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对在“信用中国”(www.c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本项目只提供电子版采购文件,请潜在合格供应商于公告之日起至202 4年6月14日下午18:00止,登陆广西北部湾银行官网(www.bankofbbg.com),在线下载完成采购文件的获取。获取方式:网站首页“关于我行”之“采...
项目名称:广西北部湾银行数据备份磁带项目
项目编号:20240509
采购单位: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
目 录
广西北部湾银行数据备份磁带项目(20240509)
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广西北部湾银行数据备份磁带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西北部湾银行数据备份磁带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0509
三、预算金额:不公布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采购内容: 数据备份磁带项目 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六、磋商供应商资格:
(一)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备为本项目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能力的法人单位;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对在“信用中国”(www.c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四)经采购人认定在广西北部湾银行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
(五)竞标人之间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某一竞标人的高管或高管的亲属为另一竞标人的高管等可能会导致其在本次采购活动中行动一致的,如存在以上情形内的任意一种,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竞标;
(六)本项目为整体方案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只提供电子版采购文件,请潜在合格供应商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6月14日下午18:00止,登陆广西北部湾银行官网(www.bankofbbg.com),在线下载完成采购文件的获取。获取方式:网站首页“关于我行”之“采购信息-采购公告”栏目中点击下载。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本项目无报名环节,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4年6月14日18时整前在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905办公室)递交,逾期不受理。
(一)采用现场提交的,需遵守以下规定: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内,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二)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需遵守以下规定:
1.竞标人应预留邮寄响应文件行程的足够时间,如邮寄的响应文件无法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的(寄出不能等同于送达;快递公司网站显示送达不能等同于实际送达),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响应文件在邮寄过程中破损或遗失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友情提醒:普通牛皮纸包装在快递运输过程中极易破损,建议采用韧性更佳的包装材料。
3.邮递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905办公室,林欢欢/钟善焯(收),联系电话:0771-6115363/18977119519。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广西北部湾银行总行会议室,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远程或当面磋商。
十、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采购人: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黄天防
联系电话:0771-2030396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
采购联系人:林欢欢、钟善焯
联系电话:0771-6115363,18977119519
邮箱:bhcg@bankofbbg.com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十一、公告网站: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gxygcg.ejy365.com、广西北部湾银行官网www.bankofbbg.com。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4日
第一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广西北部湾银行数据备份磁带项目 项目编号:20240509 |
2 |
磋商供应商资格: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3 |
采购预算:不公布预算 |
4 |
磋商报价:磋商供应商须就《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服务内容或某个分标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漏项报价的或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其竞标将视为无效。 |
5 |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及与响应文件正本内容相一致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好的PDF版扫描件一份(U盘形式,电子版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一经接收,不予退还)。U盘须信封单独封装并在信封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和供应商名称,随响应文件一起密封递交。 |
6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4日18时整前(此为竞标截止日期) 递交地点: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905室 |
7 |
磋商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磋商地点: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广西北部湾银行总行会议室 1.磋商小组会要求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磋商、提交最终磋商报价及应答。供应商提交的应答文件、最终报价等材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或加盖供应商的公章确认。 2.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人或磋商小组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最终响应报价等材料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8 |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二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
9 |
采购结果公示:采购结果公示发布于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gxygcg.ejy365.com、广西北部湾银行官网www.bankofbbg.com。 |
10 |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磋商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
11 |
磋商报价: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磋商供应商须就《采购需求》中的全部货物(服务)或某个分标的货物(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2.不论磋商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
12 |
1.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亲自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它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 |
磋商须知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服务、货物、工程类采购项目。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磋商供应商”是指购买了磋商采购文件,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磋商供应商”。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3“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2.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简称“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即“磋商响应文件”。
3. 磋商供应商的基本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4. 磋商费用及其他说明
4.1 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4.2 特别说明
4.2.1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 。
4.2.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2.3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及响应文件的编制
5.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5.1 磋商文件的构成
第一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评标办法;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磋商响应文件基本格式;
第五章 合同格式;
5.2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5.2.1磋商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5.2.2磋商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
5.2.3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5.2.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5.2.5如因磋商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5.2.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由价格、商务、技术文件组成(所有文件装订成一册即可)。
5.2.6.1价格、商务、技术文件(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基本格式)
1)磋商书;(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2)磋商报价表;(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3)磋商供应商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主体资格正(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6)信用声明函及磋商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截图证明;(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共四个网页截图,网页截图须显示磋商供应商名称以及查询结果);(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7)竞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磋商供应商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新成立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8)竞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磋商供应商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9)磋商供应商近四年内连续三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①可以是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是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可根据其成立的时间据实提交财务报表;(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10)磋商采购文件列明的其他证明文件;(注明必须提供的必须提供,否则磋商无效)
11)对本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的理解、实施服务方案、拟投入团队成员,维保服务承诺等)[格式自拟,根据磋商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二章 评标办法”要求自行编写];
12)培训、技术支持或维保服务承诺方案(根据磋商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和第二章 评标方法”要求自行编写);
13)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资质证书;
②产品出厂标准、质量检测报告;
③磋商供应商质量管理和环境认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
④磋商供应商的信誉、荣誉证书;
⑤磋商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以上有关材料应真实有效,并全部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文件需符合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没有明显的偏离或保留。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必须于本项目截标前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否则竞标无效。其余由磋商供应商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
6. 计量单位
6.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2竞标有效期:“第一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竞标有效期。
三、磋商报价要求
7.1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7.2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服务的全部工作。
7.3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报价表上的要求进行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除上述原因以外,如果因磋商供应商原因引起的报价失误,并在磋商时被接受,其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负。
7.4磋商供应商须就《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8. 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8.1磋商供应商应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及与响应文件正本内容相一致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好的PDF版扫描件一份(U盘)密封在信封(或包装袋(箱)子)中,密封处加盖公章,并在每套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8.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信封(或包装袋(箱)子)封面上应写明:
1)磋商项目名称;
2)磋商项目编号;
3)磋商供应商名称;
4)磋商供应商地址:
5)磋商供应商联系人;
6)磋商供应商联系电话;
7)注明“于开标前不得启封”。
9.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9.1所有竞争性磋商竞争性响应文件应于“第一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前递交到规定地点。
10.迟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采购人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五、磋商的步骤
11.1实质性及符合性审查
1)磋商小组审查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和符合性内容是否符合磋商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供应商按规定的磋商时间进行磋商。
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或者加盖公章。未实质性响应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或者终止。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1.2磋商响应文件修正
(1)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
(2)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修正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或者加盖公章。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力。
11.3最后报价
磋商小组只要求通过商务评审和技术(服务)评审合格的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
11.4磋商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磋商活动终止。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12.1本项目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二章:评标方法》。
12.2采购人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人。
12.3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在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gxygcg.ejy365.com)、广西北部湾银行官网(www.bankofbbg.com)发布采购结果公示。
12.4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采购文件、磋商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2.5采购人应当在收到磋商供应商的质疑后五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2.6采购人无义务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竞标响应文件。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13.本项目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音,磋商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竞标被拒绝。
八、签订合同
14.1成交供应商在采购结果公示期结束后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服务合同条款以双方协定为准。
14.2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给予通报。
九、磋商无效的情形
15.磋商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磋商将被视为无效竞标。竞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竞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竞标,但磋商小组认定属于磋商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可允许其在磋商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磋商响应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根据项目情况在采购结果公示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竞标无效。磋商供应商修改、补正竞标响应文件后,不影响磋商小组对其磋商响应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5.1在符合性审查和资格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磋商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磋商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错误、不齐全的;
(4)竞标代表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不符的;
(5)竞标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6)竞标有效期、交付使用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
(7)未实质性响应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或者磋商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内容虚假的。
15.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磋商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磋商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其他等实质性条件,或者经磋商小组认定与磋商采购文件中标注“★”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及要求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竞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磋商方案的;
(4)与其他参加本次磋商供应商的竞标响应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差错相同3处以上的。
15.3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竞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最终价格与磋商响应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3)磋商小组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竞标处理。
15.4 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的磋商供应商的竞标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或项目实施人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竞标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竞标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5.5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否则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第二章 评标方法
一、评标原则
(一) 磋商小组的构成: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组织的评审专家组成。
(二) 评标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响应文件为评标依据,对磋商供应的商务、技术、报价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三) 磋商小组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二、评定方法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因素 |
评审具体内容 |
分值 |
1 |
商务 |
信誉分 |
供应商通过ISO9001、ISO27000系列、信息系统运维服务能力等级评估资质、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认证、ITSS服务资质、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等认证或资质的其中一项,每提供一项得 1 分,最多得 2 分(须提供有效期内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为准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7分 |
项目业绩分 |
竞标人投标产品系列在2021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止的国内金融系统(银行、证券、保险)采购中标案例,同一单位不同年份多份合同可以重复计算,每提供一份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0万元人民币的,得1分。此项最多5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
2 |
技术 |
性能及技术指标 |
根据软件硬件性能及技术指标优劣情况,分档评分: 一档16.1~25分,各项指标参数均满足要求,存在关键指标(或其子项指标)优于指定规格要求的:如更高的传输速度,更大的容量。 二档8.1~16分,各项指标参数均满足要求,但又不符合三档要求的。 三档0.1~8分,非关键指标上,存在不满足技术规格要求的。 |
45分 |
售后服务方案及其管理措施 |
根据售后服务方案及其管理措施情况,分档评分: 一档6.1~10分:有明确的二线维保技术支持,提供维保承诺书;厂商(或OEM厂商)或供应商在南宁有分支机构且有售后部门(相关证明文件);售后服务和应急维护方案优秀,响应时间迅速;能定期进行现场巡检并提供健康检查并提交报告;有组织明确的售后团队,人员配置合理(有指定为采购方服务的认证工程师2人以上,且工作年限均在三年以上,需提供证书和相关证明复印件),应急处置措施有保障,完全满足售后服务需求。 二档3.1~6分:有明确的二线维保技术支持,提供维保承诺书;售后服务和应急维护方案良好,响应时间一般。售后团队中有维护工程师两人以上(有维保相关认证的工程师,提供证书),有合理应急处置措施,能较好满足售后服务需求。 三档0.1~3分:售后服务和应急维护方案一般,响应时间较长,售后团队人员配置较少,应急处置措施不力,仅能满足最基本售后服务需求或基本无售后服务能力。 |
|||
拟投入人员 |
根据拟投入人员情况,分档评分: 一档7.1~10分:项目实施方案完整清晰,实施计划明晰可行,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实施人员职能满足要求,职责分明;实施进度清晰可控;项目实施人员至少2人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有相关信息技术认证证书(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印章)。项目实施组人员在项目实施期间接受采购方管理且在相关安装测试工作配合度高。 二档3.1~7分:项目实施方案完整,实施计划可行,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实施人员职能满足要求;实施人员至少1人具有信息技术认证证书,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需提供认证证书和能证明工作经验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三档0.1~3分:项目实施方案基本完整,实施计划基本可行,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实施人员职能仅能满足基本要求; |
|||
3 |
价格 |
价格分 |
投标人价格得分的计算: 投标人投标价高于平均价15%的(投标人投标价>平均价*1.15),称为高价投标人。高价投标人的报价不参加基准价的计算。 投标人投标价低于平均价15%的(投标人投标价<平均价*0.85),称为低价投标人。低价投标人的报价不参加基准价的计算。 除了高价投标人、低价投标人之外的其他投标人称为正常价投标人 基准价=所有正常价投标人的投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如果除了高价投标人、低价投标人之外没有正常价竞标人,则 基准价=所有厂商竞标人(代表)的报价的投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1)投标价格等于基准价或离基准价的偏离度小于1%的,得满分,即48分。否则: (2)报价高于基准价的,价格分=48-48*|(投标人报价-基准价)|/基准价。否则: (3)报价低于基准价的,价格分=48-0.9*48*|(投标人报价-基准价)|/基准价 |
48分 |
总得分=1+2+3 |
三、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磋商小组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得分优劣顺序排列]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其余以此类推。采购人也可以决定重新采购。
第三章 采购需求
说明:
1、本项目中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仅起参考作用,磋商供应商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
2、本项目中参考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及配置不明确或有误的,或磋商供应商选有其他品牌型号替代的,请以详细正确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配置同时填写竞标报价表和技术规格响应表。
3、凡在“采购需求”中表述为“标配”或“标准配置”的设备,磋商供应商应在竞标文件中将其标配参数详细列明。
4、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竞标: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竞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磋商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竞标的;
(2)明显不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其他等实质性条件,或者经磋商小组会认定与磋商采购文件中标注“★”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及要求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经磋商小组认定发生负偏离达3项以上的(按分标独立统计);
5、竞标产品必须是符合相关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合格产品。
6、竞标产品为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竞标的,中标人必须负责办理进口设备的相关手续及承担相关的所有费用,并在交货验收时提供合法完整的进口产品手续证明文件。
7、磋商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为英文文本的请在竞标文件中提供中文翻释文本。
一、本项目需求如下表:
序号 |
产品类型 |
数量 |
1 |
LTO-8磁带 |
550 |
本次采购的LTO8数据备份磁带,用于满足生产系统对备份资源的需求。从兼容性、稳定性、性能出发,对所需采购产品的品牌、型号及技术条件要求如下。
二、需求指标表
注:1、带“★”的指标项为关键指标项,必须满足。2、表中指标项除了“数量”外,其它指标项的指标要求均对应于单台设备的要求。3、下文中的“采购人”,“甲方”均指我行。
数据备份磁带参数
序号 |
产品类型 |
技术参数 |
|
1 |
LTO8磁带 |
★介质格式 |
可重写 |
2 |
★传输速度 |
>300MB/秒 |
|
3 |
★容量 |
大于10TB,压缩后大于30TB |
三、系统集成与支持服务
序号 |
指标项 |
技术规格要求 |
1 |
技术资质 |
投标人为所投软硬件产品的合作伙伴,投标人需出具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函; |
2 |
技术团队 |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项目技术团队的成员名单、简历及最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技术团队成员在项目过程中未经用户书面同意不得进行更换; 技术团队成员须包含1名以上相关经验技术工程师。 |
3 |
服务范围 |
配合厂商完成本次项目范围内所投产品的技术服务,包括设备安装配置、集成实施,以及项目维保期内维护服务。 |
四、商务要求说明
1、报价要求:投标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
(1)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
(2)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
(3)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
(4)包括安装费用、安装后的现场垃圾清理;
(5)设备安装、培训(含教材费、场地租用费)、送货上门的费用;
(6)到现场验收的费用。
2、质保期:质量保证期不少一年(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若各项货品中有明确要求的,则按该项详细要求.
2、交货期和交货地点。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投标时须提供竞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商(或OEM厂商)针对本次竞标产品有效的销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售后服务期限要求:
(1)至少一年5*8质保服务。
(2)故障响应时间:中标供应商应接到故障通知后在 24 小时内到采购人指定现场,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故障进行及时处理;在48小时内不能解决的,供应商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与原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相同或高于原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的备用产品,以保证用户的正常工作;
(3)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厂家承诺实行“三包”,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至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前免费负责安装、调试,免费培训使用人员和维护人员,培训内容主要为:设备的软硬件安装、维护(包括操作系统的完全安装、维护等);交货时应提供设备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和示意图等。
(4)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非因人为及不可抗拒因素的原因而引起损坏或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应免费予以技术服务、维修或设备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和零部件的费用,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中标供应商也要积极帮助采购人修理,并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和服务;
(5)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定期回访以及对设备保养。
(6)提供货品清单,表样自拟,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年月、质保期限、所有设备的名称、品牌和型号、各设备厂家售后服务电话、中标供应商售后服务联系方式、监督(招标单位)电话等内容。
5、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价或优于市场价提供相关配件和服务。
6、验收条件及标准:
(1)常温0℃-35℃,符合合同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
(2)参数配置符合标书要求,无任何变动;
(3)中标供应商提供所招标采购的货物、配套设备、所属装置等有关技术资料作为验收的参考依据。
7、验收方法及方案:
(1)由采购人、中标供应商、使用方及三方认可聘请的有关技术专家共同现场验收,并出具验收文书。
(2)投标商必须承诺:采购人有权在供货前对所投产品响应的技术参数及证书进行测试验证。如出现虚假应标,采购人有权利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前,有权对产品进行全面的功能测试,可依照招标文件的软件要求逐项进行测试。若中标人的产品不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所有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并上报有关采购部门,作为虚假应标处理。
8、所有硬件产品(辅材除外)必须标明品牌、生产厂家并提供生产厂家售后地址、售后电话等,否则视为三无产品不予验收。
9、实施和安装要求:
(1)供应商必须服从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指挥,按指定地点进行安装;
(2)安装过程中的所有安全保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严格按投标产品的安装规范要求进行安装,确保安全。
第四章 磋商响应文件基本格式
正本/副本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竞标人单位全称(盖章):
竞标人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于开标前不得启封
2024年 月 日
一、磋商书(格式)
磋 商 书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XX/项目编号:XX]项目采购的磋商邀请,我方(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磋商供应商(磋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价格、商务、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
1. 磋商书;
2. 磋商报价;
3. 资格证明文件;
4.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和货物(服务)内容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在此,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将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包括(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4.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电话/传真: 电子函件: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磋商报价表(格式)
磋商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分标号(如有):
序号 |
采购标的名称 |
含税报价(元) |
备注 |
1 |
|
|
增值税率为 %。 |
2 |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竞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 同志,身份证号: 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号: )采购活动的竞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五、信用声明函(格式)
信用声明函
致: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我司愿意参加贵行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行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人及其竞标货物和服务,我司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 我司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我司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2.我司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贵行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
3.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司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磋商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磋商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进行信用查询,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共四个网页截图,网页截图须显示磋商供应商名称以及查询结果。
六、商务信誉、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七、类似案例的业绩证明文件:
磋商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格式:
采购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起止日期 |
项目内容 |
项目简介 |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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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合同或本公告发布日回溯半年之内的中标通知书为依据,合同首页、尾页及实施内容部分复印件需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八、拟投入人员情况表(格式)
(一)拟承诺投入实施团队人员状况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参与方式 (全程驻场或阶段驻场) |
从业时间(年) |
拟任本项目角色 |
备注 |
1 |
|
|
|
|
|
|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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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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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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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投入本项目实施人员个人简历表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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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
职称 |
|
学历 |
|
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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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专业 |
|
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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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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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服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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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起止日期 |
项目角色 |
工作职责及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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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项目团队须提供人员简历、学历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简历格式自拟,内容须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职务、性别、年龄、毕业院校/专业、工作经历,在以往项目中的岗位、工作职责及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在本项目的工作职责及工作内容等。如有用户方提供的针对项目、项目组、成员的工作鉴定表、用户评价表、表扬信、获奖证书,随附件一并提供。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九、工作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项目建设方案(格式自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采购文件的“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的要求);
技术方案;
实施方案及运营服务方案;
售后服务及培训服务方案;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如有,格式和内容自拟)。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十、其他文书、文件格式
第五章 合同格式
合同编号: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合同(实物设备类)
甲 方: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 方:
签订地点: 广西南宁
签订时间: 20XX年XX月
甲方: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黎栋国
住所(通讯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
邮政编码:530028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子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采购设备事宜,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一致,并愿意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标的物
1.1产品采购清单(具体参数详见附件2《货物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小计(元)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总金额 |
元,增值税税率 % |
二、货物的质量标准
2.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标文件或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承诺相一致。所购货物为甲方指定厂商所生产的货物,则乙方保证向甲方所提供的货物为甲方所要求订购的原厂商生产的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货物,货物品质与原厂商提供的货物内附说明书一致,并保证与附件2《货物清单》相符,如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货款等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2 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随机备件备品、装箱单、随机资料、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服务手册、零备件目录、配件等及产品包装完整度。
三、货物的运输及交付
3.1交货时间:20xx年xx月xx日之前;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2由乙方负责采用安全可靠的运输方式将货物安全、按时运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前的运输、包装、装卸及运输保险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3甲方收货人以及乙方代表需在乙方将货物交至甲方指定地点当日对货物数量进行清点,对货物包装、品牌等进行检查,并在交货清单上进行书面签收。如货物数量或外观等与合同不符,甲方应在到货后7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报告,否则视为所交货物符合要求。如果货物当天不能完成签收,甲方应提供安全的场所放置货物,并加以妥善保管,甲方应在到货后3日内完成签收,期间及签收后货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本合同项下货物所有权自货物交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并由甲方工作人员签署合同货物签收清单之时起转移给甲方。
四、包装
4.1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运输方式的确定及其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根据货物特点和要求采取合理保护措施使其免受潮湿、雨水、震荡和腐蚀等损害,以使货物在正常装卸和搬运条件下能够安全抵达甲方指定地点。
4.2乙方在发货前未采取适当的包装或不充分的保护措施而造成货物的损害或丢失,乙方负责修理、补充、更换受损或丢失的货物,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4.3乙方必须将合同产品的有关技术资料和操作说明文件(原厂出品)随产品一起送交甲方,乙方必须采取措施确保上述资料或文件完整性。
五、货物的安装与验收
5.1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内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货物安装。
5.2甲方向乙方提供工作场地、电源等条件,乙方在安装前应对甲方提供的场地和电源等环境进行检测,认为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乙方工作人员在安装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工作场所的工作纪律及相关规定。
5.3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
5.4初验。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的,甲乙双方工作人员签署合同货物签收清单;初步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绝签署合同货物签收清单。
5.5安装、调试。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
5.6验收。甲方应当在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时乙方应当在现场,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合同货物验收单,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对货物进行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7日内及时予以解决,如未在约定期限内解决的,乙方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逾期不验收或未提出书面异议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
5.7验收标准按照本合同第二条中规定的质量标准执行。
六、货物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6.1乙方确保本合同所列的产品均由原厂提供安装调试服务,并做好配合工作。
6.2乙方应提供原厂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
6.3乙方应对本合同所列产品自验收之日起确保向甲方提供 人/天的产品技术支持和应急响应。一般性安全故障,乙方在接到报障电话后, 小时内响应,并在 小时内提供技术支持,如果远程解决不了,需要在 小时内安排必要的现场服务;严重安全故障,乙方应在接到报障电话后, 小时内响应,并在 小时内提供技术支持及必要的现场服务。
6.4乙方为甲方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现场免费技术培训,使甲方人员能熟悉使用该设备,编写系统操作手册,完成日常操作和相关维护。乙方须提供固定维保联系人,由联系人统一协调管理售后相关服务。
6.5乙方对甲方采购的项目设备(含各地市县域的设备)提供解决故障、培训使用等服务,软件故障可远程处理,不能远程处理或硬件故障须上门处理。具体服务网点及区域,由甲方分配。
6.6乙方交付货物如涉及与甲方应用系统进行业务数据交互的,乙方系统的数据库表、数据须符合监管机构的数据报送要求,须按照甲方的数据标准和规范,使用甲方提供的数据库建模工具完成系统的数据库表、字段的设计并落标。
6.7乙方不按照上述规定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视为乙方违约,经甲方通知后仍不能提供的,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七、合同价款与付款
7.1本合同价款以人民币支付,合同金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其中不含税金额 元(人民币大写: ),增值税税率 %,税额 元(人民币大写: )。
合同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税金、运保费、货物保修期内的技术支持和服务费用等全部费用。
7.2付款
7.2.1在合同生效后,且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合同总额 100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付款申请及签收清单等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发起付款流程,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 元(人民币大写: ),其中不含税价¥ 元,税率 %,税额 ¥ 元。;
7.2.2货物安装完毕并试运行三个月,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完整的付款申请等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发起付款流程,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 元(人民币大写: ),其中不含税价¥ 元,税率 %,税额 ¥ 元;
7.2.3合同金额的 %即 元(人民币大写: )作为质保金,其中不含税价¥ 元,税率 %,税额 ¥ 元,当维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时,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付款申请和合同总额 5 %的增值税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根据考核情况支付尾款质保金;
(1)、考核期测评总分大于等于90分时
实际支付款=质保金全款
(2)、考核期测评总分小于90分时
实际支付款=质保金全款*考核期测评总分/100
乙方银行账户资料:
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甲方要素:
名 称: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500001983761846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
电 话:0771-6115388
账 号:800047647999998
开 户 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
八、保修
8.1乙方应提供 XX年 的原厂免费保修服务,保修期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如设备的性能或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乙方负责排除缺陷、修理或更换出现故障的部件、元件和设备,并运送至甲方现场,所有运费、配件更换费用及保险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为当时无此维修备件,应在不影响甲方生产、工作的前提下,乙方主动与甲方协商后免费提供接近机型、配置的产品给甲方顶替使用,待配件到货并修理合格后退还乙方,如修理仍不合格,乙方应免费调换同品牌、同等配置或高于该配置的产品。
8.2当发生部件损坏返修、更换时,该部件的保修期将至少持续至本合同8.1条款的保修期满时止。
8.3乙方提供针对项目设备的维保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乙方以及产品厂商需提供系统相关的技术支持、业务咨询服务,需要提供上线后一段时间的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及日常的使用咨询服务。乙方以及产品厂商需负责系统相关的缺陷修复工作,对与系统相关联的其他系统升级、例行维护、变更等提供相应的配合支持服务,提供产品新版本功能介绍,提供升级方案制定和实施,提供软件产品兼容版本的免费升级服务,包含提供新版本(非跨代产品)所有功能模块的授权。
乙方以及产品厂商需提供产品定期的系统性能评估和健康检查,查找、分析存在的隐患,并提供相应的服务以消除隐患,提供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负责本项目内硬件、软件的日常管理、巡检、监控、优化等运维工作。
8.4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货物采购、布线施工、人员交通费用、设备安装、软件功能开发及项目交付所需费用等,均由乙方负责承担。货物采购包括货款、实施方案设计、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设备、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及垃圾清运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8.5乙方提供本项目续保费率承诺:本项目 年质保期到期后,续约维保费率为本次产品金额的 %。
8.6 赠送部分机器/设备的保修、保修期、延保费用与合同采购标的相同。
九、网络安全责任和义务
9.1乙方如发现自身产品存在漏洞或缺陷,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提供漏洞缺陷解决方案和更新程序等;甲方发现乙方产品存在漏洞或缺陷可随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第一时间开展漏洞缺陷确认及漏洞缺陷修复工作。
十、知识产权和保密
10.1在本协议签订前已经存在的其他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图纸、各种说明书、测试数据资料、计算机软件、技术诀窍以及其他技术文档,其知识产权归属原权利人所有。乙方应取得原知识产权权利人使用许可。
10.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由此给任何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以及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0.3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10.4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第三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10.5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资料和信息,除该方作出相反的书面说明外,均应视为该方的商业秘密,未经该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10.6不论本合同是否解除或终止,本条款在保密期限内持续有效,保密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该商业秘密经披露方公开时止。
10.7具体约定详见附件1“保密协议”。
十一、反商业贿赂条款
11.1甲乙双方都清楚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双方均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11.2甲方或乙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
11.3甲方严格禁止甲方经办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甲方经办人发生本条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都是违反甲方公司制度的,都将受到甲方公司制度和国家法律的惩处。
11.4甲方郑重提示:甲方反对乙方或乙方经办人员为了本协议之目的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发生本条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该等行为都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并将受到国家法律的惩处。
11.5如因一方或一方经办人违反本条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1.6本条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甲乙双方经办人以外的与双方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经办人的亲友。
十二、反虚假宣传条款
12.1甲乙双方均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知识产权类、合同法及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均有权就本协议所约定事项以约定方式在约定范围内进行真实、合理的使用或宣传,但不得涉及合同所约定的保密内容。为避免商标侵权及不当宣传等风险的发生,双方均同意,在使用对方的商标、品牌、企业名称等进行宣传前,均须获得对方事先的书面认可,否则不得进行此类使用或宣传。双方在此承诺,会积极响应对方提出的就合作事项的合理使用或宣传申请。双方均承认,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而利用其商标、品牌及企业名称等进行商业宣传;虚构合作事项;夸大合作范围、内容、效果、规模、程度等均属对本协议的违反,并可能因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守约方或被侵权人将保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三、不可抗力
13.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13.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七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3.3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存在超过 45 个工作日,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商定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方法或者终止本合同。
13.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四、违约与赔偿责任
14.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因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乙方未能及时排除问题、更换设备等影响甲方使用导致甲方不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退回全部已支付款项并支付违约货款总额 5 %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赔付甲方不足部分的损失。
14.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14.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
14.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 1 ‰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 5 %,超过 10 天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守约方不足部分的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 1 ‰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总额 5 % 。
14.5如果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不足部分的损失,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4.6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产品、技术及服务等不会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如因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而引发的争议或纠纷的,乙方应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承担,其承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费、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和其它相关费用。
14.7其它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按违约部分货物价款的 5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守约方不足部分的损失。
十五、争议的解决
15.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15.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行提起诉讼,诉讼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5.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十六、合同解释
16.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七、补充与附件
17.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8.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18.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及擅自转让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
十九、合同效力
19.1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19.2本协议一式 贰 份,甲方 壹 份,乙方 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指定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
19.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解决或签订补充合同。本合同所有附件及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附件
附件1:保密协议
附件2:货物清单
附件3:偏离表
(本条以下无正文)
甲方: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
日 期: 日 期:
附件1:保密协议
披露方: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接受方:XXX公司
鉴于:接受方为披露方提供 项目建设服务,双方希望为上述事宜相互提供或透露其保密信息,一方(“披露方”)已经或将要向另一方(“接受方”)披露(或接受方可能得知)某些专有性或保密性信息,且该等信息属披露方合法所有或掌握。
披露方和接受方在下文中可单独称为“一方”或合称为“双方”。本协议就披露方提供的信息或资料的保密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约定如下:
第一条 保密信息的定义
1.1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披露方拥有、占有或控制、对其具有商业价值或者效用的,并向接受方披露的、与协议目的有关的任何信息和资料,不论该等信息或资料采用何种媒介作为载体,如书面或口头、计算机磁盘、光盘读取器、光盘、硬盘或软件中以数字方式存储、电子邮件、电磁记录、录音录像、笔记、图纸、保护或记录的信息及纸张或任何其他载体上记录的信息。该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业务模式及其相关内容、技术方案、设计要求、服务内容、实现方法、运作流程、技术指标、软件系统、数据库、运行环境、作业平台、测试结果、图纸、模版、模型、使用手册、技术文档、工作计划、实施进度、工作成果及涉及技术秘密的通知函电等;
(2)披露方工商登记文件、内部管理规章、各类决议或其他内部文件;
(3)披露方各类合同/协议及其草稿;
(4)披露方的关联方相关信息;
(5)披露方各种营业、融资、对外投资等方面的计划及安排;
(6)披露方客户、合作伙伴以及其与披露方的交易;
(7)披露方作为无形资产的各类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
(8)披露方在项目合作中及之前向接受方提供的保密信息;
(9)披露方未公开的产品计划、设计、成本、价格、财务、营销计划、商业机会、预测、专有技术、第三方保密信息;
(10)披露方系统技术架构、网络拓扑、网络架构规划信息、主机网络设备IP信息、主机网络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软件信息。
(11)接受方通过对披露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后,发现的信息系统或主机网络设备存在的安全风险、漏洞详细信息和攻击细节等信息。
(12)其他与披露方业务、战略制定有关的信息。
1.2上述保密信息不包括:
(1)双方签署合作协议前已经公开的信息;
(2)接受方或其代表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并且就接受方或其代表所知晓,该第三方与披露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协议、法律或代理义务而禁止其向接受方提供该信息;
(3)接受方未利用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而独立开发的信息。
1.3披露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无明确的相反意思表示,则以任何形式提供的上述保密信息均属保密信息,接受方均应履行保密义务。
1.4协议所称“披露方”包括披露方、披露方的工作人员及披露方的关联公司,“接受方”包括本协议信息接受方及其可能知悉保密信息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股东、顾问及其他相关人员,也包括信息接受方的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等其他关联公司。
第二条 保密
2.1接受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本项目合作有关的用途,接受方不得利用保密信息进行本项目合作以外的其他用途。
2.2接受方保证对披露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采取严格保密措施予以保管,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接受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披露保密信息。
2.3接受方保证为项目合作的目的仅可向接受方有知悉必要的人员或咨询顾问(以下合称“关联人员”)披露保密信息,关联人员须履行与接受方同等的保密义务。在关联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接受方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接受方承诺促使所有已知悉该等保密信息的关联人员遵守本协议的条款,犹如该关联人员为本协议的签署一方,且接受方同意就任何由关联人员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负责。在遵守前述约定的前提下,披露方同意接受方向关联人员披露保密信息不属于违反本协议的约定。
2.4 如果接受方应法院、证券交易所或其他司法、行政、证券/金融监管机关等有权机关之要求,或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或监管政策之规定需要提供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提供保密信息,接受方应在提供信息前通知披露方,以使披露方能够寻求合适的保护或使接受方免除相应披露义务,必须披露的,接受方仅可以披露要求或规定提供的那部分保密信息。
2.5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被视为向接受方授予任何保密信息的任何专有权、所有权、许可或权益。保密信息应始终为披露方所有。
2.6本协议的签署、保密信息的披露以及与本协议目的有关的任何讨论、谈判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交流均不得构成并不得被认为双方已经就协议目的达成有约束力的协议,也不得认定任何一方已做出签署与协议目的有关的协议的任何承诺。
第三条 按要求返还及销毁
3.1双方合作因故终止或披露方提出要求时,接受方应立即按披露方之要求向披露方返还或销毁其掌握的保密信息,并书面证明已经销毁保密信息以及载有保密信息的各种媒介。接受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不因资料的返还或销毁而失效。
3.2除按照法律或监管要求留存的备份外,接受方不得保留保密信息的任何副本或复印件。接受方因法律或监管要求需要留存备份的,应事先通知披露方,并向披露方说明留存内容及留存理由。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双方确认及同意,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是披露方的宝贵、非公开或专有的信息,未经授权的披露或违反本协议而使用保密信息会对披露方造成重大损害。
4.2接受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均被视为违约,接受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披露方因接受方的违约行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披露方消除影响所支付的必要费用。
4.3接受方违约导致披露方受到损害的,披露方可立即终止与接受方签署的其他业务合作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五条 保密期限
5.1协议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日起至保密信息公开止。
第六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6.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与解释。
6.2因在发生因履行本协议而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60天内未能解决,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6.3当产生任何争议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 其他
7.1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7.2本协议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双方之权利、义务。
7.3本协议构成双方就保密信息达成的全部协议,取代此前任何有关保密信息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本协议的修改或豁免任何义务须经过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可生效。
7.4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误行使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不得构成该方对该等权利的放弃,而且一方对本协议或其下的任何权利任何一次或者部分实施也不会排除该方对本协议或其下的任何权利的任何其他或者进一步行使。
7.5本协议的变更或修改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7.6本协议 贰 份,披露方 壹 份,接受方 壹 份,具有同等效力。
披露方: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接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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