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CZ2022-3215
广东省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112-2022-01719
采购项目编号:CZ2022-3215
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埔实智慧”社区警务系统建设采购项目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章投标邀请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埔实智慧”社区警务系统建设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埔实智慧”社区警务系统建设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112-2022-01719
采购项目编号:CZ2022-321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897,6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埔实智慧”社区警务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5,897,600.00元
品目 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 务 | 分局“埔实智慧”社区警务系统建设 项目 | 1.00(项) | 详见第二章 | 5,897,6 00.00 | 否 |
x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1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其附件,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埔实智慧”社区警务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埔实智慧”社区警务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xxxxxx.xx)。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
地址: xxxxxxxxxx0000x联系方式: 831176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xxxxxxxxxxxx000x联系方式: 820867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xx电话: 00000000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400-183-2999
数字证书CA技术服务热线:000-0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属性:服务类
项目类别: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C02010302)
本项目采购的“埔实智慧”社区警务系统建设项目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项目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原因和情形为: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一 、 项 目 建 设 技 术 规 格 要 求
1.1 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
广州公安黄埔分局“埔实智慧”社 区警务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 1项 | 人民币589.76万元 |
1.2 项目背景
2021年1月29日,公安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实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关于提出的“大抓基层、大抓基础,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做精机关、做优警种、做强基层、做实基础”精神,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认真贯彻公安部文件要求。目前在基层,上面的“千条线”落到基层的“一根针”,基础的数据问题依然xx。千条线背后对应的是国家、省、市各类业务系统,分别由不同单位承建,数据结 构、数据字段、数据标准均不统一。基层民警普遍存在着对基层数据不清、情况不明,业务负担重和对开展业务缺乏明确工作指引等问题。通过构建一个基层基础工作系统,让民警尽量在一个系统上办事,切实把加强派出所基础工作摆在整个公安工作优先发展的重要地位来抓,全力攻克工作重点,做到底数常清、情况xx,及时消除工作难点,做到忙而不乱、杂而有序、稳步推进。
1.3 项目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社会面治安防控,加强治安基础信息采集,震慑违法犯罪,快速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增强群众安全感。针对新的公共安全形势,围绕加强“双基”建设,结合黄埔“智慧
城市”建设要求,依托现有区公安数据中台、区公安可视化指挥调度平台、区公安智感安防小区平台、区靠埔一指通等系统的建设成果,理清基层警务工作权责,以“数据入格、精准赋能、双向驱动、工作闭环”为思路,创新建设“埔实智慧”基层警务工作体系。一是数据精准入格,以标准地址为管理根,依托警格和地图,整合治理各类数据,实现“数据常新、情况xx”。二是指令精准赋能,借助大数据主动发现辖区隐患,形成滴灌任务落实到基层民警。三是任务双向驱动,建立纵向贯通省市区三级业务联动,横向打通警辅力量协同的任务双向驱动模式。四是工作闭环管理,从工作产生、分派、反馈形成工作闭环,同时形成民警工作轨迹和管理台账,建立有效的监督和考核机制。最终实现基层民警“减负赋能”的工作目标,形成具有黄埔公安特色的“埔实智慧”基层警务工作体系。
1.4 功能需求
1.4.1 埔实智慧APP(公安网)
埔实智慧APP是基层民警在社区开展工作的核心支撑平台,能够满足基层民警完成信息采集、走访检查、工作记录等多项工作。带给基层民警方便的同时规范了基层的工作标准,形成了管理上的闭环。根据民警使用APP端情况,将实现与Android兼容。
1.4.1.1 工作台
工作台提供了民警开展日常工作的常用应用功能,使民警能够在工作台中查看到本辖区的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等治安要素的基本情况以及辖区民警、辅警、社会力量的工作情况,让民警直观清晰的了解自己辖区一天的工作内容。
1、辖区概况
实现业务民警在APP查看辖区信息,主要功能包括辖区面积概况、一标三实统计、重点要素概况、我的队伍概况和我的任务概况(包括民警任务统计、辅警任务统计、辅助力量任务统计)。
2、智图
实现业务民警能在APP上查看房屋建筑、单位的关联信息,主要功能包括网格管理、资源上图、今日工作上图(包括实口核实上图、单位核实上图、地址核实上图、房屋核实上图)和地图工具。
3、我的待办
实现民警在我的待办查看并签收本人需核查的地址任务,主要功能包括地址核查、报表上报、指令任务、流口核查、户籍人口核查、从业人员核查、单位核查、房屋核查、犯罪前科人员走访任务、精神障碍患者走访任务、抓拍预警核查、消防检查任务、治安检查任务、任务签收和任务退回。
4、xxx助手
智能小助手可实时发出相关提醒,主要功能包括赋能小助手消息组(每天首次登录提醒)、赋能小助手提醒信息(临时提醒)、任务类提醒管理、预警类提醒管理和告知类提醒管理。
5、民警的一天
实现民警在APP查看本人当天的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功能包括当天任务概览和历史任务概览。
6、工作记录
实现在APP查看民警一天的工作轨迹,主要功能包括工作记录查询、工作笔记新增、工作记录关联地址、工作记录关联人员和工作记录总
览。
7、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模块主要实现我的信息、上岗签到、忘记密码和退出登录功能。
1.4.1.2 管理实有人口
通过系统支撑实现常态化开展辖区标准地址、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等基础信息采集,并支持向来穗局申请对未登记来穗人员进行核查,支持对辖区房屋、单位等信息的维护,能够根据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的特征自动打上各类标签,方便辖区民警在查看对象信息时,能够快速直观的了解对象在社会安全方面的特点。
1、来穗人员管理
来穗人员管理主要实现民警通过APP对来穗人员信息进行管理、来穗人员标签标记和来穗人员统计功能。
2、户籍人员管理
户籍人员管理主要实现民警在APP端进行户籍人员查询、户籍人员居住登记、户籍人员标签标记和户籍人员核查统计功能。
3、辖区犯罪前科人员管理
辖区犯罪前科人员管理实现民警在APP端进行辖区犯罪前科人员查询、辖区犯罪前科人员走访登记、辖区犯罪前科人员电话访问和辖区犯罪前科人员总览功能。
4、辖区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辖区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实现民警在移动APP进行辖区精神障碍患者查询、辖区精神障碍患者走访登记、辖区精神障碍患者电话访问和辖区精神障碍患者总览功能。
5、人工打标签
实现管理员用户在公安网PC端维护通用标签内容,主要功能包括标签目录管理、人工标签管理、标签类型管理、标签查询管理、标签关联人员、标签关联单位和标签关联房屋。
6、精准核查
实现民警在移动APP对流动人员进行精准核查申请和我的精准核查查询统计功能。
7、房屋管理
房屋管理实现民警在移动APP进行房屋地址查询、房屋地址分级选择、地址维度展示、房屋维度展示、房屋信息管理、住户信息管理和房屋情况统计功能。
8、单位管理
单位管理实现民警在移动APP进行关注单位管理(包括施工场所信息登记、施工人员信息登记、农场信息登记、农场人员信息登记)、常规单位管理、治安检查管理、消防检查管理、单位视频设备管理和单位情况统计功能。
9、建筑物管理
建筑物管理实现民警在移动APP进行建筑物信息查询、建筑物情况总览、建筑物单元信息查询、建筑物房屋信息查询、建筑物单位信息查询、房屋居住信息查询、治安管理责任人管理、保安公司管理、保安人员管理、建筑物视频设备管理和建筑物平面图管理功能。
10、标准地址应用
标准地址应用实现对各级地址治安要素统计、标准地址信息查询和地址位置上图展示功能。
1.4.1.3 维持社会秩序
通过系统支撑实现对矛盾纠纷警情进行警情回访,了解矛盾纠纷是否得到解决,群众的反馈意见等内容。功能包括警情回
访。
1.4.1.4 组织安全防范
通过系统支撑实现强化了平安类社会组织等群防群治力量,能够将发现的社区线索进行上报。推动住宅小区、单位、楼宇和村庄智能安防建设,获取智能安防抓拍的预警信息。功能包括应急单元、社区找茬、抓拍预警。
1.4.1.5 服务辖区群众
通过系统支撑实现接受群众咨询求助,提供紧急救助。依法按规定提供公安政务便民利民服务。功能包括服务群众、接待群众。
1.4.2 埔实智慧PC(公安网)
埔实智慧PC是分局、派出所开展任务管理,了解辖区情况的综合平台,能够生成任务并下发给基层民警落实,能够查看工作进度,通过可视化的方式能够准确掌握辖区的动态,从而对辖区治安态势了如指掌。公安网应用要求兼容google、IE浏览器。
1.4.2.1 社区管理
通过社区管理功能,能够让用户查看到辖区各个民警管辖的区域的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等治安要素的总体情况。功能包括单位统计分析报表、房屋统计分析报表、实有人口管理、精神障碍患者管控、犯罪前科人员管理、队伍管理。
1.4.2.2 工作台账
通过人员工作台账,能够掌握辖区民警、辅警、社会力量的工作情况,支持从时间、地区、事项多维度进行分析,能够清晰的显示人员的工作动态。功能包括民警工作台账、辅警工作台账、辅助力量工作台账。
1.4.2.3 任务中心
通过任务中心能够将省、市、分局的任务下发到每一名民警手中,并跟进任务的执行情况。功能包括社区任务、精准核
实。
1.4.2.4 万能报表
万能报表是开展社会基础信息采集的有力支撑,民警配置好需要采集对象的信息反馈表后,将下发任务给辖区的民警、辅警或社会力量进行采集,采集信息反馈后,能够对报表的定制情况、下发情况、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功能包括报表任务管理、报表定制、报表统计、民警反馈管理、靠埔人反馈管理。
1.4.2.5 智能小助手
PC端的智能小助手,主要提供配置功能,为APP端的智能小助手应用提供后台的支持。功能包括提醒方式配置、预警类提醒对象配置、同类型信息接收频率配置、小助手引擎。
1.4.2.6 系统管理
对登录系统的用户数据、机构数据实现按国家密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加密。
系统管理功能包括机构人员、用户管理、角色管理、权限管理、菜单管理、日志管理、帮助指引、通知公告管理。
1.4.3 基础支撑(公安网)
1.4.3.1 社区数据治理
实现接入市来穗局数据、市四标四实数据、分局大数据办人口数据、分局靠埔一指通数据、分局智感安防小区摄像头数据、市常住人口数据、市外管通系统境外人员信息、市警综系统境外人员信息、市执法办案警情数据、区网格数据。
制定基础数据标准规范,对埔实平台接入汇聚的各类基础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及数据转换。将本系统治理后的黄埔区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数据同步到市局大数据平台中。
1.4.3.2 系统对接
实现与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信息系统、“黄埔公安”块数据融合中心、“黄埔公安”智慧安防区管理系统、广州市社区警务系统、省社区警务平台、省“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应用系统对接。
1.4.4 靠埔人小程序(互联网)
靠埔人小程序要实现与ios和Android兼容。
1.4.4.1 场所管理
场所管理实现登录小程序的企业老板、经营主体、相关负责人对场所、员工、租客和到访人员信息的维护管理功能。
1.4.4.2 群防群治管理
群防群治管理实现登录小程序的民警、管理员用户对队伍基础信息、民警的队伍、工地治安要素的维护管理功能。
1.4.5 靠埔人网页PC(互联网)
互联网应用要求兼容google、IE浏览器。
1.4.5.1 场所管理
场所管理实现登录网页PC端的管理员用户对场所、员工、租客和到访人员信息的查询、统计功能。
1.4.5.2 群防群治管理
群防群治管理实现登录网页PC端的管理员用户对队伍基础信息、民警的队伍、工地治安要素的维护管理功能。
1.4.6 基础支撑(互联网)
1.4.6.1 系统对接
与边界平台对接,按边界平台的对接规范将在外网采集的信息打包推送到边界平台提供的交换区域处,边界平台将文件交换到公安网,公安网程序按边界平台对接规范在边界平台的文件交换区域处取到文件解析,将解析后的数据入库。
1.4.6.2 支撑服务
1、短信服务
需购买短信服务,10万条(一年)。
2、身份证OCR识别
由于公安网与政务网无法互通,需在政务云私有化部署身份证OCR识别工具,为靠谱人应用提供身份证OCR识别服务,识别后数据将填写在登记页面输入栏中,用于移动版小程序采集人员的基本信息,通过对身份证扫描识别,实现快速录入人员姓名、证件号码等信息,也避免身份证号错录。
1.5 非功能需求
1.5.1 性能要求
系统采用B/S模式,要能满足本系统数据的大集中管理,确保系统性能稳定,以及提取数据的效率。响应时间应是即时(≤3秒)的,高峰期最大响应时间应小于4秒;
事务处理查询平均1秒,最长3秒; 普通应用查询平均1秒,最长3秒; 统计分析类查询平均2秒,最长3秒;
支持系统用户数1000以上同时并发操作。
1.5.2 等保要求
安全等保需求:根据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的有关要求,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的安全等级定位于第二级安全保护。
1.5.3 测试要求
中标人应对系统实际运行情况进行下列测试,其中系统测试、验收测试由采购人、监理公司和中标人三方共同成立项目测试团队开展测试。测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单元测试;
(2)集成测试;
(3)配置项测试;
(4)系统测试;
(5)验收测试;
(6)回归测试。
1.5.4 兼容性要求
所有基础组件和底层框架兼容主流机型及主流浏览器,上层模块基于统一的基础层构建,实现良好的兼容性。
二 、 项 目 实 施 及 售 后 服 务 要 求
2.1 组织管理要求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满足投标项目的建设要求,提出完整的项目管理、项目实施、系统设计与开发、培训、项目实施、项目验收、技术支持方案。
投标人应书面明确实施投标项目的人员配置管理计划,包括组织结构、项目负责人、组成人员的资历信息、类似项目的经验及分工职责。
投标人一旦中标必须提供投标项目的详细工作日程表和人员配备方案,明确工作地点、起止时间,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并经采购人审核、批准。
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配备项目人员并保证人员稳定,任何变更应书面征得采购人的同意。对此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并承担人员不足、不到位所导致的相关质量、进度等违约责任。
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资源、进度、质量协调控制不力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相关项目人员,中标人必须予以配合,并确保不影响项目建设的进度和质量。
2.2 实施团队人员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项目组成员分工安排说明,其中项目团队人员(含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项目经理需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位证书、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项目团队总负责人需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硕士或以上更高学位、ITIL V3 Fundatiom、PMP项目管理专家、ITSS国家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独立评估师;除项目经理及项目团队总负责人以外的其他项目团队成员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级或高级的计算机行业的有关工程师,系统架构设计师,造价设计工程师,大数据技术工程师,网络安全工程师等认证职称证书的任意一项或多项。
2.在项目建设期间,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提出更换其认为不合适的实施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更换人员。
3.项目建设期及系统维保期间,中标人所产生的工作费用,培训费用和工作所需的电脑终端、办公设备由中标人承担。
2.3 进度要求
x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项目需求调研、设计、开发、安装部署、上线运行及初验工作,试运行期1个月,并通过第三方测评(第三方测评包括:等级保护二级测评、验收测评)后进行项目终验。
2.4 验收要求
2.4.1 验收标准
(1)验收应在采购人、中标人、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共同参加下进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
(2)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专业人员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
(3)项目的验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实现合同和招标文件中列举的全部功能和非功能要求;
➁达到合同和招标文件中列举的全部指标;
③文档齐全,符合合同和招标文件及相关标准要求;
④验收项目包括按照合同和招标文件中所标明的软件系统,及相关的技术维护文档、培训教材、使用说明书等;
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行业技术规范标准; 上述各类标准与法规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
2.4.2 项目初步验收
1.前提条件:中标人完成所有软件系统开发、测试、部署工作;
2.验收范围:项目所有建设内容;
3.验收方式:采购人、中标人、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共同制定和签署初步验收测试报告,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项目初步验收;
4.验收流程:中标人在部署、测试完成相关内容后,提出初步验收申请,由采购人以及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共同对各项指标及技术功能逐一进行验收;
5.验收报告:中标人完成所有软件开发内容、采购的成品软件初步验收测试后,采购人、中标人、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共同制定和签署初步验收测试报告。记录初步验收测试的所有结果,通过测试后,中标人可提交初步验收申请,初步验收按照采购人及有关部门的验收规定要求操作。通过初步验收后,需要采购人、中标人、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在初步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后视为初步验收通过,系统的试运行准备已就绪。
2.4.3 项目最终验收
1.前提条件:
①系统上线试运行不少于1个月;
➁试运行期间未发现系统严重缺陷;
③通过第三方测评(第三方测评包括:等级保护二级测评、验收测评); 2.验收范围:项目所有建设内容。
3.验收方式:采购人、中标人、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单位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等级保护测评(二级)报告、验收测评报告进行系统最终验收,并共同制定和签署最终验收报告。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中标人应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完善直至合格后再次组织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验收流程:试运行期满后,中标人将系统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技术文资料和安装、调试、测试等文档交付采购人,
由采购人及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前审核通过后,并经区政数局审核通过,中标人向采购人提出最终验收申请;
5.验收报告:最终验收通过后采购人应向中标人发放最终验收报告,以证实系统圆满通过最终验收后已被验收。最终验收报告应由采购人、中标人、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单位等共同签署。
2.4.4 验收文档
按照采购人及区政数局相关要求,本项目验收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主要包括:
1.《项目实施方案》
2.《需求规格说明书》
3.《概要设计说明书》
4.《详细设计说明书》
5.《数据库设计说明书》
6.《安装部署手册》
7.《用户手册》
8.《维护手册》
9.《测试报告》
10.《培训方案》
本项目提供的软件及产品须保证系合法取得,任何涉及知识产权和设备非法获得的纠纷与采购人无关。
2.5 资产归属要求
1.采购人享有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项目成果全部权益。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将项目成果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擅自允许第三人使用。
2.中标人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制作的软件、源程序代码、项目技术文档以及相关资料的所有权与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3.中标人应当保证其在研发过程中及交付给采购人使用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采购人实施的侵权的,中标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4.中标人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项目成果文件上署名的权利。
5.采购人有权利用本项目开发成果进行后续开发或改进,由此产生的项目成果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6.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利用本项目开发成果进行后续开发。经采购人同意后,中标人利用本项目开发成果进行后续开发,由此产生的项目成果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相关利益分配由双方协商确定。
2.6 保密要求
(1)中标人对履行本合同期间知悉的采购人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且中标人的保密责任不因本项目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2)中标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采购人工作人员的信息。
(3)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服务人员不得擅自记录、复印、拍摄、摘抄、收藏采购人单位的任何文件资料和信息,不得随意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严禁将采购人单位内部会议、谈话内容泄露给第三方。
(4)严禁私自下载、拷贝采购人计算机内的信息资料,不得擅自携带采购人记载工作内容的硬盘、软盘和打印资料外出;严禁将工作中使用计算机储存的敏感内容、内部程序、口令、密码等泄露给无关人员。
(5)在对外部门、单位交流中,不得泄露和发表涉及采购人及警务工作秘密的技术文档和论文。
(6)不得带领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场所。
(7)中标人工作人员如离开采购人工作岗位,不得泄露从采购人处所知悉的资料信息。
2.7 培训要求
(1)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系统管理、系统维护、系统操作等。
(2)培训对象:包括但不限于领导、业务民警、系统管理员等。
(3)培训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培训地点。
(4)培训课时:中标人需提供不少于2次的培训。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体系化的培训方案,包括培训安排、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教材、培训师资等,并在培训过程中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培训所产生的所有培训场地、讲师、讲义、上机演练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8 售后服务要求
(1)系统维保期为项目终验通过后1年,中标人需为所提供的软件产品及开发系统提供1年免费升级和维护服务。维保期内,需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2)系统交付使用后,中标人应在广州设有专门机构负责技术支持服务,提供7*24小时的电话支持,并在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专门值守服务。7*24小时的技术支持和故障响应时间应小于30分钟,即30分钟内有能够处理故障的技术人员到达现场。一般问题在2小时内修复,复杂问题在12小时内修复。
2.9 演示及答辩要求
x项目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进行演示及答辩,请投标人在解密完成前到达交易中心等候。等候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445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阳广场)四楼。
(一)本项目由有效投标人于评标过程中进行演示及答辩,请投标人自行准备相关文件。
(二)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凭身份证原件参加演示及答辩,参加人数不超过3人(含授权委托代理人在内)。
(三)如演示及答辩过程中需要用到电脑等设备(设备不能共用),请投标人自带,评标现场仅提供电源和投影设备。
(四)演示及答辩时间约15分钟。
采购包1(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埔实智慧”社区警务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后后6个月内交货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832号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一)项目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且收到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的30%作为预付款; (二)合同所指的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时间和支付时间),中标人不得以资金付款期限已过为由向采购人索赔或支付违约金。 2期:支付比例30%,(一)项目主体功能完成后,进行用户验收,通过用户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且收到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 (二)合同所指的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时间和支付时间),中标人不得以资金付款期限已过为由向采购人索赔或支付违约金。 3期:支付比例30%,(一)用户验收后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后,进行最终验收,通过最终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且收到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 (二)合同所指的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时间和支付时间 ),中标人不得以资金付款期限已过为由向采购人索赔或支付违约金。 4期:支付比例10%,(一)项目最终验收后进入为期1年的运行维护期,维护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且收到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0%。 (二)合同所指的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时间和支付时间),中标人不得以资金付款期限已过为由向采购人索赔或支付违约金。 |
验收要求 | 1期:(1)验收应在采购人、中标人、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共同参加下进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 (2)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专业人员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 (3)项目的验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实现合同和招标文件中列举的全部功能和非功能要求; ➁达到合同和招标文件中列举的全部指标; ③文档齐全,符合合同和招标文件及相关标准要求; ④验收项目包括按照合同和招标文件中所标明的软件系统,及相关的技术维护文档、培训教材、使用说明书等; 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行业技术规范标准; 上述各类标准与法规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 2.4.2 项目初步验收 1.前提条件:中标人完成所有软件系统开发、测试、部署工作; 2.验收范围:项目所有建设内容; 3.验收方式:采购人、中标人、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共同制定和签署初步验收测试报告,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项目初步验收; 4.验收流程:中标人在部署、测试完成相关内容后,提出初步验收申请,由采购人以及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单位, 共同对各项指标及技术功能逐一进行验收; 5.验收报告:中标人完成所有软件开发内容、采购的成品软件初步验收测试后,采购人、中标人、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共同制定和签署初步验收测 试报告。记录初步验收测试的所有结果,通过测试后,中标人可提交初步验收申请,初步验收按 照采购人及有关部门的验收规定要求操作。通过初步验收后,需要采购人、中标人、采购人委托 的监理单位在初步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后视为初步验收通过,系统的试运行准备已就 绪。 2.4.3 项目最终验收 1.前提条件: ①系统上线试运行不少于1个月; ➁试运行期间未发现系统严重缺陷; ③通过第三方测评(第三方测评包括:等级保护二级测评、验收测评); 2.验收范围:项目所有建设内容。 3.验收方式:采购人、中标人、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单位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等级保护测评(二级)报告、验收测评报告进行系统最终验收,并共同制定和签署最终验 收报告。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中标人应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完善直至合格后再次组织 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验收流程:试运行期满后,中标人将系统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技术文资料和安装、调试、测试等文档交付采购人,由采购人及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单位 进行验收前审核通过后,并经区政数局审核通过,中标人向采购人提出最终验收申请; 5.验收报告:最终验收通过后采购人应向中标人发放最终验收报告,以证实系统圆满通过最终验收后已被 验收。最终验收报告应由采购人、中标人、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单位等共同签署。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 ” )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 (元) | 分项预算总价 (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分局“埔实智慧”社区警务系统建设项目 | 项 | 1.00 | 5,897,600.00 | 5,897,6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详见附表 一 |
注:若存在多项核心产品,当不同供应商提供的任意一项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则视同其是所响应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供应
商。
附表一:分局“埔实智慧”社区警务系统建设项目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
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
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
(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
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
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
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
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
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二、须知前附表
x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 | 采购包情况 | x项目共1个采购包 |
2 | 开标方式 | 远程电子开标 |
3 | 评标方式 | 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 承担不利后果) |
4 | 评标办法 |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
5 | 报价形式 | 采购包1:总价 |
6 | 报价要求 | 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
7 | 现场踏勘 | 否 |
8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9 | 投标保证金 | 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 无 开户账号: 无开户银行: 无 支票提交方式: 无 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无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 |
10 | 投标文件要求 | 一、电子投标文件: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供应商应保证该优先步骤 (2)若现场无法使用系统进行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递交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U盘(或光盘) 0 份。 供应商保证该后备步骤。二、纸质投标文件: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 0 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 0 份。 供应商须满足上述事项“一、电子投标文件”中(1)或(2)的要求,和“二、纸质投标文件”的要求。请保证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如有)一致,如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11 | 中标候选供应商 推荐家数 | 采购包1: 2家 |
12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采购包1: 1家 |
13 | 有效供应商家数 | 采购包1:3家 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 |
14 | 项目兼投兼中规 则 | 兼投兼中:本项目兼投兼中。 |
15 | 中标供应商确定 方式 |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 |
16 | 代理服务费 | 收取。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2.采购人委托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报价中须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 由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 采购人、中标人方可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3. 中标人可选用以下两种方式支付公共资 源交易服务费: (1)现场支付:中标人携现金前往交易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交 款,交款后前往财务专窗办理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办理支付确认。 (2)汇 款支付:中标人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汇款)至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如下所 示)后,到账后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交易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财务专窗办理 支付确认。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信息: 收款 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天润路支行 账号 :440015834 04059666666 (注:中标人在支付过 程中输入的手机号码是领取网上电子发票的依据,请谨慎填写。中标人可在支付确认完成的3个工作日后凭上述经办人手机号登录发票通网站“xxx.xxxxxx.xxx”或微信号“发票通”中下载电 子发票用于报账。 )4.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以采购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详见《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标准及相关指引的说明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xxxxx)(注:本项目采购额为中标金额 。交易中心接受本项目委托时间为2022年2月7日后)。 |
17 | 代理服务费收取 方式 |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
18 | 其他 | 其他,一、信用评价 (一)本项目商务评分部分的综合信用评价得分运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2.0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分。参加投标之前,供应商应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信用档案登记,并确认成功,以免出现企业信用评价分无法使用等情况。(供应商信用档案办理指引详见“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xxxxx”,信用评价分计算的相关情况请参阅《广州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领域信用评价体系2.0指标说明》,详见:xxxxx://x x.xxxxxx.xx/xx0/X00/00/X0/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xxxx?xxxxXxx0x00 a73279d69f24017a7edecd2a339c&attname=%E5%B9%BF%E5%B7%9E%E5%85%A 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6%94%BF% E5%BA%9C%E9%87%87%E8%B4%AD%E9%A2%86%E5%9F%9F%E4%BF%A1%E7 %94%A8%E8%AF%84%E4%BB%B7%E4%BD%93%E7%B3%BB2.0%E6%8C%87%E6 %A0%87%E8%AF%B4%E6%98%8E+%281%29.docx)。 (二)综合信用评价得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2.0”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信用评价基准分 (93.4分)计算)。 二、履约评价 (一)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的履约行为进行评价,评价标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领域信用评价体系2.0指标说明》(详见:xxxxx://xx.xxxxx x.xx/xx0/X00/00/X0/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xxxx?xxxxXxx0x00x00000 d69f24017a7edecd2a339c&attname=%E5%B9%BF%E5%B7%9E%E5%85%AC%E5% 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6%94%BF%E5%BA %9C%E9%87%87%E8%B4%AD%E9%A2%86%E5%9F%9F%E4%BF%A1%E7%94%A 8%E8%AF%84%E4%BB%B7%E4%BD%93%E7%B3%BB2.0%E6%8C%87%E6%A0%8 7%E8%AF%B4%E6%98%8E+%281%29.docx)。采购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选择需评价的项目,根据中标人履约的实际情况逐项进行评价。 (二 )评价结果会影响供应商的综合信用评价得分。供应商对其评价情况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反映,采购人应当检查有关评价情况并答复异议人,如有错误,应当修正。异议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服的,可向市、区财政局反映,市、区财政局调查后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要求采购人纠正。 三、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19 | 开标解密时长 | 1小时 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 |
20 | 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 | 采购包1:否 |
三、说明
1.总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适用范围
x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进口产品
x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投标的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
用。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5.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3 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
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7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
6.1 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2 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划分见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
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 责。
8.纪律与保密事项
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
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
10. 现场踏勘(如有)
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11. 关于分支机构投标
对接受分支机构投标的项目,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 外。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保险类项目则为: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上的保险机构投标;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
险机构的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 )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
件。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
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五、投标要求
1.投标登记
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投标文件的制作
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
(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2.3 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投标文件的提交
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
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
x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投标有效期
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
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
8.样品(演示)
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开标、评标和定标
1.开标
1.1 开标程序
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
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
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编制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1.2开标异议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3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
(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投标客户端编制同时生成的)。
2.评审(详见第四章)
3.定标
3.1中标公告: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xxxxxx.xx)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项目废标处理: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及招标文件的约定,本项目或分包下列情况出现将作废标处理:
(1)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说明: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对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出具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3.4终止公告:
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xxxxxx.xx)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
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
传真:无邮箱:无
地址:xxxxxxxxx000xxxxxxxxxxx0xxxxxxxxxx:000000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债务和采购管理处x x:xxxxxxxxxx0xxxxxXx000x
电 话:020-82376610
邮 编:510700
传 真:020-82118411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1.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
息。
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
容的协议。
1.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2.合同的履行
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2.3有融资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
第四章 评标
一、评标要求
1.评标方法
采购包1(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埔实智慧”社区警务系统建设采购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
2.评标原则
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
3.评标委员会
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对外发布。
(2)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4.7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硬件信息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
4.8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
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投标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6.定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 人。(下浮率报价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低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7.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
(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埔实智慧”社区警务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承接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联合体 | |||
成员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时, | ||||
1 | 本项目服务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 | 8% | 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为扣除比例,取值范围为6%-10% ),即:评标价=核实价×( 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 | |
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 | ||||
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 ||||
。 |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 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标报告中以书面形式解释其排除的具体原因。
系统抓取并记录到供应商与同项目(采购包)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硬件信息相同(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采购包1(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埔实智慧”社区警务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 | 依据《投标函》及其附件,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 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 依据《投标函》。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依据《投标函》。 |
4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 依据《投标函》。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依据《投标函》。 |
6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 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依据《投标函》。 |
8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 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1(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埔实智慧”社区警务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符合性要求 | 1.投标报价确定且不高于最高限价。 2. 有盖章、签署要求的格式文件已按要求盖章、签署。 3.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 (审查《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4.未发现属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以下为属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同时参加本项目或同一分包投标的。 (2)投标人(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3)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4)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5)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6)投标人对采购人、交易中心、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2.投标文件澄清
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
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详细评审
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埔实智慧”社区警务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35.0分 技术部分55.0分报价得分10.0分 | |
需求理解分析 (3.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描述和需求理解,对项目业务需求、功能需求理解分析情况等进行评议。表述清晰、完整、合理满足采购要求的为优,得3分;表述较为清晰、完整、合理的,得1.5分;表述不够清晰、完整,欠合 理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总体设计方案 (3.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总体设计方案,对项目系统建设原则、技术路线、总体架构设计等进行评议。表述清晰、完整、合理为优,得3分,表述较为清晰、完整、合理的,得1.5分,表述不够清晰、完整,欠合理的,得1分; 未提供不得分。 | |
详细功能设计 (6.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详细功能设计方案,对埔实智慧APP(公安网)、埔实智慧PC(公安网)、靠埔人小程序(互联网)和靠埔人网页PC(互联网 )设计方案进行评议。方案设计符合实际、全面、详细、可行的,得6分 ;功能设计较符合实际可行,但不够详细的,得3分;功能设计一般的,得1分;未响应此功能设计的不得分。 | |
与广州市社区警务系统对接方案 (5.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与广州市社区警务系统对接方案进行评议。要求依照广州市社区警务系统数据标准和接口规范进行对接设计。方案设计符合实际 、全面、详细的,得5分;方案设计较符合实际可行,但不够详细的,得3 分;方案设计一般的,得1分;未响应此设计的不得分。 | |
与省社区警务平台对接方案 (5. 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与广东省社区警务平台对接方案进行评议。要求依照省社区警务平台数据标准和接口规范进行对接设计。方案设计符合实际、全面、详细的,得5分;方案设计较符合实际可行,但不够详细的,得3分; 方案设计一般的,得1分;未响应此设计的不得分。 | |
与省“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应用系统对接方案 (5.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与广东省“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应用系统对接方案进行评议。要求依照省“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应用系统数据标准和接口规范进行对接设计。方案设计符合实际、全面、详细的,得5分;方案设计较符合实际可行,但不够详细的,得3分;方案设计一般的,得1分;未响 应此设计的不得分。 | |
技术部分
软件成熟度 (6.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如下类别软件著作权材料进行评议。每满足一项得1 分,满分6分。同一类中提供多份软件著作权证明不额外得分(软件著作权获得时间不得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1、公安社区警务管理类 2、移动社区警务管理类 3、社会信息采集管理类 4、移动警务产品管理类 5、数据标准维护管理类 6、数据治理类 注:1.要求提供有效的软件著作权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 律作不得分处理。 |
项目实施及管理方案 (3.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管理方案、实施方案,对质量管理、进度计划、验收方案等进行评议。 方案全面、详细、可行,得3分;方案详细、有一定的可行性,得1.5分;方案不够全面、详细,可行一般,得1分;未提供不 得分。 |
售后服务方案 (4.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能力及便捷性,投标人对售后响应情况进行评议。 投标人1小时内响应并到达采购人服务地点的,得4分;投标人2小时内响应并到达采购人服务地点的,得2分;投标人2小时以上响应并到达采 购人服务地点的,得1分。 |
辖区概况功能演示 (4.0分) | 投标人需要对以下功能点进行系统操作演示,必须提供模拟数据供示意性操作(本项仅以PPT或原型界面演示最高得分不超过2分): 要求结合社区民警实际工作展示辖区概况,让社区民警对辖区情况、人员情况等进行了解。演示功能包括智图、人员管理、房屋管理、实有单位、公共要素。根据功能演示完整度及业务表述清晰度进行综合评分,功能演示完整、表述清晰的,得4分;功能演示不够完整、表述不够清晰的,得2分;功能演 示不完整、表 述不清晰的,得1分;不演示不得分。 |
工作台功能演示 (4.0分) | 投标人需要对以下功能点进行系统操作演示,必须提供模拟数据供示意性操作(本项仅以PPT或原型界面演示最高得分不超过2分): 要求结合社区民警职责梳理工作指引,指导社区民警完成社区工作,形成工作记录,有效进行工作督导和体现工作成效。演示功能包括工作日志、工作指引、情报线索、抓拍预警、工作模块展示(防范、管理、稳控、宣传、服务) 。 根据功能演示完整度及业务表述清晰度进行综合评分,功能演示完整、 表述清晰的,得4分;功能演示不够完整、表述不够清晰的,得2分;功能演示不完整、表述不清晰的,得1分;不演示不得分。 |
智能小助手功能演示 (3.0分) | 投标人需要对以下功能点进行系统操作演示,必须提供模拟数据供示意性操作(本项仅以PPT或原型界面演示最高得分不超过1.5分): 要求结合社区民警实际工作需要,为民警提供任务推送和信息提醒服务。演示功能包括每日提醒(每日待办提醒、昨日警情提醒、今日天气提醒)、实时提醒(发生警情提醒,辖区重点人员抓拍预警提醒)。 根据功能演示完整度及业务表述清晰度进行综合评分,功能演示完整、表述清晰的,得3分; 功能演示不够完整、表述不够清晰的,得1.5分;功能演示不完整、表述不 清晰的,得1分;不演示不得分。 |
投标人需要对以下功能点进行系统操作演示,必须提供模拟数据供示意性 | ||
操作(本项仅以PPT或原型界面演示最高得分不超过23分): 要求依托群 | ||
防群治力量,实现队伍建设管理、工地治安要素管理。演示功能包括工地 | ||
工地精细化管理功能演示 (4.0 分) | 信息采集、工地从业人员采集、民警组建队伍、民警入格(民警选择自己 管理的网格)、群防群治力量加入民警的队伍。 根据功能演示完整度及业 | |
务表述清晰度进行综合评分,功能演示完整、表述清晰的,得4分;功能演示不够完整、 表述不够清晰的,得2分;功能演示不完整、表述不清晰 的,得1分;不演示不得分。 | ||
供应商综合实力 (8.0分) ) | 供应商具有以下资质证明: 1.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得2分; 2.商品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得2分; 3.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得2分; 4.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上述证书要求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最高得8分; ①提供以上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证书提供扫描 件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对证书的查询结果截图为证明材 | |
料。 ➁证书有效期要求:以上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如证书设有有效期的 | ||
,有效期要求不少于投标当日或已办理延期手续;如证书没有设置有效期 | ||
要求的,视为长期有效。 | ||
项目业绩 (5.0分) | 供应商2019年至今具有同类项目业绩【分支机构投标的,总公司(总所) 业绩可纳入评审】,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5分。提供合同扫描件或验收 | |
报告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 | ||
项目经理资质 (4.0分) | 项目经理需同时具备如下资质:1.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位证书; 2.具备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 3.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 完全满足上述三项得4分,缺少一项资质的扣2分,扣完为止。(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注:(1)提供以上人员资质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不提供不 得分。 (2)须出具上述人员在本单位服务的外部证明,如投标截止日之 | |
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 | ||
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 | ||
商务部分 | 项目总负责人 (4.0分) | 项目总负责人需同时具备如下资质: 1.计算机相关专业硕士或以上更高学位; 2.ITILV3Foundation; 3.PMP项目管理专家; 4.ITSS国家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独立评估师; 完全满足上述任意三项得4分,缺少一项资质的扣2分,扣完为止。(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注:(1)提供以上人员资质有效 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 (2)须出具上述人员在本单位服务 |
的外部证明,如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代缴个税税单或参 | ||
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 | ||
具有中级或高级计算机行业的有关工程师,系统架构设计师,造价设计工 | ||
程师,大数据技术工程师,网络安全工程师等认证职称证书。每提供一个 | ||
拟配备的项目团队技术力量(项 | ||
目经理和项目总负责人除外) ( 6.0分) | 得0.5分,最高得6分 备注: 一人多证,最多得1分; 注: 1.提供以上人 员证书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 2.须出具上述人员在本单位服务的外部证明,如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 | |
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 | ||
对非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扣分 ( 3.0分) | 以“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网站为查询渠道:1、对列入行政处罚的投标人每一条记录扣1分; 2、对列入失信惩戒的投标人每一条记录扣0.5分。 以上合计最高扣3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非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则不扣分。 注:以评标委员会于评审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应将上述记录查询情况截图存档。注 :总公司(总所)投标的,只查询总公司(总所);分支机构(分所)投 标的,只查询该分支机构。 | |
综合信用评价得分 (5.0分) | 综合信用评价得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2.0” 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信 用评价基准分(93.4分)计算)。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 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4.汇总、排序
采购包1: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中标价的确定
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
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
(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五章 合同文本
广东省政府采购
合 同 书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甲方:
电话: 传真 : 地址:
乙方:
电话: 传真: 地址:
根据 项目 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元)人民币。
二、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 。
2.
……
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1.委托服务期间自 年 月至 年 月止。
五、付款方式
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 内付款:
1.在合同实施及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后 天内,甲方应将第一次付 款总服务费的 (-%)付给乙方。
2.第二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 (-%),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后付给乙方。
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 (-%),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 日内付给乙方。
4.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
六、知识产权归属
甲方享有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项目成果全部权益。
七、保密
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xx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
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以下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
九、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三、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 代表: | |
签定地点: | ||
签定日期: | 年 |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
开户名称: | ||
银行帐号: | ||
开 户 行: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采购计划编号:440112-2022-01719
采购项目编号:CZ2022-3215所投采购包:第 包
(投标人名称)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目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
四、政策适用性说明 五、实质性响应一览表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监狱企业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十三、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十四、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五、商务条件响应表
十六、履约进度计划表十七、各类证明材料
十八、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十九、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二十、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二十一、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二、附件
格式一:
投标函
致: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你方组织的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埔实智慧”社区警务系统建设采购项目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CZ2022- 3215],我方愿参与投标。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埔实智慧”社区警务系统建设采购项目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
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xx如下:
(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四)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五)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
《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六)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七)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八)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
(九)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一)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十二)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xx,xxxx:
(0)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四)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代表姓名: 职 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二:
开标一览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 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交货或服务期 | 交货或服务地点 |
1 |
投标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三:
分项报价表
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 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采购包: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品目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品目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1 |
投标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四:
政策适用性说明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 号 |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 、注册商标) | 制造商(开 发商) | 制造商企 业类型 | 节能 产品 | 环保标志 产品 | 认证证书 编号 |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 占比(%)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2.“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五: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序号 | 实质性响应条款 | 投标人响应情况 | 差异 |
1 | |||
2 | |||
3 | |||
4 | |||
… | |||
… |
说明:
1.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后续内容请根据第二章采购需求★号条款详细列举
2.本表所列条款必须一一予以响应,“投标人响应情况”一栏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有差异的要具体说明。
3.请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内容,如填写错误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格式六:
(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投标人名称(xx):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七: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x授权书声明: 是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 职务,有效证件号 码: 。现授权 (姓名、职务) 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埔实智慧”社区警务系统建设采购项目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CZ2022-3215]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八:
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
格式九: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
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格式十: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监狱企业
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格式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
格式十二: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一、联合体各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 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甲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在承担连带责任。
3.如果本联合体中标,(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 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 部分。
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成员(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 %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项目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项目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随投标文件装订 份,送采购人 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甲公司全称: (xx) ,乙公司全称: (xx) ,……公司全称: (xx)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注:1.联合响应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格式十三: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投标人业绩情况表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 签订合同时间 | 竣工验收报告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4 | |||||
… |
根据上述业绩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及评审标准要求的证明材料。
格式十四: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序 号 | 标的名称 | 参数性质 | 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 和服务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的具体内容 | 型号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 位置 | 备 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
说明:
1.“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技术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或照搬照抄采购文件参数、不注明实际数值者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2. 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3. “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五:
《商务条件响应表》
序号 | 参数性质 | 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 | 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位置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 |
说明:
1. “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 “商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2. 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 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4. “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5.“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六: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 拟定时间安排 |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
1 | 拟定 年 月 日 | 签定合同并生效 | |
2 | 月 日— 月 日 | ||
3 | 月 日— 月 日 | ||
4 | 月 日— 月 日 | 质保期 |
格式十七: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各类证明材料
格式十八: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致: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如果我方在贵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埔实智慧”社区警务系统建设采购项目招标中获中标(采购项目编号:CZ2022-3215),我方保证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招标文件对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的约定,承担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单位开出的违约通知,从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采购人在支付我方的中标合同款中代为扣付;以投标担保函(或保险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同意和要求投标担保函开立银行或担保机构、保险保函开立的保险机构应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
特此承诺!
投标人法定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地址: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 话: 传 真:
承诺日期:
格式十九: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序号 | 投标人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
1 | |
2 | |
3 |
注:投标人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格式二十: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询问函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已登记并准备参与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埔实智慧”社区警务系统建设采购项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CZ2022-3215 )的投标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 (事项一)
(1) (问题或条款内容)
(2)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 (建议)二、 (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
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采购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投诉书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投诉书制作说明: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
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xx“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格式二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
格式二十二:
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
编号:【 】号
(采购人):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保险凭证的形式交纳投标
(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险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保险凭证:一、保险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险责任:
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险凭证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
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
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七、保函的生效
x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