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遠 東 科 技 大 學 菁 x 助 學 金 協 議 書
立協議書人: | 遠東科技大學 (以下簡稱甲方) |
學生 (簽名)(以下簡稱乙方) | |
茲鼓勵優秀之學生就讀,凡符合「遠東科技大學 111 學年度助學金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三條之新生,訂立條款如下,以資雙方共同信守: |
一、甲方提供乙方菁英助學金,乙方資格為以繁星入學、申請入學、甄選入學、聯登分發、雙軌旗艦專班、產學攜手專班、單獨招生入學管道錄取本校四技日間部且完成註冊程序之學生。
二、菁英助學金內容:
(一)於入學後第一學期提供助學金1萬元和大一2學期免費雅房住宿(限本校第一或第三宿舍)。
(二)若不領取助學金1萬元者,可更換為大一至大四8學期免費雅房住宿(限本校第一或第三宿舍)。
(三)經申請入學管道錄取之學生,僅能擇一領取菁英助學金或尊xxx助學金。
三、乙方就讀本校未滿修業年限而休學、轉學或退學者,應於辦理離校手續時退回依本辦法所核給之全額助學金(即上述助學金內容)。未退回者,視為未完成離校手續,本校不發給任何證明文件。辦理休學者,休學期間不提供本辦法所述之助學金。
四、「遠東科技大學111學年度助學金辦法」請參閱本校網頁之公告。
五、本協議書經雙方簽署後,正本存於甲方,乙方視需要可自行影印存執,以為憑據。六、本人選擇領取菁英助學金:
□學生 (簽名)已詳細閱讀助學金內容且已確認領取。七、菁英助學金內容欲選擇以下二選一:
(1)□助學金1萬元和大一2學期免費雅房住宿(限本校第一或第三宿舍)。
(2)□不領取1萬元助學金,更換為大一至大四8學期免費雅房住宿(限本校第一或第三宿舍)
x、本人選擇放棄領取菁英助學金:
□學生 (簽名)已詳細閱讀助學金內容,但因故自願放棄菁英助學金,並放棄日後申請追補菁英助學金之權利。
甲方: 遠東科技大學 代表人:xxx 校長電 話:(00)0000000 | 乙方: 學生家長(或法定代理人): (簽名或xx) (若學生於民國 91 年 9 月前出生達法定年齡,則無需家長簽章) 學 生: (簽名) 手 機: |
九、若學生未於民國111年10月15日(含)前完成協議書簽署者,視為自願放棄。立協議書人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