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JZN-21992-MZ08
杭州市民政局局属部分单位
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ZJZN-21992-MZ08
项目名称: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 购 人:杭州市民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部分 杭州市民政局局属部分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函〔2015〕11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杭财预执〔2018〕27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关于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19〕48号)等规定,决定对杭州市民政局局属部分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服务项目开展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杭州市民政局局属部分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ZJZN-21992-MZ08)
二、招标项目内容:杭州市民政局局属部分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服务,本项目分3个分包:
分包 |
拟存放资金总额 (万元) |
拟存期限定期(定期) |
备 注 |
1 |
6000 |
1年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
2 |
5000 |
1年 |
|
3 |
4400 |
1年 |
说明:每家银行可以授权其下属的一个分支机构参加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函〔2015〕117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杭财预执〔2018〕27号)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一)在杭州地区设有分支机构、人行杭州中心支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报市政府批准。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三)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四)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五)投标人须提供总行或省分行(杭州分行)针对本项目授权书。
(六)投标银行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服务网点,指定的服务网点应与最终公款存放的网点一致,地址须设立在杭州市区内。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时间:2021-12-31 至2022-1-12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地点:浙江中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xxxxxxx000xxxxxxxxxxx00x)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5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址
(二)投标报名需提供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介绍信等(均需加盖公章)
六、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2-1-14 下午14:30分
(二)投标地点:浙江中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xxxxxxx000xxxxxxxxxxx00x)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2-1-14 下午14:30分
(二)开标地点:浙江中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xxxxxxx000xxxxxxxxxxx00x)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141号永通信息广场西写字楼10楼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
前附表
一、总则
1.1项目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所述。
1.2采购单位杭州市民政局为本项目的采购人(合同中以各分包对应局属单位作为甲方),浙江中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合同中的鉴证方),杭州市财政局为财政监督管理部门,自愿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公司为投标人,经评审产生并经批准的投标人为预中标人,经公示无异议,并签订合同后的中标人为供应商(合同中的乙方)。
1.3潜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必须按照国家《保密法》以及保密工作的相关规定,对招标文件内容应承担保密义务,维护采购人的权益,发生窃、泄密事件潜在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
1.5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
2.采购方式
3.1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3条。
3.2 服务
系指合同规定中标人须承担的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的利息支付、技术支持和服务期限内应履行的服务等义务。
中标人需向浙江中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叁仟元整。结算时间为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之内。
二、招标文件
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第四部分 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
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5.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包括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合同主要条款、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等。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没有从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
6. 招标文件的解释
6.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应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问题传真至0571-88821134-820,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截止期后的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
6.2 投标人要求解释或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并加盖公章、写明日期。
6.3 所有要求解释或澄清的问题都予以解答,答疑文件与补充文件一起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期前,由于各种原因,不论是自己主动提出还是答复投标人的澄清要求,采购人可能会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邮寄、传真和电传,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并同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7.3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7.4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7.5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发布不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6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后,经采购人同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提出答疑或质疑。
8. 投标报价
8.1 标的物
杭州市民政局局属部分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服务。
8.2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中标收益率及相关的银行业务手续费等一切税金和费用,存款利率报价应在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存款利率基础上上浮,但不得违反自律协议,否则将视为无效标。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8.3 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8.4 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利率。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人声明书
(4)投标人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省分行对投标人的授权书
(6)定期存款提前支取的计息方案(承诺)
(7)银行介绍
(8)投标银行的服务管理体系
(9)日常服务方案、服务费用减免等银行服务优惠措施
(10)投标银行情况及客户经理服务方案
(11)储户资金安全保障与风险控制方案
(1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缴纳证明文件复印件
(13)投标人认为其他必要的资料
(14)廉政承诺书
以上附件如为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11. 投标有效期
11.1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至前附表第3项所列的日期内有效。
11.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12. 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人应提供前附表中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12.2 投标保证金可以用电汇、网银的形式缴纳。
12.3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未能按规定时间和数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
12.4中标人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全额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2.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发布中标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全额无息退还。
12.6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2.6.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的;
12.6.2投标人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或转让中标的。
13.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3.1投标人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的语言和前附表第5项规定的份数编制投标文件,并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3.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投标(开标)一览表及反映企业资质和经营情况的资料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13.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要求进行,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所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13.4 投标文件采用A4幅面,必须按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册。提倡双面打印。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4.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4.1投标文件分正本和副本,装订并密封包装。没有密封包装的投标文件,将被当场拒绝。
14.2 包装封面物的正面应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与地址、邮政编码,封口处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章)。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15. 投标截止期
15.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6、7两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15.2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16. 投标文件的修改
16.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修改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修改、补充投标文件。
16.2 投标人的修改文件,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如果一份投标文件有几份函件时,应注明哪一份有效,否则所作修改视为无效。
16.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均要加以说明,否则其修改将被视为无效。
16.4在投标截止日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开标
17. 开标
17.1代理机构将于2022年1月14日下午14:30时整,在杭州市环城北路141号永通信息广场西写字楼10楼会议室开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携带本人有效证件,非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
17.2 开标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检查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其他实质内容等,投标人应当及时声明或提请招标代理机构宣读,否则可能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由此带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7.3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8. 投标文件鉴定
18.1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检查投标书内容是否完整、编排是否有序、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规范以及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要求等。如投标文件被确认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通知该投标人。
18.2在评标前,招标代理机构可组织审标小组对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投标人资格和条件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8.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细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影响评标时投标人之间的相对排序。
18.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18.5 经开标后递交至评标委员会的投标文件,仍需接受相关符合性的检查,并有可能在评标过程中被判断为无效。
六、评标
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由5人(含)以上奇数的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和比较等。评标委员会由采购单位代表和咨询专家组成,其中咨询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0. 评标原则
20.1 竞争优选;
20.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20.3 价格合理,方案可行;
20.4 反对不正当竞争。
21. 投标文件审查
21.1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1.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1.3修正原则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文件进行审核,对发现计算、书写等错误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21.3.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1.3.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1.3.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3.4以修正后的总价作为投标报价。
22. 评标办法
22.1根据《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的实施细则(试行)》(杭政办函〔2019〕48号)规定,本项目采取综合评标法,通过对投标人经营状况、服务水平、利率水平和经济贡献度等方面指标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具体如下:
1.技术资信部分评审(除商务评分外内容)。由评标专家负责对投标文件的技术资信部分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如发现某个单项的评分超出了评分细则所规定的分值范围的,则该张评分表无效。
此项得分为: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
2.投标报价(下表第1.1条定期存款年利率指标)评审。由评标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审。评标专家应对商务报价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商务报价评审应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评标价为依据。评标价应在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凡属招标文件的原因造成报价口径范围不一致的,应调整投标人报价,但因投标人自身失误造成多算、少算、漏算的,不得调整。
公款竞争性存放的经营状况及经济贡献度指标数据由市金融办向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获取后统一向招标单位提供。其中,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等指标数据源自浙江银保监局,人行综合评价、民营企业贷款、小微企业贷款、制造业贷款、贷款总额、债务融资工具承销额、国有控股企业贷款额等指标数据源自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纳税额指标数据源自市财政局,在杭银行机构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结果指标数据源自市金融办。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标要点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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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银行经营状况9分 |
不良贷款率 |
3 |
对不良贷款率排名计算得分。第1名得满分,每递减一名扣减的分值为“该项分值/竞标银行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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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备覆盖率 |
3 |
对拨备覆盖率排名计算得分。第1名得满分,每递减一名扣减的分值为“该项分值/竞标银行数量”。 |
||
人行综合评价 |
3 |
人行综合评价A级3分、B级2分、其他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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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利率水平10分 |
10 |
投标利率应符合国家利率政策规定和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约定范围。达到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约定范围上限的为满分,得分=10*投标利率/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约定范围上限利率。 |
||
对地方经济贡献度 54分 |
民营企业贷款 |
10 |
对全市民营企业贷款额排名(3分)、全市民营企业贷款额占贷款总量比例排名(3分)、全市民营企业贷款增幅排名(4分)分别计算得分。第1名得满分,每递减一名扣减的分值为“该项分值/竞标银行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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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贷款 |
10 |
对全市小微企业贷款额排名(3分)、全市小微企业贷款额占贷款总量比例排名(3分)、全市小微企业贷款增幅排名(4分)分别计算得分。第1名得满分,每递减一名扣减的分值为“该项分值/竞标银行数量”。 |
||
制造业贷款 |
10 |
对全市制造业贷款额排名(3分)、全市制造企业贷款额占贷款总量比例排名(3分)、全市制造业贷款增幅排名(4分)分别计算得分。第1名得满分,每递减一名扣减的分值为“该项分值/竞标银行数量”。 |
||
债务融资工具承销额 |
4 |
对全市债务融资工具承销额排名计算得分。第1名得满分,每递减一名扣减的分值为“该项分值/竞标银行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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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控股企业贷款额 |
10 |
对全市国有控股企业贷款额排名(5分)、全市国有控股企业贷款增幅排名(5分)分别计算得分。第1名得满分,每递减一名扣减的分值为“该项分值/竞标银行数量”。 |
||
纳税额 |
10 |
对全省纳税额(不含宁波)排名(5分)、全市纳税额排名(5分)分别计算得分。第1名得满分,每递减一名扣减的分值为“该项分值/竞标银行数量”。 |
||
在杭银行机构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结果12分 |
12 |
反映市政府对在杭银行机构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结果,一等奖12分,二等奖9分,三等奖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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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履约水平15分 |
服务保障方案 |
9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具体金融服务方案: 1、资金安全保障与风险防控方案(0-3分) 2、服务质量保障方案(0-3分) 3、上门服务方案及响应时间(0-3分) 说明: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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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人最近三年(2019-2021)为招标人及下属单位(本级)提供过的服务内容: 1、指定专人负责日常服务,出现重大安全事项或相关政策变化于2个工作日内告知,1分; 2、公款存放和支取,按约定时间计息和偿付,1分; 3、免费提供结算服务或工资代发服务,1分; 4、响应是否及时,服务单位满意度评价,1分; 5、其他服务与措施,2分; 说明:提供经服务单位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
23. 评标内容的保密
23.1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单位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3.2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中标人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资格。
24. 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计算错误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并要求投标人作书面澄清;投标人的书面澄清,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澄清的内容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 废标
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参与投标的银行或评标时有效投标银行的数量不足规定数量;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6. 无效标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3)活页装订以及因包装不妥,在邮寄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
(4)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5)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不清晰或存在歧义;
(6)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7)投标有效期、项目存款期限等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定期存款利率低于相同期限基准存款利率或违反自律协议
(10)投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第21.3条修正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
(11)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
(12)经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类同或有串标嫌疑的;
(13)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影响本次采购公平、公正的。
七、定标
27. 定标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以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为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以打分的方法,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评标结果报经批准,最终确定中标人。
八、合同签订及其他
28. 中标书
28.1招标代理机构应在评标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银行,自中标银行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银行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前,预中标银行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要求行为的,则取消该银行的预中标资格。
28.2投标人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并签订合同后,中标通知书亦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8.3如中标人拒绝承担中标的项目,或提出招标代理机构不能接受的条件,致使合同无法签订,招标代理机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考虑与下一次序中标候选人进行谈判或另行组织采购。
28.4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生效后,招标代理机构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
28.5 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罚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
29. 合同的签订
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后生效。
30. 解释权
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1、杭州市民政局局属部分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服务,本项目分3个分包:
分包 |
单位名称 |
x次拟存定期额度 |
本次拟存期限(定期) |
备 注 |
1 |
杭州殡仪馆 |
6000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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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杭州殡仪馆 |
5000 |
1年 |
|
3 |
杭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
3200 |
1年 |
|
杭州市社会福利中心 |
1200 |
1年 |
|
2、投标报价为定期存款年利率,定期存款年利率是指自律协议规定范围内的存款利率,投标存款基准加点不得违反自律协议。投标方案中不得提供理财产品。
3、投标人具体工作要求:
1)无偿提供现钞、票据、对账等上门服务。
2)地理位置便捷,通存通兑。
4、投标人应提供银行的经营合法性、经营状况证明;
5、投标人应提供投标银行信息系统建设、投标银行的服务管理体系评价、对账服务分账核算服务、以往提供财政服务履约情况、提供储户风险保障方案以及拟派提供服务的支行及客户经理服务方案等
6、投标人应提供在杭州的纳税、贷款、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指标情况。
7、本次招标中标人的存款额度并不固定,中标人须承诺接受存款分配额度。
8、本项目存款提前支取计息方案应符合《储蓄管理条例》、《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最新政策要求。
第四部分 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
项目协议书
招标编号:
甲方:
乙方:
见证方:
为明确双方在公款竞争性存放( 定期)业务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达成本协议。
一、总则
第一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公款竞争性存放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杭州市民政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确定公款竞争性存放的存款银行,其存款有关的资金管理、本息收回、银行对口服务等活动适用本协议。
第三条 经确定,甲方在乙方开立定期存款账户,存入定期存款 x元(大写: ),定期存款年利率 %,此定期存款年利率不受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基准利率及上浮比例和其他因素调整而调整。乙方拟派客户经理。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主要包括:
1. 要求乙方提供存款证明;
2. 对存在乙方的定期存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3. 可提前支取账户内的资金。
(二)甲方义务主要包括:
1.按规定划拨定期存款资金。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权利主要包括:
1.参与甲方组织的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
2.按约定金额存放甲方定期存款。
(二)乙方义务主要包括:
1.按规定向甲方预留印鉴、办理账户信息备案手续;
2.向甲方提供存款证明;
3.存款到期及时足额缴清甲方存款本息;
4.确保甲方定期存款存续期间的资金安全;
5.接受甲方对定期存款业务的监督管理。
四、违约责任。
除发生不可抗力外,违约责任按以下条款履行:
1.乙方未及时向甲方缴清到期存款本息的,应以当期存款协议中定期存款利率的两倍折成日利率,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本协议签订后,应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定期存款存放工作,若乙方未能按约完成定期存款存放工作,应于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定期存款存放之日止以当期存款协议中定期存款利率的两倍折成日利率,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定期存款,并取消乙方在以后各期的竞争性存放投标资格:
⑴出现资金安全事故和重大违法违规情况或财务恶化;
⑵监管评级降低,监管部门认为存在较大运营风险;
⑶进行严重不正当投标;
⑷未按照中标协议承诺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⑸擅自降低服务条件和服务内容;
⑹出现银行挤兑、存款被盗或其他可能妨害资金安全的情形。
五、提前支取。经与乙方协商,甲方有权在到期日前提前支取定期存款,甲方随时可全额或一天多次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金额按实际存期、利率计付利息,存续金额仍按原起息日、期限及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前支取的通知后,应在内为甲方完成支取工作,乙方如逾期为甲方办理支取工作,乙方应以甲方提前支取数额为基数,并以同期贷款利率,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因乙方迟延支取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据实赔偿。
定期存款提前支取的计息规则:
六、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七、附件。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附件包括:甲乙双方签字授权书、投标人对该项目的投标书、承诺、优惠措施等。
八、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见证三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执行中如对本协议产生争议,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手续费、差旅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以下无正文)
(此为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xxxx(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见证方(盖章):
见证方代表(签字): 签约地:
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一、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声明书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在一定期限内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或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足,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情况,将有可能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投标无效。
二、投标文件编制格式及规范要求:
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以下格式进行,并装订成册。
附件一、投标函
浙江中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招标采购服务的投标单位(招标编号),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壹份及副本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所附规定的应提交公款竞争性存放定期存款年利率较基准利率的基准加点(见开标一览表)。
投标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插入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个日历日。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联系,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xx):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二、开标(投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号 |
存款金额(万元) |
存款期限(定期) |
基准加点(bp) |
备注 |
1 |
6000 |
1年 |
基准+ bp |
|
2 |
5000 |
1年 |
||
3 |
3200 |
1年 |
||
1200 |
1年 |
注:1. 存款利率基准加点不得违反自律协议及相关规定,否则将视为无效标。
2、本投标书填写须清晰、不得涂改。
投标方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投标人声明书
致:_浙江中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_: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单位),经营地址。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
3.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4、我单位承诺完全接受招标人的存款分配额度。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投标人代表授权书
致:浙江中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兹授权我单位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我单位参加杭州市民政局局属部分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ZJZN-21992-MZ08)招标活动,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的投标文件及其它文件,参加开标、澄清以及处理与之有关的其它事务,我单位均予承认。
单位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1:
全权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职务:
通讯地址:
传真:电话:邮编:
附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五、省分行对投标人的授权书
(投标人须提供省分行针对本项目授权书)
附件六、定期存款提前支取的计息方案
(承诺符合《储蓄管理条例》、《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最新政策要求)
附件七、银行情况介绍
附件八、投标银行的服务管理体系
附件九、日常服务方案、服务费用减免等银行服务优惠措施
附件十、投标银行情况及客户经理服务方案
附件十一、储户资金安全保障与风险控制方案
附件十二、增值服务与措施方案
附件十三、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缴纳证明文件复印件
附件十四、投标人认为其他必要的资料
附件十五、廉政承诺书
廉政承诺书
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函〔2015〕11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杭财预执〔2018〕27号)规定,现就本行参加贵单位年第期项目公款竞争性存放作出如下承诺:
1.不向贵单位负责公款存放管理的领导及相关人员进行利益输送;
2.不将公款存放与贵单位负责公款存放管理的领导及相关人员在本行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关人员的业绩、收入、晋升等利益挂钩;
3.严格执行利益回避制度,贵单位负责公款竞争性存放相关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关人员为本行工作人员的,不参与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
4.不发生除上述行为之外的其他任何利益输送行为。
未遵守以上承诺的,本行自愿接受财政部门通报和处理,承担相应的一切后果。
银行(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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