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1W477R4G
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21-181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双方推进具体合作项目奠定了基础,双方后续的合作关系以具体签订的协议为准,具体合作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执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3、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双方合作的框架性文本,本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签署协议概况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弘信电子”)与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蜂巢能源”)经友好协商,为充分发挥和集聚双方资源优势,在满足双方各自核心诉求的基础上展开深度合作,谋求共同发展,双方于2021年12月8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本协议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1W477R4G
(3)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鑫诚大道8899号
(5)法定代表人:xxx
(6)注册资本:281,082.1452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8年2月12日
(8)经营范围:
①许可项目:供电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合同能源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
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蜂巢能源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三年公司与蜂巢能源未开展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蜂巢能源前身系长城汽车的动力电池事业部,2018年从长城汽车完全剥离独立面向全行业发展,公司总部位于江苏,是一家专业从事汽车动力电池材料、电芯、模组、PACK、BMS、储能产品研发和制造的新能源高科技公司。蜂巢能源在电池材料、制造工艺及标准方面大幅创新,获得下游市场高度认可,随着蜂巢能源产品量产,其装机量发展迅猛,已获取一定市场份额且占比逐步攀升,系行业知名新能源电池制造商。
经查询,蜂巢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内容
① 产品供采合作
为充分整合双方既有优势、提升双方品牌竞争力,双方共同决定相互以优惠的价格、最优质的服务形成长期、稳定、信任的供采合作关系,即“互为战略性供货采购关系”。
在同等条件下,对于双方外购产品应优先考虑对方相应自主产品,且供方在产品交期上给予对方优先安排。
②技术开发合作
基于双方业务重心及技术特点,汇集双方人才及技术优势,提升双方综合技
术实力、产品竞争力及品牌影响力,在互补共赢的条件下,双方建立深度技术合作关系。
双方将在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及储能中的FPC应用、CCS模组、电动汽车其他模块中的FPC替代传统线束思路及方案等领域适时开展深度技术合作。
③商业项目合作
基于双方客户资源及渠道优势,在互惠互利的条件下,双方在开拓新市场、新产品、创新企业运营模式等方向适时建立深度合作关系,双方在不违反商业运作规律的前提下,共享各自所掌握的市场竞争信息、商业资源信息等,为双方合作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2、合作推进机制
①双方将建立合作沟通机制,定期举行联络会议,互通优质项目信息,并组织技术交流。双方可根据具体合作项目进展和需求,及时成立专项工作组,指派专业人员,进行商务、技术对接,加强执行力度。
②本协议是双方今后针对具体项目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甲、乙双方针对具体项目基于本协议任何形式或者任何阶段的合作相关事宜,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的具体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3、其他约定
①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②本协议有效期为 2 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本协议因有效期而终止
的前 60 日,如双方没有就本协议是否续签提出书面的申请,则本协议被默认自
动续签 3 年。
③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四、对公司的影响
车载战略是公司重点发展战略,公司充分认识到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蓬勃发展
对整个软板产业链的深远影响。在新能源车载动力电池领域,公司与行业头部客户保持紧密联系,通过不断提升产能与管理,力争以充足的产能、领先的技术、先进的研发等全方位满足客户需求,实现公司车载战略的长足发展。
本次与蜂巢能源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将以在新能源动力电池、储能、新能源重卡整车中的相关应用+车联网、能源大数据等领域开展合作为共同目标,充分交流新能源动力电池、储能电池、新能源汽车整车中 FPC 替代传统线束等应用的思路和实施方案挖掘项目深度合作机会,探索各种合作模式,共同拓展双方在各自领域及xx的相关业务。
本协议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对以后年度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协议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五、风险提示
x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双方推进具体合作项目奠定了基础,双方后续的合作关系以具体签订的协议为准,具体合作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执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协议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六、其他说明
x框架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均不存在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的计划。
最近三年(不含本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披露的战略合作协议。七、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