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佛山市疾控机构疫情现场处置作业系统采购服务项目编号:FSCDC1903C
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佛山市疾控机构疫情现场处置作业系统采购服务项目编号:FSCDC1903C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发布
目 录
六、价格部分 101
七、其它文件资料 102
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函
公司:
采购邀请函
x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拟对佛山市疾控机构疫情现场处置作业系统采购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FSCDC1903C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疾控机构疫情现场处置作业系统采购服务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757237.08元
四、采购数量:
采购人 | 采购内容 | 采购 数量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
佛山市疾病预防控 制中心 | 佛山市疾控机构疫情现场处置作业 系统采购服务 | 1 项 | 757237.08 元 |
供应商必须对整个项目内容物进行磋商及报价,不得进行拆分;本次项目只接受低于或等于预算金额的报价,如供应商最后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1. 财务状况报告可提供以下两种形式之一:
(1)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中未体现为基本户,须附基本户开户证明材料);
2.2. 供应商应依法缴纳税收,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纳税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2.3. 供应商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3. 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近三年内(自提交响应文件截
止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0月18日至2019年10月28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详细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磋商文件时,请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可提供以下两种形式之一:
(1) 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2)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复印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纳税情况递交相关证明复印件;
(四)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复印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资料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
八、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进行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日上午9时30分。
十、提交响应文件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响应文件提交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上午9时00分~9时30分)。
十一、磋商时间:2019年11月1日上午9时30分。
十二、磋商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10月18日至2019年10月25日止。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xxxxxxxxxxxx 0 x
联系人:x先生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757-83039043 邮编:528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 xxx:招小姐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757-83636061
财务部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757-83636088
网址:xxxx://xx.xxxxxxxxx.xx 邮编:528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招小姐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八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1. 财务状况报告可提供以下两种形式之一:
(1)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中未体现为基本户,须附基本户开户证明材料);
2.2. 供应商应依法缴纳税收,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纳税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2.3. 供应商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3. 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近三年内(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采购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1、单位基本情况
1.1 项目建设单位机构职能、人员编制和信息化建设情况等
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全额拨款副处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加挂佛山市卫生检验中心牌子,在佛山市卫生健康局领导下,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计划,负责疾病、媒介生物病原学、流行病学调研、监测、预报;对辖区内突发疫情、重大疫情、传染病暴发流行组织现场卫生学、流行病学调查、采样检验、综合分析,制定控制对策和措施;开展疾病防治和科研工作,负责疾病预防和控制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综合评价、反馈及疫情报告;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委托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和消、杀、灭及其药械消毒效果的专项抽检监测和评价,对辖区内下级机构和人员进行疾病防治控制业务技术培训和工作指导,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中心现有编制 57 人,设主任 1 人,党总支书记 1 人,副主任 2 人。内设有办公室、传染病防制科、慢性非传染病控制科、艾滋病防制科、免疫规划科、公共卫生科、消毒杀虫科、健康检查科、卫生检验科、科教信息科、应急管理科等 11 个科室。
中心局域网建设完备,通过光纤接入政务内网。主持开发了佛山市儿童免疫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在佛山市卫生健康局统筹下建设了学生健康监护信息系统、症状监测与疾病管理系统并先后投入使用,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一期,中心内部应用)建设已进入运行阶段,于 2016 年正式上线运行。在传染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监测、报告管理、死亡报告等业务方面均使用国家统一开发的信息系统,政府采购、固定资产、财务管理等方面使用主管部门配套软件系统。
全中心上下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最近三年无财会违规行为。
2、项目的基本情况
2.1 项目建设背景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健康中国建设的关键阶段,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仍处于战略机遇期,也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挑战。
自 20 世纪 70 年代以来,全球几乎每年都有一种及一种以上新发生的突发急性传染病出现,随着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突发急性传染病对人类健康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构成的威胁不断增大。2003 年“非典”疫情导致我国 5327 人发病,死亡 349 人,
经济损失占当年 GDP 的 0.8%。2013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人感染 H7N9 禽流感已导致我国 1534 人发病,608 人死亡。境外突发急性传染病输入我国的风险也在不断增加。近年来,我国境内先后发生中东呼吸综合征、黄热病、寨卡病毒病、脊髓灰质炎等多起输入性疫情。此外,传统烈性传染病,例如鼠疫死灰复燃的风险不能排除。2005 年以来,我国先后发生人间鼠疫 20 余起,对当地的社会稳定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冲击。目前,我国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体系尚存短板。一些突发急性传染病应对能力不能满足当前复杂xx的疫情防治形势需要。主要表现在:突发急性传染病源头控制、社会参与等早期预防措施,以及疫情监测、预警和早期发现技术水平有待继续提高;疫情现场处置信息化水平亟待大幅提升;突发急性传染病应急检测和应急队伍,尤其是基层快速反应能力有待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现场处置、病例安全转运和定点医疗救治尚需整体性、系统性提升;专业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亟需加快推进。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工作,要求始终把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并将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上升到国家安全战略高度。人民群众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关注度越来越高;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稳步推进,以及国家安全和发展的需要,我国将承担较以往更加繁重的国际义务与责任,赴境外参与全球卫生应急处置逐渐成为新常态。为此,在“十三五”期间须全方位推进突发急性传染病疫情防治能力和水平建设,有效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我市地处珠三角腹地,经济发达,人员流动频繁,H7N9、登革热等诸多新发暴发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任务繁重,而我市存在地区间传染病防控服务发展不xx、应急能力参差不齐等问题。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始终把广大人民健康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指示精神,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构建医疗卫生高地行动计划(2016—2018 年)的通知》(粤府函〔2015〕 363 号)和《中共佛山市委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卫生强市的决定》(佛发〔2016〕5 号)精神,按照《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十三五”规划(2016-2020 年)》(国卫应急发〔2016〕 35 号 )、《关于印发加强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应急发〔2016〕
68 号)以及《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xxxxxxxxxxxxx(0000—2018年)的通知》(佛府函〔2016〕105 号)要求,为探索公共卫生技术研究和创新协作机制,市政府依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打造 1 个以互联网+疾控和大数据为支持环境的公
共卫生事件处置平台,进一步提升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置能力,实现对公共卫生事件高效有序、科学决策,全面推进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全力为佛山人民健康保驾护航。
为了提高我市突发急性传染病、食物中毒等疫情现场处置能力,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建立一套基于移动终端的现场数据采集、传输和综合分析的疫情现场处置作业系统,借助于 GIS、GPS 等现代化的设备和信息技术,实现数据采集、分析、处理工作的流程化管理。同时实现现场处置信息的快速采集、报告,现场与指挥中心信息的及时沟通、互动,实现突发急性传染病、食物中毒等疫情的高效科学应对和精准防控。
电子政务项目安全保护等级: 三级。
3、项目的建设目标
3.1 总体目标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突发急性传染病防“十三五”规划》战略部署,结合我市
《“十三五”佛山市全民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以“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为宗旨,以建设“数字政府”和“健康佛山”为引领,以佛山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和数字健康服务平台为依托,整合疾控、医疗、社区等机构卫生健康信息资源,采集气象、环境和人口等相关因素数据,充分利用现代成熟的计算机网络技术、通讯技术、流行病学和空间信息处理等技术,引进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的最新研究成果,建立主要传染病时空预警模型,以通信及视频协同平台为联动枢纽,构建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传染病及其相关因素监测系统,为及时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技术支撑,为政府应急指挥提供决策支持,为公众健康提供保障。
3.2 具体目标
结合佛山市疾控中心卫生信息化建设和国家各种专项建设项目,按照统一指挥、统筹规划、资源共享、管网统一、数据统一的原则,建立以佛山市疾控中心(市级)疫情现场处置作业系统为核心,开发资源数据中心和数据交换、传染病监测预警与风险评估、打造移动终端现场数据采集、传输和综合分析、配备单兵系统等模块,应用现场处置功能及扩展综合查询功能等功能模块,实现疫情信息的动态监测与预警分析,能为决策指挥的领导和参与指挥的人员及专家,提供各种通讯和信息服务,提供决策依据、分析手段、指挥部署手段和监督监控方法,迅速有效地掌握、调拨、利用各种资源,实施对突发疫情的及时高效处置,实现应对突发疫情处置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和自动化,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应对突发疫情的现场处置能力,力求最大程度地减
轻突发疫情对公众健康及生命安全以及社会经济稳定的威胁和破坏。
3.2.1 建立健全疾控机构疫情处置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
(1)各种预案与方案的准备与实施;
(2)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及工作制度;
(3)建立完善预防监测、执行反馈与后勤保障等流程和制度;
(4)改善与上级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协调机制和处理机制和流程;
(5)完善指挥链与现场处置程序;
(6)健全演练和培训制度;
(7)建立健全疫情现场处置作业系统管理组织与队伍建设;
(8)完善后勤保障、技术保障和公共教育等相关保障体系。
3.2.2 建设疫情现场处置作业系统
x项目将秉承“以管理为核心,以人和资源为主线,以信息资源整合和联动为支撑”的设计理念,遵循“平战结合,信息畅通,反应快捷,指挥有力,责任明确”的原则建设。通过对不同突发疫情、不同疾病的现场数据采集表单的定制、发布,实现现场数据的快速采集、报告;通过对知识管理、预案管理及案例的管理,实现对各种知识库、预案库、案例库、技术方案等知识的管理,实现现场人员对知识的查询、检索;通过采集现场 GPS(可扩展为北斗通讯与定位)信息,实现现场人员定位监控,突发疫情、病源标注等功能;利用无线网络,实现指令传递、视频图像传输。
空间分析智能管理:升级 GIS 平台,对空间数据进行智能分析,形成各类专题图、分布图、实时监控图等。
预案模拟规划:实现预案的规划、模拟演练、远程控制指挥等,提高对重大疫情事件的处理能力。
工作现场前后联动:集成采集前端的视频、图片、位置信息,对工作现场进行互动,实时掌握疫情的发展。
人员实时位置定位跟踪:利用手持工业级移动终端及手机终端的定位服务功能,通过移动网络(可扩展为北斗通讯与定位功能),对现场作业人员的位置进行实时定位跟踪,管理人员能及时掌握人员所在的位置,为现场作业人员提从安全保障,当出现紧急情况,可以及时做出快速反应。
实现现场处置过程的规范化:系统应支持在外业过程中使用工业级移动终端 GPS
(优先考虑北斗系统)定位功能。外业人员通过终端记录信息,数据实时同步或批量
同步到系统后台数据库。如网络支持不足,终端数据应本地保存,待网络恢复支持后回传或批量导出处理。
现场疫情信息的取证:移动终端除文字信息便捷录入外,还应支持现场拍照、录音等功能,确保现场取证信息的多样性。
实现现场处置结果的统计和分析:基于上传的数据,系统可以进行多方面的统计和分析。对于人员和车辆(需要定位),可以进行实时监控以及历史轨迹的查询回放,同时可以对疫情分布、影响范围等进行分析,便于工作人员全面把握疫情状况。
实现现场处置的评估和分析:对任务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考查,可实现对现场处置工作的全面绩效评估考核;通过统计完成情况(完成率),可对班组等各级人员的工作效果进行客观评价,以形式多样的报表、图表等呈现评价结果。
3.2.3 建立建全疫情处置工作规范和资源数据中心扩展
健全我市重大急性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事件工作预案;
健全我市重大急性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事件技术指南和工作制度;
建立我市基础信息、疫情处置现场作业所需的人力、物力以及突发疫情监测、知识资源等数据库。
3.2.4 完善提升全市急性传染病、食源性疾病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系统
整合并利用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信息、医疗机构监测信息、互联网监测信息和相关部门监测信息等多源、多维监测信息,完善突发急性传染病发现识别机制;根据可疑信息和风险评估结果及时预警,并对预警信息追踪和处置实施全过程管理。采用目前常用的专家会商法,并引入数学模型等方式,实现量化或半量化评估。建立一套实时准确监测、科学合理预测、及时有效发布和动态反馈的疾病监测预警系统。
4、项目的设计思路
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现场处置作业系统为主节点,逐步实现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现场作业系统为分节点,实现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现场作业信息一体化管理。以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结合无线网络接入手段,面向突发疫情处置行动提供预案管理通信和群组通信功能,面向日常工作提供办公通信服务及管理功能。
系统基于云平台进行计算和存储,用户终端通过 SSL VPN 或 CA 认证机制接入;数据中心采用双机热备和异地灾备确保数据安全可信;系统采用 B/S + 移动应用 APP相结合的 N 层架构;数据交换采用 SOA 模式实现异构系统数据交换。设计上重点考虑以空间和时间等多维展现形式体现疾病爆发时空特征,并支持文字、图片、视频等数
据传送和视频会议进行远程沟通。
4.1 总体设计
4.1.1 系统架构
图 1 系统总体架构图
佛山市疾控机构疫情现场处置作业系统的建设将基于佛山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进行建设。基于原有基础,结合本次项目建设要求,总体架构分为信息基础设施平台、数据交换平台、应用支撑平台、信息资源中心、应用平台、应用门户、信息安全体系和管理规范标准八个层面,具体架构如图 1 所示。
4.1.2 系统架构说明
4.1.2.1 信息基础设施平台
信息基础设施平台是支撑整个系统运行的软硬件环境,利用原有突发应急系统的信息基础设施平台,主要包括:
1、 硬件平台
主要包括:
服务器:用于运行系统的各个应用子系统、基础支撑平台等;
前置机:部署于各个信息采集点的数据交换前置系统等,用于支持数据交换;存储设备:用于存储各类型数据等需求;
其他设备:未来可能会使用到的无线应用设备、现场通讯、打印设备等。
2、 软件平台
主要包括:
操作系统:支持服务器运行的操作系统,如 Windows 2008;
数据库系统:存储、管理各类数据,如数据库软件 oracle 10g;中间件系统:用于支撑应用系统和各平台的运行,如 weblogic;其他:如支撑平台应用的相关专业软件,如 ArcGIS 服务软件等。
3、 网络与安全平台主要包括:
交换机:包括核心交换机、路由等,用于支撑整个网络系统的运行;防火墙:用于网络安全防护,防止外部非法访问,保护系统的安全; IPS:用于检测外部的入侵攻击,提高安全等级;
其他:如漏洞扫描、杀毒软件等。
4.1.2.2 数据交换平台
信息资源中心的建设依赖于数据资源整合,公共卫生整个行业的特点是条线多、管理层次多,管理机构多、数据分类多、数据量大等特点,从数据的来源划分分析,不仅包括卫生行业内部,也涉及外部多类部门,这就需要通过数据交换平台来完成各类数据的交换共享最终实现资源整合。
在数据交换平台中,技术实现上主要包括了消息集成、服务集成、数据集成、流程集成、管理监控,从而构筑起一个全面多方位的数据采集和交换平台。本方案在佛山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基础上根据现有各种数据采集接口和各医疗卫生机构不同的信息化现状,形成区域统一的数据采集接口面向各类业务系统进行数据采集和交换,以便于数据的集中管理。
主要功能包括:
为用户和上层应用提供统一的数据访问视图和数据处理。采用逻辑数据格式定义屏蔽数据的实际存储实现,采用逻辑数据来源定义屏蔽数据的具体物理位置,实现数据透明访问。
为现有应用服务提供服务包装功能。现有应用服务的实现技术存在多样性的情况,通过规范的应用服务包装可以将现有应用服务接入各种业务协作和数据交换的系统,完成数据共享和服务协作。
为上层应用提供统一的消息收发服务。采用统一消息收发接口和传输适配器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了多种消息传输协议的可插拔和并行运行支持,极大的保证了系统的开发性,易于和其它各类系统实现互联互通。
为用户解决复杂的数据交换和处理提供易用的、可扩展的解决方案。通过可视化的数据处理规则定义、数据交换流程模型定义、事件处理规则定义等,可以快速完成一个交换的过程创建和部署。
实现与国家和省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和决策平台的无缝对接。
实现与佛山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平台及相关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的横向、纵向的无缝对接。
4.1.2.3 应用支撑平台
应用支撑平台中,包括了各类构件化服务和基础模块的服务,从服务内容和实现方式上,可分为业务支撑服务、运行支撑服务和安全支撑服务。从项目的建设要求分析,必须对系统的基础类模块、通用构件、共享类功能资源等(报表统计分析、身份认证、访问控制、流程化设计等)要有统一的设计、提取以及使用规划,构件化、模块化、通用资源的开发可以在建设中大大缩短应用系统开发周期,提高软件质量和适应能力。使用国产密码算法。
4.1.2.4 信息资源中心
信息资源中心是整个系统数据的集散地,通过数据交换平台与卫生系统内部单位、外部相关单位进行数据共享、交换,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数据采集更新机制。把分散在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监所、采供血机构、各基层医疗机构及卫生应急相关单位的现有业务数据或应用信息系统里的数据,按照一定业务规则集中到信息资源中心,对其进行统一的数据处理、信息整合和管理,为应急指挥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4.1.2.5 应用平台
应用平台具体包括:报告管理、日常管理、现场处置管理、传染病监测预警与风
险评估、辅助决策分析、综合查询、智能移动终端运维管理、配套移动终端、数据接口。
4.1.2.6 应用终端
依据互联网及终端设备,通过数据交换对接,实现如便携电脑、平板电脑、手机、
GPS、单兵系统等的接入,提供移动服务。
4.1.2.7 管理规范标准
管理规范标准应该是贯穿在整个项目建设中的,由于佛山市疾控机构疫情现场处置作业系统是一个市级大型复杂综合性应用系统,具有涉及面广、机构多、应用多、信息交换和接口多等特点,因此系统建设必须遵循《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建设指导方案》(2018 年版)、《佛山市数字政府建设方案》等相应的规范标准来加以实施,严格遵守既定的标准和技术路线,只有在管理规范标准的保障下,才能确保整个系统的成熟性、拓展性和适应性,规避系统建设的风险。
4.1.2.8 信息安全体系
信息安全体系是整个佛山市疾控机构疫情现场处置作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管理规范标准的建设策略相类似,信息安全也应该贯穿项目建设的始终,信息安全不仅包括技术层面的安全保障(如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应用安全等),而且还包括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因为只有在一系列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实行的前提下,技术才能更好地为安全保障做出贡献。
5、项目的建设内容
5.1 资源数据中心扩展
我市疫情现场处置作业系统资源数据库可根据市应急指挥系统和佛山市时空信息云平台等政府相关系统、市卫生区域信息平台建设情况,实现与其相关信息的互联互通。
5.1.1 基础数据库
自然地理数据、城市空间数据、人口与社会经济数据等可实现与佛山市时空信息云平台等相关系统采用数据接口实时共享加载,动态更新和导入数据。
5.1.1.1 基础自然地理数据
基础地理数据内容包括行政区划、地形、地貌、交通、水系、气候、环保监测、植被、居民地等。
5.1.1.2 城市空间数据
城市空间数据信息内容包括交通、卫生机构、学校、居民区等。
5.1.1.3 人口与社会经济数据
信息内容包括行政区划和人口、经济、在校学生人数、就业人员等。
5.1.1.4 危险因素数据库
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医疗机构类危险因素、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类危险因素、菌毒株保藏类、其他公共卫生危险源。
医疗机构可能存在的危险物质包括:核和放射性物质和剧毒药品等。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类危险因素的主要危险物质是病原微生物、菌毒株保藏类主要危险物质是菌毒株。
数据内容应包括:机构名称、地址、危险物质的名称、数量、所在地、管理办法、使用要求与方法、保管方法、有关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可能造成的危害、临床症状、诊断标准、治疗办法等。
5.1.2 资源数据库
5.1.2.1 疾控机构资源库
主要信息项包括:机构名称、行政区划代码、卫生机构类别、机构分类管理、地址、机构地理位置(经纬度坐标)、设置/主办单位、隶属关系等。实现应急机构管理。应急机构是在战时对突发卫生应急事件处置过程中重要的资源,领导人通过调动各个应急机构的各种资源(如:队伍、物资、设施等)对应急事件进行联动处置,所以在平时我们需要对应急机构进行有效的维护管理,在战时才能有效的为突发应急事件处置提供可靠的资源,可通过多种方式对应急基本信息查看展示,通过 GIS 平台查看应急机构基本信息的分布情况等。
5.1.2.2 实验室信息数据库
实验室信息数据库的信息主要信息项包括:实验室生物安全分类管理、实验室业务特长、人员、设备、联络信息等。
5.1.2.3 应急人员
实现对各类应急人员信息的新增,编辑,查看,删除,授权等功能。以及各类应急人员的统计分析功能。
填加的应急人员信息包括如下信息:
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工作单位、所在科室、联系电话、职务、职称、联系地址等。并可通过人员信息查看到该人员所在队伍参加的应急活动信息、参与处置的事件信息。还可将人员添加至我的分组等功能。
实现应急人员身高、体重、上衣尺码、下装尺码、鞋码等信息管理维护。系统将
根据此信息匹配相关的应急物资。在战时可第一时间根据参战人员匹配物资信息,推荐物资仓库。在平时可设置物资仓库库存提醒,根据应急人员所需物资信息进行库存提醒。
5.1.2.4 应急队伍
数据内容包括队伍名称、主管单位名称、人员构成、队伍装备、工作经历、值班电话、救援队类型等。实现对应急队伍进行新增、编辑、查看、删除,可创建临时队伍,并可对应急队伍的队员进行补充和更新,上级领导可以选中相关的队伍进行指令的下达,在指令下达时可以选择是否通知队伍相关人员,如果选择是,则系统可以通过发送短信等方式进行通知。
系统能够智能化可根据应急队伍中应急人员的信息,在战时根据处置事件预设参数、队伍人员信息的身高、鞋码等匹配出符合全队所需的应急物资清单,并显示附近所有物资的仓库信息,为相关负责人提供便捷、直观的物资调度方案。
5.1.2.5 应急专家库
对专家库采取动态管理模式,获取专家库专家的基本信息、专业领域、联系方式、工作地点、工作经历等信息,并实时更新。
5.1.2.6 应急物资库
1、应急物资与装备管理
加强对全市卫生应急物资的综合管控,保障应急物资灵活调度。汇总全市卫生应急物资信息,掌握每一处应急物资仓库的存储情况,建立物资动态管理制度。引入物资仓储管理手段,实现信息化管理,掌控每一项物资进库、出库明细、有效期管理,并能够对快失效或已经失效物资进行预警或报警。通过应急物资信息化管理后,有效掌握全市卫生应急物资现状,为应急事件处置过程中提供就近、有效的调用物资提供良好保障支撑。
2、物资储备库
实现对应急物资储备仓库进行管理,包括物资仓库名称、仓库所属地区、仓库类型、仓库详细地址、仓库级别、仓库容量、负责人、联系方式、附件等信息。
对仓库地理信息进行维护,在地图上显示各个应急仓库位置。在应急事件发生第一时间,应急人员可关联出最近的应急仓库查询所需应急物资。
3、物资库存查询
实现对仓库中的实物物资的统一查询管理,查询仓库中实物物资储存情况,并通过对比统计功能展示应急物资在各个地区的分布情况,便于在卫生应急事件处置过程
中进行统一指挥调度。并且设置过期提醒,已过期物资用红色标记,即将过期物资用黄色标记。
4、物资入库
实现物资的入库单填写,包含录入人、录入时间、录入机构等。详细记录每次入库清单,为避免不同系统重复录入,提高工作效率,系统支持物资扫码入库方式,利用扫码枪扫码条形码对物资入库,系统自动生成物资入库清单;对于暂时无法实现物资扫码入库的单位,则采用该系统的资源信息在线即时填报方式;对于无法上网的或网络条件不好的机构,则提供基于 Excel 模版的离线填报系统,定时上传或导入系统中等多种录入方式。
5、物资出库
实现物资的出库单填写,包含录入人、录入时间、录入机构等。详细记录每次出库清单。为提高工作效率,减轻人工录入工作量,系统支持物资扫码出库方式,利用扫码枪扫描条形码对物资出库,系统自动生成物资出库清单;对于暂时无法实现物资扫码出库的单位,则采用该系统的资源信息在线即时填报方式;对于无法上网的或网络条件不好的机构,则提供基于 Excel 模版的离线填报系统,定时上传或导入系统中等多种录入方式。
6、协议储备
实现对物资协议的维护,以及对协议内所包括的物资的维护。对物资的协议储备进行管理,包含储备地区、储备单位、储备标题、负责人、负责人电话、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负责人、电话等字段。
5.1.3 动态监测数据库
5.1.3.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数据库
包括基本信息【时间、地点、目前疫情状况、涉及人员、性质,当地已采取的措施(专家,小组,流调、消杀、救治等)】,建议和要求(对上请求,对事件处置建议,对事件处置地的工作要求)。
5.1.3.2 传染病疫情数据库
可导入传染病统计表格,生成发病曲线图、人群和地区分布图等统计图表。
5.1.3.3 学生健康监护系统数据库
可导入或通过接口方式对学生重点监测的传染病的监测结果,显示成时间、地区和人群三间分布的可视化图表。
5.1.3.4 疾病症状监测系统数据库
可导入重点疾病症状监测数据,显示成时间、地区和人群三间分布的可视化图表。
5.1.3.5 食源性疾病监测数据库
可导入食源性疾病监测数据,显示成时间、地区和人群三间分布的可视化图表。
5.1.3.6 传染病监测数据库
可导入重点传染病哨点监测数据,根据不同疾病的监测结果,用统计图表显示。
5.1.3.7 病媒监测数据库
可实时导入我市在广东省病媒生物监测管理系统中的病媒监测数据,根据气象和监测结果,显示病媒消长情况。
5.1.3.8 现场采集数据库
现场采集数据库主要信息包括:元数据编号、数据名称、数据长度、数据类型、数据描述、校验规则等。
5.1.3.9 病原微生物分子监测数据库
可导入我市病原微生物基因图库及分析数据,以及病原微生物药敏分析数据。
5.1.3.1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案例库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案例库的信息主要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事件级别、初步诊断、报告地区、报告单位、发生地区、波及人口、发病数、死亡数、首例发病时间、末例发病时间、统计起始时间、统计终止时间、当前状态、当前阶段、事件建档时间、事件属性、事件建档人等。
可导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报告和风险评估表。
5.1.4 维护运营数据库
包括用户信息、权限信息、认证信息、安全日志、系统日志、动态信息、分类编码、指标体系等。
5.2 报告管理
报告管理作为下级与上级进行信息汇报、工作报告的信息载体在现场处置工作中承担着数据采集的作用。报告管理系统适用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以及其他专业防治机构和医疗机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以及日常工作信息报告和管理。报告管理子系统预留与同级卫生监督机构等其他相关机构的信息对接端口。为提高报告内容灵活性与适应性,实现事件信息的全面收集,系统应提供事件报表可定制功能。具体内容包括根据报告类型、事件类型,用户可自定义报告扩展信息、工作量统计项信息、经济损失项信息以及伤病情项信息。
5.2.1 新增报告
事件一旦发生,系统必须能够自动地根据已经配置好的报送流程,根据事件等级的不同,直接报送到不同的直报机构,同时根据不同的事件等级将信息报送或抄送有关层级的指挥中心;支持将对报告的内容导出成 word 文档的格式。
5.2.2 工作量、经济损失统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机构将本单位处理该事件的工作量进行统计上报,上级单位汇总下级单位工作量,便于事后考核各个单位。
支持根据报告类型、事件类型预先自定义。
5.2.3 个案统计
对各类疫情件提供个案汇总和事件关联个案上报功能。支持根据报告类型、事件类型预先自定义。
5.2.4 查看报告
查看未处理和已经处理的报告,是当前用户向上报告、接收报告、查询报告工作综合管理页面。
5.2.5 报告处理
报告处理提供 3 种方式,若情况不严重,则直接签收存档。若严重则需要新增事件或者新增任务。
5.3 日常管理
5.3.1 表单管理
包括 39 种法定传染病个案调查表和佛山市常见急性传染病调查报告模板。
提供自定义的表单管理功能,可根据表单进行自定义分析模块设置;表单能够同时满足 web 端和采集终端的使用;在表单中能实现与 GPS 的结合,并能实现签名功能。
表单系统主要是为解决突发疫情现场工作中所需的各类需要工作人员填写的流行病调查等报告的自定义和分析工作。立足于让终端用户即使不懂专业计算机技术也能即时定义报表和分析数据。
5.3.2 工作管理
突发疫情现场工作管理以强化基层日常管理工作为重点,以提升突发疫情现场保障水平为基础,推进管理宣教培训,增强预防和处置突发疫情的能力,全面提升现场处置水平。
5.3.2.1 日常工作
内容包括本系统对直属行政部门和直属医疗机构发布公告信息、工作动态,各单
位间收发文件,上级或责任机构对责任信息进行关注信息设置。
5.3.2.2 卫生保障
对于重大赛事、会议等活动的卫生保障进行管理记录。
5.3.2.3 培训和演练
培训主要是对日常的学习资料共享管理与通过系统能够对相关考核实现在线考试,通过学员在系统上答题,系统能够自动评分,从而实现提升处置人员的处置能力与考核,演练主要是对日常桌面推演与实战指挥的演练的方案、演练信息、演练视频以及日常演练的相关资源的管理与考核评分,供后续分析参考,实现通过不断的演练不断优化我市应急处置的能力。
5.4 现场处置管理
现场处置管理主要是用于突发疫情的现场处置人员使用,其主要作用是进行事件处置采集,并结合现场单兵信息采集终端所采集的数据进行收集、上报等工作。并对突发疫情现场的文本、声音、图像等多维信息进行采集,对于需要上报的数据可通过此系统辅以实现。也可根据用户定制的流行病学调查问卷和事件上报表单、实现查询统计分析功能。 同时具备 GPS 定位功能,并实时上传至指挥中心,作为领导专家指挥决策的依据,其主要功能包括:
5.4.1 系统登录
通过调用统一认证服务进行系统登录验证,取得用户的相关权限;当用户登录后,自动推送与登录用户相关的信息,如预警消息、短信、表单等。
5.4.2 现场处置
当发生突发疫情或异常情况时,通过总指挥启动相应的预警、制定可执行方案、下达相应的任务,移动端接收到现场作业管理端的任务信息,进行相关的任务处置,及时的把现场处置情况上报到现场作业管理端。通过现场处置系统,可实现跟与管理端的实时通讯、文件上传下达等信息沟通。
现场处置系统实现任务管理、应急通讯、文件上传下达、现场处置反馈等功能。
5.4.3 现场数据采集
根据不同的传染病和突发疫情信息,制定相应的流行病学调查表及相关的现场调查表单,实现现场数据的采集、上报;结合单兵系统,可以把现场的视频、图像、GPS等数据传到现场作业管理端进行管理。
现场处置系统实现现场数据采集、现场数据上报、现场文件上传等功能。
数据采集包括流行病学调查信息,实验室标本和样品信息等内容,具有二维码或
条码录入功能。这部分可与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对接获取。
5.4.4 地图导航
用于给现场处置人员对任务地点进行路径规划、导航。
5.4.5 现场辅助分析
现场辅助分析是利用系统预置的模型,结合现场采集的数据,进行初步分析判断,为具体判别提供方向。
5.4.5.1 现场资料查询
现场资料查询系统实现知识库查询,包括知识文献查询;实现国家相关卫生政策、法律法规查询;技术方案、预案、标准查询;实现疾病控制领域技术指南和检验检测方法查询;实现专业数据查询,包括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情况查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案例查询和流行病学统计与分析等。
5.4.5.2 现场简报
用于现场工作人员汇报现场事件形势、工作进度、现场情况的简要报告。
5.4.5.3 紧急报警
当处置人员发生突发危险、或需要帮助时,可使用紧急报警进行定位、发送求助信息。Web 服务端收到报警信息,提供报警信息处理并在电子地图展示,实现现场作业人员的精确定位,并及时形成处理措施。当信号较差时,系统会根据轨迹最后一次的坐标位置,形成一个应用的位置范围。
5.5 传染病监测预警与风险评估
5.5.1 监测预警系统升级
全面及时的监测和灵敏准确的预警是早期发现疫情、并阻止其发展的重要基础。基于现有的监测系统数据整合分析,以满足地市级/区级/镇级疾控机构尽可能对疑似疫情进行监测,分析,并按照相关预警规则,对可能发生的事件实现早期预警和处置。
5.5.1.1 预警规则设置
现场科室工作人员根据疑似聚集性疫情事件的监测和处置要求,设置监测预警规则,实现分级处置。系统自动产生疾病监测预警报告,为预警处理提供基础数据。要求做到:事件级别不同其触发条件不同;选择接收机构及角色,系统自动匹配相应接收人;支持系统、短信、邮件多种方式接收预警消息;根据不同疾病的特性,可设置不同预警消息的发送频率,避免浪费系统资源。
5.5.1.2 信息监测
系统自动采集相关外部系统中与本区域相关的各类信息,为本系统监测预警提供
信息来源。利用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实现跟佛山市学生健康监护系统、佛山市疾病症状监测系统、传染病监测系统进行对接,实现传染病、食源性疾病等可疑聚集性事件信息的查询、浏览。工作人员可查询并导出疾控信息系统中本单位所属区域的预警信息和相应个案信息。
5.5.1.3 预警信息
根据科室职能,工作人员对本区域内各类预警报告(疾病监测预警报告、事件监测预警报告)进行核实和处理(预警终止、建立预警事件);当监测到事件伤亡数量达到本单位预案设置的预警规则时,系统将自动生成疾病监测预警报告。
5.5.1.4 预警信息报告
处理分类显示业务用户需处理的信息。上级指示为上级单位下达的任务;下级报告为下级单位上报报告;信息处理列表需要本人处理。如下级单位将核实后的值班信息上报后,上级单位相应人员将在下级报告中查看到该报告。
5.5.1.5 聚集性疫情展示
对系统根据预警条件筛查的聚集性疫情在 GIS 地图上展示,并提供不同的筛选条件进行单独筛选和组合筛选,方便用户分析疾病的爆发情况进行快速及时应对处理。
5.5.2 传染病风险评估与预警
整合并利用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信息、医疗机构监测信息、互联网监测信息和相关部门监测信息等多源、多维监测信息,完善突发急性传染病发现识别机制;根据可疑信息和风险评估结果及时预警,并对预警信息追踪和处置实施全过程管理。编制更新风险评估知识库,开发风险评估辅助工具,进行规范化的风险评估;对传染病风险预警及采取科学合理的防控措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早发现、识别和评估突发疫情公共卫生风险,对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国民经济稳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传染病风险评估与预警子系统采用目前常用的专家会商法,并引入数学模型等方式,实现量化或半量化评估。该系统预留与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发传染病风险评估与预警系统对接端口。
图 2 风险管理流程图
5.5.3 基于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监测管理
近年来,随着新发传染性疾病(SARs、禽流感等)的出现和已有传染病(流感、肺结核、脑膜炎等)的卷土重来。以诊断为基础的传统疾病监测系统已不能适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的要求,目前大多数疾病监测系统是被动的,是事件发生后的报告,难以对事件进行预警。虽然由病例变化可以预测可能的发展趋势,但对于暴发或突发疫情的预测却无能为力。因此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只有及早发现该类事件的苗头,利用数据库和文本挖掘技术,在地市的二级、三级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的突发急性传染病相关症候群信息进行自动采集、监控和分析。科学、准确地对“苗头”事件做出预警,才能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事件的发生、发展。
图 3 早期症状流行曲线和疾病爆发曲线关系
症状监测是一种主动监测,是对临床诊断前患者相关的非特异性信息进行监测,通过连续、系统地收集和分析特定疾病临床症候群发生频率的数据,及时发现疾病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异常聚集,以便对疾病暴发进行早期探查、预警及快速反应、为公共
卫生防控赢得时间。
该系统将在综合分析各种突发急性传染病主要临床表现的基础上,形成突发急性传染病监测症候群清单及其定义,针对地市二级、三级以上医院、传染病医院信息化工作现状,开发基于医院管理信息系统/电子病历的突发急性传染病症候群自动采集系统,实现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症候群的自动采集、监控分析,对发现的严重、异常症候群病例及时进行调查核实、采样检测和追踪管理。
该系统可与佛山市疾病与症状监测管理系统对接并整合利用。
5.6 辅助决策分析
实现对传染病疫情、突发疫情的统计分析;实现对于各地采集的现场数据进行综合汇总和统计分析,能以饼状图、直方图、线状图等多种方式绘制专题图和展示统计结果;通过不同角度、多口径组合、多维置换等统计分析方式,从宏观、微观上给领导一个综合的分析数据,辅助领导对应急资源调度和突发疫情的决策。
辅助决策分析是在应急响应中,通过对突发疫情态势信息、卫生资源信息的进行分析、评估、研究,了解突发疫情情况在时间、空间、人群间的分布情况,掌握卫生资源和现场处置能力的分布状况,进行会商决策、研讨方案、判定事件性质、拟订处理措施,生成处初步处置方案。
5.7 综合查询
综合查询系统是为进一步加强对现场处置相关信息,保障信息报告系统规范有效运行,及时准确掌握突发疫情相关信息,为快速有效地处置各种突发疫情,提供信息依据。综合查询系统适用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以及其他专业防治机构和医疗机构。为各个机构提供各级、各类应急法规、卫生应急预案、各类应急医疗诊治、各类应急医疗检查方便快捷查询功能。
5.7.1 预案、知识查询
工作人员按知识资料的公开权限(本单位公开,属地公开,全市公开)查询系统中现有的知识资料并进行学习。知识资料内容来源于各机构的日常工作准备中的知识资料,包括法律法规、制度规范、预案、工作方案、专业知识、处置案例、培训、演练、参考模板等内容;可按行政区划来统计各地知识资料的汇总情况。
5.7.2 处置相关信息查询
任务下达数据,如:工作计划安排、工作岗位调配等。
现场指挥数据,如:调度记录、调度日志、预案执行记录等。
视频数据,如:现场视频数据、视频产生日期、视频相关信息等。
语音数据,如:语音调度数据、语音上报数据、语音调度记录、语音上报记录、语音查询记录等。
可在系统内部通过查询界面查询统计各种突发卫生事件记录,以便提高管理水平,总结经验,改进系统功能和提高管理水平。
5.8 智能移动管理
智能移动终端(andriod 系统)主要解决突发疫情发生时信息及时录入和上报、任务下发和接收、资源分布掌握、应急知识查阅等,为工作人员提供一个便捷的信息接入点满足各种环境下现场处置工作有序有效的开展。当用户在室外处理相关事件时,用户可以通过智能手机或 PAD 等掌上移动设备进行处理相关事务。在户外的条件与环境中实现对事故的地点、人员、疫情等追踪,指挥中心接收到现场信息后,立即进行处理,调度就近的人力和救援物资等,用最短的时间派出救援力量赶赴现场,避免疫情扩大化,可极大提高现场处置工作效率。主要包括:
通知公告,移动终端支持日常办公中发送的通知、公告、通报信息;值班查询,能够查询值班信息,时刻知晓值班人员、值班领导信息;
疫情报告,可通过移动终端上报发生的疫情事件,方便快捷的报告突发疫情;
事件处理,能在移动终端处置突发疫情的流程处置,让相关管理部门签写处置意见和建议,协同应对突发疫情;
现场处置,根据任务的需要创建现场处置任务;报告查看,可查看疫情事件处置的调查报告;
辅助决策,通过传染病、毒物数据库为事件处置进行辅助决策,为事件指明方向;资料查询,通过移动终端查询出各种资料,包括方案、预案、法律法规等信息;移动终端与 web 现场处置管理系统共用同一数据库,手机端用户账号密码、角色
权限与 web 一致。
5.9 运维管理
运维系统管理模块主要实现:组织机构管理、人员登记管理、角色管理、功能管理、权限的授予配置、系统配置、系统日志、模板管理、数据备份、数据恢复、代码管理等功能。提供多角度、多重条件、模糊查询、精确匹配等查询接口,以方便实现人机交互、系统分析等日志查询功能。同时,定期对这些日志数据进行数据归档、有效性检验等数据整理工作,确保了系统稳定的性能表现。
5.9.1 访问控制
包括组织机构管理、用户登记管理、角色管理、权限管理等内容。
5.9.2 功能管理
主要用来维护功能菜单,主要包括增加、删除、查询功能菜单。
5.9.3 系统配置
系统配置主要实现对系统业务基础数据进行配置。
5.9.4 系统日志
要实现系统运行的状态数据,如记录系统登录用户的信息,包括:登录用户名,登录时间,注销时间等信息。同时包括各个子系统设计了完备、详尽的用户审核、权限审验、系统资源调度、数据安全性检验等诸多方面的系统日志。
5.10 配套终端设备
实现现场数据采集、传输,本期预计需采购工业级室外采集设备(xx平板)5台,单兵设备(不含平台)5 台,蓝牙摄像耳机(配合单兵设备使用)5 台,主要用于市级疾控中心疫情处置。根据 2017 年佛山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数据统计,全
市报告 36 起疫情,报告病例 942 例,全部为传染病事件,市级疾控中心均参与处置。
5.10.1 现场采集设备
疫情处置时队员通常需要在野外进行现场作业,进行疫情现场信息采集,那么这就需要一种适应野外工作的三防(防水、防尘、防震)平板;方便队员携带同时能对现场信息进行采集、疫情取证,需要定位时可使用平板的卫星定位功能,利用移动网络把现场采集信息传回到指挥中心,并能实时监控队员位置;内置管理端平台的知识库、资料库对现场处置进行技术指导。
5.10.2 单兵系统
单兵系统,用于疫情现场队员与指挥中心领导专家的前后视频语音互动。又称单兵无线集群系统,无线传输介质分为 3G/4G 与 WIFI;是指利用 3G/4G 与 WIFI 技术进行无线图像传输的单兵无线监控系统。
在日常工作或应对突发疫情时由事件处置人员随身携带或手持设备前往现场,通过 3G/4G 或 WIFI 网络信号将现场的的实时音视频信息即时回传到后台监控中心,因其特点类似于单兵必备的工具,故又称单兵图传终端,广泛适用于公检法、海关、消防、交通、电力、油田、矿山、应急指挥、水力、建筑等多种不确定场所的即时无线图像传输。
5.10.3 蓝牙摄像耳机
用于配套单兵使用;可穿戴式蓝牙视频耳机,把蓝牙耳机和摄像头集成在一起,通过它能够录下现场调查时工作人员看到的一切,录像时间长达 5 小时,而且不用手
拿,解放双手,方便队员现场处置疫情。挂在耳朵上让它附依着,随时调整镜头让它指向工作人员所看的方向。
5.10.4 配套终端设备参数要求
名 称 | 参数要求 |
平板电脑 | CPU 核数不低于八核; 操作系统为 Android 8 以上; 前、后置单摄不低于 800 万像素;运行内存(RAM)不低于 4GB; 屏幕尺寸不低于 9.6 英寸; 存储容量(ROM)不低于 64GB; 网络制式支持适应 GSM/WCDMA/TD-SCDMA/TD-LTE/FDD-LTE/CDMA 网络制式,全网通;分辨率不低于 1920x1200; 电池容量不低于 5000mAh;支持 WIFI; 支持蓝牙;支持 GPS。 |
单兵 | 主要性能:xx系统、4G 全网通、4G 实时传输、超长待机续航、具有 NFC 功能、身份证识别、支持三方通话、支持点对点集群对讲; 处理器:四核心 1.3GHz; 内存:128GB ROM 或以上+3GB RAM 或以上; IP 等级:符合 GB4208-2008 中 IP67 防护等级要求,具有良好的防水、防冲击能力;显示屏:2.8 英寸或以上高清全彩液晶显示屏; 触摸屏:电容式触摸屏。支持手套模式和溅水操作; 视频输入: 主机内置摄像头分辨率 1920*1080 或以上; 外挂摄像头分辨率为 1920*1080 或以上; 视频传输:支持 1080P 画、质 30 帧/s,可同时网传 1080P 30 帧/s 高清摄录视音频文件。 视频录像:彩色视频图像,视频分辨率为 1920×1080,主机可选 1280×720 分辨率;视频帧率 30 帧/s。视频分辨率为 1920×1080 时,视频分辨力为 600 线; 视频格式:支持视频文件格式:MP4,视频编码格式:H.264/H.265;照片格式:最高输出像素数为 1600 万,JPEG 文件格式保存; 摄像头:不低于两个摄像头,前置摄像头像素不低于 800 万,后置摄像头像素不低 于 1300 万,双摄像头均支持视频通话; 定位功能:内置 GPS 和北斗二代组合定位功能; 无线传输:支持 4G:TDD LTE,FDD LTE,WCDMA,TDSCDMA,WIFI 功能,能够同时支持 802.11b/g/n; 操作系统:Andriod 7.0 以上; 视频实时回传:支持视频实时回传功能; 集群对讲:具备独立 PTT 按键,可进行点对点对讲、平台集群对讲、公网和 4G 专网的集群对讲。支持固定频道集群对讲、临时频道集群对讲; 拨打电话:支持三方通话,支持移动、联通、电信拨打手机电话;视频通话:终端之间支持视频通话、语音通话; 拍照回传:拍照自动上传到后台服务器;平台对接:支持平台二次开发。 |
解码器(如需要) | 输入接口:支持一路 VGA 和一路 DVI 接入;输出接口:支持 8 路 HDMI 和 4 路 BNC 输出; 编码格式:支持 H.265、H.264、MPEG4、MJPEG 等主流的编码格式;封装格式:支持 PS、RTP、TS、ES 等主流的封装格式; 音频解码:支持 G.722、G.711A、G.726、G.711U、MPEG2-L2、AAC 音频格式的解码;解码能力:支持 8 路/16 路/24 路/40 路/64 路同时实时解码; 画面分割:支持画面分割显示; 音频接口:支持 8 路音频输出,1 路对讲输入,1 路对讲输出; 串行接口:支持一个标准 232 接口(RJ45)、一个标准 485 接口;报警接口:支持 8 路报警输入,8 路报警输出。 |
4G 流量卡 | 三大运营商 4G 卡,在试运行期和项目免费质保期内流量不限,包年。须满足室外平板电脑、应急单兵的流量需求。 |
5.11 数据接口
5.11.1 与疾控中心实验室系统对接
x级疾控中心以数据交接的方式对疾控中心内部系统进行数据交换,如疾控中心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以实现实验室信息的数据共享。
各级疾控中心通过本系统实现数据上传下达。
5.11.2 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对接
与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及基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的其它卫生业务信息系统对接,获取医疗卫生机构或学生健康监护数据,其它卫生业务信息系统包括佛山市学生健康监护系统、佛山市疾病与症状监测管理系统等。
5.11.3 终端接入接口
终端应用与现场处置管理之间通过终端接入接口进行集成。终端应用以 REST(HTTP)协议方式与现场处置管理进行交互,现场处置管理通过这些接口向终端开放现场处置、知识管理、辅助分析等子系统的功能。
5.11.4 单兵系统对接
通过单兵作业系统拍摄的现场照片、视频、音频,可以通过监控视频录像机上传同步到指挥信息的现场作业管理系统之中。下行指挥、任务发布。应为上、下双向。
5.11.5 与其他业务系统的信息交换
预留与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食源性疾病监测系统、传染病监测系统、病媒监测系统、病原微生物分子监测系统等实现数据资料的交换,以整合信息资源,为疾病预警预测服务。
5.11.6 与佛山市时空信息云平台等市政府其他部门平台/系统的信息交换
与佛山市时空信息云平台对接,并预留与市政府其他部门平台/系统接口,以获取我市自然地理数据、城市空间数据、人口与社会经济数据等,实现与市政府相关部门系统采用数据接口实时共享加载,动态更新和导入数据。如地图、交通、水系、气象、环保监测、人口等。
5.11.7 与上级卫生应急系统的信息交换
预留与上级卫生应急指挥系统的接口,在专网中实现疫情处置数据的交换。上述系统/平台对接,需支持一键便捷导出和导入文档到本项目系统平台中。
6、硬件及网络平台系统设计
6.1 系统服务器拓扑设计
图 4 系统服务器拓扑图
佛山市疾控机构疫情现场处置作业系统所需要的服务器和配置使用现有的佛山市政务云的资源,GIS 系统使用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的佛山市时空信息云平台无偿共享的电子地图。
6.2 系统的安全体系建设
6.2.1 物理安全
信息基础设备应安置在专用的机房,应具有良好的电磁兼容工作环境,包括防 磁、防尘、防水、防火、防静电、防雷保护,抑制和防止电磁泄漏;机房环境应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关键设备应有冗余后备系统;可靠且容量保证满足供电恢复的 UPS 后备电源;电源要有良好的接地。
6.2.2 系统安全
系统应具备性能完善的系统安全基础设备。包括网络防火墙、入侵检测、病毒防范、用户识别等信息安全软硬件系统,并设专人进行日常监督管理与更新。
利用防火墙在网络入口点检查网络通讯,根据客户设定的安全规则,在保护内部网络安全的前提下,提供内外网络通讯。
如何防范来自广域网上的安全威胁是本系统安全设计的重点所在。我们采取网络、单机相结合的方式来避免系统遭受计算机病毒的危害。一方面,利用网络防病毒软件来保护服务器,同时实现对网络病毒的监控、报警和实时清除;另一方面,定期使用单机版防病毒软件对工作站进行扫描、杀毒,以消除病毒隐患。防病毒系统的关键在于提高内部工作人员对计算机病毒的认识,不使用盗版软件,对于外来磁盘、软件、文件在使用前及时进行扫描、杀毒,从根本上切断计算机病毒的来源。
通过对主客体进行正确的标识和标注,执行自主访问控制和强制访问控制混合的访问控制机制,保证授权访问的可控性。
系统在上线前以及上线后的每年度均应进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并按相关要求整改并通过后方能上线运行。
6.2.3 数据安全
为保证数据安全,突发疫情现场处置作业系统的建设要求具备以下安全措施:
数据库应按数据重要程度分别设置预定的备份策略进行及时的本地备份和异地备份。
严格按照用户级别来授权用户对数据和资料的访问。关键敏感的数据的存放与传输要求进行加密处理。
数据的传输、加密、备份、修改记录应记录详细的操作日志备查。
制订数据库系统备份和恢复方案时,须防范用户失误和介质失效而造成的数据损失。
6.2.4 应用安全
疫情现场处置作业系统应用级安全包括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权限管理等。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应具有访问控制功能,包括用户登录访问控制、角色权限控制、目录级安全控制、文件属性安全控制等;系统软件(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和应用软件等应定期进行完全备份,系统软件配置修改和应用软件的修改应及时备份,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文档;及时了解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厂家公布的软件漏洞并进行更新修正;应用软件的开发应有完整的技术文档,源代码应有详尽的注释。
6.2.5 数据交换安全
疫情现场处置作业系统,以网络连通国家、省、地市各节点。系统必须通过安全可靠的网络接口来获取、传输信息数据。通过对获取和传输的数据进行加密、检查、过滤、保留审计日志备查等手段来保障数据交换安全。
6.2.6 灾备及恢复要求
对各类数据存储和备份严格管理,以保障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保存完整的历史数据。定期对存储和备份的数据进行优化,以提高系统运行和数据处理的效率。根据不同类型数据的更新频率、数据量、重要程度、保存时间,制定相应备份、恢复策略和操作规范。备份数据与原始数据不能存放于同一设备上,备份数据保管人员应对备份件应进行定期的测试,确保备份信息可以及时有效的恢复,备份信息处理设施可以按要求及时投入使用。当系统发生故障及灾难时,应具备利用备份在 24 小时内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的能力。
7、项目的建设意义
近年来,随着新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的肆虐流行和生物恐怖事件的相继出现,对突发疫情现场处置工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相关部门接到突发自然灾害或重大疫情信息时,需快速作出反应。传统调查模式下,从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和咨询相关专家到组成相关专家组,从调查任务的确定到调查表的制定,从调查表的分发到调查人员的配备,从调查数据的收集到整理,各环节均不能在数小时或数日内完成。因此,快速反应根本无从谈起。在传统的现场处置中信息收集、分析、存储、汇报和录入主要以纸质方式完成,不仅速度慢、信息丢失量大、信息数据管理混乱和信息发布不及时,而且人员及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不畅。无论是传统调查模式还是传统现场处置均暴露出传统现场信息采集的时效性低、数据利用实时性较差、调查方式单一、数据资源利用较差、管理效率不高、任务层层转达以及数据层层传递等主要弊端。
因此,开发现场处置技术对于降低突发疫情的损害具有重要意义。随着信息化时
代的到来,尤其是空间信息技术和导航事业的发展,要求现场处置技术与时同进。为此开发出集 4G、蓝牙、GPS 和(或)北斗及无线网络通信技术(WIFI)等技术于一体的数据采集终端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置信息采集系统,为相关事件现场处置信息的采集与报送提供了便利条件。
基于移动终端的现场采集系统主要意义在于:
(一)应用现场采集系统提高突发疫情现场处置的工作效率
通过应用现场采集系统改变了现场处置工作传统的纸质调查表,能在现场即时采集数据并同时进行范围和逻辑检索,保证数据采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使询问记录和数据录入合二为一,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其手写识别功能,提高了信息采集的便捷性,节省了大量的印刷成本。通过 PDA 信息实时现场采集,可实现信息采集的质量控制。
(二)实现信息共享可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在当前突发疫情处置过程中实现信息化的有效方法是信息共享、前后互动。
目前,国内已建立许多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在现场处置中利用网络通讯技术可与公共卫生信息数据间建立动态连接。基于移动终端的突发疫情现场处置作业系统的应用能够做到随时随地、实时和动态的信息共享,并应用于不同的终端。极大改善了纸质调查所带来的信息孤岛和信息利用度低的问题 ,为领导层及时做出决策提供了重要的信息支持。
(三)促进突发疫情现场处置模式的创新现场采集移动终端的应用使现场处置工作更加规范,更具科学性,可降低工作中的随意性。
系统内建立的数据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疾病监测、预案、疾病处置指南、传染病诊断、疾病图谱治疗指南、标本采集、检测及个人防护等相关信息,在现场处置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可随时随地进行检索、浏览,指导现场工作。以数据资料为依据,实现现场处置工作人员与后台指挥决策系统的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促进了突发疫情现场处置的科学化、规范化进程。
通过现场采集移动终端和现场作业管理端实现全面提升传染病防控的服务水平,提高流调个案的管理效率,适应传染病防控工作者的要求,建设成为一套数字化流调管理系统。系统引入第多方技术支持,通过结构化程序设计,后台采用大型数据库,对外提供开放式接口,具有共享程度高、安全性、灵活性、实用性和易维护性等特点。最终提升了传染病防控管理工作的整体能力,提高了个案管理的服务利用水平,带动了整个公共卫生领域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8、采用的技术与规范
8.1 数据中心与交换中心分割
现代平台化软件,除应用分层外,还需要进一步将数据与具体应用的藕合度降低,在保证数据的长期可用以及持续增加,避免因业务变动、系统修改、更新系统等对既有数据造成损失,或使新旧数据无法共存互用。数据中心与交换中心是系统的基础设施和技术依托。疫情现场处置作业系统异构数据库互联、数据分布、数据交换与共享都离不开这一支撑环境。
数据需要与应用降低藕合度,还需要对数据本身进行多层次的建模设计,对其分层的分类的依据包括其使用类型(如基础数据、标准元数据、业务数据、用户数据、外部数据等),还包括使用方式(如修改频繁的数据、只读的数据等),也包括系统的实时运行效率等考虑因素。通过对这些因素的综合考虑,采用不同的物理数据库部署(如多级数据中心),不同的建模方式(如选用 ER 模型或纬度建模)、不同的冗余度、不同的存贮空间,配合相应的缓存、分页等数据库技术。提供具有良好伸缩性与可用性的数据持久化层。
8.2 采用SOA 实现整合体系架构
采用业界广泛认可, 并有大量成功案例的新一代企业级整合架构模式 SOA
(ServiceOrientedArchitecture,面向服务的体系架构)架构。
SOA 模型是对传统采用客户机/服务器模式和面向对象的构件化设计原则创建应用的 N 层软件架构的进一步完善。“服务”构成了 SOA 应用的功能块,并使得客户端应用和为系统提供功能的业务逻辑组件之间是透明的,在这个环境中,服务被发布并且被那些预订它们的应用程序所使用。SOA 表示层管理客户端应用中的用户接口组件,包括与现有系统的数据转换与应用集成,通过使用系统中心资源所提供的软件服务,建立跨机构和区域的共享与协同体系。中心资源所提供的“服务”由一系列后台运作的业务逻辑组件构成的业务逻辑层提供操作,而数据访问层则由专门管理负责数据持久性的数据访问组件组成。
在一个 SOA 的架构下,客户端应用(包括不同干系人的不同应用)使用业务功能的服务而不是直接调用不同的业务对象或直接访问第三方的数据库。服务层向客户端应用提供封闭了业务逻辑组件的黑盒子。SOA 的基本原则是某一层只能与相信的下一层进行通信,并专业负责某类逻辑关联度大的任务(包括向最终用户提供具体功能和后台应用与基础服务部份)。这样可降低客户端应用请示和响应需穿越复杂对象模型相关的复杂度,同时分离组件的职责,降低系统功能部件的耦合度,为故障容错、简
化修改维护、有效管理异常、提高系统灵活性、可扩展性、厂商无关性提供基础条件。当在本解决方案中应用 SOA 架构作为技术设计的根本思想时,基本的出发点是尽可能采用标准接口的原则和软件组件重用,以确保系统整体的高内聚、低耦合,形成统分结构的信息化基础设施,满足现实与未来持续发展的需求。
8.3 持续集成优化
系统的建设是长期的过程,疾控业务也处于不断的发展变化当中,系统的基础服务能力、功能支持将会在应用的过程中不断得到完善。系统的持续集成优化将是必然的结果,这就更要强系统基础架构的健壮性、鲁棒性,并要求开发过程管理及质量控制的完备性及科学性。
8.4 支持行业开放标准
疾控领域文档和数据类型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是文本、视频、结构化信息等等,如果类型和结构不能统一,就不能使省中心和地市级系统和系统对文档的理解和处理做到一致,同时要支持与其他行业系统(如交通、气象、公安)交换信息,这需要建立统一的标准来定义文档的语法和语义。
到目前为止,大多数的开放标准推荐使用 XML 协议。理由是:
XML 数据传输是不同系统之间日渐流行的标准数据传输方法,由于与平台和编辑语言的无关性,可以有效保证省中心和地市集平台间的各种异构系统的数据接口需要,达到运行管理与信息服务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
XML 的灵活性和扩展性使其能对不同应用甚至是差异很大的应用间的数据进行描述。XML 具有的自我描述的特性,使数据可以在不同的应用间进行交换和处理而不必强求相应的应用程序是针对该数据定制的。
XML 属于无标记语言,只要在 XML 的文档类型定义文件中定义一系列有意义的标记,据此产生的 XML 文档就可以胜任按照任意的条件进行查询和检索的任务。
8.5 用户身份认证
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管理和现场工作人员在本系统使用过程中可结合 CA 数字证书进行安全控制。加密设备是即插即用的 USB 接口设备,插入后可自动识别用户身份并完成登录操作。临时人员通过访问地址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并结合手机验证码完成用户的身份认证。
网络技术的发展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安全问题也日益凸现,冒充合法用户登录系统、窃取敏感信息、篡改资料、否认重要操作行为等等案例层出不穷。因此,用户急需一种灵活、便捷、高效的方法可以有效解决这些问题。 利用信息安全系统与网
上业务系统的结合可有效的解决电子商务或电子政务活动当中交互双方网上身份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认证的问题,化解业务风险。
8.6 信息安全、隐私保护
遵循和制定应用的数字签名、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信息公开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逐步建立和完善制度与规范,为系统建设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9、系统性能要求
9.1. 支持不少于 500 个用户的同时在线,用户并发访问时的平均等待时间≤5s。
9.2. 平均无故障时间 MTTF≥1000hour。
9.3. 关系型数据检索平均响应时间:简单条件检索时延≤10s,复杂条件检索时延≤ 30s。
9.4. 系统传输视频显示分辨率≥1280*720,平均帧率不低于 25fps。
9.5. 操作响应时间要求≤40ms。
9.6. 系统设计要保证系统正常工作的能力和在错误干扰下重新恢复和启动的能力,不至于因某个动作或某个突发事件导致数据丢失和系统瘫痪。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 报价要求
报价方式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目的地交付验收价,均涵盖报价要求之一切费用,为软件项目开发实施过程人力费用及项目实施费用。报价中必须包含软件项目的调研、分析设计、开发、安装、调试、培训辅导、保修维护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用等。
★2.交付及验收地点
采购人(用户)所在地,地址为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工期要求
合同生效后 6 个月内完成系统整体功能开发调试。 4.试运行期
完成系统整体功能开发调试后,供应商必须依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试运行 3 个月。
5.验收要求
试运行 3 个月结束后,由供应商提出申请,采购人组织验收。所有硬件为原厂商
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通过市政数局统一验收合格,双方签字确认后视为实施完成。
验收标准: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合同规定的标准。 6.项目售后要求
售后服务要求如下:
(1)项目验收后提供一年免费质保服务,供应商须提供应用系统免费软件版本升级及功能更新服务。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明确承诺达到用户的服务响应要求:提供常设每周 5 个工作日×8 小时热线服务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可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
各种形式将问题告之,迅速解答采购人的问题。对于采购人的服务通知,需在 2 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4 小时内做出故障诊断报告,如需现场服务的,具有解决故障能力的工程师应在 2 小时内到达现场。
(3)供应商必须根据本次磋商文件所制定的目标和范围,提出相应的售后服务方案,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4)供应商须保持与用户的联系,随时交流系统的应用情况,成立专门工作小组为用户解决遇到的问题。
7.项目培训要求
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的应用软件技术和系统操作等方面的培训。培训方式采用课堂授课和现场指导等方式。有关应用软件的操作培训课程,培训应该在本地和系统运作前完成。
供应商应根据上述要求详细说明培训计划、授课人员安排、培训对象与人数、培训地点、培训时间清单。
8.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凭供应商提供的正式含税发票,采购人按照市财政部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40%;
(2)供应商完成系统整体功能开发调试后,凭供应商提供的正式含税发票,采购人按照市财政部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30%;
(3)系统试运行 3 个月,并完成项目验收和等保测评后,凭供应商提供的正式含税发票,采购人按照市财政部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20%;
(4)质保期满后完成总体验收,并经市政数局验收评测通过后,凭供应商提供的
正式含税发票,采购人按照市财政部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10%。 9.其他商务要求:
(1)供应商具有承担同类项目的经验,并能提供对应项目的合同书复印件。
(2)供应商具有相应的质量管理、技术服务管理、安全管理、运维服务、研发服务等能力和获得过荣誉信用证书等。
(3)供应商能为本项目派遣项目人员,提供合理的人员安排和配备。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一节 须知前附表
序号 | 须知分项 | 主要内容 |
1 | 磋商保证金数额 | x项目保证金为人民币 14000.00 元。 |
2 | 磋商保证金交纳 | 交纳形式:银行转账或网银汇款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不接受现金形式交纳和个人名义及第三方名义交纳。我公司财务部联系人:周小姐,联系电话: 0000-00000000 传真号码:0757-83636088 转账(或汇款)的银行回单复印件粘贴在《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中,与响应文件一同密封并提交。磋商保证金作为供应商投标的组成部分,以其到账时间作为提交时间,提交截止时间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相同,其有效期 须与磋商有效期一致,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
3 | 磋商保证金汇入户址 | 开户名称: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账 号:757900017410774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佛山分行营业部用 途:FSCDC1903C 磋商保证金 说明:(1)供应商未正确填写开户名称、账号和开户银行进行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均视为未交纳磋商保证金。 (2)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
4 | 成交服务费 |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按服务类收取。 计算方法: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分段计算。 |
5 | 成交服务费支付方式 | 支付方式: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汇入方式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纳相应的成交服务费。 开户名称: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账 号:757900017410666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佛山禅城支行 用 途:FSCDC1903C 服务费 |
6 | 统一结算币种 | 均不计息,以人民币结算。 |
7 | 文体文字 | 响应文件的制作、不同文字文本的释义,均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 重要的外文资料须附有中文译注。 |
8 | 磋商有效期 | 自提交首次响应文件之日起 90 天,成交供应商有效期延续到项目完成验收 之日。 |
9 | 响应文件 数量 | 六册响应文件(正本一册,副本五册)。 |
10 | 评审程序及评 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
11 | 采购信息发布 及结果公告 | xxx.xxxxxx.xxx.xx(佛山市卫生健康局网)、xxxx.xxxxxx.xxx.xx(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佛山海虹网) |
12 | 供应商代理人须知 | (1)提交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报价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核实,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供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核实。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上述身份证明文件进行当场核实,不能通过核实的,将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代理人缺席评审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该供应商将 被视为自动放弃磋商资格或作无效磋商处理。 |
13 | 演示 | x项目各供应商须作 10 分钟内的演示。演示形式必须为现场原型产品演示,不接受截图、录屏、PPT 等演示,由各供应商代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演示设备到演示现场进行演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演示内容和要求详见第三部 分“六、评审方法”。 |
第二节 须 知一、概念释义
1. 适用法律和范围
1.1. 本项目所采购的服务不在《佛山市 2017 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且未达到佛山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畴。
1.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采购邀请函中的采购项目。
2. 释义
2.1.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虹公司),是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者,依法负责编制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海虹公司不以任何身份出任磋商小组成员。
2.2. 采购人:是指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它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服务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义务、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2.3. 供应商:是指接受本次采购活动邀请,并按要求提交了响应文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
2.4. 供应商代理人: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
2.5. 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2.6. 佛山市:是指包括禅城区、顺德区、南海区、xx区、三水区共五个行政辖区。
2.7. 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磋商文件中的带“★”标注的强制响应条款,及其他关键性和重要的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不利于项目实施质量效果和服务保障的重大偏离或保留。
2.8. 重要技术、商务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带“▲”号条款,均作为重要评审指标,不作为符合性审查条款。
2.9.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其他参与磋商供应商义务的规定,而调整纠正这些偏离将直接影响到其它参与磋商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
2.10. 轻微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它包括负偏离(劣性)和正偏离。
2.11. 日期、天数、时间:无特别说明时是指日历日及北京时间。
3. 合格的供应商、合格的货物、服务和工程
3.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行政主管部门有相关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约定为罚款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2. 供应商须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必备条件,满足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及其它重要要求。
3.3. 海虹公司对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登记备案,供应商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并通过采购代理机构的审核后可以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经登记备案、获取磋商文件及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磋商保证金和提交响应文件后即成为本项目的合法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仅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料进行表面真实性的审核。如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不合法或不真实,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4. 供应商如发现自身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对同一供应商代理人提交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或同一份响应文件中出现多家供应商名称的,磋商小组将按磋商文件中有关无效响应的规定处理。
3.5. 属于国内参与磋商的制造商须满足:须为在中国大陆注册的生产经营性法人企业,符合相应的专业技术条件、标准和履约供应能力,能独立承担主体设备或核心技术的设计、生产与安装,具备品质检测技术和手段,具有完善持续可靠和最便利的售后服务保障。
3.6. 属于经销代理资格性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须满足:合法有效的经营范围,符合供应商准入资格和专业技术条件,遵从制造商或其驻中国大陆有授权资格的直辖专属机构所核定的业务范围和供货渠道,能独立承担项目实施与交付验收的一切责
任义务,具有完善持续可靠和最便利的售后服务保障。
3.7.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及服务,其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官方贸易关系的国家或地区。
3.8.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制造的全新合格产品;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中国商检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全套单证。国内制造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和相关检测报告。
3.9. 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及设计,供应商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索偿或诉讼,否则,采购人因误侵权导致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3.10. 不合格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任何费用并追究其责任。
3.11. 供应商获取了本磋商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供应商的基本条件,一切均以评审现场采购人及磋商小组审核确认的结果为准。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4.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采购人阐明所实施的采购项目内容、磋商规约等综合性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评审结果、合同书和相关承诺确认文件,均作为约束当事人行为的重要标准,各方当事人均应以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和商业诚信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义务。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专业技术内容如涉及到有官方强制性要求或行业标准规范限制和禁止性内容时,应以官方强制性要求或行业标准规范为准;否则,以本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为准。
5.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纸质文件和刻录电子文档光盘两种介质形式,两种介质的文件内容一致并具有同等效力,由下列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采购邀请函;
(2)采购项目内容;
(3)供应商须知;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响应文件格式;
(6)在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
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磋商和报价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6. 磋商文件的澄清:
6.1. 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理解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如有任何疑问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咨询后仍无法解决,应最迟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以书面形式及时予以回复。
6.2.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6.3. 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7. 磋商文件的修改:
7.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疑问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7.2. 修改后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和确认。
7.3. 为使供应商有充足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推迟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4.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8. 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项目过程中,均有权要求供应商或相关当事人就本项目的内容按时提交澄清说明或补充材料等,被通知的当事人须认真予以配合。
9. 磋商文件中重复描述的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均以文件中首次对该内容描述为准。
10. 采购过程中的一切补充文件一旦确认后与主体源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确认方均视为知悉无疑并依照最后确认的文件执行。一切要约承诺未经合意缔约方同
意不得擅自变更、撤销或转让。
11. 未有注明具体配置的产品和相关服务,均以出厂标准配置或行业通用标准为准。对各类参数、条款事项中标注“★”号项为不可负偏离的实质性参数要求,在响应中须完全实质性响应,若其中一项出现负偏离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12. 在磋商文件没有特别要求时,只允许供应商提供唯一最具代表性和竞争力的响应报价方案,对提供含糊不清、不确定或可选的报价方案者均作无效响应处理。
13. 当约定对个别产品需要制造商出具技术服务或经销代理资格等证明书时,签证方必须是合法的生产制造企业或其驻中国大陆合法注册的直辖专属机构。签证方须同时负有监督管理供货渠道,确保产品质量和伴随的售后服务,履行相关连带责任和义务。
签证方不得滥用职权借此采取限制、排斥等手段设置响应障碍,人为破坏公平竞争和扰乱采购秩序,一旦受到举报,则其机构及个人须承担相应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4. 知识产权与保密事项:
14.1. 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及设计,供应商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4.2. 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用户需求书、图纸、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资料,供应商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除非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采购以外的任何用途。评审后,若采购人有要求,供应商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文件及资料。
14.3. 不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可认定为无效响应行为,对其提供的货物、工程和伴随服务,采购人拒绝为其承担任何责任义务,且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三、响应文件的制作
15. 原则
15.1.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突出重点,精简扼要,并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对虚假、故意隐瞒或夸大事实之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15.2.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 响应文件的组成
16.1. 响应文件由自查表、评审内容索引、资格性文件、商务部分、技术服务部分、价格部分和其它文件资料共七部分组成,具体按磋商文件中“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以 A4 版面统一编制,每页加盖公章或加盖骑缝章(加盖骑缝章的必须涵盖整册响应文件),并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16.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和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16.3. 除采购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
16.4. 响应文件应包含正本、副本,正本、副本文件均应分开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每一册响应文件上应明确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时,以正本内容为准。
16.5. 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为企业法人公章,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亲笔签署。
16.6. 响应文件自制部分必须打印,每页须按序加注页码,装订牢固可靠且不会轻易脱落。如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6.7.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后方为有效。
16.8. 所有密封文件封套正面必须按“文件袋封面标贴”格式进行标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16.9. 所有提供的证件、证明、合同等文件复印件内容均必须与原件内容保持一致,如出现涂改、删除、遮掩或剪切文件部分内容的,则视之为无效文件,按未提供相应文件处理。
17. 报价
17.1. 任何报价是以供应商可独立履行项目合同义务,通过合理预测与准确核算后,可达致预期设计功能和常规使用效果,满足约定的验收标准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综合性合理报价,对在响应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响应方案设计遗漏失误、市场剧变因素、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总报价之内。
17.2. 对超出常规、具有特别意义的报价,或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高于同业同期市场平均价时须作出重点说明,详述其理由和依据。
17.3. 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至磋商有效期截止前任何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此报价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但并不是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唯一依据。
17.4. 报价提出有折扣优惠者,以折扣后的最终优惠价为准。
18. 磋商报价勘误修正准则:
18.1. 单价与对应的合计价不相符时,以单价为准,修正对应的该项合计价。
18.2. 中文大写与小写数值标注价格不一致,以中文大写表示的报价为准。
18.3.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18.4. 响应文件描述内容与原始材料引述内容不一致时,以原始材料内容为准;
对出现以上情况或因笔误而需修正任何报价时,均以磋商小组审定通过方为有效。
18.5. 磋商小组认定为表述不清晰或无法确定的报价均不予修正。
19. 磋商保证金及成交服务费
19.1.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金额、形式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第一节 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
19.2. 退还磋商保证金:
(1)如没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供应商若没违规响应(详见第 47 条“不予退还
磋商保证金的适用条件”),其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其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经确认生效后 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9.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磋商文件规定,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9.4. 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按“第一节 须知前附表”中注明的收费标准,在领取
《成交通知书》前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汇入方式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纳相应的成交服务费。
20. 磋商有效期
20.1. 磋商有效期自提交首次响应文件之日起 90 天,成交供应商有效期延续到项目完成验收之日。在此有效期内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响应文件的一切内容和补充
承诺均为持续有效且不予改变。
20.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期满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其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可以拒绝或同意上述要求,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与答复均要求为书面形式。不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将视为自动放弃,其磋商保证金将予以退还。
21. 不可偏离的条款:
21.1. 磋商文件中重要的条款不允许偏离,如响应文件中对重要条款有偏离,则是供应商的风险。不允许偏离的条款如下列:
(1) 带“★”标注条款;
(2) 资格证明文件;
(3)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必须具备的内容。
21.2. 磋商文件中未加注“★”号的条款不应视作不可偏离;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功能或其他内容优于用户需求书部分不视作偏离,将不被拒绝,供应商对这种优于用户需求书要求的情况必须单独说明。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22. 所有响应文件应于第一部分《采购邀请函》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代理人亲自递交到《采购邀请函》中指定地点。
23. 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准时提交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报价。提交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报价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核实,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供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核实。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上述身份证明文件进行当场核实,不能通过核实的,将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
24.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5. 采购代理机构拒绝供应商参与磋商的情形:
(1)以邮寄、电报、电话传真形式参与磋商及报价;
(2)密封、数量、规格、册装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
(3)迟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提交的响应文件;
(4)不按要求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
26. 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予退还。
五、磋商小组的组建及磋商评审程序
27. 磋商小组的组建及评审原则:
27.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性质特点和专业技术要求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为三人(含三人)以上单数,由采购人代表(1 票)和其它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若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仍未能组建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并于磋商小组组建完成进入评审程序后予以解封。
27.2. 根据项目需要,有可能邀请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的相关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其审查结果可提供给磋商小组作为资格性审查参考。
27.3.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如发现磋商小组的工作明显偏离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解散磋商小组,重新组织磋商评审,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8. 磋商评审程序:
28.1. 磋商小组审阅评审纪律和磋商文件等评审相关资料并通过后,则统一严格按照其内容和要求进入评审程序。
28.2. 确定本次磋商小组的负责人。
28.3. 响应文件的初审:
(1)磋商小组将依法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供应商是否交纳了磋商保证金、是否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制作响应文件等。
(2)资格性审查:根据国家行业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邀请磋商的对象。
(3)符合性审查:依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技术可行性分析评估和对磋商文件技术服务、商务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8.4.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由磋商小组以记名方式独立表决,并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审查结果。被认定为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时,磋商小组将通知供应商代表亲自到达现场,由磋商小组现场告知当事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将不进入下一程序。
28.5.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的授权代理人应听从采购代理机构的安排,轮侯出席磋商。
28.6.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书范本中的条款作出实质性变动,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的其他内容或已明确不允许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及最低要求。现场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8.7.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有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其现场所确认的文件均代表供应商的真实意愿和决定,并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内容具有不可撤消更改的法律效力。
28.8.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召集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
题的补充通知》的情形,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28.9.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其磋商保证金,但其响应文件及承诺的文件不予退回。
28.10. 最后报价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封闭式进行。一般情况下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初次报价,但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可能影响报价的实质性变动时,经磋商小组同意的情形除外。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将现场公开,并由供应商和磋商小组签名确认。
28.1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审。具体评审
方法详见本须知《六、评审方法》。
28.12.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经磋商小组审核和磋商,并进行综合评审后,根据综合评审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情形的,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9. 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对供应商进行实地勘查,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配合。
30. 供应商提供的文件必须真实、充分、全面。磋商小组仅对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进行表面真实性的审核,在评审过程中乃至成交后,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上述材料不合法或不真实,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1. 除非磋商文件中有明确规定,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靠供应商最基本的商业诚信和所递交一切文件资料的真实表述,不额外主动寻求外部证据,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
32.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可要求供应商在限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对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经供应商代理人签署后将作为响应文件不可分割的内容。如果供应商代理人未能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达到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并认同磋商小组对其作出的决定且无异议。对此情形,磋商小组应以不利于供应商的倾向考虑和作出决定。各方当事人、磋商小组成员如对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补充文件的理解存有歧义时,磋商小组可对这些文件向有关方面进行查证了解质询,通过集体讨论或表决达成一致处理意见。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合法公正和有利于项目的安全顺利实施为前提。
33. 若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交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客户验收报告、企业资质证书、人员资格证书、社会保险证明、产品检测报告等资料复印件,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原件审核验证。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磋商小组提交原件,否则,将有可能视为提交的文件资料不符合要求。
34.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成为实质响应的投标。
34.1. 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确定为无效响应:
(1)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 响应主体不明确;不符合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规定;产品或服务不符合法定和约定的合格性标准要求;
(3) 最后总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
(4) 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提交的响应文件密封不严,出现侵权事实行为;响应文件编制与内容严重不符合要求;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署、盖章,出现无效印章、签字和失效文件;
(5) 供应商代理人未能出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理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评审现场参加磋商和报价的;
(6) 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的主要成员同时出任其它供应商的重要职位,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成员、监事成员、高级经理或有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关键岗位;
(9) 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10)未按要求提供重要的样板、物证和资料;
(11)磋商有效期及报价有效期不响应;
(12)磋商方案、磋商报价表述不清晰或无法确定;磋商方案、磋商报价出现缺漏,无法满足项目要求;
(13)经磋商小组认定为严重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
(14)提供的证明材料经认定存在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情形;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15)出现了违反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16)供应商代理人无本单位法人有效授权;
(17)在近三年内,参与全国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纪行为;
(18)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技术服务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产生偏离;
(19)评审期间没有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供补充文件,或调整补充内容超出规定范围;
(20)供应商代理人未能在磋商小组规定的合理时间内到达评审现场参加磋商的;拒绝、对抗磋商小组所作的决定或合理要求;
(2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撤回响应文件或退出磋商;
(22)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响应的其它条款;
(2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4.2. 供应商出现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以假借、挂靠他人名义或用串通合谋等不正当手段形式参与磋商,或供应商之间存有利益共享、虚假竞争的同盟关系,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原则的,一经发现,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35. 竞争性磋商终止条件与处理:
本项目出现下列条件之一,则做竞争性磋商终止处理:
35.1. 符合专业资格条件者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35.2. 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
35.3. 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重大缺漏导致无法继续评审,或继续评审可能影响公平竞争。
35.4. 磋商小组认为未能推荐成交结果。
35.5. 采购过程出现影响公平公正竞争的违法、违规行为。
35.6.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符合以上第 35.1.~35.5.条终止条件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同时
将终止理由和处理决定知会各相关供应商。
36. 有效供应商家数核定标准:
货物或服务类采购项目,技术指标或供应商的资质应当有三个以上品牌型号或三家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完全响应。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可有多家供应商参与竞争,但只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7.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六、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评审标准与方法,在符合有效响应范畴且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和独立评分。本项目评审方法由技术服务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分组成。
评分比重如下:
评分内容 | 技术服务部分 | 商务部分 | 价格部分 |
权重 | 47% | 43% | 10% |
38. 量化评审内容如下:
38.1. 技术服务部分(权重 47%):
技术评审因素 | 满分值 | 评分标准 |
项目需求理解评价 | 6 | 根据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功能需求的实质性响应程度,是否全面理解疾控业务需求进行评价。其中理解全面,实质性响应程度好得 6 分;理解较好、响应程度较好得 4 分;理解和响应程度一般得 2 分; 理解和响应程度极差或没有提供相关描述得 0 分。 |
技术方案总体评价 | 8 | 对供应商总体技术方案及软件设计架构的合理性、先进性、完整性进行评价。 1.技术方案先进、合理、完整,思路清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软件设计合理、架构完整先进、设计思路清晰,对需求分析详细、理解准确,充分满足需求的得 8 分; 2.技术方案基本合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软件结构层次较合理,思路较清晰,基本满足需求的得 5 分; 3.技术方案欠缺、思路不够清晰、软件结构层次欠合理,无法满足需求的得 2 分; 4. 技术方案描述不正确,软件结构层次明显不合理或未提供相关技 术方案的得 0 分。 |
项目实施进度 | 3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施进度能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以及对分阶段实施规划是否合理进行评价。其中进度安排合理,满足分阶段实施规划的得 3 分;进度安排较合理,部分满足分阶段实施规划的 得 2 分;进度安排不够合理,较难满足分阶段实施规划的,得 1 分; 未提供 0 分。 |
系统功能演示(现场产品原型演示,演示时间 10 分钟内)) | 30 | 专业数据库:具备疾病预防控制专业知识库,包括传染病、食物中 毒等专业数据库,并有丰富的专业知识数据,能实现者得 3 分。 |
预警预测模型:1.需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数据实时对接,能实时查询突发事件与病例信息;2.对可疑聚集性传染病疫情进行预警;3.预警信息的传达。每实现一项得 1 分,共 3 分。 | ||
数据分析:对传染病日常监测、突发事件信息进行数据分析。能实 现者得 2 分。 | ||
数据展示:1.对可疑聚集性传染病疫情在 GIS 地图上进行展示; 2.展示日常监测数据分析结果(三间分布、疾病构成、发病率等); 3.对突发事件调查情况和调查结果进行展示。 每实现一项得 1 分,共 3 分。 | ||
日常管理:应急队员值守、应急专家管理、培训演练、物资管理等。每实现一项得 1 分,共 4 分。 | ||
现场处置功能。共 15 分。 1.指挥调度:任务下达;队员、车辆、物资调配等。能实现得 3 分。 2.数据查询:应用终端如手机或平板电脑等可查阅预案、工作方案、既往案例、作业指导书等相关数据库;可调取日常监测信息。能实现得 3 分。 3.数据采集和报告:可利用应用终端如手机或平板电脑等现场修改表单、采集调查信息;现场工作情况可通过图文视频实时采集、传输和报告。能实现得 6 分。 4.数据统计:根据现场采集数据生成初步调查报告。能实现得 3 分。 |
38.2. 商务部分(权重 43%):
商务评审因素 | 满分值 | 评分标准 |
供应商资质水平 | 10 | 质量管理能力:具有有效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 分,不提供证书复印件得 0 分。 |
技术服务管理能力:具有有效的 ISO20000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 证证书的得 2 分,不提供证书复印件得 0 分。 | ||
安全管理能力:具有有效的 ISO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 得 2 分,不提供证书复印件得 0 分。 | ||
运维服务能力:具有有效的 ITSS 运维服务成熟度一级认证证书的得 2 分,不提供证书复印件得 0 分。 | ||
研发服务能力:具备软件能力成熟度(CMMI)四级或以上登记证书 的得 2 分,不提供证书复印件得 0 分。 | ||
同类项目业绩 | 10 | 供应商近五年(2015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市级或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应急管理、疫情现场处置、疾病预防控制平台等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 2 分, 本项最高得 8 分。 注:供应商需提供案例采购合同复印件(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业绩证明材 料或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业绩将不予认可。 |
供应商参与过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类信息化标准规范编制经验。提 供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标准规范编制委托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
项目配备人员情况 | 18 | 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1.具有 5 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从资质证书或执行项目案例合同中体现),具有 PMP 资格认证证书,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以上 3 项共 3 分,每具备 1 项得 1 分,无不得分; 2.具有卫生应急或疾病预防控制应用信息系统集成及数据共享交换信息系统建设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得 2 分,无不得分。 本项合共 5 分。(提供项目经理简历,执行项目案例合同关键页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项目负责人具有市级(含市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综合管理平台相关建设案例,每提供一项得 1 分,最高得 3 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市级(含市级)以上卫生应急建设案例,每提供一项得 1 分,最高得 3 分。 本项合共 6 分。(提供项目负责人简历,执行项目案例合同关键页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
对实施团队的人员配备的合理性、职责分工明确性、人员经验等方面进行优劣评价: 1.项目实施团队主要实施人员:具备系统分析师证书,得 1 分;具 备系统架构师证书,得 1 分;具备 OCP 数据库管理员认证证书,得 1分;具备信息系统管理师证书,得 1 分;具备 ITIL 运维服务证书,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2.对项目实施团队人员承担过国家级或省级、市级疾病预防控制监测信息系统或卫生应急相关项目实施案例进行评价,每承担 1 个项 目的得 1 分,最高 2 分。 本项合共 7 分。(以上要求均需提供团队人员近 3 个月内任一个月 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人员简历,相关资格证书、实施案例合同复印件及团队人员参与该实施案例的用户证明,相同案例不重复得分) | ||
售后服务方案评价 | 3 | 对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评价: 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强得 2 分;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较强得 1 分;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一般得 0.5 分;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 较差得 0 分。 |
供应商提供的驻场服务人员具有有效的运维相关技术资格认证的得 1 分,否则得 0 分。(提供驻场服务人员近 3 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人员简历,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 ||
培训方案的评价 | 2 | 对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评价,培训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强得 2 分;培训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一般得 1 分; 培训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较差得 0 分。 |
38.3. 价格部分(权重 10%):
(1)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对符合要求的有效供应商,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序号 | 情形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非联合体产品制造商 和供应商/服务商/工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 扣除 6 % | 评标价格=(总投标报价-小型和 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小型和微 |
程承担方为小型、微 型企业 | 型企业产品的价格×(1-6% ) | ||
2 |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 6 % (不再享受联合体的价格折扣) | |
3 | 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 金额 30%以上的 |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 2 % | 评标价格=总投标报价×(1- 2 %) |
注:①中型企业不享受以上优惠;②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 工程;③属于中、小、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2)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4)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经磋商小组审核,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以评审价格的最低价者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评审价格)×价格权值×100
39. 评分汇总:
(1)单项部分得分=各评委评分总和÷评委人数
(2)综合得分=技术服务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 (总分精确到二位小数)
40. 推荐结果:
经磋商小组审核和磋商,并进行综合评审后,根据综合评审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
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情形的,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41. 评审过程中涉及和产生的所有程序文件及综合评审意见,均须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名确认。
42.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有关
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43. 定标
七、确定评标结果
43.1. 磋商小组经过认真评审后提出评审书面报告、评审结果和推荐成交意见报采购人确定。自采购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 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人因故逾期确定评审结果时,应提前书面知会采购代理机构和各供应商。
43.2. 对出现有违公平竞争、非法牟利、危害公众利益的行为或对公开招标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技术服务可行性等提出质疑时,可由相关责任归属部门组织会审或提请评审委员会内的部分主要专家成员进行协助处理。
43.3. 评审结果确定乃至成交后发现成交供应商及其响应文件存在重大偏离、或没有完全实质性响应之处时,则其成交资格无效,本项目直接作竞争性磋商终止处理,并视实际情况,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4. 成交通知
44.1.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不在成交供应商名单之列者即默认为落标。未成交的供应商可通过指定媒体获知评审结果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结果通知书》。
44.2.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
44.3. 在未取得合法理由而获批复前,成交供应商擅自放弃成交资格,则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4.4. 放弃成交资格或由于不良行为而被取消成交资格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44.5. 采购人对任何无效响应行为可追究至合同生效之前,一经被查证核实认定为无效响应者,其所获得的候选资格、成交资格均无效。
45. 合同签订、争议和跟踪
45.1.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对抗或拖延履行签订合同责任和义务时,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除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和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外,凭采购代理机构开出的违约通知,于 5 天内按违约涉及金额的 20%另支付违约金。
45.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关澄清材料及来往确认文件,均作为合同
订立和裁定争议的依据。对这些文件个别条款要约的理解存有歧义、偏差、含糊、疏漏等情形时,一切以能够实现项目的功能效果和设计目标为前提,均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理解判断为准。
45.3. 在不违背原采购方案要求和各方认可的文件内容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可对合同范本中个别非实质性条款共同协商完善补充修正。
45.4. 在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有可能对合同履约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跟踪,有必要时可组织邀请监管部门、专业机构等进行抽检,对有违约或不良行为者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45.5. 合同生效后一切行为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约期间有违约过错的一方,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46. 质疑与投诉
46.1. 供应商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过程中确认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原件)形式当面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申诉,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的,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6.2.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6.3. 若对磋商文件存有质疑的,应在文件公示期间或自公示期满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及时当面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46.4. 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或供应商之间的报价行为提出质疑时,质疑函及相关质疑内容的举证材料将转递予被质疑者,被质疑者对举证材料须给予书面澄清回复和接受质询,其响应文件可公开的内容须配合予以公开并接受任何形式的审查核实。
46.5. 供应商递交的质疑文件或澄清回复文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注明日期、联系电话和地址。
46.6. 未成交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的合法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进行审查答复。
46.7. 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47. 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适用条件:
47.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47.2. 提供的声明与承诺等证明材料经认定后存在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47.3. 在评标期间,使用不正当手段试图影响、改变评标结果。
47.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捏造事实,对其竞争对手进行诋毁、排挤、攻击。
47.5. 供应商之间互相串通磋商或与采购人串通磋商。
47.6. 不按要求缴纳成交服务费。
47.7.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7.8. 不按期签订合同,违背响应承诺或拒绝、拖延、没有完全履行响应承诺和合同义务。
47.9. 擅自将合同项目或主体关键性合同义务分包转让他人。
47.10. 获成交通知后,无法如期按采购人要求履行承诺并提供合法有效的重要证明材料原件。
47.11. 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和如实告知原则,扰乱了政府采购程序。
47.12. 提供虚假、恶意质疑投诉材料或在一年内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投诉记录。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项目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佛山市疾控机构疫情现场处置作业系统采购服务项目编号:FSCDC1903C
合同编号:
甲方: (采购人) 乙方: (成交供应商) 签订日期:2019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甲 方: (采购人) 甲方地址: 乙 方: (供应商) 乙方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FSCDC1903C)(以下称磋商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佛山市疾控机构疫情现场处置作业系统采购服务项目编号:FSCDC1903C
第二条 项目标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x部分内容由甲乙双方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响应的内容进行签订和自行完
善。
第三条 合同金额
1. 合同总额人民币 小写: 大写: 。
2. 合同总额包含软件项目的调研、分析设计、开发、安装、调试、培训辅导、保
修维护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用等。
3. 价格为固定不变价,天数为日历日。第四条 付款方式
1. 合同生效后,凭乙方提供的正式含税发票,甲方按照市财政部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40%,合计 元;
2. 乙方完成系统整体功能开发调试后,凭乙方提供的正式含税发票,甲方按照市财政部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30%,合计 元;
3. 系统试运行 3 个月,并完成项目验收和等保测评后,凭乙方提供的正式含税发票,甲方按照市财政部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20%,合计 元;
4. 质保期满后完成总体验收,并经市政数局验收评测通过后,凭乙方提供的正式含税发票,甲方按照市财政部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10%,合计
元。
第五条 服务地点
1. 服务地点:甲方所在地,地址为 。第六条 合同时间安排
x项目建设周期为合同签订后至 2019 年 月 日止。合同签订后 个月内完成系统需求调研、开发设计及系统测试,乙方依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后进入 3 个月试运行期,2019 年 月日前完成项目验收,进入一年质保期。质保期后,2019 年 月 日后完成总体验收。
第七条 维护期限
项目验收后提供一年免费质保服务,乙方须提供应用系统免费软件版本升级及功能更新服务。
乙方提供常设每周 5 个工作日×8 小时热线服务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可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各种形式将问题告之,迅速解答甲方的问题。对于甲方的服务通知,在 2 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4 小时内做出故障诊断报告,如需现场服务的,具有解决故障能力的工程师应在 2 小时内到达现场。
第八条 服务要求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部分。)第九条 验收要求
试运行 3 个月结束后,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组织验收。所有硬件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通过市政数局统一验收合格,双方签字确认后视为实施完成。
验收标准: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合同规定的标准。第十条 项目文档要求
根据项目实施具体情况,主要提交的技术文档如下内容:
1) 项目建设进度计划;
2) 需求分析书;
3) 概要设计书;
4) 数据库设计书;
5) 测试方案及测试报告;
6) 培训方案及培训材料;
7) 管理员手册及运行维护方案、用户操作手册;
8) 项目验收文档;
9) 其他与本系统开发相关的各类文档。第十一条 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乙方售后服务机构名称: ;详细地址: ;单位电话: ,传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和手机: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交付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逾期交付的货物或工程,乙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额的 2‟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15 日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应按全额赔偿。
3. 甲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且无正当理由拖延付款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标准为每日按违约总额的 2‟累计。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第十三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 甲方在验收后 60 天内如对货物的型号、规格、质量有异议时,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即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2 天内负责处理并函复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 甲方因违章操作、保管、保养不善等人为造成货物损毁,所提出的异议乙方有权不予接受。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1.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应向佛山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货物质量的检查鉴定,统一由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辖属的相关检测机构进行终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标准时,鉴定费由委托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 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税费
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各缴税责任方独立承担。
2.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见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x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自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盖章鉴证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 其它
1. 所有经一方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磋商文件和响应承诺文件、合同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期为鉴证通过之日期。
2.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4.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三份(其中 2 份用于备案)、乙方一份,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二份。
5. 本合同共计 页 A4 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6. 本合同签约履约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7. 双方均已对以上各条款及附件作充分了解,并明确理解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权责。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收款专户如下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鉴证单位(盖章):鉴证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合同附件清单(附后)
附注:本合同所有附件均在签订合同时编制,确立依据为磋商文件和乙方的响应文件及相关确认文件、项目重要内容(如:双方权利义务、功能要求说明等)可作为附件。
注:合同及相关附件均应加盖双方骑缝章。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文件袋封面标贴格式
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内容:□正本文件/□副本文件
项目名称:佛山市疾控机构疫情现场处置作业系统采购服务项目编号:FSCDC1903C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请在此标贴格式上用打“√”的方式标志清楚正本、副本文件
重要提示:
1. 响应文件数量:六册响应文件(正本一册,副本五册)。正本文件、副本文件必须分开单独封装并标贴封面,文件袋封口处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 所有响应文件应于第一部分《采购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代理人亲自递交到《采购邀请函》中指定的地点。
3. 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准时提交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报价。提交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报价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核实,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供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核实。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上述身份证明文件进行当场核实,不能通过核实的,将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
4. 提交响应文件及评审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xxx五路广发大厦二十层。
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正本文件/□副本文件)
项目名称:佛山市疾控机构疫情现场处置作业系统采购服务项目编号:FSCDC1903C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此为响应文件封面(首页)格式,请在此封面用打“√”的方式标志清楚正本、副本文件。
响应文件内容
一、 自查表
二、 评审内容索引三、 资格性文件 四、 商务部分
五、 技术服务部分六、 价格部分
七、 其他文件资料
说明:
1、请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响应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响应文件的评价。
2、响应文件每页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加盖骑缝章(加盖骑缝章的必须涵盖整册响应文件)。
3、其他注意事项:要求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且真实有效。
1.1 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 磋商文件要求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 | ||
资格性审查 | 响应承诺函 |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 盖章(原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杜绝商业贿赂承诺书 |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 盖章(原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 法人授权书 |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 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 |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转账、汇款的提供复印件加盖公 章)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的独立企业法 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财务状况报告可提供以下两种形式之一: ①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度财务报 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中未体现为基本户,须附基本户开户证明材 料)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 的纳税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缴纳社会保障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 明)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 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响应承诺函》(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原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近三年内(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 | 《守法经营声明书》(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原件))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 —— | □通过 □不通过 | —— |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要求 | 实质性响应标书中“★”号参 数的技术要求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商务要求 | 实质性响应标书中“★”号参 数的商务要求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报价要求 | 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
其 它 | 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中规定的 其它情况 | □通过 □不通过 | 见响应文件第()页 |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供应商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响应!在对应的□打“√”。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2.1 评审内容索引表
评审内容 | 序号 | 评审分项 | 分值 | 自评分 (仅供参考) | 资料所在页码范围 (必填项) |
技术服务部分 (共 47 分) | 1 | 项目需求理解评价 | 6 | ||
2 | 技术方案总体评价 | 8 | |||
3 | 项目实施进度 | 3 | |||
4 | 系统功能演示(现场产品原型演示,演示时间 10 分钟内)) | 30 | |||
商务部分 (共 43 分) | 5 | 供应商资质水平 | 10 | ||
6 | 同类项目业绩 | 10 | |||
7 | 项目配备人员情况 | 18 | |||
8 | 售后服务方案评价 | 3 | |||
9 | 培训方案的评价 | 2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3.1 响应承诺函
x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现提供已签署和密封的正本、副本响应文件,并正式由我司授权的代理人(详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授权书》)以本公司名义,全权代表我方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
项目名称:佛山市疾控机构疫情现场处置作业系统采购服务项目编号:FSCDC1903C
本公司谨此承诺并声明:
1. 同意并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 磋商有效期为自提交首次响应文件之日起 90 天,成交供应商有效期延续到项目验收之日。
3. 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有)。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 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不论在任何时候,定将按贵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一切补充材料。
5. 我方承诺在本次磋商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 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磋商小组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成交资格。
7. 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贵司缴纳成交服务费,并按《成交通知书》的要求,如期签订合同并履行其一切责任和义务。
8. 我方在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中,不曾以任何不正当的手段影响、串通、排斥有关当事人或谋取、施予非法利益,如有行为不当,愿独自承担此行为所造成的不利后果和法律责任。
9. 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成交供应商应尽的义务,若我方行为不当而损害了采购人的合法权益,我方愿在任何时候无条件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和经济赔偿。
10. 我方已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社会保障资金,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近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相关缴费证明原件,以便核查。
11. 我方已依法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以便核查。
12.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3. 本承诺函效力及范围均涵盖我方整套响应文件和一切补充文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理人签字: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函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3.2 杜绝商业贿赂承诺书
x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作为设在 (供应商所在地)的 (供应商名称)携我公司代理人 (代理人姓名)在此xxxx:
在参加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项目(项目名称:佛山市疾控机构疫情现场处置作业系统采购服务;项目编号:FSCDC1903C)磋商采购中,我公司不会为达成此项目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回扣或其他商业贿赂行为;
(2)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相关专家行贿的手段牟取成交;
(3)对集中采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恶意报价行为或者其他行为;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如我公司实施了上述行为,我公司愿意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取消成交资格,在三年内被拒绝参加佛山市政府采购项目,涉及犯罪的移交有关司法部门等。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代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3.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x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联系手机: ,为法定代表人,代表我单位参与以下项目的磋商及报价,特此证明。
项目名称:佛山市疾控机构疫情现场处置作业系统采购服务项目编号:FSCDC1903C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签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身份证正面粘贴处 | 身份证反面粘贴处 |
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须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4.响应文件递交人及磋商签字代表为授权代理人的,则本表不适用。
5.此文件一式两份。一份放“响应文件”里与其它文件一同装订密封,一份由法定代表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单独递交,以便核实其代表的身份。如不能通过核实身份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2)法人授权书
x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我单位特授权委任:以下之现职员工,作为我方唯一全权代表,亲自出席参与贵方承办的采购项目磋商及报价,对该代表人所提供、签署的一切文书均视为符合我方的合法利益和真实意愿,我方愿为其磋商及报价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项目名称:佛山市疾控机构疫情现场处置作业系统采购服务项目编号:FSCDC1903C
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单位参与上述项目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及报价;按照采购人和磋商小组的要求现场处理磋商相关事宜;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提交任何补充承诺,其签字与本单位公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有效期限:与本单位响应文件中标注的磋商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公司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签章):
委任授权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手机: 传真号码: 授权代理人(亲笔签名):
授权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正面粘贴处 | 身份证反面粘贴处 |
说明:1.本授权书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2.须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4.响应文件递交人及磋商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则本表不适用。
5.此文件一式两份。一份放“响应文件”里与其它文件一同装订密封,一份由授权代理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单独递交,以便核实其代表的身份。如不能通过核实身份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3.4 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
x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加贵方组织下列采购项目,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已通过(□银行转账、
□网银汇款)形式交纳人民币(大写) 元的磋商保证金。项目名称:佛山市疾控机构疫情现场处置作业系统采购服务
项目编号:FSCDC1903C
供应商开户名称: 供应商开户银行: 供应商银行账号: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
转账或汇款的银行凭证复印件粘贴处
说明:
1.上述要素供银行转账及银行汇款方式填写,其他形式可不填。
2.上述要素的填写必须与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凭证的要素一致,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此凭证信息退还磋商保证金。
3.磋商保证金退还仅限于银行转账方式。
3.5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x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项目名称:佛山市疾控机构疫情现场处置作业系统采购服务;项目编号:FSCDC1903C)磋商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及报价,提供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服务,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资料附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内容必须清晰,建议提交彩色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必须提交的其他材料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提交的上述相关证明文件按顺序附在此声明函后面,并须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2、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4、所提交的证件资料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建议提交彩色扫描件。若模糊不清,难以辨认所载内容,则可能被认定为该证件无效。
3.6 守法经营声明书
x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我方诚意参与本项目磋商及报价,特此声明我方在近三年内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往前推三年),我方及我方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
1. 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做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 各级司法机关做出的刑事判决。
3. 我方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名单如下:
单位(机构)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 ||
„„ |
4. 本声明函如有不实,我方同意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
5. 其它事项说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供应商必须如实填报《守法经营声明书》,如有不实或提供伪造、虚假材料和信息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违法责任。
4.1 供应商综合概况
一、供应商情况介绍表
单位名称 | ||||||||
地 | 址 | |||||||
主管部门 | 法人代表 | 职 务 | ||||||
经济类型 | 授权代表 | 职 务 | ||||||
邮 | 编 | 电 | 话 | 传 真 | ||||
单位简介及机构设置 | ||||||||
单位优势及特长 | ||||||||
单位概况 | 注册资本 | x元 | 占地面积 | M2 | ||||
职工总数 | 人 | 建筑面积 | M2 | |||||
资产情况 | 净资产 | x元 | 固定资产原值 | 万元 | ||||
负 | 债 | x元 | 固定资产净值 | 万元 | ||||
财务状况 | 年度 | 主营收入 (万元) | 收入总额 (万元) | 利润总额 (万元) | 净利润(万 元) | 资产负 债率 | ||
注:
1)文字描述:单位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等。
2) 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或关键产品介绍、生产场所及工艺流程等。
3) 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如供应商此表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二、如属省外企业,在广东省内具有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的情况:
分项 | 基 本 情 况 | 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 |
设在广东省内分支机构情况 | 机构名称:地 址:负 责 人: 服务机构性质:企业自有 | Name: Tel: Fax: |
三、具有同类项目的建设经验业绩介绍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 (万元) | 竣工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合同书等业绩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1、业绩是必须以供应商名义承担的项目。供应商必须提供合同书复印件。
2、供应商未按上表和要求填报业绩情况的,视为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无同类项目的建设经验业绩。
3、若供应商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将确定为无效投标,并计入不诚信记录。
四、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 (请扼要叙述)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4.2 商务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佛山市疾控机构疫情现场处置作业系统采购服务项目编号:FSCDC1903C
序 号 | 商务条款要求 | 是否响应 |
1 |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供应商、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要求 | |
2 |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供应商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 | |
3 | 同意按本项目要求缴付相关款项 | |
4 | 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述的各项条款 | |
5 | 同意采购人以任何形式对我方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 | |
6 | 所提供的报价不高于产品制造商权威网站目前的报价水平和广东省现市场零 售价 | |
★7 | 报价要求:报价方式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目的地交付验收价,均涵盖报价要求之一切费用,为软件项目开发实施过程人力费用及项目实施费用。报价中必须包含软件项目的调研、分析设计、开发、安装、调试、培训辅导、保修维护 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用等 | |
★8 | 交付及验收地点:采购人(用户)所在地,地址为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9 | 工期要求:合同生效后 6 个月内完成系统整体功能开发调试。 | |
10 | 试运行期:完成系统整体功能开发调试后,供应商必须依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 响应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试运行 3个月。 | |
11 | 验收要求:试运行 3 个月结束后,由供应商提出申请,采购人组织验收。所有硬件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通过市政数局统一验收合格,双方签字确认后视为实施完成。 验收标准: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合同规定的标准。 | |
12 | 项目售后要求: 售后服务要求如下: (1)项目验收后提供一年免费质保服务,供应商须提供应用系统免费软件版本升级及功能更新服务。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明确承诺达到用户的服务响应要求:提供常设每周 5 个工作日×8 小时热线服务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可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各种形式将问题告之,迅速解答采购人的问题。对于采购人的服务通知,需在 2 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4 小时内做出故障诊断报告,如需现场服务的,具有解决故障能力的工程师应在 2 小时内到达现场。 (3)供应商必须根据本次磋商文件所制定的目标和范围,提出相应的售后服务方案,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4)供应商须保持与用户的联系,随时交流系统的应用情况,成立专门工作 小组为用户解决遇到的问题。 | □响应或正偏离 (质保期 年) □不响应或负偏离(质保期 年) |
13 | 项目培训要求: 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的应用软件技术和系统操作等方面的培训。培训方式采用课堂授课和现场指导等方式。有关应用软件的操作培训课程,培训应该在本地和系统运作前完成。 |
供应商应根据上述要求详细说明培训计划、授课人员安排、培训对象与人 数、培训地点、培训时间清单。 | ||
14 | 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凭供应商提供的正式含税发票,采购人按照市财政部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40%; (2)供应商完成系统整体功能开发调试后,凭供应商提供的正式含税发票,采购人按照市财政部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30%; (3)系统试运行 3 个月,并完成项目验收和等保测评后,凭供应商提供的正式含税发票,采购人按照市财政部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20%; (4)质保期满后完成总体验收,并经市政数局验收评测通过后,凭供应商提供的正式含税发票,采购人按照市财政部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支付合同 总额的 10%。 | |
15 | 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如有): | |
对应条款 序号 | 偏离说明 | |
注:
1.对于上述要求,如供应商完全响应,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表示;打“×”或空白的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号条款为重要商务要求,作为重要评审指标,不作为符合性审查条款。
3.此表内容必须与实施方案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其中打“★”项为不可负偏离的重要项。
4.供应商响应商务条款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响应文件前后不一致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将判定为负偏离响应。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5.本表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如供应商擅自修改本表相关条款要求内容的或未对存在偏离的条款如实作出偏离说明的,视为响应文件制作严重不符合要求。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4.3 售后服务方案
售后服务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主要根据采购需求的要求(格式自定) 1.免费保修期;
2.应急维修时间安排;
3.维修地点、地址、联系电话及技术服务人员(包括厂商认证工程师等人员);
4.维修服务收费标准;
5.技术支持;
6.其它服务承诺;
7.培训计划:提出全面、详细的培训计划、授课人员安排、培训对象与人数、培训地点、培训时间清单。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4.4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
序号 | 拟任分工 | 姓名 | 在本单位工作 时间 | 专业工龄 | 获得的专业技术 资格证或技术培训等级证或专业技术职称证 | 联系电话手 机 |
1 | 年 | 年 | ||||
2 | 年 | 年 | ||||
3 | 年 | 年 | ||||
4 | 年 | 年 | ||||
5 | 年 | 年 | ||||
6 | 年 | 年 | ||||
7 | 年 | 年 | ||||
8 | 年 | 年 | ||||
9 | 年 | 年 | ||||
10 | „„ | 年 | 年 |
注:供应商对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学历、职称、项目负责人学历职称及工作经验等方面进行详细描述,并且提供上述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磋商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4.5 供应商所获资质、荣誉证书
序号 | 资质/荣誉证书名称 | 发证日期/有效期 | 发证单位 | 备注 |
注:
1. 请在此表内填写供应商所获资质、荣誉证书情况(如有);
2. 证书有效期要求:以上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如证书没有设置有效期要求的,视为长期有效;
3. 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必须附在本表格之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4.6 服务机构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售后服务机构概况 | 企业名称 | |
机构类型 | □ 企业法人 (法定代表人: ) □ 企业非法人(负责人: ) □ 其他: | |
企业类型 | (按营业执照填写) | |
注册地址 | (按营业执照填写) | |
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 |
服务机构所属情 况 | □ 为供应商,由供应商直接提供售后服务 □ 属于供应商自设机构(须提交该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属于委托代理性质(须提交双方的合作协议和受托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属于供应商自设办事处(须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 □ 其他情况(上述情况未能列明的,请在此进行说明): | |
供应商公章: 服务机构公章: 供应商代理人签字: 服务机构经办人签字: 日 期: 日 期: |
说明:
1、请供应商填写服务机构情况,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2、□内容用“√”选择,并补充有关内容;上述填写内容应真实、有效,并与所附资料内容一致。
3、售后服务机构非供应商时,则所提交的售后服务机构证件资料均须有双方的盖章。
5.1 技术服务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佛山市疾控机构疫情现场处置作业系统采购服务项目编号:FSCDC1903C
序号 | 采购规格/要求 | 是否偏离 | 偏离简述 |
1 | 单位基本情况 | —— | —— |
1.1 | 项目建设单位机构职能、人员编制和信息化建设情况等 | —— | —— |
2 | 项目的基本情况 | —— | —— |
2.1 | 项目建设背景 | —— | —— |
3 | 项目的建设目标 | —— | —— |
3.1 | 总体目标 的所列条款 | ||
3.2 | 具体目标 的所列条款 | ||
3.2.1 | 建立健全疾控机构疫情处置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 的所列条 款 | ||
3.2.2 | 建设疫情现场处置作业系统 的所列条款 | ||
3.2.3 | 建立建全疫情处置工作规范和资源数据中心扩展 的所列条款 | ||
3.2.4 | 完善提升全市急性传染病、食源性疾病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系 统 的所列条款 | ||
4 | 项目的设计思路 的所列条款 | ||
4.1 | 总体设计 | —— | —— |
4.1.1 | 系统架构 的所列条款 | ||
4.1.2 | 系统架构说明 | —— | —— |
4.1.2. 1 | 信息基础设施平台 的所列条款 | ||
4.1.2. 2 | 数据交换平台 的所列条款 | ||
4.1.2. 3 | 应用支撑平台 的所列条款 | ||
4.1.2. 4 | 信息资源中心 的所列条款 | ||
4.1.2. 5 | 应用平台 的所列条款 | ||
4.1.2. 6 | 应用终端 的所列条款 | ||
4.1.2. 7 | 管理规范标准 的所列条款 | ||
4.1.2. | 信息安全体系 的所列条款 |
序号 | 采购规格/要求 | 是否偏离 | 偏离简述 |
8 | |||
5 | 项目的建设内容 | —— | —— |
5.1 | 资源数据中心扩展 的所列条款 | ||
5.1.1 | 基础数据库 的所列条款 | ||
5.1.1. 1 | 基础自然地理数据 的所列条款 | ||
5.1.1. 2 | 城市空间数据 的所列条款 | ||
5.1.1. 3 | 人口与社会经济数据 的所列条款 | ||
5.1.1. 4 | 危险因素数据库 的所列条款 | ||
5.1.2 | 资源数据库 | —— | —— |
5.1.2. 1 | 疾控机构资源库 的所列条款 | ||
5.1.2. 2 | 实验室信息数据库 的所列条款 | ||
5.1.2. 3 | 应急人员 的所列条款 | ||
5.1.2. 4 | 应急队伍 的所列条款 | ||
5.1.2. 5 | 应急专家库 的所列条款 | ||
5.1.2. 6 | 应急物资库 的所列条款 | ||
5.1.3 | 动态监测数据库 | —— | —— |
5.1.3. 1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数据库 的所列条款 | ||
5.1.3. 2 | 传染病疫情数据库 的所列条款 | ||
5.1.3. 3 | 学生健康监护系统数据库 的所列条款 | ||
5.1.3. 4 | 疾病症状监测系统数据库 的所列条款 | ||
5.1.3. 5 | 食源性疾病监测数据库 的所列条款 | ||
5.1.3. 6 | 传染病监测数据库 的所列条款 | ||
5.1.3. 7 | 病媒监测数据库 的所列条款 | ||
5.1.3. | 现场采集数据库 的所列条款 |
序号 | 采购规格/要求 | 是否偏离 | 偏离简述 |
8 | |||
5.1.3. 9 | 病原微生物分子监测数据库 的所列条款 | ||
5.1.3. 10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案例库 的所列条款 | ||
5.1.4 | 维护运营数据库 的所列条款 | ||
5.2 | 报告管理 的所列条款 | ||
5.2.1 | 新增报告 的所列条款 | ||
5.2.2 | 工作量、经济损失统计 的所列条款 | ||
5.2.3 | 个案统计 的所列条款 | ||
5.2.4 | 查看报告 的所列条款 | ||
5.2.5 | 报告处理 的所列条款 | ||
5.3 | 日常管理 | —— | —— |
5.3.1 | 表单管理 的所列条款 | ||
5.3.2 | 工作管理 的所列条款 | ||
5.3.2. 1 | 日常工作 的所列条款 | ||
5.3.2. 2 | 卫生保障 的所列条款 | ||
5.3.2. 3 | 培训和演练 的所列条款 | ||
5.4 | 现场处置管理 的所列条款 | ||
5.4.1 | 系统登录 的所列条款 | ||
5.4.2 | 现场处置 的所列条款 | ||
5.4.3 | 现场数据采集 的所列条款 | ||
5.4.4 | 地图导航 的所列条款 | ||
5.4.5 | 现场辅助分析 的所列条款 | ||
5.4.5. 1 | 现场资料查询 的所列条款 | ||
5.4.5. 2 | 现场简报 的所列条款 | ||
5.4.5. 3 | 紧急报警 的所列条款 | ||
5.5 | 传染病监测预警与风险评估 | —— | —— |
5.5.1 | 监测预警系统升级 的所列条款 |
序号 | 采购规格/要求 | 是否偏离 | 偏离简述 | |
5.5.1. 1 | 预警规则设置 的所列条款 | |||
5.5.1. 2 | 信息监测 的所列条款 | |||
5.5.1. 3 | 预警信息 的所列条款 | |||
5.5.1. 4 | 预警信息报告 的所列条款 | |||
5.5.1. 5 | 聚集性疫情展示 的所列条款 | |||
5.5.2 | 传染病风险评估与预警 的所列条款 | |||
5.5.3 | 基于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监测管理 的所列条款 | |||
5.6 | 辅助决策分析 的所列条款 | |||
5.7 | 综合查询 的所列条款 | |||
5.7.1 | 预案、知识查询 的所列条款 | |||
5.7.2 | 处置相关信息查询 的所列条款 | |||
5.8 | 智能移动管理 的所列条款 | |||
5.9 | 运维管理 的所列条款 | |||
5.9.1 | 访问控制 的所列条款 | |||
5.9.2 | 功能管理 的所列条款 | |||
5.9.3 | 系统配置 的所列条款 | |||
5.9.4 | 系统日志 的所列条款 | |||
5.10 | 配套终端设备 的所列条款 | |||
5.10.1 | 现场采集设备 的所列条款 | |||
5.10.2 | 单兵系统 的所列条款 | |||
5.10.3 | 蓝牙摄像耳机 的所列条款 | |||
5.10.4 | 配套终端设备参数要求 | —— | —— | |
名 称 | 参数要求 | 是否偏离 | 偏离简述 | |
平板电脑 | CPU 核数不低于八核; 操作系统为 Android 8 以上; 前、后置单摄不低于 800 万像素;运行内存(RAM)不低于 4GB; 屏幕尺寸不低于 9.6 英寸; 存储容量(ROM)不低于 64GB; 网 络 制 式 支 持 适 应 GSM/WCDMA/TD-SCDMA/TD-LTE/FDD-LTE/CDMA 网络 |
序号 | 采购规格/要求 | 是否偏离 | 偏离简述 | |
制式,全网通; 分辨率不低于 1920x1200;电池容量不低于 5000mAh;支持 WIFI; 支持蓝牙; 支持 GPS。 | ||||
单兵 | 主要性能:xx系统、4G 全网通、4G 实时传输、超长待机续航、具有 NFC 功能、身份证识别、支持三方通话、支持点对点集群对讲; 处理器:四核心 1.3GHz; 内存:128GB ROM 或以上+3GB RAM 或以上; IP 等级:符合 GB4208-2008 中 IP67 防护等级要求,具有良好的防水、防冲击能力; 显示屏:2.8 英寸或以上高清全彩液晶显示屏; 触摸屏:电容式触摸屏。支持手套模式和溅水操作;视频输入:主机内置摄像头分辨率 1920*1080 或以上;外挂摄像头分辨率为 1920*1080 或以上; 视频传输:支持 1080P 画、质 30 帧/s,可同时网传 1080P 30 帧/s 高清摄录视音频文件。 视频录像:彩色视频图像,视频分辨率为 1920× 1080,主机可选 1280×720 分辨率;视频帧率 30 帧/s。视频分辨率为 1920×1080 时,视频分辨力 为 600 线; 视频格式:支持视频文件格式:MP4,视频编码格式:H.264/H.265; 照片格式:最高输出像素数为 1600 万,JPEG 文件格式保存; 摄像头:不低于两个摄像头,前置摄像头像素不低于 800 万,后置摄像头像素不低于 1300 万,双摄像头均支持视频通话; 定位功能:内置 GPS 和北斗二代组合定位功能;无线传输:支持 4G:TDD LTE,FDD LTE,WCDMA, TDSCDMA,WIFI 功能,能够同时支持 802.11b/g/n;操作系统:Andriod 7.0 以上; 视频实时回传:支持视频实时回传功能; 集群对讲:具备独立 PTT 按键,可进行点对点对讲、平台集群对讲、公网和 4G 专网的集群对讲。支持固定频道集群对讲、临时频道集群对讲; 拨打电话:支持三方通话,支持移动、联通、电信拨打手机电话; 视频通话:终端之间支持视频通话、语音通话;拍照回传:拍照自动上传到后台服务器; 平台对接:支持平台二次开发。 | |||
解 码 器 | 输入接口:支持一路 VGA 和一路 DVI 接入; 输出接口:支持 8 路 HDMI 和 4 路 BNC 输出; |
序号 | 采购规格/要求 | 是否偏离 | 偏离简述 | |
( 如 需要) | 编码格式:支持 H.265、H.264、MPEG4、MJPEG 等主流的编码格式; 封装格式:支持 PS、RTP、TS、ES 等主流的封装格式; 音频解码:支持 G.722、G.711A、G.726、G.711U、 MPEG2-L2、AAC 音频格式的解码; 解码能力:支持 8 路/16 路/24 路/40 路/64 路同时实时解码; 画面分割:支持画面分割显示; 音频接口:支持 8 路音频输出,1 路对讲输入,1路对讲输出; 串行接口:支持一个标准 232 接口(RJ45)、一个 标准 485 接口; 报警接口:支持 8 路报警输入,8 路报警输出。 | |||
4G 流量卡 | 三大运营商 4G 卡,在试运行期和项目免费质保期 x流量不限,包年。须满足室外平板电脑、应急单兵的流量需求。 | |||
5.11 | 数据接口 | —— | —— | |
5.11.1 | 与疾控中心实验室系统对接 的所列条款 | |||
5.11.2 | 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对接 的所列条款 | |||
5.11.3 | 终端接入接口 的所列条款 | |||
5.11.4 | 单兵系统对接 的所列条款 | |||
5.11.5 | 与其他业务系统的信息交换 的所列条款 | |||
5.11.6 | 与佛山市时空信息云平台等市政府其他部门平台/系统的信息 交换 的所列条款 | |||
5.11.7 | 与上级卫生应急系统的信息交换 的所列条款 | |||
6 | 硬件及网络平台系统设计 | —— | —— | |
6.1 | 系统服务器拓扑设计 的所列条款 | |||
6.2 | 系统的安全体系建设 | —— | —— | |
6.2.1 | 物理安全 的所列条款 | |||
6.2.2 | 系统安全 的所列条款 | |||
6.2.3 | 数据安全 的所列条款 | |||
6.2.4 | 应用安全 的所列条款 | |||
6.2.5 | 数据交换安全 的所列条款 | |||
6.2.6 | 灾备及恢复要求 的所列条款 | |||
7 | 项目的建设意义 的所列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