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1年供暖管线维修项目(后勤)(二次)项目编号:SC[2021]0167.1B1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2021年供暖管线维修项目(后勤)(二次)项目编号:SC[2021]0167.1B1
第一章磋商邀请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受黑龙江职业学院(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2021年供暖管线维修项目(后勤)(二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2021年供暖管线维修项目(后勤)(二次)批准文件编号:黑财购备字[2021]02752号
采购文件编号:SC[2021]0167.1B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 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 量 | 采购需求 | 预算金额(元 ) |
1 | 黑龙江职业学院2021年供暖管线维修项目(后勤 ) | 1 | 详见采购文 件 | 609,446.87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
3.其他资质要求:
合同包1(黑龙江职业学院2021年供暖管线维修项目(后勤)):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注: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 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材料”。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及投标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两 面复印件; 3、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5、项目经理:须具有符 合所投包专业施工要求二级及以上建 造师证和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的复印件。 6、工程管 理成员配备:须符合本项目专业施工要求,施工员或工长、质量员或质检员和安全员须具有安 全考核证的复印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的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供应商须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磋商文件。
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现场在线开标”模式进行开标,投标人需到达开标现场。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签到,选择“交易执行-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加远程开标。请投标人使用投标客户端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相关要求参加开标。
3.本项目将采用电子评标的方式,为避免意外情况的发生处理不及时导致投标失败,建议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前1小时完
成投标文件上传,否则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磋商文件售价
x次磋商文件的售价为 无 元人民币。
五.询问提起与受理:
项目经办人: xxx 联系方式: 0451-87220779
六.质疑提起与受理:
1.对采购文件的质疑:
项目经办人: xxx 联系方式: 0451-87220779 2.对评审过程和结果的质疑:
质疑经办人:业务监督处xxx电话:0000-00000000 xx华电话:0000-00000000
七.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投标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开标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开标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xxxxxxxxxxxxxx000x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0
账户名称:系统自动生成的缴交账户名称开户行:详见供应商须知
账号:详见供应商须知
2.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黑龙江职业学院(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0x
联系人: xx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 | 分包情况 | 共1包 |
2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3 | 开标方式 | 不见面开标 |
4 | 评标方式 | 现场网上评标 |
5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合同包1(黑龙江职业学院2021年供暖管线维修项目(后勤)):否 |
6 | 评标办法 | 合同包1(黑龙江职业学院2021年供暖管线维修项目(后勤)):综合评分法 |
7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同磋商文件提供期限 ) | 详见磋商公告 |
8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 | 详见磋商公告 |
9 | 电子响应文件 递交 | 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
10 | 投标文件数量 |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 采购管理平台”) 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 0 份。 |
11 | 中标人确定 | 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原则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人。 |
12 | 备选方案 | 不允许 |
13 | 联合体投标 | 包1: 不接受 |
14 | 采购机构代理 费用 | 无 |
15 | 代理费用收取 方式 | 不收取 |
16 | 投标保证金 | x招标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收退投标保证金,请供应商按照本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缴纳。 同时,本项目允许供应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选择非“虚拟子账户”进行保证金缴纳的,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在开标现场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备注:若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请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添加至响应文件中。 黑龙江职业学院2021年供暖管线维修项目(后勤):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 开户单位:系统自动生成的缴交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银行。 银行账号: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纳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纳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纳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 :***)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缴纳、退还联系人: xxx 4、咨询电话: 0000-00000000 |
17 | 电子招投标 | 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及时拨打联系电话0000000000按5转1号键。 不见面开标(远程开标) : 1.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网上开标),如在开标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进行电子开标时,将会由开标负责人视情况来决定是否允许投标人导入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继续开标。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网上评标),只对通过开标环节验证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投标客户端编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公章”的内容应使用单位电子公章完成。加密后,成功上传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的最终版指定格式电子投标文件。 3.使用投标客户端,经过编制、签章,在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会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 ,投标人请自行留存。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 ,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应当提前登录开标系统进行签到,填写联系人姓名与联系号码。 5.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 CA 证书在开始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若出现系统异常情况,工作人员可适当延长解密时长。(请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CA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保证可以正常使用。具体环境要求详见操作手册) 6.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将视为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1)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远程开标会的; (2)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 (3) 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 (4) 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的。 7.投标人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已投标标段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
18 | 电子响应文件 签字、盖章要求 | 应按照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使用单位电子签章(CA)进行签字、加盖公章。 说明:xxx到授权代表签字的可将文件签字页先进行签字、扫描后导入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
19 | 投标客户端 | 投标客户端需要自行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 |
20 | 有效供应商家数 | 包1:3 此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评标或直接废标;文件中其他描述若与此规定矛盾以此为准。 |
21 | 报价形式 | 合同包1(黑龙江职业学院2021年供暖管线维修项目(后勤)):总价 |
22 | 其他 | |
23 | 项目兼头兼中 规则 | 无 |
三、投标须知
1.投标方式
1.1投标方式采用网上投标,流程如下:
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提前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CA,CA用于制作投标时盖章、加密和开标时解密(CA办理流程及驱动下载参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办事指南-CA办理流程)具体操作步骤,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
1.2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有)。本采购项目采用“虚拟子账号”形式收退投标保证金,每一个供应商在所投的每一项目下合同包会对应每一家银行自动生成一个账号,称为“虚拟子账号”。在进行投标信息确认后,应通过应标管理-已投标的项目,选择缴纳银行并获取对应不同包的缴纳金额以及虚拟子账号信息,并在开标时间前,通过转账至上述账号中,付款人名称必须为投标单位全称且与投标信息一致。
若出现账号缴纳不一致、缴纳金额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不一致或缴纳时间超过开标时间,将导致保证金缴纳失
败。
1.3查看投标状况。通过应标管理-已投标的项目可查看已投标项目信息。
2.特别提示
2.1缴纳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由于投标保证金到账需要一定时间,请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及早缴纳。
三、说明
1.总则
x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是以磋商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适用范围
x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投标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
用。
4.当事人:
4.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磋商文件的采购人特指本项目采购单位。
4.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本磋商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4.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4.4 “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4.5“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5.合格的供应商
5.1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6.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作为响应文件组成分部分。
6.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6.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4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6.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6.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7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投标,以主体方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7.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简体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简体中文注释,否则视为无效。
7.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7.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项目存在特殊要求时,以实际要求为准)
8.现场踏勘
8.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8.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8.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
9.其他条款
无论中标与否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均不予退还。
四、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 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同时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或者变更公告进行通知。澄清或者变更公告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自行上网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五、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的构成
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响应报价
2.1供应商应按照“第四章采购内容与要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2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如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2.3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
2.4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注: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投标有效期
3.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4.保证金
4.1保证金的缴纳: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开户银行、行号、开户单位、账号和磋商文件本章“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2保证金的退还:
(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合同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未成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成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4)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5)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要求更改磋商文件和中标结果公告的实质性内容;
(7)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5.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旁签署(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盖章、密封和上传至系统后生效,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5.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响应文
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拒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投标的概不负责。
7.样品(演示)
7.1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7.2开标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并按要求摆放并做好展示。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7.3评审结束后,供应商与采购人共同清点、检查和密封样品,由供应商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封存。未成交供应商将样品自行带回。
六、开标、评审、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发放
1.开标程序
1.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会议相关人员姓名;
(3)供应商对已提交的加密文件进行解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布供应商名称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
(4)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对开标情况确认;
(5)开标结束,响应文件移交磋商小组。
1.2开标异议
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开标会议结束后不再接受相关询问、质疑或者回避申请。
1.3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1.4备注说明:
(1)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时供应商使用 CA证书参与远程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用于解密的CA证书应为该响应文件生成加密、上传的同一把 CA证书。
(2)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应当提前登录开标系统进行签到,填写联系人姓名与联系号码;在系统约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签到以及解密,未成功签到或未成功解密的视为其无效投标。
(3)供应商对不见面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在开标系统规定时间内在不见面开标室提出异议,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开标系统中进行查看及回复。开标会议结束后不再接受相关询问、质疑或者回避申请。
2.评审(详见第六章)
3.结果公告
3.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为 1 个工作日。
3.2项目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废标公告,废标结果公告期为 1 个工作日。
4.中标通知书发放
发布中标结果的同时,成交供应商可自行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向采购人提出。
1.2为了使提出的询问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有效回复,询问采用实名制,询问内容以书面材料的形式亲自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受理后方可生效,否则,为无效询问。
2.质疑
2.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且满足参加采购项目基本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可以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对该项目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提出质疑。采购中心应当在正式受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2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首次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2.3质疑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地向采购中心递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不得重复提交质疑材料,《质疑函》应按标准格式规范填写。
2.4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递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2.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递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供应商首次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截图。
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1)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由质疑供应商提供质疑事项的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未能提供的;
(2)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
(3)未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出的;
(4)超范围提出质疑的;
(5)同一质疑供应商一次性提出质疑后又提出新质疑的。
2.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疑不成立:
(1)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的;
(2)质疑供应商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3)质疑供应商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2.8质疑的撤销。质疑正式受理后,质疑供应商申请撤销质疑的,采购中心应当终止质疑受理程序并告知相关当事人。
2.9对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处理。对虚假和恶意质疑的供应商,报省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记入政府采购不良记录,推送省级信用平台,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和恶意质疑:
(1)主观臆造、无事实依据进行质疑的;
(2)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
(3)恶意攻击、歪曲事实进行质疑的;
(4)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3.投诉
3.1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书面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进行投诉。投诉程序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第三章 合同与验收
一、合同要求
1.一般要求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2合同签订双方不得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1.3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1.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5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6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7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9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合同格式及内容
2.1具体格式见本磋商文件后附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部分合同条款),响应文件中可以不提供《合同文本》。
2.2《合同文本》的内容可以根据《民法典》和合同签订双方的实际要求进行修改,但不得改变范本中的实质性内容。
二、验收
成交供应商在供货、工程竣工或服务结束后,采购人应及时组织验收,并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填写验收
单。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文本)
甲方:***(填写采购单位)地址(详细地址):
乙方:***(填写中标供应商)地址(详细地址):
合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 (填写项目
名称) (政府采购项目编号、备案编号: ),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合同如下:
1.合同文件
x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
(2)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3)磋商文件
(4)响应文件 (5)变更合同
2.本合同所提供的标的物、数量及规格等详见中标结果公告及后附清单。
3.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x元,大写:
4.付款方式及时间
***(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5.交货安装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6.质量
乙方提供的标的物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且能够提供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提供的相关服务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
7.包装
标的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
8.运输要求
(1)运输方式及线路:
(2)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标的物或标的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10.验收
(1)乙方将标的物送达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如有)一同验收并签字确认。
(2)对标的物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后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 日内负责处理。甲方逾期提出的,对所交标的物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乙方在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
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
(3)经双方共同验收,标的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1.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磋商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2)其他售后服务内容: (响应文件售后承诺等)
12.违约条款
(1)乙方逾期交付标的物、甲方逾期付款,按日承担违约部分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2)其他违约责任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13.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 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14.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15.合同保存
合同文本一式五份,采购单位、供应商、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各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16.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 (章) 乙 方: (章)
采购方法人代表: | (签字) | 供应商法人代表: (签字)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帐 号: | 帐 号: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
附表:标的物清单(主要技术指标需与响应文件相一致)(工程类的附工程量清单等)
名 称 | 品牌、规格、标准/主要服务内 容 | 产 地 | 数 量 | 单 位 | 单价(元 ) | 金额(元 ) |
** |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 | ¥:** |
第四章 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黑龙江职业学院-2021年供暖管线维修项目主要施工内容:培训楼1-5楼、航空服务中心一楼、食堂大厅、五号公寓(兴业公寓)、四号公寓(自强公寓)、六号公寓(报国公寓)、建工实训室泵房及水箱房、北航楼、清华楼、各楼供暖进户阀门、实训楼卫生间、建工实训室门前主地沟、图书馆前等部位的采暖、给排水改造及所涉及的拆除及恢复等。
合同包1(黑龙江职业学院2021年供暖管线维修项目(后勤))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交货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学府路5号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50%,工程形象进度过半付合同总价款50% 2期:支付比例5 0%,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向采购人交纳了质量保证金后一次性xxx款 |
验收要求 | 1期: 经学校验收小组与监理公司验收合格,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并符 合招标文件施工要求。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3%,说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工程验收合格后专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 |
其他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 号 | 核心产品要求(“△ ”) | 品目名 称 | 标的名 称 | 单 位 | 数 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 招标技术要 求 |
1 | 房屋修 缮 | 房屋修 缮 | 项 | 1.0 0 | 609,446.87 | 609,446.87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房屋修缮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一、具体施工内容 1.培训楼1-5楼供暖PP-R管及阀门拆除更换,暖气片冲洗; | |
2 | 2.航空服务中心一楼供暖管线拆除、更换,其中三处过门管埋入地面下,地面拆除、 恢复,暖气片冲洗; | |
3 | 3.食堂大厅:供暖立热熔PP-R管及阀门拆除更换; | |
4 | 4.五号公寓(兴业公寓) | |
5 | 1、北侧楼梯间供暖管线拆除、更换; | |
6 | 2、卫生间铸铁排水管拆除(拆除到排水总干管)更换PVC排水管,原管道过楼板位 置重新转孔,管道过楼板处需做防水堵漏,同时每盖层均做铜质地面清扫口,每层排水立管安装检查口。 | |
7 | (5)四号公寓(自强公寓)1-3楼、两侧楼梯间供暖管线更换,暖气片冲洗; |
8 | (6)六号公寓(报国公寓)3-7楼、752-352寝室、3-7楼两侧供暖管线拆除更换; | |
9 | (7)建工实训室泵房及水箱房安装铸铁散热器; | |
10 | (8)北航楼拆除更换供暖管线; | |
11 | (9)清华楼西侧报告厅供暖管线、两侧管道井内供暖及排水管线、两侧走廊及教室供暖管线、地下室供暖管线、工业水给水管拆除更换,供暖进户管线更换,室外地面 拆除恢复; | |
12 | (10)培训中心三楼后地沟内、培训中心小五楼后地沟内、清华楼、图书馆、航空服 务中心、原招生办一楼、工业中心、兴业公寓、有为公寓、报国公寓、食堂门口、食堂右侧、锅炉实验室、车队等入户地沟内阀门及法兰盘更换; | |
13 | (11)实训楼所有卫生间部分给水管线及阀门拆除更换,卫生器具连接; | |
14 | (12)建工实训室门前主地沟拆除后加宽800mm,一侧地沟墙体拆除重新砌筑后,需要对地沟内管道进行加固,制作管道支架。同时地沟墙体外侧两根DN250直埋保温管也要做加固处理,防止管道变形。地沟加宽后,重做现浇混凝土盖板,考虑地沟上方有道路通过,道路位置地沟墙体做加固梁。地沟预留三个检查井口。通往水塔供暖 管线在原地沟内更换,地表道路、绿化带拆除恢复。 | |
15 | (13)图书馆前检查井移位,室内卫生间供水管线、阀门更换。 | |
16 | (14)所有材料均需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工完清场,保证施工现场卫生环境符合院方 要求。 | |
17 | 二)施工要求 (1)供暖管线及阀门拆除后搬运至建设方指定位置,管道安装完毕后 进行打压实验,并做相关记录; | |
18 | (2)清华楼会议室更换供暖管线时拆除装饰面层后,恢复面层装饰选用材料需经建 设单位同意 | |
19 | (3)暖气片冲洗应达到建设单位要求; | |
20 | (4)竣工内页纸质版2套电子版1份含施工影响资料。 | |
21 | 2、材料要求:(1)镀锌管材:热镀锌国标管材; | |
22 | (2)PP-R管材:全部采用国标PP-R热水管PN2.0MPa,品牌质量不低xxx、联塑、 畅普; | |
23 | (3)排水管材:全部采用国标PVC-U双壁螺旋排水管,品牌质量不低xxx、联塑、 宏岳; | |
24 | (4)阀门:采用D71X系列对夹式蝶阀、T40H系列法兰调节阀、D341X-16系列法兰 碟阀、Q10P系列螺纹球阀,品牌质量不低于天津大站; | |
25 | (5)卫生洁具必须使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 |
26 | 二、其它要求:1)、工程计划工期不超过45天。投标单位可在计划工期要求的前提 下,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确定合理的施工期和相应的进度计划,双方将以此作为合同工期,且合同工期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作任何调整。开工日期在签施工合同时确定。 | |
27 | 按规范与工期要求,做出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施工安全、施工方法、材料与设备进场、工期与进度计划、保证工期措施、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等等 。 | |
28 | 3)、改造工程要随时将拆除下来的建筑垃圾清运出校园,整体工程完工并清运整洁 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
29 | 4)、按上述工程内容要求,经过现场勘查后,凡在投标报价中漏项或与实际施工工 程量不符或计算上的错误发生时,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由于自身的误解和疏漏所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 |
30 | 5)、施工期间,投标单位应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应对学校内设施予以保护,如 破坏,应予修复,如无法修复,按价赔偿,发生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 |
31 | 6)、用水、用电由学校提供接水、接电地点,水费、电费由投标单位承担,上交学 校后勤服务中心。 | |
32 | 7)施工企业及施工人员要求:中标施工单位应按投标文件配齐现场管理班子,现场管理班子人员(项目经理1名、质量员1名、安全员1名、施工员1名)应每日早晚进行打卡进退场。未经采购人批准,承包商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建设单位有权更换不称职的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承包方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 场。现场人员与投标人员不符,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 |
33 | 三、工程质量要求: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34 | 2)、投标单位必须对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含安全)和所用原材料必须符合 招标文件规定与国家质量标准,并要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等做出明确承诺。 | |
35 | 3)、投标单位必须对工程工期、工程质保期与质保金在合同中给予明确,质保期为2 年,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在合同中做出明确承诺。 | |
36 | 4)、工程竣工后,投标单位应提供完整的工程内业两套交学校。 | |
37 | 五、材料要求:维修主材需甲方认质经甲方同意、方可将材料进场投入使用。 | |
说明 | 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在上表中以“★”的方式标明。 |
第五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及相关文件要求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
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标准格式的《资格承诺函》。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供应商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6.信用记录查询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进行查
询;
(2)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资格审查时查询;
(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
进行查询;
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作无效投标处
理。
8.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第六章 评审
一、评审要求
1.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2.评标原则
2.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2.2具体评审事项由磋商小组负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3.磋商小组
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3.2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与供应商进行分别磋商;
(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供应商;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4.澄清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1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4.2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更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
5.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上传的项目内部识别码一致);
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5.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5.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5.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说明:在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投标
6.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6.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6.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成交;
6.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成交;
6.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7.投标无效的情形
7.1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磋商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
8.废标(终止)的情形
8.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磋商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情形除
外;
(4)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9.定标
9.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
10.其他说明事项
x出现供应商因在投标客户端中对应答点标记错误,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进行正常查阅而否决供应商投标的情况发生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合同包1(黑龙江职业学院2021年供暖管线维修项目(后勤))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 例 | 计算公式 |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 例 | 计算公式 |
1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 | 非联合体 | 5% | 本项目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相应百分比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但同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价格扣除。 |
2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 | 联合体 | 1% | 本项目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相应百分比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但同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价格扣除。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3.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
(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
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3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供应商应当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供应商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点击“小微企业名录”(xxxx://xxxx.xxxx.xxx.xx/)对供应商和核心设备制
造商进行搜索、查询,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
3.4提供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不可修改),未提供、未盖章或填写内容与相关材料不符的不予价格扣除。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1.3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按无效投标处理。
2.磋商
(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最后报价
3.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4.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对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5.综合评分(详见后附表三详细表)
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汇总、排序
6.1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上述相同的,按照提供优先采购产品证明材料的数量进行排序;以上均相同的属于保护环境、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优先。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合同包1(黑龙江职业学院2021年供暖管线维修项目(后勤))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 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 按资格承诺函提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 按资格承诺函提供 |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 按资格承诺函提供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 按资格承诺函提供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 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 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按资格承诺函提供 |
特定资格要求 |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注: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 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材料”。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及投标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两 面复印件; 3、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5、项目经理:须具有符 合所投包专业施工要求二级及以上建 造师证和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的复印件。 6、工程管 理成员配备:须符合本项目专业施工要求, 施工员或工长、质量员或质检员和安全员须具有安 全考核证的复印件。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 资格要求 | x工程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贰级(含)及以上施工资 质且具有施工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 |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合同包1(黑龙江职业学院2021年供暖管线维修项目(后勤))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包括分项报价,投标总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 |
投标文件规范性、符合性 |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涂改、删除、插字、公章使用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文件的格式、文字、目录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对投标无实质性影响。 |
主要商务条款 | 审查投标人出具的“满足主要商务条款的承诺书”。 |
联合体投标 | 符合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 |
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 | 1.明确所投标的的产品品牌、规格型号或服务内容或工程量; 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 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
其他要求 |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围标、串标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 |
表三详细评审表:
黑龙江职业学院2021年供暖管线维修项目(后勤)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分值构成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初步评审的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符合小型、微型企业等规定进行价格调 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
1、技术部分57.0分 2、商务部分3.0分 3、报价得分40.0分 | ||
(一)优化设计(4分) 供应商通过勘查现场了解的情况,对照采购人施 | ||
工范围、技术要求和工程量清单,在施工工艺、施工材料、施工方案、质 | ||
量标准、环保要求和节能要求方面,提出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4分, 每少一项扣1分,最多扣4分。勘察现场未参加的,此项不得分) (二)施工安排(6分) 1、在施工安排中确定工程施工顺序及施工流水段。(2分 ,每少一项扣0.5分,最多扣2分) 2、针对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进行施工安排并简述主要管理和技术措施。(2分,每少一项扣0.5分,最多扣2分 ) 3、根据分部(分项)工程的规模、特点、复杂程度、目标控制要求设置 | ||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各种专业人员,完善项目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岗位责 | ||
任制。(2分,每少一项扣0.5分,最多扣2分) (三)施工准备与资源配 置计划(6分) 1、施工准备包括下列内容: (2分) (1)技术准备:包 | ||
括施工所需技术资料的准备、图纸深化和技术交底的要求、试验检验和测 | ||
施工方法及工艺要求 (22.0分) | 试工作计划、样板制作计划以及与相关单位的技术交接计划等。(1分, 每少一项扣0.2分,最多扣1分) (2)现场准备:包括生产、生活等临时设施的准备以及与相关单位进行现场交接的计划等。(1分,每少一项扣0. 2分,最多扣1分) 2、资源配置计划包括下列内容:(4分) (1)劳动力配置计划:确定工程用工量并编制专业工种劳动力计划表。(2分,每 少一项扣0.5分,最多扣2分) (2)物资配置计划:包括工程材料和设备 | |
配置计划、施工机具配置计划以及计量、测量和检验仪器配置计划等。( | ||
2分,每少一项扣0.5分,最多扣2分) (四)施工方法及工艺要求(6分 ) 1、明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法,对主要分项工程(工序)明确施工工艺要求。(2分,每少一项扣0.5分,最多扣2分) 2、对易发生质量通病、 | ||
易出现安全问题、施工难度大、技术含量高的分项工程或工序等做出重点 | ||
说明。(2分,每少一项扣0.5分,最多扣2分) 3、对季节性施工提出具 | ||
体要求。根据施工地点的实际气候特点,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施工措施。( | ||
2分,每少一项扣0.5分,最多扣2分)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4.0分) | (一)制定具体的项目质量目标,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以上。(1分,每少一项扣0.5分,最多扣1分) (二)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明确机构中各重要岗位的职责。(1分,每少一项扣0.5分,最多扣1分) (三)制定有效措施,确保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1分,每少一项扣0.5分,最多扣1分) (四)建立质量或过程检查、验收以及质量责任制等相关制度, 对质量检查和验收标准做出规定。(1分,每少一项扣0.5分,最多扣1分 | |
) | ||
技术部分
安全管理计划与措施 (4.0分) | (一)确定项目重要危险源,制定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0.5分,没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不得分) (二)建立有管理层次的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并明确职责。(0.5分,每少一项扣0.1分,最多扣0.5分) (三)根据项目特点,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资源配置。(0.5分,没有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资源配置不得分) (四)建立具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和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0.5分,每少一项扣0.1分,最多扣0. 5分) (五)针对项目重要危险源,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0.5分,没有安全技术措施不得分) (六)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化,制定相应的季节性安全施工措施。(0.5分,没有季节性安全施工措施不得分) (七)建立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并对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做出预案。(1分,每 少一项扣0.5分,最多扣1分) |
工程进度管理计划 (7.0分) | (一)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施工进度计划列出横道图,标明各施工区段及各工序之间时间和空间上的搭接关系、施工期限和开始、结束时间,并对各工序人员、工种、数量、设备安排做出详细说明。(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安排合理、标注清楚完整并有详细说明得2分,缺少任意一项不得分) (二)供应商在磋商文件工期要求的基础上,可通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提前完工。详细列出每天工作量;开完工时间、材料进场时间;各工序人员、工种、数量;设备安排;以及完工的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以上措施安排必须合理、可行、完整、并详细说明的得5分,缺少任意一项 扣1分。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1.5分) | (一)具有工程施工现场的加工设施、存贮设施、办公和生活用房等的位置和面积。(0.5分,每少一项扣0.1分,最多扣0.5分) (二)具有工程施工现场的垂直运输设施,可根据项目需要设定,供电设施、供水、供热设施、排水排污设施和临时施工道路等。(0.5分,每少一项扣0.1分,最多扣0.5分) (三)具有施工现场必备的安全、消防、保卫和环境保护等 设施。(0.5分,每少一项扣0.1分,最多扣0.5分) |
环境管理体系与措施 (3.0分) | (一)制定项目环境管理目标。(0.5分,没有项目环境管理目标不得分) (二)建立项目环境管理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0.5分,每少一项扣0. 1分,最多扣0.5分) (三)根据项目特点,进行环境保护方面的资源配置 。(0.5分,没有环境保护方面的资源配置不得分) (四)制定现场环境保护的控制措施。(0.5分,没有现场环境保护的控制措施不得分) (五 )建立现场环境检查制度,并对环境事故的处理做出相应规定。(1分, 每少一项扣0.5分,最多扣1分) |
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 (2.5分) | (一)建立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的组织机构,明确机构人员职责。(0.5分,每少一项扣0.1分,最多扣0.5分) (二)建立成品、半成品保护相关的制度,杜绝成品交叉污染、破坏等现象。(0.5分,每少一项扣0.1分,最多扣0.5分) (三)针对本项目制定成品、半成品保护主要技术措施。 (1.5分,每少一项扣0.5分,最多扣1.5分) |
施工所用主要材料、主要设备 ( 13.0分) | 主要材料、主要设备明细表按要求提供了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等级和价格等全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13分,以上评审内容每有一项不符合扣1分;每少一项评审内容扣1分,最多扣13分。未提供主要 材料、主要设备的品牌和技术参数的,本项不得分。) | |
商务部分 | 项目经理业绩 (3.0分) | 提供项目经理近三年内,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同类项目并符合额度要求的合同和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3分,下列评审要点中任意一项不满足,该项不得分。) (一)所提供的业绩项目能证明是项目经理完成的项目; (二)所提供的业绩项目不低于所投包的采购预算; (三)所提供的业绩项目是所投包的同类项目; (四)所提供的业绩项目的合同签订时间和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签署时间应在近三年内; (五)所 提供的业绩项目的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应有甲方签署的验收意见和公章。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40.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价格权值 × 100% |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应按照以下格式及要求进行编制,且不少于以下内容。
响应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SC[2021]0167.1B1
所投采购包:第 包
(供应商名称)年 月 日
响应文件目录
一、投标承诺书二、开标一览表三、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六、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承诺函。七、联合体协议书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九、监狱企业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一、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明细表十二、项目组成人员一览表
十三、技术偏离表
十四、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十五、主要商务要求承诺书
十六、供应商业绩情况表十七、各类证明材料
格式一: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承诺书
1.按照已收到的 项目(项目编号: )磋商文件要求,经我方 (供应商名
称) 认真研究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资质要求和其它有关要求后,我方愿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资质要求进行投标。我方完全接受本次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要求,并承诺在中标后执行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全部要求,并履行我方的全部义务。我方的最终报价为总承包价,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增加报价。
2. 我方同意磋商文件关于投标有效期的所有规定。
3.我方xxxx: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内容全部真实有效。如经查实提供的内容、进行承诺的事项存在虚假,我方自愿接受有关处罚,及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4.我方将xxxx《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5. 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另外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6.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要求、规定进行合同签订,并严格执行和承担协议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 我单位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愿意承担取消中标资格、接受有关监督部门处罚等后果: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相关要求签订合同;
(4)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5)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要求更改磋商文件和中标结果公告的实质性内容;
(7)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子函件:
供应商开户银行: 账号/行号:供应商法人签字: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格式二:
开标一览表
说明:
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价格应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要求报价。
3.格式、内容和签署、盖章必须完整。
4.《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注: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首轮报价表、报价一览表)或分项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首轮报价表、报价一览表)或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首轮报价表、报价一览表)或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内容为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格式三: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 标 人: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 授权委托人: (签字)
人像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国徽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人像面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国徽面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年 月 日
格式四: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注册资金 | ||
注册地 | 注册时间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账号 | |||
主营范围: | |||
企业资质: |
格式五:
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
格式六: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标准格式的承诺函。资格承诺函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我公司作为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3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我公司在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我公司未违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情形。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单位盖章):
日 期:
格式七:(不属于可不填写内容或不提供)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 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磋商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 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八:(不属于可不填写内容或不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 期: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 期:
格式九:(不属于可不填写内容或不提供)
监狱企业
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格式十:(不属于可不填写内容或不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日 期:
格式十一:
分项报价明细表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主要服务内容 制造商名称 产地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1
2
3
总价
(元)
…
注: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首轮报价表、报价一览表)或分项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首轮报价表、报价一览表)或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首轮报价表、报价一览表)或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内容为准。
格式十二:
主要商务要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可以完全满足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主要商务条款要求(如标的提供的时间、标的提供的地点、投标有效期、采购资金支付、验收要求、履约保证金等)。若有不符合或未按承诺履行的,后果和责任自负。
如有优于磋商文件主要商务要求的请在此承诺书中说明。
具体优于内容 (如标的提供的时间、地点,质保期等)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标技术要求 | 投标人提供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备注 | |
1 | ★ | 1.1 | ||||
1.2 | ||||||
…… | ||||||
2 | ★ | 2.1 | ||||
2.2 | ||||||
…… | ||||||
…… |
格式十三:技术偏离表
说明:
1.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上表“供应商提供响应内容”处内容,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2.“偏离程度”处可填写满足、响应或正偏离、负偏离。
3.佐证文件名称及所在页码:系指能为投标产品提供技术参数佐证或进一步提供证据的文件、资料名称及相关佐证参数所在页码。如直接复制采购文件要求的参数但与佐证材料不符的,为无效投标。
4.上表中“招标技术要求”应详细填写招标要求。
格式十四:
项目组成人员一览表
序号 姓名 x项目拟任职务 学历 职称或执业资格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1
2
3
……
按磋商文件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人员证书。
注:
1.本项目拟任职务处应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系人、项目服务人员或技术人员等。
2.如供应商中标,须按本表承诺人员操作,不得随意更换。
格式十五:
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
格式十六:
供应商业绩情况表
序号 使用单位 业绩名称 合同总价 签订时间
1
2
3
4
…
供应商根据上述业绩情况后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
格式十七:
各类证明材料
1.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