元;用户使用过程中发现数据错误或误差过大,不及时更正修补系统的,发现一次扣 2000 元;投诉未妥善解决造成不良 影响的每次扣 100 元。 | |
信息准确 | ||||
投诉解决 | ||||
项目收费 | 收费价格 | 收费方式是否符合约定,价格是否符合约定,计费是否准确。 | 如发现不按约定方式收费的,每次扣 2000 元;擅自 提价的,每次扣 5000 元; 计费错误或存在误差的,每次扣 1000 元。 | |
收费金额 | ||||
安全消防 | 安全可靠 | 设施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醒目、完好;消防器材是否完好, 有效。 | 存在安全隐患的,每处扣 1000 元;警示标志存在问 题的,每处扣 200 元;消防器材存在问题的,每次 扣 1000 元。 | |
定期考核 | 项目数据 | 数据报送 | 每月是否定期报送上月数据,数据是否完整可靠。 | 报送不及时的, 每次扣 1000 元;报送数据篡改的, 每次扣 3000 元。 |
用户满意 | 满意测评 | 用户满意度经测评是否达到 85%。 | 用户满意度低于 85%,每次扣 2000 元。 |
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
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 1 名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评标标准
总分值为 100 分。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报价部分 (20 分) |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 分)。 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资信认证 (9 分) |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得 2 分。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2 分。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 OHSAS18001/IS0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2 分。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得 3 分。 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自主知识产权 (6 分) | 1、投标人每具有 1 项智能充电桩自主专利软件著作权得 1 分,最高 得 3 分。 2、供应商具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3 分。 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类似业绩 (15 分) | 1、投标人有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及运营(必须包含在同一份合同中)项目业绩(合同签订日期在 2020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每有 1 份 得 3 分,最高得 15 分。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现场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
设备技术要求 (10 分) | 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二、技术 参数”中“3.2 充电桩硬件要求”中带*指标要求的,得基本分 10 分。带*指标每有 1 项负偏离扣 1 分,最低得 0 分。 以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为准。 |
施工技术方案 (12 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施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管理、施工工期计划、施工材料清单、施工保障措施、施工质量保证、安全性考虑(防漏电、防触电)等。 提供方案的,得基本分 10 分。评委根据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 可操作性在 0-2 分之间加分,以 0.1 分为计分单位。 未提供施工技术方案的,得 0 分。 |
项目团队专业性(8 分) | 投标人需提供项目组成员名单(含项目负责人 1 名)。需提供项目组 人员 2022 年 3 月至今连续六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或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所在地)社保部门交纳的社保证明和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未提供,本大项不得分。 1、项目负责人(限 1 名)具备机电工程高级工程师的得 4 分;具备 机电工程中级工程师的得 2 分,其它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4 分。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2、项目组成员如具备与项目相关的特种作业资格,如电工、焊工等, 有一项证书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4 分。 |
运营服务保障方案(20 分) | 投标人对经营与服务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安全防范、应急事故、纠纷处理、投诉、本地化服务等有具体应对方案和切实可行的措施。 提供方案的,得基本分 18 分,评委根据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 可操作性在 0-2 分之间加分,以 0.1 分为计分单位。 未提供运营服务保障方案的,本项得 0 分。 |
投 标 文 件
(正本或副本)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投标人名称 :
日 期 :
投标文件主要目录
一、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二、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对照表(如有)三、评分索引表
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要求五、开标一览表
六、产品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七、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八、充电桩设备合格证及质量检测报告九、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十、电缆施工承诺书
十一、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十一、施工技术方案、运营保障方案(如有)
十二、文件要求的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一、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序号 | 资格审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 投标文件中 的页码位置 |
通用资格要求 | |||
1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 人的身份证明。 | ||
2 |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 ||
3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
4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 书面声明 |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特定资格要求 | |||
1 | |||
2 | |||
3 | „„ | ||
其他资格条件 | |||
1 | 法人授权书 | ||
2 | 投标函 | ||
„„ |
填写说明:表中内容仅供投标人参考,请投标人自行填写。
投标人(公章):
二、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对照表(如有)
序号 | 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 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1 | 本项目设备投入使用后,投标人向师生收取的充电费用不超过 1 元 /KWH,投标报价高于 1 元/KWH 的, 视为无效投标。 | ||
2 | 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阶段进 行供电配套施工时,电缆负荷必须按方案四施工。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缆施工承诺书》的, 视为无效投标。 | ||
3 | 投标人须将所选择的充电桩建 设方案填入《开标一览表》,中标后按所填方案提供充电服务。 | ||
4 | 充电桩设备合格证及质量检测 报告复印件,盖公司章,原件备查。 (未提供合格证以及检测报告的视 为无效投标) | ||
5 | „„ | ||
备注: “招标文件”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须填写(即斜体且有下划线部 分内容,每条详细列出)(如有)。 |
填写说明:
1.如“招标文件”中没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即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内容),本表可以不提供。
2. 如表中已列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仅供投标人参考,请投标人自行填写。
投标人(公章):
三、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要求
1、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文件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文件 2 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文件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文件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后)。
文件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后)。
文件 6 法人授权书(原件)。
文件 7 投标函(原件)
文件8 招标文件中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如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单独封装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评审结束后原件退回;如未要求提供原件的,提供复印件,原件自带备查)
文件9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 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授权代理人):(手机)
单位名称(授权代理人):
法人(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函格式
致:盐城师范学院
根据贵方的 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名人
(姓名)代表我方 (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 (签名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
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8.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
邮编:电话:传真:
投标人开户行:账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 |
充电桩建设方案 | 方案 (投标人从“项目需求”中所列四种充电 桩建设方案选择其一) |
项目投标报价 (投标人向师生收取的充电桩充电服务收费标准,报价单位:元/KWH) | 大写: 人民币 /KWH 小写: 元/KWH |
填写说明:
1、开标一览表不得填报选择性报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
2、开标一览表中报价与分项报价表中不符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项目投标报价为各类充电桩统一收费标准,不得分开报价。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六、投标产品配置及分项报价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投标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服务收费标准 (元/KWH) |
★如服务类项目采购人可根据项目需求特点自行制作。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直流充电桩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响应偏离情况 (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 | 原因 | 技术支持性文件所在页码 (招标文件如要求提供技术支持性文件,该栏须填写;否则可不填写) |
1 | 功率 :30KW/60KW | ||||
2 | |||||
3 | |||||
4 | |||||
…… | …… | ||||
填写说明:1、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投标人(公章):
交流充电桩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响应偏离情况 (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 | 原因 | 技术支持性文件所在页码 (招标文件如要求提供技术支持性文件,该栏须填写;否则可不填写) |
1 | |||||
2 | |||||
3 | |||||
4 | |||||
……. | …… | ||||
填写说明:1、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投标人(公章):
八、充电桩设备合格证及质量检测报告
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采购项目所必需的设备,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标准,有产品合格证书和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投标人(公章):
附:充电桩设备合格证及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盖公司章,原件备查。(未提供合格证以及检测报告的视为无效投标)
九、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备注:
商务条款如有偏离,请在本表中详细填写;响应无偏离的商务条款,均不需要填写(表中最后一行的承诺内容不可更改)。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响应偏离情况 (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 供应商响应的具体 承诺或说明 |
„„ | |||
我方承诺:针对本项目,除表中已列出的偏离外,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余商务条 款,我方全部接受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服务。(特别提示:本页落款投标人签章,即视为投标人已阅读并作出此承诺。) |
投标人(公章):
十、电缆施工承诺书
我公司郑重承诺:无论我公司选取何种充电桩方案投标,我公司在项目施工中,都将严格按“项目需求”中方案四的用电负荷铺设配电房至充电场地的供电电缆。
投标人(公章):
十一 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我公司郑重承诺:
投标人(公章):
十二、施工技术方案(如有)运营保障方案(如有)
十三、文件要求的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