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合作中明确彼此分工,甲方主要侧重于项目开发,工程管理、投资、电站运营。乙方利用其自身优势,主要侧重于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市场拓展、项目 EPC 及光热 电站专业运维人员培训。基于乙方在光热发电领域的技术开发、装备制造、工程建设经验以及甲方在国内国外光热发电市场的土地资源优势、资金优势和政府关系优势成立联合体, 共同推进双方在光热发电行业业务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