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11NMZ00003192022402
关于印刷服务的定点采购馆合同
合同编号: 11NMZ000031920224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以及上海市印刷服务定点采购项目招标投标结果,本合同当事人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主要条件要素: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序号 | 采购编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描述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1 | 5122- 1050291725 | 上海崇明区粮食局职工 学校校办厂普通印刷 | 备注描述: | 1(件) | 9800.00 | 9800.00 |
总价(元) | 9800.00 | |||||
其中国库资金支付 (元) | 9800.00 | |||||
自筹资金支付(元) | 0.00 |
2、合同金额:本合同项目服务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玖仟捌佰元整(¥ 9800元整),乙方完成及达到本合同文件规定的要求与标准完成与本服务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合同金额中,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3、服务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4、服务地点: 上海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xxxxxxxxx00x
5、付款方式: 一次性支付
6、其它需要补充说明的事项:
二、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执行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会谈纪要;
2.本合同书
3.本项目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4.乙方的本项目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
5.本项目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中的合同条款
6.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7.其他合同文件(需列明)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按照上述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同一层次合同文件有矛盾的,以时间较后的为准。
三、合同条款:
1. 权利瑕疵担保
1. 1 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甲方接受乙方服务不会因此而侵犯任何人的合法权益。
1. 2 乙方保证在提供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甲方接受乙方服务不会因此而存在合同外义务的负担。
1. 3 乙方保证其提供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 4 如所提供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保密
2. 1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接触、知悉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2. 2 保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书面、电子数据等承载保密信息的各种形式。
3. 服务质量标准和要求
3. 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确定,均有标准的以高者(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 2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之有关规定。
4.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 1乙方有权在履行合同期间内取得按合同约定应有的报酬。
4. 2乙方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4. 3乙方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得到甲方必要的支持,有权拒绝执行甲方任何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4. 4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在合法且不侵犯他人利益的原则下进行所委托项目服务活动,并对其所进行的与委托有关的服务活动负责。
4. 5乙方应按本合同所述的时间、服务范围和内容,尽自己的一切努力,按行业通常接受的技术惯例和专业机构承认的标准,高效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支持和维护国家和甲方的合法利益;
4. 6 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服务有关的资料,包括项目服务单位、人员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项目服务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约定的范围、时间工作依据、工作标准等,出具内容齐全、规范、准确的相关报告等。
4. 7 乙方应对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服务以及在履行中因自己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并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酬金总额。但下例情况除外:
(1)非乙方的行为、过失、违约或失职造成的损失或伤害;
(2)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4. 8乙方必须为本项目涉及的各种资料、数据和收据等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乙方员工不得泄露、遗失、复印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一切资料和内容。所有甲方或第三人(与合同业务有关相关单位)提供的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一切资料,在合同结束后均应归还。
4. 9乙方应对本项目所提供服务结果的可靠性、准确性、全面性向甲方负责,由于服务结果的可靠性、准确性、全面性不足而导致甲方工作偏差或失误,乙方应承担责任。
4.10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本合同所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等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和该项目的实际操作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调换或撤离上述人员。
4.11按本合同支付给乙方的报酬应为本合同服务的唯一报酬。
4.12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均不能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合同中活动相冲突的商业或职业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任何工作人员行贿或有类似的行为。
5.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 1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有权检查乙方的服务工作质量,有权要求乙方以书面形式就前述内容进行汇报。
5. 2甲方有权对具体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5. 3当甲方认定项目服务专业人员不按项目服务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专业能力、管理能力、责任心较差,不能有效与甲方配合并履行其项目服务义务;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与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项目服务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 4甲方有权同意或不同意乙方因自身工作需要而更换合同约定的主要工作小组成员的要求。
5. 5甲方有权得到合同范围内乙方的服务和其服务成果。乙方提交的全部服务成果及相关资料,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并使用(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乙方就此不做任何的权利保留。
5. 6 甲方应当在合同履约中,督促、协调与本项目服务有关的第三人(与合同履行有关的相关单位)协同乙方办理有关服务事项。
5. 7甲方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甲方可根据自己的能力负责协调、转达及资料转送,但并不成为甲方当然的义务。
5. 8甲方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6. 服务费用的支付
6. 1乙方将服务按合同规定交付并验收合格,甲方收到发票后,在印刷服务交付验收合格后十五天内,由甲方向国库申请集中支付。
6. 2 印刷服务与供货款项直接支付至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
6. 3 印刷服务与供货合同约定由甲方自行支付的款项,乙方交付并经验收合格,由甲方直接向乙方支付。
7. 违约责任
7. 1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服务职责而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为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5%。
7.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服务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达到服务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7.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服务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实赔偿,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为合同金额的5%。因乙方服务能力、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根据情况向乙方追回已付合同款项及追索最高为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7. 4因乙方原因导致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7.3条承担违约金并赔偿相关损失。
7. 5合同履约过程中,xxx在合同中承诺的主要服务人员安排情况自行变动而未经甲方同意的,将按照合同7.3条的违约责任处理,情况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 争议解决方式
8. 1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请在选择项中打“√”)
□提请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9. 合同生效
9.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9. 2 合同中有关双方的地址、传真等联系方式等信息均为双方的文书信息送达地址,同时也作为双方争议发生的相关诉讼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包括原审、二审、再审、执行阶段等),变更须书面通知对方。
10. 合同附件
10. 1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 2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11. 合同修改
11. 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四、合同附件:
无
合同双方:
甲方:上海市扬子中学 乙方:上海崇明区粮食局职工学校校办厂
xxxxxxxxxxxxxxxxxxxx:
00x
xx:xxxxx其它区崇明区老效港粮库
电话:00000000000 电话:00000000
联系人:xxx 联系人:xx
开户银行:中国农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明县支行帐号:03894500801021236
签署日期: 2022-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