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O.S.A ”填写为“O。S。A”、“OSA”
零售云平台母婴用品行业商品发布规范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了规范商家的商品发布行为,营造合法、和谐的购物环境,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依据《零售云平台入驻协议》、《商家管理规范总则》,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入驻零售云平台的所有商家。
第三条【效力级别】零售云平台相应品类商品发布规范依据本规范执行,本规范未有规定的,按照《零售云平台商家商品发布规范》执行。
第四条【规范要求】本规范规定了在零售云平台销售的母婴用品类商品所应遵循的商品信息发布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在零售云平台销售的母婴用品类商品,包括:母婴类目内孕婴奶粉、营养辅食、 尿裤湿巾、喂养用品、洗护用品、 童车童床、宝宝靓装、妈妈专区分类下的所有商品。
第五条【权责分配】零售云平台仅对商家上传的信息进行形式审查,不承担任何保证义务,因商家上传的信息违反本标准或造成任何法律后果的,由发布该信息的商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零售云平台及其关联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及名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商投诉、行政处罚、违约、侵权等各类纠纷导致的损失),零售云平台保留对商家进行处理并直至终止合作的权利。
第二章 商品品牌标准
第六条【品牌命名】品牌名称以商标注册证为准,填写品牌名称时,需保证与商标注册证的名称完全一致,包括品牌名称中文、英文字符大小写、空格、其他字符等(所有中文、英文字符、数字与符号等均需在半角状态下输入);
1、品牌名称区分为:中文、英文、中英文(英文品牌在中文品牌后,且需加括号,输入法为英文格式下的半角符号);
举例:“小米”、“TCL”、“美的(Midea)”
2、品牌名称区分大小写,即品牌名称中的大小写也必须与商标注册证一致;不规范举例:将“LI-NING”填写为“li-ning”
3、品牌名称区分空格等其他字符,有空格或其他字符请保持与商标注册证中的名称完全一致;
不规范举例:将“Hello Kitty”填写为“HelloKitty”将“LI-NING”填写为“LINING”
将“O.S.A ”填写为“O。S。A”、“OSA”
将“on&on”填写为“on on”
第七条 零售云平台不接受纯图形商标的入驻申请。
第八条【商标注册证】为艺术字、图文结合形式的,品牌名称严格采用该品牌官方描述名称,包括品牌名称中英文、英文字符大小写、空格、其他字符等。
第九条:品牌填写时,需为商标注册证中的商标名称,不得将公司名称、商品型号等作为品牌名称填写;
不规范举例:将“联想”填写为“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将一些授权作为品牌描述、将品类信息填写到品牌描述中。
第十条:同一企业同时在每种产品上注册并使用一个专用于该产品上的商标,用来区别自己生产的不同商品的,填写品牌时,需确保其商品与所使用商标保持一致。例如:苹果(APPLE)与 IPAD、iphone,宝洁与飘柔、xx、海飞丝等。
第十一条:企业通过特许经营、兼并、收购或其他形式而取得的外来品牌:品牌可作为独立品牌出现。
举例:ThinkPad、ThinkCentre 与 Lenovo/联想均可作为单独的品牌进行录入。
第三章 商品标题标准
第十二条【商品标题字数限制】商品标题要求在 90 个字符以内。
第十三条 商品标题命名组成结构,根据商品本身属性提炼确定,结构主要包括中文品牌(英文品牌)+品类+型号或描述+功能属性(颜色、尺码、材质、规格、货号、容量、其他等)。
1、商品标题结构中的品牌应与授权经营该商品所使用的商标一致(与商标注册证一致),品牌名为中英文时,命名格式为:中文品牌(英文品牌);图书类目除外。
2、品类根据其行业内习惯性归类进行定义;不得出现与其他品牌或商品相类比的情况,例如:“天堂款雨伞”,实际不是天堂的品牌;
3、商品型号与商品包装箱、机身标注的型号保持一致。
第十四条 商品标题中不得出现违背法律法规、含零售云平台竞争对手等敏感信息的内容。
第十五条 不得出现与该商品无关内容的促销和热搜文字,例如热卖、新品、疯抢、直降、清仓、推荐、爆款、首发、正品、行货、**专卖、包邮以及当季流行语等内容。
第十六条 不得在商品标题中展示促销信息、赠品信息及服务信息,例如:到手价**、赠**、30 天包换等。
第十七条 不得带有欺诈或者诱惑消费者的词语,例如以批发、代理、广告、海报、招商等形式发布的商品。
第十八条 商品命名中不得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描述产品,例如:**品牌风格
**手机。
商品标题命名规范如下:
品类 | 一级类目 | 包含子类目 | 标准 |
母婴 | 母婴 | 婴儿辅食/纸类用品/孕婴童用具 /童车、儿童家具/童装童鞋/孕妈服饰及用品/孕婴童床上用品/母婴类营养品/母婴类洗护用品 | 品牌+商品组+型号(可选)+颜色(可选) |
第四章 卖点标准
第十九条 卖点分商品卖点、促销卖点及活动链接,商品卖点限制字数为 45 个字符、促销卖点限制字数为 30 个字符、活动链接限制字数为 25 个字符。
第二十条 商品卖点定位为通过简短的描述让顾客了解商品的核心参数、突出的特色、特点及优势。
商品卖点为必填,维护内容为商品属性中最突出的一个或几个核心信息,禁止维护任何促销服务类信息,禁止维护任何活动信息、赠品信息等促销类信息,例如满减、直降、到手价、赠**等;
促销卖点为选填,维护内容可包括促销信息、赠品信息、服务信息等内容,要求语言精练、语意明确、有营销理念,禁止出现歧义、虚假信息、夸大商品功能或表述不清等情形;
活动链接中广告词禁止包含“官方正品、官方授权、专供、特供、专用、热卖、疯抢、直降、清仓、推荐、爆款、首发、让利、特价、特级、极品”等违背广告相关法律法规的词语或与产品无关字样。链接地址必须正确且真实有效,商品必须参加链接中活动才能维护活动链接,不得出现链接页面与链接文案描述不一致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 商品卖点、促销卖点描述中不得展示包含厂家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链接等;活动链接描述不得与链接着陆页面信息不一致;商品必须参加链接中活动才能维护活动链接。
第二十二条 商品卖点描述中不得展示价格相关信息,例如参考价**、秒杀价**、市场价**等,促销卖点中可展示价格相关信息,但不得与实际信息不符,例如:促销卖点中展示的价格与实际成交价不符,促销卖点中展示优惠活动实际不存在或已过期。不得维护商品促销信息,禁止维护任何活动信息、赠品信息等促销类信息,例如满减、直降、到手价、赠 XX 等。
第二十三条 商品卖点、促销卖点描述不得展示“不参加某活动”、“不可使用某劵”等剔除类卖点。
第二十四条 商品卖点、促销卖点描述中不能含有错别字、特殊字符、生僻字符、怪异、难以认知的符号、图案以及影响客户理解的错别字、歧义用语。
第二十五条 商品卖点、促销卖点描述中不得出现敏感、触犯法律、含竞争对手正向信息的内容,应遵守广告法的一些条例,严禁出现最低、第一、冠军、顶级、 100%等绝对化用语。不能出现宣传产品功效的描述,例如对**有治疗作用。
第二十六条 商品卖点描述中禁止出现正品、行货、保真等字样。第二十七条 商品卖点描述中禁止出现无法实现的承诺内容。
商品卖点维护规范如下:
品类 | 类目 | 包含子类目 | 商品卖点核心参数(建议) |
母婴 | 母婴 | 婴儿辅食/纸类用品/孕婴童用具/童车、儿童家具/童装童鞋/孕妈服饰及用品/孕婴童床上用品/母婴类营养品/母婴类洗护用品 | 适用年龄、规格、净含量、核心技术、材质等 |
第五章 主图标准
第二十八条 主图为 5 至 10 张,当主图数量大于 5 张时,前 5 张为必填,其它为选填,主图规格为 800PX×800PX,2M 以内,格式 JPEG 、PNG、JPG。
第二十九条 不可以使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图片、非正常光线下拍摄的图片或未经授权的明星代言图片,除特殊商品需要场景拍摄外,商品搜索图必须为像素高、清晰度高的白底正面图同时图片不得含有外部链接、二维码及水印,不可使用未经处理的商品图片。
第三十条 图片需填满画布,居中放置,所有图片不加边框,不留间距。
第三十一条 四级页首图可选取颜色背景或创意拍摄,背景选择必须要衬托商品本身;商品促销标签不得多于 3 条,商品描述、促销内容与标题、卖点、详情描述必须保持一致,严禁使用最低价、批发价、出厂价、秒杀价等。
第三十二条 图片保存时需注意色彩格式为 RGB,图片保存为 web 下的 jpg 格式。
第三十三条 图片不得拼接,不得出现水印、店铺 LOGO,不得包含促销、夸大描述等文字说明,图片中不应该包括其它任何文字信息(例如:日期、文字或其它网站名)。
第三十四条 拥有商品商标使用权的商家可将品牌 LOGO 放置于主图左上角,大小不能超过主图的 1/9。
第三十五条 每件商品需要提供 5 张及以上(含本数)不同角度展示细节的商品主图图片,童车类商品需展示其 3C 标识,洗护类商品需展示 QS 标识。
孕妇服/防辐射服:
第一张:正面全貌图
第二张:背面全貌图
第三张:侧面图或者款式图
第四张:细节图
第三十六条 进口奶粉、辅食,第二张主图需要清晰展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和进口批准文号, 第三张为报关单实拍图,第四张为中文标签实拍图。
第三十七条 商品白底图在大促期间对标竞品如需增加标识,应统一使用平台规定模板进行编辑,不得私自添加。
第六章 视频标准
第三十八条【视频来源要求】
1、可由商家提供相关视频内容(无版权纠纷),经过我司相关人员审核,上传到 PPTV 服务器,再转载到我司商品页面进行展示;
2、可由商家从其他网站渠道提供获得相关视频的链接,需经过我司人员审核,再放到我司商品页面进行展示。所有视频只可维护 PPTV 视频网站的链接。
第三十九条【视频格式要求】
可上传的格式为:wma、wmv、avi、wm、asf、rm、rmvb、mpeg、mpg、ts、mp4、 mpeg4、mov、qt、3gp、mkv、mka、vob。
第四十条【视频图像尺寸和时长要求】
视频比例 16:9,大小 1G 以内,质量 720p 及其以上;视频时长:5S≤主图视频
≤90S、详情视频≤180S。
第四十一条【视频内容】
1、内容形式:商品品牌广告 TVC;商品功能介绍、测评;品牌微电影。
2、内容要求:
(1)视频图像清晰、无损坏、卡断,视频内容播放流畅;
(2)视频内容无任何水印、标示等(除零售云平台、xx易购视频购物等 LOGO);
(3)不得上传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视频内容;
(4)不得上传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内容;
(5)不得上传内容低俗,格调不高的视频;
(6)不得上传含有涉及版权问题的影视片段;
(7)不得上传涉嫌垃圾广告、恶意推广类内容;
(8)不得在视频内容中剪断插播广告。
第七章 商品详情标准
第四十二条 为保证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充分行使知情权,更全面地了解商品属性,商家需在发布商品时明示商品的主要参数指标。商家应根据所销售的商品实际属性录入参数,并及时维护,保证参数真实、正确、有效。具体商品主要参数指标,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内容:
1、商品品牌名称;
2、材料成分:当商品含有多种材质成分时,需明确描述不同材质对应的商品位置,例如瓶身是高硼硅玻璃、上下盖和导气管是食品级聚丙烯(PP),助吸器是符合美国 FDA 的食品级高弹体,奶嘴是医用级硅胶;
3、适用的基本配置:如 4 安士奶瓶适用于新生婴儿喂奶、4 安士奶瓶适用于新生婴儿喂奶等;
4、商品特点;
5、尺寸、容量展示:需明确标示测量方法;
6、安装及使用方法:如不可使用消毒柜消毒等;
7、适用年龄;
8、3C 认证展示:童车类商品需提供带有 3C 强制性认证标志的清晰图片。认证证书上的商品型号必须与商品相对应,不得出现套用其他商品 3C 认证;
9、洗护类商品需提供带有 QS 标志的清晰图片;
10、尿裤湿巾类商品需有卫消字许可信息;
11、进口奶粉、辅食需要清晰展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和进口批准文号(卫食健进字)、报关单实拍图、中文标签实拍图;
12、国产奶粉和进口奶粉国内分装的必填生产许可证编号及对应的厂名、厂址、产地,如涉及多区域生产的需将区域生产者名称及地址一一罗列,成品进口奶粉必添原产地;
13、奶粉/辅食类需写清适用年龄;
14、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临近保质期(到期前三个月)的母婴类食品,必须在描述页面清晰明显地展示食品的剩余保质期,提醒消费者剩余保质期以收到商品的为准,商家需确保消费者收到的产品剩余保质期长于店铺内公示信息,且符合《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
15、注意事项、安全警示:描述中需要标明安全警示,用以提示商品的危险性和不可操作性,包括标示功能性危险及母婴用品所适用的年龄范围、使用注意事项、不良反应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标示的安全标示;
母婴用品类商品主要参数展示示例 1
母婴用品类商品主要参数展示示例 2
母婴用品类商品尺寸展示示例 3
母婴用品类商品尺寸展示示例 4
母婴用品类商品使用方法展示示例 5
母婴用品类商品 3C 认证展示图示例 6
第四十三条 商品介绍应从商品角度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将商品信息明确表达出来,让客户能直观的了解商品的各种信息,功能介绍以官方网站为基础,避免夸大其 词、言过其实;商品详情不得出现广告浮动窗口。
第四十四条 商品介绍的内容及图片来源为产品 DM、产品说明书、产品官方网站和商品信息维护专员通过在对产品深入了解基础上进行自行编辑的内容。
第四十五条 图片与文字须分开编辑,图片宽度不得超过 750 像素;应选择真实、有品质感的图片,避免实物和图片不一致;除图片内嵌艺术文字之外不得有水印,其他平台链接等,其他描述性文字不允许以截图形式出现,必须可编辑,内容中不得出现错别字、繁体字、竞争对手网站水印 LOGO,及影响零售云形象的文字和图片。
第四十六条 商品详情展示内容顺序依次为核心参数卖点、关联营销信息、商品介绍(图文并茂)、其他信息(如物流信息、尺码对照表、执行标准、防伪信息、使用安装说明、品牌介绍、其他温馨提示等)。
第四十七条【商品介绍格式要求】
1、图片标准:图片宽度≤750px、图片大小≤500KB、图片格式为 JPG、JPEG、 GIF、PNG,颜色模式为 RGB;
2、其他元素:正文中可以插入 gif。
第四十八条 有零售云平台独家、零售云平台首发等信息的,必须由商家向零售云平台出示相关证明文件,经零售云平台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四十九条 商品详情页面如有活动链接图,图片上描述的促销时间不能过期,图片上描述的信息和点击进入商品详情页后的信息一致。
第五十条 商家应对所使用的图片拥有著作权或合法的使用权;对于详情图片中涉及模特肖像的,商家应确保已获得肖像权人的授权,且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合理使用。
第五十一条 无商标使用权的商家在商品详情描述中不得在任何位置出现品牌 LOGO 及商标;拥有商品商标使用权的商家可以在商品说明介绍图片左上角位置显示品牌 LOGO 及商标,标识统一尺寸规格为 240*80 像素。同一商家的同一品牌的 LOGO 及商标必须体现统一颜色和形式且 LOGO 及商标不得为水印形式。
第八章 装箱清单标准
第五十二条【装箱清单内容】需包括:主件名称(如 MP3)×数量、配件(具体型号)×数量、保修卡、说明书等。
第五十三条 需维护主件类别(如数码相机、手机、电视等)。第五十四条 数量大于 1 时用×,如:电池×2,不可用*、x 等。第五十五条 文字之间可用顿号(、)隔开。
第五十六条 3C 类填写电池、充电器时需要加型号,如:锂离子充电电池 NB-4L。第五十七条 根据商品包装箱内物准确填写,禁止出现描述与实货情况不符合。
第九章 售后保障标准
通过零售云平台销售的商品,需明确商品的售后保障政策,内容中需展示商品退换货政策、保修期、保修部件、售后电话、品牌官网以及付费延保等信息(如商品有相应国家或各地质量监督部门制定的三包规定的,展示信息不得违反相关三包规定的内容)。
例如:本产品全国联保,享受三包服务,整机质保期**,主要配件质保期** 如出现国家三包所规定的功能性故障时,凭生产厂家指定或特约售后服务中心的质量检测证明,享受 7 日内退货,15 日内换货,15 日以上在质保期内享受免费保修服务!
售后电话:***
品牌官方网站:***
注:以上图片范例来自零售云平台网站销售商品展示图片,如商家认为涉及相关侵权行为或不妥之处,请通知我们,我们马上更换、处理。
【发 布 方】南京xx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 年 10 月 8 日
【生效时间】2019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