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债券发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发行人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增信措施情况 无担保 信用评级结果 AAA/AAA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募集说明书
x期债券发行金额 | 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
发行人 |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增信措施情况 | 无担保 |
信用评级结果 | AAA/AAA |
信用评级机构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签署日期:2022 年 月 日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19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1号——募集说明书(参考文本)(2022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一、本次发行的内部批准情况及注册情况
2022年1月29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百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册发行额度不超过300亿元储架公司债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额度不超过300亿元储架公司债。
2022年2月24日,深圳市国资委出具了《深圳市国资委关于投控公司注册发行额度不超过300亿元公司债券批复》(深国资委函[2022]77号),同意公司注册发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公司债券。
本公司于2022年4月8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724号文”,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含)300亿元的公司债券的注册。
二、发行人基本财务情况
x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3,678.53亿元(2022年3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1.99%,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43.71%;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10.53亿元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0.61亿元、
114.61亿元和106.38亿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倍。
发行人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106,147.18万元、1,146,080.25万元、1,063,772.33万元和24,918.63万元。其中
2022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下降81.57%,主要系证券市场波动,疫情期间省内高速盈利下降等原因,重要子公司国信证券和深国际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三、评级情况及定期跟踪评级安排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期债券的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均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在信用评级报告有效期(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中诚信国际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根据上市规则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的债券信用跟踪评级报告。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国际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
体(如有)以及本期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国际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国际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四、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本期债券的主体信用等级和债项评级均为AAA,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本期债券信用质量极高,信用风险极低。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发生任何影响公司主体信用等级或债券信用级别的事项,导致公司主体信用等级或者债项等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五、发行人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3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111,638.51万元、-428,099.37万元、-2,035,828.13万元和-1,583,781.06万元,
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主要依靠下属科技金融板块、科技园区板块、科技产业板块产生。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具有一定波动性。其中,2019年受益于证券市场回暖,国信证券经纪业务收入产生较多现金流入,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大幅改善。2020年,发行人经营活动净现金流转负,主要系国信证券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他债券投资支出,同时xx投、怡亚通现金流出增加所致。2021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607,728.76万元,降幅为375.55%,主要系下属重要子公司国信证券经纪业务的资金流动量受证券市场行情波动影响较大。发行人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和2022 年1-3 月净利润分别为1,980,371.41 万元、 2,079,185.52万元、2,341,990.15万元和101,824.50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盈利能力较强且稳定性较好,预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不会对本期债券的偿付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受资本市场行情及交易量大幅波动以及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变动,公司下属金融板块企业营业收入随之波动。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3月,公司下属子公司国信证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409,291.46 万元、1,878,407.12 万元、 2,381,803.70万元和297,587.76万元,政策及市场行情对于公司金融板块业务收入影响较为明显。由于未来资本市场行情、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可能对于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七、重要投资者保护条款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以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发行人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即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以及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
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发行人聘任了中信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认购、交易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八、投资者适当性条款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 普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九、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条件,交易方式包括:匹配成交、协商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和债项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
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质押式回购,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直接持有本期债券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信证券”)33.53%股权,为国信证券控股股东。
十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房地产业务,不用于偿还因房地产业务形成的借款,也不用于转借他人。
十三、本期债券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自2018年1月1日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情况如下,2018年1月30日,国信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成稽调查通字[18001]号)。因国信证券在开展保荐业务及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中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而被立案调查。2018年5月21日,国信证券及从事相关业务的人员xxx、xxx、xx、xxx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8]45号)。2018年6月21日,国信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18]46号)。自2018年1月30日国信证券被立案调查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期间,国信证券经营状况正常,上述事项未影响国信证券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资质以及国信证券本期债券主承销商签字人员资质,上述事项对本期债券的发行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十四、2019-2021年度,发行人房地产及园区开发业务收入分别为1,646,687.52万元、1,594,915.63万元和1,902,076.14万元,分别占总收入的比例为8.13%、7.42%和 7.84%,房地产及园区开发业务收入分别占总收入的比例不足30%。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属于“综合”行业,不属于“房地产业”,故发行人不存在《分类监管函》中所规定的房地产企业不得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十五、2018年8月,发行人与深圳市天富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锦”)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发行人未发现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报告期内违反 “国办发[2013]17号”规定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经国土部门查处且尚未按规定整改的情况;房地产调控期间,未发现因在重点调控的热点城市竞拍“地王”、哄抬地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国土资源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用于购置土地、不直接或间接用于住宅地产开发项目。成为天音控股的控股股东,因满足“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控股股东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控股”)就转让部分怡亚通股份事项与发行人分别于2018年5月15日、2018年5月 31日、2018年9月9日签署了股份转让相关协议;2018年12月27日,怡亚通控股出具的
《放弃部分表决权的承诺函》,作出关于“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持有怡亚通的
212,269,782股股份(占怡亚通股份总数的10%)对应的表决权”的承诺,从而发行人成为怡亚通控股股东,因满足“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上述交易主要是基于发行人看好天音控股、怡亚通未来发展前景及结合自身战略发展需要。上述交易完成后,发行人主营业务范围进一步多元化,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六、发行人子公司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深深房A/深深房B)于2016年9月30日发布公告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之后与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地产”)及其股东广州市凯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凯隆置业”)签署了《关于重组上市的合作协议》,约定深深房以发行A股股份及/或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恒大地产100%股权。2020年11月9日,深深房披露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十七、2018年11月26日,发行人孙公司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 9名股东持有的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2019年11月29日,通产丽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2019年12月2日,通产丽星发布公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标的资产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2020年12月 18日,通产丽星发布公告,将公司名称由“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十八、2021年8月,发行人原董事长xxxxx,因工作需要不再担任发行人董事长及党委书记职务,由xxx先生担任新董事长及党委书记职务。相关任命文件已下达,符合《公司章程》相关决策程序要求。本次人员变动属于正常人事变动,不会影响发行人已做出的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性,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xx、发行人存在部分重大诉讼案件,情况如下:诉讼的基本情况
案件的唯一编码 | (2020)粤03民初4373号 |
当事人姓名/名称 | 深圳市xx投保证担保有限公司 xx亦、xxx、xxx |
当事人的法律地位 | 原告:深圳市xx投保证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xx亦、xxx、xxx |
当事人与发行人的关 系 | 原告为发行人的子公司 被告为发行人子公司的客户 |
案件的唯一编码 | 2020粤03民初3360号 |
当事人姓名/名称 | 深圳市xx投集团有限公司 xx、北京xxx兴投资有限公司 |
当事人的法律地位 | 原告:深圳市xx投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xx、北京xxx兴投资有限公司 |
当事人与发行人的关 系 | 原告为发行人的子公司 被告为发行人子公司的客户 |
诉讼的一审或仲裁情况
案件的唯一编码 | (2020)粤03民初4373号 |
x次诉讼/仲裁的受理时 间 | 2020年9月9日 |
本次诉讼/仲裁的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诉讼/仲裁的标的 | 人民币128,197,686.82元 |
立案/接受仲裁的机构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进展情况 | 该案于2021年3月4日开庭审理,以调解方形式结案。截至 2021年9月30日,该案尚待强制执行。 |
案件的唯一编码 | 2020粤03民初3360号 |
x次诉讼/仲裁的受理时 间 | 2020年7月2日 |
本次诉讼/仲裁的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诉讼/仲裁的标的 | 人民币56,143,523.35元 |
立案/接受仲裁的机构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进展情况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2日受理该案。截至2021 年9月30日,该案尚未判决。 |
目前,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二十、本期债券更名事项情况
x期债券是本次批文下的首期发行,但由于本期债券是发行人2022年度的第二期发行,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征得主管部门同意,本期债券名称由“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变更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本期债券名
称更变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
目录
八、媒体质疑事项 108
九、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108
第五节财务会计信息 109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109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125
三、公司报告期内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126
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138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9
六、公司有息负债情况 165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67
八、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70
九、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172
第六节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资信状况 174
一、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变动情况及原因 174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174
三、其他重要事项 176
四、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176
第七节增信机制 181
一、保证担保基本情况 181
二、担保合同或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181
第八节税项 182
一、增值税 182
二、所得税 182
三、印花税 182
四、税项抵消 182
第九节信息披露安排 183
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183
二、定期报告披露 189
三、重大事项披露 189
四、本息兑付披露 189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 190
一、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 190
二、持有人会议规则 191
三、受托管理人 206
第十一节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及利害关系 224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224
二、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226
第十二节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228
第十三节备查文件 259
释义
发行人/发行主体/本 公司/公司/深投控/评级主体 | 指 |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深圳市国资委/市国资委 | 指 | 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x次债券 | 指 | 发行人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总额不超过 300 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 |
x期债券 | 指 |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本次发行 | 指 | x期债券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的公开发行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
募集说明书摘要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 |
《债券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公司章程》 | 指 | 现行有效的《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章程》 |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 管理人 | 指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 | 指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受托管理人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诚信国际 | 指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指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公司审计机构/致同 | 指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监管银行 | 指 | 发行人每期发行备案前确定的募集资金与专项偿债账户 监管银行 |
债券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变更和补充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持有人会议规 则 | 指 |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变更和补充 |
账户监管协议 | 指 |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
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账户监管协议》 | ||
深深房 | 指 |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深纺织 A/深纺织 | 指 |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深物业 | 指 |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力合科创 | 指 |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国际 | 指 | 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深高速 | 指 |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通产集团 | 指 | 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 |
xx投 | 指 | 深圳市xx投集团有限公司 |
深圳担保集团 | 指 |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深环科技 | 指 | 深圳市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城建集团 | 指 | 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深福保 | 指 | 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 |
深总院 | 指 |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深投物业 | 指 | 深圳市深投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深圳湾科技 | 指 | 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会展中心 | 指 | 深圳会展中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深投文化 | 指 | 深圳市深投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
人才集团 | 指 | 深圳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 |
客货中心 | 指 | 深圳市公路客货运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水规院 | 指 |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体育中心 | 指 | 深圳市体育中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深越投资 | 指 | 深圳市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
天使母基金 | 指 | 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赛格集团 | 指 | 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 |
赛格股份 | 指 |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
投控国际 | 指 | 深圳投控国际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湖北深投控 | 指 | 湖北深投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天音控股 | 指 |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清华研究院 | 指 |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
深汕公司 | 指 | 深投控(深汕特别合作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深港科创 | 指 | 深圳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发展有限公司 |
怡亚通 | 指 |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资产 | 指 | 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湾区基金 | 指 | 深圳投控湾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湾区发展 | 指 | 深圳投控湾区发展有限公司 |
投控资本 | 指 | 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 |
《劳动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劳动合同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证券经营机构的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
工作日 | 指 | 全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 |
交易日 | 指 | x次债券流通转让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日 |
A 股 | 指 | 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以人民 币标明价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股票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企业会计准则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 |
报告期 | 指 |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 |
最近三年 | 指 |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 |
中国/我国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募集说明书而言,不包括中国香 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
元 | 指 | 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 |
x募集说明书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本募集说明书中若出现加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所载其他各项资料外,还应特别审慎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使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实际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x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拟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但是由于本期债券上市事宜需要在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也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券转让时出现困难。
(三)偿付风险
虽然发行人目前经营和财务状况极好,但本期债券的存续期较长,如果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环境、经济政策和行业状况等客观环境出现不可预见或不能控制的不利变化,以及发行人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使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从而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兑付。
(四)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根据现实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降低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风险,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因素(如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化等)导致已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能完全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五)资信风险
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优良,能够按时偿付债务本息。最近三年,发行人与银行、主要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违约。在未来的业务经营过程中,发行人亦将秉承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在本期债券存
续期内,如果由于发行人自身的相关风险或不可控制的因素,导致发行人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将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不利影响。
(六)评级风险
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和债项信用等级均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但发行人无法保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不会发生负面变化。如果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或债项信用等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生负面变化,可能造成本期债券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的波动等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经营性现金流净额波动风险
2019-2021年末及2022年3月末,发行人经营性净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111,638.51万元、-428,099.37万元、-2,035,828.13万元和-1,583,781.06万元,波动幅度较大。未来几年,随着发行人各业务板块的发展和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可能面临较大波动,使发行人的现金净流量面临持续净流出的风险。
2、应收款项回收风险
发行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金额较大,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合计金额分别为2,770,979.73 万元、3,277,183.16 万元、3,442,926.25 万元和 3,296,484.20万元。由于发行人应收款项余额较大,其存在一定的回收风险。较大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会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率,也会加大公司应收款项回收的风险。
3、存货跌价风险
2019-2021 年末 及 2022 年 3 月末 , 发 行人 存货分 别为 5,465,508.08 万元 和
6,186,223.81万元、7,285,844.12万元和7,522,208.21万元,存货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
13.81%、12.74%、12.83%和12.60%。发行人存货金额较大,在流动资产中比重较高,虽然发行人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但仍然面临一定的存货跌价风险。
4、人民币汇率波动可能会带来汇率风险
发行人的主要业务大多数以人民币进行结算,但深圳国际等子公司有一定的外汇业务。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由于公司开展了大量的进出口贸易业务,美元与人民
币为其主要结算货币。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变革,使得发行人汇率风险增加。
自2014年3月17日起,央行决定将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对美元的交易价浮动幅度由1%扩大至2%,同时,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提供当日美元最高现汇卖出价与最低现汇买入价之差不得超过当日汇率中间价的幅度由2%扩大至3%。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幅度增加,使得发行人汇率风险增加。考虑到我国维持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的政策,目前看来公司的汇率风险仍在可控范围之内,但不排除今后可能由于汇率大幅波动导致的汇率风险。
2019-2021年末及2022年3月末,发行人汇兑收益分别为-289.97万元、-845.78万元、-558.44万元和2,333.40万元,发行人汇兑损失金额波动较大,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正在变革中,汇率的不稳定性使发行人面临汇率风险。
5、金融资产价值波动的风险
2019-2021年末及2022年3月末,发行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及衍生金融资产合计金额分别为 13,669,148.03万元、12,859,154.11万元、735,120.25万元和822,699.56万元,占净资产
比例分别为44.07%、36.45%、2.00%和2.24%。发行人持有金融资产规模呈波动态势,一旦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损失,公司资产将面临一定风险。
6、其他综合收益波动风险
发行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其他综合收益。2019-2021年末及2022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综合收益分别为699.54亿元、700.36亿元、457.85亿元和434.47亿元。2021年,因发行人持有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价出现明显下行,发行人其他综合收益较上年末减少278.51亿元。政策及市场行情等不确定因素,可能会对公司金融板块资产价值造成不利的影响。
7、会计政策变动风险
x后续会计政策、标准发生变化,可能使得发行人相关报表科目计量发生变动,从而可能会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环境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主营业务的需求和盈利能力与宏观经济周期存在一定相关性。今年以来,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性蔓延,导致全球经贸活动大受影响,经济活力严重下降,全球经济遭受重创。同时,疫情之下全球产业链或面临重构,有可能给中国经济转型
带来负面影响,国内外经济的波动可能对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需求的风险
在发行人各主营业务板块中,科技园区板块受市场需求的影响较大,并直接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资金xx,其中包含房地产及园区开发业务、物流园区建设业务和园区租赁及运营业务;科技金融板块属于市场高度竞争行业,受行业周期波动、市场高度开放、竞争者众多等因素影响,市场需求波动的风险相对较大;科技产业板块尽管在区域市场有一定优势,仍可能受宏观经济运行周期、市场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市场需求出现一定波动。整体上看,发行人各主营业务产品或服务的市场需求未来存在波动的可能,将可能对发行人主营业务的盈利水平产生一定影响。
3、市场竞争的风险
发行人科技产业板块发展较快,其中包括高端服务业务、工业制造业务、规划设计业务和产业投资业务。但是受到政府宏观调控政策以及国际资本流出等因素影响,对发行人的市场品牌和未来竞争能力产生较大影响。科技金融板块为公司提供了较为丰厚的利润回报。但是,随着2013年国家出台政策支持金融创新降低券商门槛,证券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佣金费率整体不断下降,导致公司科技金融板块在业务跨区域拓展、保持稳定盈利能力等方面面临一定的压力。
4、房地产行业的经营风险
房地产项目建设开发的周期长,投资大,综合性强,对于项目开发的控制、销售、土地利用等方面均具有较高的要求。如果在房地产开发某一环节出现问题,将可能使项目周期延长、成本上升、资金xx减缓,导致预期经营目标难以如期实现。同时目前我国房地产行业仍有继续受到政策调控的可能,如果发行人由于资金、市场等原因未能及时开发储备土地,将面临缴纳土地闲置费甚至无偿交回土地使用权的风险。
5、证券行业收入下滑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受资本市场行情及交易量大幅波动以及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变动,公司下属子公司国信证券营业收入随之波动。近三年及一期,国信证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409,291.46万元、1,878,407.12万元、2,381,803.70万元和297,587.76万元,
政策及市场行情对于公司金融板块业务收入影响较为明显。由于未来资本市场行情、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可能对于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6、高速铁路的替代性竞争风险
发行人高速公路业务与铁路在运输成本、时间成本、便捷度等方面各有优劣,为交通需求者提供了不同的选择,形成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发行人收费公路业务主要分布在深圳市、广东省其他地区,深厦高铁等高速铁路项目的开通将形成一定的分流作用,稀释公路运输的部分客源,并对发行人的收费公路收入形成一定的竞争风险。
7、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x发生突发事件,将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公司治理结构、决策机制带来不利影响,进而引发经营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风险。
8、新冠肺炎疫情延续的风险
2020年初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蔓延扩散,对宏观经济造成一定程度上的不利影响。目前,全球疫情形势依然xx。若全球新冠肺炎疫情长期延续或进一步恶化,可能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9、贸易摩擦引发的经营风险
近年来,国际上贸易保护主义日渐抬头,引发多边或双边的贸易摩擦,可能导致全球经济的放缓,危害国际金融秩序,进而影响市场环境。从全球经济整体上看,若多边或双边贸易摩擦升级,则存在多边或者双边贸易战的风险,给国内各产业经营活动带来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会对发行人的高端服务业板块及其他相关业务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三)管理风险
1、投资风险
发行人近年来收购业务和对基金的投资有所增加,投资金额大。投资收益受被投标的经营管理情况影响,可能存在无法按时获得收益等风险,从而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正常管理经营。
2、安全生产风险
由于发行人子公司数量众多,下属房地产板块、交通物流板块都属于生产事故多发行业。如果各子公司没有严格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规范操作管理以及配备事故应急设施、开展应急演练等一系列措施,任何一项事故的发生都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3、跨行业经营风险
发行人业务涵盖科技金融、科技园区以及科技产业等多个大板块及若干个小版块,各个行业相关性不强,且对公司收入贡献较为分散,虽然有利于发挥集团整体优势快速扩张企业规模,但跨行业经营可能会造成资源分散,管理难度增加,效率下降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公司经营风险。
4、子公司管理风险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旗下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共有40家,三级、四级子公司数量更多,由于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存留原因,部分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发行人对下属企业控制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管理模式有待进一步优化,并需进一步提高对子公司的战略协同、财务协同、技术协同、市场协同的管控能力,这给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相关投资决策及内部同业竞争方面带来一定的挑战。
(四)政策风险
1、宏观调控政策对证券金融行业的风险
证券公司的经营业绩与宏观经济周期及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具有高度的关联性。利率及存款准备金率、印花税等诸多调控工具的实施均会引发股市和债市的一系列波动,从而可能引发证券公司自营业务上的错误预期而导致损失。因此,发行人证券金融行业相关业务面临宏观调控政策可能带来的风险,从而影响发行人的整体收益。
2、税费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依据国家政策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多项税费,且发行人部分投资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以及免税的政府补助。若税费或政府补助的免税政策发生变化,将可能影响发行人的经营业绩。
3、房地产行业风险
2011年以来,中央政府始终对房地产市场调控保持从严态势,多次释放调控力度不放松的信号,并从金融、税收、住房保障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地产业务受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影响较大,宏观调控政策可能影响发行人地产业务的发展。
第二节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批准情况及注册情况
2022年1月29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百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册发行额度不超过300亿元储架公司债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额度不超过300亿元储架公司债。
2022年2月24日,深圳市国资委出具了《深圳市国资委关于投控公司注册发行额度不超过300亿元公司债券批复》(深国资委函[2022]77号),同意公司注册发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公司债券。
本公司于2022年4月8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724号文”,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含)300亿元的公司债券的注册。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300亿元(含300亿元)。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期。债券票面金额:100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配售规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网下配售原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2年5月24日。
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付息方式:按年付息。
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5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方式:到期一次还本。
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5年5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级,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拟用于偿还回售公司债“19深湾01”本金。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银行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账户名称: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账号:79170078801500008203
牵头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2年5月18日。发行首日:2022年5月20日。
预计发行期限: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5月24日,共3个交易日。网下发行期限: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5月24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x期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股东决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
724 号),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 300 亿元(含 300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x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回售公司债“19 深湾 01”本金。
本期债券拟偿还的有息债务情况
债券简称 | 债务主体 | 起息日 | 回售日 | 借款余额 (亿元) |
19 深湾 01(回售) |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019/05/28 | 2022/05/28 | 10.00 |
根据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和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及其他资金使用需求等情况,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发行人未来可能调整用于偿还到期债务等的具体明细。
在有息债务偿付日前,发行人可以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用于住宅地产业务。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发行人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的,将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拟在监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管。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监管进行持续的监督等措施。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
为了加强规范发行人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持续监督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
(1)募集资金存放
为方便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及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行人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仅用于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受托管理人监管方式
受托管理人可以采取调阅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入账及资金支出的相关单据的方式监督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管银行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的检查与查询。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x期债券如能成功发行且全部用于回售,以 2022 年 3 月 31 日合并报表口径为基准。本次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保持不变。
2、对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x期债券如能成功发行且全部用于偿还短期债务,以 2022 年 3 月末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将从发行前的 1.476 提高至 1.477,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基本保持不变。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将不会对发行人的财务结构、短期偿债能力产生较大影响,同时为公司的未来业务发展提供稳定的中长期资金支持,使公司更有能力面对市场的各种挑战,保持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增长。
二、前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前期债券“22 深投 01”发行规模 20 亿元,前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到期债务,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已用 19.95 亿元,剩余 0.05 亿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偿还的债务具体如下:
债券简称/贷款主体 | 贷款/债务主体 | 起息日 | 到期日/回售日 | 借款余额 (亿元) |
21 深投控 SCP004 |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021/08/04 | 2022/05/01 | 10.00 |
中国农业银行 |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021/06/24 | 2022/06/24(提 前偿还) | 5.00 |
浦发银行 |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021/06/28 | 2022/06/28(提 前偿还) | 4.95 |
合计 | 19.95 |
三、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发行人承诺,如在存续期间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人民币 28,009,000,000.00 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 28,009,000,000.00 元
设立日期:2004 年 10 月 1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675664218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深南大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18 楼、19 楼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755-8291203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深南大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18 楼、19
楼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xxx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联系方式:0755-83883889所属行业:综合
经营范围: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担保等金融和类金融股权的投资与并购;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投资与服务;通过重组整合、资本运作、资产处置等手段,对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进行投资、运营和管理;市国资委授权开展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系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04
年 9 月 29 日以《关于成立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决定》(深国资委〔2004〕223
号)批准,将原国有独资企业—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及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以下统称原三家资产经营公司)合并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业经深圳国资委以《关于对原三家资产经营公司(本部)进行清产核资的批复》 (深国资委〔2004〕324 号)批准的《深圳市三家资产经营公司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和以《关于对原三家资产经营公司(本部)清产核资问题的批复》(深国资委〔2005〕199号)确认的原三家资产经营公司的清产核资结果,原三家资产经营公司以 2004 年 10
月 31 日为基准日进行清产核资并业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相关资产和负债纳入发
行人。发行人于 2004 年 10 月 13 日领取执照号为深司字 N97002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原注册资本为 40 亿元,营业期限为 50 年。
2006 年 5 月 10 日及 2007 年 5 月 25 日,深圳国资委分别以《关于增加投资控股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批复》(深国资委〔2006〕209 号和深国资委〔2007〕145 号)批准对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金人民币 4 亿元和人民币 2 亿元。
2008 年 8 月 1 日,本公司注册号升级,变更为 440301103535848。
2010 年 12 月 27 日,深圳国资委下发深国资局〔2010〕268 号文,再次对发行人
增资人民币 10 亿元,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6 亿元,
工商变更登记于 2011 年 2 月办妥。
2013 年 4 月 7 日,深圳国资委以《关于增加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批复》(深国资委函〔2013〕159 号)批准对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人民币 14 亿元:其中,根据《<深圳市土地产权出让合同书>第一补充协议书》(深地合字〔2011〕 8025 号),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T204-0126 宗地)部分地价款 1,363,930,492.00 元转增
注册资本金;公司资本公积 36,069,508.00 元转增注册资本金。发行人于 2013 年 6 月
19 日完成工商信息变更。
2013 年 12 月,根据深圳国资委《关于开展软件产业基地等项目补交地价转增资本金有关工作的复函》(深国资委函〔2012〕405 号)批复,深圳国资委对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合计人民币 3,925,990,674.00 元:其中,以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T205-0030宗地部分地价出资 3,680,901,830.00 元,以创投大厦 T204-0125 宗地部分地价款出资
147,416,544.00 元,以坪山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 G14320-0134 宗地部分地价款出资
97,672,300.00 元。发行人于 2013 年 12 月 18 日已完成该项工商信息变更。
2014 年 12 月,根据深圳国资委《关于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增加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批复》(深国资委〔2014〕627 号)核准,深圳国资委对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 2,674,009,326.00 元,其中包含根据市规土委与本公司签订的创新科技中心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第一补充协议书》(深地合字〔2013〕8006 号),T205-0027 宗地部分地价款 2,623,621,836元转增注册资本;公司资本公积 50,387,490.00 元转增注册资本金。根据《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增加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批复》(深国资委函〔2015〕58号)核准,对发行人增加 25.2 亿元的注资。本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已完成该项工商信息变更。
2015 年 8 月 13 日及 2015 年 11 月 20 日,根据深圳国资委《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增加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批复》(深国资委函[2015]370 号、深国资委函[2015]587 号)核准,深圳国资委分别同意对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 4 亿元和 3,280,000,000.00 元,均以现金出资;同时同意公司资本公积 1,650,000,000.00 元转增
注册资本。发行人于 2016 年 1 月 6 日已完成该项工商信息变更。
2016 年 8 月 3 日,根据深圳市国资委《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向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增加投入的通知》(深国资委函[2016]630 号)核准,深圳市国资委对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 30,000,000.00 元,于 2016 年 11 月 25 日完成该项工商信息变更;
2016 年 12 月 2 日,根据深圳市国资委《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增加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批复》(深国资委函[2016]1013 号)核准,深圳市国资委对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 100,000,000.00 元。发行人于 2017 年 1 月 5 日已完成该项工商信息变更。
2017 年 2 月 24 日,根据深圳市国资委《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向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增加投入的批复》(深国资委函[2017]122 号)核准,深圳市国资委对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 1,500,000,000.00 元;2017 年 6 月 21 日,根据深圳市国资委《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向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增加投入的通知》(深国资委函[2017]537
号)核准,深圳市国资委对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 69,000,000.00 元。发行人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完成该项工商信息变更。
2018 年 11 月 27 日,根据深圳市国资委《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向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通知》(深国资委函[2018]926 号)核准,深圳市国资委对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 2,200,000,000.00 元。发行人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完成该项工商信息变更。
2019 年 3 月 29 日,根据深圳市国资委《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向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增加投入的批复》(深国资委函[2019]229 号)核准,深圳市国资委对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 300,000,000.00 元。发行人于 2019 年 8 月 2 日完成该项工商信息变更。
2019 年 10 月 16 日,根据深圳市国资委《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增加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批复》(深国资委函[2019]890 号)核准,深圳市国资委对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 20 亿元。2019 年 12 月 27 日,该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截至
x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27,649,000,000.00 元。
2020 年 9 月 9 日,根据深圳市国资委《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向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资的批复》(深国资委函[2020]464 号)核准,深圳市国资委对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 3.6 亿元。2020 年 11 月 27 日,该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截至本募集
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28,009,000,000.00 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历史沿革无重大变化。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一)股权结构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00%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股东持有发行人股权不存在质押或其他争议情况。
(二)控股股东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持有发行人100.00%的股权。
四、发行人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主要子公司以及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情况
1、主要子公司以及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基本情况及主营业务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 40 家,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 享有的表决权 (%) | 取得方式 (注 1) | |
币种 | 金额 | |||||||
1 | 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深圳 | 证券交易 服务 | RMB | 961,242.94 | 33.53 | 33.53 | 2 |
2 | 深圳市xx投集团有限公司 | 深圳 | 担保 | RMB | 1,385,210.50 | 31.12 | 41.8 (注 2) | 2 |
3 |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深圳 | 担保 | RMB | 1,140,510.53 | 52.28 | 74.53 (注 3) | 2 |
4 | 深圳会展中心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 深圳 | 展馆运营 | RMB | 5,000.00 | 100 | 100 | 2 |
5 | 深圳国际控股 有限公司 | 百慕 x | 物流 | HKD | 300,000.00 | 43.48 | 43.48 | 2 |
6 | 深圳市通产集 团有限公司 | 深圳 | 包装 | RMB | 60,000.00 | 100 | 100 | 2 |
7 | 深圳市环保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 | 环保治理 | RMB | 21,276.60 | 47 | 47 | 2 |
8 | 深圳市纺织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 | 偏光片、纺织品 | RMB | 50,777.23 | 46.21 | 46.21 | 2 |
9 | 深圳市城市建 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深圳 | 房地产开发销售 | RMB | 220,812.00 | 100 | 100 | 2 |
10 | 深圳市物业发 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 | 房地产开发销售 | RMB | 59,597.91 | 56.96 | 56.96 | 2 |
11 |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 团)股份有限 公司 | 深圳 | 房地产开发销售 | RMB | 101,166.00 | 63.55 | 63.55 | 2 |
12 | 深圳市深福保 (集团)有限公司 | 深圳 | 房地产开发销售 | RMB | 20,000.00 | 100 | 100 | 2 |
13 |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 限公司 | 深圳 | 建筑设计咨询 | RMB | 8,000.00 | 100 | 100 | 2 |
14 | 深圳市深投文化投资有限公 司 | 深圳 | 文化项目 | RMB | 5,000.00 | 100 | 100 | 2 |
15 | 深圳市深投物 业发展有限公司 | 深圳 | 物业管理 | RMB | 5,090.00 | 100 | 100 | 2 |
16 | 深圳市公路客货运输服务中 心有限公司 | 深圳 | 公路客货运管理 | RMB | 5,000.00 | 100 | 100 | 2 |
17 | 深圳市人才集 团有限公司 | 深圳 | 人才信息 服务 | RMB | 20,000.00 | 100 | 100 | 2 |
18 |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 有限公司 | 深圳 | 水务规划服务 | RMB | 13,200.00 | 37.5 | 37.5 | 2 |
19 | 深圳市体育中 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 | 体育活动服务 | RMB | 2,000.00 | 100 | 100 | 2 |
20 | 深圳湾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 | 深圳 | 园区开发 及运营 | RMB | 10,000.00 | 100 | 100 | 1 |
21 | 深圳市投控资 本有限公司 | 深圳 | 私募股权 基金管理 | RMB | 500,000.00 | 100 | 100 | 1 |
22 | 国任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 | 财产保险 | RMB | 400,714.57 | 41 | 41 | 3 |
23 | 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 深圳 |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 | RMB | 1,000.00 | 60 | 60 | 1 |
24 | 深圳投控国际 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香港 | 商务服务业 | HKD | 1 | 100 | 100 | 1 |
25 | 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投控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 | 深圳 | 房地产开发销售 | RMB | 100,000.00 | 100 | 100 | 1 |
26 | 深圳投控香港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香港 | 股权投资 | HKD | 1 | 100 | 100 | 1 |
27 |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赣州 | 通讯行业 | RMB | 102,510.04 | 19.03 | 28.83 (注 4) | 3 |
28 | 深圳清华大学 研究院 | 深圳 | 研究开发 | RMB | 8,000.00 | 50 | 50 | 2 |
29 | 深圳深港科技 创新合作区发展有限公司 | 深圳 | 房地产开发销售 | RMB | 1,000,000.00 | 65 | 65 | 1 |
30 |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 限公司 | 深圳 | 供应链管理服务 | RMB | 259,700.91 | 23.17 | 23.17 (注 5) | 3 |
31 |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 深圳 | 安防设备和互联网 | RMB | 119,867.51 | 26.35 | 26.35 (注 6) | 3 |
32 | UltrarichInternat ionalLimited | 英属维尔京群 岛 | 投资管理 | USD | 0.01 | 100 | 100 | 1 |
33 | 深圳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 深圳 | 资产管理 | RMB | 415,000.00 | 50.6 | 50.6 | 1 |
34 | 中国深圳对外 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 深圳 | 贸易 | RMB | 89,459.00 | 100 | 100 | 3 |
35 | 深圳投控湾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深圳 |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 | RMB | 600,000.00 | 100 | 100 | 1 |
36 | 深圳市赛格集 团有限公司 | 深圳 | 高端制造 | RMB | 153,135.54 | 42.85 | 42.85 | 2 |
37 | 深圳市国有股权经营管理有 限公司 | 深圳 | 投资管理 | RMB | 100 | 100 | 100 | 1 |
38 | 深圳市五洲宾 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深圳 | 宾馆管理服务 | RMB | 44,000.00 | 100 | 100 | 1 |
39 | 深圳人大干部培训中心有限 公司 | 深圳 | 培训服务 | RMB | 3,600.00 | 100 | 100 | 1 |
40 | 深圳市深投园 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深圳 | 投资管理 | RMB | 10,000.00 | 100 | 100 | 1 |
注 1:取得方式包括:1、投资设立;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4、其他;
注 2:本公司对xx投集团的持股比例与享有的表决权比例不一致,原因是:xx投集团于 2019
年 12 月新增实收资本 1,740,534,126.00 元,由新股东深圳市平稳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平稳发展公司”)
以现金方式认缴。依据协议,新股东平稳发展公司在增资完成后的 5 年内不享有其所持xx投集团股权对应的表决权;
注 3:本公司对担保集团的持股比例与享有的表决权比例不一致,原因是:担保集团于 2019 年 12 月新增实收资本 3,405,105,315.00 元,由新股东平稳发展公司以现金方式认缴。依据协议,新股东平稳发展公司在增资完成后的支持期内不享有其所持担保集团股权对应的表决权;
注 4:本公司对天音控股的持股比例与享有的表决权比例不一致,原因是:本公司与天音控股之股东深圳市天富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天富锦”)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书。天富锦对天音控股的持股比例为 9.80%,享有的表决权为 9.80%。依据前述一致行动协议书,本公司对天音控股享有的表决权比例合计为 28.83%;
注 5:本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2 日协议收购怡亚通 13.3%的股权,收购对价 18.21 亿元。后续通
过多次增持,对怡亚通的最终持股比例达到 23.17%。于 2019 年 1 月 7 日,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告放弃其持有的怡亚通 10%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本公司能够实质控制怡亚通成为其控股股东。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怡亚通于 2021 年 1 月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包括本公司之子公司投控资本在内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次定向增发完成后,投控资本直接持有怡亚通 8.21%的股权,本公司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怡亚通 23.17%的股权;
注 6:本公司对英飞拓获得控制权的原因是:本公司与英飞拓之股东 JHLINFINITELLC(以下简称“JHL”)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除《股份转让协议》另有约定除外,JHL 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承诺放弃行使所持有的 145,758,890 股英飞拓股份(占英飞拓总股本为 12.16%)的表决权,也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放弃行使部分股份表决权的声明自本公司支付完毕全部股份转让价款之日起生效。
2、主要子公司以及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财务情况
发行人主要子公司以及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发行人主要子公司以及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公司名称 | 资产 | 负债 | 所有者 权益 | 收入 | 净利润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623.01 | 2,653.75 | 969.27 | 238.18 | 101.17 |
深圳市xx投集团有限公司 | 388.48 | 157.92 | 230.56 | 28.14 | 11.82 |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331.24 | 136.16 | 195.08 | 25.17 | 17.51 |
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1,011.43 | 495.92 | 515.52 | 152.09 | 29.13 |
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 | 44.16 | 3.84 | 40.32 | 5.24 | 1.09 |
深圳市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7.89 | 9.57 | 18.31 | 9.22 | 0.37 |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4.97 | 15.33 | 39.64 | 22.94 | 0.86 |
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260.81 | 178.22 | 82.59 | 39.52 | 10.39 |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45.82 | 100.51 | 45.31 | 44.92 | 9.87 |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1.82 | 19.55 | 42.27 | 13.21 | 2.18 |
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 | 44.36 | 21.00 | 23.36 | 5.28 | 0.46 |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17.64 | 14.41 | 3.22 | 20.81 | 0.61 |
深圳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 | 21.21 | 14.13 | 7.08 | 5.89 | 0.05 |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17.86 | 8.44 | 9.42 | 9.35 | 1.06 |
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9.95 | 8.72 | 11.23 | 7.28 | 2.17 |
深圳湾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70.64 | 55.64 | 15.00 | 0.00 | 0.00 |
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 | 62.65 | 18.90 | 43.74 | 1.76 | 0.62 |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163.69 | 119.71 | 43.98 | 103.73 | 0.75 |
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0.41 | 0.17 | 0.24 | 0.57 | 0.00 |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83.47 | 156.97 | 26.50 | 710.00 | 1.97 |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 143.33 | 61.96 | 81.37 | 31.23 | 7.94 |
深圳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发展有限公司 | 67.56 | 5.98 | 61.58 | 2.17 | 0.01 |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 432.46 | 329.37 | 103.08 | 702.52 | 4.46 |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0.83 | 37.62 | 23.21 | 29.36 | -14.40 |
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14.70 | 69.10 | 45.6 | 7.68 | 3.72 |
中国深圳对外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 24.28 | 4.05 | 20.23 | 4.48 | 1.67 |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成立于 1994 年 6 月 30 日,法定代表人为张纳沙,注册地址为广东省深
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注册资本人民币
961,242.9377 万元。
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金融产品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股票期权做市。截至 2021 年末,国信证券的总资产 3623.01 亿元,总负债 2653.75 亿元,净资产
969.27 亿元;2021 年度,国信证券实现营业收入 238.18 亿元,净利润 101.17 亿元。
(2)深圳市xx投集团有限公司
xx投成立于 1994 年 12 月 29 日,法定代表人为xxx,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 5016 号蔡屋围京基一百大厦 A 座 6801-01,注册资本人民币 1,385,210.5 万元。
经营范围为:担保业务;投资开发,信息咨询;贷款担保;自有物业租赁。
截至 2021 年末,xx投的总资产 388.48 亿元,总负债 157.92 亿元,净资产
230.56 亿元;2021 年度,xx投实现营业收入 28.14 亿元,净利润 11.82 亿元。
(3)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担保集团成立于 2007 年 12 月 24 日,法定代表人为xxx,注册地址为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华办事处东环二路 8 号粤商中心 A 座 21JK,注册资本人民币 1,140,510.5315 万元。
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与担保业务有关的投融资咨询和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从事保证担保业务,开展诉讼保全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投标担保(以上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对担保、典当、小额贷款、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公司进行投资(营业执照另行申办);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
另行申报);科技服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末,深圳担保集团的总资产 331.24 亿元,总负债 136.16 亿元,净资
产 195.08 亿元;2021 年度,深圳担保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25.17 亿元,净利润 17.51 亿元。
(4)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深圳国际成立于 1990 年 4 月 18 日, 董事长为xxx, 注册地址为
ClarendonHouse,2ChurchStreet,Hamilton,Bermuda,注册资本 3,000,000,000HKD。
经营范围为: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物流和收费公路业务的投资控股公司。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约 43.39%权益,是一家以物流收费公路为主业的企业。深圳国际以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和环渤海地区为主要战略区域,通过投资并购重组与整合,重点介入城市综合物流港及收费公路等物流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与经营,在此基础上向客户提供高端物流增值服务,业务领域拓展至物流产业相关土地综合开发环保产业投资与运营等多个细分市场,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截至 2021 年末,深圳国际的总资产 1011.43 亿元,总负债 495.92 亿元,净资产
515.52 亿元;2021 年度,深圳国际实现营业收入 152.09 亿元,净利润 29.13 亿元。
(5)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
通产集团成立于 2000 年 2 月 28 日,法定代表人为xx,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
区朗山路 28 号,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包装产品的生产、销售以及包装行业的投资;技 术研发;以新材料为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自有房屋租赁及 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新材料领域的股权投资及其 他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科技企业孵化;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截至 2021 年末,通产集团的总资产 44.16 亿元,总负债 3.84 亿元,净资产 40.32
亿元;2021 年度,通产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5.24 亿元,净利润 1.09 亿元。
(6)深圳市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环科技成立于 2008 年 6 月 30 日,法定代表人为xx,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宝安
区松岗街道碧头社区第三工业区工业大道 18 号 A 栋,注册资本人民币 21,276.5957
万元。
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环保工程的设计;承担环境治理工程(取得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方可经营);工业废物处理处置技术的开发与技术交流;环保技术咨询;环保设备的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 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许可经营项目是:工业废水和工业固体 废物的治理;非经营危险货物运输(9 类):废旧家电的回收与拆解;危险废物经营;饲料及添加剂预混料的生产、销售。
截至 2021 年末,深环科技的总资产 27.89 亿元,总负债 9.57 亿元,净资产 18.31
亿元;2021 年度,深环科技实现营业收入 9.22 亿元,净利润 0.37 亿元。
(7)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纺织成立于 1982 年 4 月 30 日,法定代表人为xx,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
华强北路 3 号深纺大厦 6 楼,注册资本人民币 50,777.2279 万元。
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生产、经营偏光片等光学膜产品;酒店、物业租赁与经营管理;生产、加工纺织品、针织品、服装、装饰布、带、商标带、工艺品
(不含限制项目);百货、纺织工业专用设备、纺织器材及配件、仪表、标准件、纺织原材料、染料、电子产品、化工产品、机电设备、轻纺产品、办公用品及国内贸易
(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
截至 2021 年末,深纺织的总资产 54.97 亿元,总负债 15.33 亿元,净资产 39.64
亿元;2021 年度,深纺织实现营业收入 22.94 亿元,净利润 0.86 亿元。
(8)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城建集团成立于 1983 年 9 月 23 日,法定代表人为xxx,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罗
湖区桂园街道滨河东路 1011 号鹿丹大厦 15 层,注册资本人民币 166,800 万元。
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生产、经营偏光片等光学膜产品;酒店、物业租赁与经营管理;生产、加工纺织品、针织品、服装、装饰布、带、商标带、工艺品
(不含限制项目);百货、纺织工业专用设备、纺织器材及配件、仪表、标准件、纺
织原材料、染料、电子产品、化工产品、机电设备、轻纺产品、办公用品及国内贸易
(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
截至 2021 年末,城建集团的总资产 260.81 亿元,总负债 178.22 亿元,净资产
82.59 亿元;2021 年度,城建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39.52 亿元,净利润 10.39 亿元。
(9)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物业成立于 1983 年 1 月 17 日,法定代表人为xx向,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罗湖
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 39,42 层,注册资本人民币 59,597 万元。
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房产地开发及商品房销售,商品楼宇的建筑、管理,房屋租赁,建设监理。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截至 2021 年末,深物业的总资产 145.82 亿元,总负债 100.51 亿元,净资产
45.31 亿元;2021 年度,深物业实现营业收入 44.92 亿元,净利润 9.87 亿元。
(10)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深房成立于 1986 年 7 月 19 日,法定代表人为xxx,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罗湖
区人民南路深房广场 45-48 层,注册资本人民币 101,166 万元。
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进出口业务(按深府办[1994]254 号文及深贸发局深贸管审证字第 140 号审定证书规定办);楼宇管理、租赁、建筑设计。
截至 2021 年末,深深房的总资产 61.82 亿元,总负债 19.55 亿元,净资产 42.27
亿元;2021 年度,深深房实现营业收入 13.21 亿元,净利润 2.18 亿元。
(11)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
深福保成立于 1997 年 9 月 30 日,法定代表人为xx,注册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
福田区福田保税区绒花路 128 号深福保大厦 22—24 楼,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
营、专控和专卖商品);房地产开发(在福田保税区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地块的单项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 2021 年末,深福保的总资产 44.36 亿元,总负债 21 亿元,净资产 23.36 亿
元;2021 年度,深福保实现营业收入 5.28 亿元,净利润 0.46 亿元。
(12)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深总院成立于 1993 年 9 月 11 日,法定代表人为xx,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x
xx路八号,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建筑工程设计(含从事相应等级和范围的建筑装 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 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等六大类专项工程设计业务);并可从事以上资质证书 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城市 规划编制;市政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建筑工程监理;图文处理。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
截至 2021 年末,深总院的总资产 17.64 亿元,总负债 14.41 亿元,净资产 3.22
亿元;2021 年度,深总院实现营业收入 20.81 亿元,净利润 0.61 亿元。
(13)深圳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
人才集团成立于 2009 年 5 月 26 日,法定代表人为幸辉,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罗湖
区笋岗街道宝安北路笋岗仓库区十号库七层 1 号,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维护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人才供求信息服务;人才推荐;人才招聘;人才信息网络服务;举办人才交流会;高级人才寻聘;人才测评和人才价值评估;择业指导、职业规划;人才培训;人才资源开发与管理咨询;劳务派遣(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经营);人才租赁或转让;人事代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档案咨询、档案整理、档案电子化、档案数字化处理及技术服务;出国(境)政审;文凭、职称资格证书的验证(按广东省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经营);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凭有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餐饮服务。
截至 2021 年末,人才集团的总资产 21.21 亿元,总负债 14.13 亿元,净资产 7.08
亿元;2021 年度,人才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5.89 亿元,净利润 0.05 亿元。
(14)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水规院成立于 2008 年 4 月 3 日,法定代表人为xxx,注册地址为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龙塘社区星河传奇花园三期商厦 1 栋 C 座 1110,注册资本人民币 9,900 万元。
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水利工程、市政工程、水力发电工程、建筑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的科研、咨询、勘察、测量、设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水文水资源调 查、论证;晒图;复印、打印(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 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计 算机网络工程。,许可经营项目是: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工程总承包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截至 2021 年末,水规院的总资产 17.86 亿元,总负债 8.44 亿元,净资产 9.42 亿
元;2021 年度,水规院实现营业收入 9.35 亿元,净利润 1.06 亿元。
(15)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湾科技成立于 2013 年 10 月 21 日,法定代表人为xx,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科园路 1003 号软件产业基地 2 栋 C 座 24、25 层,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产业园区及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产业园区策划咨询、运营咨询、运营管理服务;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创业投资咨询顾问;投资咨询;科技企业孵化;科技中介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xx技术成果及其产品的转化;国际科技交流活动策划;从事电子商务、广告业务;展览展示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活动策划;电子产品、电子设备的销售;计算机网络设备租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物业租赁经营;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国内贸易;售电、配电业务;冷、热、水销售;能源技术开发、投资、咨询与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公司受让地块内的土地开发与土地使用权经营;工程设计、施工、建设管理及咨询;增值电信业务。
截至 2021 年末,深圳湾科技的总资产 19.95 亿元,总负债 8.72 亿元,净资产
11.23 亿元;2021 年度,深圳湾科技实现营业收入 7.28 亿元,净利润 2.17 亿元。
(16)深圳湾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湾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湾发展”)成立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法定代表人为xx,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xx区社区科技南路 18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2 栋 B3601,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范围内园区及总部的综合开发、建设、销售、租赁、运营管理,城市单元开发、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物业管理、科技企业孵化、产业投资及其他投资;工程设计、施工;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商务信息咨询。
截至 2021 年末,深湾发展的总资产 70.64 亿元,总负债 55.64 亿元,净资产 15
亿元。
(17)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
投控资本成立于 2016 年 9 月 2 日,法定代表人为xx,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及创业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创业投资业务;投资顾问、企业管理咨询(均不含限制项目)。
截至 2021 年末,投控资本的总资产 62.65 亿元,总负债 18.9 亿元,净资产 43.74
亿元;2021 年度,投控资本实现营业收入 1.76 亿元,净利润 0.62 亿元。
(18)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任保险成立于 2009 年 8 月 31 日,法定代表人为xxx,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罗
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 8 号笋岗 3 号仓库整栋(HALO 广场)7 层 708-709 单元,注册资
本人民币 40.07 亿元。
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是: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代理人寿保险、年金保险、 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 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末,国任保险的总资产 163.69 亿元,总负债 119.71 亿元,净资产
43.98 亿元;2021 年度,国任保险实现营业收入 103.73 亿元,净利润 0.75 亿元。
(19)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天使母基金成立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法定代表人为xxx,注册地址为深圳
市福田区华富街道新田社区深南大道 1006 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福田科技广场)B
座二十七层(整层),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股权投资、创业投资、资产管理、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及创业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 2021 年末,天使母基金的总资产 0.41 亿元,总负债 0.17 亿元,净资产 0.24
亿元;2021 年度,天使母基金实现营业收入 0.57 亿元,净利润 0 亿元。
(20)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天音控股成立于 1997 年 11 月 7 日,法定代表人为xxx,注册地址为江西省赣
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 60 号,注册资本人民币 103,267.52 万元。
经营范围为:各类信息咨询服务(金融、证券、期货等国家有关规定的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摄影,翻译,展销通信设备和照相器材;经营文化办公机械、印刷设备、通信设备;水果种植,果业综合开发、果树良种繁育及技术咨询服务,农副土特产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机械电子设备、照相器材的批发、零售,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国家限止和禁止的技术和商品除外),畜牧、种植业、蔬菜瓜果培育;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房屋装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化工、金属材料的生产、销售。
截至 2021 年末,天音控股的总资产 183.47 亿元,总负债 156.97 亿元,净资产
26.5 亿元;2021 年度,天音控股实现营业收入 710 亿元,净利润 1.97 亿元。
(21)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清华研究院法定代表人为xxx,系公司与清华大学共同成立的以企业化方式运作的事业单位。地址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xx技术工业村,开办资金人民币 8,000 万元。主要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兴办xx技术企业,为深圳服务。应用性科学研究xx技术成果转化企业孵化创新投资企业协作重大科技项目评估研究生以上层次科技和管理人才培养。
截至 2021 年末,清华研究院的总资产 143.33 亿元,总负债 61.96 亿元,净资产
81.37 亿元;2021 年度,清华研究院实现营业收入 31.23 亿元,净利润 7.94 亿元。
(22)深圳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发展有限公司
深港科创成立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法定代表人为xxx,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市花路南侧长富金茂大厦 1 号楼 1501,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深方园区综合开发、建设、销售、租赁、运营管理,城市单元开发、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物业管理,科技企业孵化、产业投资及其他投资;工程设计、施工、建设管理及商务信息咨询。
(以上项目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截至 2021 年末,深港科创的总资产 67.56 亿元,总负债 5.98 亿元,净资产 61.58
亿元;2021 年度,深港科创实现营业收入 2.17 亿元,净利润 0.01 亿元。
(2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怡亚通成立于 1997 年 11 月 10 日,法定代表人为xxx,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N26 xxx路 2021 号xx滨海大厦 A 座 2111,注册资本人民币 212,269.78 万元。
经营范围为: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黄金、白银、K 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化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网上贸易、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自有物业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化肥购销;铁矿石及镍矿石购销;饲料添加剂及煤炭的购销;铜精矿购销;有色金属制品的购销;润滑油的购销;会议服务(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 目是: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燃料油、沥青、页岩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 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酒类的批发与零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大豆、大米、玉米的购销;天然气的购 销。
截至 2021 年末,怡亚通的总资产 432.46 亿元,总负债 329.37 亿元,净资产
103.08 亿元;2021 年度,怡亚通实现营业收入 702.52 亿元,净利润 4.46 亿元。
(24)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飞拓成立于 2000 年 10 月 18 日,法定代表人为xxx,注册地址为深圳市龙
华新区观澜xx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注册资本人民币 119,867.51 万元。
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生产经营智能设备、电子产品、光端机、闭路电 视系统产品、出入口控制系统产品、数据通信设备、以太网交换设备、LED 显示屏、发光二极管显示器、液晶显示器、背投显示器、显示屏材料、集成电路产品、防爆视 频监控产品、防爆工业通讯产品,从事上述产品及软件产品的研发、批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 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视频传输设备技术开发 及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转让自行研发的技术成果,从事上述产品的售后服务,从事 自产产品租赁相关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 机电工程、系统集成、电子设备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业务;自有物业租赁(凭公 司名下合法房产证方可经营)。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 项目,涉及备案许可资质的需取得相关证件后方可经营。
截至 2021 年末,英飞拓的总资产 60.83 亿元,总负债 37.62 亿元,净资产 23.21
亿元;2021 年度,英飞拓实现营业收入 29.36 亿元,净利润-14.4 亿元。
(25)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资产成立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法定代表人为xx,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罗湖
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 2028 号罗湖商务中心 3510,注册资本人民币 415,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地方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在不良资产业务项下,追偿本外币债务,对收购本外币不良资产所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置换、转让与销售;本外币债权转股权及阶段性持股;对外投资;资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金融信息咨询,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破产管理;接受其他金融机构、企业的委托,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 2021 年末,深圳资产的总资产 114.7 亿元,总负债 69.1 亿元,净资产 45.6
亿元;2021 年度,深圳资产实现营业收入 7.68 亿元,净利润 3.72 亿元。
(26)中国深圳对外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深圳对外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集团”)成立于 1985 年 2 月 3
日,法定代表人为xxx,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罗湖区中兴路 239 号外贸集团大厦 7-8
层,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经营外贸部(92)外经贸管体审证字第 43014 号规 定的进出口业务;开展补偿贸易业务;经营对销贸易业务;经营转口贸易;项目投资;咨询服务、展览、技术交流业务;自有物业的经营与管理。与主营项目有关的公路货 运、仓储、保税仓、报关,按深府办复[1991]233 号文规定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经营。
截至 2021 年末,外贸集团的总资产 24.28 亿元,总负债 4.05 亿元,净资产 20.23
亿元;2021 年度,外贸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4.48 亿元,净利润 1.67 亿元。
3、持股比例大于 50%但未纳入合并范围的持股公司
截至 2021 年 12 月末,发行人存在持股比例大于 50%但未纳入合并范围的持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持股比例大于 50%但未纳入合并范围的持股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 | 主要经 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实际出资金额 (万元) | |
直接 | 间接 | |||||
深圳市演出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 |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福中一路 2009 号当代艺术与城 市展览馆二层 | 批发业 | - | 100% | 100.00 |
深圳大剧院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 |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18 号深圳大剧院 | 新闻和出 | - | 100% | 1,000.00 |
版业 | ||||||
深圳市粤剧团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 | 深圳市罗湖区莲塘街道畔山支路 28 号粤兴工业园厂房一楼南半层 | 房地产业 | - | 100% | 1,000.00 |
深圳音乐厅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 |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 2016 号深圳文化中心(音乐厅) | 商务服务业 | - | 100% | 50.00 |
深圳市大亚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 |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鹏城社区大亚湾核电基地中建营地 7栋整栋 | 商务服务业 | 10% | 90% | 1,600.00 |
深圳市机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 | 深圳市宝安区国际机场航站五路六十八号 (办公场所) | 居民服务业 | 10% | 90% | 300.00 |
深圳市特种犬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 |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逸秀新村东方天德大厦 1601-1621 | 商务服务业 | 10% | 90% | 500.00 |
深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 | 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路 2011 号庆安大厦十一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 | 90% | 5,000.00 |
深圳歌剧舞剧院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 |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新兴社区梅华路 128 号群众艺术馆大 楼 201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100% | 2,000.00 |
(1)深圳市演出有限公司
深圳市演出有限公司(简称“演出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10 月 22 日,经营范围:国内艺术团体表演协调;组织政府间表演艺术交流;组织民间表演艺术交流;开展文化交流活动的宣传;演出市场的信息咨询;文化艺术活动的策划。
注册资本 100 万元,发行人认缴注册资本 100 万元,占比 100%。
根据《深圳市演出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委托监管协议》约定,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起,按深圳市文艺院团体制改革有关精神,演出公司委托深圳市文体旅游局管理,深圳文体旅游局对演出公司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发行人仅有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履行监管职责,无实际经营管理权。
(2)深圳大剧院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大剧院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大剧院”),成立于 2010 年 5 月 28 日,经营范围:电影放映;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文体用品、办公用品的购销;演出场所
租赁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工艺美术品的展销;舞台专业灯光音响的销售;吊杆、幕布舞台设备的设计、安装及相关的咨询;摄影;展览展示;物业管理;从事广告业务;机动车停放服务(凭有效的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经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发行人认缴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占比 100%。
2017 年 11 月,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深化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的通知》(深文改[2017]1 号),为落实高度授权市文体旅游局履行对深圳大剧院 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职责,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企业依法 依规运转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发行人(甲方)、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原深圳市文体旅游局)(乙方)与深圳大剧院运营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丙方)并签订《深圳大剧院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资产委托监管协 议书》,发行人将大剧院委托给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原名为深圳市文体旅游 局)进行监管,授权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依据市国资委相关规定对大剧院运营公 司的人事、薪酬管理和日常经营监督管理履行下列监管职责。发行人仅有国有资产的 保值增值履行监管职责,无实际经营管理权。
(3)深圳市粤剧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粤剧团有限公司(简称“粤剧团”),成立于 2010 年 6 月 3 日,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文化艺术活动策划;演出设备租赁;粤剧培训、民乐培训;展览展示;票务代理;艺术设计、舞台造型艺术设计;摄影服务。,许可经营项目是:文艺演出,经营性互联信息服务。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发行人实缴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占比 100%。
根据《深圳市粤剧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委托监管协议》约定,于 2017 年 11 月 1日起,委托深圳市文体旅游局管理对粤剧团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发行人仅有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履行监管职责,无实际经营管理权。
(4)深圳音乐厅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音乐厅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音乐厅”),成立于 2008 年 10 月 29 日,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为文艺演出提供场所;演出场馆物业管理及租赁; 演出票务销售;艺术推广与普及;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 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音乐艺术衍生品的销售;声乐培训;
文艺演出策划;乐器培训;礼仪策划与服务;音响.灯光.乐器租赁;艺术教育培训,许可经营项目是: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
注册资本 50 万元,发行人认缴注册资本 50 万元,占比 100%。
2006 年 12 月,根据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办(2006)35 号文《关于印发<深圳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转企事业单位划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发行人、深圳市文化局与深圳音乐厅三方签订《深圳音乐厅划转和移交工作备忘录》,深圳音乐厅由事业单位改制为国有企业,国有资产 100%划予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发行人、原深圳市文体旅游局与深圳音乐厅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三方签订《深圳音乐厅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资产委托监管协议书》,将音乐厅委托给原深圳市文体旅游局(现名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进行监管。发行人仅有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履行监管职责,无实际经营管理权。
(5)深圳市大亚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亚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大亚湾保安”),成立于 2008 年 3 月 27
日,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安全防范咨询。许可经营项目:保安服务。
注册资本 1600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 1600 万元,其中发行人占比 90%,深圳市国有股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占股 10%。
原股东为深圳市公安局大亚湾分局,占股 100%,按全市保安企业转制工作部署,股权划转至发行人及深圳市国有股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但发行人于深圳市公安局签署了《深圳市大亚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委托监管协议书》,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委托期限为 3 年,发行人仅有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履行监管职责,无实际经营管理权。
(6)深圳市机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机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机场保安”),成立于 1997 年 5 月 7 日,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保安服务,门卫、巡逻、守护、区域秩序维护、随身护卫、安全检查、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一般经营项目:提供摄像、摄影服务;设计、安装、保养、维修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工程和保安装置;安全防范咨询;计算机软硬件产品、技防产品、电子产品、办公设备及耗材的销售与维护;汽车租赁;保
安电子产品的维修、综合网络布线、电子设备安装工程;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注册资本 300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 300 万元,其中发行人占比 90%,深圳市国有股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占股 10%。
2017 年 6 月 30 日,深圳市公安局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深圳市机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产(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并以三方托管的的方式委托市公安局管理,委托期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不参与机场保安公司的实际运营管理,市公安机场分局对机场保安公司进行日常管理。
(7)深圳市特种犬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特种犬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简称“特种犬”),成立于 2007 年 7 月 27日,公司经营范围:提供特种犬护卫保安服务;提供守护巡逻等内部安全防范服务;提供贵重财物和危险物品押运服务;提供公众活动保安服务;提供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的服务;安全防范咨询;经公安部门批准许可的其它保安服务项目;安防产品及相关设备的销售;物业管理。
注册资本 500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 500 万元,其中发行人占比 90%,深圳市国有股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占股 10%。
2017 年 6 月 30 日,深圳市公安局与发行人签订《深圳市特种犬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产(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并以三方托管的的方式委托市公安局管理,委托期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不参与深圳市特种犬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实际运营管理,市公安机场分局对深圳市特种犬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管理。
(8)深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市保安”),成立于 1985 年 1 月 21 日,注册资
本 5000 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安检设备的租赁、检测、维护;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机房装饰、保安装置和设备安装、保养、维修;计算机硬件集成及软件开发、销售、维护;安防工程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工程监理;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维护及咨询;安防产品研发与销售;汽车租赁(不含融资租赁等金融租赁项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代办技防年审;安全防范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通信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智能交通系统、服务器、网络设备的租赁;弱电
集成系统的设计、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上门安装及上门维修;计算机硬软件的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及销售;数据库服务;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期货、 保险、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从事广告业务;会务服务;国内贸易,从事货物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绿植的销售及租赁;城市 生活垃圾清运;从事装卸服务;再生资源的收购;清洁服务;消杀服务、害虫防治; 家政服务;代收干洗衣物;轮椅、折叠床、手推车的租赁;为餐饮企业、xxx、酒 店、公寓、文体活动场所提供管理服务;会务服务;礼仪策划;家用电器的上门安装 及上门维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通讯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 环保工程;汽车租赁与销售;从事汽车代驾服务;汽车用品、汽车配件、汽车美容养 护产品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安防设备、电子产品、无人机、人工 智能设备、机器人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销售及租赁。(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保安服务;劳务派遣;安保报 警服务(远程视频报警);警用装备及器材的购销;承接货币、有价证券、金银珠宝、文物艺术品等贵重物资的押运及守护;承接危化品的押运及守护;承接现金清分、财 产保全,银行自助设备清机、加钞、押运、巡检维护、卫生清洁;保安培训;普通货 运;机动车停放服务;汽车美容;车辆检测及维修服务;从事汽车救援、拖车服务; 人力资源服务;养老服务;快递业务。
发行人认缴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2021 年将持股 10%无偿划给深圳市国有股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导致发行人占比 90%,深圳市国有股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占比 10%。发行人未对市保安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依据如下:
2017 年 6 月 30 日,深圳市公安局与发行人签订《深圳市保安服务公司产(股)
权无偿划转协议》,至此公司股东变更为发行人,2018 年 6 月 15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
记,名称变更为深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期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不参与深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实际运营管理,市公安局对其进行日常管理。
(9)深圳歌剧舞剧院有限公司
深圳歌剧舞剧院有限公司(简称“歌剧舞剧院”),成立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注册
资本 2000 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歌舞创作、演出工作、艺术推广、开 展公共文化服务和对外交流、艺术研究与评论、艺术培训、从事广告业务、票务代理,
音响、灯光、乐器租赁,道具、服装、鞋帽出租服务,许可经营项目是: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
发行人认缴注册资本 2000 万元,占比 100%。发行人未对歌剧舞剧院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依据如下:
2018 年 3 月,发行人、深圳市文体旅游局与深圳歌剧舞剧院有限公司三方签订
《深圳歌剧舞剧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委托监管协议书》,发行人将深圳歌剧舞剧院有限公司委托给深圳市文体旅游局进行监管,不参与深圳歌剧舞剧院有限公司的实际运营管理。
(二)发行人重要的合营、联营公司基本情况
1、合营、联营公司基本情况及主营业务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主要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情况具体如下: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主要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情况
企业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 表决权比例 (%) | |
直接 | 间接 | ||||
联营企业 | |||||
中检集团南方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检测服务 | 40 | -- | 40 |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国内贸易 | 19.49 | -- | 19.49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基金管理 | 27.44 | -- | 27.44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信托 | 49 | -- | 49 |
深圳市华晟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投资管理 | 22.23 | -- | 22.23 |
深圳市航运集团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水上货物运 输 | 30 | -- | 30 |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组织管理服 务 | 11.49 | -- | 11.49 |
喀什深圳城有限公司 | 喀什地 区 | 其他房屋建 筑业 | 15.15 | -- | 15.15 |
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组织管理服 务 | 0.23 | -- | 0.23 |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 限公司 | 深圳市 | 组织管理服 务 | 12.54 | -- | 12.54 |
招商局仁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财产保险 | 11.37 | -- | 11.37 |
深圳市招商局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 | 深圳市 | 资产管理 | 8 | -- | 8 |
深圳市笋岗华润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房地产开发 经营 | 30 | -- | 30 |
深圳市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 深圳市 | 组织管理服 务 | 30 | -- | 30 |
中保车服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技术推广服 | 9.41 | -- | 9.41 |
务 | |||||
深圳市金融稳定发展研究院 | 深圳市 | 设施运营 | 25 | -- | 25 |
深圳博约投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组织管理服 务 | 25 | -- | 25 |
华润五丰肉类食品(深圳)有限公 司 | 深圳市 | 屠宰及肉类 加工 | 30 | -- | 30 |
深圳改革开放干部学院 | 深圳市 | 培训 | 64.47 | -- | 64.47 |
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 深圳市 | 综合 | 26.1 | -- | 26.1 |
深圳市南油(集团)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仓储服务 | 24 | -- | 24 |
深圳市创科园区投资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房地产开发 经营 | 30 | -- | 30 |
2、合营、联营公司财务情况
发行人合营、联营公司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发行人合营、联营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资产 | 负债 | 所有者权益 | 收入 | 净利润 |
招商局仁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4,860,808.42 | 4,367,528.38 | 493,280.04 | 1,442,592.13 | -18,408.44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 3,208,503.67 | 483,091.39 | 2,725,412.28 | 436,918.07 | 331,124.70 |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发行人自成立起就根据《公司法》制定了《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机制相结合的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行。发行人通过明确其与各成员公司的功能和定位,理顺母子公司关系,加强风险控制,提高透明度,促进其科学、规范管理和可持续发展。
(一)发行人的治理结构
1、出资人
公司由国家单独出资,由市国资委代表深圳市人民政府对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公司不设股东会,市国资委依照《公司法》、《国资法》、《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以下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决定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3)委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含监事会主席),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考核、报酬事项,推荐总经理,委派财务总监;
(4)根据管理权限推荐公司部分全资、控股企业的董事长或未设董事会的总经理;
(5)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7)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8)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9)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10)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2)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13)决定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企业的以下投资项目:
①主业范围以外的投资项目;
②投资额在公司净资产 20%以上的项目(含按规定设立股权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
③审议批准在境外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的项目,已授权由董事会行使职权的除外;
④与非国有经济主体进行合资、合作或交易,且国有经济主体(市属国企、央企、其他地方国企)没有实际控制权的,投资额在 2 亿元以上的项目。
(14)决定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以下产权变动事项:
①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和民生福利的国计民生等重要关键领域的控股权变动、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或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国有产权变动事项;
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须报国资监管机构决定或批准的其他产权变动事项。
(15)对权限范围内资产评估项目进行核准或备案;
(16)审议批准以下资本运作事项:
按照证券监管和国资监管等规定,审议需由出资人批准的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国有股东受让上市公司股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等自身运作以及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等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事项。
(17)确定拟实施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的企业名单,审核公司及所属企业的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的总体方案;
(18)决定公司以下对外担保事项:
①公司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0%以上提供的任何担保;
②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0%以上的担保;
③对市国资委其他直管企业提供的担保;
④公司及所属企业为境外融资行为提供单笔 3000 万美元以上,年度总额 1 亿美元以上的担保。
(19)审议批准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以及所属上市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20)对公司年金、住房公积金方案备案;
(21)选聘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年度财务审计和有必要时所进行的专项审计;
(22)根据市国资委相关监管制度的规定,对向董事会授权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3)审议批准按照国资监管规定由出资人决策的股权投资基金设立事项;
(24)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外部董事六名,内部董事三名(含职工董事一名)。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非职工董事由市国资委委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市国资委委派。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市国资委委派或经职工大会民主选举可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明确是否连任或新委派,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新委派或确定连任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董事会对市国资委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市国资委的决议;
(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6)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组织管控和机构设置方案;
(8)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决定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及其报酬事项;
(9)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0)决定除市国资委依照本公司章程享有的投资权限以外的以下投资事项:
①决定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需报公司决策的 10 亿元以上的项目(含对所属企业的增资及按规定设立股权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下同);
②在境外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额在 3000 万美元以下的项目;
③在香港或澳门地区成立的所属公司在本地区的主业投资;
④在香港或澳门地区发生、且被投标的主要资产和经营活动在境内(80%以上营业收入来自境内)的直接投资项目;
⑤与非国有经济主体进行合资、合作或交易,且国有经济主体(市属企业、央企、其他地方国企)没有实际控制权的,投资额在 2 亿元以下的项目;
投资事项达到出资人审议标准的,应当提交出资人审议。
(11)决定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以下产权变动事项:
①审议批准公司决策范围内本部及所属企业涉及权益账面净资产值单笔在 1 亿元以上的产权变动事项,但产权变动事项同时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②决定公司决策范围内本部及所属企业需报公司审批的控股权发生变化的事项;
③决定公司决策范围内本部及所属企业需报公司审批的公开挂牌转让涉及权益账面净资产值单笔在 1 亿元以上的事项;
④决定因实施内部重组整合,产权在公司及所属企业之间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且涉及权益账面净资产值单笔在 1 亿元以上的事项;
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须报董事会决定或批准的其他产权变动事项。
(12)决定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以下资本运作事项:
①按照证券监管和国资监管等规定,审议由企业自主决策的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国有股东受让上市公司股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等自身运作以及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等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事项;
②审议批准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后评价报告。
(13)审议并提出实施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的企业名单,拟订公司及所属企业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的总体方案;
(14)审议所属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类企业符合同股同权、同进同出原则的跟投事项,并按年度汇总报出资人备案;
(15)决定公司本部除市国资委依照本公司章程享有的担保权限以外的以下担保事项:
①公司本部对所属企业单笔 10 亿元以上的新增担保事项;
②公司及所属企业为境外融资行为提供单笔 3000 万美元以下,年度总额 1 亿美元以下的贷款担保;
③公司本部为资产负债率在 70%以上的所属企业提供的新增担保(董事会在决策前要与市国资委充分沟通)。
公司不得为自然人或非法人单位提供担保,对参股企业的担保应与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
(16)审议批准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需报公司审批的 10 亿元以上的对外借款
(存贷款业务属于企业主营业务的除外);
(17)决定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及除发行公司债券以外的债务融资;
(18)审议批准公司高管人员考核方案办法及年度考核结果;
(19)审议批准公司薪酬方案;
(20)审议批准特殊贡献奖的奖励办法以及相关事项;
(21)审议批准公司年金方案、住房公积金方案;
(22)审议批准全资、控股企业负责人的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23)审议批准所属企业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除外);
(24)制订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报市国资委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对公司实施有效的战略监控,准确把握公司发展方向与速度;
(25)决定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转回和公司及所属企业单笔原值金额 300
万元以上的财务核销;
(26)审议批准全资、控股企业减少注册资本;
(27)审议批准全资、控股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28)决定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决定公司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9)根据董事长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董事会秘书;
(30)决定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事项;
(31)决定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和法律合规体系,对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法律合规制度及其有效实施进行总体监控和评价。领导公司全面风险管理 工作,统筹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和有效实施,督导企业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审 议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批准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了解和 掌握企业面临的各项重大风险及其风险管理现状,做出有效控制风险的决策;
(32)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统筹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的建设和有效实施;
(3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国资委的相关规定,拟订公司长效激励方案;
(34)审议批准公司及所属企业需报公司决策的对外捐赠,其中定点扶贫和对口支援任务以外的单笔金额(价值)100 万元以上,或对同一受益人(单位)的当年累计捐赠总额 200 万元以上,或年度累计捐赠总额 300 万元以上的对外捐赠,需履行与市国资委沟通程序;
(35)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报告,督促并检查总经理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36)决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对内部审计系统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37)制订公司章程草案、章程修改方案;
(38)审议批准拟公开的公司年报;
(39)市国资委授予的其他职权;
(40)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可根据工作需要将自我决策权限适当授权总经理行使,具体授权通过《总经理工作细则》或其他形式予以确认。
3、党委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委批复设置,并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 生。公司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员可以 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 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公司设立党委工作部门和纪委工作部门,同时设立工会、团委等群团组织。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主要职责是:
(1)加强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企业贯彻落实;
(3)研究讨论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4)加强对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5)履行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xx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6)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企业改革发展;
(7)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xx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企业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4、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经市国资委批准设总会计师、总工程师岗位,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和总工程师对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工作,经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和总工程师任期与总经理一致。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总经理依照《公司法》和董事会的授权行使以下职权:
(1)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年度财务预算和风险控制等方案,并在授权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
(3)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4)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5)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6)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7)拟订公司员工的薪酬方案;
(8)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公司本部人员
(党群干部除外);
(10)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5、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三名监事由市国资委委派,两名监事由职工代表出任。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市国资委派出的监事对市国资委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市国资委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市国资委决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3)制止、纠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市国资委和公司的利益时,不予纠正的,必须向市国资委报告;
(4)向市国资委报告工作;
(5)对公司的重大经营管理活动行使监督权;
(6)按市国资委的要求,参与市国资委组织的对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的评价工作;
(7)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指导所属企业监事会的业务工作;
(9)协同公司纪检监察、内审、风控、工会和财务总监等开展联动监督;
(10)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6、财务总监
市国资委向公司委派财务总监一人,履行财务监管职责,并担任公司外部董事。财务总监对市国资委和公司董事会负责。财务总监应当由具备市国资委关于财务总监管理规定中的任职资格的人担任,具有《公司法》所禁止情形的自然人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总监行使以下职权:
(1)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列席总经理办公会议;
(2)参与制订公司经营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投融资计划、年度预决算方案、薪酬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3)参与公司会计核算、财务运作、全面预算管理和年度审计、内部审计工作;
(4)参与制订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5)对公司财务机构的设置和财务负责人、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考核、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6)对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资产评估、项目投资、贷款及担保、资产处置、所属企业产权变动等重大事项出具独立的审核意见,并随项目审批资料共同报市国资委;
(7)调阅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文件、合同、资料,检查公司财务会计工作。必要时可召开有关会议或要求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做出说明和解释;
(8)对规定的事项与董事长或总经理进行联签;
(9)市国资委或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发行人的组织机构
发行人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下设有党委办公室、战略研究部(董事会办公室)、综合管理部(信访办、信息中心)、人力资源部(财监中心、外事办)、财务部(结算中心)、法律与风险管理部、资本运营部、金融发展部、科技园区部、产业管理部、审计部、考核分配部、纪检监察室(监事会办公室)共 13 个部门,具体组织架构如下:
深投控公司组织架构图
1、党委办公室
负责承办公司党委的各项日常工作;负责公司党委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在公司系统的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推进系统企业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及反腐败和统战工作;负责统筹推动企业精神xx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负责公司团委各项工作,指导推进系统企业共青团建设、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负责公司扶贫济困和对口帮扶工作,组织开展党员、员工慰问活动;负责公司党委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记录纪要等工作;负责起草公司党委文件、制度;开展新形势下加强企业党建课题研究,负责党建信息简报、宣传阵地建设工作。
2、战略研究部(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研究制定公司战略规划并督导实施;组织开展深化改革、产业政策及重大专项课题研究;组织开展体制机制创新研究;负责归口管理系统对标工作并组织实施本部对标工作;负责董事会日常事务;负责推动公司及系统企业董事会建设,完善系统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负责产权代表的日常沟通协调;负责对兼职董事、监事履职情况进行管理考核评价;负责公司信息披露;负责公司高管考核日常配合服务工作;负责系统企业董事会议案的协调办理;负责综合文字材料撰写工作;负责指导系统企业的章程制订、修改并组织审核。
3、综合管理部(信访办、信息中心)
负责公司公文处理、会议管理、机要保密、行政后勤及接待等工作;负责审核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各类文件;负责综合协调和归口管理公司制度建设、业务流程等工作;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维护稳定及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公司信息化建设工作。
4、人力资源部(财监中心、外事办)
负责按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负责管理直属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负责考察推荐董事、监事、监事会主席、财务总监人选;负责公司本部的组织发展、岗位管理、招聘调配、薪酬分配;负责组织开展本部的员工培训工作,组织系统企业领导人员和业务骨干培训;负责人事档案和员工信息管理等日常人事业务等工作;负责办理系统企业领导人员出入境及离深请销假等日常工作;负责财监中心日常工作。
5、财务部(结算中心)
负责本部的财务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资金管理、融资管理、税务管理、经济运行监测及分析等工作;负责制订公司会计政策和股利政策;负责编制各类合并财务报表,为公司提供财务数据和财务分析;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年度经营计划;负责编制经营预算案,分解下达预算指标,检查、汇总上报经营预算执行情况;负责监督指导直属企业的财务管理,指导、督促和检查考核下属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负责对下属企业开展资金集中管理,包括银行账户管理、资金归集、下拨、日常结算及发放内部贷款;负责下属企业融资方案的统筹协调、银行理财方案备案管理以及内部借款、担保业务的审核;对派出财务总监进行管理、业务指导、培训及履职情况考核。
6、法律与风险管理部
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并指导系统企业的法务工作;负责归口管理本部合同事务,协调合同起草、审查以及谈判和澄清等工作;负责制订公司合同管理有关的制度程序,并指导系统企业的合同管理事务;负责企业风险综合评估、防范、控制的统筹工作;负责组织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组织开展风险预防及整改工作;负责本部不良资产管理和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等工作。
7、资本运营部
负责系统企业首次发行上市项目执行推进,包括境内主板、新三板,境外市场等;负责系统上市公司资本市场融资项目执行推进;负责系统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执行推进;负责参控股上市公司增减持、市值管理;负责系统企业重组整合及其他资产重组方案的研究论证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政府交办的重大投资项目的研究论证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体系的建立以及投资信息归口管理;负责组织推进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研究论证相关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产权登记和建档、产权变更、产权变动合规性审核等工作。
8、金融发展部
负责拟定公司金融业务发展规划,组织规划方案的实施;负责金控平台的搭建,包括金融牌照的获取和金融业务拓展等工作;负责统筹公司基金投资和基金管理业务;负责金融领域和分管企业投资项目的研究论证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对金融行业的研究,分析提出所属金融企业业务发展和业务协同方案并组织实施;协助资本运营部研究制定分管企业的重组整合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控股和参股金融类企业的股东事务管理,包括:指导分管企业制定战略规划并督导实施;审核分管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对分管企业经营活动开展督导和服务;制定重大经营活动指导性文件,规范分管
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协调办理分管企业股东(大)会议案;协调办理分管企业逾期债权追收和遗留问题处理;按国资监管相关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对所属企业进行其他股东事务的管理等。
9、科技园区部
负责园区及海外创新中心项目的业务拓展及投后管理工作,统筹组织项目的前期策划、可行性研究,组织完成项目投融资方案和决策审批程序,并组织办理相关手续;负责项目规划设计、工程进度、运营服务的跟踪管理工作;负责科技园区领域和分管企业投资项目的研究论证并组织实施;负责跟踪园区业务、分管企业所在行业和市场发展趋势,分析提出相关企业业务发展和业务协同方案并组织实施;协助资本运营部研究制定分管企业的重组整合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控股和参股科技园区类企业的股东事务管理,包括:指导分管企业制定战略规划并督导实施;审核分管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对分管企业经营活动开展督导和服务;制定重大经营活动指导性文件,规范分管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协调办理分管企业股东(大)会议案;协调办理分管企业逾期债权追收和遗留问题处理;负责统筹协调系统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国资监管相关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对所属企业进行其他股东事务的管理等。
10、产业管理部
负责跟踪研究分管企业所在行业和市场趋势,分析提出相关企业业务发展和业务协调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产业领域和分管企业投资项目的研究论证并组织实施;协助资本运营部研究制订分管企业的重组整合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控股和参股产业类企业的股东事务管理,包括:指导分管企业制定战略规划并督导实施;审核分管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对分管企业经营活动开展督导和服务;制定重大经营活动指导性文件,规范分管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协调办理分管企业股东(大)会议案;协调办理分管企业逾期债权追收和遗留问题处理;按国资监管相关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对所属企业进行其他股东事务的管理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督导期刊主管单位做好期刊日常经营和舆论导向工作。
11、审计部
负责制定本部内部审计、投资后评价、产权评估和中介机构选聘有关制度;负责组织对直属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表进行审计;负责对公司本部及直属企业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本部及直属企业重大投资、重大经济活动的专项审计;负责直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责任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跟踪检查审计整改情况;
负责组织开展本部及直属企业投资后评价工作;负责产权变动、产权重组、投资等相关经济行为的审计评估工作,负责本部和直属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备案管理;负责本部非工程类中介机构选聘的组织管理工作,并根据各部门对中介机构服务的评价意见对中介机构库进行优化调整。
12、考核分配部
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本部的绩效考核体系及长效激励约束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所属企业监事会主席和财务总监的考核体系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所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指导和规范所属企业薪酬分配的体系建设及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指导所属企业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并审批长效激励约束工作计划(方案);负责公司业务协同和年度重点工作督察督办;负责企业经营管理统筹职能,形成“战略规划制定、战略目标分解、经营计划督导、绩效考核管理”工作闭环。
13、纪检监察室(监事会办公室)
负责公司纪委及监事会日常事务;负责直属企业、参股企业及本部机关反腐倡廉建设;负责受理纪检监察信访,依照党章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违反党章、党纪及损害、侵犯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及案件进行查处;负责对公司招投标、材料采购、项目投资、资产处置、股权变动等重要经营活动和企业“三重一大”事项申报的关键环节开展行政监察和效能监察;负责派出监事会主席的业务指导、培训及履职情况考核。
(三)内部管理制度
公司始终重视和推进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适时进行各项制度的梳理、废止、修订和补充完善。
1、财务管理规定
为加强发行人的财务管理,明确财务事项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规范财务运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发行人的实际,制定了《财务管理规定》。发行人按照“权责分明,管理科学”的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发行人对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由财务部负责统一调控和统筹安排。发行人财务总监依据《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管理暂行规定》对公司财务管理进行监督、对规定事项进行联签。
发行人实行全面预算管理,根据战略规划和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目标和预算编制原则,并以滚动经营计划为依据,编制年度预算,财务部具体负责预算的汇编、沟通、审核、申报、执行和检查等,涉及薪酬和投资的预算分别由人力资源部、资本运营部负责。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指对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的权益性投资,相关部门本着投资收益最大化原则,依照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增减变化实施管理,并及时将增减变化情况报送财务部进行会计核算。
2、财产管理办法
为加强发行人财产管理,保证财产安全、完整,做到合理、有效、节约使用,特制定《财产管理办法》。财产管理按照综合管理部、各使用部门和财务部进行分工并履行职责。
其中,财产的购置和登记由综合部统筹各部门日常财产使用需求,编制年度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和办公费用预算,统一进行日常财产的购置工作,具体购置程序按照公司货物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各部门领用财产,需事先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领用,综合部办理财产出库手续并进行登记。综合部每季末对库存未领用的财产进行一次盘点检查核对,保证台账与实物一致;对固定资产进行抽盘,保证固定资产卡片与实物一致。公司取得的财产按照历史成本计价,计价方法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执行。每年末,财务部和相关部门根据财产的清查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财产,按公司财务管理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对预算的管理控制
根据市国资委《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指引》和有关规定,为推行发行人全面预算管理,促进发行人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督促和引导发行人切实建立以预算目标为中心的各级责任体系,完善发行人内部控制机制,制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适用于市国资委授权发行人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直接和间接持有股权的各级全资、控股企业。
全面预算管理是通过预算的编制、执行、控制、考核与评价,以达到调控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分散经营风险,优化资源配置,以实现经营目标。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负责审批企业年度预算案、年度预算调整案。企业编制预算,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渐汇总”的程序进行。企业预算由各基层预算单位层层合并汇总基础上编制而成。
4、担保管理办法
为规范发行人的担保工作,强化担保管理,防范担保风险,确保国有资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市国资委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结合发行人的实际,制定《担保管理办法》。
担保范围为:借款担保、授信额度担保、信用证开证担保、债券担保及为其他融资行为提供的担保。担保对象为:公司直接出资的全资、控股企业及通过平台公司直接出资的企业,公司对控股企业原则上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公司原则上不得为参股企业提供担保。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提供担保的,各股东应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比例担保。公司不得为自然人或非法人单位提供担保;除市国资委批准外,不得为无产权关系的企业提供担保。此外,对直属企业申请担保的办理程序、反担保措施、担保收费、担保的后续管理、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等都等均做了具体规定。
5、全面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为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提高发行人的风险防范能力,推动发行人经营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和深圳市国资委关于《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结合发行人实际,制定《全面风险管理暂行办法》。适用于发行人及所属全资及控股的公司及企业。发行人和所属企业以下统称为“企业”。
全面风险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明确风险管理组织;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风险管理策略;落实风险解决方案;开展风险管理监督。企业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经营管理层、风险管理部门及各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组成。未设立董事会的企业,其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由公司经营管理层、风险管理部门及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组成。风险评估程序包括:制定目标、风险辩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价。企业应当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风险评估工作,每年应进行一次风险评估,对于新出现的重大事件要随时开展相应的风险评估。
6、绩效管理办法
为有效落实发行人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明确发行人价值导向,创建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薪酬能高能低的管理机制,制定《绩效管理制度》。实行员工绩效与部门绩效关联,强化员工与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推动各级员工为实现发行人总体目标而努力工作。
发行人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公司董事长担任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公司总经理和分管考核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公司考核分配部是控股公司绩效考核工作的常设办事机构。绩效考核对象包括本部中层管理人员和部门员工,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对中层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采用述职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部门工作业绩考核与部门xx绩效。考核结果是核发绩效工资、调薪、定岗、调岗、培训等人力资源管理行为的重要依据。
7、审计整改管理办法
为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规范企业颞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市国资委《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发行人修订了《审计整改暂行办法》。适用于发行人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上市公司在遵守上市监管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参照执行。
发行人收到市审计局、市国资委等外部单位下发的整改意见后,由配合外部单位开展审计的牵头部门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组织协办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并上报整改报告。所属企业直接收到市国资委、审计局等外部单位下发的整改意见,应于收到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发行人审计部门书面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上报整改报告。审计部门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主要采取现场检查、资料搜集、访谈等方式定期检查被审计单位上报的审计整改完成情况。对未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整改的所属企业,审计部门分类督促并持续跟踪检查。审计部门提出的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建议,经公司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策同意后,启动责任追究工作流程。
8、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发行人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政策法规和《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发行人制订《人力资源管理办法》。适用于发行人本部全体员工。
发行人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和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要求,本着精简、高效原则进行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薪酬能高能低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发行人按照“因事设岗,合理配置”的原则,以部门职能为基础,结合业务流程和分工的实际需要,按业务量和工作复杂程度,科学合理地
设置岗位编制职数。岗位类别包括中层管理岗、专业职能岗。根据岗位类别的不同设置了不同标准的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制定了岗位任职人员选聘流程,并由人力资源部按照《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手续进行劳动关系管理。
9、督查督办工作办法
为加快建立与世界 500 强企业总部管控要求相匹配的督查督办工作体系,进一步促进发行人督查督办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智能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能,确保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督查督办工作办法》以实事求是,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分工合作,突出重点、讲求实效,适时督办与定期督办相结合为原则,按照立项、主办,审核,变更,反馈,催办,办结的督办程序,对发行人的年度重点工作、专项以及公文流转进行督查督办。
此外,《督查督办工作办法》对督查督办信息系统及督查督办考核与奖惩等均做了具体规定。
10、货物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
为规范货物和服务类机构采购行为,择定信誉良好的供应商与机构承办业务,维护发行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廉政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办法规定发行人采购方式分为(1)公开招标;(2)邀请招标;(3)竞争性谈判;(4)单一来源选聘;(5)抽签;(6)询价采购。需求部门需在招标文件中就开标实到供应商或服务机构数量未达到预先确定数量的情况下,是否改用其他适用的选聘方式或终止招标作出明确说明,以利于招标工作的顺利开展。其中,建议的选聘方式、推荐名单等应征求公司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和审计部意见。采购需求、选聘工作方案按照不同合同金额在不同权限下审批。并按业务类别和需求情况建立了供应商和服务机构库,发行人对供应商和服务机构库进行动态管理,定期对供应商或服务机构进行考核评价。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对选聘过程进行监督,接受有关单位或人员的投诉。审计部建立采购工作档案,对采购工作文件资料存档保管。
11、兼职董事、监事管理暂行办法
为切实保障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规范兼职董事、监事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发行人实际,制定《兼职董事、监事管理暂行办法》。
兼职董事的职责包括: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行使职权;对企业的重大事项要按控股公司的意见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和表决;对董事会超越职权范围或违反法律、法规所做的决定,致使股东权益遭受严重损失的,应提出反对意见,并及时向控股公司报告;敦促企业定期向控股公司书面报告企业的经营情况;按时参加控股公司及其委托机构组织的董事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控股公司赋予的其他工作职责。兼职董事、监事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高度关注企业事务,按时参加企业有关会议,要保证有充分的时间审阅、研究会议议案和有关资料。此外,《兼职董事、监事管理暂行办法》对任职资格、管理和考核也做了具体的规定。
12、安全生产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发行人及所属全资、控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的职责,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保障,制定了本制度。
制度包括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所属企业安全生产约谈管理办法等,有效防范了公司安全生产风险。
13、关联交易控制制度
公司参照《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公司关联方的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确保关联方名单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审议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关联交易事项时,通过董事会秘书将相关材料提交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发行人独立董事、监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了解发行人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发行人对直属企业申请担保的条件、审批程序、担保的监督管理及担保收费等都等均做了具体规定。
(四)发行人的独立性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拥有充分的独立性。
1、业务独立性
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能够独立自主地进
行生产和经营活动,在主营业务范围内与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持续性的构成对控股股东重大依赖的关联交易。
2、资产独立
发行人及下属企业合法拥有生产经营的资产,具备完全独立生产的能力,不存在与股东共享生产经营资产的情况。
3、人员独立
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劳动、人事、工资及社保等人事管理制度和人事管理部门,并独立履行人事管理职责。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产生。
4、机构独立
发行人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等决策、监督及经营管理机构,明确了职权范围,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发行人已建立起了适合自身业务特点的组织结构,组织机构健全,运作正常有序,能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5、财务独立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制定了独立的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发行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要求和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及经营需要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独立运作、独立核算、独立纳税。
六、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下: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份 | 职务 | 任期 |
xxx | 男 | 1971 | 董事长、党委书记 | 2021 年 8 月至今 |
xxx | 男 | 1970 | 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 2018 年 5 月至今 |
冯青山 | 男 | 1966 | 董事、党委副书记 | 2015 年 9 月至今 |
xxx | 男 | 1948 | 董事 | 2019 年 6 月至今 |
xxx | 女 | 1970 | 董事、财务总监 | 2017 年 8 月至今 |
xxx | x | 0001 | 董事 | 2017 年 7 月至今 |
xxx | x | 0009 | 董事 | 2021 年 12 月至今 |
高雷 | 男 | 1959 | 董事 | 2022 年 1 月至今 (注 1) |
xxx | x | 0002 | 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监察专员 | 2018 年 10 月至今 |
栗淼 | 男 | 1973 | 监事 | 2011 年 1 月至今 |
xxx | 男 | 1971 | 监事 | 2017 年 11 月至今 |
xxx | x | 1977 | 监事 | 2017 年 11 月至今 |
xxx | 男 | 1968 | 副总经理 | 2017 年 9 月至今 |
xx | x | 0007 | 副总经理 | 2017 年 2 月至今 |
杜秀峰 | 男 | 1974 | 副总经理 | 2020 年 5 月至今 |
xxx | 男 | 1974 | 副总经理 | 2021 年 1 月至今 |
xx | x | 1974 | 总会计师 | 2017 年 3 月至今 |
xx | x | 1971 | 总工程师 | 2017 年 3 月至今 |
注1:深圳国资委于2022年4月正式下达通知高雷董事履职。
上述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简历
xxx:董事长、党委书记。1971年生,男,高级经济师、律师。曾任深圳市国资委企业改革处副处长,监督稽查处副处长、处长,企业一处处长、综合规划处处长;深圳市国资局政策法规处(集体企业工作处)处长;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国资委总经济师、党委委员;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深圳市食品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1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xxx: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1970年生,男,经济学学士。曾任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投资发展部经济师、业务经理;深圳市深投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行政总监、副总经理;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8年 5月至今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冯青山:董事、党委副书记。1966年生,男,工学学士。曾任驻香港部队政治部组织处副营职干事、正营职干事;驻澳门部队政治部正营职干事;xx第163师政治部宣传科副科长;深圳市纪委办公厅副主任;深圳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2015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
xxx:董事。1948年生,男,博士学位。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计划资金司副司长、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分局局长;招商银行行长;2019年06月至今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xxx:x事、财务总监。1970年生,女,经济学硕士。曾任深圳市金众集团公司审计部助理工程师;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审计部会计师、副经理;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副部长、企业一部副部长、产权管理与法律事务部部长; 2017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xxx:x事。1971年生,男,硕士学位。曾任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流程改革及架构重组小组副组长、稽核处副处长;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私人银行部副总经理;中国银行总行流程再造办公室高级项目经理;中银保险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中银保险稽核中心(杭州)内控督导(分公司总经理级),2017年07月至今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xxx:董事。1969年生,男,法学博士。曾任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公司秘书科科长、总经办副主任,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投资发展部总经理,天津市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振业城项目部总经理,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2021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高雷:董事。1959年生,男,经济学硕士。曾任深圳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秘书
(副处级),深圳发展银行办公室主任、行长助理、党委委员,深圳发展银行广州分行行长、党委书记,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深圳市国资委总经济师、副主任、党委委员,深圳市国资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深圳市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22年1月起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xxx: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1962年生,男,经济学硕士。曾任深圳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深圳市国资委资本运作管理处处长;深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主持监事会全面工作),2018年10月至今,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
xx:x事。1973年生,男,硕士学位。曾任深圳南油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室主审、财务部主管;深圳钜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深圳报业集团财务中心主任助理(副处级);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1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
xxx:监事。1971年生,男,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先后任广东省丰顺县人民检察院科员、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渎职侵权检察科副科长;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副经理;2017年9月至2020年7月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监事会办公室)主任;2020年4月至今任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017年11月起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
xxx:x事。1977年生,男,经济学硕士。曾任深圳市审计局金融审计处主任科员;深圳市审计局财政审计处副处长;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7年9月至2021年2月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2021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1月起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
xxx:副总经理。1968年生,男,公共管理硕士。曾湖南省政府外事办科员;深圳市政府外事办港澳处副处长;深圳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副巡视员;深圳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党组成员、市友协专职副会长;2017年9月起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xx:x总经理。1967年生,男,经济学博士。曾任大庆石油管理局财务资产部副经理,兼任内控体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任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兼任海通昆仑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2月至今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杜秀峰:副总经理。1974年生,男,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广东省深圳市监察局政策法规处科员、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稽查处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副处长、处长, 2020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xxx:x总经理。1974年生,男,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赣州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省东莞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党组书记、主任;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xx:x会计师。1974年生,男,管理学博士。曾任深圳亨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二部经理、所长助理;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审计部科员、副主任科员;深圳市国资委企业二处主任科员;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预算部部长、办公室主任; 2017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xx:x工程师。1971年生,男,工学学士。曾任深圳市机电设备安装股份有限公司企业部助理工程师;深圳市新东升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部长;深圳市东山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部长、公司副经理、部长;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7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如下表: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姓名 | 在本公司职务 | 兼(任)的企业 | 职务 |
xxx |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 理事长 | ||
xxx | 董事、总经理、党委副 书记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冯青山 | 董事、党委副书记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xxx | 董事 | 国家科技成果转换引导基金 | 理事长 |
国际公益学院 | 董事会主席 | ||
社会价值投资联盟 | 主席 | ||
壹基金公益基金会 | 理事长 | ||
四源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贝森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主席 | ||
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
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潮商东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
深圳市乐土精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深圳市柔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中农海稻(深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
北京创新乐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北京乐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董事 | ||
盟浪可持续数字科技(深圳)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 | ||
深圳市华庆前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
盟发可持续投资咨询(深圳)有限责任公司 | 执行董事 | ||
xxx | 董事、财务总监 | 无 | - |
刘晓东 | 董事 |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xxx | 董事 | 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党委委员 | ||
高雷 | 董事 | 无 | - |
xxx | 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 | 无 | - |
xx | x事 | 监事 | |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财务总监 | ||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
xxx | 监事 | 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xxx | x事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姓名 | 在本公司职务 | 兼(任)的企业 | 职务 |
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领导职务 | ||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深圳市南油(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
xxx | 副总经理 | 董事长 | |
董事 | |||
港深创新及科技园有限公司 | 董事 | ||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 理事 | ||
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
深圳市内部审计协会 | 理事、常务理事、副 会长 | ||
xx | x总经理 |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深圳投控湾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代表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中国北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
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 |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 ||
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法 定代表人 |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 董事 | ||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杜秀峰 | 副总经理 | 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深圳市xx投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
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
ULTRARICHINTERNATIONALLIMITED | 董事 | ||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 理事、秘书长 | ||
深圳市赤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副董事长 | ||
xxx | 副总经理 |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深圳会展中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深圳市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深圳市五洲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深圳市南油(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副董事长 | ||
深圳市国际投资推广联合会 | 第二届会长人选 | ||
xx | x会计师 |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董事 |
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
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
SIHCInternationalCapitalLtd. | 董事 | ||
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 | 董事 | ||
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深圳投控国际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
深圳投控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
深圳投控国际资本控股基建有限公司 | 董事 |
姓名 | 在本公司职务 | 兼(任)的企业 | 职务 |
深圳市会计协会 | 副会长 | ||
xx | 总工程师 |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
河北省深投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中国深圳对外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深圳湾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深圳香蜜湖国际交流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
湖北深投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ShenzhenInvestmentInternationalCapitalHoldings(US),I nc.(译深圳投控国际资本控股(美国)有限公司) | 董事 | ||
SIHCSiliconValley,LLC(译深圳投控国际资本控股 (硅谷)有限公司) | 董事 | ||
ShenzhenInvestmentInternationalCapitalHoldings(Belgi um),Inc.(译深圳投控国际资本控股(比利时)有限 公司) | 董事 | ||
喀什深圳城有限公司 | 董事 | ||
深圳市深投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法定代表人 | ||
深圳市虚拟大学科技成果转移促进会 | 会长 |
(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关于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没有《公司法》中所禁止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债券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发行人股权或债券。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所在行业情况
1、科技金融行业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行业获得了长足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初步统计,2021 年末我国金融业机构总资产为 381.95 万亿元,同比增长 8.1%;其中,银行业机构总资产为 344.76 万亿元,同比增长 7.8%;证券业机构总资产为 12.3 万亿元,
同比增长 21.2%;保险业机构总资产为 24.89 万亿元,同比增长 6.8%。其中,与发行人关系密切的是证券行业、保险行业、担保行业、资产管理行业和股权投资行业。
(1)证券行业
证券行业的经营业绩受资本市场变化影响较大,呈现明显的波动性和周期性特征。我国证券业盈利模式以经纪、自营、承销、信用交易和资产管理等业务为主,证券行业的经营业绩受资本市场变化影响较大,呈现明显的波动性、周期性特点。2021 年,证券市场呈现出整体上行、交易活跃的态势。2021 年末,上证指数收报 3,639.78 点,全年上涨 4.80%;深证成指报 14,857.35 点,全年上涨 2.67%。A 股市场总成交超 257万亿元,日均成交 1.06 万亿元,均超过 2015 年的牛市,创下历史新高。受资本市场改革、市场回暖等因素影响,证券行业整体经营业绩增幅明显。据中证协统计,2021年证券行业实现营业收入 5,024.10 亿元,净利润 1,911.19 亿元,较上年同期分别上升 12.03%和 21.32%。
截至 2021 年末,证券业总资产为 10.59 万亿元,净资产为 2.57 万亿元,较上年末分别增加 19.07%、11.34%。
(2)保险行业
保险是以风险为经营对象、为人们提供风险保障的一种特殊的制度安排,是一种风险转移的机制,同时保险还是一种储蓄手段。与一般企业不同的是,保险业具有投资需求大、经营周期长、利润率相对稳定的特点。2021 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保险行业发展带来巨大挑战。一方面,宏观经济增速明显放缓,保险需求难以充分释放;另一方面,保险线下经营活动受到限制,业务拓展与队伍建设面临困难。在多重因素共同影响下,年度行业保费增速出现回落。
截至 2021 年末,我国保险业公司总资产合计为 24.89 万亿元,同比增长 6.82%。
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 23.23 万亿元,原保险保费收入 4.49 万亿元,其中财产险保费收
入 1.17 万亿元、人身险保费收入 3.32 万亿元。
(3)担保行业
我国担保行业的业务类型主要包括融资担保业务及非融资担保业务,其中融资担保业务主要包括为被担保人银行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等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借款类担保业务,为被担保人发行债券等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发行债券担保业务等其他融资担保业务。非融资担保业务主要包括经营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2021 年以来,国内宏观经济持续保持较大下行压力,同时叠加新冠疫情的综合
影响,金融担保公司展业更加审慎,且对存续项目的信用风险跟踪审查更为严格,行业格局较之前年度保持稳定,行业由高速发展阶段转为结构性调整阶段。
(4)资产管理行业
我国不良资产管理市场进入“五+2+银行系 AIC+外资系+N”的市场格局,即华融、长城、东方、信达、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0 x 0 xxx,0000 x 0
月更为现名)五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每省原则上不超过 2 家经银保监会批复的可从事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业务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银行设立的主要开展债转股业务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外资投资入股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及众多未获得银保监会批复的内资不良资产管理公司。宏观经济下行及金融“去杠杆”等因素叠加,不良资产供给充足,行业发展大有可为,但市场格局的逐步多元也加剧了行业竞争。
(5)股权投资行业
由于股权投资投资周期较长,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冷暖影响着股权投资的热度,在全球经济增长压力不断加大的背景下,中国市场的股权投资逆势增长,主要得益于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持续推进、北京证券交易所开市、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等政策红利,众多高速增长的“专精特新”企业为股权投资机构提供了丰富标的。
2、科技园区行业
发行人科技园区行业相关的业务板块包括房地产及园区开发板块、物流园区建设板块、园区租赁及运营板块。
(1)房地产及园区开发
房地产行业是一个具有高度综合性和关联性的行业,其产业链较长、产业关联度较大,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房地产的发展能有效拉动钢铁、水泥、建材、建筑施工、室内装修、家具、家电、物业服务等相关产业,对一个国家和地区整体经济的拉动作用明显。2021 年,房地产市场进入下行调整,中央政策层面继续坚持“房住不炒”的总基调,年内相继出台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适时推进房地产税扩大试点工作等政策,初步建立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地方层面继续贯彻落实因城施策方针,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多措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1 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为 14.76 万亿元,同比增长 4.4%;同期,全国房屋竣工面积累计达 101,412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11.2%,其中,住宅竣工面积 73,016 万平方米,增长 10.8%。
国内产业园区开发呈现新的模式转变。一是从注重优惠政策向发展产业集群转变。二是由加工型产业园区向研发型产业园区转型,产业园区将从附加价值低的加工/代工转型高价值的研发、技术型园区。三是从强调引进大型公司向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转变,将研发课题市场化、模块化、专业化将是趋势,采用小规模研究,充分利用其灵活性,可有效分散风险和加快科技研发速度。四是由单纯的土地运营向综合的“产业开发”和“氛围培育”转变,在打造一流的硬环境的同时,加强区域文化氛围、创新机制、管理服务等软环境的建设。五是由功能单一的产业区向现代化综合功能区转型,产业园区不是单纯的工业加工、科技产品制造区,还包括配套服务的各种商业服务、金融信息服务、管理服务、医疗服务、娱乐休憩服务等综合功能。
(2)物流园区建设
物流业是保障国民经济增长的基础性行业,也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晴雨表。2021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 335.2 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 9.2%;2021 年物流业总收入 11.9 万亿元,同比增长 15.1%。另外,物流效率进一步提升,降本增效成果明显。社会物流总费用与 GDP 的比率由 2015 年的 16%下降到 2021 年的 14.6%。我国物流行业发展的虽然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和深层次的矛盾,但基于外部良好的政策和经济环境,行业仍保持稳定增长,物流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3)园区运营及租赁
我国园区运营及租赁行业不断转型升级,从而推动了产业园区的城市化进程,园区经济与城区经济逐渐走向融合。为顺应这一发展趋势,行业内一些产业园区主动谋求战略转型,从单一生产型的园区,逐渐规划发展成为集生产与生活于一体的“新型城市”。
3、科技产业行业
(1)新兴产业
2015 年 5 月,国务院印发《中国制造 2025》,提出“以体现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为主线。主要包括八项战略对策:推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提升产品设计能力;完善制造业技术创新体系;强化制造基础;提升产品质量;推行绿色制造;培养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企业群体和优势产业;发展现代制造服务业。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制造的转型升级,我国全部工业增加值稳定增长。
2021 年,全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 9.6%,其中高技术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 18.2%、12.9%,对规上工业增长的贡献率分别达 28.6%、 45%。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 5.6%。光伏、风电、船舶等产业链国际竞争优势进一步增强,集装箱产量同比增长 110.6%,芯片产量同比增长 3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着眼于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先机,培育先导性和支柱性产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化、集群化、生态化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超过 17%。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新兴产业面临巨大发展机遇。
(2)高端服务业
目前公司高端服务业涵盖子行业较多,主要集中在人力资源、会展、供应链、通信服务、高速公路及公路运输、规划设计等行业。
人力资源行业关注人的劳动需求与职业发展,在优化人才配置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以促进人力资源的有效开发,在人才竞争中的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多元化、多层次服务体系已经形成。
我国会展行业正处于从数量扩张过渡到质量提升的结构优化调整新阶段,产业发展、科技进步、资本介入、跨界融合等方面为会展业带来新的发展动能。
供应链管理行业随着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为现代物流及供应链管理外包服务行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宏观环境。
在通信业以及移动通信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背景下,通信服务产业的规模预计也将持续增长。
我国高速公路及公路运输是支撑经济发展的战略性基础行业,目前处于基础设施进一步发展、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和转型发展的时期。
规划设计行业方面,我国国有规划设计企业技术与品牌优势明显,在行业内占据重要地位。民营规划设计企业管理灵活,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外资规划设计企业拥有较为先进的规划设计理念,在行业内也占据一席之地。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发行人参股控股企业众多,涉及行业范围广泛,对于深圳市经济、民生影响较大,所控制的多家大型集团型企业,在科技金融板块、科技园区板块和科技产业板块业务中均处于行业前列。
(三)公司主要面临的竞争情况
1、科技金融板块
在证券行业,国信证券各项业务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突出,根据中证协公布的证券公司会员经营业绩排名,2011年至2021年,国信证券净资产、净资本、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主要指标排名行业前列。报告期内,国信证券保持了行业领先的市场地位,各项主要业务均取得较好成绩。在保险行业,2021年度国任保险实现保险业务收入 104.23亿元,正逐步成为一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数字化科技型现代财产保险公司。在担保行业,xx投和担保集团两家龙头担保企业累计服务企业11万家次,累计提供金融服务金额超1.60万亿元。在资产管理行业,发行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日趋完善,于 2020年设立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在股权投资行业,天使母基金规模增加至100亿元,成为国内规模最大和最具影响力的天使投资引导基金。
2、科技园区板块
发行人科技园区板块与深圳特区同步发展,为深圳特区的开发建设,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主要运营主体均为深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骨干力量,承揽建设了多项大型重点工程。发行人坚持“精耕深圳、服务湾区、面向全球”,持续提升科技园区开发建设与运营服务能力,将科技园区打造成为集聚创新资源、整合产业链条、强化产业培育的重要载体。
为顺应我国园区运营及租赁发展趋势,发行人深入实施“圈层梯度、一区多园”战略,着力打造深圳湾核心圈层,依托深圳湾科技生态园、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等园区,聚集全球高端科技创新要素,探索新一代科技园区运营模式与标准,把“深圳湾”打造成为国内外知名的科技园区品牌,并通过“深圳湾”品牌统筹全市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运营,形成不同层级的科技园区梯次布局,助力深圳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和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发展。报告期内,深圳湾园区产业生态持续优化,创新科技中心完成规划验收,核心园区全面建成投入运营。
3、科技产业板块
发行人持续壮大存量优势新兴产业,补齐科技产业板块发展短板,在电子信息、新材料、深环科技等产业领域形成了一定技术与市场领先优势,公司将推动高端服务业资源整合重组,强化集群式发展,围绕科技创新培育科技服务业,壮大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众包众扶等新业态,构建产业发展新引擎。
发行人的子公司赛格集团是全国电子市场行业的开拓者,其旗下深爱公司是华南地区唯一的功率半导体设计、制造、封测一体化企业;通产集团发展成为行业领先的新材料集团;深纺织引进业界领先的超大尺寸偏光片生产技术,全力推进7号线项目建设;深环科技接收处置危险废物量占全市总量60%以上,助力深圳打造“无废城市”;怡亚通是中国第一家上市供应链企业,业务覆盖快消、IT、通讯、医疗等20多个领域,为100余家世界500强及2600余家国内外知名企业提供服务,2020年,怡亚通从全球调拨医疗物资送至全国22个省区防疫一线,入选国家级重点防疫企业名单;天音控股打造了业内领先的集分销、零售、售后服务、移动互联网、移动通信虚拟运营、彩票为一体的综合服务网络,旗下各业务板块颇具协同效应,并在各个行业领域名列前茅;水规院完成全市70%以上的水环境治理项目,IPO顺利过会,已于2021年8月4日登陆创业板。
(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1、公司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
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担保等金融和类金融股权的投资与并购;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投资与服务;通过重组整合、资本运作、资产处置等手段,对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进行投资、运营和管理;市国资委授权开展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发行人主要业务包括科技金融板块、科技园区板块和科技产业板块。
(1)科技金融板块
发行人科技金融板块业务构建符合深圳城市战略、具有鲜明科技特色的金融服务体系,为深圳科技企业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发行人科技金融板块主要由证券、保险、担保、资产管理和股权投资等部分组成,主要业务经营主体为发行人子公司国信证券、国任保险、xx投、深圳担保集团、深圳资产、天使母基金、投控资本、湾区基金等。
发行人科技金融板块是发行人主营业务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为发行人最大的利润来源。2019-2021年,发行人科技金融板块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360,220.39万元、 2,967,688.83万元和4,034,518.54万元,占总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1.65%、13.81%和
16.64%。
①证券业务
证券业务经营主体为发行人子公司国信证券。国信证券是全国性大型综合类证券公司,2021年在证监会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结果为“AA”。国信证券经证监会批准的业务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金融产品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基金托管业务和基金服务业务,股票期权做市,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香港证券经纪业务、融资业务及资产管理业务,股权投资、科创板跟投业务等。
截至2021年末,注册资本96.12亿元;员工总数12054人;在全国111个城市和地区共设有58家分公司、184家营业部。拥有国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国xx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等4家全资子公司;50%参股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9日,国信证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证券代码“002736”。根据中证协发布的数据,近年来国信证券的总资产、净资产、净资本、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核心指标排名行业前列;公司在北、上、广、深等经济发达城市设立的营业部均保持强劲的竞争实力,多家营业部长期领先当地同业。2021年,国信证券完成股票承销项目37.5个,同比增长40%,市场份额3.45%,行业排名第八,较上年上升两名;募集资金439.36亿元,市场份额2.79%,行业排名第八。其中,完成IPO项目16.5个,行业排名第十;完成创业板IPO项目13个,行业排名第四,募集资金107.78亿元,行业排名第三;完成再融资项目21个,排名行业第七。国信证券 2021年末总资产3623.0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969.10亿元。
2021年,国信证券实现营业收入238.18亿元,同比增长26.8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15亿元,同比上升52.89%。截至2021年末,国信证券为深圳地
区企业累计提供98次股权融资服务,累计融资约688亿元;累计服务57家深圳地区企业发行债券309只,募集资金2,975亿元。2021年,国信证券为深圳各级国企发行债券 63只、规模共计1,021亿元。
国信证券近三年主要经营情况表
项目名称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营业总收入(亿元) | 238.18 | 187.84 | 140.93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亿元) | 100.33 | 89.77 | 61.61 |
利息净收入(亿元) | 24.11 | 31.48 | 17.00 |
投资收益(亿元) | 74.36 | 48.94 | 45.05 |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亿元) | 17.40 | 0.67 | 7.12 |
其他业务收入(亿元) | 21.72 | 16.79 | 9.73 |
营业网点(家) | 242 | 179 | 164 |
全年 IPO 承销项目数(支) | 16.5 | 11.5 | 12.5 |
全年 IPO 承销额(亿元) | 134.88 | 86.04 | 84.08 |
全年债券承销项目数(支) | 321.14 | 202.21 | 102.85 |
全年债券承销额(亿元) | 2684.33 | 2,027.75 | 1,032.45 |
资产管理规模(亿元) | 1,476.51 | 1,461.54 | 1,603.45 |
2019-2021年,得益于证券市场行业回暖,国信证券证券业务收入及盈利水平保持增长趋势,且国信证券的资本实力很强,各项业务市场排名位于行业前列,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均较为突出。2021年度,市场行情良好,国信证券经营业绩出现较大增长,营业收入达到238.18亿元,各项经营指标良好;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15亿元,同比上升52.89%,保持了行业领先的盈利能力。
国信证券及全资子公司国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期货”)于2017年 5月24日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7]58号)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7]60号),主要是针对国信证券、国信期货涉及上海司度及其相关中介机构涉嫌违法违规案事项。2018年11月5日,国信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结案通知书》(结案字[2018]00x),xxx,xx证监会认定国信证券及相关人员在本案中的违法违规事实不成立,决定对本案结案。
国信证券于2018年1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国信证券保荐业务及财务顾问业务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就该项调查,国信证券于2018年5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于2018年6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决定:一、对于国信证券保荐业务行为,责令其改正,给予警
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100万元,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龙飞虎、xxx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二、对于国信证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行为,责令其改正,没收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收入600万元,并处以1,800万元罚款;对xx、曹仲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国信证券已按照证监会相关监管要求,持续完善相关内控机制,依法合规地开展相关业务,目前经营情况正常。
②保险业务
发行人保险业板块中,子公司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任保险”)是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性保险公司。国任保险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双区”地缘优势,以“深化改革、创新转型、价值发展”为核心经营理念,建立以客户为中心,数据科技驱动、开放共享平台经营模式,持续推进高质量可持续发展,逐步建设成为一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数字化科技型现代财产保险公司。
国任保险前身是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信达财险”),是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于2009年8月在北京成立的一家全国性保险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2018年1月,公司名称由信达财险变更为国任保险。2019年3月底,公司注册地迁至深圳,成为深圳金融总部企业。2017年4月,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行人成为国任保险控制类股东,持股比例为41%,国任保险成为深圳市属国资控制的唯一财产保险公司。其他股东包括: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信达资产经营总公司、中国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共18家大中型国有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2021年度,国任保险实现营业收入103.73亿元,保险业务收入104.23亿元。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国任保险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而被有权主管机关处以罚款50万元及以上的行政处罚如下:
(a)2021年6月7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云银保监罚决字〔2021〕42号),因国任财险曲靖中心支公司办理车险业务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的保险费率,支付超额手续费,决定对曲靖中心支公司处以50万元罚款。
自上述事项被主管机构处罚以来,国任保险已按照相关监管要求,认真进行整改,持续完善相关内控机制,依法合规地开展相关业务,目前经营情况正常。
③担保业务
发行人担保业板块包括深圳市xx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投”)和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集团”)两家子公司,是为解决中小科技企业融资难问题而设立的专业金融服务机构。截至2021年底,xx投和担保集团两家龙头担保企业累计服务企业11万家次,累计提供金融服务金额超1.6万亿元。
xx投近三年主要经营情况表
项目名称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注册资本(亿元) | 138.52 | 138.52 | 88.52 |
营业总收入(亿元) | 28.14 | 27.82 | 27.87 |
年新增担保户数(户) | 6,228 | 4,802 | 3,566 |
在保户数(户) | 6,206 | 4,888 | 3,717 |
年新增担保额(亿元) | 1,018.94 | 1,234.40 | 1,661.07 |
在保责任余额(亿元) | 1,236.25 | 1,412.68 | 1,929.20 |
代偿余额(亿元) | 3.81 | 3.90 | 3.06 |
当年代偿率 | 0.04% | 0.06% | 0.14% |
注 1:xx投代偿率的计算公式为:代偿率=代偿发生额/年担保解除额*100%
深圳担保集团近三年主要经营情况表
项目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注册资本(亿元) | 114.05 | 114.05 | 114.05 |
营业总收入(亿元) | 25.17 | 24.43 | 21.80 |
年新增担保户数(户) | 7,803 | 5,501 | 4,755 |
在保户数(户) | 8,127 | 5,532 | 3,648 |
年新增担保额(亿元) | 1,281 | 486 | 400 |
在保责任余额(亿元) | 1,201 | 499 | 319 |
代偿余额(亿元) | 2.30 | 2.06 | 1.56 |
当年代偿率 1 | 0.19% | 0.28% | 0.26% |
注1:深圳担保集团代偿率的计算公式为:代偿率=代偿发生额/年担保解除额*100%
④资产管理业务
2020年4月28日,发行人作为主发起人,联合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国国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了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专业,重塑价值”为宗旨,以“化解区域风险、维护
信用环境、服务实体经济”为使命,致力于解决深圳市委市政府关心的热点、痛点、难点问题,成为地方金融发展的“稳定器”和“安全网”。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以传统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为基础,以互联网金融及地方金融风险化解、民营企业纾困等业务为特色,立足深圳,辐射粤港澳大湾区,最终成长为国内领先的特殊资产管理公司。
⑤股权投资业务
发行人股权投资业务主要经营主体为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使母基金”)、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控资本”)和深圳投控湾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湾区基金”)。天使母基金是深圳市人民政府投资发起设立的战略性、政策性基金,天使母基金目前规模100亿元,是国内规模最大的天使投资类政府引导基金。投控资本作为国有资本战略投资与基金管理公司,围绕发行人打造深圳市科技金融投资控股平台的发展战略,采用市场化运营模式,服务于深圳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企业价值提升,是发行人战略投资、基金群管理、资本运作、市值管理和园区建设协同的重要实施单位,以及发行人实现对于科技创新产业培育和扶持功能的重要抓手。湾区基金系发行人和投控资本设立的母基金,累计认缴资金60亿元,主要投资于发行人旗下子基金及直投项目。
(2)科技园区板块
发行人科技园区板块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打造“深圳湾”科技园区知名品牌和国际领先的智慧园区,并在国内多个省、市复制推广,带动内地产业园区升级;另在美国硅谷、比利时设立海外科技创新中心,不断提升深圳在全国乃至全球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能力。发行人科技园区板块由房地产及园区开发、物流园区建设、园区租赁及运营等部分组成。
科技园区板块在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较大,为发行人第二大业务利润来源。 2019-2021年,发行人科技园区板块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624,987.90万元、3,380,346.07万元和3,586,136.88万元,占总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7.89%、15.73%和14.79%。
①房地产及园区开发
发行人房地产开发业务主要由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四家成立时间较早的子公司经营,在深圳当地拥有一定的市场认可度,具备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发行人园区开发业务主要由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发展有限公司、深圳湾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深投控(深汕特别合作区)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及河北深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开发项目主要包括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深汕科技生态园及保定深圳xx技术科技创新产业园等。
发行人房地产业务主要包括房地产业务、房屋租赁管理业务以及物业管理,具体业务模式如下:(a)房地产业务主要为经营房地产的开发、销售等;(b)房屋租赁管理业务主要为自有物业的出租并且收取租金;(c)物业管理业务主要为房地产业务销售后的后续物业管理服务以及租赁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并同时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经确认,发行人两家房地产上市子公司在信息披露中不存在未披露或者失实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四家房地产子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受到刑事处罚;同时,下属企业均为诚信合法经营,不存在“囤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信贷违规”、“销售违规”、“无证开发”等问题,无受到监管机构处分的记录或造成严重社会负面的事件出现。
发行人已就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取得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于2021年2月1日核发的编号为深房开字(2017)088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三级。
此外,发行人下属涉及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四家子公司(即深深房、深物业、城建集团及深福保)亦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具体如下:
发行人下属房地产开发业务子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序号 | 证书编号 | 名称 | 资质等级 | 发证机关 | 核发日 |
1 | 深房开字(2017)240 号 | 深深房 | 三级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2021 年 1 月 25 日 |
2 | 建开企[2001]054 号 | 城建集团 | 一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2019 年 5 月 16 日 |
3 | 深房开字(2020)5682 号 | 深物业 | 三级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2021 年 2 月 1 日 |
4 | 深房开字(2017)536 号 | 深福保 | 三级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2021 年 1 月 25 日 |
5 | 深房开字(2017)746 号 | 深福保 | 三级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2021 年 2 月 1 日 |
6 | 津建房证[2011]第 S1880 号 | 深福保 | 四级 | 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 2019 年 12 月 26 日 |
经确认,未发现发行人、深深房、深物业、城建集团及深福保存在因下列情形而受到监管机关行政处罚的记录:1)项目用地违反供地政策;2)违法违规取得土地使用权;3)拖欠土地款;4)土地权属存在问题;5)未经国土部门同意且未补缴出让金而改变在建项目容积率和规划;6)违反闲置用地规定;7)项目用地违反限制用地
规定;8)从事囤地、捂牌惜售、哄抬地价、无证开发等违规行为。
截至2021年末主要在售房地产项目情况
城市 | 项目名称 | 项目业态 | 权益比例 | 可售面积 (㎡) | 累计预售 (销售)面积(㎡) | 本期预售 (销售)面积 (㎡) | 本期预售 (销售)金额(万元) | 累计结算面积(㎡) | 本期结算面积(㎡) | 本期结算金额(万元) |
深圳 | 仁山智水花园 | 住宅 | 100% | 284,077.00 | 281,136.00 | - | - | 281,136.00 | - | - |
东莞 | 御河湾 | 住宅 | 100% | 172,468.00 | 172,468.00 | 13,027.00 | 7,643.00 | 172,468.00 | 6,116.00 | 14,988.00 |
中山 | 御城金湾 | 住宅 | 100% | 488,767.00 | 364,150.00 | 412 | 503 | 361,714.00 | 3,148.00 | 3,433.00 |
东莞 | 御城花园 | 住宅 | 100% | 320,450.00 | 305,646.00 | 31,961.00 | 102,706.00 | 272,705.00 | 135,630.00 | 288,026.00 |
保定 | 燕云城 | 住宅 | 60% | 256,643.00 | 249,809.00 | 198,578.00 | 205,186.00 | - | - | - |
天津 | MIG 金融大厦 | 写字楼 | 100% | 118,775.64 | 10,298.12 | - | - | 10,298.12 | - | - |
天津 | 福保产业园 | 产业园区 | 100% | 56,378.89 | 86,386.72 | 1,022.63 | 838 | 86,386.72 | 1,022.63 | 838 |
深圳 | 传麒东湖名苑 | 现楼 | 100% | 32,857.00 | 32,440.00 | 7,160.00 | 48,361.00 | 30,012.00 | 14,169.00 | 70,662.00 |
深圳 | 翠xx | 现楼 | 100% | 56,137.00 | 51,969.00 | 35 | 161 | 51,969.00 | 338 | 1,148.00 |
汕头 | 天悦湾一期 | 现楼 | 100% | 160,372.00 | 114,462.00 | 14,951.00 | 7,967.00 | 92,524.00 | 15,531.00 | 8,008.00 |
汕头 | 天悦湾二期 | 现楼 | 100% | 137,059.00 | 17,004.00 | 15,829.00 | 9,174.00 | 11,517.00 | 11,517.00 | 6,159.00 |
惠州 | xxx一期 | 预售 | 51% | 159,761.00 | 844.00 | 844.00 | 1,018.00 | - | - | - |
深圳 | 金领假日公寓 | 住宅、单身公寓、商 业 | 100% | 125,231.07 | 106,525.28 | 38,201.84 | 338,967.00 | 100,360.60 | 36,073.53 | 300,441.21 |
东莞 | 松湖朗苑 | 住宅、商业 | 100% | 140,911.00 | 140,911.00 | 240.00 | 207.00 | 149241.84 | 228.00 | 184.99 |
扬州 | 湖畔御景园一期 | 住宅、商铺、公寓、车库、 车位 | 100% | 48,870.98 | 42,921.54 | 572.28 | 217.30 | 42,822.87 | 607.02 | 208.35 |
扬州 | 湖畔御景园二期 | 住宅、商铺、公寓、车库、 车位 | 100% | 73,121.96 | 69,798.52 | 2,275.15 | 3,078.69 | 68,314.86 | 4,136.97 | 5,454.09 |
合计 | 2,631,880.54 | 2,046,769.18 | 325,108.90 | 726,026.99 | 1,731,470.01 | 228,517.15 | 699,550.64 |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主要土地储备情况
项目/区域名称 | 总占地面积(万㎡) | 总建筑面积(万㎡) | 剩余可开发建筑面积 (万㎡) |
深圳市恒通实业发展 有限公司 | 10.56 | 43.53 | 43.53 |
汕头新峰大厦 | 0.59 | 2.66 | 2.66 |
xxx二期 | 2.57 | 7.72 | 7.72 |
xxx三期 | 4.31 | 9.57 | 9.57 |
xxx四期 | 3.23 | 6.45 | 6.45 |
深房光明里 | 1.07 | 5.36 | 5.36 |
御品峦山花园项目 | 2.19 | 7.89 | 7.89 |
宝路项目 | 3.24 | 8.16 | 8.16 |
惠阳淡水土地 | 1.77 | 6.2 | 6.2 |
海口红旗镇土地 | 15.8 | - | - |
光明玉塘项目 | 1.49 | 8.91 | 8.91 |
东莞虎门项目 | 5.17 | 11.37 | 11.37 |
合计 | 51.99 | 117.82 | 117.82 |
发行人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要求,作为深圳市投资主体之一,承担了深圳市重要园区的建设任务。发行人园区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深圳湾科技生态园项目、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项目、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等园区项目,分别承担深圳市未来高科技上市公司的总部基地、软件产业基地、创业投资服务平台及生物产业基地等职能,为深圳市的产业升级和未来发展提供各项配套服务。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主要在建的园区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 347.32 亿元,已投
资 148.15 亿元。2022-2024 年,发行人分别计划对主要在建项目投资 24.87 亿元、
40.59 亿元和 40.36 亿元。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园区项目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名称 | 计划总投资 | 已投资 | 投资计划 | ||
2022 | 2023 | 2024 | |||
中国风投大厦 | 49.31 | 37.77 | 4.47 | 1.63 | 0.15 |
深汕科技生态园 | 51.67 | 10.85 | 6.3 | 7.5 | 6 |
深港开放创新中心 | 22.79 | 7.5 | 4.3 | 10.99 | - |
深港科创综合服务中心 | 34.7 | 9.27 | 1.7 | 8 | 15.73 |
深圳园创投中心 | 11.18 | 6.07 | 2.19 | - | 0.11 |
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 C 塔项目 | 164.9 | 70.41 | 4.83 | 11.79 | 18.12 |
中国·越南(深圳-海防)经济贸易合作区 | 12.77 | 6.28 | 1.08 | 0.68 | 0.25 |
合计 | 347.32 | 148.15 | 24.87 | 40.59 | 40.36 |
②物流园区建设
发行人物流园区建设业务的主要经营主体为子公司深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深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和环渤海地区为主要战略区域,通过投资并购、重组与整合,重点介入城市综合物流港及收费公路等物流基础设施的
投资、建设与经营,向客户提供物流增值服务,业务领域已拓展至物流产业相关土地综合开发、环保产业投资与运营等多个细分市场。
(a)物流园区、物流服务业务
深圳国际聚焦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等经济发达地区,通过自建、收购等方式不断夯实物流资产及扩大经营规模,打造覆盖水陆空铁全业态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同时,深圳国际以打造“大湾区领先、全国一流物流产业综合服务商”为目标,以高标仓、城市高端物流综合体的开发运营为核心业务功能,通过提供智能仓储、冷链、供应链金融、第三方物流等综合物流服务,高效地满足客户的需求。截至 2021
年 12 月末,深圳国际在全国共 37 个物流节点城市实现布局,管理及经营共 30 个物
流项目,拥有及规划的土地面积合共超过 900 万平方米,当中已获取的土地面积超过
600 万平方米,运营面积约 332 万平方米。受惠于市场对现代化优质物流设施需求及有效市场推广,各项目出租情况较理想,综合出租率达 93%。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主要物流园区经营情况
项目名称 | 运营面积 | 出租率 | 2021 年平均服务费 收入 | 业务收入(港币千元) | ||
(万平方米) | (港币元/平方米) | 2019 | 2020 | 2021 | ||
华南物流园 | 29 | 99% | 59 | 281,932 | 269,541 | 376,143.77 |
西部物流园 | 11.3 | 89% | 18 | 48,888 | 42,937 | 89,660.94 |
华通源物流中心 | 2.7 | 92% | 50 | 18278.62 | 16247.05 | 20,152.81 |
综合物流港 | 272.7 | 91% | 27 | 407.085 | 483,290 | 802,652.88 |
深国际康淮电商中心 | 13.3 | 96% | 55 | 76,444 | 74,933 | 90,988.01 |
合计 | 1,379,598.41 |
(b)港口业务
港口及相关业务方面,深圳国际投资的南京西坝码头共建设 1 座 5 万吨、2 座 7 万吨
级及 2 座 10 万吨级通用散货泊位及约 40 万平方米堆场,可实现卸船、装船、过驳、装火车等多项服务功能。2021 年,共 604 艘海轮停泊南京西坝码头,完成吞吐量 3,877 万吨,同比增长 8%,火车发运 522 万吨,同比增长 6%。依托码头重资产,深圳国际动力煤、石油焦、冶金焦煤等供应链业务有序运作。深圳国际持续拓展优质港口项目,2020 年成功拓展了丰城尚庄项目、靖江港项目及沈丘港项目。2020 年 12 月底,深圳国际持有 20%股份的丰城尚庄项目已开工建设,目前建设有序推进。2021年 8 月,深圳国际与靖江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该司将其持有的靖江
港项目公司 70%的权益转让给深圳国际。该项目于 2021 年 12 月完成相关报批报建手
续,2022 年 1 月正式开工建设,计划于 2023 年末投产。
(c)物流园转型升级业务
物流园转型升级方面,深圳国际积极推动旗下核心城市中心位置的物流园项目的土地功能调整和转型升级,积极抓住城市化进程带来的园区土地功能调整的历史性机遇,通过土地变性和更新改造,形成物流园区“投建管转”大闭环发展模式,为深圳国际业务发展和业绩表现提供长远支撑。主要包括:前海项目、梅林关项目和华南物流园转型升级项目。
③园区租赁、运营和物业管理板块
发行人园区租赁及运营业务主要委托全资子公司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理。发行人物业管理业务运营主体主要包括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深圳市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深圳市赛格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赛格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
企业物业租赁部门应严格遵循工作流程开展租赁工作。企业应结合市场询价和供求情况,以xx相同地段、类型、功能、用途相似的市场租赁价格及政府有关的租金指导价作为参考依据,或采取第三方估值方式,科学合理地确定租金价格。资产管理规模较大的企业可结合市场调查、资产实物状况、政府租金指导价等情况,每年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提供租金评估报告,对本企业及下属企业招租价格进行统筹指导。企业应研判宏观经济形式及房屋租赁市场价格变化趋势,以此确定租金递增率,租赁期限超过一年的合同原则上应约定租金递增率,确保效益最大化。
(3)科技产业板块
发行人持续壮大存量优势新兴产业,补齐科技产业板块发展短板,在电子信息、新材料、深环科技等产业领域形成了一定技术与市场领先优势,公司将推动高端服务业资源整合重组,强化集群式发展,围绕科技创新培育科技服务业,壮大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众包众扶等新业态,构建产业发展新引擎。
发行人科技产业板块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逐年增长,也持续为发行人提供了较为稳定的利润来源。2019-2021 年, 发行人科技产业板块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4,272,261.71万元、15,141,086.71万元和16,632,132.32万元,呈逐年快速增长的趋势,占总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0.45%、70.46%和68.58%。
①新兴产业
发行人新兴产业板块主要运营主体包括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纺织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主营玻璃瓶包装和塑料包装,为啤酒行业和化妆品行业主要国际品牌的重要包装供应商。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集中精力发展LCD用偏光片这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前景广阔的xx技术产业,从传统的纺织服装加工业成功转型进入平板显示产业领域。深圳市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首家为工业企业提供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配套服务的专业机构,主要开展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环境检测、环境咨询及体系认证等环境服务业务,资质处理能力达到近60万吨/年。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重点发展半导体、检验检测认证、新能源应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旗下深爱半导体公司是华南地区唯一一家具有前、后工序生产线的功率半导体器件制造企业。
(a)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
通产集团前身为 2004 年 10 月正式运作的深圳市通产实业有限公司。通产集团主营玻璃瓶包装,为啤酒行业主要国际品牌的重要包装供应商。通产集团同时持有上市公司股权进行股权投资和管理,以及产业园区的建设与运营。通产集团目前正在整合现有资源,推动企业向战略新兴产业的转型升级,积极打造创新创业孵化园区。凭借专业的团队优势,依靠自主创新,采取贴近国际品牌、投资国内产业基地、紧跟下游企业共同发展的策略,通产集团一手抓资产整合和资本运作,一手抓产业培植。玻璃瓶包装产品为啤酒玻璃瓶和调味品玻璃瓶,主要客户为嘉士伯、喜力、珠江、金威、青岛、海天等国内外著名厂商,并出口东南亚市场,在玻璃瓶包装细分行业中处于行业领先地位。通产集团拥有肇庆市通产玻璃技术有限公司、四川通产xx玻璃有限公司、深圳xx玻璃瓶有限公司等多家全资或控股企业,并参股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SZ002243)、深圳市投控通产新材料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中国中海直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国通电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富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SZ000050)等上市公司股份。此外,在深圳还拥有 8万多平方米物业。
2021 年,通产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5.24 亿元,利润总额 1.11 亿元,净利润 1.09 亿元。
通产集团 2019-2021 年主要经营情况
项目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营业收入(亿元) | 5.24 | 4.17 | 20.15 |
其中:化妆品塑料包装(亿元) | - | - | 15.49 |
啤酒玻璃瓶(亿元) | 4.84 | 3.80 | 4.24 |
营业毛利率(%) | 8.26 | 19.19 | 25.41 |
其中:化妆品塑料包装(%) | - | - | 27.61 |
啤酒玻璃瓶(%) | 6.63 | 16.77 | 15.24 |
其中:化妆品塑料包装(亿只) | - | - | 28.00 |
啤酒玻璃瓶(万吨) | 23.16 | 17.52 | 18.85 |
通产集团主要采购原材料为 PE、PP 等合成树脂材料,结算方式主要是银行转账,
2021 年通产集团主要供货商和主要销售客户情况见下表:
通产集团 2021 年前五大供货商
供货商 | 交易额(亿元) | 占比 |
肇庆佛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 0.31 | 12.48% |
湖南省银都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0.19 | 7.65%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供电局 | 0.18 | 7.25% |
佛山市昊邦能源有限公司 | 0.13 | 5.24% |
广州丰乐燃料有限公司 | 0.13 | 5.24% |
合计 | 0.94 | 37.86% |
通产集团 2021 年前五大销售客户
供货商 | 交易额(亿元) | 占比 |
雪花啤酒(嘉善)有限公司 | 0.80 | 16.53% |
嘉士伯啤酒(广东)有限公司 | 0.60 | 12.40% |
雪花啤酒(广州)有限公司 | 0.58 | 11.98% |
百威(佛山)啤酒有限公司 | 0.48 | 9.92% |
重庆嘉酿啤酒有限公司大竹林分厂 | 0.41 | 8.49% |
合计 | 2.87 | 59.32% |
(b)深圳市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环科技成立于 1988 年,是国内首家为工业企业提供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配套服务的专业机构,目前主要开展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环境检测、环境咨询及体系认证等环境服务业务三大业务板块有能力接收和处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46 类危险废物中的 41 类,资质处理能力达到近 60 万吨/年。深环科技是首批国家xx技术企业,先后获得“深圳市xx技术企业”、“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国
家xx技术企业”、“中国环保产业骨干企业”、“广东省环保产业骨干企业”等荣誉称号。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已成为国内处理手段最全、技术实力最强、运营管理最为规范的企业之一,也是城市发展不可或缺的市政基础设施和环境安全应急力量。2021年,深环科技实现营业收入 9.22 亿元,净利润 0.37 亿元。
深环科技 2019-2021 年主要经营情况
项目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营业总收入(亿元) | 9.22 | 8.70 | 8.87 |
其中:产品销售 | 4.99 | 5.76 | 5.07 |
废物处理劳务 | 3.27 | 2.20 | 3.02 |
服务业 (环科、艾科尔特) | 0.96 | 0.75 | 0.78 |
营业毛利率(%) | 22.41% | 22.76% | 25.90% |
其中:产品销售 | 26.58% | 31.10% | 28.00% |
废物处理劳务 | 9.83% | 0.01% | 22.56% |
服务业 (环科、艾科尔特) | 42.13% | 25.05% | 23.20% |
深环科技 2021 年前五大供货商
供货商 | 交易额(亿元) | 占比 |
深圳市深投环保储运服务有限公司 | 0.61 | 12.47% |
先进半导体材料(深圳)有限公司 | 0.26 | 5.26% |
东莞美维电路有限公司 | 0.21 | 4.24% |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0.18 | 3.68% |
兴英数位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0.18 | 3.65% |
合计 | 1.44 | 29.31% |
深环科技 2021 年前五大销售客户
供货商 | 交易额(亿元) | 占比 |
x兴县广泰贸易有限公司 | 1.14 | 16.94% |
长沙兴嘉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0.83 | 12.32% |
深圳市绿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 0.27 | 3.97% |
深圳市益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0.26 | 3.84% |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0.24 | 3.60% |
合计 | 2.74 | 40.68% |
(c)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纺织由深圳市纺织工业公司改制成立,公司股票“深纺织(000000.XX)”、“深纺织 B(000000.XX)”于 1994 年 8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深纺织的传统业务为服装生产及贸易,1995 年深纺织通过成立全资子公司深圳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波光电”)开始进入 LCD 用偏光片生产领域。偏光片是液晶显示器的核心部件,由多种光学特性膜层压制而成。深纺织是国内较早进入偏光片生产领域的企业,拥有 20 多年偏光片产业的运作经验,技术积累逐步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深纺织制造与贸易业务主要分为以 LCD 用偏光片为代表的xx技术产业和以海外服装加工及高档无缝内衣为代表的纺织服装产业,主要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深纺织 2019-2021 年主要经营情况
项目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营业总收入(亿元) | 22.94 | 21.09 | 21.58 |
其中:偏光片(亿元) | 20.99 | 19.52 | 14.30 |
服装(亿元) | 0.55 | 0.61 | 0.46 |
贸易(亿元) | - | - | 5.17 |
偏光片产能(万平米) | 5280 | 2,080 | 2,080 |
偏光片产线数量(条) | 7 | 6 | 6 |
偏光片产量(万平方米) | 2,518.62 | 2,124.96 | 1,806.66 |
截至 2021 年末,深纺织拥有 TFT-LCD 用偏光片 7 条量产的偏光片生产线,5280万平方米的年生产能力。深纺织产品涵盖 TN、STN、TFT、OLED、3D、染料片、触摸屏用光学膜等领域,主要应用于 TV、NB、导航仪、Monitor、车载、工控、仪器仪表、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3D 眼镜、太阳眼镜等产品,深纺织通过不断加强销售渠道拓展和自身品牌建设,已成为华星光电、京东方、夏普、LGD、深天马、惠科等主流面板企业的合格供应商。2021 年,深纺织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合计 16.00 亿元,占当年销售总额的比重为 69.76%;当年向前 5 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为 8.50 亿元,占总采购金额的比重为 44.50%。
2019-2021 年深纺织实现营业收入 21.58 亿元、21.09 亿元和 22.94 亿元,2019-
2021 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0.20 亿元、0.37 亿元和 0.61 亿元。
(d)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
赛格集团成立于 0000 x 0 x,0000 x 8 月 10 日,深圳市国资委和发行人签订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之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 深圳市国资委将持有赛格集团的 42.85%股权无偿划转至发行人,并于当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赛格集团当前形成了以专业电子市场、半导体和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核心,房地产开发、物业租赁、物业管理、贸易等板块共同发展的多元化经营的产业格局。其中半导体业务运营主体主要由下属新三板上市子公司深圳深爱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深深爱”,股票代码“833378.NQ”)开展,新能源和专业电子市场等业务主要由上市子公司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赛格股份” , 股票代码 “000000.XX”)开展。
2019-2021 年,赛格集团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32.35 亿元、42.73 亿元和 62.01 亿元,保持稳步增长;实现净利润 1.40 亿元、-1.04 亿元和 2.01 亿元,2020 年新冠疫情对赛格集团盈利情况造成较大冲击。
②高端服务
发行人高端服务板块主要包括人才集团、会展中心、天音控股、怡亚通、客货中心、湾区发展、深总院、水规院、深高速等企业。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打造了业内领先的集分销、零售、售后服务、移动互联网、移动通信虚拟运营、彩票为一体的综合服务网络。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第一家上市供应链企业,是国内领先的消费品数字化供应链服务商之一,依托遍布全国的供应链服务体系和快消品深度分销网络体系的先发优势,聚焦消费品细分领域打造自有品牌,同时为消费品上游品牌商提供一站式营销运营服务。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首家专注水利勘测设计行业 A 股上市公司,是广东省内仅有的 3 家水利行业甲级设计单位之一,是深圳市唯一一家拥有水利行业甲级设计资质的企业,综合资质实力位居行业前列。
(a)深圳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
人才集团的前身是 1984 年成立的深圳市人才服务公司(事业编制、企业化管理),1989 年更名为xxxxxxxxx,0000 年更名为深圳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经过多年发展人才集团逐渐发展成为集现场招聘、网络招聘、人才信息服务、人事代理、人才派遣、人才征信、人事外包、人才培训、大学生就业服务、承办人才高交会和人才文博会、举办毕业生就业双选会、管理和服务流动党员等兼具市场化服务和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