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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易联众 公告编号:2017-024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补充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联众”)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现将相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合作意愿和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协议的付诸实施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根据项目后续进展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合作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 2017 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进展情况见本公告“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 合作协议概述
(一)协议签订的背景及基本情况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大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47 号文),易联众就参与出资成立国有资本为主的股份有限公司的事宜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1、拟设立公司名称:中国健康医疗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名为准,以下简称“健康医疗大数据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 50 亿元
3、公司架构:健康医疗大数据公司拟设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按照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履行职责。
(二)本次参与签约的企业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 神州数码控股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xx
(2)法定股本:港币 20000 万元
(3)主营业务::IT 服务业务、供应链管理业务、和新业务(包含智慧城市服务,金融服务,医疗数据服务等创新型业务)。
(4)神州数码控股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企业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2)注册资本:34932123.46 万人民币
(3)主营业务: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同业拆借业务;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转贴现;各类汇兑业务;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销售业务;代理发行、代理承销、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证券资金清算业务(银证转账);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有效期至 2018 年 08 月
27 日);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保管箱服务;发行金融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服务、年金账户管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贷款承诺;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币兑换;出口托收及进口代收;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汇金融衍生业务;银行卡业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业务;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企业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xxx
(2)注册资本:27914722.32 万人民币
(3)主营业务: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
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国际贵金属买卖;海外分支机构经营当地法律许可的一切银行业务;在港澳地区的分行依据当地法令可发行或参与代理发行当地货币;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有效期至 2018 年 8 月 20 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企业名称: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xxx
(2)注册资本:506703 万元人民币
(3)主营业务:国有资产的管理与经营;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xx技术项目的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推广培训;技术中介服务。
(4)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企业名称: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1)法定代表人:xx
(2)注册资本:22043304.60 万元人民币
(3)主营业务:基础电信业务(具体业务范围见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9 年
01 月 0 x);xxxxxx(xxxxxxxxxx,xxxx 0000 x 03 月 27日);全国性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连锁经营;经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批准的商用密码产品的开发、生产(有效期至 2018 年 5 月 26 日);经营本集团公司及投资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的全部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承包境外电信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经营与通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计施工、设备生产与销售、广告、信息咨询;进出口业务;承办展览展示。
(4)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企业名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xxx
(2)注册资本:3625669.0035 万元人民币
(3)主营业务:(一)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二)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三)破产管理;(四)对外投资;(五)买卖有价证券;(六)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七)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八)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
(九)资产及项目评估;(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企业名称:首钢总公司
(1)法定代表人:xx
(2)注册资本:726394 万元人民币
(3)主营业务:工业、建筑、地质勘探、交通运输、对外贸易、邮电通讯、金融保险、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国内商业、公共饮食、物资供销、仓储、房地产、居民服务、咨询服务、租赁、农、林、牧、渔业(未经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授权经营管理国有资产;主办《首钢日报》;设计、制作电视广告;利用自有电视台发布广告;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自有《首钢日报》发布广告。
(4)首钢总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8、企业名称:xxxxxxxxxxxxxxx
(0)法定代表人:xxx
(2)注册资本:1589424.2473 万元人民币
(3)主营业务: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旅游景区规划设计、开发、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停车场经营;市政设施管理;投资管理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艺术表演场馆管理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风险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电气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广播设备及其配件批发;电视设备及其配件批发;电子产品批发;软件批发;计算机零配件批发;软件开发;计算机房维护服务;物业管理;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批文为准);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物联网服务。
(4)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9、企业名称: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xxx
(2)注册资本:124319.7745 万元人民币
(3)主营业务:计算机、软件、硬件、机电一体化产品开发、销售、安装,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场地租赁,计算机软、硬件租赁,CT 机生产,物业管理,交通及通信、监控、电子工程安装,安防设施设计与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医用电子仪器设备批发、临床检验分析仪器批发,健康信息管理及咨询服务(以上经营项目不含诊疗)。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4)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企业名称: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xxx
(2)注册资本:103108.2642 万元人民币
(3)主营业务:计算机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开发、转让、培训、承包、中介、入股及新产品的研制、试销,计算机及配件,普通机械及电器机械与器材,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机械电器设备租赁,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设计、施工),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II、III 类医疗器械经营(详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自营进出口。
(4)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1、企业名称:浪潮集团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xxx
(2)注册资本:82121.86 万元人民币
(3)主营业务:商用密码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计算机及软件、电子及通信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生产、销售;许可证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电器机械、五金交电销售;计算机应用、出租及计算机人员培训服务;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集成电路、半导体发光材料、管芯器件及照明应用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安装施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4)浪潮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2、企业名称: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xxx
(2)注册资本:32142.9652 万元人民币
(3)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电控工程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持资质证经营)及咨询服务,计算机及辅助设备、通讯器材、机械电子设备销售,建筑智能化工程、防雷电工程、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工程、弱电工程设计、施工,计算机房装修及综合布线(上述项目持资质证经营),计算机系统维护,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4):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 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拟设立的公司的定位与目标
1、拟设立公司的定位:承担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及产业园的建设、运营、运维及发展任务。
2、拟设立公司的目标:公司以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及产业园建设顶层设计为基础,结合“健康中国”发展规划,承担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及产业园建设任务,在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大数据平台、医疗服务、健康服务、综合管理、精准医疗、精细化保险、保险审核、医疗支付、慕课联盟教育平台、名医联盟等产业链重点环节投入建设,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园全面布局和建设,成为医改新支撑,为地方经济注入新动力,带动创新、创业企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内容,实现健康医疗大数据生态圈的打造。
(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拟设立公司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50 亿元。投资人各方出资金额、出资比例、投资方式以及投资人享有的权利,可由各方后续协商
并签署投资协议进行确定。
(三)其他
x协议仅为合作意向阶段的战略合作框架文件,协议所包含的条款对各方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推进战略规划,提升公司在医疗大数据领域的竞争力。
2、本《合作协议》的实施对公司经营有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持续稳定增长的盈利能力,但预计对公司 2017 年业绩不造成影响,短期内对公司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仅为合作意向阶段的战略合作框架文件,协议所包含的条款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的付诸实施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2、本《合作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等的规定,根据合作的具体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合作协议进展情况
序号 | 协议对方 | 协议名称 | 披露日期 | 进展情况 |
1 | 开联通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开联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 | 《战略合作协议》 | 2014 年 7 月 28 日 | 于 2014 年 12 月成立了厦门市民生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该公司的主要产品“健康通”(基于社会保障卡/居民健康卡实名认证的医疗支付平台)目前已在福建省 12 家省属医院及若干县级医院上 线运营,并将在 2017 年向全省推 广。 |
2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广西人力资 | 2014 年 11 月 13 | 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项 目合作协议》 | 日 | 务平台已于 2016 年上半年上线,目前正在开始运营。 | |
3 |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 2016 年 4 月 27 日 | 根据协议约定,双方进行战略合作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其对公司进行战略性投资。鉴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终止, 上述战略合作相应终止。 |
4 | 北京xxx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战略合作协议》 | 2016 年 4 月 27 日 | 根据协议约定,双方进行战略合作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其对公司进行战略性投资。鉴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终止, 上述战略合作相应终止。 |
5 | 深圳前海行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战略合作协议》 | 2016 年 4 月 27 日 | 根据协议约定,双方进行战略合作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其对公司进行战略性投资。鉴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终止, 上述战略合作相应终止。 |
6 | 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福建省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合作协议》 | 2016 年 12 月 13 日 | 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6 日正式成立福建省医疗保障联合项目组,目前项目组围绕“三保合一”项目为核心的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正在有序推进中,“三保合一”业务系统省级大平台开发实施完成进度约为 35%,9 个地市平台分别建设,完成进度约为 25%-60%,预计 2017 年年底完成总体项目进度的 60%,于 2018 年年底全面上线运行。另外,基金管理平台、电子支付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等其他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项目也在 同步推进过程中。 |
4、未来三个月内,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无减持计划,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有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五、备查文件
《投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