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JYZF2021G132
江 阴 市 政 府 采 购
公 | 开 | 招 | 标 |
招 | 标 | 文 | 件 |
采购项目名称:江阴市企业排污许可证分级分色积分式信任码管理系统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JYZF2021G132
集中采购机构: 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二一年十月
总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第 2 页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 页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 5 页
第四章 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第 15 页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 31 页
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第 35 页
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第 39 页
项目概况
江阴市企业排污许可证分级分色积分式信任码管理系统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下午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JYZF2021G132
2、项目名称:江阴市企业排污许可证分级分色积分式信任码管理系统项目
3、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1400000 元
4、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局的江阴市企业排污许可证分级分色积分式信任码管理系统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
供应商可于开标时间前至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专栏中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下午 13: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下午 13: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江阴市长江路 188 号江阴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江阴市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平台的要求,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
(1)注册登记流程详见《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诚信库及 CA 证书业务线上办理的通知》,具体前往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通知公告”中查看。
(咨询电话:0000-00000000)。
(2)供应商电子化采购的操作流程详见《江阴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前往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栏目——>“资料下载(供应商)”中下载查看。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不见面)。供应商应登陆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栏目,在“资料下载(供应商)”里下载“无锡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查看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制作。
3、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局地 址:江阴市锡澄路 166 号项目联系人:x先生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江阴市长江路 188 号江阴市政务服务中心 619、621 室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 年 10 月 26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江阴市企业排污许可证分级分色积分式信任码管理系统项目项目编号:JYZF2021G132 采 购 人: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2 | 集中采购机构: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江阴市长江路 188 号江阴市政务服务中心 619、621 室 |
3 |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❹ |
4 |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 60 天 |
5 | 供应商必须通过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 |
6 |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 下午 13:30 止 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7 | 开标时间:2021 年 11 月 16 日 下午 13:30 起 地点:江阴市长江路 188 号江阴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
8 | 确定中标单位时间:评审结束后 |
9 |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局地 址:江阴市锡澄路 166 号项目联系人:x先生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江阴市长江路 188 号江阴市政务服务中心 619、621 室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
一、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反映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
2、招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是指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有效登记证明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3、投标人应在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5、招标文件仅作为本次采购投标使用。
三、招标文件的解释:
1、投标单位如有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均应在开标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加盖公章),并送至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
2、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
四、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1、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2、澄清或者修改在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下载澄清公告内容。因投标人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澄清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澄清与修改的内容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发布澄清公告;不足 15 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文件由下列部分组成: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报价明细表;
(4)*详细配置一览表;
(5)*商务、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6)*项目实施方案及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7)*资格证明文件:文件 1: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投标人近 5 个月中任意 1 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扫描件)
文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人近 5 个月中任意 1 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
(提供投标人近 5 个月中任意 1 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
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文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文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且亲自参与的不需提供)
【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供本单位连续 6 个月(且至少包含近 3 个月中任意 1 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扫描件】
文件 6:(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8)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证明材料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注:
①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②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若遇年检、换证等未能提供的情况,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提供以人事代理、控股子公司等代收代缴形式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属于无效证明文件。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
③新成立的单位若不能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中的文件 1、2 或授权委托人的社保缴纳证明,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新成立的单位是指营业执照颁发日期在本项目开标之日前六个月内。
④投标文件构成资料为非中文时应提供中文译版。
⑤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证件等原件电子件的,投标人提供的电子件应是对证书证件等原件通过扫描、拍照等方式进行数字化的可被电子交易平台识别的数字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视其未提供。
⑥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开标时携带了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但电子投标文件中未包含相关资料电子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编制、提交投标文件。
⑧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制作、提交与解密:
1、登陆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栏目,在“资料下载(供应商)”里下载“江阴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完成后,导入已下载的后缀名为*.JSZF格式的招标文件,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操作(在电脑桌面打开“无锡市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可以在系统右上角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的使用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供应商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 CA 加密锁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对投标文件进行替换,系统以最后一次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
①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②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江阴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工作人员提前进入江阴不见面交易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不见面交易系统(江阴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xxxx://000.000.00.00/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找,根据操作手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0/000000.xxxxx>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限定在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发出后 20 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
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投标人解密成功,即视为网上招投标平台运行无故障。
⑤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异议提出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⑥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 IE 浏览器( 版本必须为 11 及 11 以上), 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 下载地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0/000000.xxxxx)。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4、投标的有效期为开标后 60 天。
5、投标费用自理。
七、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
(一)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6、投标文件内容未实质性响应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7、投标文件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
8、不响应招标文件中的付款方式的;
9、未通过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确认参加投标的。
(二)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投标单位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2、评审活动开始前投标单位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
3、投标单位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4、投标单位之间协商投标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单位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6、投标单位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单位中标;
7、投标单位之间商定部分投标单位放弃投标或者放弃中标;
8、投标单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单位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单位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单位的其他串通行为;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0、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八、开标、评标:
(一)开标
1、开标由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主持。
2、开标过程由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记录。
3、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二)评标
1、评标工作由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采购人和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依法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实行回避制度。
2、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A、资格性检查:
(1)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文件组成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文件 1-文件 6)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单位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信用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单位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B、符合性检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
的要求。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响应。所谓重大偏离是指:
(a)投标文件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和加盖公章
(b)投标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的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c)投标文件严重背离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技术功能要求
(d)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商务条件
(e)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确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予以拒绝。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3、评标方法
投标供应商通过初审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办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4、投标文件的澄清: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
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中心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中心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九、确定中标单位: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单位。采购中心将评选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评标的未中标单位,并宣布中标单位。如有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2、确定中标单位 2 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3、投标、评标及确定中标单位的整个过程均由相关部门进行现场监督。
4、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不负责向任何投标单位说明中标或不中标的原因。
十、质疑处理:
1、投标单位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2、投标单位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投标单位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投标单位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投标单位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投标单位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单位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单位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单位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投标单位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7)质疑函格式请到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政府采购——>资料下载”中下载《质疑书格式》;
(8)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仅限于原件)采购中心有权不予受理。
4、投标单位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投标单位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
5、潜在投标单位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时,以非书面形式、属于对采购文件解释澄清范围、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外提交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6、投标单位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时,以非书面形式、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评分细则及配分有异议、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外提交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未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或在投标活动中本身权益未受到损害或从投标活动中受益的投标单位所提出的质疑也不予受理。
7、投标单位提出质疑的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8、采购人及采购中心将在收到投标单位的有效书面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单位和其他有关投标单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十一、采购项目的废标:
在评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单位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满足《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情形时,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出具了“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投标单位资格要求和采购需求等没有倾向性和限制性”书面意见的,并经财政部门批准同意后,可转为其他采购方式采购。
十二、投标保证❹: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十三、中标无效的确认: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单位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投标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单位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十四、签订合同:
1、采购中心宣布中标结果,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需经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见证。
2、签订合同时,中标方须向采购人提供 1 份与网上投标文件一致的纸制打印投标文
件;见证合同时,中标方须向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供 1 份与网上投标文件一致的纸制打印投标文件。
3、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合同签署前,中标方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方向采购单位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应当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 汇票、 本票、 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并与中标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单位收到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后需向中标单位出具有效的履约保证金收款凭证。
4、履约保证金的管理及退还:采购单位应做好履约保证金的账务处理工作,实行专项管理,不得违规收取、挪用、截留等其他用途。项目验收合格后(货物类)或有效期结束后(服务类),采购单位应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5、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监督合同的履行,协调和处理履约过程中的问题,同时对售后服务进行评价。中标方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政府采购中心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不可抗力除外。
十五、付款方式:详见项目要求。
十六、政策功能: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所述情形的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
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 号)。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同一投标人,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 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中标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将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7、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8、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若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所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单位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9、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投标单位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十七、质量及验收:
项目完毕后,中标方书面通知采购人验收,采购人依据为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根据实际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江阴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澄财购〔2021〕5 号)组织验收。对项目验收发生的检测(检验)费、劳务报酬等费用支出,采购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无约定的,由采购人承担。因供应商问题导致重新组织项目验收的,由供应商负担验收费用。
十八、中标服务费:
本次采购,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为中标单位提供免费服务。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 2020 年 3 月颁发了《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强调以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为统领,以强化政府主导作用为关键,以深化企业主体作用为根本,以更好动员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为支撑,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企业自治良性互动,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形成工作合力,为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建设生态xx和美丽中国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近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细化清单标准,实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优化执法方式,强化执法帮扶,全力支持复工复产。江阴市将全面落实国家政策,依据执法正面清单,对于信用良好、没有违法记录的企业可按情况实行免检查、少检查,实行信用激励;对于有群众举报投诉的情况,严格按照信访处理的开展执法检查,坚决不放过;并采取非现场执法,尽量利用在线监测、自动采样等科技手段,减少执法人员现场执法的频率。如企业不守承诺,仍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执法部门将采取严厉的惩戒措施跟进,企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于 2018 年 12 月底印发了《江苏省企业环保信任保护原则实施意
见(试行)》通知,指出了为促进信任保护原则在环境执法中的运用,实施差别化监管,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创新监管形式,提高环保规范和精准执法。增进生态环境部门与企业互信,严控检查总量、严格禁止“一刀切”,压减检查频次、提高“放管服”水平等,助推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
本项目深入贯彻国家、省政府以及生态环境部门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要求,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构建环保信任保护机制,创新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形式,开展江阴市排污许可证分级分类积分式管理。管理工作采取正负分积分动态管理评价方式,依据企业月度积分排名进行环境监管差别化应用,以推动企业自我管理,实现有效的有目的的证后监管。同时,拓宽企业参与环境保护的渠道,构建政府与企业的良性互动机制,形成导向清晰、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新体系。
通过本项目的建设,结合江阴市现有的企业排污证后监管的情况,创新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形式,将已发证企业(x 2000 家)纳入参评名单,对“企业学习”、“自巡查自报自公开”、“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正负积分式动态评价管理,依据企业月度积分排
名进行环境监管差别化应用,以推动企业自我管理,实现有效的有目的的证后监管。
x系统主要功能包括:积分式信任码企业端移动应用、积分式信任码管理端、评价结果共享和应用、系统运维管理等四大内容。
积分式信任码企业端移动应用由企业法人代表或环保负责人负责把企业环保学法、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登记进本系统。主要包括企业门户、企业信息管理、企业账号管理、多企业账号管理、待办任务、已办任务、积分明细查询、日榜积分明细查询、学法情况统计等功能。
供应商需提供完整的积分式信任码企业端业务流程和功能设计方案。
通过企业门户集中展示企环码更新、功能模块导航、积分规则说明、常见问题、日积分获取情况、当前积分情况、当月积分情况等信息。
1.1.1 企环码更新展示
根据前一天日评价结果,在首页上部更新展示企环码颜色,如果在昨天的日评价结果中不存在当前企业(该企业当天纳入参评名单,当天注册登录企业端系统)的日评价数据,则首页企环码区域展示一个二维码图片(灰色)---并在图片上统一标识文字:“企环码暂未生成”。
1.1.2 功能模块导航
在首页门户上提供功能模块导航功能,主要划分为:每日签到、每日巡查、每月学法、信息公开、部门交办与学法考试、积分明细和报表统计、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用户账号信息等功能模块。
1.1.3 积分规则说明
在首页上提供积分规则的查询入口,可具体查询积分规则。
1.1.4 常见问题
在首页上提供系统操作常见问题的查询入口,可具体查询操作指南。
1.1.5 日积分获取情况
系统以柱状图和列表形式展示该企业本月每日积分获取情况。
1.1.6 当前积分情况
以列表形式展示当前日期累计总积分(累计总得分、累计总扣分)、当前行业排名、当前总排名情况,通过累计总得分和累计总扣分,可分别展示明细积分分类汇总情况,包括分类得分汇总明细和分类扣分汇总明细。
1.1.7 当月积分情况
以列表形式展示该企业上月月度累计总积分(累计总得分、累计总扣分)、月度行业排名、月度总排名。
企业信息管理实现企业基本信息查询、企业生产状态查询、生产排污节点管理、治污设施管理等功能。
1.2.1 企业基本信息查询
系统提供企业基本信息的维护(修改)以及巡查责任人的维护功能。
1.2.2 企业生产状态查询
系统提供企业生产状态的查询功能。
1.2.3 生产排污节点管理
系统提供生产排污节点信息的维护(新增、作废)以及巡查责任人的维护功能。
1.2.4 治污设施管理
系统提供治污设施信息的维护(新增、作废)以及巡查责任人的维护功能。。
企业账号管理提供企业账号注册、企业子账号管理、巡查对象管理等功能。
1.3.1 企业账号注册
系统提供企业账号注册功能,企业账号分为两种类型:法定代表人和一般工作人员。
1.3.2 企业子账号管理
提供企业主账号提供子账号管理功能,包括子账号的审核和作废。
1.3.3 巡查对象管理
系统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账户提供针对一般工作人员账号的巡查对象设置功能,可通过勾选的方式将巡查对象分配给一般工作人员账号,包括巡查的排污节点和治污设施。
系统提供多企业账号管理功能,包括多企业账号注册、多账号切换登录功能。
提供环境局下发的各类需学习、办理的任务列表清单展示,并以“数字”量词直观提醒待办任务的数量,用户可详细查看各待办理任务,并可由此直接进入任务办理环节。
供应商需设计完善相关积分应用场景功能。
1.5.1 每日签到(加分项)
系统提供每日签到功能,法人代表每日登录并签到成功,根据积分规则进行加分(积分规则定义如下:每日首次登陆,积分 1 分/日)。
1.5.2 每月学法(加分项)
给企业用户提供学法功能,法定代表人可以通过学习相关环保知识来获得学习积分,每月学法包含学习篇数、学习时长、文章点评、每月答题等。
显示当月学法进度和得分情况---如果得分已满 8 分,则此条待办任务移到已办任务
中。
1.5.3 每日巡查(加分项+扣分项)
为企业一般工作人员提供每日巡查申报功能,并按评分机制进行自动积分。系统积分规则定义如下:
企业环保负责人每日登录移动应用系统上报生产状态(包括正常、停产、部分停产、关闭等),正常生产的,企业环保负责人应组织巡查主要生产排污节点与废水、废气、固废治理设施运行及变化情况(生产排污节点与废水、废气、固废治理设施及排口与排污许可证内容保持一致,发生变化的须上报有无环评及安评情况),并通过扫描各设施的二维码在平台上报巡查结果。
每日上报完整的,积分 2 分/日;上报不完整的,积分 1 分/日;不上报的扣 1 分/日。
每日巡查工作开展步骤如下:
1.5.4 每月点评
为厂长或法人代表人提供落实情况点评功能。厂长或法人代表人可在特定点评时间内(上月点评功能开放时间为每月 10 号前),对本厂或本公司月度环保工作情况进行点评,并按评分机制进行积分。
系统积分规则定义如下:给出意见+10 分(满意/不满意);
不满意点,填报不满意的内容问题以及解决提升措施再+10 分。
1.5.5 信息公开(扣分项)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依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向社会公开其基础信息、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排放情况、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信息,以许可证台账日报、月报、年报、自行监测按证公开的形式进行对外公开。
将企业信息公开情况,按评分机制要求进行核算、扣分,包括企业自行监测按证公开、排污许可证台账日报公开、排污许可证台账月报公开、排污许可证台账年报公开情况。
1.5.5.1 企业自行监测按证公开(手工填报)
企业应根据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内容及频次要求开展监测,并按要求上报江苏省国
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企业把自动监测与手工监测数据公开情况每日上报记录拍照上传到积分系统,未按规定完成自测公开的,扣 1 分/日;经抽查发现不实
申报的,扣 5 分/次。
1.5.5.2 排污许可证台账日报公开(系统自动获取)
系统以日历的形式默认展示本月排污许可证台账日报公开情况,待申报日期用红色标识、已申报日期用绿色标识、停产和未申报的用黑色标识,未按时完成台账日报的扣减 1 分/日。已在江阴生态环境局日报平台开展日报的企业,本系统与日报系统对接自动关联台账日报申报日志信息。
1.5.5.3 排污许可证台账月报公开(系统自动获取)
系统以月历的形式默认展示本年排污许可证台账月报公开情况,待申报月期用红色标识、已申报月期用绿色标识、停产或未申报的月份用黑色标识,未按时完成月报的扣减 10 分/月。
1.5.5.4 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年报公开(手工填报)
系统支持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年报上报工作。已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单位,企业环保负责人应按要求在本系统上报完成情况(包括从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平台导出的执行报告文档及提交截图),未于次年 1 月 31 日之前提交年报的,扣 100 分/年。
1.5.6 部门交办(扣分项+加分项)
系统支持相关部门交办的整改工作,有整改事项被相关部门交办,扣 20 分/次。系统提供部门交办内容的查询和快捷办理入口功能。
1.5.7 学法考试(加分项)
当企业因环境违法收到行政告诫书的,企业要完成相应的学法考试任务。
学法考试任务会在收到行政告诫书后下个月推送到企业端,由企业法人代表与环保负责人各系统自动推送的完成学法考试。
系统积分规则定义如下:
(行政告诫)因环境违法收到行政告诫书的,扣 20 分/次;收到行政告诫书后下个
月内法人代表与环保负责人各完成学法考试的,加 10 分/次。(法人代表与其他人完成
一次学法考试各得 5 分)
对企业已经办结业务进行统一管理,形成已办任务清单,以“数字”量词直观提醒已办任务的数量,用户可查看企业已办结的各类任务详细信息。
1.6.1 当日签到
提供每日签到情况的展示功能,以日历的形式默认展示本月签到情况,今日签到情况已红色高亮显示。
1.6.2 当月学法
展示本月学法完成情况,包括学习篇数、学习时长、答题情况、点评情况。
1.6.3 每日巡查
1.6.3.1 企业生产状态申报情况
系统提供企业生产状态的申报情况展示功能,
1.6.3.2 生产排污节点状态申报情况
提供企业生产状态的申报情况展示功能,当企业的所有生产排污节点都完成申报后,在已办任务模块下显示申报信息。
1.6.3.3 治理设施状态申报情况
对企业的每日产排污节点状态申报情况进行汇总,当企业的所有治理设备都完成申报后,在已办任务模块下显示申报信息。
1.6.3.4 每日巡查情况统计(法人代表角色)
在法人代表角色账号下的“每日巡查”模块,提供针对每日巡查工作开展情况的统计分析功能。
对全公司当天需要巡查情况统计分析,包括分产排污结点和治理设施、已巡查数量、未巡查数量。
对全公司当天巡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包括停产数量、正常数量、异常数量。
1.6.4 信息公开
1.6.4.1 排污许可证台账日报公开(系统自动获取)
系统以日历的形式默认展示本月排污许可证台账日报公开情况,待申报日期用红色标识、已申报日期用绿色标识、停产和未申报的用黑色标识。
1.6.4.2 排污许可证台账月报公开(系统自动获取)
系统以月历的形式默认展示本年排污许可证台账月报公开情况,待申报月期用红色标识、已申报月期用绿色标识、停产或未申报的月份用黑色标识。
1.6.4.3 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年报公开(手工填报)系统提供年报台账展示功能。
1.6.4.4 企业自行监测按证公开(系统自动获取)
系统提供企业自行监测按证公开内容的完成情况,确认是否已办、待办。
1.6.5 交办任务办理
系统提供企业针对环保部门交办任务的查询与办理功能。
1.6.6 学法考试
系统提供学法考试结果信息展示功能,以列表的形式展示当前企业(法人代表和环保责任人)考试情况。
系统支持对企业得分、扣分结果进行查询,以及得分积分的往来台账显示。
1.7.1 得分明细台账
系统提供企业得分明细台账的查询功能,包括得分时间、得分类型、得分变化情况
信息。
1.7.2 扣分明细台账
系统提供企业扣分明细台账的查询功能,包括扣分时间、扣分类型、分数变化情况信息。
1.7.3 得分扣分往来台账
系统支持以日历台账的形式展示当前每日积分情况(当日积分=当日得分-当日扣分)。
系统提供日榜积分明细查询功能。
为贯彻落实省厅下发的针对重点企业法人代表、股东、环保联系人等的培训要求(每年每人要培训学习 16 个小时),同时,减轻环保部门组织培训的压力,可通过微信小程
序对江阴重点 2 千多家企业学法情况进行统计,包括企业学法情况及个人学法情况统计。在企业微信小程序端给法人代表和一般工作人员(股东、厂长、车间主任等岗位角
色)账户提供企业内部人员学法情况统计功能。 2.积分式信任码管理端
积分式信任码管理端功能建设方案,包括管理门户、企业信息管理、企业账号管理、评价标准管理、学法文章管理、学法题目管理、学法考试管理、每日巡查情况、每月点评情况、评价工作管理、评价依据采集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查询、企业环境信任码榜单管理、企业积分年度初始化等,为管理端用户提供统一管理服务。
管理门户建设内容包括企业积分评价结果展示、企业积分评价得失分统计展示、企业积分评价参评情况展示、企业异常信息统计预警展示、功能模块导航等。
2.1.1 企业积分评价结果展示
(1)企业积分评价结果总排名(统计日期截止昨日)
系统以列表的形式(数据记录轮播)展示企业积分评价结果总排名情况。
(2)企业积分评价结果按行业排名(统计日期截止昨日)
系统以列表的形式(数据记录轮播)展示企业积分评价结果按行总排名情况,行业分为污水处理厂(试点)、铝型材(试点)、印染、钢铁、热电等。
2.1.2 企业积分评价得失分统计展示
企业积分评价得失分统计展示功能包括:企业积分评价得分统计分析展示、企业积分评价失分统计分析展示。
2.1.3 企业积分评价参评情况展示
企业积分评价参评情况展示包括按企业所属行业统计分析展示、按企业所在乡镇街道统计分析展示。
2.1.4 企业异常信息统计预警展示
系统提供企业异常信息统计预警展示模块,企业异常信息统计包含企业停产情况统计、生产排污节点异常情况统计、治污设施运行异常情况统计。
2.1.5 功能模块导航
在管理门户中提供功能模块导航功能,主要划分为:企业信息、企业用户账号信息、学法管理、评价工作管理、评价依据采集管理、评价工作情况查询、评价工作统计分析等功能模块。
2.2.1 企业基本信息管理
系统提供企业基本信息的维护功能,包括基本信息的新增、修改及作废。
2.2.2 企业生产状态管理
系统提供企业生产状态的维护功能,并支持以所属行业、企业名称、当前生产状态为条件对企业生产状态查询。
2.2.3 生产排污节点管理
系统提供生产排污节点基本信息的管理功能。生产排污结点基本信息包含:产污设施编号、产污设施名称、对应产污环节名称、污染物种类、排放形式、经度、维度。
2.2.4 治污设施管理
系统提供治污设施基本信息的管理功能。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包含:污染治理设施编号、污染治理设施名称、污染治理设施工艺、有组织排放口编号、有组织排放口名称、排放口类型、经度、纬度等。持治污设施二维码的生成和打印功能。
2.3.1 企业主账号审核管理
系统提供企业主账号注册的审核功能,由审核员参照系统提示结果进行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发送至注册账号所对应的注册号码,审核不通过的要给出不通过的理由。
2.3.2 企业子账号查询
系统为管理端用户提供子账号信息查询及统计功能。
江阴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统一指导全市企业排污许可证分类分级积分式管理工作,制定完善积分评价体系和评分标准。
系统提供积分式评价标准的维护功能,包含评价标准的新增、修改、启用、作废等功能;
定义积分式评价标准时,需要录入积分指标类别,积分评价指标、积分评价标准、积分评分标准、评价依据(数据)来源等关键信息。
其中,积分指标类别包含环保学法、许可证执行情况、社会影响三大类别指标;评价依据(数据)来源包含企业自报、系统自动关联外部业务系统获取、责任科室提供等三大方式。
2.5.1 文章库管理
系统提供文章的发布功能,包含文章的新增、修改、审核发布、撤销发布、作废等。点击查阅或编辑按钮,进入文章明细信息查看和编辑界面,文章明细信息包含:文
章编号、文章名称、文章类型、文章内容、文章来源、编制部门、编制人员、编制日期、发布日期、发布状态、是否有效、作废日期、作废原因、附件上传、文章分类等。
2.5.2 学习文章情况查询
系统提供企业学习文章情况的查询功能(数字为绿色的表示已经达标加分、数字为红色的表示不达标无加分),支持查看学习文章或点评文章的数量或学习时长等相关信息。
2.5.3 学法情况统计
对企业每月学法情况进行统计排名功能,主要从企业学习总时长、人均学习时长、学习人学习时长三个纬度来统计排名。
2.6.1 题库管理
系统提供学法题库的维护功能,包含学习题的新增、修改、发布、撤销发布、作废等。支持查看题目明细信息,并可对题目进行编辑。
2.6.2 答题情况查询
系统提供企业答题情况的查询功能,支持查看答题情况明细。
提供学法考试的管理功能,包含试卷管理、试卷派发管理、考试情况查询等核心功能。
2.7.1 试卷管理
提供考试试卷的生成功能,包含新增、选题、发布、作废等基本功能。
2.7.2 试卷派发管理
试卷派发管理提供试卷派发给单个企业、试卷批量派发给多个企业、
2.7.3 考试情况查询
提供企业考试情况的查询功能,以列表形式展示企业考试情况,包括发卷日期、企业名称、考试对象、试卷编号、试卷名称、考试时间、考试成绩、及格情况,并支持查看试卷详情。
每日巡查情况管理包括每日签到情况查询、每日巡查情况查询、每日巡查统计等功能。
支持厂长或法人代表对本厂或本公司月度环保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点评。
上月点评功能开放时间为每月 10 号前:系统在 8 月 1 日-8 月 10 日 之间开放针对 7月份的点评入口。
提供每月点评情况查询、每月点评情况统计等功能。
x系统将根据用户设定的评价标准、计分规则以及评价工作执行频率进行自动评价运算,动态地计算出积分式评价结果,并同步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企业发布积分式评价结果。
评价工作管理包含:评价工作标题管理、参评企业动态管理、评价工作执行管理等关键功能。
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实行“谁产生、谁归集、谁负责”的原则,由产生社会影响类信息的生态环境业务科室负责记录管理。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自信息产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归集至本积分式评价管理系统。企业社会影响类信息归集至本系统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分别是手工录入、excel 模
版手工导入、通过接口自动抽取。积分评价依据获取需求如下:
积分 指标类别 | 积分评 价依据指标 | 积分评价依据 | 评价依据 (数据)来源 | 评价依据 (数据)入库方式 | 对接业 务系统名称 | 监管(维护)部门 |
许可证执行情 况 | 部门交办事项 | 被相关部门交办整改事项 | 责任科室 | 手工 | 相关交 办科室 | |
部门交办事项按时完成 | 责任科室 | 手工 | 相关交 办科室 | |||
社会影响 | 行政告诫 | 因环境违法收到行政告诫书 | 责任科室 | 手工 | 法规科 | |
收到行政告诫书后下个月内法人代表与环保负责人各完成一次系统推送的学法考试 | 企业自报 | 手工 | 法规科 | |||
行政处罚 | 因环境违法受到行政处罚 | 手工 | 行政处罚数据 | 法规科 | ||
民事、刑事处罚 | 因环境违法被追究民事、刑事责任 | 责任科室 | 手工 | 法规科 | ||
环境信访 | 出现信访投诉并查实 | 系统自动关 联局数据中心获取 | 系统对接 | 信访数据 | 监督稽查科 | |
重要环境失信情况 | 被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及其派出机构挂牌督办 | 责任科室 | 手工 | 监督稽查科 | ||
被生态环境部或省生态环境 厅挂牌督办 | 责任科室 | 手工 | 监督稽 查科 | |||
中央、省环保督察未按计划完 成销号,被责令限产、停产整顿 | 责任科室 | 手工 | 监督稽查科 |
新闻媒体曝光 | 因环境问题被主流媒体曝光,产生较大影响 | 责任科室 | 手工 | 办公室 | ||
突发环境事件 | 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 责任科室 | 手工 | 应急中心 | ||
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 责任科室 | 手工 | 应急中心 | |||
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 责任科室 | 手工 | 应急中心 | |||
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 责任科室 | 手工 | 应急中 心 | |||
环境表彰 | 受市或市生态环境局表彰 | 责任科室 | 手工 | 办公室 | ||
受省或省生态环境厅表彰 | 责任科室 | 手工 | 办公室 | |||
受国家或生态环境部表彰 | 责任科室 | 手工 | 办公室 | |||
环境责任险 | 企业按时缴纳环境责任险(有效期 3 年) | 责任科室 | 手工 | 办公室 |
供应商需根据相应需求,设计实现评价依据采集功能、积分式评价依据管理功能等。
2.11.1 评价依据采集功能
根据评价依据指标类型来设置不同的采集入口菜单;采集入口包含:部门交办事项、行政告诫、行政处罚、民事刑事处罚、环境信访、重要环境失信情况、新闻媒体曝光、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表彰等。
2.11.2 实现积分式评价依据管理功能
当采集到评价依据信息无法通过企业名称与参评企业进行自动关联时,本功能提供手工维护的方式来实现关联挂靠。
当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认部分采集到的评价依据不能作为有效评价依据时,本功能提供作废的功能,可以手工设置这部分评价依据为无效。
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查询模块主要包含:当前评价结果查询、历史评价结果查询(包含月度和年度评价结果的生成功能)、月度评价结果查询、年度评价结果查询、评价依据采集入库及时性查询(针对手工录入部分)、企业参评日志查询、公众端访问日志查询等功能。
2.12.1 当前日评价结果查询
提供企业排污许可证分级分类积分式评价当前评价结果情况的查询功能;显示当前企业最新的评价结果信息(昨天晚上 24 点评价计算);通过查看企业评价结果记录记分明细情况,可以查看到企业的加分项和扣分项。
2.12.2 历史日评价结果查询
提供企业排污许可证分级分类积分式评价历史评价结果情况的查询功能;显示历史上某一天的企业评价结果信息;通过查看企业历史评价结果记录记分明细情况,可以具体了解到企业的加分项和扣分项。
2.12.3 生成月度评价结果
在每日评价结果的基础上,根据实际管理要求,把某一天(一般为每月的最后一天)的日评价结果,结合历史累积月点评、历史累积月报申报情况来生成月度评价结果------
作为上月的月度评价结果。
2.12.4 月度评价结果查询
系统提供月度评价结果的查询功能。
2.12.5 生成年度评价结果
系统在月评价结果的基础上,来生成年度评价结果;根据实际管理要求,把某一月
(一般为 12 月份)的评价结果结合当年年报申报情况,作为上年的年度评价结果。
2.12.6 年度评价结果查询
系统提供年度评价结果的查询功能。
企业环境信任码榜单管理包括企业环境信任码管理功能,支持系统围绕各色信任码生成日榜、月榜、年榜。
系统引入企业环境信任码,简称“企环码”,分为绿码、蓝码、红码三个等级。支持对企环码各码段的比例规则配置,并进行版本管理,每日、每月、每年榜单生成时要关联记录码段版本配置信息。
绿码榜定义:得分排前 50%的企业为绿色等级(前提:需要社会影响无扣分项,即:无处罚记录、没有发生环境应急事故、无整改记录)。
红码榜定义:得分排后 10%的企业为红色等级。(前提:有社会影响扣分的才能进红码区 )。
蓝码榜定义:不在绿码榜和红码榜--剩下的企业进入蓝码榜。
企环码生成后,扫描企环码,能展示当前企环码所绑定的信息:包含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代表、所在乡镇、所属行业、所在地址、当前积分、总排名、评价日期)和当前积分明细情况(包含得分汇总和扣分汇总明细)。
企环码各码段的比例规则配置功能要支持版本管理(目的:用以支持码段的人为调整变化后,对历史榜单记录的解释) 各码段定义要支持版本管理,每日、每月、
每年榜单生成时要关联记录码段版本配置信息。
程序在设计时,需要考虑排名分布和前提条件: 比如纳入参评企业 100 家:按照排名分布为积分排名前 50%的 50 家,假如其中有 3 家企业有社会影响扣分项、则这 3 家企
业不能进入绿榜,则进入绿榜的企业家数为 47 家;同样,排名后 10%的 10 家企业进入
红榜,假如其中有 2 家无社会影响扣分项,则这 2 家企业不能进入红榜名单,则进入绿
榜的企业家数为 8 家。
企业积分年度初始化情况如:2021 年 1 月 31 日 23:59:59 生成的当日积分评价结
果作为 2020 年年度评价结果,在 2021 年 2 月 1 日 00:00:01 系统对历史评价依据进行批量作废管理;根据年度评价结果赋予企业初始分(绿榜企业 100 分、蓝榜企业 50、红榜企业 0 分)。
提供企业积分年度初始化参数配置管理、企业积分年度初始化、补充评价管理等功能。
根据企业累计积分进行排名,并根据积分排名结果实施差别化管理。对于积分排名位于前列的企业列入信任企业,减少环保执法检查频次、开通绿色服务通道、优先列入大气管控豁免、违法行为的处罚符合自由裁量规定的可以按下限执行等。
提供配套的运维管理功能,对系统常见问题及外部业务系统对接数据情况进行管理。
1.系统开发以 J2EE 为总体技术主线,使用 B/S 架构;
2.系统报告报表制作采用可灵活定制、配置报表的成熟工具软件;
3.系统需采用成熟可靠的数据搜索引擎,可对海量数据进行快速检索统计。
1.在网络稳定的环境下操作性界面单一操作的系统响应时间小于 5 秒。
2.单服务器支持 500 个并发用户的性能要求。
3.系统提供 7×24 小时的连续运行,平均年故障时间:<2 天,平均故障修复时间:
<2 小时。
4.具有较强的系统安全性。
5.系统设计具有良好的可扩充性和可移植性。
1.项目部署及实施要求
项目部署和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以双方确认的施方案为准):项目需求分析与设计、项目实施、项目测试、项目培训、项目验收、项目服务。
(1)项目需求分析与规划设计
深入用户单位开展需求调研工作,编制项目需求规格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等文档。
(2)系统开发
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所确定的目标完成开发工作,编制项目实施计划,同时搭建开发环境、完成系统编码。
(3)系统测试
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所确定的目标,提出测试方法,制定测试规范,按照测试要求提供系统测试相关的各项报告文档,包括计划、用例和报告。
(4)系统培训
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在系统测试完成评审、系统部署完成之后,实现对用户的培训,输出用户操作手册、问题跟踪记录表。 采购人负责配合项目经理做好培训准备并发布培训通知。
(5)试运行工作
x项目需提供上线试运行,制定上线试运行方案,提供及时解决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法。
(6)项目验收
上线试运行无重大系统故障后,经用户单位同意可申请项目验收。采购人负责组织对本项目交付成果进行验收,供应商须按时间进度要求完成项目验 收汇报,并输出相关验收文档。
2.项目团队要求
(1)对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投标人应明确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在本项目中的岗位职责。 根据项目工作建设工作的业务性质,投标人应分别配备经验丰富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承担本项目工作。
(2)项目组织机构
投标人必须成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按照招标要求安排好项目管理团队参加本项目的建设。 项目团队至少应包含项目经理(1 人)、技术负责人(1 人)、应用开发、软件测试、系统集成、项目管理、用户培训、项目实施、运行维护等成员。
签订合同之日起,3 个月内完成合同中所要求的所有工作任务和系统试运行工作,其中试运行期 1 个月。在试运行期间完成对使用该系统的相关人员培训,并达到验收标准。
要求针对实际情况,对用户进行培训。通过培训,使全体人员能熟练地使用终端设备和应用软件系统。
(1)培训对象系统运行维护人员和系统使用人员。
(2)培训方式和内容
根据客户要求提供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业务操作培训和系统维护培训。
1.验收依据
验收应当根据合同内容、相关需求说明书、招标文件等为依据,对项目系统进行验收。
2.验收过程
供应商应在验收开始前制定验收计划,提交用户方。供应商和用户方组织成立验收小组,负责验收事宜。在验收前,供应商应提交开发过程中各阶段性文档。 验收结束后,提交《验收总结》等文档。
1.质量保证要求
供应商承诺对项目全过程进行质量管理,并组织项目实施和文档编写,积极配合支持采购方的相关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监督活动。质量保证至少包括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文件、质量保证程序、质量保证措施。
2.售后服务要求
系统验收后,供应商应提供 3 年的免费运维服务。
要求提供 7*24 小时的服务响应,2 小时内到达现场,24 小时内解决问题。
1. 合同签订生效 15 工作日内,支付项目合同总额的 50%作为首付款;
2. 项目验收合格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40%;
3. 项目验收合格满 6 个月后,付清尾款。
1.乙方依照本合同向甲方交付的系统数据和技术资料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使用的本合同签订前已经存在的或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图纸、各种说明书、测试数据资料、计算机软件、技术诀窍以及其他技术文档,知识产权归属原权利人所有。
4.乙方在项目实施期间及项目实施完成后,必须退还甲方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
所有文档资料,清除技术检查工具中所有相关数据。整个项目实施期间以及结束后,乙方不得泄露甲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内容和信息,若发生信息外泄,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5.保密期限不受本合同期限的限制,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保密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
6.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保密协议,项目实施前,参加项目实施工作的所有人员签订个人保密承诺书。若乙方成交后不能按要求签订保密协议,甲方有权提出变更成交结果。
8.乙方须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服务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险,若工作人员在服务期间内出现的工伤及其他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为甲方提供的服务人员如遇到工资纠纷问题由磋商响应单位自行解决。
1.本项目报价为固定总价,供应商报价内容必须报全,不得漏项。
2.项目总价(投标报价)中应包括完成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各种工作 经费(软件开发费、调查费、处理费等)、成果验收费、售后服务费用、税金,以及食 宿费用及差旅费等。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其他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在 合同实施时,采购方将不予支付供应商没有填列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 括在合同价格中。
3.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4.供应商必须提交详细的服务计划,列出详细的人员配置情况、服务实施方案、服 务保障措施等诸多要素。
5.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或修正,均以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书面依据为准。
6.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本次采购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x次评审采用综合评标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
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人的分值;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候选单位。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采购人确认为中标单位。若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注:每部分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评分标准
评分项 | 序号 | 评分因 素 | 评分细则 | 分值 |
一、价格部分 (10 分) | 1.1 | 投标报价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分 | 10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背景、详细的需求理解进行综合 | ||||
评审:清晰明确,能充分了解项目现状及目标需求, | ||||
2.1 | 项目需 求理解 | 问题分析准确、归纳总结到位,得 5 分;基本了解项 目现状及目标需求,问题分析及归纳情况一般,得 3 | 5 | |
分;投标人除采购文件提供的相关信息外,无法提供 | ||||
二、技术部分 (60 分) | 更多的有效的针对性的背景理解及需求分析,得 1 分。 | |||
充分理解项目的采购要求,方案阐述清晰、响应全面、 结构完整,提供完整的江阴市企业排污许可证分级分色积分式信任码管理系统整体架构设计,清晰准确阐 | ||||
2.2 | 总体设 计方案 | 述平台的业务逻辑结构,对其合理性、可行性和先进 性进行综合评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架构图完整、 | 8 | |
清晰,方案设计先进,合理且可行的得 8 分;基本符 | ||||
合采购文件要求,架构图较完整,方案设计较合理的 | ||||
得 5 分;符合程度一般,方案合理性较差的得 3 分。 |
评分项 | 序号 | 评分因 素 | 评分细则 | 分值 |
①对投标人提供的数据快速、灵活检索解决方案进行 | ||||
综合评价:方案详细、可行性高的得 2 分;一般得 1 | ||||
2.3 | 关键技 术 | 分; ②对投标人提供的报表自定义及灵活定制解决方案进 | 4 | |
行综合评价:方案详细、可行性高的得 2 分,一得 1 | ||||
分。 | ||||
提供积分式信任码企业端移动应用功能建设详细方 | ||||
案,包括企业门户、企业信息管理、企业账号管理、 | ||||
2.4 | 系统功能设计 (一) | 多企业账号管理、待办任务管理、已办任务管理、积分明细查询、日榜积分明细查询、学法情况统计等,对其完整性、合理性、准确性和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审: 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内容详细合理、图文并茂得 8 | 8 | |
分;基本符合采购要求并提供较详细合理设计方案的 | ||||
得 5 分;符合程度一般,方案合理性较差的得 3 分。 | ||||
提供积分式信任码管理端功能建设方案,包括管理门 | ||||
户、企业信息管理、企业账号管理、评价标准管理、 | ||||
学法文章管理、学法题目管理、学法考试管理、每日 | ||||
2.5 | 系统功能设计 (二) | 巡查情况、每月点评情况、评价工作管理、评价依据采集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查询、企业环境信任码榜单管理、企业积分年度初始化等,对其完整性、合 理性、准确性和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审:完全符合采购 | 9 | |
文件要求,内容详细合理、图文并茂得 9 分;基本符 | ||||
合采购要求并提供较详细合理设计方案的得 6 分;符 | ||||
合程度一般,方案合理性较差的得 3 分。 | ||||
提供系统运维功能建设方案,包括常见问题及外部业 | ||||
2.6 | 系统功能设计 (三) | 务系统对接数据情况管理等,对其完整性、合理性、准确性和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审: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内容详细合理、图文并茂得 7 分;基本符合采购 要求并提供较详细合理设计方案的得 4 分;符合程度 | 7 | |
一般,方案合理性较差的得 2 分。 | ||||
2.7 | 项目实施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实施 方案内容全面、措施合理、计划安排科学、实施阶段划分合理的得 5 分;内容较全面、措施较合理科学的 | 5 |
评分项 | 序号 | 评分因 素 | 评分细则 | 分值 |
得 3 分;其余得 1 分。 | ||||
2.8 | 项目培训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合理、可操作性强,能满足项目需求并有良好的保障措施的得 4 分;方案内容合理、完整的得 2 分;其余 得 1 分。 | 4 | |
2.9 | 质量保证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质量保证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合理、可操作性强,能满足项目需求并有良好的保障措施的得 5 分;方案内容较详细、较合理科 学的得 3 分;其余得 1 分。 | 5 | |
2.10 | 售后服务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售后服务体系及管理制度完整规范、服务措施合理细致的得 5 分;售后服务体系及管理制度较为完整规范、服 务措施合理细致性一般的得 3 分;其余得 1 分。 | 5 | |
三、商务部分 (30 分) | 3.1 | 综合实力 | ①投标人具有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 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 1 分, 最高 5 分; ②投标人具有软件成熟度 CMMI5 级证书的得 3 分;具有软件成熟度 CMMI4 级证书的得 2 分;具有软件成熟度 CMMI3 级证书的得 1 分。 (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 8 |
3.2 | 知识产权 | ①所采用的数据检索系统为投标人自主研发,并具有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 2 分; ②所采用的报表工具为投标人自主研发,并具有智能报表工具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 2 分; ③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有一个得 0.5 分,最高得 2 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且证书获得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 日前) | 6 | |
3.3 | 业绩 |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 人具有类似信息化系统项目业绩的,有一个得 1 分, 最高得 5 分。(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 5 |
评分项 | 序号 | 评分因 素 | 评分细则 | 分值 |
3.4 | 项目经理 |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通过国家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具备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及系统分析师证书的,有一项得 2 分, 最高得 4 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且须提供本单位 连续 6 个月(且至少包含近 3 个月中任意 1 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扫描件】 | 4 | |
3.5 | 技术负责人 |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负责人通过国家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具备系统架构设计师及数据库系统工程师的,有一项得 1.5 分,最高 得 3 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且须提供本单位连续 6 个月(且至少包含近 3 个月中任意 1 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扫描件】 | 3 | |
3.6 | 项目组其他成员 |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组其他成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除外)中: ①具备 PMP 证书的,有一个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②具备注册信息安全 CISP 专业证书的,有一个得 1分,最高得 1 分; ③具备高级软件工程师证书的,有一个得 1 分,最高 得 1 分。 【须提供人员名单、证书扫描件,且须提供本单位连 续 3 个月(且至少包含近 3 个月中任意 1 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扫描件】 | 4 |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中标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的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2、项目采购清单(包含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
3、其他: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x合同人民币总价款为 (小写), (大写)。
(按实结算项目的结算金额以项目完成后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分项价款如下: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有另行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履约保证❹的缴纳和退还
x项目是/否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 元。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时间: ,缴纳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时间: ,退付办法: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
第四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中标人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
(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
第五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
第七条 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八条 交货及验收
1、交货地点、方式及日期:
2、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采购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根据实际按照
《关于进一步规范江阴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澄财购〔2021〕5号)组织验收,费用由 承担。
第九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所规定及承诺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
(2)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乙方承诺的售后服务:
4、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2)所购货物按乙方投标承诺提供免费维护和质量保证,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按乙方投标承诺执行。
(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十条 付款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2、付款方式: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2、
3、
4、
5、
6、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等。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及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等及时通知另一方。同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义务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因未尽本义务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其承担。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
第十四条 合同的终止
x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3)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
(4)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除上述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 2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市政府采购中心见证。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江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各执一份。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单位): (盖章) | 乙方(中标单位): (盖章) |
地址: | 地址: |
法定(授权)代表人: | 法定(授权)代表人: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见证方: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盖章) | |
见证方代表: | |
年 月 日 |
投
标
书
项目名称:江阴市企业排污许可证分级分色积分式信任码管理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JYZF2021G132
投标单位:
二○二一年 月 日
致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收到贵中心 (项目名称及编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此项目的投标。
1、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2、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限为开标后 60 天。
3、我方愿意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原始资料及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
4、我方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者。
5、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6、我方认可并遵守采购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招标(采购)文件、评标办法、评分细则及配分提出质疑的权利。
7、如我们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绝遵守投标承诺或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将接受相应处罚。
8、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单位,我方愿意在合同签署并见证时支付履约保证金。且我方如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处理,有不可抗力情形的除外。
9、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项目。
投标单位(电子签章):电话:
传真:地址:邮编:
项目编号 | JYZF2021G132 |
项目名称 | 江阴市企业排污许可证分级分色积分式信任码管理系统项目 |
项目总价 (单位:元) | 小写: 大写: |
序号 | 费用名称 | 价格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 | ||
合计 | 小写:¥ 大写:人民币 |
(一)硬件设备(若无,可不提供)
序 号 | 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报价 | 分项总报价 | 生产厂家 | 质保期 |
1 | ||||||||
2 | ||||||||
3 | ||||||||
„ |
(二)软件系统
序号 | 系统名称 | 核心子系统或模块 | 实现功能 | 备注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 | „„ |
注:1、所报产品的各项指标必须等于或大于采购文件需求中所列要求。
2、请各投标单位根据本项目的相关需求,提出符合实际的报价明细,偏离或补充之处请作重点说明。
3、本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添行。
4、因表述含糊导致的评审风险将由投标人承担。(必须详细填写品牌、型号。)
5、如有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中列明。
五、商务、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一)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 商务要求 | 投标文件 商务规范描述 | 有无偏离 | 偏离内容及原因 |
1 | ||||
2 | ||||
3 | ||||
„„ | ||||
(二)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 | 投标文件 技术规范描述 | 有无偏离 | 偏离内容及原因 |
1 | ||||
2 | ||||
3 | ||||
„„ | ||||
注:1、投标单位应据实、详细填写上述表格,因未标明或表述含糊导致的评审风险将由投标单位承担。
2、质保期、工期、付款方式、售后服务等商务响应情况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填写。产品技术参数要求响应等技术响应情况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填写。
3、若无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 “无”;若有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 “有”并在“偏离内容及原因”栏中作出说明;若投标单位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清楚标明该事项并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不能确定”。
4、“投标文件技术规范描述”完全照抄“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有被判定为负偏离的风险。
5、表格不够可另接。
1、投标人对该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采购需求提供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
(1)设备安装调试方案;
(2)售后服务、培训方案;
(3)人员配置方案;
(4)其他方案等。
2、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定。
(本授权书需要填写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
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 项目(项
目编号: )的投标、参与评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单位)对授权委托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授权委托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通讯地址: 授权委托人签名: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供本单位连续 6 个月(且至少包含近 3 个月中任意 1 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政府采购编号:日 期:
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单位)参加本次江阴市企业排污许可证分级分色积分式信任码管理系统项 目的投标,作如下承诺:
1、我公司(单位)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xx均是真实的、准确的。
2、我公司(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我公司(单位)不具有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情形。
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的一切法律后果。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非小微型企业无需填写提供)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期:
1
注: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
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
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填写提供)
本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
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
日 期: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单位xxxx: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