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BZSJ2024CG202 号)
亳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采购 2024 年市视频数据平台运维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BZSJ2024CG202 号)
招标文件
服务类
采购人:亳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 年 8 月 20 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亳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采购 2024 年市视频数据平台
项目概况:
亳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采购 2024 年市视频数据平台运维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
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 8 点 2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ZSJ2024CG202 号
2.任务书编号:JC34160120240566 号
3.项目名称: 亳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采购 2024 年市视频数据平台运维项目(二次)
4.预算金额:(人民币):第一包:688 万元,第二包:492 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第一包:6880000.00 元,第二包:4920000.00 元
6.采购需求: 市主城区 9 家行政单位、4 所学校、105 个居民小区视频监控系统运维服务和视频数据平台机房托管服务自 2022 年以来陆续到期。本项目对该部分视频监控系统和视频数据平台机房物力环境进行整改,确保视频监控系统和机房环境规范建设管理、摄像机有效在线率稳定达 99%以上等。服务期内,保障市政府大院、各行政单位和居民小区视频监控系统稳定运行,及时解决摄像机离线等问题、按照采购人需求提供摄像机点位迁移等服务工作,保障机房运行环境的消防安全、温湿度合格、供电系统稳定、网络链路连通率达 100%,定期开展机房巡检,保障视频数据平台后端设备不间断、安全稳定运行,推动公共安全视频防控体系逐步构建完善,保障视频数据平台高质高效运行,为社会管理、治安防控、服务民生提供支撑。项目运维服务期为 3 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建设期:签订合同后 60 个日历日内完成完成整改翻新,整改完成以双方书面确认为准; 服务期:3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技术难度大,运维时间长,响应时间和运维质量要求高,因此该项目采购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反馈途径:0558-5556206。
本项目落实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政策。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本项目若有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 “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 “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注:磋商小组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评标系统对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进行交互查询,以评标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系统与“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平台实时交互数据为准。遇系统故障,以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人工查询为准,人工查询仍有故障的,则此项评标时不作要求。磋商小组应对故障页面证据截图存档。
(2)标包划分: 亳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采购 2024 年市视频数据平台运维项目(二次)第一包,亳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采购 2024 年市视频数据平台运维项目(二次)第二包。
(3)其他资格要求: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或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 2024 年 8 月 20 日至 2024 年 8 月 27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
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投标人资格要求”,谨慎参与。
2. 获取地点:请潜在投标人于发布时间内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参与事宜(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3.获取方式:使用 CA 锁登陆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
4.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人民币 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 年 9 月 10 日 8 点 2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2.开标地点:xxxxxxxxxxxx 000 x(市政府向南 300 米路西)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开标日程安排”或者开标当天指示牌)。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
(xxx.xxxxx.xxx.xx)、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等媒体上发布。
(三)服务热线
0.XX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电话:0000000000
2.电子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000000000
(四)注意事项
1. 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安徽省公共资源
交易市场主体库登录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已审核通过的注册用户参与,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的,责任自负。
(标包)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省属采购人的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以后、签订采购合同前成为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用户。
4.招标文件获取须知
( 1 ) 登 录 安 徽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市 场 主 体 库 登 录 地 址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免费注册用户,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事宜。
(2)点击填写投标信息后,及时按照规定的获取方式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如本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标包,潜在投标人参加其中任何一个标包的投标,必须对该标包进行网上参与。
(3)只有按照规定的获取方式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完成全部参与程序。网上发布系统将于发布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布时间)截止后准时关闭,各潜在投标人须及时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导致参与无效的,责任自负。以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生成的文件获取确认单为依据。
5.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随招标公告同时发布,仅为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平等、快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如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仍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登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办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事宜,逾期未办理的,责任自负。
6.本项目在线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供应商)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无须现场
参加开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亳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地址:xxxxxxx 000 xxxxxxxxxxxx 000 x联系方式:0558-5556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xxxxxxx 000 x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F519 室联系方式:0558-5991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 话:0558-5991075
4.质疑联系方式联系人:马 工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2024 年 8 月 20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 款 号 | 条款名称 | 条款内容 |
1.1.1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1.1.2 | 采购人 | 名称:详见招标公告。 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 电话:详见招标公告。 |
1.1.3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详见招标公告。 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联系人:详见招标公告。 电话:详见招标公告。 |
1.1.4 | 项目名称 | 详见招标公告。 |
1.2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 况 | 财政资金,已落实。 |
1.3.1 | 服务期 | 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前附表。 |
1.3.2 | 履约地点 | 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前附表。 |
1.4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2.1.1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024 年 8 月 27 日 16 前,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在此时间以前登录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提问。如遇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登录系统、提出疑问,请及时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递交纸质材料,否则,投标人无权再因为招标文件等与投标有关的资料而提出质 疑、投诉。 |
2.1.2 | 采购人澄清的时间 | 2024 年 8 月 28 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将在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交易信息栏上发布。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网上自行查询或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查询,无需以纸质形式回复。如遇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登录系统,请及时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否则,造 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2.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采购人发出的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
2.2.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招标文件的澄清在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交易信息栏的发布时间,视为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2.3.1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补充的时间 |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在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交易信息栏的发布时间,视为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3.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3.3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天。 |
3.4 | 投标保证金 | 详见招标公告。 |
3.4.3 | 投标保证金的 退还 | /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 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指定位置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盖章的内容,如不能加盖电子章或电子签名的,投标人须上 传加盖印章(彩色)或签名的扫描件。 |
4.1.1 | 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 |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4.1.2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5.2 | 开标程序 |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程序进行开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7 人以上单数(含 7 人)。评标委员会组建:按有关规定组建。 |
6.3.2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名。 |
7.2 |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和中标通知 | 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和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等网站上发布。 中标通知书发出形式为“数据电文”。 |
7.3.1 | 履约保证金的 | 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缴纳和退还 | 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 1.汇款; 2.转账; 3.保函; 4.汇票; 5.本票; 6.支票; 7.保险等。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2 %。 履约保证金缴纳要求:由采购人收取,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退还:无违约行为发生或违约行为已处理的情况 下,项目履约完成后,采购人按规定退还履约保证金。 | |
7.4 | 知识产权 | 1.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 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 责任。 2.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 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 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 | 1、各投标人需及时从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等与投标有关的资料,因未下载或下载不及时,所引起与投标有关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如对从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的以上资料有疑问的,请及时提出。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每天均应登录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页面,查看或下载有关资料信息;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制定投标文件; 3、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资格材料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等相关资料进行核验; 4、开标后至授予中标人合同,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5、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同一项目(标包)的不同投标人,针对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相同的情况,将对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请各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环节谨慎操作,避免出现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相同的情况。 6、投标人应依法行使自己的质疑、投诉权利。对于恶意质疑、投诉、弄虚作假 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7.关于中小企业投标:
①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
②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该文件详细内容请供应商网上查阅)
③关于中小企业投标:供应商所投标的物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行业类型标准;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享受价格评审优惠。
④中小企业投标是指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⑤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 (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⑥根据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8.根据省财政厅通知,政府采购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绿色采购等相关政策,有关参考文件如下: ①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 ②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③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④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 号) 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⑥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 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 | ||
2 | 1、 勘探现场 本项目不需要供应商自行勘探现场。 2、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下同)详见招标公告。 3、投标文件份数 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网上提交加密投标文件一份。 4.如允许自然人参加谈判,自然人在相应材料上签字或盖章即可。 | |
3 | 电子招标 投标 |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包括网上下载、网上投标、网上 开标、网上评标等。具体要求详见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
4 | 一、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大写数字为: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 二、投标文件中承诺书格式须与招标文件中承诺书格式保持一致,请供应商在编制文件时按招标文件格式进行制作。(投标文件制作模板如与采购文件一致,该 条删除)。 |
三、本项目实行不见面交易,现就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1、本项目开标时,投标人在互联网上参与开标,并解密其投标文件,无需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现场开标,无需携带数字证书在开标现场(投标时)对其投标文件解密,无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会因未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 条款中“投标人有关人员参加开标会的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的要求。
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起 30 分钟内,通过互联网解密采购文件,超过 30
分钟未解密的将不能进入评标程序。(以交易系统时间为准)。四、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中:
“(二)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采购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等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
4.投标人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投标文件;
5.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解密后再由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解密,当众开标;
6.当众唱标,并记录在案;
7.开标结束。
(注:开标主持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调整开标程序。)”修改为:
(二)开标程序
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
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投标文件;
3、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解密后再由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解密;
4、唱标,并记录在案;
5、开标结束。
(注:开标主持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调整开标程序。)
五、删除: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中:
“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现场登记的;3.开标现场法定代表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开标现场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的;”的要求。
六、开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应始终保持在线状态。投标人可以通过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质疑),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对质疑内容进行确认。取消招标文件中开评标现场有关书面提出异议(质疑)及澄清说明的内容。
七、如有询标事宜,评标委员会通过互联网向投标人发起询标。投标人通过亳州
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接受评标委员会发起的询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从评标委员会发起询标起不超过 20 分钟),对询标内容答复并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逾时不回复的,视为投标人自愿放弃澄清回复的权利 八、取消招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和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内容。 九、投标人可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bozhou.gov.cn/BZWZ/),查看评审结果。 十、投标人须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投标单位登录”,进入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可以通过交易平台中的“模拟解密” 功能,自行验证其解密环境,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0558-5122006。解密不成功的,后果自负。投标人不得通过非加密电子报价文件(光盘)直接将 电子投标文件导入评标系统。 | |
5 | 本项目质疑、投诉环节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时投标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 |
6 | 本项目支持供应商运用政府采购合同进行信用融资(即政采贷),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或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与供应商约定唯一收款账户;因政采贷需要更改供应商收款账户的,采购人、融资机构、供应商三方应共同签订《政采贷收款账户变更备案表》(格式详见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其他任何情况下均不 得更改上述唯一收款账户 |
7 | 采购文件质疑 (1)提出时间:若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 (2)提出方式:采用书面形式,现场或者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ggzy.bozhou.gov.cn/ ) , 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内(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8 | 投标人前来投标即视为,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其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中标标的信息(分项报价表)、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等信息,并承诺提供的资料或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虚假、隐瞒情况,投 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
9 | 根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备案。 |
10 |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推广使用政府采购电子保函业务的通知》(皖财购函 【2023】257 号)文件精神,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推广电子保函。采购人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提供等额预付款保函,办理政府采购预付款业务。 履约保函,指需要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项目,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约定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供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保证承诺电子担保凭证。 预付款保函,指按照采购文件约定,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支付预 付款前,由供应商提供给采购人的信用担保保函。 |
说明: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与投标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一、注册登记
(一)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登录地址: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已审核通过的注册用户参与,未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注册办理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的,责任自负。
(二)投标企业自行上传投标企业资料,投标企业资料的有效性在评标时由项目评标委员会负责认定。
(三)注册用户应及时对录入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出现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人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
担法律责任。如未办理的,请及时办理(地址: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A窗口,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4008804959 )。投标人需通过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
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
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发布期内,持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行参与、打印参与凭证、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投标人如有疑问,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系统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如有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采购人在网上“交易信息”栏目或通过系统发布相关内容,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通过系统下载最新的答疑补充文件,据此制作投标文件。
三、制作投标文件
(一)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软件制作、生成投标文件。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
(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招标文件(答疑
文件等),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可以从注册用户之前自己录入的资料库中挑选;投标文件如有图表等其他格式文件,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
(四)经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
四、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五、投标
(一)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投标人使用系统完成上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
(二)为了保障电子开评标活动正常进行,投标人必须在网上递交加密的投标文件。
(三)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开标
(一)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人员(如要求)准时参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现场签字登记。
(二)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采购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等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
4.投标人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投标文件;
5.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解密后再由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解密,当众开标;
6.当众唱标,并记录在案;
7.开标结束。
(注:开标主持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调整开标程序。)
(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
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现场登记的;
3.开标现场法定代表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或开标现场委托代理
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的;
4.供应商进行开标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须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如遇系统故障等特殊情况, 由采购人或开标主持人,按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长开标时间。
(注:本项目可以在亳州市辖区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解密机进行解密。)
部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5.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
7.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七、评标
(一)根据有关规定开展评标活动,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
评标,并对评标报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
(二)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应保持在场(开标现场)或在线状态,确保联系畅通,随时通过系统接受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
(三)投标人需补充注册用户登记资料的,须在投标截止日2个工作日前完成,否则影响评标,责任自负。
(四)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后续评审:
1.投标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项目评审中,澄清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澄清文件作进一步的评审,视同放弃澄清:
1.澄清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澄清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澄清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本项目评审如涉及计算,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八、意外情况的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投标人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标投标系统的;
(二)网上招标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三)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无法运行的;
(六)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报告。经批准同意后,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1.项目暂停,待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性测试后,重新实施。
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采用其他方式操作。
因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等不能正常登录系统下载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投标文件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等无法参与开标等招标投标活动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招标投标活动不暂停、不终止。
九、其他
如本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要求为准。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1.2 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内容及需求、服务期和履约地点
1.3.1 采购内容及需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履约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招标公告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2 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 1 个投标联合体,以 1 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单位。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
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6)采购单位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7)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 保密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响应和偏差
1.9.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1.9.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货物或服务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9.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采购内容及需求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具体时间见采购内容及需求。
1.9.4 招标文件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0 定义
1.10.1 采购(招标),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以及服务采购中伴随的货物。
1.10.2 采购单位:是指具体负责和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总称。
供应商:是指对本项目表现出兴趣,并有可能实际参与该项目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标人: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实际参与了该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采购内容及需求;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要求进行澄清(下同)。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过公共资源业务系统告知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
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要求进行修改(下同)。
2.4 招标文件的解释
本招标文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3)服务分项报价表;
(4)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汇总表;
(5)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简历表;
(6)投标人主要业绩一览表;
(7)服务方案;
(8)资格证明及有关材料(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业绩、信誉等相关材料);
(9)信誉一览表;
(10)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12)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招标文件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并填写服务投标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 “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
3.2.4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
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2.5 采购人设有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6 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服务费用和所有相关税费,中标单位应承担相应风险,并认真履行合同,采购人不再为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支付额外的费用。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他成员递交,并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资格审查资料详见评标办法。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招标文件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但备选投标方案的报价不得高于其投标报价。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服务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3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7.4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如果投标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1.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1.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执行。
4.2.2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
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或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确定。
6.1.2 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4)应当回避的其他情形。
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6.1.3 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补抽评审专家,或者经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同意自行选定补足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足评审专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妥善保存采购文件,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
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前,采购单位不得与投标供应商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7.2 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通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7.3 履约担保
7.3.1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政府采购合同
7.4.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单位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
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7.4.2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7.4.3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 1 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7.4.4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7.4.5 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
7.4.6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4.7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8.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质疑与投诉
8.5.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8.5.2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
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8.5.3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8.5.4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8.5.5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8.5.6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8.5.7 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8.5.8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监督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电子招标投标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程序:
(一)资格性检查
条款序号 | 评标因素 | 评标标准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法有效的“多证合一”证件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要求(格式附后) |
3 | 其他资格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中的其他资格要求 |
4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5 | 投标人信用 |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 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 |
项目开标结束后,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作无效标处理。《资格审查表》如下:
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注:评标委员会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评标系 统对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进行交互查询,以评标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系统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实时交互数据为准。遇系统故障,以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人工查询为准,人工查询仍有故障的,则此项评标时不作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对故障页面证 据截图存档。 | ||
6 | 联合体协议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二)符合性检查
条款序号 | 评标因素 | 评标标准 |
1 | 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 书(投标授权委托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3 | 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创建标识码 | 同一项目(标包)的不同投标人,针对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不得相同。 |
4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或有效“多证合一”证件一致 |
5 | 投标文件格式 | 按规定格式填写,关键字迹清晰、可以辨认,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 |
6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唯一 |
7 | 投标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8 | 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资格性检查结束后,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作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性检查表》如下:
9 | 投标文件的规格响应 |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服务 分项报价表(格式)》) |
10 | 投标文件其他内容 | 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包括报价、服务时间、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措施等 |
注:1、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相关证照、证明、证书、证件、合同等(非投标单位自身单独出具),原件的扫描件(印章须为彩色)编入电子投标文件或从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选择上传,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7.3。
(三)综合评审表
评审项目 | 分值 | 计分标准及依据 |
价格 | 10 分 | 进入综合评审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 10 分 |
服务技术方案(80 分) | 运维方案( 42分) | (一)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及投标人提供的方案中对运维内容和要求的理解部分进行综合评分。(满分 12 分) 1.项目理解分析组成部分: (1)视频数据平台运维现状分析; (2)运维内容和要求分析;(3)运维重难点分析; (4)应对策略、思路和案例。 2.内容完整、理解充分准确、措施有效,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每一项均符合的得 3 分,部分符合的得 1 分,不符合或未提供不得分。 (二)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及投标人提供的方案中服务方案部分进行综合评分。(满分 12 分) 1.服务方案组成部分: (1)运维服务承诺;(2)设备保养维护方案; (3)线路保养维护方案;(3)点检巡检管理; (5)事件处置方案;(6)制度规范。 2.每个部分评分标准: 需求理解准确,内容完整详细、逻辑清晰、措施合理有效,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每一项均符合的得 2 分,部 分符合的得 1 分,不符合或未提供不得分。 (三)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及投标人提供的方案中运维保障部分进行综合评分。(满分 8 分) 1.运维保障组成部分: (1)服务目标;(2)服务制度;(3)服务组织架构和人员 |
安排;(4)故障响应及其他。 | ||
2.每个部分评分标准: | ||
内容完整、措施合理有效,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 | ||
每一项均符合的得 2 分,部分符合的得 1 分,不符合或未提 | ||
供不得分。 | ||
(四)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及投标人提供的方案中备品 | ||
备件管理部分进行综合评分。(满分 4 分) | ||
1.备品备件管理组成部分: | ||
(1)管理流程;(2)保障措施。 | ||
2.每个部分评分标准: | ||
内容完整、措施合理有效,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 | ||
每一项均符合的得 2 分,部分符合的得 1 分,不符合或未提 | ||
供不得分。 | ||
(五)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及投标人提供的方案中运维 | ||
人员管理部分进行综合评分。(满分 6 分) | ||
1.运维人员管理组成部分: | ||
(1)激励手段;(2)考核方法;(3)奖惩措施。 | ||
2.每个部分评分标准: | ||
内容完整、措施合理有效,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 | ||
每一项均符合的得 2 分,部分符合的得 1 分,不符合或未提 | ||
供不得分。 | ||
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及投标人提供的方案中安全方案部 | ||
分进行综合评分。 | ||
1.安全管理方案组成部分: | ||
安全方案( 12分) | (1)生产安全方案;(2)网络安全方案;(3)应急预案; (4)文明规范施工。 2.每个部分评分标准: | |
内容完整、逻辑清晰、措施合理有效,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 ||
视为符合;每一项均符合的得 3 分,部分符合的得 1 分,不 | ||
符合或未提供不得分。满分 12 分。 | ||
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及投标人提供的方案中培训方案部 | ||
分进行综合评分。 | ||
1.培训方案组成部分: | ||
(1)培训内容和计划;(2)使用问题解答措施。 | ||
培训方案(4 分) | 2.每个部分评分标准: | |
内容完整、逻辑清晰、措施合理有效,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 ||
视 为 符 合 ; 每 一 项 均 符 合 的 得 2 分 , 部 分 符 合 | ||
的得 1 分,不符合或未提供不得分。满分 4 分。 |
服务团队( 10分) |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网络规划设计师证书的,得 3 分。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网络规划设计师或网络工程师证书,得 3 分。 3.投标人拟派本信息安全负责人具有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 (CISAW)证书的,得 1 分。 4.投标人拟派项目实施团队包含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网络工程师、信息安全工程师、信息安全保障人员、网络安全服务安全管理能力认证、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每个不同类别的专业证书得 1 分,1 人多证 只计 1 项,满分 3 分。 | |
服务能力( 12分) | 1. 投标人提供不少于 20 台枪机、3 台球机、1 台 32 路智能网络硬盘录像机、2 台 16 路智能网络硬盘录像机、10 块硬盘、 5 个二合一防雷器、3 台光纤收发器、3 台工业级光纤收发器等备品备件服务承诺(提供备品库照片和计划提供备品清单),得 6 分,否则不得分。 2. 投标人承诺为本项目配备运维抢修车辆不低于 3 台(提 供不低于 2 台车辆照片和车牌号),得 6 分,否则不得分。 | |
业绩 | (5 分) |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每提 供一个得 2 分,满分 5 分。注: (1)业绩需提供项目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2)合同上承建单位(乙方)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如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内容无法体现须另附合同甲方(采购人)证明材料,如公司变更则投保人须提供公司变更证明 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
信誉 | (5 分)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 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 1 个证书,得 1.5 分,满分 5 分,没有不得分。 |
注: 综合评审涉及的的相关证照、证明、证书、证件、合同等(非供应商自身单独出具),原件的扫描件(印章须为彩色)编入投标文件或从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选择上传,否则不得分。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并按有 关规定进行处理。 |
1.评标总得分=F1 +F2 +„„+Fn(F1、F2„„Fn 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
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1、2、3、„)。
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于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序号 | 情形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供应商须为小微企业 | 价格扣除 10% | 评 标 价 = 总 投 标 报 价 ×(1—10%) |
2 |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 到合同总额 30%以上的 | 对符合 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价格扣除 4%(工程项目为 2%) | 评标价=联合体或者大中型 企 业 的 总 投 标 报 价 ×(1—4%) |
注:(1)小微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无法认定小微企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2)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6)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7)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 3 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计算价格评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指投标报价 经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中,取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
价格评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 分 |
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四)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1.评审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
(2)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
2. 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
3.1 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3.1.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3.1.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2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3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供
应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投标报价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讨论后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相应的评审讨论过程并签字)。
5.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
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5.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5.2.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5.3.评标方法和标准;
5.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5 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5.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
6.保密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7.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7.1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7.1.1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7.1.2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
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7.2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7.2.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7.2.2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7.3 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须形成文字材料并签字)。
8.无效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不符合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的有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若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投标、但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的;
(6)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注明投标产品品牌、型号,只简单写上“响应”、“符合”或“满足”等字样的;
(7)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控制价)的;
(8)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9)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完整以至影响投标文件评审且不符合招标文件错误修正
条件的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10)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替代方案的除外;
(11)投标人名称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时不一致的;
(1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承诺的;
(14)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5)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同一项目(标段)的不同投标人,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相同的情况;
(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备注:评标委员会对其否决的投标,应附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并向投标人公布结果。 9.废标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一、项目基本概况
市主城区 9 家行政单位、4 所学校、105 个居民小区视频监控系统运维服务和视频数据平台机房托管服务自 2022 年以来陆续到期。本项目对该部分视频监控系统和视频数据平台机房物力环境进行整改,确保视频监控系统和机房环境规范建设管理、摄像机有效在线率稳定达 99%以上等。服务期内,保障市政府大院、各行政单位和居民小区视频监控系统稳定运行,及时解决摄像机离线等问题、按照采购人需求提供摄像机点位迁移等服务工作,保障机房运行环境的消防安全、温湿度合格、供电系统稳定、网络链路连通率达 100%,定期开展机房巡检,保障视频数据平台后端设备不间断、安全稳定运行,推动公共安全视频防控体系逐步构建完善,保障视频数据平台高质高效运行,为社会管理、治安防控、服务民生提供支撑。项目运维服务期为 3 年。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包 1
( 1)技术要求
1.1 运维服务原则
1、系统的维护升级、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等按照以下原则执行: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无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
2、备品货物的生产、安装、维修、检验、验收等按照以下原则执行: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无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
3、所有备品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主流厂商原装正品,并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提供合格证书。主要货物有国家强制性认证要求的产品提供 3C 证书。主要备品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要详细列明,备品货物与原产品技术参数兼容。
1.2 运维服务目标
本次项目整体维保,应实现以下目标:
1、提供快速故障处理和备品备件响应的基础性服务。主要是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是一种故障发生后的紧急处理服务。根据实际需求情况,提供高级别的服务,在设备发生故障或者系统出现问题等情况下,运维工程师在第一时间赶到故障现场解决问题;在判定是硬件发生故障的情况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更换使系统能够顺利地恢复运行;同时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将系统尽快恢复正常运行,确保损失降到最低点。
2、提供系统运行的日常维护、巡检等专业级服务。专业级服务是一种事先预警、预防的服务,通过基础级服务,对系统进行性能优化,及时发现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可以将故障的损失降低到最低或者尽量避免故障的发生。
3、在服务开展过程中,应能够及时提供各类服务提交资料产物。
1.3 服务范围
1.3.1 市政府大院、市行政服务中心等 9 家行政单位视频监控系统运维服务
1.3.1.1 服务内容
1、对所有视频监控系统设施及附属配件、线缆进行翻新,包括但不限于移建、更换老旧损坏摄像机、硬盘等设备、重新敷设不规范线缆等措施,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改变原有视频监控系统架构和使
用方式;
2、对所有视频监控系统设施及附属配件、线缆提供续保运维服务,提供相关应用软件的升级、优化、整改、与有关系统对接等运行维护工作;
3、提供视频监控系统接入社会视频监控资源整合汇聚平台所需网络专线设施的 3 年租赁及运维服务,与视频专网实现物理隔离;
4、对市政府大院东门、西门和南门外侧 LED 屏幕进行翻新改造;拆除市政府大院内原有废弃监控设施;
5、其他相关服务内容。
1.3.1.2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对相关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翻新,确保视频监控系统规范建设管理、摄像机有效在线率稳定达 99%以上。验收通过后,开始计算服务期。运维服务期为 3 年。
1.3.1.3 设备清单
1、市政府大院视频监控系统相关设备
主要设备见下表清单,具体设备和数量以实际情况为准。
序号 | 货物名称及商标名 | 单位 | 数量 |
1 | 摄像机 | 台 | 155 |
4 | 落地设备箱 | 套 | 12 |
5 | 存储硬盘 | 块 | 69 |
6 | 数字矩阵 | 台 | 1 |
7 | 平台管理系统 | 套 | 1 |
8 | 拼接屏 | 块 | 6 |
9 | 计算机客户端 | 台 | 2 |
10 | UPS 主机 | 台 | 1 |
11 | 铅酸免维护电池 | 节 | 29 |
12 | 电池柜 | 台 | 1 |
13 | UPS 配电箱 | 台 | 1 |
14 | 8 口接入层工业交换机 | 台 | 8 |
15 | 16 口接入层工业交换机 | 台 | 10 |
16 | 存储阵列 | 台 | 4 |
17 | 核心交换机 | 套 | 1 |
18 | 硬件服务器 | 台 | 2 |
19 | 16 路智能网络硬盘录像机 | 台 | 1 |
20 | 光纤收发器 | 台 | 6 |
21 | 光纤收发器安装机架 | 台 | 1 |
22 | 24 口全千兆交换机 | 台 | 1 |
23 | 杆件 | 条 | 22 |
24 | 户外单色屏体 | 块 | 3 |
2、市行政服务中心等 8 家行政单位等区域视频监控系统相关设
备
主要设备见下表清单,其中军分区、靶场另含磁盘阵列、UPS 电
源、平台管理系统各 1 套。具体设备和数量以实际情况为准。
序号 | 项目 | 相机数量 | 杆件 | 32 路硬盘录像机 | 16 路硬盘录像机 | 硬盘 | 显示器 | 光纤收发器 | 光纤收发器安装机 架 | 24 口全千兆交换机 |
1 | 市行政服务中 心 | 34 | 0 | 1 | 0 | 9 | 2 | 16 | 1 | 1 |
2 | 市交通局 | 7 | 2 | 0 | 1 | 4 | 1 | 4 | 1 | 1 |
3 | 市委党校 | 37 | 11 | 1 | 1 | 18 | 1 | 12 | 1 | 2 |
4 | 市工商局 | 13 | 0 | 0 | 1 | 6 | 1 | 5 | 1 | 1 |
5 | 军分区 | 46 | 23 | 0 | 0 | 21 | 2 | 24 | 2 | 2 |
6 | 靶场 | 47 | 23 | 0 | 0 | 22 | 2 | 22 | 2 | 2 |
7 | 市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 | 6 | 2 | 0 | 1 | 3 | 1 | 5 | 1 | 1 |
8 | 市水务局 | 9 | 4 | 0 | 1 | 5 | 0 | 6 | 1 | 1 |
9 | 漆园路、茴香路路段 | 8 | 0 | 0 | 1 | 0 | 0 | 4 | 0 | 1 |
10 | 南湖公园 | 4 | 0 | 0 | 0 | 0 | 0 | 2 | 1 | 0 |
11 | 魏武广场 | 6 | 0 | 0 | 0 | 0 | 0 | 4 | 0 | 0 |
12 | 花戏楼特色一条街 | 9 | 0 | 0 | 0 | 0 | 0 | 10 | 0 | 0 |
13 | 植物园 | 8 | 4 | 0 | 2 | 10 | 0 | 10 | 2 | 2 |
14 | 行人闯红灯系 统 | 0 | 8 | 0 | 1 | 0 | 0 | 32 | 0 | 0 |
1.3.2 亳州一中、市第十九中学等 4 所学校和天润花园、竹溪花园等 44 个商业小区视频监控系统整改服务
1.3.2.1 服务内容
1、对所有视频监控系统设施及附属配件、线缆进行翻新整改,包括但不限于移建、更换老旧损坏摄像机、硬盘等设备、重新敷设不规范线缆等措施,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改变原有视频监控系统架构和使用方式;
2、配合采购单位将视频监控系统资产移交给相关单位;
3、提供视频监控系统接入社会视频监控资源整合汇聚平台所需网络专线设施的 3 年租赁及运维服务,与视频专网实现物理隔离;
4、其他相关服务内容。
1.3.2.2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对相关视频监控系统进行整改,确保视频监控系统规范建设管理、摄像机有效在线率稳定达 99%以上。验收通过后,配合采购单位将视频监控系统资产移交给相关单位,运维服务期至完成移交止。
1.3.2.3 设备清单
1、亳州一中、市第十九中学等 4 所学校视频监控系统相关设备
序号 | 项目 | 相机数量 | 杆件 | 32 路硬盘录像机 | 16 路硬盘录像机 | 硬盘 | 显示器 | 光纤收发器 | 光纤收发器安装机 架 | 24 口全千兆交换机 |
1 | 亳州一中 | 186 | 18 | 6 | 3 | 85 | 1 | 73 | 5 | 10 |
2 | 市第十九中学 | 158 | 8 | 6 | 1 | 69 | 1 | 65 | 4 | 10 |
3 | 市中药科技学校 | 64 | 15 | 2 | 1 | 30 | 1 | 25 | 2 | 2 |
4 | 工业学校 | 27 | 0 | 1 | 0 | 13 | 1 | 16 | 2 | 2 |
2、天润花园、富荣花园小区视频监控系统相关设备
序号 | 单位名称 | 摄相机数量 | 杆件 | 16 路硬盘录像 机 | 硬盘 | 显示器 | 工业级光纤收 发器 | 光纤收发器 | 光纤收发器机 架 | 24 口交换机 | 24 口全千兆交 换机 | 计算机客户端 | 平台管理系统 |
1 | 天润花园 | 111 | 48 | 9 | 61 | 0 | 22 | 4 | 0 | 4 | 1 | 1 | 1 |
2 | 富荣花园 | 142 | 47 | 11 | 59 | 2 | 42 | 18 | 1 | 4 | 3 | 1 | 1 |
主要设备见下表清单,具体设备和数量以采购单位、中标方实际确认为准。
3、竹溪花园等 42 个小区视频监控系统相关设备
序号 | 单位名称 | 摄相机数量 | 杆件 | 32 路硬盘录像机 | 16 路硬盘录像机 | 硬盘 | 显示器 | 光纤收发器 | 光纤收发器安装机 架 | 24 口全千兆交换 机 |
1 | 薛阁街道站前社区-竹溪花园小区-1 | 13 | 4 | 1 | 1 | 16 | 1 | 15 | 2 | 2 |
2 | 薛阁街道站前社区-竹溪花园小 区-2 | 22 | 7 | |||||||
3 | 薛阁街道站前社区-瑞景天一阁 | 25 | 4 | 1 | 0 | 12 | 1 | 13 | 1 | 1 |
4 | 薛阁街道站前社区-丽阳春都 | 9 | 4 | 0 | 1 | 5 | 1 | 6 | 2 | 1 |
5 | 薛阁街道站前社区-国购名都小区 | 34 | 12 | 1 | 0 | 16 | 1 | 16 | 1 | 2 |
6 | 薛阁街道站前社区-凤河湾小区 | 7 | 0 | 0 | 1 | 4 | 1 | 4 | 1 | 1 |
7 | 薛阁街道站前社区-百合星城 | 6 | 0 | 0 | 1 | 3 | 0 | 5 | 1 | 1 |
主要设备见下表清单,具体设备和数量以采购单位、中标方实际确认为准。
8 | 薛阁街道幸福社区-玉兰苑一期小区 | 9 | 1 | 0 | 2 | 8 | 1 | 8 | 2 | 2 |
9 | 薛阁街道幸福社区-玉兰苑二期小区 | 7 | 0 | |||||||
10 | 薛阁街道幸福社区-桐馨园小区 | 7 | 5 | 0 | 1 | 4 | 0 | 6 | 1 | 1 |
11 | 薛阁街道希夷社区-光明花园商住小区 | 10 | 0 | 0 | 1 | 5 | 0 | 6 | 1 | 1 |
12 | 薛阁街道西关社区-汤王华府小区 | 10 | 0 | 0 | 1 | 5 | 1 | 5 | 1 | 1 |
13 | 薛阁街道汤王社区-园中园小区 | 12 | 0 | 0 | 1 | 6 | 0 | 5 | 1 | 1 |
14 | 薛阁街道汤王社区-御花园小区 | 76 | 18 | 2 | 1 | 35 | 1 | 38 | 2 | 3 |
15 | 薛阁街道汤王社区-帝景华庭小区 | 39 | 8 | 1 | 1 | 16 | 0 | 18 | 2 | 2 |
16 | 薛阁街道马元社区-运通小区 | 15 | 0 | 0 | 1 | 7 | 0 | 6 | 1 | 1 |
17 | 薛阁街道马元社区-天润中央一 品小区 | 25 | 6 | 1 | 0 | 12 | 0 | 11 | 1 | 1 |
18 | 薛阁街道马元社区-天润上层小区-东区 | 16 | 0 | 1 | 2 | 21 | 1 | 18 | 3 | 3 |
19 | 薛阁街道马元社区-天润上层小区-西(北) | 9 | 0 | |||||||
20 | 薛阁街道马元社区-天润上层小 区-西(南) | 17 | 0 | |||||||
21 | 薛阁街道马元社区-盛世家和园 | 32 | 9 | 1 | 0 | 15 | 1 | 14 | 1 | 1 |
22 | 薛阁街道马元社区-美好家园小 区 | 17 | 0 | 1 | 0 | 8 | 0 | 8 | 1 | 1 |
23 | 薛阁街道马元社区-海晶花园小区 | 18 | 4 | 1 | 0 | 9 | 0 | 6 | 1 | 1 |
24 | 汤陵街道丰水源社区-玉兰苑小区 | 16 | 9 | 0 | 1 | 8 | 1 | 8 | 1 | 1 |
25 | 汤陵街道水丰源社区-西湖苑 | 8 | 3 | 0 | 1 | 4 | 1 | 4 | 1 | 1 |
26 | 汤陵街道水丰源社区-清华苑 | 22 | 6 | 1 | 0 | 10 | 1 | 7 | 1 | 1 |
27 | 汤陵街道水丰源社区-合欢苑小 区 | 26 | 12 | 1 | 0 | 12 | 1 | 10 | 1 | 1 |
28 | 经开区街道经开区-鲁班紫荆花园 | 54 | 18 | 1 | 2 | 27 | 1 | 26 | 2 | 2 |
29 | 薛阁街道站前社区-华德御景小区-1 | 16 | 3 | 1 | 1 | 10 | 1 | 12 | 1 | 1 |
30 | 薛阁街道站前社区-华德御景小 区-2 | 6 | 1 | |||||||
31 | 维也纳庄园-1 | 14 | 2 | 2 | 0 | 11 | 0 | 18 | 2 | 2 |
32 | 维也纳庄园-2 | 32 | 2 | |||||||
33 | 经开区街道经开区-元一时代广场-1 | 8 | 1 | 0 | 2 | 7 | 1 | 9 | 2 | 2 |
34 | 经开区街道经开区-元一时代广 场-2 | 6 | 0 | |||||||
35 | 经开区街道经开区-龙凤新城 | 10 | 0 | 0 | 1 | 5 | 1 | 6 | 1 | 1 |
36 | 经开区街道经开区-建投水木清 华 | 29 | 4 | 1 | 0 | 13 | 1 | 15 | 1 | 2 |
37 | 经开区街道经开区-翰林华府-1 | 16 | 3 | 1 | 1 | 12 | 1 | 12 | 1 | 1 |
38 | 经开区街道经开区-翰林华府-2 | 7 | 0 | |||||||
39 | 经开区街道经开区-翰林广场 | 14 | 0 | 0 | 1 | 7 | 1 | 6 | 1 | 1 |
40 | 经开区街道经开区-国购名城-1 | 12 | 4 | 1 | 2 | 24 | 0 | 24 | 2 | 2 |
41 | 经开区街道经开区-国购名城-2 | 30 | 8 | |||||||
42 | 经开区街道经开区-国购名城-3 | 8 | 2 |
1.3.3 视频数据平台机房托管服务
1.3.3.1 服务内容
视频数据平台机房托管服务,为视频数据平台后端设备提供物理运行环境及供电、空调、消防、动力环境监测和电费支付等服务。
1、机房温、湿度要求
数据机房温度湿度要求:机房温度: 10~35℃,相对湿度:40%~ 70%。机房内工作环境温、湿度的测量点,指在设备机架前后没有保护板时测量,距地板以上 1.5 米和距设备机架前方 0.4 米处测量的数值。
2、机房防尘要求
机房内应无爆炸、导电、电磁的尘埃,无腐蚀金属、破坏绝缘的气体。
3、机房防震要求
根据《通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抗震设防区的所有通信建筑工程应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新建、改建、扩建的通信建筑工程,其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本标准的规定。”根据其在具体的作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划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三个抗震设防类别。
本项目机房设备需安装在乙类建筑内,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类。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建筑,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简称乙类。
乙类建筑抗震设防标准为:重点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 9 度时应按比
9 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本项目所提供的 IDC 机房抗震设防情况要求如下表。
序号 | 机房名称 | 标准设防类别 | 亳州地区抗震设防烈度 | 本项目抗震措施设防要求 |
1 | 视频数据平台机房 | 乙类 | 6 度 | 7 度 |
机房抗震设防烈度表
4、机房电源设备安装采取以下抗震加固措施:
(1) 直流配电屏、整流器等设备,同列相邻设备侧壁间(二点)用 M8 螺栓紧固,设备底脚应采用 M12 膨胀螺栓与地面加固。
(2) 电池采用抗震铁架采用膨胀螺栓对地加固措施,电池安装在铁架中。
投标人对投标所选择的数据中心(IDC 或机房)未来有效使用权
大于 5 年或独立自主产权,大楼已通过国家相关部门验收,可投产使用。机房配备的 UPS、配电、空调、动环监控系统均为一线品牌。
UPS 电源系统
a. 容量按照中远期考虑。
b. UPS 设备应按 N+1 的并联冗余工作方式配置。
c. 每台UPS 配置 1 组蓄电池,蓄电池组的总容量按满载半小时容量确定。
2、电源设备主要技术指标阀控式密封铅酸电池
(1) 浮充电压:2.23~2.27V/cell。
(2) 均衡充电电压:2.3~2.35V/cell。
(3) 寿命:浮充运行情况下寿命不低于 10 年。交流配电设备主要技术要求
(1) 具有两路输入电源。其输入交流为三相五线制 380/220V, 50Hz。
(2) 对有照明分路的配电屏应有保证交流照明分路和直流事故照明自动转换装置和分路。
(3) 设备应具有过压、过流和防雷保护装置。
(4) 设备可提供本地和远地监控功能的通信接口。 3、UPS 电源技术要求
(1) UPS 应为在线式,具有 1+1 以上并联工作方式。
(2) UPS 设备具有静态旁路自动转换开关,当过负荷或内部出现故障时,能自动转接到市电使用(顺向转换),转接时间小于 4ms,且输出波形不可有断开或缺角现象。当异常状况消失后,应能自动转回不旁路系统使用(逆向转接),转接时间和输出波形要求同上。
(3) UPS 设备应具有电源杂讯隔离/滤除功能,对电源产生的突破
(SURGE)、陷波(SAG)、脉冲(IMPULSE)等应有完全滤波功能。
(4) UPS 设备输入电压为三相 380V+中线 ±15%,频率 50Hz;输入功率因数大于 0.8。
(5) UPS 设备输出电压为三相 380V+中线 ±1%;输出频率 50± 0.5Hz。
(6) 失真:对 100%线性负载≤ 2%,对 100%非线性负载≤ 3%。效率:在满负荷应>90%;过载能力:150%为 60s,125%为 10min。
(7) 温度:应从-5℃~40℃。
4、电源设备的可靠性指标
(1) 阀控式密封铅酸电池组,全浮充工作方式在 10 年使用时间内,MTBF 应不小于 3.5×105h,不可用度应≤3.43×10-5。
(2) 交流配电设备在 15 年使用时间内,关键部件平均年动作次数不大于 12 次的,平均失效间隔时间(MTBF)应不小于 5×105h;平均年动作次数大于 12 次的,MTBF 应不小于 105h,不可用度应≤1.0
×10-5。
区域 | 空气参数 | 夏季 | 冬季 |
数据机房 | 温度 | 25℃±2℃ | 25℃±2℃ |
相对湿度 | 40%-55% | 40%-55% | |
电力机房 | 温度 | 18-28℃ | 18-28℃ |
相对湿度 | 35%-75% | 35%-75% |
2、室外气象条件
区域 | 空气参数 | 值 |
夏季 | 干球温度 | 35℃ |
湿球温度 | 28.2℃ | |
冬季 | 干球温度 | -7℃ |
室外计算相对湿度 | 77% |
3、空调系统负荷
考虑机房空调冷负荷估算主要考虑建筑围护结构负荷、照明和人员负荷以及数据设备的装机容量,由此确定机房的空调系统负荷。设备负荷主要依据工艺和电源提供的负荷条件。
机房空调系统冷负荷 Q=Q1+Q2,其中 Q1 为设备散热量;Q2 为机房外墙等围护结构传热量、外窗太阳辐射、人员及照明等因素引起的冷负荷,按机房空调面积 100W/m2 估算。
封闭冷通道介绍
对于高密度机柜一般采用冷通道封闭技术,优势在于冷通道封闭可进一步优化气流组织,精确热管理,提高空调效率;冷通道封闭区域形成局部冷池,可以实现区域内机架共享冷源,能较好的适应区域内机架功耗不均衡现象。
冷通道封闭技术示意图如下图所示:
4、管道、设备及安装
(1)空调管材:
a.空调冷媒管为铜管,铜管材质和连接方法等具体见厂方技术资
料;
b.凝结水管采用 UPVC 管,粘接;凝水坡向排水方向,i=0.005。
水管支架和吊架详国标 03S402;加湿管均采用 PP-R 管,冷凝水管的保温厚度为 25mm。其粘结剂要求采用不燃或难燃 B1 级材料。
c.管道穿越楼板和墙壁处均需做套管。
(2)保温和防腐
金属支吊架在表面除锈后,刷防腐底漆和面漆各两道:
(3)消声和减震
所有安装在室内的机组,均应根据所吊设备的重量,采用合适型号的减震吊架和支架,或 2mm 厚的橡胶减震垫片:
机房应配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和出入口控制系统,各系统之间应具备联动控制功能。机房的视频监控需保存 3个月以上。
机房的出入口控制系统应配置双向门禁,且通过门禁系统能够识别进入机房人员相关信息,并门禁信息保存 1 年以上。
机房内 IDC 机架、电源柜、配线柜应采用统一色调,并实际做到各列头平齐。冷通道为 1200mm,热通道不小于 800mm。IDC 机架应采用标准的设备集装架,标准的外形尺寸宜采用:2200mm× 600mm×1200mm(高度×宽度×深度)。
设备集装架的安装应端正牢固,设备集装架底部和顶部应有安装加固螺孔。设备集装架安装必须进行抗震加固,设备集装架及架内设备安装应符合《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抗震设计标准》GB/T 51369-2019 的规定。如果机房内有假地板,则要求在活动地板下做加固底座,加固底座采用金属膨胀螺栓与水泥地面加固, 设备集装架与加固底座之间通过加固件固定。
机房接地系统采用联合接地的方式,即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
地及建筑防雷接地共同合用一组接地体。各建筑物地网间应使用水平接地体进行环形或网状连接。
机房低压供电系统采用 TN-S 接地形式。
电力电池室内应设置保护接地排。保护接地排均应与垂直主干接地线(或机房楼总接地排)连接。
2、其他接地要求
接地线与设备及接地排连接时必须加装铜接线端子,并必须压
(焊)接牢固。
接地线中严禁加装开关或熔断器。
机房(站)范围内,室外严禁采用架空线路。
机房内配电设备的正常不带电部分均应接地,严禁做接零保护。室内的走线架及各类金属构件必须接地,各段走线架之间必须采
用电气连接。
3、电涌保护装置要求
雷电过电压保护工程,必须选用经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部门测试合格的防雷器。
交流电源系统的雷电过电压保护应采用多级保护、逐级限压的方式。
雷电过电压保护应采用限压型电涌保护装置。
机房的建筑消防设计应符合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 GB 50016- 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不限于以下规定:
(1)机房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机房消防设施设计、建设需符合当地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并通过当地消防主管部门验收。
(2)机房内应设有洁净气体自动灭火系统、极早期烟雾报警系
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同时配置足够数量的专用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气体自动灭火系统应具备自动、手动及应急三种启动方式,默认设置为手动启动。火灾报警系统应与灭火系统联动,在气体灭火剂喷射之前,通风设备和通风管道能够自动关闭。
(3)机房配电和消防联动配合,当消防信号触发时要求断开除 UPS 供电回路外的配电系统供电,如空调、新风、照明、门禁等。
(4)机房需设置消防排风系统,并内设排风泄压阀。灭火设备动作之前应能够联动控制关闭机房内的风门、风阀,停止空调机、排风机,切断非消防电源,使机房门禁失效。
(5)当机房与其他办公房间处于同一栋建筑物内时,应在机房与其它房间之间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 2 小时的防火隔墙,机房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6)机房及高低压配电室、UPS 间、电池间等机房附属区域须设
置自动火灾报警系统,机房内的吊顶、工作层、地板下应分别设置感温探测器及感烟探测器。
(7)机房内需设有便携式灭火装置,采用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
器。灭火器应配置标签,以标识其应用的具体场所。
(8)机房必须具备防火、防水、防盗、防鼠害、防破坏、防雷等方面的措施。
未于明确的机房环境所需配套设施,由中标人自行采购。
服务周期内,机房环境如未能满足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限期 2天内解决,参照总体运维服务考核执行。
1、中标单位如需进行机房迁移,需保证视频数据平台视频数据存储、使用单位调阅服务、省级平台对接考核等各项服务不中断,保障视频数据平台系统完整、持续、稳定、安全运行,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改变现有网络架构。机房迁移所产生费用和风险由中标单位承担。
2、配合做好视频数据平台新增设备、系统运维升级、安全保障等相关服务,免费提供新增设备机房托管服务,新增电费按照实际发生统计结果结算。
3、在服务周期内,中标单位须提供以下服务:
电话支持:中标单位提供 24 小时责任人,并提供技术指导和现场咨询服务。
应急保障服务:特殊重大活动期间,中标人应安排满足保障需求
的现场保障服务。
1.3.4 “城市大脑”视频传输专线服务
1.3.4.1 服务内容
建设视频专网与亳州“城市大脑”专网的网络通道,实现不低于 15000 路视频监控数据从视频专网到政务外网的传输共享,支撑视频图像信息的稳定高速传输。
1.3.4.2 服务期限
验收通过后,开始计算服务期。运维服务期为 3 年。
1.3.5 整改服务内容及要求
1.3.5.1 整改内容
1、对部分损耗严重的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全面整改更新,包括优化点位布局、更换摄像机、更换硬盘、重新敷设供电和网络线路、加固杆件、翻新杆建和设备箱等措施,具有利旧价值的设备可整改后利旧使用。
2、对所有视频监控系统设施及附属配件、线缆进行翻新整改,包括但不限于更换老旧损坏设备、重新敷设不规范线缆、优化点位布局等措施。
3、对确定移交的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箱、汇聚箱等标注有项目相关信息的设备外观进行处理。
1.3.5.2 整改要求
1、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改变原有视频监控系统主体架构和使用方式。
2、确保视频监控系统规范建设管理,整改后摄像机有效在线率稳定达 99%以上、摄像机画面质量清晰合格。
1.3.6 运维服务内容及要求
1.3.6.1 运维内容
1、对部分损耗严重的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全面翻新,包括优化点位布局、更换摄像机、更换硬盘、重新敷设供电和网络线路、加固杆件、翻新杆建和设备箱等措施,具有利旧价值的设备可整改后利旧使用。
2、根据需要对所有视频监控系统设施及附属配件、线缆进行翻新,包括且不限于更换老旧损坏设备、重新敷设不规范线缆、优化点位布局等措施。
3、对确定移交的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箱、汇聚箱等标注有项目相关信息的设备外观进行处理。
4、对视频监控系统外场的监控摄像机以及与摄像机相关的杆件、
辅助照明装置、设备箱、防雷器、电源、网络链路等配套资源的运行维护。常见的故障包括视频离线、图像质量、设备损坏等问题。
具体运维检查如下:
① 检查系统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② 检查前端设备、杆件、管道、电缆等是否完好,是否符合规范。
③ 检查前端设施是否清洁、有无乱贴乱画、歪斜、锈蚀、油漆脱落等现象。
④ 检查前端设施有无安全隐患,有无线路短路、断路、设备零
部件损坏等故障,检查线路、设备有无被盗现象。
⑤ 检查前端设施网络链路是否存在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由于市政工程、自然灾害、供电故障、传输链路设备故障等因素导致的网络传输链路中断、延时等问题。
⑥ 对所有外场设备进行巡检,采用车巡和步巡相结合,巡检内容包括:设备外观、工作状态、杆件、私拉乱接线路,还应包括漏电保护设备安装情况等安全隐患情况,并将相关信息进行记录。
⑦ 每月对外场设备故障进行分析处理,对频繁发生相同障碍的点位提出整改建议。
1.3.6.2 运维要求
1、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改变原有视频监控系统主体架构和使用方式。
2、确保视频监控系统规范建设管理,摄像机有效在线率稳定达
99%以上、摄像机画面质量清晰合格。
3、日常保养:检查设备安装部件是否齐全,安装是否牢固,有无明显破损情况,对摄像机/防护罩/云台/辅助照明装置的安装支架/立杆等设备进行加固、除锈、防腐、防潮等养护并采用专业的方式方法进行必要的清洁;检查摄像机及其配套设备,包括电源、风扇、加热、雨刷等的工作状态,采用相应的仪器/仪表测量摄像机的相关指标,并作相应调整;对传输链路、网络延迟性、网络丢包率的运行进行日常检查,并及时保修网络传输中断、延时等异常情况,在规定时限内消除故障;定期对网络、系统、线路和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优化网络性能,保证系统和设备的运行正常、完好。运维期间需做好前端点位安全防护,项目内前端点位因施工工艺不规范产生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
4、离线修复:摄像机有效在线率稳定达99%以上。保障前端点位的设备正常、供电稳定,确保离线故障在规定时间内得到处理。 5、图像处理: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因镜头污损、图像模糊、异物
遮挡、控制故障、枪机画面严重偏离监控有效区域等不能达到有效
使用效果的图像问题。
6、属性维护:开展摄像机属性信息的日常维护工作,如字符叠加、功能性设置、平台接入等信息配置和维护,确保“一机一档”数据准确、完备。
7、对交通事故、人为损坏、被盗设施、自然损坏设施和不可抗力灾害毁坏的设施进行维修或更换。
8、配合采购人完成前端点位迁改工程。配合采购人完成特定要求的设备检查工作;负责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按时限要求及时维修,对损坏需要更换部件的,负责设备诊断、维修更换和安装调试。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其他突发紧急状况进行应急安全处置及核查清理,对因事故造成损坏的设施进行第一时间维修,对有漏电隐患的线缆、设备进行安全防护,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1.4 项目整体服务要求
1.4.1 服务支撑备件性能
本项目要求更换产品和故障替换产品满足如下基本性能参数并不低于原产品性能,要求采用主流品牌,但必须保证系统使用兼容性良好,应用体验效果良好。
本项目服务基本性能要求及备件数量要求如下:
1、基本性能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基本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枪机(含支架、电源、万向节) | 1.高清网络摄像机像素:不低于 400 万,图像分辨率不低于 2560*1440; 2.为保证夜间成像效果,最低照度彩色≤0.0005lx,黑白≤0.0001lx,红外夜视距离不小于 100 米; 3.摄像机传感器靶面尺寸不小于 1/1.8 英寸; 4.支持 H.264 视频编码格式; 5.工作温度:-40℃~70℃,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6; 6.符合 GB/T28181 相关标准协议标准要求。 | 台 | 20 |
2 | 球机(含电源、支架) | 1.高清网络摄像机像素不小于 400 万,图像分辨率不小于 2560*1440; 2.为保证夜间成像效果,最低照度彩色≤0.0005lx,黑白≤0.0001lx; 3.摄像机传感器尺寸不小于 1/1.8 英寸; | 台 | 5 |
4.支持不小于 20 倍光学变倍; 5.支持 H.264 视频编码格式; 6、内置红外补光,红外距离不小于 100 米; 7.应支持水平旋转范围为 360°连续旋转,垂直旋转范围为 -20°~90° ; 8.工作温度:-40℃~70℃,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6; 9.符合 GB/T28181 相关标准协议标准要求。 | ||||
3 | 32 路智能网络硬盘录像机 | 1、支持录像摘要、浓缩展现、快照展现等智能应用; 2、可接 32 个 IPCam,H.264,分辨率 1080p/720P/D1/CIF/QCIF; 3、16×SATA 接口,1×告警输入输出,1×RS485,1×USB ,1×双向音频,1×HDMI (主 HDMI 支持 4K 输出); 4、支持不低于三路视频输出; 5、支持国标 GB/T28181 协议接入平台 | 台 | 2 |
4 | 16 路网络硬盘录像机 | 1、可接 16 个 IPCam,分辨率 4k/1080p/720P/D1/CIF/QCIF; 2、H.264/H.265,4 路 4K 或 16 路 1080P 回放,8×SATA 接口, 1×SATA 接口,1×告警输入输出,1×RS485,1×USB ,1×HDMI; 3、支持国标 GB/T28181 协议接入平台 | 台 | 2 |
5 | 硬盘 | 不低于 3TB 监控级硬盘; | 块 | 20 |
6 | 信号电源防雷 | 电源部分: 1.额定工作电压 220V,最大持续运行电压 275V; 2.最大通流容量;(8/20us) 15KA;电压保护水平 Up(In)≤900V 3.ip 防护等级:ip20;网络部分: 1.最大持续工作电压; 6V;标称放电电流; 2.5kA;最大通流容量;6kV/3kA 2.电压保护水平 Up x-x ≤12V ;插入损耗; ≤0.2dB 3.适应数据传输速率; 100Mbps;保护线; 1/2,3/6;接头形式;-I/O RJ45。 | 个 | 10 |
7 | 光纤收发器 | 1 光 4 电,具有交换功能 | 台 | 5 |
8 | 工业级光纤收发器 | 1、工业级光纤收发器提供不低于 1 个 10/100/1000M 自适应以太网接口,不低于 1 个千兆光口,提供端子式电源输入接口; 2、支持 IEEE802.3/802.3u/802.3x 存储转发方式,IEEE802.3x 流控、背压流控; 3、支持电口 10/100/1000M 自适应功能,网口可通过软件控制实现超长距离传输; 4、支持交流电源:85VAC~265VAC 或直流电源:-12VDC~ -57VDC 电源冗余输入,自动识别POE 或非 POE 工作方式,支持冗余电源间的无缝切换,电源正负接反时不会连通,保护后面的电路不会因电源接反而烧坏; 5、支持良好的电源隔离和接口保护,确保设备的EMC 性能; 6、支持链路线速环回测试(Loopback),方便线路调试,具有故障转移(LFP)功能,能迅速定位故障发生的链路,远端掉电时告警; 7、支持基于 SNMP、Web、Telnet 和 Console 方式的图形化和命令行管理,支持 SNMPv1v2v3 网管协议,方便整合到第三方的 SNMP 网管软件,可通过 IE 浏览器一键恢复设备默认设置; 8、设备防护要求不低于 IP40 等级防护,铝合金波纹式金属外壳,电源接口四级防雷,壁挂、工业导轨式等多种安装方式; 9、设备采用工业级设计,能够满足各种工业现场的需求,适用 扬尘、高低温、复杂电磁环境等恶劣环境,工作温度支持: | 台 | 5 |
-40~85℃,湿度范围∶5%-95%无凝霜; 10、可通过软件对设备进行温度管控,以实现远程监控及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11、网口单机丢包率为 0%,网口单机码流在双向发送情况下,端口速率 100%,帧长度在 1518bytes 情况下,平均时延应小于 10us;以太网电口支持速率与双工模式自协商,直通,交叉自适 应模式,光口发光功率大于-4.7dBm; |
2、支撑备件数量
服务期内提供20台枪机、3台球机、1台32路智能网络硬盘录像机、2台16路智能网络硬盘录像机、10块硬盘、5个二合一防雷器、3台光纤收发器、3台工业级光纤收发器等支撑备件,备件产权归中标单位。
1.4.2 视频监控系统运行管理
项目整改及运维服务期内,本项目相关行政单位视频监控系统运行管理由对应单位管理部门负责管理,项目维保负责人负责保障监控系统稳定运行、支撑管理部门人员对监控系统的使用,确保监控系统高效服务用户。各单位监控系统运行电费由各自管理部门负责,不纳入本项目进行计算。
项目整改及运维服务期内,本项目相关居民小区视频监控系统由对应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负责管理,中标单位负责保障监控系统稳定运行、支撑小区物业管理部门人员对监控系统的使用,确保监控系统高效服务小区用户。各小区监控系统运行电费由各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负责,不纳入本项目进行计算。
本项目中标单位需要定期对所运维的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定期巡检服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障各单位、小区监控系统高效运行。
1.4.3 链路租赁服务
本项目监控系统之前通过视频专网专线连通至亳州市视频数据中心机房,链路带宽为百兆,视频数据已全部整合接入市视频数据
平台。
为强化网络安全保障,本项目要求提供前端视频监控系统接入社会视频监控资源整合汇聚平台所需网络专线设施,前端摄像机通过社会视频监控资源整合汇聚平台统一对接至市视频数据平台。中标单位可按需要对现有链路进行更换或改造,专线链路提供运营商负责光纤线路维护。光纤链路维护要求定期巡检,并做好记录;大雨过后或雷雨较多的季节,应增加巡检次数;发现故障后,维护人员应及时处置;无法处理的故障,需与中标单位进行协调,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处理。故障处理后,应详细记录故障时间、故障原因、故障处理结果等。
1.4.4 人员车辆场地要求
1.4.4.1 服务人员配置要求
中标单位应根据采购人相关要求成立本地服务机构、配置相应的运维人员运维服务,确保运维响应迅速、高效。
提供1名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和不少于4名专业技术人员。
提供3年运维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软件升级、版本更换、业务联调、技术支撑、重点保障、应急响应、风险评估、安全加固、安全巡检、故障解决等。提供3年机房托管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视频数据平台后端设备物理运行环境及供电、空调、消防、动力环境监测和电费支付等。
1.4.4.2 车辆工具配置要求
1、车辆装备要求
车辆装备要求需满足以下条件:
类型 | 装备名称 | 数量 | 配置 |
车辆装备 | 巡检运维工作用 车 | 不少于 2 辆 | 车辆证照、保险齐全有效,车况良好。 |
登高作业用车 | 不少于 1 辆 | 车辆证照、保险齐全有效,车况良好。登高作业用车举升高度不低于 12 米,且具备 360 度旋转能力 |
2、维护装备要求
笔记本电脑、视频信号信道分析仪、标准信号发生器、专业万用表、光功率测试仪、地阻测量表、绝缘电阻测试器、其他常用维修维护设备(有关国家标准中涉及的需要使用的工具及设备都应包含在内)。
3、安全防护装备要求
类型 | 装备名称 | 工作规范 |
安全防护装备 | 工作服 | 户外作业应摆放反光锥桶,着反光背心、安全头盔,晚间作业还应佩戴袖标灯;高空作业佩戴安全带;带电作业需绝缘手套、绝缘靴等。 |
安全头盔 | ||
防护手套 | ||
反光背心 | ||
反光雨衣 | ||
袖标灯 | ||
反光锥桶 | ||
其他安全防护装备 |
1.4.4.3 仓库场地配置要求
为提高维护响应速度,中标单位需在亳州市设立一个维护办公场地和物资堆放场地,并配套必要的办公、生活设施,其建设、装修、租赁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并根据视频数据平台运维管理要求对仓库进行规范化管理。
1.4.5 设施维护服务要求
1.4.5.1 日常巡检服务要求
对于前端监控点位、供电网络线路、平台设备,中标单位应提供全天候在线式设备故障巡检以及不少于每季度一次的现场巡检,并在现场巡检完成后3日内提供巡检报告。报告内容需要得到采购人审核后签字确认,巡检中发现的故障隐患须及时告知采购人,并在巡检结束后1周内处理完毕。巡检中发现的因老化等因素导致可能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设备或部件,属于本项目服务范围内的,中标单位及时免费维修或更换。
1.4.5.2 故障响应处理要求
1、服务响应
中标单位须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使用,提供全年7*24小时无休假响应支持服务,及时接收并处理运维类故障申告。中标单位须提供运维人员、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电话及公司技术支持服务电话,用于服务响应支持及非工作时间内发生故障的服务报修及联系等工作。
中标单位运维技术人员在满足工作日5*8小时现场支持服务外,需根据采购人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夜间值班、周末及节假日值班,并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
运维范围内的软硬件系统在工作时间内发生故障时,运维人员接到上报后应立即响应,由运维人员进行故障处理,在非工作时间内发生故障后,技术人员在报修2小时内作出响应。
2、故障处理
所有故障处理需要进行详细记录管理,其中关键系统故障或重大故障处理完成后,中标单位应24小时内提供详细故障处理报告(包括故障描述、发生原因、解决结果和可采取的预防措施等内容),并递交至采购人备案。
(1)故障级别定义
根据故障的严重程度和影响程度的不同,故障级别由低到高分为三级故障、二级故障、一级故障。当故障没有在规定时限内恢复或解决时,故障级别将自动升级(如双方协商一致认为没有必要,也可不做升级处理)。
一级故障(重大故障):指运维对象在运行中出现系统瘫痪或服务中断,导致运维对象的基本功能不能实现,如硬件设备出现故障,导致系统无法使用等严重后果的。
二级故障(主要故障):指运维对象在运行中出现的直接影响服务,导致系统性能或服务部分退化的故障;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具有潜在的系统瘫痪或服务中断的危险,并可能导致运维对象的基本功能不能实现或全面退化,如系统性能下降但服务并未中断。
三级故障(次要故障):指运维对象在运行中出现的,影响系统功能或性能,但关键业务不受影响的各类故障。
没有明确定义类型的故障,暂按采购人的要求判定故障级别并进行相应处理,待故障处理完成后,双方确认故障级别。
(2)故障解决时限要求
故障级别 | 故障修复时间 |
一级故障 | 4 小时内恢复系统,8 小时内解决故障 |
二级故障 | 8 小时内恢复系统,12 小时内解决故障 |
三级故障 | 24 小时内解决 |
中标单位应根据采购人现场实际业务情况制定详细的故障处理流程、故障等级及故障解决时限要求,并根据出现故障的严重级别,提供相应的响应及现场支持服务,确保招标范围内设备及系统的正常运行。
(3)故障处理具体要求
1、运维范围内系统发生故障后,运维人员应立即响应,1小时内作出响应。
2、如运维人员无法现场解决故障,中标单位须派专业技术人员或技术专家4小时内作出响应。
3、现场无法排除故障的,需提供备品备件及时更换,设备主要
部件更换要求在24个小时以内完成,一般部件更换在12个小时以内完成,最迟不超过24小时。
4、中标单位处理故障时,应遵循先恢复系统使用,再彻底解决
故障的原则。如故障部件需要更换或维修,无备品备件替换的,一
级和二级故障应紧急采购或调换替代设备以恢复系统,要求8小时内恢复,最迟不超过12小时,三级故障最迟不超过24小时彻底解决。
5、返厂维修的设备的修复时间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6、故障发生时,若中标单位无法在以上约定的故障处理相对应的解决时限内完成故障消除,采购人可以请第三方公司提供服务,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据实支付,中标单位须免费协助第三方公司开展工作。
7、因未按时排除故障,造成经济或其它损失的,由中标单位承担。
(4)故障处理分析报告
中标单位须定期对故障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建立并定期更新常见问题处理知识库,并对中标单位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及时了解常见故障的处理方法,提高故障处理水平。
1.4.5.3 线路维护要求
不定期的进行日常强弱电线路的巡检,主要目标是检查前端设施有无安全隐患,有无线路短路、断路、设备零部件损坏等故障,检查强弱电线路是否存在线缆脱落、私拉乱接、阻碍交通等现象和设备有无被盗现象,当存在上述情况时应及时保修,并监督维护人员限期处理,消除安全隐患并将相关信息进行记录登记在册。
本项目摄像机迁建施工不允许飞线,要求响应文明城市创建等相关要求,前端点位迁建施工,强、弱电线缆要求进行隐蔽工程施工。施工过程中,尽量不破坏绿化等设施,如确需破坏,需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做好恢复工作或按照市场价格合同外予以赔偿。
1.4.5.4 二次施工服务要求
运维期内采购人的实际业务需求进行前端设备更换、杆件迁移
和安装、监控点位迁移恢复以及重大事件需建设的前端应急点位(含链路开通),统称为二次施工。
服务期内,涉及到前端摄象机的迁建施工,包含基础浇筑、立
杆施工、取电路由、光缆敷设、摄像机安装、摄像机调试、平台接入等各工序的费用。每年行政单位和居民小区总摄像机数量2%范围内迁移施工由中标单位免费负责,超出部分由采购人承担,其中,立杆点位迁移单价为5000元/点位(含立杆、摄像机等设备拆除和安装、接电、接网等服务),壁装、利旧、吊装等点位迁移单价为3000元/点位(含安装支架、摄像机等设备拆除和安装、接电、接网等服务)。
1.4.6 后端设备服务要求
为保障各个设备平台及系统的运行稳定性,在遇到重大疑难问题时,除现场技术工程师在现场服务外,应安排专业支持工程师并会同原厂商工程师现场解决。
原厂级服务主要系根据系统的重要等级、复杂度、专业度等特性,在中标单位提供基础服务的基础上通过厂商提供保障支撑服务,以此来确保重要核心设备的运维及时性、稳定性和安全性。
本次项目要求中标单位针对物业监控中心或机关单位机房内视频管理平台设备、网络交换设备、安全防护设备、存储设备等,在故障紧急情况下根据客户要求提供原厂级服务,包括定期巡检服务、故障响应(4小时内作出响应,6至8小时解决故障)、配件更换、维护保养等服务内容。
1.4.7 设备资产管理要求
中标单位提供对服务范围内设备及系统的普查登记工作,提供详细的普查报告(包括系统及设备清单和配置、工作状况、工作环
境等),形成完善的“一机一档”资料。
1.4.8 产品故障处理要求
由于系统使用年限较长,在运行过程中,容易出现故障,并且故障的种类也比较多,有软件引起的故障,也有硬件引起的故障,对不同的故障类型,采取对应的故障处理方法。
1、软件故障处理
主要产品中服务器加载的定制开发软件出现故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工作的,优先采取程序BUG修复、补丁升级等方式恢复软件功能;基于产品更新换代原因,系统软件无法兼容,导致程序故障,由中标单位负责软件系统升级。
2、硬件故障处理
主要产品中设备出现故障、服务器宕机等情况导致系统无法正常工作,或设备老化严重导致系统运行速度慢,严重影响用户使用效率等情况,由中标单位负责采购不低于现有产品性能、功能要求等级的新硬件产品,采用主流产品品牌,但必须保证系统使用兼容性良好,应用体验效果良好。
1.4.9 应急保障服务要求
根据重要任务、重大活动等工作需要,提供相应的人员、装备以及规格样式统一的笔记本电脑(产权归中标单位所有)等辅助材料进行现场保障,确保系统稳定正常。
1.4.10 技术培训服务要求
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一般工作人员的操作培训和技术人员的原厂技术培训,使其具备操作管理维护能力。不定期进行业界和系统先进技术介绍和交流。
1.4.11 项目安全生产要求
服务期内,项目前端监控点位及后端平台系统涉及的网络、通信、设备、计算、应用、数据、人员(施工、交通、用水、用电、用气等)等各方面安全,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与项目有关的所有设施设备在运维期结束之前,其安全和完整性由中标单位负责,若因市政建设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设备设施缺失或损坏的,由中标单位负责跟踪责任方落实重新采购及安装,采购人负责协助。
中标单位供给采购人的全部设备、材料及自有的施工或运维用具进入运维现场后,均由中标单位负责保管。
中标单位应在项目服务期内为项目及相关人员办理各项保险。中标单位在施工现场安装、调试、运维等人员必须遵守施工所
在地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并承担造成安全事故等相关责任及处
罚。运维期应确保施工安全,每发生一次安全事故,参照总体运维服务考核执行。
1.4.12 项目数据安全要求
中标单位须与采购人签订相关数据安全协议,运维工程师也必须与采购人签订相关数据安全协议,在维护过程中对采购人敏感信息不得向第三方透漏,否则采购人有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1.4.13 技术咨询服务要求
中标单位应为采购人/用户提供关于运维项目相关的技术方案咨询服务、有关项目的实施技术支撑服务等工作。
1.4.14 其他要求
1、数据、接口免费开放。
中标单位需要完成实现本次招标功能相关系统之间对接工作,所需软硬件设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积极协调帮助中标单位
获取所需相应系统的数据接口,以实现和本次所建设系统进行无缝对接。
整改期间或运维期间,相关系统的各类接口协议、数据均免费
按招标人要求的方式对招标人完全开放,免费协助对接工作。
2、资产维护
(1)服务期满前6个月,由采购人、中标单位双方共同商讨确定固定资产清查流程及方法,清查前应保证系统正常运行、设备完好,监控图像有效在线率达到99%(市政施工、单位改造等客观因素造成影响除外)。
(2)项目服务期内,与该项目有关的设备设施的安全和完整性由中标单位负责。若因其他人为原因造成设备设施缺失或损坏的,由中标单位负责跟踪责任方落实资金重新采购及安装,采购人应进行协调。
(3)本项目所涉系统设备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采购人若有提出迁移需求的,采购人以书面方式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应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进行设备搬迁,设备搬迁所产生合理费用按照合同结算。
1.5 服务考核办法要求
1.5.1 前端运维考核
运维期内服务单位应积极保障前端点位的设备安全、供电稳定以及网络链路状况良好,确保摄像机有效在线率稳定达99%以上。有效在线率未达99%视为在线率不合格,纳入运维绩效考核。
为后续可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优质运行维护服务,按照各运维单位自运维服务范围对涉及的所有硬件、软件、网络链路、供电线路等相关配套设施进行运维。运维期内服务单位应积极保障前端点位
的设备安全、供电稳定以及网络链路状况良好,确保摄像机有效在线率稳定达99%以上。
该项目实行季度考核办法,有效在线率低于99%视为在线率不合
格,对应服务单位需根据采购人单位意见以100路摄像机为基准单位,将相关运维服务内容移交给在线率合格的服务单位,并配合将此部分运维服务结算一并移交给在线率合格的服务单位。若2家服务单位在同一季度考核内有效在线率同时低于99%,在线率低的服务单位需根据采购人单位意见以100路摄像机为基准单位,将相关运维服务内容移交给在线率高的服务单位,并配合将此部分运维服务结算一并移交给在线率高的服务单位。若某一服务单位连续2次季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服务单位项目服务资格,该服务单位所负责运维服务内容移交给另外一家服务单位进行运维,并配合将运维服务结算一并移交给另外一家服务单位。
1.5.2 后端系统运行考核
服务单位应保障应用系统各项业务功能正常运行。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的需求提供软件升级、版本更换和技术支持;保障应用系统配套的硬件设备、运行环境、中间件及服务的正常运行。
软件运行考核:当软件平台发生故障后,按照平台系统故障对业务功能影响程度及修复时间进行考核。软件故障指故障由业务系统服务本身的故障,不包括用户客户端因素。故障修复时间超出约定时限,参照总体运维服务考核执行。
硬件故障考核:当硬件设备发生故障后,按照设备故障对系统运行的影响程度及设备故障修复时间进行考核。故障修复时间超出约定时限,参照总体运维服务考核执行。
软件系统升级考核:软件系统和算法升级应根据用户需求及时
响应,未按要求升级,按照软件运行进行考核。
1.5.3 项目服务考核
服务单位应成立专门的运维团队,并提供专线用于客户故障报修,客服人员需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响应客户需求,如因未及时响应被使用人投诉,参照总体运维服务考核执行。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应工作能力,持证上岗。
服务单位需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应急保障工作,应急保障工作时,服务单位未能按要求完成应急保障工作遭到使用人投诉的,参照总体运维服务考核执行。
服务单位应积极开展巡检服务,每季度至少1次巡检工作,服务单位巡检完需在3个自然日内提交巡检报告,超时未提供参照总体运维服务考核执行。巡检报告存在弄虚作假的,参照总体运维服务考核执行。
1.5.4 总体运维服务考核
总体运维服务考核参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视频数据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亳政办秘〔2023〕42号)《亳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亳州市视频数据平台运维管理制度的通知》(亳数资〔2019〕30号)执行。
1.6 其他要求
1.6.1 投标单位所有产品报价包括设备采购、运输、搬运、保存、安装、售后、验收、税费以及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前的成品保护等所有费用。
1.6.2 所有软件须为具有知识产权的正版软件,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
1.6.3 本项目报投标总价,投标单位所报投标报价须包含系统集
成费、文明施工费、安全生产费、环境保护费、工程干扰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中标后不追加任何费用。
1.6.4 设备清单中所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未特别指明的,均须投标
单位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1.6.5 中标单位所提供的详细设计方案及施工技术文件,应依据评审批复的建设方案进行修正与优化,由此产生设备变更及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1.6.6 招标文件中未尽事宜,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1.7采购清单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运维服务期限 |
1 | 视频监控系统 运维服务 | 市政府大院、市行政服务中心等 9 家行政 单位视频监控系统的运维服务。 | 验收通过后,3 年。 |
2 | 视频监控系统整改服务 | 亳州一中、市第十九中学等 4 所学校,天 润花园、竹溪花园等 44 个商业小区视频监控系统的整改服务。 | 验收通过后,至完成移交止。 |
3 | 视频数据平台机房托管服务 | 为视频数据平台后端设备提供物理运行环境及供电、空调、消防、动力环境监测 和电费支付等服务。 | 3 年。 |
4 | “城市大脑”视频传输专线服务 | 建设视频专网与亳州“城市大脑”专网的网络通道,实现不低于 15000 路视频监控数据从视频专网到政务外网的传输共享, 支撑视频图像信息的稳定高速传输。 | 验收通过后,3年。 |
( 2)验收要求:包括不限于:
1、完成项目整改服务;
2、摄像机有效在线率稳定达 99%以上;
3、提供完整的资产普查报告,具有完善的一机一档资料;
4、服务支撑备件已备齐;
5、服务人员、车辆已配置到位。
2.包 2
( 1)技术要求
1.1 运维服务原则
1、系统的维护升级、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等按照以下原则执行: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无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
2、备品货物的生产、安装、维修、检验、验收等按照以下原则执行: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无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
3、所有备品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主流厂商原装正品,并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提供合格证书。主要货物有国家强制性认证要求的产品提供 3C 证书。主要备品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要详细列明,备品货物与原产品技术参数兼容。
1.2 运维服务目标
本次项目整体维保,应实现以下目标:
1、提供快速故障处理和备品备件响应的基础性服务。主要是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是一种故障发生后的紧急处理服务。根据实际需求情况,提供高级别的服务,在设备发生故障或者系统出现问题等情况下,运维工程师在第一时间作出响应并解决问题;在判定是硬件发生故障的情况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更换使系统能够顺利地恢复运行;同时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将系统尽快恢复正常运行,确保损失降到最低点。
2、提供系统运行的日常维护、巡检等专业级服务。专业级服务是一种事先预警、预防的服务,通过基础级服务,对系统进行性能优
化,及时发现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可以将故障的损失降低到最低或者尽量避免故障的发生。
3、在服务开展过程中,应能够及时提供各类服务提交资料产物。
1.3 服务范围
1.3.1 和谐佳苑、菊花园等 61 个老旧还原小区视频监控系统运维服务
1.3.1.1 服务内容
1、对所有视频监控系统设施及附属配件、线缆进行翻新,包括但不限于移建、更换老旧损坏摄像机、硬盘等设备、重新敷设不规范线缆等措施,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改变原有视频监控系统架构和使用方式;
2、对所有视频监控系统设施及附属配件、线缆提供续保运维服务,提供相关应用软件的升级、优化、整改、与有关系统对接等运行维护工作;
3、提供视频监控系统接入社会视频监控资源整合汇聚平台所需网络专线设施的 3 年租赁及运维服务,与视频专网实现物理隔离;
4、其他相关服务内容。
1.3.1.2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对相关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翻新,确保视频监控系统规范建设管理、摄像机有效在线率稳定达 99%以上。验收通过后,开始计算服务期。运维服务期为 3 年。
1.3.1.3 设备清单
1、芍花园等 4 个小区视频监控系统相关设备
主要设备见下表清单,具体设备和数量以实际情况为准。
序号 | 单位名称 | 摄相机数量 | 杆件 | 16 路硬盘录像机 | 硬盘 | 显示器 | 工业级光纤收发器 | 24 口交换机 | 24 口全千兆交换 机 | 计算机客户端 | 平台管理系统 | 解码器 |
1 | 芍花园小区 | 112 | 60 | 7 | 49 | 4 | 20 | 7 | 1 | 1 | 1 | 1 |
2 | 菊花园小区 | 92 | 47 | 6 | 36 | 4 | 11 | 3 | 1 | 1 | 1 | 1 |
3 | 木兰小区 | 20 | 12 | 2 | 8 | 0 | 8 | 0 | 1 | 1 | 0 | 0 |
4 | 彭马小区 | 32 | 18 | 2 | 12 | 0 | 8 | 0 | 1 | 1 | 0 | 0 |
2、龙凤家园等 57 个小区视频监控系统相关设备
主要设备见下表清单,具体设备和数量以实际情况为准。
序号 | 单位名称 | 摄相机数量 | 杆件 | 32 路硬盘录像机 | 16 路硬盘录像机 | 硬盘 | 显示器 | 光纤收发器 | 光纤收发器安装机 架 | 24 口全千兆交换 机 |
1 | 经开区街道经开区-龙凤家 园-1 | 32 | 12 | 1 | 1 | 18 | 1 | 18 | 1 | 2 |
2 | 经开区街道经开区-龙凤家园-2 | 6 | 2 | |||||||
3 | 薛阁街道薛阁社区-溪桂山庄小区 | 8 | 0 | 0 | 1 | 4 | 1 | 4 | 1 | 1 |
4 | 南苑小区 | 5 | 1 | 0 | 1 | 3 | 0 | 4 | 1 | 1 |
5 | 薛阁街道西关社区-桃花源小区-1 | 31 | 11 | 2 | 0 | 29 | 1 | 28 | 2 | 2 |
6 | 薛阁街道西关社区-桃花源小区-2 | 32 | 12 | |||||||
7 | 薛阁街道魏武社区-古井(刘 园新村)小区 | 14 | 0 | 1 | 0 | 4 | 0 | 9 | 1 | 1 |
8 | 汤陵街道望汤阁社区-古泉小区 | 29 | 14 | 1 | 0 | 14 | 1 | 14 | 1 | 1 |
9 | 和谐佳苑-1 | 37 | 11 | 4 | 4 | 71 | 0 | 42 | 8 | 11 |
10 | 和谐佳苑-2 | 30 | 9 | |||||||
11 | 和谐佳苑-3 | 32 | 10 | |||||||
12 | 花戏楼街道华佗社区-华佗小区南区 | 9 | 4 | 0 | 1 | 5 | 0 | 4 | 1 | 1 |
13 | 花戏楼街道华佗社区-华佗小区北区 | 16 | 5 | 0 | 1 | 8 | 0 | 7 | 1 | 1 |
14 | 薛阁街道站前社区-鑫源山 庄 | 7 | 0 | 0 | 1 | 4 | 0 | 5 | 1 | 1 |
15 | 薛阁街道站前社区-交通局家属院 | 29 | 12 | 1 | 0 | 14 | 1 | 11 | 1 | 1 |
16 | 薛阁街道站前社区-百合小区 | 10 | 0 | 0 | 1 | 5 | 1 | 4 | 1 | 1 |
17 | 薛阁街道薛阁社区-谯苑小区 | 4 | 0 | 0 | 1 | 2 | 0 | 2 | 1 | 1 |
18 | 薛阁街道薛阁社区-路灯所 家属院小区 | 6 | 0 | 0 | 1 | 3 | 1 | 3 | 1 | 1 |
19 | 薛阁街道薛阁社区-酒精厂家属院小区 | 4 | 0 | 0 | 1 | 2 | 0 | 3 | 1 | 1 |
20 | 薛阁街道薛阁社区-光明小区-1 | 32 | 4 | 2 | 1 | 31 | 1 | 27 | 2 | 2 |
21 | 薛阁街道薛阁社区-光明小 区-2 | 33 | 4 | |||||||
22 | 薛阁街道薛阁社区-丹华山庄小区-1 | 30 | 3 | 2 | 0 | 29 | 1 | 26 | 2 | 2 |
23 | 薛阁街道薛阁社区-丹华山庄小区-2 | 31 | 3 | |||||||
24 | 薛阁街道薛阁社区-残联家 属院小区 | 10 | 0 | 1 | 0 | 5 | 0 | 4 | 1 | 1 |
25 | 薛阁街道薛阁社区-八中家属院小区 | 20 | 0 | 1 | 0 | 10 | 0 | 12 | 1 | 1 |
26 | 薛阁街道幸福社区-聚龙山庄小区 | 9 | 1 | 0 | 1 | 5 | 1 | 6 | 1 | 1 |
27 | 薛阁街道幸福社区-房改小 区 | 6 | 0 | 0 | 1 | 3 | 0 | 6 | 1 | 1 |
28 | 薛阁街道汤王社区-幸福小区 | 9 | 0 | 0 | 1 | 2 | 0 | 4 | 1 | 1 |
29 | 薛阁街道谯陵社区-珍珠园小区 | 5 | 0 | 0 | 1 | 3 | 0 | 3 | 1 | 1 |
30 | 薛阁街道谯陵社区-文景苑 小区 | 9 | 3 | 0 | 1 | 4 | 0 | 5 | 1 | 1 |
31 | 薛阁街道谯陵社区-九龙花园小区 | 5 | 0 | 0 | 1 | 3 | 0 | 1 | 1 | 1 |
32 | 薛阁街道谯陵社区-工业煤场小区 | 15 | 0 | 0 | 1 | 7 | 0 | 9 | 1 | 1 |
33 | 薛阁街道马元社区-明珠花 园小区 | 25 | 0 | 1 | 0 | 11 | 0 | 11 | 1 | 1 |
34 | 薛阁街道八角台社区-八角台小区 | 4 | 0 | 0 | 1 | 2 | 0 | 2 | 1 | 1 |
35 | 汤陵街道水丰源社区-学府花园 | 9 | 0 | 0 | 1 | 5 | 1 | 4 | 1 | 1 |
36 | 汤陵街道水丰源社区-亳州 中学教职工家属院 | 16 | 7 | 0 | 1 | 8 | 1 | 8 | 1 | 1 |
37 | 汤陵街道和谐佳苑社区-幸福小区 | 6 | 0 | 0 | 1 | 3 | 1 | 3 | 1 | 1 |
38 | 汤陵街道和谐佳苑社区-顺祥凤凰城 | 4 | 0 | 0 | 1 | 3 | 1 | 4 | 1 | 1 |
39 | 汤陵街道和谐佳苑社区-金海苑北区 | 5 | 0 | 0 | 1 | 3 | 0 | 4 | 1 | 1 |
40 | 汤陵街道和谐佳苑社区-金海苑南区 | 4 | 0 | 0 | 1 | 2 | 0 | 4 | 1 | 1 |
41 | 和谐佳苑社区幸福里 | 6 | 3 | 0 | 1 | 1 | 0 | 4 | 1 | 1 |
42 | 和谐佳苑社区金华苑 | 18 | 6 | 0 | 1 | 0 | 0 | 5 | 1 | 1 |
43 | 和谐佳苑社区名筑苑 | 5 | 3 | 0 | 1 | 0 | 0 | 4 | 1 | 1 |
44 | 和谐佳苑社区凤凰城和福乐嘉 | 14 | 6 | 0 | 1 | 0 | 0 | 5 | 1 | 1 |
45 | 新馨苑小区 | 7 | 0 | 0 | 1 | 4 | 0 | 4 | 1 | 1 |
46 | 花戏楼街道新华社区-梦园小区 | 4 | 0 | 0 | 1 | 2 | 0 | 4 | 1 | 1 |
47 | 花戏楼街道新华社区-房产小区 | 6 | 0 | 0 | 1 | 3 | 0 | 4 | 1 | 1 |
48 | 花戏楼街道花戏楼社区-花 戏楼小区 | 21 | 0 | 1 | 0 | 10 | 0 | 10 | 1 | 1 |
49 | 花戏楼街道花戏楼社区-和平小区 | 13 | 1 | 0 | 1 | 6 | 0 | 5 | 1 | 1 |
50 | 花戏楼街道东门社区-上善里小区 | 5 | 0 | 0 | 1 | 3 | 0 | 3 | 1 | 1 |
51 | 花戏楼街道白布社区-沁园 小区 | 9 | 3 | 0 | 1 | 5 | 0 | 6 | 1 | 1 |
52 | 花戏楼街道白布社区-爬子巷小区 | 7 | 0 | 0 | 1 | 4 | 0 | 5 | 1 | 1 |
53 | 汤陵街道和谐佳苑社区-学府广场 | 4 | 0 | 0 | 1 | 3 | 0 | 2 | 1 | 1 |
54 | 汤陵街道和谐佳苑社区-东 方塞纳 | 4 | 0 | 0 | 1 | 3 | 1 | 5 | 1 | 1 |
55 | 薛阁街道谯陵社区-光华路停车场小区 | 4 | 0 | 0 | 1 | 4 | 0 | 2 | 1 | 1 |
56 | 粮油家属院 | 3 | 0 | 0 | 1 | 0 | 0 | 3 | 0 | 1 |
57 | 汤陵街道水丰源社区-风华苑 | 54 | 13 | 2 | 1 | 27 | 1 | 34 | 2 | 2 |
1.3.2 视频监控资源整合汇聚服务
1.3.2.1 服务内容
完善本项目中各单位、居民小区视频监控系统联网接入市视频数据平台所需基础设施,配合现有社会视频监控资源核心交换机,完善
网络安全防护系统,升级改造社会视频监控资源整合汇聚平台。对社会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域进行重新独立组网,规划独立的社会视频监控资源接入网络,实现与视频专网的物理隔离。对前端视频监控系统进行整合汇聚,基于现有网络安全边界,打通前端视频监控系统与市视频数据平台之间的安全传输通道,并支持互联网、电子政务外网等社会监控资源的整合接入,从而实现跨区域、跨部门的视频监控联网共享需求。
社会视频监控资源整合接入平台要求:
1、支持 50000 路社会视频监控资源摄像机接入;
2、支持 1000 路 1080P 社会视频监控资源摄像机并发调阅;
3、单个社会资源接入链路带宽不低于 100MB;
4、实时视频画面调出响应时间≤1s;
5、根据实际需求,服务期内实现 5 家新增社会资源单位的接入,接入链路带宽不低于 100MB;
6、其他要求。
1.3.2.2 服务期限
验收通过后,开始计算服务期。运维服务期为 3 年。
1.4 运维服务内容及要求
1.4.1 运维内容
1、对部分损耗严重的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全面翻新,包括优化点位布局、更换摄像机、更换硬盘、重新敷设供电和网络线路、加固杆件、翻新杆建和设备箱等措施,具有利旧价值的设备可整改后利旧使用。
2、根据需要对所有视频监控系统设施及附属配件、线缆进行翻新,包括且不限于更换老旧损坏设备、重新敷设不规范线缆、优化点
位布局等措施。
3、对确定移交的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箱、汇聚箱等标注有项目相关信息的设备外观进行处理。
4、对视频监控系统外场的监控摄像机以及与摄像机相关的杆件、辅助照明装置、设备箱、防雷器、电源、网络链路等配套资源的运行维护。常见的故障包括视频离线、图像质量、设备损坏等问题。
具体运维检查如下:
① 检查系统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② 检查前端设备、杆件、管道、电缆等是否完好,是否符合规范。
③ 检查前端设施是否清洁、有无乱贴乱画、歪斜、锈蚀、油漆脱落等现象。
④ 检查前端设施有无安全隐患,有无线路短路、断路、设备零部件损坏等故障,检查线路、设备有无被盗现象。
⑤ 检查前端设施网络链路是否存在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由于市
政工程、自然灾害、供电故障、传输链路设备故障等因素导致的网络传输链路中断、延时等问题。
⑥ 对所有外场设备进行巡检,采用车巡和步巡相结合,巡检内
容包括:设备外观、工作状态、杆件、私拉乱接线路,还应包括漏电保护设备安装情况等安全隐患情况,并将相关信息进行记录。
⑦ 每月对外场设备故障进行分析处理,对频繁发生相同障碍的
点位提出整改建议。
1.4.2 运维要求
1、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改变原有视频监控系统主体架构和使用方式。
2、确保视频监控系统规范建设管理,摄像机有效在线率稳定达
99%以上、摄像机画面质量清晰合格。
3、日常保养:检查设备安装部件是否齐全,安装是否牢固,有无明显破损情况,对摄像机/防护罩/云台/辅助照明装置的安装支架/立杆等设备进行加固、除锈、防腐、防潮等养护并采用专业的方式方法进行必要的清洁;检查摄像机及其配套设备,包括电源、风扇、加热、雨刷等的工作状态,采用相应的仪器/仪表测量摄像机的相关指标,并作相应调整;对传输链路、网络延迟性、网络丢包率的运行进行日常检查,并及时保修网络传输中断、延时等异常情况,在规定时限内消除故障;定期对网络、系统、线路和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优化网络性能,保证系统和设备的运行正常、完好。运维期间需做好前端点位安全防护,项目内前端点位因施工工艺不规范产生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
4、离线修复:摄像机有效在线率稳定达99%以上。保障前端点位的设备正常、供电稳定,确保离线故障在规定时间内得到处理。 5、图像处理: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因镜头污损、图像模糊、异物
遮挡、控制故障、枪机画面严重偏离监控有效区域等不能达到有效使用效果的图像问题。
6、属性维护:开展摄像机属性信息的日常维护工作,如字符叠加、功能性设置、平台接入等信息配置和维护,确保“一机一档”数据准确、完备。
7、对交通事故、人为损坏、被盗设施、自然损坏设施和不可抗力灾害毁坏的设施进行维修或更换。
8、配合采购人完成前端点位迁改工程。配合采购人完成特定要
求的设备检查工作;负责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按时限要求及时维修,
对损坏需要更换部件的,负责设备诊断、维修更换和安装调试。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其他突发紧急状况进行应急安全处置及核查清理,对因事故造成损坏的设施进行第一时间维修,对有漏电隐患的线缆、设备进行安全防护,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1.4 项目整体服务要求
1.4.1 服务支撑备件性能
本项目要求更换产品和故障替换产品满足如下基本性能参数并不低于原产品性能,要求采用主流品牌,但必须保证系统使用兼容性良好,应用体验效果良好。
本项目服务基本性能要求及备件数量要求如下:
1、基本性能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基本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枪机(含支架、电源、万向节) | 1.高清网络摄像机像素:不低于 400 万,图像分辨率不低于 2560*1440; 2.为保证夜间成像效果,最低照度彩色≤0.0005lx,黑白≤0.0001lx,红外夜视距离不小于 100 米; 3.摄像机传感器靶面尺寸不小于 1/1.8 英寸; 4.支持 H.264 视频编码格式; 5.工作温度:-40℃~70℃,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6; 6.符合 GB/T28181 相关标准协议标准要求。 | 台 | 20 |
2 | 球机(含电源、支架) | 1.高清网络摄像机像素不小于 400 万,图像分辨率不小于 2560*1440; 2.为保证夜间成像效果,最低照度彩色≤0.0005lx,黑白≤0.0001lx; 3.摄像机传感器尺寸不小于 1/1.8 英寸; 4.支持不小于 20 倍光学变倍; 5.支持 H.264 视频编码格式; 6、内置红外补光,红外距离不小于 100 米; 7.应支持水平旋转范围为 360°连续旋转,垂直旋转范围为 -20°~90° ; 8.工作温度:-40℃~70℃,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6; 9.符合 GB/T28181 相关标准协议标准要求。 | 台 | 5 |
3 | 32 路智能网络硬盘录像机 | 1、支持录像摘要、浓缩展现、快照展现等智能应用; 2、可接 32 个 IPCam,H.264,分辨率 1080p/720P/D1/CIF/QCIF; 3、16×SATA 接口,1×告警输入输出,1×RS485,1×USB ,1×双向音频,1×HDMI (主 HDMI 支持 4K 输出); 4、支持不低于三路视频输出; 5、支持国标 GB/T28181 协议接入平台 | 台 | 2 |
4 | 16 路网络硬盘录像机 | 1、可接 16 个 IPCam,分辨率 4k/1080p/720P/D1/CIF/QCIF; 2、H.264/H.265,4 路 4K 或 16 路 1080P 回放,8×SATA 接口, | 台 | 2 |
1×SATA 接口,1×告警输入输出,1×RS485,1×USB ,1×HDMI; 3、支持国标 GB/T28181 协议接入平台 | ||||
5 | 硬盘 | 不低于 3TB 监控级硬盘; | 块 | 20 |
6 | 信号电源防雷 | 电源部分: 1.额定工作电压 220V,最大持续运行电压 275V; 2.最大通流容量;(8/20us) 15KA;电压保护水平 Up(In)≤900V 3.ip 防护等级:ip20;网络部分: 1.最大持续工作电压; 6V;标称放电电流; 2.5kA;最大通流容量;6kV/3kA 2.电压保护水平 Up x-x ≤12V ;插入损耗; ≤0.2dB 3.适应数据传输速率; 100Mbps;保护线; 1/2,3/6;接头形式;-I/O RJ45。 | 个 | 10 |
7 | 光纤收发器 | 1 光 4 电,具有交换功能 | 台 | 5 |
8 | 工业级光纤收发器 | 1、工业级光纤收发器提供不低于 1 个 10/100/1000M 自适应以太网接口,不低于 1 个千兆光口,提供端子式电源输入接口; 2、支持 IEEE802.3/802.3u/802.3x 存储转发方式,IEEE802.3x 流控、背压流控; 3、支持电口 10/100/1000M 自适应功能,网口可通过软件控制实现超长距离传输; 4、支持交流电源:85VAC~265VAC 或直流电源:-12VDC~ -57VDC 电源冗余输入,自动识别POE 或非 POE 工作方式,支持冗余电源间的无缝切换,电源正负接反时不会连通,保护后面的电路不会因电源接反而烧坏; 5、支持良好的电源隔离和接口保护,确保设备的EMC 性能; 6、支持链路线速环回测试(Loopback),方便线路调试,具有故障转移(LFP)功能,能迅速定位故障发生的链路,远端掉电时告警; 7、支持基于 SNMP、Web、Telnet 和 Console 方式的图形化和命令行管理,支持 SNMPv1v2v3 网管协议,方便整合到第三方的 SNMP 网管软件,可通过 IE 浏览器一键恢复设备默认设置; 8、设备防护要求不低于 IP40 等级防护,铝合金波纹式金属外壳,电源接口四级防雷,壁挂、工业导轨式等多种安装方式; 9、设备采用工业级设计,能够满足各种工业现场的需求,适用扬尘、高低温、复杂电磁环境等恶劣环境,工作温度支持: -40~85℃,湿度范围∶5%-95%无凝霜; 10、可通过软件对设备进行温度管控,以实现远程监控及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11、网口单机丢包率为 0%,网口单机码流在双向发送情况下,端口速率 100%,帧长度在 1518bytes 情况下,平均时延应小于 10us;以太网电口支持速率与双工模式自协商,直通,交叉自适 应模式,光口发光功率大于-4.7dBm; | 台 | 5 |
2、支撑备件数量
服务期内提供20台枪机、3台球机、1台32路智能网络硬盘录像机、2台16路智能网络硬盘录像机、10块硬盘、5个二合一防雷器、3台光纤收发器、3台工业级光纤收发器等支撑备件,备件产权归中标
单位。
1.4.2 视频监控系统运行管理
项目整改及运维服务期内,本项目相关行政单位视频监控系统运行管理由对应单位管理部门负责管理,项目维保负责人负责保障监控系统稳定运行、支撑管理部门人员对监控系统的使用,确保监控系统高效服务用户。各单位监控系统运行电费由各自管理部门负责,不纳入本项目进行计算。
项目整改及运维服务期内,本项目相关居民小区视频监控系统由对应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负责管理,中标单位负责保障监控系统稳定运行、支撑小区物业管理部门人员对监控系统的使用,确保监控系统高效服务小区用户。各小区监控系统运行电费由各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负责,不纳入本项目进行计算。
本项目中标单位需要定期对所运维的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定期巡检服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障各单位、小区监控系统高效运行。
1.4.3 链路租赁服务
本项目监控系统之前通过视频专网专线连通至亳州市视频数据中心机房,链路带宽为百兆,视频数据已全部整合接入市视频数据平台。
为强化网络安全保障,本项目要求提供前端视频监控系统接入社会视频监控资源整合汇聚平台所需网络专线设施,前端摄像机通过社会视频监控资源整合汇聚平台统一对接至市视频数据平台。中标单位可按需要对现有链路进行更换或改造,专线链路提供运营商负责光纤线路维护。光纤链路维护要求定期巡检,并做好记录;大雨过后或雷雨较多的季节,应增加巡检次数;发现故障后,维护人
员应及时处置;无法处理的故障,需与中标单位进行协调,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处理。故障处理后,应详细记录故障时间、故障原因、故障处理结果等。
1.4.4 人员车辆场地要求
1.4.4.1 服务人员配置要求
中标单位应根据采购人相关要求成立本地服务机构、配置相应的运维人员运维服务,确保运维响应迅速、高效。
提供1名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和不少于4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3年运维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软件升级、版本更换、业务联调、技术支撑、重点保障、应急响应、风险评估、安全加固、安全巡检、故障解决等。
1.4.4.2 车辆工具配置要求
1、车辆装备要求
车辆装备要求需满足以下条件:
类型 | 装备名称 | 数量 | 配置 |
车辆装备 | 巡检运维工作用 车 | 不少于 2 辆 | 车辆证照、保险齐全有效,车况良好。 |
登高作业用车 | 不少于 1 辆 | 车辆证照、保险齐全有效,车况良好。登高作业用车 举升高度不低于 12 米,且具备 360 度旋转能力 |
2、维护装备要求
笔记本电脑、视频信号信道分析仪、标准信号发生器、专业万用表、光功率测试仪、地阻测量表、绝缘电阻测试器、其他常用维修维护设备(有关国家标准中涉及的需要使用的工具及设备都应包含在内)。
3、安全防护装备要求
类型 | 装备名称 | 工作规范 |
安全防护装备 | 工作服 | 户外作业应摆放反光锥桶,着反光背心、安全头盔,晚间作业还应佩戴袖标灯;高空作业佩戴安全带;带电作业需绝缘手套、绝缘靴等。 |
安全头盔 | ||
防护手套 | ||
反光背心 |
反光雨衣 | ||
袖标灯 | ||
反光锥桶 | ||
其他安全防护装备 |
1.4.4.3 仓库场地配置要求
为提高维护响应速度,中标单位需在亳州市设立一个维护办公场地和物资堆放场地,并配套必要的办公、生活设施,其建设、装修、租赁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并根据视频数据平台运维管理要求对仓库进行规范化管理。
1.4.5 设施维护服务要求
1.4.5.1 日常巡检服务要求
对于前端监控点位、供电网络线路、平台设备,中标单位应提供全天候在线式设备故障巡检以及不少于每季度一次的巡检,并巡检完成后3日内提供巡检报告。报告内容需要得到采购人审核后签字确认,巡检中发现的故障隐患须及时告知采购人,并在巡检结束后1周内处理完毕。巡检中发现的因老化等因素导致可能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设备或部件,属于本项目服务范围内的,中标单位及时免费维修或更换。
1.4.5.2 故障响应处理要求
1、服务响应
中标单位须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使用,提供全年7*24小时无休假响应支持服务,及时接收并处理运维类故障申告。中标单位须提供运维人员、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电话及公司技术支持服务电话,用于服务响应支持及非工作时间内发生故障的服务报修及联系等工作。
中标单位运维技术人员在满足工作日5*8小时支持服务外,需根据采购人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夜间值班、周末及节假日值班,并服从
采购人的工作安排。
运维范围内的软硬件系统在工作时间内发生故障时,运维人员接到上报后应立即响应,由运维人员进行故障处理,在非工作时间内发生故障后,技术人员在报修2小时内作出响应。
2、故障处理
所有故障处理需要进行详细记录管理,其中关键系统故障或重大故障处理完成后,中标单位应24小时内提供详细故障处理报告(包括故障描述、发生原因、解决结果和可采取的预防措施等内容),并递交至采购人备案。
(1)故障级别定义
根据故障的严重程度和影响程度的不同,故障级别由低到高分为三级故障、二级故障、一级故障。当故障没有在规定时限内恢复或解决时,故障级别将自动升级(如双方协商一致认为没有必要,也可不做升级处理)。
一级故障(重大故障):指运维对象在运行中出现系统瘫痪或服务中断,导致运维对象的基本功能不能实现,如硬件设备出现故障,导致系统无法使用等严重后果的。
二级故障(主要故障):指运维对象在运行中出现的直接影响服务,导致系统性能或服务部分退化的故障;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具有潜在的系统瘫痪或服务中断的危险,并可能导致运维对象的基本功能不能实现或全面退化,如系统性能下降但服务并未中断。
三级故障(次要故障):指运维对象在运行中出现的,影响系统功能或性能,但关键业务不受影响的各类故障。
没有明确定义类型的故障,暂按采购人的要求判定故障级别并
进行相应处理,待故障处理完成后,双方确认故障级别。
(2)故障解决时限要求
故障级别 | 故障修复时间 |
一级故障 | 4 小时内恢复系统,8 小时内解决故障 |
二级故障 | 8 小时内恢复系统,12 小时内解决故障 |
三级故障 | 24 小时内解决 |
中标单位应根据采购人现场实际业务情况制定详细的故障处理流程、故障等级及故障解决时限要求,并根据出现故障的严重级别,提供相应的响应及现场支持服务,确保招标范围内设备及系统的正常运行。
(3)故障处理具体要求
1、运维范围内系统发生故障后,运维人员应1小时内作出响应。
2、如运维人员无法现场解决故障,中标单位须派专业技术人员或技术专家4小时内作出响应并处理和解决。
3、现场无法排除故障的,需提供备品备件及时更换,设备主要
部件更换要求在24个小时以内完成,一般部件更换在12个小时以内完成,最迟不超过24小时。
4、中标单位处理故障时,应遵循先恢复系统使用,再彻底解决
故障的原则。如故障部件需要更换或维修,无备品备件替换的,一级和二级故障应紧急采购或调换替代设备以恢复系统,要求8小时内恢复,最迟不超过12小时,三级故障最迟不超过24小时彻底解决。
5、返厂维修的设备的修复时间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6、故障发生时,若中标单位无法在以上约定的故障处理相对应的解决时限内完成故障消除,采购人可以请第三方公司提供服务,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据实支付,中标单位须免费协助第三方公司开展工作。
7、因未按时排除故障,造成经济或其它损失的,由中标单位承担。
(4)故障处理分析报告
中标单位须定期对故障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建立并定期更新常见问题处理知识库,并对中标单位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及时了解常见故障的处理方法,提高故障处理水平。
1.4.5.3 线路维护要求
不定期的进行日常强弱电线路的巡检,主要目标是检查前端设施有无安全隐患,有无线路短路、断路、设备零部件损坏等故障,检查强弱电线路是否存在线缆脱落、私拉乱接、阻碍交通等现象和设备有无被盗现象,当存在上述情况时应及时保修,并监督维护人员限期处理,消除安全隐患并将相关信息进行记录登记在册。
本项目摄像机迁建施工不允许飞线,要求响应文明城市创建等相关要求,前端点位迁建施工,强、弱电线缆要求进行隐蔽工程施工。施工过程中,尽量不破坏绿化等设施,如确需破坏,需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做好恢复工作或按照市场价格合同外予以赔偿。
1.4.5.4 二次施工服务要求
运维期内采购人的实际业务需求进行前端设备更换、杆件迁移和安装、监控点位迁移恢复以及重大事件需建设的前端应急点位(含链路开通),统称为二次施工。
服务期内,涉及到前端摄象机的迁建施工,包含基础浇筑、立杆施工、取电路由、光缆敷设、摄像机安装、摄像机调试、平台接入等各工序的费用。每年行政单位和居民小区总摄像机数量2%范围内迁移施工由中标单位免费负责,超出部分由采购人承担,其中,立杆点位迁移单价为5000元/点位(含立杆、摄像机等设备拆除和安装、接电、接网等服务),壁装、利旧、吊装等点位迁移单价为3000元/点位(含安装支架、摄像机等设备拆除和安装、接电、接网等服
务)。
1.4.6 后端设备服务要求
为保障各个设备平台及系统的运行稳定性,在遇到重大疑难问题时,除现场技术工程师在现场服务外,应安排专业支持工程师并会同原厂商工程师现场解决。
原厂级服务主要系根据系统的重要等级、复杂度、专业度等特性,在中标单位提供基础服务的基础上通过厂商提供保障支撑服务,以此来确保重要核心设备的运维及时性、稳定性和安全性。
本次项目要求中标单位针对物业监控中心或机关单位机房内视频管理平台设备、网络交换设备、安全防护设备、存储设备等,在故障紧急情况下根据客户要求提供原厂级服务,包括定期巡检服务、故障响应(4小时内作出响应,6至8小时解决故障)、配件更换、维护保养等服务内容。
1.4.7 设备资产管理要求
中标单位提供对服务范围内设备及系统的普查登记工作,提供详细的普查报告(包括系统及设备清单和配置、工作状况、工作环境等),形成完善的“一机一档”资料。
1.4.8 产品故障处理要求
由于系统使用年限较长,在运行过程中,容易出现故障,并且故障的种类也比较多,有软件引起的故障,也有硬件引起的故障,对不同的故障类型,采取对应的故障处理方法。
1、软件故障处理
主要产品中服务器加载的定制开发软件出现故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工作的,优先采取程序BUG修复、补丁升级等方式恢复软件功能;基于产品更新换代原因,系统软件无法兼容,导致程序故障,
由中标单位负责软件系统升级。
2、硬件故障处理
主要产品中设备出现故障、服务器宕机等情况导致系统无法正常工作,或设备老化严重导致系统运行速度慢,严重影响用户使用效率等情况,由中标单位负责采购不低于现有产品性能、功能要求等级的新硬件产品,采用主流产品品牌,但必须保证系统使用兼容性良好,应用体验效果良好。
1.4.9 应急保障服务要求
根据重要任务、重大活动等工作需要,提供相应的人员、装备以及规格样式统一的笔记本电脑(产权归中标单位所有)等辅助材料进行现场保障,确保系统稳定正常。
1.4.10 技术培训服务要求
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一般工作人员的操作培训和技术人员的原厂技术培训,使其具备操作管理维护能力。不定期进行业界和系统先进技术介绍和交流。
1.4.11 项目安全生产要求
服务期内,项目前端监控点位及后端平台系统涉及的网络、通信、设备、计算、应用、数据、人员(施工、交通、用水、用电、用气等)等各方面安全,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与项目有关的所有设施设备在运维期结束之前,其安全和完整性由中标单位负责,若因市政建设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设备设施缺失或损坏的,由中标单位负责跟踪责任方落实重新采购及安装,采购人负责协助。
中标单位供给采购人的全部设备、材料及自有的施工或运维用具进入运维现场后,均由中标单位负责保管。
中标单位应在项目服务期内为项目及相关人员办理各项保险。中标单位在施工现场安装、调试、运维等人员必须遵守施工所
在地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并承担造成安全事故等相关责任及处
罚。运维期应确保施工安全,每发生一次安全事故扣除合同款1万元。
1.4.12项目数据安全要求
中标单位须与采购人签订相关数据安全协议,运维工程师也必须与采购人签订相关数据安全协议,在维护过程中对采购人敏感信息不得向第三方透漏,否则采购人有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1.4.13 技术咨询服务要求
中标单位应为采购人/用户提供关于运维项目相关的技术方案咨询服务、有关项目的实施技术支撑服务等工作。
1.4.14 其他要求
1、数据、接口免费开放。
中标单位需要完成实现本次招标功能相关系统之间对接工作,所需软硬件设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积极协调帮助中标单位获取所需相应系统的数据接口,以实现和本次所建设系统进行无缝对接。
整改期间或运维期间,相关系统的各类接口协议、数据均免费按招标人要求的方式对招标人完全开放,免费协助对接工作。
2、资产维护
(1)服务期满前6个月,由采购人、中标单位双方共同商讨确定固定资产清查流程及方法,清查前应保证系统正常运行、设备完好,监控图像有效在线率达到99%(市政施工、单位改造等客观因素造成影响除外)。
(2)项目服务期内,与该项目有关的设备设施的安全和完整性
由中标单位负责。若因其他人为原因造成设备设施缺失或损坏的,由中标单位负责跟踪责任方落实资金重新采购及安装,采购人应进行协调。
(3)本项目所涉系统设备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采购人若有提出迁移需求的,采购人以书面方式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应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进行设备搬迁,设备搬迁所产生合理费用按照合同结算。
1.5 服务考核办法要求
1.5.1 前端运维考核
运维期内服务单位应积极保障前端点位的设备安全、供电稳定以及网络链路状况良好,确保摄像机有效在线率稳定达99%以上。有效在线率未达99%视为在线率不合格,纳入运维绩效考核。
为后续可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优质运行维护服务,特将本次项目运维服务范围划分为2包(第1包、第2包),拟招2家服务单位,按照各自运维服务范围对涉及的所有硬件、软件、网络链路、供电线路等相关配套设施进行运维。运维期内服务单位应积极保障前端点位的设备安全、供电稳定以及网络链路状况良好,确保摄像机有效在线率稳定达99%以上。
该项目实行季度考核办法,有效在线率低于99%视为在线率不合格,对应服务单位需根据采购人意见以100路摄像机为基准单位,将相关运维服务内容移交给在线率合格的服务单位,并配合将此部分运维服务结算一并移交给在线率合格的服务单位。若2家服务单位在同一季度考核内有效在线率同时低于99%,在线率低的服务单位需根据采购人意见以100路摄像机为基准单位,将相关运维服务内容移交给在线率高的服务单位,并配合将此部分运维服务结算一并移交给
在线率高的服务单位。若某一服务单位连续2次季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服务单位项目服务资格,该服务单位所负责运维服务内容移交给另外一家服务单位进行运维,并配合将运维服务结算一并移交给另外一家服务单位。
1.5.2 后端系统运行考核
服务单位应保障应用系统各项业务功能正常运行。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的需求提供软件升级、版本更换和技术支持;保障应用系统配套的硬件设备、运行环境、中间件及服务的正常运行。
软件运行考核:当软件平台发生故障后,按照平台系统故障对业务功能影响程度及修复时间进行考核。软件故障指故障由业务系统服务本身的故障,不包括用户客户端因素。故障修复时间超出约定时限,参照总体运维服务考核执行。
硬件故障考核:当硬件设备发生故障后,按照设备故障对系统运行的影响程度及设备故障修复时间进行考核。故障修复时间超出约定时限,参照总体运维服务考核执行。
软件系统升级考核:软件系统和算法升级应根据用户需求及时响应,未按要求升级,按照软件运行进行考核。
1.5.3 项目服务考核
服务单位应成立专门的运维团队,并提供专线用于客户故障报修,客服人员需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响应客户需求,如因未及时响应被使用人投诉,参照总体运维服务考核执行。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应工作能力,持证上岗。
服务单位需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应急保障工作,应急保障工作时,服务单位未能按要求完成应急保障工作遭到使用人投诉的,参照总体运维服务考核执行。
服务单位应积极开展巡检服务,每季度至少1次巡检工作,服务单位巡检完需在3个自然日内提交巡检报告,超时未提供的参照总体运维服务考核执行。巡检报告存在弄虚作假的,参照总体运维服务考核执行。
1.5.4 总体运维服务考核
总体运维服务考核参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视频数据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亳政办秘〔2023〕42号)《亳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亳州市视频数据平台运维管理制度的通知》(亳数资〔2019〕30号)执行。
1.6 其他要求
1.6.1 投标单位所有产品报价包括设备采购、运输、搬运、保存、安装、售后、验收、税费以及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前的成品保护等所有费用。
1.6.2 所有软件须为具有知识产权的正版软件,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
1.6.3 本项目报投标总价,投标单位所报投标报价须包含系统集成费、文明施工费、安全生产费、环境保护费、工程干扰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中标后不追加任何费用。
1.6.4 设备清单中所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未特别指明的,均须投标单位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1.6.5 中标单位所提供的详细设计方案及施工技术文件,应依据
评审批复的建设方案进行修正与优化,由此产生设备变更及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1.6.6 招标文件中未尽事宜,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1.7 采购清单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运维服务期限 |
1 | 视频监控系统 运维服务 | 和谐佳苑、菊花园等 61 个老旧还原小区视 频监控系统的运维服务。 | 验收通过后,3 年。 |
2 | 视频监控资源整合汇聚服务 | 完善视频监控系统联网接入基础设施,完善网络安全防护系统,建设社会视频监控资源整合汇聚平台,对社会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域进行重新独立组网,对前端视频监控系统进行整合汇聚,支持互联网、电子政务外网等社会监控资源的整合接入,从而实现跨区域、跨部门的视频监控联网共 享需求。 | 验收通过后,3 年。 |
( 2) 验收要求:包括不限于:
1、完成项目整改服务;
2、摄像机有效在线率稳定达 99%以上;
3、提供完整的资产普查报告,具有完善的一机一档资料;
4、服务支撑备件已备齐;
5、服务人员、车辆已配置到位。
三、注意事项:
1.标有 “★”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响应或优于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
2、标有 “△”的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
3.对于“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具有)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时不作要求,供货时交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能提供齐全的,将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有关要求与本条内容不一致, 则以本条内容为准。
4.投标报价包括采购、运输、人工、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
5.投标价若超出该项目预算金额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6.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绿色包装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7.其他:
(1)投标文件制作以报名下载的招标文件为准。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规定的通知》
(皖财购【 2023】 615 号文)第七部分第 31 条,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项目采购需求,行业发展、市场竞争以及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比较情况等进行报价合理性审查。评标委员会认
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或高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包括总价和单价),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能证明其报价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能够诚信履约的,可继续参加评审,否则其投标(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投标(响应)无效。
一、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内容 |
1 | 服务期: 第一包:建设期:签订合同后 60 个日历日内完成整改翻新,整改完成以双方书面确认为准。服务期:3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项目进度:签订合同后 60 天内完成项目整改和翻新,项目建设完成时间以采购人书面确认为准。 第二包:建设期:签订合同后 60 个日历日内完成完成整改翻新,整改完成以双方书面确认为准。 服务期:3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项目进度:签订合同后 60 天内完成项目整改和翻新,项目建 设完成时间以采购人书面确认为准。 |
2 | 服务地点: 亳州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付款条件: 第一包: 1、视频监控系统整改服务:中标人完成项目约定内容整改,中标人提供发票后 7 个工作日内付款。2、视频数据平台机房托管服务:机房托管服务费用自合同签订起开始计费,按照服务周期每年支付一次,每个服务周期年结束,中标人提供发票后 7 个工作日内付款,具体付款金额按照机房电费实际发生统计结果结算,中标人需提供相关凭据。3、其他服务:项目验收后,按照服务周期每年支付一次,每个服务周期年结束,中标人提供发票后 7 个工作日内付款,具体费用以最终运维考核为准。 第二包:项目验收后,按照服务周期每年支付一次,每个服务周期 年结束,中标人提供发票后 7 个工作日内付款。 |
4 | 索赔方式:见合同条款。 |
二、合同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格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服务 (4)“甲方”系指合同格式中所述购买服务的单位。
(5)“乙方”系指合同格式中所述提供服务的公司或实体。 (6)“项目现场”系指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指明的地点。 (7)“天”指日历天数。
2.服务规格
2.1 乙方提供的服务档次、服务种类、服务标准、服务限额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一致。
3.合法性
3.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合同中所享有服务期和服务范围内的权益合法性,即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
4.服务要求
4.1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提出具体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规划以及服务质量等。
4.2 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具有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5.付款
5.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5.2 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提供服务。手续办完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发票和清单,甲方依“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条件付款。
6.质量保证
6.1 乙方应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且不能低于合同规定的范围和种类。甲方或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项目实行动态跟踪、检查。
6.2 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服务质量问题的通知后二十八(28)天内,应迅速查处并答复。
6.3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二十八(28)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7 .乙方履约延误
7.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表提供服务。
7.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提供服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或违约终止合同。
7.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
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
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8.误期赔偿
8.1 除合同第 9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应从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误期服务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7)天计算,不足七(7)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9.不可抗力
9.1 尽管有合同条款第 7 条、8 条和 13 条的规定,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9.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
9.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书
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超过一百二十六(126)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0 。税费及保险
10.1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所有有关因提供服务发生的保险均应由乙方负担。
11.履约保证金
11.1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12.争端的解决
12.1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二十八(28)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亳州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12.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2.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12.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3 .违约终止合同
13.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14.破产终止合同
14.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15、转让和分包
15.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5.2 如投标书中没有明确分包合同,在本合同签约前,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无论原投标书或后来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16.适用法律
16.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7.合同生效
17.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8.主导语言
18.1 本合同一式五份,以中文书就,甲方(2 份),乙方、见证方、财政局各执 1 份。
19.合同修改
19.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