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文件编号:GSZQ-202426
灵台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保险、
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二包)二次
征集文件
征 集 人:灵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智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七月
GSZQ-202426-001
致:投标人
本征集文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 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 110 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编制。征集文件的编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已清楚地反映了项目的规模、性质以及商务和技术要求等,以及对响应文件实质 性响应的规定。投标人制作的响应文件要符合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 件。征集文件一经发出征集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除对征集文件主动澄清外均无义务 再对已明确事宜作出通知。如果响应文件未能对征集文件规定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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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响应文件留档的完整性,所有投标人须将参与评审所需的(或投标人认为对其参与评审有利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夹入响应文件内,否则仅提供原件的将不予认可,并视为未响应征集文件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响应文件承诺优于征集文件要求的将以响应文件为签订项目合同的依据。投标人在取得成交通知书后不积极与征集人商签项目合同、故意拖延、不遵守征集文件要求、不如实履行响应文件承诺、提出违背各方权益的情形,导致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合同签署日期截止前不能签订采购合同或 已构成上述情形的,征集人将其(成交人)行为上报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投标人投标登记联系人必须时刻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更正(补充)信息。如因投标人失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次招标评标工作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 2 个工作日内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
及《甘肃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告成交结果。
目 录
第一章 征集邀请 3
第二章 投标须知 11
第三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37
第四章 评标办法 43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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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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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保险、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二包)二次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灵台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保险、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第 二 包 ) 二 次 的 潜 在 投 标 人 应 在 平 凉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xxxx://xxx.xxxxxxxxx.xx/x)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ZQ-202426
GSZQ-202426-001
项目名称:灵台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保险、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二包)二次
预算金额:0 万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框架协议采购
采购需求:依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 110
号令)要求,征集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车辆保险服务商,参与灵台县 2024-2025年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辆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采购内容:公务用车保险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在此期间如遇政策性变化,将随时终止此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
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23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企业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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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21 年 6 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 号)。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规定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
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时提供)。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时间以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如相关
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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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x.xxxxx.xxx.xx/)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4)投标人须为经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具有开展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资格的,有独立理赔处理权限的企业,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2024 年 7 月 24 日 00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4 年 7 月 30 日 23 时 59 分
59 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点击该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并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获取征集文件。方式: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用户注册”进行注册,注册成功
后点击项目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或直接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首页点击“系统登录”进行投标。如有疑问,可咨询甘肃xx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客服人员,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售价:0 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网上开标时间)为:2024 年 8 月 13 日 15 点 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网上开标时间)之前,在电子开标系 统内进行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到的无法进行解密,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该项目开标方式为网上开标,本项目征集文件需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新版投标工具后方可打开查看,请投标人在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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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x.xxx)【下载中心】-【新版工具】-点击下载【投标工具】,正确安装“投标工具”及其相关组件,并使用“投标工具”及符合甘肃省 CA 数字证书互认标准的 CA 数字证书制作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网上投标。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生成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ZGTF-响应文件)上传至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请仔细检查文件名称,确保上传文件的正确性,并在上传完成后,自行下载查看上传的响应文件是否损坏(下载后插入解密所需 CA 数字证书并双击打开,输入 pin码后若正常打开即为正常),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照要求上传响应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
环境检测,投标人须根据提示完成系统环境配置及检测,若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甘肃中工国际客服热线 0000-0000-00 解决。通过环境检测后,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制作响应文件时所用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参与标段进入开标会议,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进行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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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项目解密开始至结束解密时间默认为 30 分钟,系统提示开始解密后页面会显示“解密开始时间”和“解密剩余时间”(倒计时),投标人使用生成响应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插入 USB 口,点击【解密】按钮,弹出输入密码框后输入 CA数字证书 pin 码(密码),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系统会提示“解密成功”(注意浏览器下方弹出的控件启用提示,可能会弹出多个,请全部选择”允许”或”启用”)。请投标人确保响应文件如期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则视为放弃投标。因征集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标、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投标人需在系统弹出“开始解密”提示或系统显示“解密剩余时间”后,在解密时间结束之前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仍未解密的投标人将被系统自动默认为“放弃投标”。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000-0000-00;甘肃xx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客服人员,联系电话为:0000-0000000;17797661558;17797661556。
6.投标人在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官网(xxx.xxxxxxx.xxx)【下载中心】-【新版工具】-点击下载【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
7.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进行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本次征集公告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甘肃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征集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 称:灵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GSZQ-202426-001
地 址:xxxxxxxxxx 00 x联系方式:0933-36058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xxxx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 00 x联系方式:18215327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女士 电 话:0933-3605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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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名 称 | 内容规定 |
1 | 征集人 | 征集人:灵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xxxxxxxxxx00x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名称:甘肃智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xxxxxxxxxxxxx00x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8215327998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21年6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时提供)。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时间以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4)投标人须为经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具有开展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资格的,有独立理赔处理权限的企业,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注:以上条款为投标人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上述所有条款中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制作标书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成交 单位资质原件由采购人备查。 | ||
4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5 | 现场勘察 | 🞎组织 🗹不组织 |
6 | 投标预备会 | 🞎组织 🗹不组织 |
7 | 投标保证金 | 🞎有 🗹无 |
8 | 供应商的 替代方案 | 本次招标不接受供应商替代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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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构成征集文 件的其他文件 | 征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10 | 投标人对征 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 自征集文件获取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
11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2024年8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进行开标。 |
12 | 资格审查 | 开标结束后,征集人代表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 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评标环节。 |
13 | 投标报价 | 🞎有 🗹无 |
14 | 评标办法 | 质量优先法 |
15 | 入围供应商的确定 | 第一阶段: 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时,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 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入围供应商3家。(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少于3家时,采购活动终止) 按照质量评分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经评审总得分相同的由 评审委员会投票表决。 |
16 | 成交服务商的确定 | 第二阶段: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由服务对象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 |
17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由征集人代表 1 人及从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 家库中随机抽取 1 人远程专家及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台分 中心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 人,共 5 人组成。 |
18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在此期间如遇政策性变化,将随时终 止此服务。 |
19 | 是否允许 分包 | 🞎允许 🗹不允许 |
20 | 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原则 | 除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征集人不得补充征集供应商。征集人补充征集供应商的,补充征集规则应当在框架协议中约 定,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应当与初次征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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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补充征集应当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厦行。 | ||
21 | 分公司投标 | 除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单位分公司的征集文件。 |
22 | 签字盖章 | 供应商必须按照征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
23 | 《响应文件》份数 | 电子响应文件:1 份,电子文件无正副本区别,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至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纸质版响应文件:本项目为网上开标,各投标人须在开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且胶装成册),电子U盘2份(word文档及PDF格式各一份),送至甘肃智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xxxxxxxxxxxxx 00x),可顺丰快递,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24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注意事项 |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网上开标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网上开标时间)之 前,在电子开标系统内进行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到的无法进行解密,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该项目开标方式为网上开标,本项目征集文件需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新版投标工具后方可打开查看,请投标人在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官网(xxx.xxxxxxx.xxx)【下载中心】-【新版工具】-点击下载【投标工具】,正确安装“投标工具”及其相关组件,并使用“投标工具”及符合甘肃省CA数字证书互认标准的CA数字证书制作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网上投标。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将制作生成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ZGTF-响应文件)上传至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请仔细检查文件名称,确保上传文件的正确性,并在上传完成后,自行下载查看上传的响应文件是否损坏(下载后插入解密所需CA数字证书并双击打开,输入pin码后若正常打开即为正常),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照要求上传响应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 4.为保证开标时投标人正常参与开标,首次进入不见面开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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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厅的投标人须至少提前三天,使用IE11以上版本浏览器,进入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login)进行环境检测,投标人须根据提示完成系统环境配置及检测,若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甘肃中工国际客服热线0000-0000-00解决。通过环境检测后,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制作响应文件时所用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参与标段进入开标会议,并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签到。 5.本项目解密开始至结束解密时间默认为30分钟,系统提示开始解密后页面会显示“解密开始时间”和“解密剩余时间”(倒计时),投标人使用生成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插入USB口,点击 【解密】按钮,弹出输入密码框后输入CA数字证书pin码(密码),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系统会提示“解密成功”(注意浏览器下方弹出的控件启用提示,可能会弹出多个,请全部选 择”允许”或”启用”)。请投标人确保响应文件如期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则视为放弃投标。因征集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标、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投标人需在系统弹出“开始解密”提示或系统显示“解密剩余时间”后,在解密时间结束之前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仍未解密的投标人将被系统自动默认为“放弃投标”。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客服电 话:0000-0000-00;甘肃xx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客服人员,联系电话为:0000-0000000;17797661558;17797661556。 6.投标人在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官网 (xxx.xxxxxxx.xxx)【下载中心】-【新版工具】-点击下载【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 7.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l/login)进行开标。 | ||
25 | 征集公告的发布 | 本次征集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 时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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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 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
27 | 行业类型 |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行业划分类型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28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1.招标代理费:本次招标活动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2015〕299号文件规定和征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招标代理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收取,由各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 3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甘肃智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交易服务费:本项目交易费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经征集代理机构与征集人达成协议本项目场地交易费由中标人支付,具体支付金额以交易中心开具的缴费通知单为准。 3.费用缴纳可采用电汇、转账、现金的方式支付,在领取 《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4.不支付以上费用,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发放成交通知书。 |
29 | 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甘肃智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台中台支行账 号:2725 2501 0400 0298 4 财务电话:15825853400 |
30 | 其他说明 |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 投标人提交的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有效;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对于不提供或提供不真实或虚假资料者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提供不真实或虚假资料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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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 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结果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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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适用范围
本征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择优选择入围供应商。
三、定义
1.“征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是指下载了征集文件拟参加框架协议征集项目,以入围为目的响应框架协议征集参与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向代理机构提交电子征集响应文件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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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框架协议采购单位”指“征集人”和“代理机构”的统称。
5.“征集文件”系指由征集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
6.“响应文件”系指投标人应征集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性文件。
7.“征集文件”系指包括采购活动的记录、采购预算、征集文件、响应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 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8.“书面形式”系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
9.“货物”系指供应商中标后根据《征集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征集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货物,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等。
10.“服务”系指供应商成交后根据《征集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的服务,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
更换和应承担的其它义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 号)。 11.“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
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 号)。 12.“安装”是指供应商中标后按征集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在项目现场所进行
的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及修补缺陷等内容。供方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全部安装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
13.“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内所列型号的产品。
14.“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内所列型号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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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一)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
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
(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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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中标服务商为中小企业的,应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服务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五、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凡是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具有相应生产经营许可的,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生产规模,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投标人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未下载《征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6.关于分公司投标: 除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单位分公司的投标。
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
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7.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征集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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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知识产权
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成果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征集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折扣率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5.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和版权。
七、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征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八、征集文件说明
(一)征集文件的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采购内容及要求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6.响应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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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征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征集文件组成部分。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得征集文件的所有潜
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得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得截止时间。
九、响应文件的编写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征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征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投标对征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或被视为无效。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应由商务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各部分的内容如下:
商务文件部分
▲1.投标承诺书
▲2.投标函
▲3.开标一览表
▲4.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5.商务响应/偏离表
6.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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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近三年已完成或在执行类似项目业绩(如有)
8.其它商务部分证明材料技术文件部分
▲1.技术响应/偏离表
2.技术支撑资料(根据采购要求及评分标准自行提供)
3.服务承诺书
4.优惠条件承诺书(如有)
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带▲内容均为实质性响应,有一项不提供则视为无效投标。
(二)响应文件的编写方式
1.响应文件按以上顺序编制,并在首页编制“响应文件目录”。
2.响应文件由法人或授权代表在征集文件规定的地方签字盖章,未签字(或签
字不全者)、未盖章(或盖章不全者)按无效标处理。
(三)响应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必须按征集文件的规定签暑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封面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四)语言及计量单位
1.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使用中文。
2.除征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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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电子开标系统内进行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到的无法进行解密,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2.该项目开标方式为网上开标,本项目征集文件需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新版投标工具后方可打开查看,请投标人在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官网
(www.gscamce.com)【下载中心】-【新版工具】-点击下载【投标工具】,正确安装“投标工具”及其相关组件,并使用“投标工具”及符合甘肃省 CA 数字证书互认标准的 CA 数字证书制作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网上投标。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生成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ZGTF-响应文件)上传至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请仔细检查文件名称,确保上传文件的正确性,并在上传完成后,自行下载查看上传的响应文件是否损坏(下载后插入解密所需 CA 数字证书并双击打开,输入 pin码后若正常打开即为正常),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照要求上传响应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
3.为保证开标时投标人正常参与开标,首次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的投标人须
至少提前三天,使用 IE11 以上版本浏览器,进入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gsztb.cn/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行环境检测,投标人须根据提示完成系统环境配置及检测,若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甘肃中工国际客服热线 4006-1234-34 解决。通过环境检测后,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制作响应文件时所用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参与标段进入开标会议,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进行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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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项目解密开始至结束解密时间默认为 30 分钟,系统提示开始解密后页面会显示“解密开始时间”和“解密剩余时间”(倒计时),投标人使用生成响应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插入 USB 口,点击【解密】按钮,弹出输入密码框后输入 CA数字证书 pin 码(密码),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系统会提示“解密成功”(注意浏览器下方弹出的控件启用提示,可能会弹出多个,请全部选择”允许”或”启用”)。请投标人确保响应文件如期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则视为放弃投标。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标、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投标人需在系统弹出“开始解密”提示或系统显示“解密剩余时间”后,在解密时间结束之前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仍未解密的投标人将被系统自动默认为“放弃投标”。
(六)响应文件的修改、补充和撤回
1.投标人在征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进行变更。
3.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开标后 60 天(日历日),投标人在有效期内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七)投标报价要求
本项目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辆维修、保险及加油框架协议采购服务商入围项目,需投标企业入围后签订协议时再根据相关实际情况定价,故在招标投标阶段无须进行投标报价。
十、投标有效期
1.从投标截止之日,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日历日)。
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
十一、投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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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投标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十二、无效投标
(一)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投标文件构成是否有重大缺项,是否满足征集文件的实质性响应,是否按照征集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
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投标文件的签署、加盖印章是否合格、有效;提供的各种证明文件、数据、资料是否真实、有效,授权期限是否满足征集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
3.投标文件的响应性: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征集文件要求,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征集文件要求;投标商务条款是否有重大偏离;是否出现虚假响应。
4.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其他: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二)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不仅被视为无效,而且征集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投标人给征集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的;
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4.投标人向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供不正当利益。
5.在整个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或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投标人或串通投标的。
6.入围投标服务商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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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淆。
十三、解释权
1.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为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
2.征集文件未做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
十四、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
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容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
(二)投标人的质疑、投诉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征集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征集人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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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认为征集文件、征集过程和征集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提出质疑。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征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征集文件之日或者征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征集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征集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征集结果提出质疑的,为征集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如询问的内容不属于征集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事项的,代理机构将依法告知投标人向征集人提出询问。
(三)质疑
1.投标人认为征集文件、征集过程和征集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十条的规定,在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提出质,超出期限不予受理。对征集文件的质疑其受到损害之日为收到本征集文件之日。
2.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必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
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范本请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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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对采购需求的质疑,投标人直接向征集人提出,由征集人负责答复。
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十条,投标人对征集文件、征集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质疑必须在有效的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不接受二次质疑。
5.质疑的内容不属于征集人委托代理机构事项的,代理机构将依法告知供应商向征集人提出质疑。
6.征集人或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征集人或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
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征集人和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质疑主体不是投标人的;
(2)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3)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书内容不符合本须知要求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或未提供法定代表签章的特别授权,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5)质疑函以邮件或邮寄方式发出的。
(6)对征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而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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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未在有效的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进行二次或多次质疑的;
(8)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9)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8.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1)投诉人不是所投诉项目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经补正后的投诉书仍不符合法律规定,或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 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期限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9.质疑投诉相关规定
(1)对本项目征集结果存在质疑的投标人,可以在公示期内采用书面形式列举具体理由,同时提交有效证据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行使质疑权时,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 “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征集人将遵循 “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过错方提交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
(3)无论是质疑或被质疑,投标人均须主动配合采购代理机构或征集人寻找相关证据。详见《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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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十五、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入围服务商支付,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十六、开标
1.本次项目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在征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须通过甘肃中工国际“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开标和评标全过程电子监控。
2.各投标人需在系统弹出“开始解密”提示或系统显示“解密剩余时间”后,在解密时间结束之前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仍未解密的投标人将被系统自动设置 为“放弃投标”,无法进入评标环节。
3.解密结束后,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电子语音方式进行唱标。
4.在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对唱标的内容在网上进行确认。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单位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6.开标结束。
十七、资格审查
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征集人或者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征集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十八、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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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标原则
评标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对所有投标人一视同仁、公平对待。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阻挠征集人、采 购代理机构的正常工作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评标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自律,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审查。评标只对实质上响应征集文件要求的有效响应文件进行
评审。评标将依据征集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结合响应文件及其补充文件进行,不得忽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评标。
本次采购项目定标资格审查合格即视为合格投标人。“综合评分表”是用于供应商实力的排序,方便实施单位的择优选择。
(二)会议组成成员的职责
1.评标委员会:由征集人代表 1 人及从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
家库中随机抽取 1 人远程专家及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台分中心政府采购专
家库中随机抽取 3 人,共 5 人组成。
2.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过投标人的
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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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3.评审专家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厦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征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以及根据征集人委托直接确定入围供应商; (5)向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 2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
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4.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
(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财政部 87 号令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征集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标过程中擅高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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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收受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 2 万元以上 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三)评标过程中响应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其《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定标
按照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及推荐入围供应商名单,代理机构于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送征集人,征集人于收到评标结果 5 个工作日内确定第一阶段
入围供应商。征集人或者代理机构自入围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入围结果,征集文件应当随入围结果公告同时公告。入围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2)征集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排序;
(4)服务内容及服务期限;
(5)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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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7)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十九、中标及合同签订
(一)中标通知书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第六十九条规定,在公告征集结果的同时,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入围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在该通知书发出十日内,入围供应商应与征集人签订合同。
(二)合同的签署
1.入围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征集人签订合同。征集人与入围供应商是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直接全部责任承担人。所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对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所签合同不得对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入围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征集人不得向入围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若由于入围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征集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由征集人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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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中标后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入围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中 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入围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征集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允许中标后分包的,入围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不得对本项目的任何部分进行转包或分包,如采购发现入围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不得对本项目的任何部分进行转包或分包,征集人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项目合同,并追究入围供应商的相关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三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第二包段:公务用车保险服务
(一)保险险种
1.投标人提供的车险种类包含但不完全包含以下内容:①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必须提供);②车辆损失险;③第三者责任险;④车上人员责任险;⑤不计免赔特约保险(责任免除);⑥自燃险;⑦玻璃破碎险;⑧盗窃险。
2.保险项目及其他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保险法》的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定点保险车辆种类:车改后留用的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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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要求(服务标准) 1.承保服务:
①服务优先。服务小组工作成员能保证随叫随到、必要时主动上门办理投保、承保手续,保证投保单位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
②服务迅速。能够最短时限内出具正式保险单。
③营销渠道多样。具有强有力的销售和服务网络,可实现“点对点”快速对接,支撑全国范围的“通保通赔”与“异地出险、就地理赔”等保险服务,开通 365 天 24 小时全国服务专线、官网直销平台电话销售专线,随时随地为提供投保咨询、理赔查询等高品质保险服务,并提供车辆安全运行等相关增值服务。
④制度完善。有客户回访制度,承诺对承保的车辆建立专门的车险档案,实行专户管理开展跟踪服务,指派专人与建立工作联系制度。
⑤专人受理。设有 24 小时热线客户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电话,有专人接听、
记录、受理。
⑥服务保障措施。有较完善的服务保障措施,如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较差的业务人员有具体的责任追究制度。
2.现场查勘服务:
①公司接到报案后到达现场时间:确保实现服务商在接到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后,县城范围内 30 分钟内到达现场;县城以外范围:路程每增加 1 公里,时间
增加 3 分钟。
②查勘时限:不涉及人伤简单案件,2 小时之内完成;两车相撞涉及人伤案件 4 小时内完成;多车相撞等重大事故或复杂案件 6 小时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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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保险公司向投保单位提供救援服务。 3.理赔服务:
①设有 24 小时报案、理赔服务电话,并保证随时有专人接听,受理索赔接报案。有充足的现场勘查人员和车辆(附勘查车辆照片和行驶证复印件);
②服务网点齐全,分布广泛。保险公司在接到投保单位的出险报案后,理赔人员应于 5 分钟内与客户联系,以灵台县为中心 10 公里范围内发生事故,理赔
人员 20 分钟内赶到现场;10-30 公里范围内发生事故 45 分钟内赶到现场;偏远
农村发生事故 1.5 小时内赶到现场,超过该时限,视为保险公司已到现场,事故车可自行移位。被保险车辆在外地外省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能通过当地本系统保险机构提供异地代查勘、代理赔服务,快速处理、赔付结案。
③提供理赔咨询服务。涉及人伤案件、跟踪治疗等项目,承保保险机构应提供预审核和事先调解服务。
④提供应急救援服务。可通过拨打保险服务专线请求救援服务,对同一承保
车辆在承保期间内提供 3 次以上免费救援服务,对承保的事故车辆提供免费拖车服务。对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施救费用,由保险承保机构承担。
二、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在此期间如遇政策性变化,将随时终止此服务。
三、服务范围:
灵台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县车辆改革后所有保留车辆单位,即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公务用车保险均在此范围内。)
四、付款方式:
待签订框架协议入围服务合同时约定,由公务用车权属单位和成交服务商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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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开始时间:
签订框架协议后 1 个工作日内开始提供服务。
六、项目的后续管理:
1.项目实施后,灵台县财政局会同车辆主管部门对服务事项开展不定期检查。
2.在有效期内,各车辆保险投标单位承诺的优惠率只能上调,而不能下调;如国家政策性价格变化,车辆保险投标单位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灵台县财政局,并得到灵台县财政局的确认,在不降低服务标准的前提下,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价格调整。在执行期内如遇国家车改政策的变化,随着车辆管理部门权限的调整,公务用车保险服务应当做出适当调整。
3.建立征集人对车辆保险投标单位的投诉及处理台帐,记录投诉内容及协调处理办法,对受到有效投诉的,将按合同规定对车辆保险投标单位进行处理。七、违规处理:
车辆保险服务投标单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征集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直接追究车辆保险服务投标单位的违约责任,对情节严重的中标保险服务投标单位采取暂停或取消其车辆保险服务投标单位中标资格,直至将其列入不良投标单位名单,在 1-2 年内禁止参加我单位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1.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响应文件承诺提供车辆保险服务的;
2.没有按照征集文件要求及时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提供车辆保险服务的;
3.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影响征集人正常采购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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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的。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2.评标工作由征集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征集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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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标委员会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征集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 (2)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入围供应商名单;
(4)向征集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二、评标、定标组织
1.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组织进行评标。
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组长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组长主持整个评标工作,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三、评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实行主动回避制度;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工作人员对整个评标活动保密。
3.评标委员会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征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
4.评标只对实质上响应征集文件要求的有效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响应的依据是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它证据。
5.评标将依据征集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结合响应文件及其补充文件进行,不得忽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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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阻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正常工作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7.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四、评标方法
在最大限度地满足征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名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评分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单位得分排名,选定成交候选人。本项目入围供应商 3 家。
1.评审方法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110 号),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为质量优先法,第二阶段具体选定方式由服务对象自行选择。质量优先法是在满足采购需求及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同时,对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
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入围单位数量确定办法
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时,当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大于 3
家时(不包括 3 家),征集人将按照投标供应商得分排名,选择得分排名前 3 名的供应商为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确定第二阶段入围供应商的方式包括直接选定、二次竞价和顺序轮候,第二阶段具体选定方式由服务对象自行选择。
五、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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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标后,至到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3.评标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自律,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审查。
六、评标过程中响应文件的澄清
为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向供应商质疑,请供应商对有关情况作必要说明。供应商有责任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质疑,指派专人进行答疑。重要问题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解答。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修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解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征集文件》、《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若供应商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质疑不予答复,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会议组成成员的职责
1.采购人:在监督部门监督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之一。
2.征集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征集文件》的制作,对外联系,开标、评标的会务工作,整理并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发征集资料和《响应文件》;做好开标和评标 会议记录;对评标过程中的原始文件进行归档;随时印发需要的文件资料,对各种咨询函件及档案文件的统收统发;负责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拟中标结果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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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督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整个开标评标过程进行监督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或非法干预正常的评审工作和评审结果,保证评标的公正性,防止违法行为的产生。
4.审核小组:由监督部门和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共同组成,负责对评标委员会填写的商务打分表和技术打分表最终统计结果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由评标委员会签字确认。
八、评标办法前附表
1.资格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资格审查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需提供企业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2021 年6 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时提供)。 ( 2 ) 投 标 人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查询时间以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截止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4)第一包段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能力的成立至少三年以上的合法企业,有能力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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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维修服务,且具有通过年检合格的三类(含三类)以上汽车维修资质。 (5)第二包段投标人须为经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具有开展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资格的,有独立理赔处理权限的企业,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6)第三包段投标人须具有固定场所且成立三年以上,有稳定合法的油品来源渠道,油品质量符合国家环保及燃油行业标准;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或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并取得《危险化学品经 营许可证》。 | ||
3 | 联合体投标情况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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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1 |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 | 投标文件构成是否有重大缺项,是否满足征集文 件的实质性响应,是否按照征集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 |
2 |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 投标文件的签署、加盖印章是否合格、有效;提 供的各种证明文件、数据、资料是否真实、有效,授权期限是否满足征集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 |
3 | 投标文件的响应性 | 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征集文件要求,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征集文件要求;投标商务条款是否有重大 偏离;是否出现虚假响应。 |
4 | 附加条件 | 投标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的。 |
5 | 其他 | 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2.符合性审查:依据依据征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征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时有一项不通过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处理。
3.详细评审
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标准、确定入围供应商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和响应文件无效情形。
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质量优先法。货物项目质量因素包括采购标的的技术水平、产品配置、售后服务等;服务项目质量因素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水平、供应商的履约能力、服务经验等。质量因素中的可量化指标应当划分等次,作为评分项;质量因素中的其他指标可以作为实质性要求,不得作为评分项。
评分细则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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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包:商务部分 50 分,技术部分 32 分,服务部分 18 分,满分 100 分。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商务部分 50分 | 企业荣誉及服务评价 | 6分 | 1.近三年行业主管部门的表彰证明,每个表彰加 1 分,最高者得3分,无表彰不加分。(满分 3 分) 2.省保监近三年车险理赔服务质量评价得分最高者 得3分,其它依次减 0.5 分。(满分 3 分) |
类似项目索赔经验 | 9分 | 有处理汽车险索赔案的经验,特别是政府机关汽车保险项目5分; 有处理其他相关保险项目重大索赔的经验4分; 没有0分。 | |
类似项目承保经验 | 6分 | 有承保汽车险项目的经验4分; 有承保相关保险项目的经验2分; 没有承保相关保险项目的经验0分。 | |
网点设置 | 15分 | 各县区网点设置全面得 5 分,少一个减 0.5 分。 (满分 5 分) 全省 14 个地、州、市网点设置全面得 10 分,少 一个减 1 分;(满分 10 分) | |
理赔服务网络 | 4 分 | 总公司有覆盖全国各省的理赔服务网络的得 4 分,没有或者不全的不得分。 | |
市场占有率 | 6 分 | 近三年(2021年至今)总公司在全国占有的市场份额、行业排名前三名的得 6 分,4-5 名的得 4 分,5 名以后的不得分。(满分 6 分) | |
监管部门备案情况 | 4 分 | 提供经保险监管部门备案的车辆保险条款及费率的得 4 分。 |
技术部分 32分 | 管理制度 | 3 分 | 具有健全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应涵盖车辆保险服务的全部内容与流程)的得 3 分,没有的不得分。 (满分 3 分) |
偿付能力 | 6分 | 近三年投标人对外公布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情况:不能提供依据材料或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不得分,按照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70%以上的(含170%)得6分、136%-169%得4分、100%-135%得2分。(满分6分) | |
团队及实施方案 | 10 分 | 1、投标人为本项目建立分类执行管理团队,职责清晰、分工合理明确的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满分 3分) 2、投标人有健全完整、科学和切实可行的的承保方案的得 4 分,没有的不得分。(满分 4 分) 3、投标人有健全完整、科学和切实可行的的理赔方案的得 3 分,没有的不得分。(满分 3 分) | |
受理接案高效性 | 3 分 | 投标人承诺 24 小时全天受理报案,派专人受理索 赔接案的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满分 3 分) | |
理赔速度 | 10 分 | 投标人的理赔速度,理赔人员接到报案后,赶赴报案现场时间的响应程度,评标小组视优劣程度酌情评分:优秀的得 10 分,良好的得 6 分,一般的得 3 分,差的不得分。(满分 10 分) | |
服务部分 18分 | 服务承诺 | 10 分 | 1、投标人对被保车辆建立用户档案的得 2 分; 2、投标人承诺对投保客户和车辆开展跟踪服务的得 2 分; 3、投标人设有全国统一服务专线的得 3 分; 4、投标人承诺建立灵台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保险服务企业入围采购理赔服务绿色通道并有切实可行措施的得 3 分。 |
售后服务 | 8 分 | 投标人提供的其他实质性优惠服务承诺和措施的。 (满分 8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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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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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参考)
灵台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
定点维修、保险、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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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框架协议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采购单位:
供 应 商:
采购人(全称):
供应商(全称):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
(2)征集文件编号:
(3)项目内容:
2.合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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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金额为(大写): (¥: 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年 月 日,完成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天数: 天。
地点:
方式:
4.付款方式: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口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接触、矛盾
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做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其他合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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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采购人执 份,供应商执 份,代理机构执 2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地址: | 地址: |
电话: | 电话: |
邮编: | 邮编: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经办人: | 经办人: |
签字日期: | 签字日期: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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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 目 名 称: 征集文件编号: 包 号:(第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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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响应文件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商务文件部分 一、投标承诺书二、投标函
三、开标一览表
四、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五、商务响应/偏离表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七、近三年已完成或在执行类似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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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它商务部分证明材料技术文件部分
一、技术响应/偏离表二、技术支撑资料
三、服务承诺书
四、优惠条件承诺书
五、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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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文件部分
一、投标承诺书
致: (征集人)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征集文件编号、包段号)的要求,为杜绝商业欺诈和商业贿赂行为,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
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2、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购和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3、不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虚假资格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
4、我公司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参数都如实描述,无任何虚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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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
6、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7、不在提供货物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8、不与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投标人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9、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承担因违规违约行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10、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除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外,还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
致: (征集人)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征集文件编号、包段号)的要求,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
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U 盘两份)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
1、商务文件:投标承诺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偏离表等;
2、技术文件:技术响应/偏离表、服务承诺书等证明材料。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将按征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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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征集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征集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天。在投标有效期内我方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4、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如我方中标后,我方承诺服务期限为 年。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7、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除可填报的部分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三、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段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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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按征集文件要求,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满足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要求:
附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附件 2、投标人基本情况(营业执照、资质证件)
附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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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企业声明函、完税凭证或免税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信用信息查询、各包段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内容等)
附件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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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授权委托书
灵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之(委托单位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授权本公司的(被授权人姓名、性别、职务)为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招标项目名称) (征集文件编号:
)的投标、洽谈、执行等具体事务,签署全部有关投标文件、文书、协议、合同,本公司对被授权人在本项目中的签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本授权书自开 标大会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 天。
附: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性别: 职务: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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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授权书有效期自开标会议之日计算不得少于三十天。
2.授权书内容填写要明确,文字要工整清楚,涂改无效。
附件 2 投标人基本情况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员工总人数 | |||
类型 | 其中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注册资本 | ||||
成立日期 | ||||
营业期限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登记机关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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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上述数据和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本表后附企业营业执照及开户银行许可证的复印件。
附件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及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23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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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21 年 6 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2.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须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4.投标人须为经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具有开展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资格的,有独立理赔处理权限的企业,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条款为投标人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上述所有条款中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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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制作标书的,将视为无效投标。中标单位资质原件由采购人备查。
说明:
1、投标人应一一对应上述附件 1 至附件 3 及其顺序和编制说明依次提供证明材料。
五、商务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征集文件商务要求 | 投标文件商务响应 | 备 注 |
GSZQ-202426-001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
六、投标单位企业类型声明函 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
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GSZQ-202426-001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 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 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GSZQ-202426-001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 月 日
说明: 填写本声明函时应详细阅读《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 2017〕141 号),投标人不满足此要求则无须提供,一旦提供将视为满足其要求,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GSZQ-202426-001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 月 日
说明: 填写本声明函时应详细阅读《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投标人不满足此要求则无须提供,一旦提供将视为满足其要求,如有虚假, 将依法承担。
GSZQ-202426-001
技术文件部分
一、技术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征集文件技术要求 | 投标文件技术响应 | 备 注 |
GSZQ-202426-001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
二、服务承诺书
投标人应仔细说明服务保证内容,并做以下承诺: 1、
2、
....
特此承诺!
GSZQ-202426-001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方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优惠条件承诺书(如有)
致: (征集人)
经仔细阅读你们的征集文件,我们同意征集文件中有关优惠条件的要求,对所投标项目向贵单位特作如下优惠条件承诺:
(1)……
(2)……
(3)……
……
特此承诺!
GSZQ-202426-001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方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投标质疑函模板
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GSZQ-202426-001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盖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GSZQ-202426-001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