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名称:阳春市河口镇人民政府分体台式机等集采商品直接订购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4-03374051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阳春市河口镇人民政府分体台式机等集采商品直接订购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4-03374051
甲方:阳春市河口镇人民政府
乙方:阳春市顺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6920.00
人民币大写:xx玖佰贰拾元整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 合同标的
产品名称 | 技术规格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分体台式机 | 华为/Huawei, 华为/Huawei B530E- L010 酷睿 I5-12400/8GB/无/256GB /集成显卡/共享内存/中标麒麟V7.0 /23.8英寸, B530E-L010; 华为/Huawei B530E-L010 酷睿 I5- 12400/8GB/无/256GB/集成显卡/共享内存/中标麒麟V7.0/23.8英寸CPU系列:Intel I5 CPU型号:酷睿 I5-12400 CPU主频:2.5GHz CPU线程数:12 CPU核数:6核 CPU缓存:L3 内存频率:3200MHz内存类型:DDR4 内存总容量:8GB内存条数:1 硬盘类型:固态硬盘固态硬盘容量:256GB固态硬盘类型:M.2 固态硬盘协议:NVME机械硬盘容量:无 机械硬盘规格:无 机械硬盘转速:无 机械硬盘缓存:无 显卡类型:集成显卡显存容量:共享内存 显示器尺寸(英寸):23.8最大分辨率(垂直):1080最大分辨率(水平):1920色深:8bit 刷新率:75Hz触摸屏:无 显示器功能:无 低蓝光模式:支持 台式机类型:主机+显示器颜色分类:黑色 光驱:无光驱蓝牙:无 有线网卡:有无线网卡:无 Type-c接口数量:0 PCI-E x4 插槽数量:0 PCI-E x8 插槽数量:0 | 1 | ¥5390.0000 | ¥5390.00 |
HDMI接口数量:1 VGA接口数量:0 DP接口数量:1 DVI接口数量:0 主机前端USB3.0接口数量:4主机前端USB2.0接口数量:0主机后端USB3.0接口数量:2主机后端USB2.0接口数量:4串行端口(9针)数量:0 并行端口(25针)数量:0 PCI 插槽数量:0 PCI-E x1 插槽数量:1 PCI-E x16 插槽数量:1 PCI-E 2.0 x1 插槽数量:0 PCI-E 2.0 x16 插槽数量:0 前端音频接口:1后端音频接口:3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编号:CQC227 01371423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2025 -05-05 USB屏蔽功能(BIOS方式):有标配键盘:有线 标配鼠标:有线 电源功率(W):180机箱尺寸:5-15升质保期限:3年 包装清单:1) 主机 *1 2) 键盘 *1 3) 鼠标 *1 4) AC 电源线 *1 5) Q SG快速入门 *1 6) 保修卡 *1 7) 装箱明细 *1 产地:广东 操作系统:中标麒麟V7.0 显示器节能证书有效期:2027-07-18显示器节能证书编号:CQC227013519 05 | |||||
保密柜 | 国保/GUUB, 国保保密柜B级商密级G 208-G1 半截指纹密码商密保密柜10 00*900*430mm, G208-G1; 国保保密柜B级商密级G208-G1 半截指纹密码商密保密柜1000*900*430m m层数:2 开门方式:双开门 开锁方式:指纹解锁,密码解锁报警功能:蜂鸣器报警 产品材质:冷轧钢颜色分类:单色 抽屉数:1 是否带滚轮:是 产品尺寸(cm):100*90*43承重量(kg):45 质保期限:1年 包装清单:保密柜、联络卡、数据线 、电池 产地:广东 | 1 | ¥1530.0000 | ¥1530.00 | |
合计 | ¥6920.00 大写(人民币): xx玖佰贰拾元整 | ||||
产品名称 | 序列号 | ||||
分体台式机 | 2JZYU23901102796/8PRUN23B21002596 | ||||
保密柜 | 无 |
合同总额包括货款、设计、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车辆品目的购置税,车船税,上牌费、保险费除外)。
二、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交货地点:xxxxxxxxxxxxxxx00x 。
三、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质保期按照生产厂家标准。
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厂家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3.乙方应保证在质保期内按照生产厂家的服务标准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四、验收标准
货物必须同时完全符合下列各项标准和要求视为合格:
1.装箱单(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应随产品一同装箱的技术资料等)。
2.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
3.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或者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4.华为品牌验收标准:商品序列号与合同序列号不相符的,采购人应不予验收,并将相关情况反馈品牌运营团队,按电子卖场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序列号要求:(1)序列号对应的商品为全新未激活的商品;
(2)序列号对应的商品为华为在售商品;
(3)序列号维保满足平台要求(保修期≥12个月)。
五、付款方式
甲方货物验收通过后,收到正式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向乙方支付100%合同款项。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延期交货或甲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逾期超过5日,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七、保密
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八、解决纠纷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 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
九、其他
1.本合同一式 2 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阳春市河口镇人民政府甲方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单位地址:xxxxxxxxxxxxxxx00x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4-05-31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4-06-07
乙方(盖章):阳春市顺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春东湖支行银 行 账 号:2014022509200000991
乙方联系人: 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单位地址:xxxxxxxxxxxxxxxxx0栋13卡商铺一、二层合同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