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能恒信”或“公司”)海外全资子公司智慧石油投资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MART OIL INVESTMENT LTD.以下简称 “智慧石油”)通过参与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组织的海上对外开放区块招商,取得渤海 09/17 区块勘探开发权益,并于 2019 年 4月 12 日与中国海油签订了产品分成合同——《中国渤海 09/17 合同区石油合同》,智慧石油成为渤海 09/17 合同区(以下简称“合同区”)内勘探、开发、生产作业的作业者。
证券代码: 300191 证券简称: 潜能恒信 公告编号:2021-006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署渤海 09/17 合同区年度钻井总包服务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能恒信”或“公司”)海外全资子公司智慧石油投资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MART OIL INVESTMENT LTD.以下简称 “智慧石油”)通过参与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组织的海上对外开放区块招商,取得渤海 09/17 区块勘探开发权益,并于 2019 年 4月 12 日与中国海油签订了产品分成合同——《中国渤海 09/17 合同区石油合同》,智慧石油成为渤海 09/17 合同区(以下简称“合同区”)内勘探、开发、生产作业的作业者。
根据合同区 2020 年度勘探工作计划及预算,原计划在 2020 年钻探 2 口初探
井(具体内容详情请见 2020 年 6 月 5 日刊登巨潮资讯的相关公告),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转为 2021 年度实施。根据渤海 09/17 合同区按照“处理解释一体化、地震地质一体化、勘探开发一体化”思路指导三维地震地质研究成果,对明化镇、馆陶组、沙河街组、侏罗系等多套层系进行立体勘探及含油气综合地质评价,整体资源潜力大、有利目标多,优选出第一批可实施的 3 口初探井井位,其钻探目的以证实 09/17 合同区预测有利圈闭含油气情况和储量规模,为渤海 09/17 区块 2021 年度整体勘探与评价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截止目前,智慧石油已完成上述 3 口井相关钻井地质设计、工程设计及海况调
查等钻前准备工作,并自 2020 年底组织开展了钻井总包服务及录井、测井、试油等
相关配套服务的招投标工作。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智慧石油2021年1月完成了09/17合同区2020年-2021年钻井总包服务的招标工作,经过评标委员会公平、认真的评审,北方海洋钻井(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海洋”)最低价中标,上述内容上报中国海油并得以确认。智慧石油拟与北方海洋签署《渤海09/17合同区2020年-2021年钻井总包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总包合同”),根据智慧石油钻井地质设计、工程设计,北方海洋将使用自升式钻井平台国裕(原名:N610)号钻井平台或Magellan号钻井平台对09/17合同区进行3口井的钻探作业,合同总金额预计为16,376万元人民币。
为支持公司整体战略,为海上区块钻井作业提供平台保障,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周子龙先生控股的青岛锦龙智能钻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锦龙”)自2020年通过多种形式分别与Northern Offshore,Ltd.国内控股子公司青岛北方xxx钻井平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公司”)及北方海洋开展深度合作(详见下文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北方海洋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拟签署总包合同构成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2021年2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渤海09/17合同区钻井总包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xxx先生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北方海洋钻 井(青岛)有限公司 | 钻井总包服务 | 市场公开招标 | 16,376 | 0 | 0 |
小计 | - | - | 16,376 | 0 | 0 |
注:上表中 2020 年发生金额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 2020 年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苏尼特 | 巨潮资讯 | ||||||
向 关 联 人 提 供 劳务 | 右旗维光科技有限公 司 | 技术服务 | 150 万 元 | 150 万 元 | 4.14% | 0 | 网上的公司 2020 年 4 月 24 日 公告 |
小计 | - | 150 x | 150 万 | 4.14% | 0 | ||
元 | 元 |
注:上表中 2020 年发生金额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 2020 年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北方海洋
1、基本情况
名 称:北方海洋钻井(青岛)有限公司
住 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太白山路172号xxxxxxxxx0000x
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1,000 万美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海洋工程关键配套系统开发;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海洋石油开采;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国内船舶管理业务。
股权结构:Northern Offshore,Ltd.持有北方海洋100%的股权
青岛汇海海洋钻井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股的Northern Offshore,Ltd于2020年在中国青岛设立北方海洋,主要从事海洋钻井、完xx井、试油作业和试采等技术服务。青岛汇海海洋钻井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0.8亿元, 净资产为10.8亿元。
2、关联关系说明
2019 年 7 月 31 日潜能恒信与山东海洋能源有限公司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约定在油气勘探开发、海上钻井平台运营管理、科技创新、战略入股等方面加强合作。xxxxx、xxxxx2019年10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向青岛汇海海洋钻井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公司共计 4,857,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2%)。青岛汇海海洋钻井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Northern Offshore,Ltd 73.21%的股份。为了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发展,不排除未来12个月存在继续增持股份的情形。
xxxx与xxx公司于2020年签署海洋钻井平台合作协议,xxx先生自筹资金向xxx公司支付履约保证金,以确保xxx公司至少持有一座海洋钻井平台单独为潜能恒信及其关联公司服务,以降低潜能恒信生产运营成本和保障海上区块钻井作业(具体内容详情请见2020年5月12日刊登巨潮资讯的相关公告),上述 Magellan号钻井平台隶属于xxx公司。2020年12月青岛锦龙与北方海洋签署战略
合作协议,结合各自资源,相互合作,携手开拓国内外海洋油气钻井服务市场,青岛锦龙将对合作项目运行提供必要的钻井服务支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北方海洋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其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认为其履约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定价政策:智慧石油与北方海洋之间的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根据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
定价依据:按市场公允价格执行,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工作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普遍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委托人(甲方):智慧石油投资有限公司
受托人(乙方):北方海洋钻井(青岛)有限公司合同主要内容:
根据智慧石油钻井地质设计、工程设计,承包商将提供自升式钻井平台国裕(原名:N610)号钻井平台或 Magellan 号钻井平台对 09/17 合同区 3 口井进行钻探。承包商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设备和劳动力,执行合同中的所有服务,根据公司的规定进行钻井,钻井深度应达到总包深度。只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总包深度(包含规定的总包深度与公司根据实际钻探情况增加的钻井深度)并完成承包商在本合同中的其它承包义务之后,才能按规定价格向承包商付款。在总包的基础上进行钻井作业期间,承包商应执行和管控钻井作业,并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承包商也应认可智慧石油在作业期间给与的意见和建议,如果建议是合理的和可接受的,承包商应按照双方商定的步骤进行工作。承包商承担所接纳的意见和建议所对应的责任与义务。承包商和智慧石油同意作业的某些部分可以按照“日费率基础”执行。
合同价款结算:
根据承包商履行的工作、提供的服务以及材料、设备、物资和人员向承包商进
行付款。
序号 | 付款阶段 | 百分比(%) |
1 | 拖航前 | 动复原费/井间位移费+ 30%钻井总包费用 |
2 | 三开钻探结束 | 30%钻井总包费用 |
3 | 完钻试油结束后 | 20%钻井总包费用 + 额外发生的各类平台日费 |
4 | 最终验收完毕并将最终版资料归档后 | 剩余结算费用 |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应持续有效,直至该油井的钻井、xx或弃井作业已经完成而且公司让出了钻井平台。
若智慧石油渤海09/17合同区及渤海05/31合同区2021 年除了本次招标3口井外,还有其他井作业,北方海洋承诺将继续以本次中标费率为作业者提供钻井总包服务。
四、钻井总承包费用
上述 3 口井钻井总承包金额预计 16,376 万元人民币。实际作业期间应对复杂地质、恶劣天气等情形下智慧石油将另行适用日费率支付相关报酬,鉴于海上作业情况复杂,最终钻井总承包费用需待钻井作业完全实施完毕后以实际发生工作量确定。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属于双方正常性的业务往来,北方海洋作为智慧石油2021年度海洋钻井总包服务商,将完成至少3口井的钻探作业,以落实09/17合同区有利构造带含油气情况,智慧石油将根据钻探结果进行精细油藏评价落实区块对应油气储量规模。
2.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钻井总包招标结果,北方海洋在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以最低价中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4. 2021年度钻井作业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抓紧进行相关的钻井配套服务招标工作及各类海上作业许可手续的办理工作,力争2021年4月实施相关钻探作业。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规定,如果钻探成功,钻井支出将暂时予以资本化;如果钻井失败,钻井支出将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石油合同的约定,当 09/17 合同区内的油田开始商业性生产之日后,09/17合同区所发生的勘探费用将从 09/17 合同区内任何油田所生产的原油中,按照确定的原油价格折算成原油量后,以原油实物的方式回收。若如合同期内没有发现油气田,智慧石油所发生的勘探费用将视作其损失。
公司已在历次的股价异动公告、定期报告及重大合同公告中多次披露了09/17合同区石油合同风险提示,包括勘探不成功的风险;若勘探成功,发现储量是否具有经济可采性须待勘探结果确认,存在不确定性,未来收益也存在远期性特点;若勘探成功,也存在后续开发生产的风险以及发展战略转型导致的经营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1、事先认可意见
我们事先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议案资料,认为关联交易协议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x次关联交易事项交易价格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合理,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协议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董 事 会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