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别: A
项目编号: HB2021123610020005
张家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涉奥集中隔离
医学观察场所租用项目政府采购
包别: A
竞争性谈判文件
张家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2 年 1 月 10 日
目 录
.............................................................................................................................................................. 5
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43
附:涉及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要求价格给予扣除的货物清单格式 49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张家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 张家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的委托,对其所需的 涉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租用 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 HB2021123610020005
二、项目名称: xxxxxx健康委员会涉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租用项目 三、项目预算: 2420.135 万元
四、项目需求:
A 包为确保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张家口赛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北京冬奥组委“运动员就地隔离,其他人员就近隔离”的原则,需在崇礼区准备符合条件的涉冬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至少拥有 337 间有卫生间的独立房间。
B 包为确保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张家口赛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北京冬奥组委“运动员就地隔离,其他人员就近隔离”的原则,需在崇礼区准备符合条件的涉冬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至少拥有 98 间有卫生间的独立房间。
C 包为确保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张家口赛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北京冬奥组委“运动员就地隔离,其他人员就近隔离”的原则,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冬奥疫情保障的有关要求,需在崇礼区准备符合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至少拥有 20 间有卫生间的独立房间。
D 包为确保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张家口赛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北京冬奥组委“运动员就地隔离,其他人员就近隔离”的原则,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冬奥疫情保障的有关要求,需在崇礼区准备符合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由于无症状感染者隔离场所需按照新冠肺炎防控定点医院模式管理,为此在设置无症状感染者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基础上需设置隔离场所医务人员倒班居 住地,至少拥有 10 间有卫生间的独立房间。
E 包为确保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张家口赛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北京冬奥组委“运动员就地隔离,其他人员就近隔离”的原则,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冬奥疫情保障的有关要求,需在崇礼区准备符合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隔
离医学观察场所,在无症状感染者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基础上需配套设置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场所医务人员隔离场所,至少拥有 20 间有卫生间的独立房间。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3 月 31 日止。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特定资格要求:有效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七、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售价:
(一)时间:2022 年 1 月 11 日 至 2022 年 1 月 13 日
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三)售价:免费获取
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 年 1 月 18 日上午 9:00九、谈判地点:网上谈判
十、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十一、谈判文件领取方式: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谈判文件和投标软件;具体操作如下: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市场主体登录后选择“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后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交易文件下载”,找到对应项目获取交易文件。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技术支持电话 0000000000、0000-0000000。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投标软件下载地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QuCode=2502&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CA 数字证书可在河北 CA、北京 CA、山西 CA、联通 CA 中选择办理(排名不分先后)。办理 CA 咨询电话如下:
CA 数字证书业务咨询电话:河北 CA:000-000-0000
北京 CA:000-000-0000山西 CA:000-000-0000联通 CA:0311-85691619
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联系方式:
地 址:xxxxxxxxxxxx 00 x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张家口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 址:张家口市桥东区南站街道站前西大街 16 号项目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受理科:0313-7680633 评审科:0313-7680621
见证科:0313-7680629 财务科:0313-7680639
第二部分 竞争性谈判项目内容及要求
项目名称:崇礼区涉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租用总预算:2420.135万元
A 包:崇礼区涉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 A 租用 预算:1622.655 万元
二、项目概况
A 包为确保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张家口赛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北京冬奥组委“运动员就地隔离,其他人员就近隔离”的原则,需在崇礼区准备符合条件的涉冬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至少拥有 337 间有卫生间的独立房间。
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
国家xx委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附件六《新冠肺炎疫情隔离医学观察指南》;
《医学隔离观察临时设施设计指导原则(试行)》 (国卫办规划函(2021)261号);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学观察和救治临时特殊场所卫生防护技术要求》
(WS694-2020)。
A 包:
需满足“一人一间一卫”、每个房间保证通风条件、提供一日三餐(早餐必须具备牛奶、鸡蛋和其他餐品;午餐保证两荤两素,有主食、有汤品、有水果;晚餐保证两荤两素,有主食、有汤品、有水果;做到定期更换菜单。)、饮用水(每日提供足量饮用水)和热水供应(24 小时保证热水供应)、取暖(每个房间温度保证在 23 摄氏度以上)、洗澡以及网络(每个房间安装无线网络)等基本生活保障需要;具有较完备的城市基础设施,合法建筑,基础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安全、消防安全、抗震防灾、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标准要求,配备满足隔离人员正常生活的基础设施。具备双重电源供电。隔离单元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室内设施安全;符合国家xx委印发的
《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八版)中的《新冠肺炎疫情隔离医学观察指南》相关要求。需满足的条件:1.建筑物选址应当相对独立,与人口密集居住与活动区域保持一定防护距离,远离污染源,远离易燃易爆产品生产、储存区域,以及存在卫生污染风险的生产加工区域,不得在医疗机构设置集中隔离场所;2.建筑物具有 2 个以上的通道,同时设有两个以上楼内步梯或外挂楼梯,能够满足设置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内部根据需要合理分区和设置通道(“三区两通道”即: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工作人员通道和
隔离人员通道)。3.具有独立化粪池。4.设施与条件要求。具有独立卫生间的独立房间;配置洗浴、取暖等基本设施;卫生间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具备通风条件,窗户限位。 5、建筑物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覆盖各出入口和房间门口;具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符合相关规定。提供卫生、洗漱等生活用品及工作人员加班用餐,加班用餐标准不低于 2 盒方便面、2 袋榨菜、2 根火腿肠。
房费:400 元/间/天,餐标:100 元/人/天,其中非食材支出占比不得超过 30%。注:以上要求中引用的所有品牌或生产厂家均为“参照或相当于”,并非指定品
牌或生产厂家;供应商提交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要求均可以优于谈判文件要求。
所有服务和技术要求有一项不满足的响应无效。
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分值 | 考核办法 |
1 | 服务质量 | 服务期间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各项服务 | 100 分 | 每发现一处设施不能满足技术和服务要求的限 2天内完成整改,达到谈判文件要求,整改后仍不满足要求的,每有一处扣 1分;每发现一起不满足谈判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的扣 2 分;引起投诉且投 诉成立的,扣 5 分。 |
建立绩效评价与后续采购相衔接的管理制度。按照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要求,加强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对项目的资金节约、政策效能、透明程度以及专业化水平进行综合、客观评价。
每月考核得分为 90 分(含)以上支付本月应付全部款项,90 分以下每低 1 分扣
500 元。
供应商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首次报价,首次报价超过预算的响应无效。最终
谈判结果以最后报价为准。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预算的响应无效。
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本次采购的服务价、房间改造费,如涉及货物还应包含货物价、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相关服务及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
2、交付或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3 月 31 日止。
3、交付或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4、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每月底依据实际发生费用(房间按总房间数及使用天数结算,餐费按实际用餐人数及天数结算)及考核标准支付。
5、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1)服务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服务产品响应时间:服务期内,中标人安排专人负责服务响应,出现服务要求时中标人应在 5 分钟内做出响应,0.5 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服务,2 小时内解决问题,不能按时服务的应提供备用方案。
6、履约验收:
(1)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指导意见》(财库【2016】 205 号)等文件精神,规范开展履约验收。通过成立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方案,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果应当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条件挂钩。
(2)验收标准:参照绩效考核标准执行
(3)验收时间:每月底
注:以上商务要求中的所有条款,有一项不响应的为响应无效;所有商务要求均
可以优于谈判文件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供应商须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102 号)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条件,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
2、2020 年度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企业法人须包括四表一注)或基本户银行 2022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的 2021 年 6 月至今任意月税收凭据(须包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如零缴纳的提供税务部门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的 2021 年 6 月至今任意月社保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供应商为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试点地区的,提供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备案材料应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等信息);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涉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事项的无需提供;如有授权事项,则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与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具有同等效力);
9、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 (不涉及的可不提供,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2 项)
10、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1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12、有效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注: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
(1)以上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项的;
(2)以上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未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
1、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应当采购本国产品。否则,响应 无效。
2、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注:( 1) 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的, 供应商须 在响应文件中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同时在节能产品认证证书醒目位置标示出“报价表”中响应货物的对应序号。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响应无效。
( 2) 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品目清单优先采购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供应商所投的该产品价格给予 1%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品目清单的产品。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同时在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醒目位置标示出“报价表”中响应货物的对应序号。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 不执行优先采购政策。
3、根据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提供的货物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且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执行此政策。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不执行此政策。
5、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未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不执行此政策。
6、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采购人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 准认证颁发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同时在产品认证证书醒目位置标示出“报价表”中所投货物的对应序号。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响应无效。
7、根据《河北省版权局、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计算机软硬件采购源头管理工作的通知》(冀版权字[2016]12 号)的规
定,计算机硬件设备(包括台式计算机和便携式计算机)采购时,必须将预装的操作
系统软件和所需的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同步列入。供应商在报价时须将预装的操作系
统软件价格并入计算机硬件设备价格内,配套采购的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在报价表中
价格单独体现。软件价格要符合《政府机关办公通用软件资产配置标准(试行)》(财
行【2013】98 号)要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报价的,响应无效。
8、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包装、及快递包装需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的标准执行。
9、所投货物应符合采购人所属地的资产配置标准,所属地为张家口市的,应符合
《张家口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xx字【2018】44 号)。
所投货物不符合资产配置标准的,响应无效。
10、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谈判。此情况下,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电子签章)与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2 | 谈判保证金 | 根据《张家口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xx字【2021】39 号)文件第七条的规定,本项目为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政府采购项目,因此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
3 | 履约保证金 | 否 |
4 | 是否接受有选择报价的响应文件 | 否 |
5 | 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 | 否 |
6 | 本项目中小企业所属行业 | 住宿业 |
7 | 本项目中小微企业所占比重 | A 包:中小企业占比:( 61.63%),其中小微企业占比 (80%); 供应商按金额计算所投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所占比重,比重低于本项目中小微企业所占比重的响应无效。 |
8 | 响应有效期 | 60 日(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算) |
9 | 响应文件提交方式 | 供应商须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河北公共资源版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zjktf 格式)并上传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10 | 谈判小组组成 | 谈判小组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谈判小组推荐 1 人担任谈判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
11 |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 x项目成交供应商每包为( 1 )家。成交供应商确定的 方式( 2 ) 1、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采购人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 ||
12 | 响应文件的解密 | 解密开始时间:2022 年 1 月 18 日上午 9:00 解密截止时间:2022 年 1 月 18 日上午 9:30 | ||
各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 | ||||
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网上自行解密,如未在规定时间 | ||||
x解密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 ||||
13 | 其它事项 | 无 | ||
14 | 特别说明 | 因本项目采用网上谈判交易方式,特别说明如下: 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2、本项目响应文件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的专用投标工具软件制作。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上传,应依照谈判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编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将可能导致谈判无效,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如对使用专用投标工具软件制作文件有疑问的,请拨打客服电话 0000000000、0000-0000000咨询。 3、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传通过专用投标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响应文件;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谈判现场,在网上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参加谈判,并根据需要完成解密、澄清、说明或补正等。 4、供应商应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提前进入电子交易系统,进入对应的标段等待开标。 5、谈判截止,电子交易系统发起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软硬件配置问题、CA 数字证书故障或错用、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 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电子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导致 |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友情提示:请使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 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 6、开评标远程交互过程中,供应商一端参与的人员均被视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不得以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问题为由抵赖推脱,须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7、为顺利实现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供应商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操作系统要求 Windows7及以上,IE 浏览器 IE11 及以上)、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数字证书等;建议供应商具备的软件设施有:安装河北省通用数字证书驱动最新版本(可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00000000 /list.html 下载数字证书驱动)。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 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8、在电子交易过程中,电子交易系统因网络入侵、网络堵塞、系统受到攻击、停电、病毒感染及系统故障等,造成网上交易无法实现的,由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核实后根据情况暂停交易,并及时将情况通报财政部门。待问题解决以后,在确认没有其他安全问题的情况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可确认恢复交易。需另行组织交 易的应经财政部门同意,再重新组织开展交易活动。 |
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后续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的内容。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
个人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
2.3 采购中心指张家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3.合格供应商
3.1 供应商应当遵守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具体为: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供应商的限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 本次谈判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参加,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 条。如允许联合体参加,则联合体各方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方的响应无效。
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含有关通知、更正公告、变更公告等),采购中心将以
在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和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材料、传真、电子邮件等任一形式,下同),向供应商发出,传真、邮箱和手机号码以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时所登记的信息为准。收到通知的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并及时告知采购中心,但供应商未回复或采购中心未收到回复时,不应作为采购中心未向供应商发出该通知的依据,采购中心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供应商,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采购中心已经明知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采购中心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则采购中心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谈判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第二部分 竞争性谈判项目内容及要求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中心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或变更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中心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过张家口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通知所
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个工作日的,采购中心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8.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中心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须使用中文简体字。
8.2 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响应文件的格式及相关要求
9.1 响应文件的格式及相关要求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五部分。
9.2 保证金
(1)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2 条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
(2)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结果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3)成交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3 条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A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B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C 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D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恶意串通的;
E 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9.3 报价
(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报价包括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和最后报价。
(2)如项目分包、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表。但
报价不得超出该包预算;如果该包有最高限价,则不得超出该包最高限价。
(3)本次竞争性谈判是否接受有选择报价的响应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4 条。
(4)供应商要按报价表中的格式填写总价及包含的报价项目的明细情况。
(5)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还应填报货物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供应商自行设计。
9.4 本项目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5 条。
10.1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明确响应。
10.2 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本谈判文件第五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10.3 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谈判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本项目响应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8 条,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 响应无效。
12.1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
12.2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的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
签章,未按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的响应无效。
12.3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的相应位置加盖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未按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的响应无效。
12.5 供应商响应文件提交方式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9 条规定为准,否则响应无
12.4 为提倡诚实信用的响应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
效。
12.6 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应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zjktf),上传时必须得到 “上传成功”的确认。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中心将拒收。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 12 条的要求,供应商自行解密,未按要求解密的,
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中心将拒收。
竞争性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8条。评审专家从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并现场通知。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但应当包含 1 名法律专家。
16.1 采购中心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活动,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对已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16.2 全部解密成功后,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开启响应文件,生成并公布开标记录表,由供应商进行网上信息确认。
16.3 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召开谈判会。符合财政部令 74 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供应商数最低可以为两家。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 ||
[2016]125 号,采购人、采购中心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
(xxxx://xxx.xxxx.xxx.xx )查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相关信用记录, | ||
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 | ||
存。 |
17.1 资格性审查。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 | |
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 | |
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 | |
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小组告知有关供应商。
17.2 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
17.3 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扫描并传输至远程供应商)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扫描并在线提交,由谈判小组接收。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7.4 商务和技术评估。谈判小组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8.1 谈判小组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18.2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
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谈判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以电子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9.1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优惠率报价。除在谈判过程中发生本须知 18.2 条款情形外,最后优惠率报价不得低于提
交首次响应文件报价表中优惠率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
少于 3 家。符合本须知 16.6 条款情形的,供应商数最低可以为两家。
19.2 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符合本须知 16.6 条款情形的,供应商数最低可以为两家。
19.3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确定报价。最后报价的价格扣除数=供应商首次提交响应文件中报价的价格扣除数/首次报价*最后报价
19.4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条款,供应商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
低于成本的价格参与本项目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19.5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
判。
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优惠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谈
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符合本须知 16.6 条款情形的,成交候选人数最低可以为两家。
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优惠率最高的原则,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1 条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谈判结束后,采购中心将成交结果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公告,同时由采购中心向成交人签发电子版《成交结果通知书》;成交人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中心终止竞争性谈判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
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符合本须知 16.6 条款情形的除外。九、签订合同
24.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当在成交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4.2 除不可抗办等因素外,成交结果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有权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4.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4.4 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供应商自领取谈判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谈判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传播。
27.1 采购中心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谈判小组的有关人员披露。
27.2 在采购中心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中心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28.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其中谈判文件中的采购需求(技术要求、商务要求)、资格证明文件向采购人提出询问,其他事项向采购中心提出询问。
28.2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其中谈判文件中的采购需求(技术要求、商务要求)、资格证明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事项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8.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材料一式二份。包括:1、质疑函原件(详见附件质疑函格式);2、必要的证明材料;3、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提供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质疑供应商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提供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证明复印件。
以上所有复印件,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
28.4 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采购
人或采购中心在收到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
28.5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中心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28.6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注:接收质疑的联系方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参考格式)
采购编号:
政府购买 服务合同范本
年 月 日
(注:此文本仅供参考,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自行修订相关内容。)
合 同 正 文
甲方:乙方:
根据甲方委托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实施的河北省政府采购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4〕3号文)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购买服务的内容及期限
1、甲方以(政府采购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
内容包括: 。 2、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 3、服务地点: 。
第二条 合同金额
x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第三条 服务质量标准为:
详见附件一(可参考行业标准)。第四条 验收方及验收标准
详见附件二。
第五条 服务受益方评价标准及方法详见附件三。
第六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 付款方式
由甲方以□国库直接支付□国库授权支付□单位资金转账支付方式付款。注:根据服务类型选择以下任一种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
乙方履约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 2、分期支付:
(1)按年/按季度/按月支付等额的服务费;
(2)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或服务费总额的 %);在交付服务成果后 日内,支付服务费总额的 %。
(3)按进度支付服务费:
1)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并提交服务实施方案后 天内,甲方应将总服务费的 %付给乙方。
2)第二次付款为总服务费的 %,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
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后付给乙方。
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 %,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 日内付给乙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则处本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 %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九条 知识产权归属
第十条 保密条款
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工程咨询单位交付的成果文件、资料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x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国办发〔2013〕96 号、冀政办〔2014〕
3 号文件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十四条 税费
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五条 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补充条款 1、谅解与备忘条款:
2、双方不可撤销的责任与义务:
3、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本合同订立地点: 。
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第十八条 条同附件(签定具体合同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
附件一:服务质量标准
附件二:验收标准(打分办法)
附件三:服务受益方评价标准及方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名称:开户行: 银行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填写,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上传,若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上传的响应文件导致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供应商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5、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提交。
项目编号:
项目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
响 应 文 件
集中采购机构:张家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 购 人: 供 应 商:(电子签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联系电话: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包 别:
致:张家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提交响应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日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
4、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报价超过公布的预算金额(如有最高限价,则为最高限价)时,按无效响应处理。
5、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谈判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6、保证遵守谈判文件的所有规定。
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
9、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次谈判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0、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1、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谈判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与本次谈判有关的联系方式为: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请供应商按谈判文件第二部分第六项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要求的顺序自行编制目
录
序 号 | 报价项目 | 房间优惠率 % | 备注 |
1 | 房间优惠率 | 报每间房的优惠率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如分包采购需写明包号)
注:1、响应文件中提交的此报价表为首次报价,最终谈判结果以最后报价为准。 2、最后报价表格式详见后附表。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附表:
最后报价表
序 号 | 报价项目 | 房间优惠率 % | 备注 |
1 | 房间优惠率 | 报每间房的优惠率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如分包采购需写明包号)
注:响应文件中提交的报价表为首次报价,最终谈判结果以最后报价表报价为准。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如分包采购则需注明包号)
序号 | 服务名称 | 谈判文件 服务和技术要求 | 响应文件服务和技术参数、指标 | 偏离情况 (符 合、优于、 低于)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号 | 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号 | 备注(简要注明偏离的原因) |
注:1、表格不足可续填,须逐条填写。
2、供应商应对谈判文件服务和技术要求做出明确响应;谈判文件服务和技术参数、指标应按实际情况填写,否则按提供虚假材料进行处理。
3、如服务项目涉及货物,须逐条填写偏离情况,未提供的响应无效。
4、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号一栏,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填写,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在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前填加 “★”标注。如不涉及无需填写。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如涉及货物,应提供同所投货物品牌型号一致的产品说明书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等技术资料。
请供应商按谈判文件第二部分第三项服务和技术要求中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自行编制目录及内容
供应商须按谈判文件第二部分第五项商务要求中的内容逐条进行响应
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第七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不涉及可不提供。
请供应商自行编制目录及内容,其中“涉及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要求价格给予扣除的货物清单”格式见附表。
项目履行需要的相关人员信息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如分包采购需写明响应包号)
序号 | 人员类别 | 姓名 | 学历 | 职称 | 专业技术资格证明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注:后附以上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张家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姓名)同志,在我单位任 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姓名)同志为我单位参加张家口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名称)采购招标(项目编号)的投标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处理相关事宜。
本授权书于签字之日起生效。附投标代理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邮箱: 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正反面)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须知》中涉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事项的,按此格式提供,不涉及的无需提供。
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张家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自愿参与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坚守公平竞争,并无条件地遵守本次采购活动各项规定。我们xxxx:如果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有以下情形的,愿意接受张家口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监管等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和法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单位或责任人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擅自撤回响应文件,影响谈判继续进行的;
(七)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八)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非法分包他人的;
(九)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擅自在合同履行有效期内降低成交货物配置、技术指标等级或质量等级、更换品牌、弄虚作假等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十一)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
(十二)与采购人串通或接受采购人要求,在履约合同中通过减少货物数量,降低配置、技术要求、质量和服务标准等,却仍按原合同的数量、配置、技术要求、质量、服务标准等进行虚假验收的;
(十三)与采购人串通,对尚未履约完毕的采购项目出具虚假验收报告的;
(十四)无不可抗力因素,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态度恶劣、故意提高维修配件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的;
(十五)提交响应文件后对谈判文件的相关内容再进行质疑的;
(十六)恶意投诉的行为:投诉经查无实据的、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十七)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十八)财政、监察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由供应商自行声明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电子签章):
供应商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类型 | 住所 | ||||
注册资本 | 成立日期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邮政编码 | ||||
开户银行(基本户) | |||||
开户银行账号(基本户) | |||||
经营范围 | |||||
员工总人数 |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主要设备 | 名称 | 数量 | 品牌型号 |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
注:表格不足可续填,不可缺项,须逐条填写。
商务要求响应承诺书
请供应商按谈判文件第二部分第五项商务要求中的内容逐条进行响应。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 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
日 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
注:如不涉及可不提供。
产品认证证书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 证书号 | 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号 | 备注 |
注:1、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号一栏,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填写,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在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前填加“★”标注。如不涉及无需填写。
2、表中的序号上应与“报价表”中的序号一致。
涉及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要求并给予价格扣除的货物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及厂家 | 单价 (元) | 数量(台 /套) | 小计 (元)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产品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
合 计 |
注:1、此清单只填列涉及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七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优先采购的货物。如所投货物均不涉及以上政策的,无需填写。
2、如涉及其中项的填写“是”,不涉及的填写“否”。“是”、“否”必须填写。
3、表中的序号上应与“报价表”中的序号一致。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