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JSZC-321322-SZZX-G2024-0006 号项目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沭阳县疾控中心多重病原体核酸检测系统采购项目
采
购合
同
沭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 0 二四年五月
沭阳县疾控中心多重病原体核酸检测系统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采购单位(全称):沭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简称甲方)
中标供应商(全称):江苏xxx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JSZC-321322-SZZX-G2024-0006 号项目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总价值为 586000 元的标的物(货物)。
主要标的物清单(详细列明)
序 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多重病原体核 酸检测系统 | QIAGEN、 QIAstat-Dx、德国 | 套 | 1 | 586000.00 | 586000.00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伍拾捌万陆仟元整(¥:586000.00) |
二、供货期限、地点
(一)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 日历天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二)供货地点:沭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质量技术标准
乙方提供的服务和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实现投标文件承诺条款。
四、实施方式及费用
由乙方视情况自定实施方式,费用自负。五、验收
(一)在货物进场后 3 日内,甲方根据技术要求组织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质量是否合格,所提供货物的清单是否齐全。货物最终验收后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二)采购单位组建验收小组,按约定的时间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六、付款方式
货物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稳定运行,甲方 3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出具终验报告,验收合格后甲方将货款支付到合同总价款的 100%。
注:1.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
2.支付方式为:转账或数字人民币等方式。七、售后服务
1.乙方在验收后,须提供二年免费维修服务(人为损坏除外)。自接到甲方报修通知起,乙方在 1 小时内予以回应,在质量保修期内须在得到通知后 12 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并解决问题。
2.在设备遭遇雷击、洪水等不可抗拒因素损坏情况,供应商应提供及时维修服务,并只收取维修所发生的成本费用。
八、违约条款
(一)乙方不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除甲方或不可抗力造成原因外,每延迟交付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 1‰支付违约金; 延期超过 15 日,甲方有权强制解除合同。
(二)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延迟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 20%;延迟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所供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由其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四)非因甲方原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致使工作延误,甲方有权要求其强制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等额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本项目不得转让分包,如有发生,无条件清理退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免除并承担由于甲方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知识产权或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甲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签订的内容不能超出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十一、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条款、成交通知书、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在报价时的书面承诺等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以中文书写,甲方执肆份、乙方各执贰份。
十三、本合同一切未尽事宜,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无相关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通用条款
十四、词语涵义
(一)合同: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二)合同价: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三)货物: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四)服务:根据合同规定甲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乙方应承担的义务。
(五)甲方:采购单位,即沭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乙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即江苏xxx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七)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
十五、技术规格
乙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
十六、专利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专利侵权,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十七、包装要求
(一)商品包装
1、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 3 层,空隙率不大于 40%;
2、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
3、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 100mg/kg;
4、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 5%(以重量计);
5、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 6 色;
6、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 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
7、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
注:检测方法 1.商品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测按照 GB/T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2.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检测按照 GB/T23986-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
(二)快递包装
1、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应不大于 100mg/kg;
2、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不应添加邻苯二甲酸酯,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 5%(以重量计);
3、快递包装中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纸基材中的有机氯的含量应不大于 150 mg/kg;
4、快递包装中使用塑料基材的包装材料不得使用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作为增塑剂;
5、快递中使用的塑料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应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 60%;
6、快递中使用的充气类填充物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 60%;
7、快递中使用的集装袋应为单一材质制成,其重复使用次数应不小于 80 次;
8、快递中应使用幅宽不大于 45mm 的生物降解胶带;
9、快递包装中不得使用溶剂型胶粘剂;
10、快递应使用电子面单;
11、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即可;
12、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十八、装运条件
根据甲方指定地点,乙方负责安排运输,并承担运费。十九、付款
(一)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二)乙方应按照与甲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单据,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1、发票;2、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等;3、装箱单; 4、验收合格证书;5、买方加盖公章证明货物交付使用合格的验收合格报告。
二十、伴随服务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主要包括:
(一)货物的现场安装;
(二)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三)在合同中乙方承诺的期限内对所提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
(四)在项目交货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对使用方人员进行培训。二十一、质量保证
(一)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最新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二)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货物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缺陷而发生任何不足或故障,乙方应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二十二、检验
(一)在发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二)甲方在乙方交货后及时组织验收,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相符,
甲方应及时填写验收表;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应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查,有权凭其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二十三、索赔
(一)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根据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按合同中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损失的数额,乙方须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和或修补有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应按合同规定对更换和修补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二)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20 天内,如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接受,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采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二十四、误期赔偿
除合同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目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费用的 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 7 天计算,不足 7 天按一周计算。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为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 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二十五、不可抗力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同时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 120 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二十六、税费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担;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
二十七、合同争议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
二十八、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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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05 月 24 日 2024 年 0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