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发行人说明:(1)上述通过股权代持满足地方政府领军人才项目申报要求的情形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项目的要求,相关人员和发行人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风险,相关项 目申报失败后未及时解除代持的原因和合理性;(2)蔡雄存在的上述情形是否违反与 CURIS 的协议,CURIS 前任首席执行官出具确认函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