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黔东南州人民防空建设规划(2021-2035)项目项目编号:qdnzfcg20210908001 甲 方: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防空办公室 乙 方: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规划编制合同
项目名称:黔东南州人民防空建设规划(2021-2035)项目项目编号:qdnzfcg20210908001 甲 方: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防空办公室 乙 方: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2021 年 10 月 日
(委托方)甲方: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防空办公室
(承接方)乙方: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编制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x合同签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等。
2、国家及地方有关城市规划编制、管理、审批的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x合同城市规划编制项目的基本内容
1、项目名称:黔东南州人民防空建设规划(2021-2035)项目
2、项目期限:2021-2035 年,近期 2021-2025 年。
3、项目范围:黔东南州全部行政辖区,包括凯里市(含凯里xx区)和麻江、丹寨、xx、xx、镇远、岑巩、三穗、天柱、锦屏、xx、从江、榕江、雷山、台江、剑河15县。
第三条 规划设计内容及深度
1、规划深度
内容和深度达到国家、省相关编制办法要求,符合国家、省相关规范。
2、规划主要内容
对全州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各地自然条件、城市建设人防设施情况、工程情况,城市人口和经济基本数据,重要基础设施情况等调研分析,进行现状评估专题;
根据黔东南州战略地位和遭受空袭灾害的判断,研究人防事业发展趋势,提出全州人民防空的总体防护要求;提出各市县人防近期以及远景发展目标,确定全州人防防护体系构成和总体布局规则;
重点对全州未来 5 年和 15 年内,人防发展目标、组织指挥体系、通信警报与信息体系、重要经济目标防护体系、人口疏散避难体系、防空专业队伍体系、人防工程保障体系、宣传教育体系以及州内分区协作与合作等内容做全面的统筹和布局安 排,指导 16 县市开展人防工作,实现跨区域的协同防护体系。
从强化规划引领作用、推进人防防空法制建设、创新人防机制体制建设、推进人
防专业技术保障等方面提出规划实施及措施保障。
上述范围内的规划,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对规划的深度要求。
第四条 成果要求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纸和附件三部分。规划成果文件应当以书面和电子文件两种方式表达。文本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说明书是对文本的解释。
1、规划文本应当以条文方式表述规划结论,内容明确简练,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2、规划图纸图纸与国土空间规划要求保持一致,表达的内容应当清晰、准确,内容与规划文本相符。
3、附件主要包括说明书、专题研究、基础资料汇编等。
4、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规划设计图纸文件
序号 | 规划文件和图纸名称 | 正式成果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项 |
1 | 说明书、基础资料 | 规委会通过后 | ||
2 | 文 本 | |||
3 | 区位分析图 | |||
4 | 防护结构划分图 | |||
5 | 重要经济目标与区位分布图 | |||
6 | 平时土地利用图 | |||
7 | 重要经济目标分布图 | 规委会的时间 | ||
8 | 安全威胁等级划分图 | 由规划局统一 | ||
9 | 人防警报器规划图 | 根据政府报批 | 组织安排,具 | |
10 | 人口疏散体系规划图 | 的需要,一般 | 体时间会根据 | |
11 | 现状人防工程分布图 | 不少于35本 | 国土空间规划 | |
12 | 现状人防工程综合评价图 | 的进度同步进 | ||
13 | 人防工程控制指标规划图 | 行。 | ||
14 | 指挥工程规划图 | |||
15 | 医疗救护工程规划图 | |||
16 | 防空专业队工程规划图 | |||
17 | 防空专业队伍配置图 | |||
18 | 协同防护规划图 | |||
19 | 近期建设规划图 |
5、其他要求:规划过程资料及成果部分内容不宜公开,规划编制合同中包含保密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所有相关资料按规定严格进行管理。
第五条 项目进度要求
2022年01月底完成初稿编制,2022年5月底完成编制工作(注:报批工作需在国土空间报批后进行)。
第六条 设计取费及付款方式
1、费用总额:
本项目规划编制费为77.6万元,总计费用大写:柒拾柒万陆仟元整。
2、付款方式(按进度款方式支付):
签订合同后 3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费用总额的 60%。审查通过后 1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40%。
第七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根据规划编制需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规划编制。
(2)甲方提交有关基础资料超过规定期限,甲方书面告知。
(3)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基础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规划编制 x,金额应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4)甲方应为派赴现场从事现场勘察、收集基础资料、汇报方案等处理有关规划编制问题的乙方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负责组织初步方案论证、评审、技术审查和论证、评审意见的汇总,并及时将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反馈乙方。
2、乙方责任。
(1)乙方配合甲方做好基础资料收集工作。
(2)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规划设计编制要求,进行规划设计编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成果,并对其负责。
(3)乙方配合甲方做好各规划设计编制阶段的汇报工作,并协调配合甲方完成规划审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
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按实支付设计费。
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3、乙方对文件及图纸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4、由于乙方的错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补救,并视损失大小,减收或免除损失部分的设计费,直至付给甲方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5、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规划文件及图纸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 元。
第九条 保密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单位和人员的保密责任,有效地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安全及利益,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以下条款。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指甲方以书面、口头或电子文件的形式提供给乙方的任何
信息或数据,但不包括任何已出版的或其它形式处于公有领域的信息,以及在披露时接受方通过其它合法途径已经获得的信息。保密范围主要包括:
1、涉密的规划文件、图纸、资料。涉密的火箭残骸及相关的使用功能、相关的重量及大小等数据。涉密的建筑工程的图纸及内部设备图纸和路线图。涉密的落区防护掩体的防护设计参数。
2、受托人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本项目接触国家秘密的具体人员范围,不得擅自扩大允许接触国家秘密的人员。
3、秘密文件、资料、图纸、软件、声像等载体统称为“密件”。密件在制作、收发、传递、消退、移交等各个环节必须严格各项手续和保密措施。涉密的建设工程图纸、文件、资料、数据载体一律存入具有防火防盗功能的保险柜。
4、不准携带密件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不准在无保密、保障机制的场所阅办和保存密件。密件原则上不得复制,并定期核对、清退。密件查无下落,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5、严禁用移动通讯谈论涉密事项,严禁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涉密信息;严禁存储有关资料的电脑、移动盘等连接互联网。严禁用普通传真机传递涉密工程图纸、资 料、文件。严禁复印涉密工程图纸、资料,如确有需要,需经甲方同意,并视同原件管理。
6、召开涉密会议,应选择有利保密的场所,控制与会人员范围,并明确保密要
求。召开保密会议后,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或擅自扩大传达范围,不许录音。
7、乙方同意只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采取足够的措施,保护该保密信息,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保密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让无权接触该信息的单位或个人接触该信息。
8、确因合同需求需要向第三方披露该保密信息的,则必须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并与该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应约束其接触保密信息的员工遵守保密义务。如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将保密信息及其载体返还给甲方。
9、乙方在工作期间,严禁以各种形式将甲方档案资料私自带出、损坏、涂划、丢失,严禁将与客户相关的资料进行复制或将上述资料带离规定的场所;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涉密资料在市面上做商业演示,以免发生泄密事件。
10、甲乙双方严格遵守协议约定。不得带领无关的外单位人员到涉密场所参观。乙方制作的各种工程档案、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如有意外情况要立即报告甲方;严禁将工程档案、文件、资料借予无关人员使用。
11、对于涉密工程档案、文件、资料等的整理制作,乙方要最大限度地缩小涉密操作人员范围,安排长期固定工作人员进行操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泄密问题。
第十条 其他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3、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上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 8 份,甲方 4 份,乙方 4 份。
5、本合同生效后,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
证。
6、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
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注意事项: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合同约定,原则上不能超越和违背磋商及补充文件、响应文件及投标有关承诺的范围及内容。
(以下无正文)
委托方(盖章):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防空办公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邮政编码: 电话:0000-0000000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地址:凯里市 签订地点:凯里市 | 受托方(盖章): 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xx): xxxx:000000 电话: 000-00000000 传真: 025-5771334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四牌楼分理处银行帐号:32001594138050000344 地址:xxxxxxxxx0x xxxx:0000 年 10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