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基金六年期滿即信託契約終止,經理公司將根據屆時淨資產價值進行償付,本基金非定存之替代品,亦不保證收益分配之金額及本金之全額返還。投資組合之持債在無信用 風險發生的情況下,隨著愈接近到期日,市場價格將愈接近債券面額,然本基金仍可能存在違約風險與價格損失風險。本基金投資組合除執行信用風險部位管理以及因應贖回款需求 外,將採取較低周轉率之投資策略,原則上,投資組合中個別債券到期年限以不超過基金實際存續年限(即六年期)為主。此外,本基金的存續期間(duration)將隨著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