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面向合格投资者)
(地址:xxxxxxxxxx 00 x)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xxxxxxxxx 00 x 0 xx)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发行人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它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封面载明日期,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xx。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次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次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一、截至2019年9月30日,发行人的净资产为15,117,914.34万元(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次债券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400,000.00万元,占净资产的比例为2.65%,不超过40%。本次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64,851.86万元(2016-2018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1.50倍。
二、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次公司债券期限较长,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会使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xxxx://xxx.xxx.xxx.xx)及联合评级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予以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四、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本次债券持有人
(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示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五、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由于本次债券上市事宜需要在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次债券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也无法保证本次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投资者在购买本次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而无法立即出售其债券,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而不能以某一价格出售本次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六、发行人已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保障本次债券按时
还本付息,但是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完全或无法履行,进而对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七、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如果未来由于宏观经济环境等发行人不可控制的因素以及发行人自身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等因素导致发行人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从而导致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发生恶化,可能影响本次债券到期本息兑付。
八、未来发行人将继续夯实电子高科技产业,坚持技术与产品创新,强化战略客户开拓与维护,不断巩固细分市场,提升全球综合影响力。同时,公司将加快推进园区地产服务业及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发行人已根据现有资金规模、银团贷款、授信额度等实际情况对各项目的资金来源进行了全面规划,能够满足未来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由于本次公司债券期限较长,发行人资本性支出的变化可能会对本次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带来一定影响。
九、2016-2018年以及2019年1-9月,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3,876.72万元、65,285.09万元、85,393.78万元以及15,305.36万元,盈利水平呈现波动趋势。由于本次公司债券期限较长,发行人盈利水平的变化可能会对本次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带来一定影响。
十、截至2016-2018年末以及2019年9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30,457.16万元、112,943.24万元、303,785.92万元以及199,593.76万元。发行人
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押金及保证金、增值税返还款项以及应收理财款。对于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北京电控已足额计提了减值准备。由于本次公司债券期限较长,其他应收款的收回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可能会对本次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带来一定影响。
十一、截至2019年9月末,发行人抵押资产账面价值为1,435.25亿元,质押资产账面价值为61.79亿元。由于本次公司债券期限较长,权利受限资产规模的变化可能会对本次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带来一定影响。
十二、近年来,全球显示面板市场规模持续稳定增长。液晶面板行业属于高
科技产业,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较快,市场景气程度受到供需情况变化影响而呈现周期性波动,报告期内,液晶面板价格呈现波动趋势。同时,由于全球液晶面板行业上游企业较为集中,原材料和设备市场价格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因此,发行人面临液晶面板行业特有的系统性风险,液晶面板产品和原材料、设备市场价格的波动将影响公司未来的营业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
十三、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合并财务报表已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审亚太审计,中审亚太出具了中审亚太审字[2017]010469、[2018]010057和[2019]010073号审计报告。报告期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发行人2019年1-9月的合并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十四、报告期内,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27.97亿元、87.61亿元、40.66亿元以及6.36亿元。发行人净利润波动较大,主要系液晶面板价格波动导致。2016年初液晶面板价格持续下跌,并于2016年4月降至近年来低点,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第三季度,液晶面板价格有所回升。2017年第三季度至今,面板价格有所下滑。随着国家经济结构调整进入新阶段,液晶面板显示器件行业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势头良好,为公司的长远、持久发展孕育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公司将自身优势和市场需求相结合,积极开拓新市场,加大在液晶面板产业领域的投入,通过不断整合优势资源,优化自身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持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若未来宏观经济持续下行,液晶面板市场不景气,可能会对公司在债券存续期内盈利及偿债能力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十五、发行人为投资控股型企业,主要由子公司负责具体业务经营,公司本次债券本息主要通过下属子公司现金分红、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以及银行借款偿付。目前发行人主要子公司经营稳定,发展前景良好,未来有望根据经营业绩,在兼顾业务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基础上制定合理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有助于提升发行人的偿债能力。但若发行人主要子公司经营状况和利润分配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将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影响。同时,公司通过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获取现金用于偿债可能会导致公司丧失对子公司的控制权。未来,若银行对发行人的授信政策出现变化,亦可能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目 录
十二、最近三年内是否存在资金被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或者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91
十三、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重大事项决策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91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07
三、有息债务结构情况 131
四、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情况 134
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134
六、资产权利限制安排 136
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137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137
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137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137
四、前次发行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38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139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139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139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适用性 150
第十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151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 151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151
第十一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175
一、发行人声明 175
二、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176
三、主承销商声明 179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180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181
六、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182
七、受托管理人声明 183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184
一、备查文件 184
二、查阅地点 184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北京电控 | 指 |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债券 | 指 | 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
本次债券、本期债券、本次公司债券 | 指 |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募集说明书、本募集说明书 | 指 |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债券持有人 | 指 | 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合格投资者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北京市国资委 | 指 |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管中心 | 指 |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
东光微电子 | 指 | 北京东光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
鑫元六 | 指 | 北京鑫元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电子资讯时报社 | 指 | 《微纳电子与智能制造》杂志社有限公司,曾用名《电子资讯时报》社有限公司 |
金龙大厦 | 指 | 北京金龙大厦有限公司 |
电子工艺研究中心 | 指 | 北京市电子工艺技术研究中心 |
飞宇微电子 | 指 | 北京飞宇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
大华厂 | 指 | 北京大华无线电仪器厂 |
爱思开 | 指 | 北京电控爱思开科技有限公司 |
北广集团 | 指 | 北京北广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牡丹集团 | 指 | 北京牡丹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久益实业、久益公司 | 指 | 北京电控久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京东方投资 | 指 | 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北方华创 | 指 |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七星集团 | 指 | 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电子城 | 指 |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飞宇微电路 | 指 | 北京飞宇微电子电路有限责任公司 |
电控产投 | 指 | 北京电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北方微电子 | 指 | 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 |
北广科技 | 指 | 北京北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燕东微电子 | 指 | 北京燕东微电子有限公司 |
京东方 | 指 |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益泰集团 | 指 | 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瑞普三元 | 指 | 北京瑞普三元仪表有限公司 |
正东集团 | 指 | 北京正东电子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
兆维集团 | 指 | 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xx集团 | 指 | 北京易亨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圆合公司 | 指 | 北京圆合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微电子所 | 指 | 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 |
方略传媒 | 指 | 北京方略博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合肥鑫晟 | 指 | 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源盛光电 | 指 | 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 |
京东方能源 | 指 | 鄂尔多斯市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福州京东方 | 指 | 福州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显示照明 | 指 | 重庆京东方显示照明有限公司 |
明德投资 | 指 | 明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京东方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光电 | 指 | 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光电 | 指 | 成都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合肥光电 | 指 | 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显示 | 指 | 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
重庆光电 | 指 | 重庆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 指 |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9 月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
《公司章程》 | 指 |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债券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TFT-LCD | 指 | Thin Film Transistor Liquid Crystal Display,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 |
AMOLED | 指 | Active Matrix Organic Light Emitting Diode,主动矩阵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件 |
OLED | 指 | 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有机电致发光显示器件 |
LED | 指 | Light Emitting Diode,发光二极管显示器件 |
MEMS | 指 | Micro-Electro-Mechanical System,微型机电系统 |
LCD | 指 | Liquid Crystal Display,液晶显示器 |
IC | 指 | Integrated Circuit,集成电路 |
IT | 指 | Information Technology,信息技术 |
R&D | 指 |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研究与开发 |
PVD | 指 | 物理气象沉积,指利用物理过程实现物质转移,将原子或分子由源转移到基材表面上的过程 |
三星电子 | 指 | Samsung Electroincs Co., Ltd. |
LG 电子 | 指 | LG Electronics Inc. |
联想 | 指 | 联想集团有限公司 |
华为 | 指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中兴 | 指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小米 | 指 |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康佳 | 指 |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海信 | 指 |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58 赶集 | 指 | 58 赶集有限公司 |
创业黑马 | 指 |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戴德梁行 | 指 | 国际知名房地产顾问 |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 | 指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律师、律师 | 指 | 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 |
中审亚太 | 指 |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资信评级机构、联合评级、联合信用评级 | 指 |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
mm/um/nm | 指 | 毫米、微米、纳米 |
元、千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一、本次债券的发行授权及核准
2019年12月3日,北京电控董事会2019年第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批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2019年12月4日,北京市国资委出具了《关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批准北京电控公开发行不超过 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39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二、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债券名称: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3、发行规模: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亿元(含 20.00
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及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 3 年。
6、债券形式:本次发行的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9、利息登记日:本次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次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0、起息日:2020 年 3 月 20 日。
11、付息日:2021 年至 2023 年间每年的 3 月 20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本金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3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支付金额: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4、还本付息发生逾期时另计利息的相关标准:年度付息发生逾期的,逾期未付的利息金额自该年度付息日起,按照该未付利息对应债券品种的票面利率另计利息(单利);偿还本金发生逾期的,逾期未付的本金金额自本金支付日起,按照该未付本金对应债券品种的票面利率计算利息(单利)。
15、担保情况: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6、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1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联合评级将在本次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18、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发行方式: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方式发行。
20、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公司债券拟向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投资者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公司债
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1、承销方式: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22、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3、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公司有息负债或证监会、交易所核准的用途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24、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5、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申请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6、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次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披露日期:2020 年 3 月 17 日
发行首日:2020 年 3 月 19 日
网下发行期限:2020 年 3 月 19 日至 2020 年 3 月 20 日
(二)本次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12 号法定代表人:王岩
联系人:徐涛、朱卫荣、郭京松电话:010-84544502
传真:010-84544201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项目负责人:韩勇
联系人:韩勇、刘海彬电话:021-68801584 传真:021-68801551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吉庆里 14 号楼佳汇国际事务所负责人:胡德冰
经办律师:胡德冰、王家博电话:010-65511122
传真:010-65530601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43 号青云当代大厦 22-23 层事务所负责人:郝树平
经办注册会计师:杨涛、于文彪电话:010-62166525
传真:010-62166215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 2 号 PICC 大厦 12 层法定代表人:万华伟
联系人:李昆、高佳悦电话:010-85172818 传真:010-85171273
(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账户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银行账户:10250000001481595
(七)本次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八)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楼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
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次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且本次债券存续期可能跨越多个利率调整周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次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由于本次债券的上市流通审批事宜需要在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公司无法保证本次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交所上市流通,亦无法保证本次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投资者在购买本次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而无法立即出售其债券,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而不能以某一价格出售本次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可能无法带来预期的回报,进而使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影响本次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
(四)本次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尽管在本次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保障本次债券能够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可能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完全或无法履行,进而对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五)资信风险
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报告期内,发行人盈利水平稳步提升,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达64,851.86万元,预期公司未来能够按约定偿付借款本息。同时,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重要业务往来时,未发生严重违约行为。然而,如果由于宏观经济环境等发行人不可控制的因素以及发行人自身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等因素导致发行人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在业务往来中发生严重违约行为,导致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发生恶化,可能影响本次债券到期本息兑付。
(六)评级风险
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债券信用等级是反映债务预期损失的一个指标,其目的是为投资者提供一个规避风险的参考值,并不代表资信评级机构对本次债券的偿还做出任何保证,也不代表其对本次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了任何判断。发行人无法保证其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不会发生任何负面变化。如果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发行人信用等级或本次债券信用等级,则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偿债能力下降的风险
截至2016-2018年末以及2019年9月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均保持在 1倍以上,资产负债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利息保障倍数较高,整体偿债能力较强。但未来发行人仍存在日常经营出现较大不利变化,导致偿债能力下降,进而影响本次债券还本付息的风险。
2、存货减值的风险
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的主要计提项目是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库存商品三类。截至2016-2018年末以及2019年9月末,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11.18%、13.52%、8.65%以及8.45%,比例较为合理。截至 2019年9月30日,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为2,495,060.18万元,若发行人一种或多种
产品受市场影响出现大幅降价,且影响存货减值的因素在短期内没有消除,可能使得存货的变现能力受到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3、资本性支出较大的风险
未来,发行人将继续夯实电子信息产业,坚持技术与产品创新,强化战略客户开拓与维护,不断巩固细分市场,提升全球综合影响力。同时,公司将加快推进园区地产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健康服务产业以及高效储能电池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发行人已根据现有资金规模、银团贷款、授信额度等实际情况对各项目的资金来源进行了全面规划,能够满足未来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由于本次公司债券期限较长,发行人资本性支出的变化可能会对本次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带来一定影响。
4、盈利水平波动的风险
2016-2018年以及2019年1-9月,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43,876.72万元、65,285.09万元、85,393.78万元以及15,305.36万元,盈利水平呈现波动趋势。由于本次公司债券期限较长,发行人盈利水平的变化可能会对本次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带来一定影响。
5、应收账款风险
截至2016-2018年末以及2019年9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832,422.11万元、1,767,974.68万元、2,231,875.83万元以及2,371,731.89万元。发
行人的应收账款主要因京东方向重要客户提供一定账期所致,发行人对风险较大、账龄较长的应收款项已足额计提了减值准备。由于本次公司债券期限较长,应收账款的收回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可能会对本次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带来一定影响。
6、其他应收款的风险
截至2016-2018年末以及2019年9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30,457.16万元、112,943.24万元、303,785.92万元以及199,593.76万元。发行人的
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押金及保证金、增值税返还款项以及应收理财款。对于风险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北京电控已足额计提了减值准备。由于本次公司债券期限较长,其他应收款的收回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可能会对本次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带来
一定影响。
7、权利受限资产的风险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发行人抵押资产账面价值为 1,435.25 亿元,质押资产
账面价值为 61.79 亿元。由于本次公司债券期限较长,权利受限资产规模的变化可能会对本次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带来一定影响。
8、固定资产减值风险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13,326,956.42 万元,
主要是与生产相关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减值准备余额为 7.13 亿元。若发行人资产出现大幅减值,且影响固定资产减值的因素在短期内没有消除,可能使得固定资产的变现能力受到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9、毛利率波动风险
2016-2018 年以及 2019 年 1-9 月,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呈波动态势,主要由于
液晶面板价格在报告期内整体呈波动趋势,在 2016 年 4 月降至低点。2016 年下半年起全球面板业务逐渐回暖,价格走高,但由于供过于求,2018 年面板价格有一定幅度的下降。长期来看,经济形势和非经济因素会影响市场的供求状况,并通过产业链传导影响收入和成本,进而使发行人的综合毛利率发生波动,公司面临一定的毛利率波动风险。
10、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占同期利润总额比重较高风险
发行人 2016-2018 年以及 2019 年 1-9 月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
259,130.14 万元、135,231.43 万元、238,806.05 万元和 179,836.60 万元,同期利
润总额分别为 353,143.35 万元、1,090,781.00 万元、578,436.48 万元和 174,876.24
万元。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波动较大且占同期利润总额比重较高,虽然发行人所在的液晶平板显示器件行业、高端电子工艺装备行业、高精密电子元器件行业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战略新兴产业,但发行人政府补助来源于多地政府,若未来各地政府补助政策或合作协议发生变化,可能对发行人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目前主要利润来源于显示器件业务。发行人生产液晶显示面板需要向上游企业采购大量的原材料,包括玻璃基板、偏光片、液晶、背光源、驱动芯片等。若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将使上游原材料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和供货价格发生变化,进而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发行人所处的电子信息行业面临较为激烈的市场竞争,发行人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全球各国各地区的半导体显示器件制造商、高端电子工艺装备制造商以及电子信息技术服务商。近几年来,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加剧,发行人在电子信息业务的经营策略将受到一定程度的挑战,进而可能会对发行人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3、海外业务经营及汇率风险
发行人在全球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发行人的海外业务和资产受到所在国法律法规的管辖,由于国际政治、经济和其他条件的复杂性,包括进入壁垒、合同违约以及关税等,都可能加大发行人海外业务经营的风险。同时,发行人显示器件、特种电子元器件以及高端装备产品已实现跨地区、跨国家销售,销售结算采用美元和人民币等多种货币结算,不同货币之间的汇率变动受诸多因素影响而存在不确定性,汇率波动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4、销售风险
电子信息业务是发行人主营业务的核心。在目前的市场状况下,电子信息行业内的企业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同时,公司主要产品显示器件的销售也受到下游手机、电视和其他显示器件企业生产销售的影响。由于下游企业产品受到宏观经济因素影响较大,将给发行人显示器件产品的销售带来一定不确定性。因此,发行人面临由于市场竞争和电子信息行业特性而带来的市场销售风险。发行人主要产品产能近年来增长较快,若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导致相关产品不能及时出售的风险。
5、知识产权相关风险
作为一家自主创新的高科技企业,发行人的商标、专利和专有技术的知识产权对发行人各项业务的发展均具有重要作用。发行人已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保护
各类知识产权,由专门部门负责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相关事务。但是,发行人不能保证目前及未来所采取的保护措施能够完全防止侵犯发行人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的行为发生,而该等行为将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情况。
6、液晶面板行业特有风险
近年来,全球显示面板市场规模持续稳定增长。液晶面板行业属于高科技产业,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较快,市场景气程度受到供需情况变化影响而呈现周期性波动,报告期内,液晶面板价格呈现波动走势。同时,由于全球液晶面板行业上游企业较为集中,原材料和设备市场价格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因此,发行人面临液晶面板行业特有的系统性风险,液晶面板产品和原材料、设备市场价格的波动将影响公司未来的营业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
7、客户集中的风险
2016-2018 年,发行人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总额分别为 260 亿元、370 亿元以及 405.53 亿元,占总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7.79%、39.44%以及 37.04%,销售集中度较高。发行人近年来已与三星电子、联想、华为、中兴、小米等国内外知名的手机、平板电脑和电视厂商建立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已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虽然上述客户均为国内外规模较大、品牌知名度较高的企业,但发行人仍面临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8、园区房地产行业特有风险
发行人园区房地产业务面临一定的宏观经济周期波动风险。国内外宏观经济景气度的周期性变化可能会影响发行人园区房地产业务的发展。受实体经济增速下滑影响,未来发行人产业园区内招商引资难度变大,将对公司园区地产开发项目的销售和出租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公司面临一定的实体经济增速下滑的风险。
9、诉讼风险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存在大额诉讼,如果发行人胜诉但对方执行不及时或者败诉,将会对发行人的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会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三)管理风险
1、发行人管理层管理不当的风险
发行人已建立了健全的管理制度体系和组织运行模式,但是外部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和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展,对公司的财务、营销管理以及资源整合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层素质及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扩张的需要,管理制度、组织模式不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将影响公司的应变能力和发展活力。
2、人才流失风险
发行人在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司未来成功的关键因素。现今国内显示器件、高端电子工艺装备及特种电子元器件等细分产业领域内有经验的专业人士有限,人才的流失可能会对公司造成损失。
(四)政策风险
1、反垄断政策的风险
发行人的海外业务布局正在不断推进,海外业务规模也随之不断扩大。发行人的海外业务受到所在国法律法规的管辖,由于国际政治、经济和其他条件的复杂性,发行人在海外业务规模的扩大可能引起所在国或所在地区反垄断监管部门的关注,不能排除受到相关国家或地区反垄断监管部门的调查或处罚的风险,这将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税收优惠政策及财政补贴变化的风险
目前,发行人因处于战略性新兴行业,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享有税收优惠。公司部分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同时,公司项目研发获得政府财政大力支持。未来若公司无法继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和财政补贴,则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五)不可抗力风险
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突发性公共安全、卫生事件有可能导致对公司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并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因此,公司面临不可抗力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风险。
一、发行人债券信用评级情况及资信评级机构
发行人聘请联合评级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评定。根据联合评级出具的《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二、发行人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本级别的涵义为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极低。
联合评级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划分成 9 级,分别用 AAA、AA、A、BBB、 BB、B、CCC、CC 和 C 表示,其中,除 AAA 级,CCC 级(含)以下等级外,每一个信用等级可用“+”、“-”符号进行微调,表示略高或略低于本等级。
AAA 级: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AA 级: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A 级:偿还债务能力较强,较易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较低; BBB 级:偿还债务能力一般,受不利经济环境影响较大,违约风险一般; BB 级:偿还债务能力较弱,受不利经济环境影响很大,违约风险较高;
B 级:偿还债务的能力较大地依赖于良好的经济环境,违约风险很高; CCC 级: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度依赖于良好的经济环境,违约风险极高; CC 级:在破产或重组时可获得保护较小,基本不能保证偿还债务;
C 级:不能偿还债务。
长期债券(含公司债券)信用等级符号及定义同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
(二)有无担保的情况下评级结论的差异
本次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不存在有无担保情况下的评级结论差异情况。
(三)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评级观点
联合评级对公司的评级反映了公司作为北京市国资委授权的国有特大型高科技企业集团,旗下拥有三家上市公司,聚焦半导体显示、集成电路、电子信息服务和新能源产业等四大产业领域,在行业地位、资产规模、业务协同性、技术研发水平以及政府支持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同时,联合评级也关注到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产品价格下行、在建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园区产业开发项目去化压力较大、少数股东权益占比较高以及政府补助对利润贡献较大等因素对公司信用水平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
未来,随着半导体显示产业各生产线调整和产品结构优化,公司业务规模和细分市场占有率有望继续保持国内领先地位;加之产业园区与科技服务项目销售的有序推进、文化创意产业的稳步发展,公司经营状况有望保持良好,联合评级对公司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以及本次公司债券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估,联合评级认为,本次公司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极低。
2、公司优势
(1)电子信息行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支柱产业,随着大尺寸面板以及中小尺寸移动设备的需求增长,公司半导体显示产品具有较为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发展前景。
(2)公司资产、收入规模较大、业务协同性突出、产供销模式成熟、生产基地布局合理、管理制度完善严谨,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
(3)公司不断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可使用专利累积超万件,其中显示半导体技术、多晶硅与薄膜太阳能核心装备和成套工艺技术、数字广电发射技术、超小型封装技术、人民币识别技术均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具有显著的技术优势。
(4)作为北京市国资委授权的国有特大型高科技企业集团,公司在财政资金支持等方面得到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
3、关注点
(1)近年来,尽管全球半导体显示需求稳定增长,但是随着激烈的产业竞争以及产品技术更新换代等原因,公司主要产品面临价格下行的压力。
(2)公司主要产品液晶显示器件为资金、技术密集型产品,其生产线投资金额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后续研发投入资金需求较多。
(3)受实体经济增速下滑影响,产业园区内招商引资难度加大,对公司园区地产开发项目的销售形成一定不利影响。
(4)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占比较低;政府补助对利润贡献较大。
(四)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发行人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发行人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发行人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发行人的相关状况,如发现发行人或本次(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发行人提供相关资料。
联合评级对本次(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将在本公司网站和交易所网站公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本公司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同时,跟踪评级报告将报送发行人、监管部门等。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公司在各大银行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获得各银行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获得的银行授信总额度为832.51亿元,已使用的授信额度为370.03亿元,剩余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462.48亿元。
(二)报告期内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的违约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未发生严重违约情况。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1、2016 年京东方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469 号文核准,京东方于 2016 年 3 月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了 100 亿元 5 年期公司债券,该期债券发行情况如下:发行主体: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规模:100 亿元票面利率:3.15%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
2、2019 年京东方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801 号文核准,京东方于 2019 年 10 月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 80 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该期债券发行情况如下:
发行主体: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债券期限:债券基础期限为 3 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
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在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发行规模:80 亿元票面利率:4.00%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向子公司增资和偿还公司债务
3、2016 年电子城中期票据
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MTN381号)批准,电子城于 2016 年 2 月发行了 5.5 亿元 5 年期中期票据,该期债券发行情况如下:
发行主体: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票据名称: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票据期限:5 年
发行规模:5.5 亿票面利率:4.03%
募集资金用途:5亿元用于开发项目,5,000万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4、2017 年电子城中期票据
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MTN381号)批准,电子城于 2017 年 7 月发行了 6.5 亿元 5 年期中期票据,该期债券发行情况如下:
发行主体: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票据名称: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票据期限:5 年
发行规模:6.5 亿票面利率:5.50%
募集资金用途:6.3亿元用于开发项目,2,000万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5、2019 年电子城超短期融资券
电子城于 2019 年 10 月发行了 7 亿元超短期融资券,该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如下:
发行主体: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票据名称: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票据期限:2019 年 10 月 30 日-2020 年 7 月 26 日发行规模:7.00 亿
票面利率:3.99%
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偿还贷款等
6、2017 年北京电控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030 号文核准,发行人于 2017 年 7 月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 13.8 亿元 3 年期公司债券,该期债券发行情况如下:发行主体: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名称: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3 年期发行规模:13.8 亿元
票面利率:4.50%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优化公司融资结构
7、2019 年北京电控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030 号文核准,发行人于 2019 年 6 月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 6.2 亿元 3 年期公司债券,该期债券发行情况如下:发行主体: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名称: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3 年期发行规模:6.2 亿元
票面利率:3.81%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优化公司融资结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已全部回售,余额为 0;其余公司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均尚未到偿还期。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如发行人本次公司债券全部发行完毕,公司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400,00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9月30日合并报表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的比例为2.65%,不超过40%。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发行人合并口径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 2019 年 9 月 30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2016 年12 月31 日 |
流动比率(倍) | 1.51 | 1.71 | 2.02 | 2.17 |
速动比率(倍) | 1.21 | 1.41 | 1.76 | 1.92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59.31% | 59.52% | 59.10% | 54.91% |
资产负债率(母公 司) | 56.93% | 56.02% | 56.42% | 43.39% |
全部债务(亿元) | 1,404.11 | 1,243.40 | 1,100.14 | 739.74 |
项目 | 2019 年 1-9 月 | 2018 年 | 2017 年 | 2016 年 |
应收账款周转率 (次) | 4.11 | 5.29 | 5.63 | 5.34 |
存货周转率(次) | 3.29 | 3.90 | 4.71 | 4.79 |
总资产周转次数 (次) | 0.26 | 0.34 | 0.39 | 0.38 |
EBITDA 利息倍数 (倍) | 9.79 | 4.87 | 7.87 | 6.77 |
营业利润率(%) | 15.90 | 21.24 | 24.97 | 19.15 |
净资产收益率(%) | 0.43 | 3.11 | 7.74 | 2.86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全部债务=长期债务+短期债务长期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短期债务=短期借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7)总资产周转次数=营业收入/[(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
(8)EBITDA 利息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
(9)营业利润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收入×100%
(10)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所有者权益+期末所有者权益)/2]×100%
(11)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12)利息偿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一、增信机制
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也不存在其他增信措施。
二、偿债计划
本次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运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使用,及时、足额准备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和到期的本金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1、本息的支付
(1)本次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0 年 3 月 20 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
后在存续期内每年支付一次,2021 年至 2023 年间每年的 3 月 20 日为本次债券
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下同)。本次债券到期日为 2023 年 3 月 20 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2)本次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将通过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中加以说明。
(3)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偿债资金来源
本次偿债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发行人主营业务盈利以及银行借款等。
(一)主营业务盈利
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是本次债券偿债资金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43,876.72 万元、65,285.09 万元、85,393.78万元以及 15,305.36 万元。
随着公司业务的持续拓展,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将保持平稳增长,盈利能力也
将进一步提高。公司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和稳定增长的盈利能力将成为本次债券本息偿付的有力保障。
(二)银行借款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母公司取得的银行授信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序号 | 授信银行 | 授信总额 | 已使用授信额度 | 未使用授信额度 |
1 | 建设银行 | 6.00 | - | 6.00 |
2 | 北京银行 | 50.00 | - | 50.00 |
3 | 华夏银行 | 70.00 | - | 70.00 |
合计 | 126.00 | - | 126.00 |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母公司拥有未使用银行授信额度 126.00 亿元,未来发行人可通过银行借款偿还本次债券的本息,未使用授信额度足以覆盖本次债券的本息和。
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公司积极开拓新的项目不断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在电子信息业务方面,公司将夯实基础,推进市场化转型,继续深化客户导向,落实第一供应商、“保卫和进攻”市场战略。公司将积极开拓新区域市场与新战略客户,提高营业收入,并加强与供应商的战略伙伴关系,确保稳定供应和成本降低,优化工艺,减少损耗,控制成本支出;在园区地产服务业务方面,公司已根植于北京,未来将进一步向全国有发展潜力的地区拓展,加速优质项目的储备,不断提高收入,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在文化创意产业方面,公司已拥有“798 艺术园区”等多个集产业与艺术一体的园区,同时将加深与国际艺术组织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不断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向国际化方向发展。
随着各项业务的持续推进,公司主营业务预计将保持稳定增长,盈利能力也将进一步提高。发行人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和盈利能力将成为本次债券本息偿付的有力保障。
四、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发行人注重对资产流动性的管理,现有资产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流动资产为
1,268.50 亿元,其中使用权受限的资产为 61.79 亿元,扣除受限资产的流动资产
为 1,206.71 亿元。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比例(%) |
货币资金 | 5,800,353.64 | 45.73%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86,839.07 | 3.05%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2,451,020.38 | 19.32% |
预付款项 | 241,130.63 | 1.90% |
其他应收款 | 221,079.01 | 1.74% |
存货 | 2,495,060.18 | 19.6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0.19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089,491.29 | 8.59% |
流动资产合计 | 12,684,984.40 | 100.00% |
在公司现金流量不足的情况下,发行人可以通过变现流动资产来获得必要的偿债资金支持。
公司流动资产变现存在的主要风险为市场风险,公司一贯保持谨慎的市场判断,根据实际需求安排生产,同时也将根据自身的资金情况,结合市场形势,灵活调整产品结构和销售价格,确保公司资金余额充裕。
五、偿债保障机制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为本次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和偿债保障措施,引入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具体如下:
(一)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了本次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次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本次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资金管理等,并将根据债券本息到期应付情况制定
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三)偿债保障措施
经发行人承诺,在预计不能按期偿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2、限制公司债务及对外担保规模;
3、银行贷款再融资;
4、加快存货周转,提前回笼资金。
(四)引入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
本次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公司的相关财务资料,并在公司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必要的措施。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十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六、发行人违约责任
(一)违约情形
根据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订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任一事件均构成发行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本次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期债券到期、加速清偿(如适用)或回购(如适用)时,发行人未能偿付到期应付本金和/或利息;
2、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根据发行人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的约定,发行人未能偿付该等债务融资工具到期或被宣布到期应付的本金和/或利息;
3、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第
1 项所述违约情形除外)且将对发行人履行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在经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面值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在上述通知所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予纠正;
4、发行人在其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担保以致对发行人就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出售其重大资产等情形以致对发行人就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
5、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吊销、停业、清算、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法律程序;
6、任何适用的现行或将来的法律、规则、规章、判决,或政府、监管、立法或司法机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述规定的解释的变更导致发行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本期债券项下义务的履行变得不合法;
7、在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发生其他对本期债券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二)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及争议解决机制
公司保证按照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债券利息及兑付债券本金。若公司不能按时支付本次债券利息或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兑付本金,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金额自该年度付息日起,按照该未付利息对应债券品种的票面利率另计利息(单利);对于逾期未付的本金金额自本金支付日起,按
照该未付本金对应债券品种的票面利率计算利息(单利)。
若发行人未按时支付本次债券的本金和/或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向发行人进行追索。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发行人追索,并追究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因本次公司债券所产生的或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发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该法院受理和裁判。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英文名称 | Beijing Electronics Holding Co.,Ltd. |
法定代表人 | 王岩 |
设立日期 | 1997 年 4 月 8 日 |
注册资本 | 241,835.00 万元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12 号 |
邮政编码 | 100027 |
联系人 | 徐涛、朱卫荣、郭京松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西六街 6 号乾坤大厦 A 座 |
电话/传真 | 010-84544502、010-84544201 |
电子邮箱 | |
所属行业 | 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业 |
经营范围 | 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通信类、广播电视视听类、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类、电子基础原材料和元器件类、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类、电子测量仪器仪表类、机械电器设备类、交通电子类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行业产品的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出租、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633647998H |
二、发行人设立及历史沿革情况
1997 年 1 月 27 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出具了京政函[1999]4 号“关于同意北京市人民政府电子工业办公室转制为北京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同意北京市人民政府电子工业办公室转制为北京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97 年 4 月 8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北京电子信息产业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999 年 12 月 28 日,为推进深化工业管理体制改革,北京市人民政府出具京政函[1999]161 号“关于同意北京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同意公司更名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人民政府以原北京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截至 1999 年 9 月 30 日经
核实后占有的全部国有资产价值量中的国家资本金 130,737.00 万元作为对公司
的出资。
2004 年 4 月 29 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公司换发了注册号为
1100001509967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7 年 4 月 6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公司换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633647998H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241,835万元。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即为国有独资公司,国管中心持有公司 100%股权。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报告期内北京电控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四、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对重要子公司的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北京电控共有 27 家 2 级下属单位。北京电控重要权益投资主要为对子公司的投资,其重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例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2018 年 | |||
总资产 | 总负债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1 | 京东方 | 北京 | 光电子器件及其他 电子器件制造 | 0.79% | 30,402,849.14 | 18,367,119.38 | 12,035,729.76 | 9,710,886.49 | 287,987.41 |
2 | 北方华创 | 北京 | 电子工艺装备和电 子元器件 | 9.23% | 1,000,149.07 | 625,007.42 | 375,141.66 | 332,385.10 | 28,284.87 |
3 | 电子城 | 北京 | 房地产开发 | 45.49% | 1,398,221.08 | 710,370.72 | 687,850.35 | 223,444.38 | 39,664.43 |
4 | 燕东微电子 | 北京 | 分立器件制造 | 38.43% | 591,134.78 | 80,021.21 | 511,113.56 | 115,601.32 | 4,085.64 |
注:上述子公司持股比例为直接持股。
京东方成立于 1993 年 4 月,其 B 股和 A 股股票分别于 1997 年 6 月和 2001 年 1 月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京东方核心业务包括显示器件、智慧系统和健康服务。
北方华创成立于 2001 年 9 月,主要从事组装生产及销售集成电路设备、光伏设备、TFT 设备、真空设备、锂离子电池设备、流量计、电子元器件,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及投资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及出口、代理进出口等业务。
电子城成立于 1986 年 12 月 24 日,股票于 1993 年 5 月在上交所挂牌交易,主要从事房地产的园区房地产的开发、销售和出租等业务,并为入驻企业提供物业管理及孵化服务。
燕东微电子成立于 1987 年 10 月,主要从事半导体微电子器件设计、制造、封测、销售等等业务。
(二)发行人对重要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2018 年 | |||
总资产 | 总负债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1 | 北京市工业设计研究 院有限公司 | 144,850.67 | 99,868.09 | 44,982.58 | 119,787.20 | 4,209.74 |
2 | 北京千住电子材料有 限公司 | 14,960.55 | 3,044.25 | 11,916.30 | 16,578.13 | 582.48 |
北京市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北京电控的参股公司,于 1986 年成立,主要经营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城市规划编制乙级、压力管道设计、对外承包工程、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北京千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为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参股公司,于 1995年成立,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锡制品、焊膏、助焊剂、焊接设备、处理装置及配件;销售化工产品(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为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9 年 05 月 15 日);开发锡制品、焊膏、助焊剂、焊接设备、处理装置及配件;转让自有技术;销售自产产品;电子焊接机器、电机设备、电气设备、金属制品、仪器仪表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上述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安装、调试、维修。
五、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东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股东为国管中心,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
100%,报告期内未发生股东变动的情况。
公司名称 |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张贵林 |
注册资本 | 3,500,000 万元 |
注册地 | 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 2 号 |
公司类型 | 全民所有制 |
业务性质 | 国有资本经营和国有股权管理 |
成立时间 | 2008 年 12 月 30 日 |
经营范围 | 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组织企业资产重组、并购。((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 衍生品;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 |
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
国管中心是由北京市国资委独家出资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于2008年12月30日成立,注册资本为350亿元,是以国有资本经营和国有股权管理为重点,以国有资本的证券化和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的投融资平台。截至2019年6月30日,国管中心合并报表总资产为29,079.32亿元,净资产为9,314.52亿元。
国管中心是实现北京市委市政府战略意图的产业投资平台,以市场方式进行资本运作的融资平台,推动国企改革重组、实现国有资本有序进退的产业整合平台,促进先导性产业发展和企业科技创新的创业投资平台,持有整体上市或主业上市企业的股权管理平台,为企业实施债务重组以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服务平台。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国管中心所持有的北京电控股权不存在股份质押或存在争议的情况。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国资委,北京市国资委行使出资人职责。
六、发行人股权架构及组织结构
(一)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
(二)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实际控制力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对京东方直接持股比例为 0.79%,对牡丹集团持股比例为 11.38%。发行人对上述两家子公司持股比例不足 50%,但仍对其拥有控制权。
1、发行人对子公司董事会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建设,对所属二级单位和重点三级企业领导干部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将制度文件进行分类分级,形成了涵盖选拔任用、考核激励、培训培养、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干部管理制度体系。
发行人已制定了《公司领导人员管理制度》、《派出董事管理办法》、《派出监事管理办法》、《外派专职监事会主席工作细则》、《所属单位负责人考核薪酬管理办法》、《委派财务总监管理办法》、《领导人员交流管理办法》、《领导人员职务任期管理办法》等干部管理制度,对下属公司董事会决议具有重要影响。
2、发行人对子公司董监高任免的影响
发行人高度重视党委与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关系,发行人对下属公司董监高的任免,需要经过发行人党委常委会、经理办公会、董事会研究讨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的董事(不含职工董事)、监事(不含职工监事)、经理层、财
务总监等均由公司党委负责考察、推荐及任用;发行人对其他子公司的董事、监事、管理层人员任免也具有决定性作用。
发行人拥有对京东方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推荐的权利,推荐人数与持有京东方的表决权成正比,由京东方依法履行相关任用程序。
牡丹集团为债转股公司,是发行人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发行人对牡丹集团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推荐人数由所持表决权比例决定,牡丹集团依法履行相关任用程序。
3、发行人对子公司经营决策的影响
发行人制定了《战略管理办法》,所属二级企业战略规划需经发行人审批;制定了《投资管理办法》,对所属企业重大投资进行管理;制定了《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及《经济运营监控管理办法》,对所属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并对企业运营进行监控;制定了《房产土地管理办法》、《房产租赁管理办法》,对所属企业房产土地提出了明确的管理要求;制定了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对企业筹资、投资、资产营运相关事项明确审批权限,对会计核算进行规范,严格控制财务风险。
4、发行人对子公司分红政策的影响
发行人制定了《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对所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收缴内容、计算口径和上缴时间、基本程序等进行了规范。
5、发行人将京东方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
(1)北京电控对京东方表决权的控制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北京电控直接持有京东方股权比例为 0.79%,通过控股子公司京东方投资持有京东方股权比例为 2.36%,直接及间接合计控制京东方 109,582.78 万股股票,占京东方总股本的 3.15%。
2013 年 8 月 19 日,国管中心与北京电控签署了《股份管理协议》,协议约定国管中心将其所持有的京东方股份的 70%以及前述股份由于利润、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股增加的股份交由北京电控管理,北京电控取得该等股份附带的除处分权及收益权以外的股东权利,截至目前,国管中心持有京东方 11.68%的股权,
北京电控通过《股份管理协议》管理京东方 11.68%*70%=8.18%的股权;2013年 8 月 19 日,国管中心与北京电控签署了《表决权行使协议》,协议约定国管中心所持有的京东方股份的 30%以及前述股份由于利润、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股增加的股份在行使股东表决权时与北京电控保持一致;2013 年 8 月 16 日,合肥建翔、重庆渝资分别与京东方投资签署了《表决权行使协议》,协议约定,合肥建翔、重庆渝资在行使股东表决权时须按照京东方投资的意思表示与京东方投资保持一致,截至目前,国管中心、合肥建翔、重庆渝资分别持有京东方股权比例 11.68% 、 7.21% 、 7.60% , 北 京 电 控 能 够 实 质 影 响 京 东 方
11.68%*30%+7.60%+7.21%=18.31%股份表决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根据《股份管理协议》,北京电控可实际支配表决权占京东方股份总数的 8.18%+3.15%=11.33%,此外根据《表决权行使协议》,国管中心、重庆渝资、合肥建翔所持有的京东方股份总数的 18.31%在行使股东表决权时须按照北京电控/京东方投资的意思表示并与其与保持一致,《表决权行使协议》进一步增强了北京电控对京东方的控制权。因此,北京电控能够实际支配京东方表决权的股份比例为 11.33%,并能够实质影响占京东方 18.31%股份的股东投票结果,北京电控为京东方的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将京东方纳入合并报表。
(2)北京电控对京东方董事会的影响
报告期内,北京电控不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京东方董事会建设,对京东方领导干部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形成了涵盖选拔任用、考核激励、培训培养、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干部管理制度体系。截至目前,京东方董事会共有非独立董事 8 名,其中董事长陈炎顺、副董事长刘晓东、潘金峰、非独立董事历
彦涛、孙芸、高文宝 6 名成员由北京电控推荐。京东方董事会成员中绝大部分由北京电控推荐,因此北京电控对京东方的董事会决议具有控制权。
(3)北京电控对京东方股东会的影响
根据京东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做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做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北京电控能够实际支配京东方表决权的股份比例为 11.33%,并能够实质影响占京东方 18.31%股份的股东投票结果。除国管中心、合肥建翔、重庆渝资外,京东方的其他股东对京东方持股比例均不超过 5%,京东方的股权结构较为分散。
虽然北京电控实际控制的京东方股份不足 50%,但考虑到中小股东投票率较低的因素,北京电控所享有的表决权对京东方股东大会决议能够起决定性作用,因此北京电控为京东方的实际控制人。
6、发行人将牡丹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
牡丹集团原为北京电控全资子公司,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将其所持有的牡丹集团债权进行债转股,债转股后北京电控持股比例为 11.38%,华融资产持股比例为 88.62%。根据 2000 年 5 月 16 日签订的债转股协议,华融资产不参与牡丹集团的经营管理,北京电控对牡丹集团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管理,管理层成员全部由北京电控任命,北京电控对牡丹集团具有实际控制权,因此北京电控将牡丹集团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三)发行人持有上市公司股权的受限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持有的上市子公司股权不存在质押等受限制情况。
(四)公司的组织结构图及部门职能定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组织结构如下:
1、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公司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公司办公室是公司党委(常委)会、董事会、经
理办公会(以下简称“三会”)的综合服务部门。部门为“三会”决策提供参谋和协调、督办等综合服务;按照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规范所属企业的“三会”管理;协调总部与所属单位行政事务;政策研究,政府公关、外事管理、保密工作;为所属单位提供专业化服务。
2、战略发展部
战略发展部是公司战略规划、管理的责任部门和牵头部门。部门负责统筹北京电控战略管理体系和制度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分解北京电控战略规划;推进整体战略的实施和目标的实现;牵头制定总部和所属单位改革方案并推动落实;科技产业管理体系建设和军工产品、品牌管理工作;电子情报所和老促办的业务管理。
3、运营管理部
运营管理部是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责任部门。部门统筹北京电控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建设;根据北京电控战略规划,组织制定、落实经营指标和重点任务的预算、分解工作;对北京电控战略目标实施情况进行有效、及时的监控,并提出指导意见。
4、资本运作部
资本运作部是公司股权管理和资本运作的责任部门。根据北京电控战略规划和国企改革要求,优化股权结构,提高资本证券化水平,为实现战略目标提供投融资支持。
5、财务管理部
财务管理部是公司财务管理的专业部门。部门按照战略规划目标,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体系;为战略决策提供价值判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所属单位提供专业化服务。
6、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专业部门。部门按照战略规划目标,建设人才开发与管理体系;统筹重点人才的开发工作;推进激励机制创新;优化人力资本结构和效益;牵头三所学校业务管理;为所属单位提供专业化服务。
7、审计部/法务部
审计部是公司审计监督管理的专业部门。部门按照战略规划目标,健全审计工作管理体系;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效益、领导干部离任、企业负责人年终兑现考核等专项审计;内控体系建设;配合电控公司监事会工作;并为所属单位提供专业化服务。
法务部是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的专业部门。部门按照战略规划目标,统筹法律事务管理体系建设;重大决策等经营活动全过程的法务支持;涉诉案件的处理;普法宣传;总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并为所属单位提供专业化服务。
8、资产管理部/安全环保部
资产管理部是公司土地、房屋及相关资产、房地产建设项目管理的责任部门。部门统筹公司土地、房屋及相关资产、房地产建设项目管理体系建设。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国企改革要求,推动资产优化,规范存量资产经营,提升存量资产的效益。同时部门负责北京市电子工业电镀调整中心的业务管理、正东集团能源业务管理。
安全环保部是公司安全管理、节能环保(牵头)、卫生防疫、后勤服务的专业部门。部门根据战略规划目标,负责健全安全生产、节能环保(牵头)、卫生防疫、消防、交通、治安保卫、国家安全等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专业化队伍的建设;北京电控总部后勤管理,为所属单位提供专业化服务。
9、信息中心
信息中心是公司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管理的专业部门。部门根据战略规划目标,优化信息管理体系;推动北京电控及所属单位信息化建设;推进所属单位智能制造水平;为所属单位提供专业化服务。
10、调整保障中心
调整保障中心是公司提供老干部管理服务的责任部门及公司离退休及不在岗职工的专业化管理服务平台。
一方面,调整保障中心按照中央、市委的精神和战略规划目标,执行党和国家老干部相关政策,落实老干部两项待遇,结合实际组织好老干部活动,为所属
单位提供专业化服务;另一方面,调整保障中心根据战略规划目标,完善社保服务管理体系,对非经营性资产进行集中管理,维稳信访工作,推动社保对象、非经营性资产的社会化管理,为所属单位提供专业化服务。
11、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党建督导室
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党建督导室是公司党建和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的责任部门。部门按照中央、市委的精神和战略规划目标,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北京电控党建工作责任制;推动党组织、党员队伍建设。
12、党委宣传部/团委
党委宣传部/团委是公司党建和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的责任部门。部门按照中央、市委的精神和战略规划目标,宣传思想政治工作,推动团青工作,为所属单位提供专业化服务。
13、纪委办公室/监察部/巡察办
纪委办公室/监察部/巡察办是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部门。部门按照中央、北京市委的精神和战略规划目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建设工作;监督检查纪律执行情况;查办信访案件;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效能监察工作;培养纪检干部队伍;为所属单位提供专业化服务。
14、工会办公室
工会办公室是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建立的保障职工权益的重要部门,指导所属单位做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和职工参与企业经济建设活动,发挥调动广大职工参与公司发展建设的重要作用。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有董事 8 名、监事 2 名、非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 4 名,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任期起始日期 | 持有发行人股权、 债券(股、手) |
王岩 | 董事长 | 男 | 2010.04 | - |
张劲松 | 董事、总经理 | 男 | 2018.08 | -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任期起始日期 | 持有发行人股权、 债券(股、手) |
缪国平 | 董事 | 男 | 2013.02 | - |
周榕 | 董事 | 男 | 2016.08 | - |
叶韶勋 | 董事 | 男 | 2015.02 | - |
李汉成 | 董事 | 男 | 2015.02 | - |
李双杰 | 董事 | 男 | 2016.08 | - |
李振明 | 董事 | 男 | 2018.12 | - |
赵健辉 | 职工监事 | 男 | 2014.09 | - |
李岩 | 职工监事 | 女 | 2014.09 | - |
宋士军 | 副总经理 | 男 | 2016.11 | - |
杜罗坤 | 副总经理 | 男 | 2016.02 | - |
陈勇利 | 副总经理 | 男 | 2013.02 | - |
潘金峰 | 副总经理 | 男 | 2016.02 | -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北京电控不存在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权、债券的情形。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1、王岩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北京市仪器仪表工业总公司团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北京远东仪表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北京仪器仪表工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北京京仪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董事长。2010 年 4 月起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兼任电子城董事长,中关村京企云梯科技创新联盟理事长,中国集成电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会理事、副理事长,北京市党的建设委员会理事。
2、张劲松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理学硕士,正高级会计师。曾任国营 700 厂财务部部长,京博达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京东方财务副总监,北京电控计划财务部部长。2011 年 8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7 月起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现兼任北方华创董事长,七星集团董事长,电控产投董事长,中国电子商会副会长,北京电子商会会长。
3、缪国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北京市委办公厅秘书处机要通讯员,市政府研究室干部、副主任科员、副处级调研员,市经委研究室副主任、主任,市工业促进局办公室主任、基础产业发展处处长,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基础与新材料产业处处长,北京电控副总经理。 2013 年 2 月起任公司党委常委、工会主席、职工董事,现兼任正东集团董事长,
北京电子工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理事。
4、叶韶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任国家机械委经济调节司科员,机械电子部经济调节司主任科员,机械工业部经济调节司副处长,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所长,2000 年起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2015 年 2 月起任公司董事。
5、李汉成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律师。曾任最高人民法院人事厅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助理审判员、审判员、高级法官,2000 年起加入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先后担任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主任高级合伙人。现担任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董事,2015 年 2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6、周榕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第二汽车制造厂专用汽车研究所干部、副所长、所长,北京第二汽车制造厂汽车研究所所长,北京第二汽车制造厂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政府区长助理、副区长,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兼崇文区前门街道办事处主任、工委副书记,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董事,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董事。2016 年 8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7、李双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曾任河北大学数学系经管学院讲师、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学专业博士,北京工业大学经管学院副教授、教授,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2016 年 8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8、李振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长城工业总公司规划计划处业务经理、副处长、处长,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资产运营部处长、副部长,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中信证券金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首席投资官。2018 年 12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9、赵健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政工师。曾任北京半导体器件五厂厂办秘书、团委书记、工会负责人、仪表分厂厂长、副厂长、厂长、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党委书记,北京 701 厂副厂长,北京微电子
器件公司党委书记。2013 年 7 月任北京市电子工业工会副主席、工会办公室主任。2014 年 9 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现兼任久益公司董事。
10、李岩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业工程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国营第 798 厂一分厂财务科科长、财务部部长助理、审计办公室副主任、副总会计师、财务部长,北京电控审计监察部副部长、审计部部长、审计法务部部长、审计部/法务部总监,2013 年 5 月任鑫元六监事,2014 年 1 月任牡丹集团监事,2015 年 4 月任兆维集团监事,2015 年 12 月任京东方投资监事,2016年 3 月任北京电控审计部/法务部(监事会办公室)总监。2014 年 9 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现兼任海力董事长、电控产投监事、牡丹集团监事,北京市内部审计协会理事。
11、宋士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电镀总厂分厂副厂长、生产科副科长、分厂厂长、党委书记,北京电镀总厂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国营北京七三八厂副厂长,兆维集团副总裁、执行副总裁,大华党委书记、常务副总经理,北京电控总经理助理、社保服务管理中心主任, 2015 年 2 月起任北京电控党委副书记,2016 年 11 月起任北京电控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现兼任久益公司董事长、电控阳光董事。
12、杜罗坤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湖南日用化工总厂技术处总工室副主任,北京玻璃仪器厂总工室副总工程师,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开发部副部长、部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党委常委。2016 年 1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现兼任北广集团董事长,北京工业经济联合会副会长。
13、陈勇利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曾任国营 700 厂设计一所副所长,设计三所所长,流量计事业部总经理,北京七星华创电子有限公司流量计分公司总经理、新技术研发院副院长、海外贸易部部长、市场推广部部长、战略发展部部长,七星集团总裁助理、副总裁、党委委员。 2013 年 2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现兼任兆维集团董事,北京通信信息学会副理事长。
14、潘金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
曾任兆维集团实业公司经营部经理、兆维大厦项目部经理、兆维集团实业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兆维集团执行副总裁,易亨集团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北京电控总经理助理、园区地产部部长。2016 年 2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现兼任爱思开董事,北电新能源董事长,北电爱思特董事长,京东方副董事长,北京市青年联合会委员。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 | 单位名称 | 担任的职务 |
王岩 | 电子城 | 董事长 |
中关村京企云梯科技创新联盟 | 理事长 | |
中国集成电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会 | 理事、副理事长 | |
北京市党的建设委员会 | 理事 | |
张劲松 | 北方华创 | 董事长 |
七星集团 | 董事长 | |
电控产投 | 董事长 | |
中国电子商会 | 副会长 | |
北京电子商会 | 会长 | |
缪国平 | 正东集团 | 董事长 |
北京电子工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 理事 | |
宋士军 | 久益公司 | 董事长 |
电控阳光 | 董事 | |
杜罗坤 | 北广集团 | 董事长 |
北京工业经济联合会 | 副会长 | |
陈勇利 | 兆维集团 | 董事 |
北京通信信息学会 | 副理事长 | |
潘金峰 | 京东方 | 副董事长 |
爱思开 | 董事 | |
北电新能源 | 董事长 | |
北电爱思特 | 董事长 | |
北京市青年联合会 | 委员 |
除上述兼职情况外,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兼职情况。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概况
北京电控始终坚持“市场导向、高端引领、创新驱动”的经营理念,以加快产业发展、提升综合实力为首要任务,以推动资产增值、提高盈利能力为主攻方向,以创新体制机制、增强企业活力为关键支撑,确立了“加快发展电子信息产业,聚力构筑‘产品+服务’的产业发展模式,持续推进产业发展平台和调整保障平台建设,努力打造电子信息产业领域具有国际行业竞争力、国内领先的战略控股型产业集团”的核心战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 年 1-9 月 | 2018 年 | 2017 年 | 2016 年 | ||||
营业收入 | 占主营业务 收入的比例 | 营业收入 | 占主营业务 收入的比例 | 营业收入 | 占主营业务 收入的比例 | 营业收入 | 占主营业务 收入的比例 | |
高端电子元器件 | 8,452,498.39 | 91.74% | 9,700,524.30 | 90.67% | 9,389,561.32 | 91.71% | 6,823,646.89 | 90.04% |
高端电子工艺装备 | 209,842.13 | 2.28% | 228,527.37 | 2.14% | 126,945.04 | 1.24% | 59,451.04 | 0.78% |
高效储能电池及系 统应用 | 54,938.15 | 0.60% | 55,130.17 | 0.52% | 38,926.94 | 0.38% | 71,802.58 | 0.95% |
电子信息服务 | 496,138.39 | 5.38% | 714,288.75 | 6.68% | 682,587.43 | 6.67% | 623,915.48 | 8.23% |
主营业务合计 | 9,213,417.07 | 100.00% | 10,698,470.59 | 100.00% | 10,238,020.74 | 100.00% | 7,578,815.99 | 100.00% |
注:上述主营业务构成情况的数据均为合并口径。
报告期内,公司高端电子元器件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在 90%以上,为公司最重要的业务收入和盈利来源。
(二)液晶显示器件业务及行业情况
1、液晶显示器件业务概况
公司液晶显示器件业务以京东方为载体,京东方致力于成为全球显示领域的领导者,产线分布在北京、合肥、成都、重庆、鄂尔多斯、福州等城市,营销和服务体系覆盖欧、美、亚、非等全球主要地区。2018 年京东方显示面板总体出货量保持全球第一;智能手机液晶显示屏、平板电脑显示屏、笔记本电脑显示屏、显示器显示屏、电视显示屏等五大主流产品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全面达成全球第一。2017 年 2 月,福州第 8.5 代 TFT-LCD 生产线实现产品交付,不仅创下从打桩到投产仅用 15.8 个月的业界最快记录,同时取得当年投产当年盈利的佳绩。
2017 年 10 月,中国首条、全球第二条第 6 代柔性 AMOLED 生产线—京东方成都第 6 代柔性 AMOLED 生产线实现量产交付。2018 年 6 月,全球首条 TFT-LCD最高世代生产线—京东方合肥第 10.5 代 TFT-LCD 生产线实现一期满产。专利申请数量保持快速增长,全年新增专利申请 9,585 件,其中海外专利申请超 38%, OLED、传感、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重要领域专利申请超 4,000 件,新增专利授
权超 4,800 件,其中美国授权超 1,600 件;美国商业专利数据显示,京东方美国
专利授权量全球排名由 2017 年第 21 位跃升至 2018 年第 17 位。
2、液晶显示器件业务经营情况
(1)采购情况
公司主要采购的原材料包括玻璃基板、偏光片、驱动芯片、背光模组和
Exposure 等。
京东方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及外购零部件主要包括背光模组、玻璃基板、偏光片、驱动 IC 及其他零部件等。其中玻璃基板和偏光片等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例较大。由于国内生产商的技术水平无法满足产品质量要求,京东方主要通过部分供应商向美国和日韩等跨国企业进口玻璃基板和偏光片。对于进口零部件,京东方通常维持一定的存货水平,供应商也会根据京东方的年度生产计划提前准备货源,确保供货稳定。生产所需的其他原材料及零部件可通过向本地供应商采购等方式获取。
2016-2018 年,京东方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总额总体呈波动增长态势,分别为
98.70 亿元、80.95 亿元和 120.12 亿元;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呈 V 型走势趋势,分别为 17.44%、11.52%和 15.54%,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 | 占采购总额比(%) |
1 | 第一名供应商 | 524,283.55 | 6.78 | |
2 | 第二名供应商 | 246,200.42 | 3.19 | |
3 | 第三名供应商 | 149,159.50 | 1.93 | |
4 | 第四名供应商 | 147,843.37 | 1.91 | |
5 | 第五名供应商 | 133,733.52 | 1.73 | |
合计 | 1,201,220.36 | 15.54 | ||
2017 年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 | 占采购总额比(%) |
1 | 第一名供应商 | 280,210.32 | 3.99 | |
2 | 第二名供应商 | 207,349.33 | 2.95 | |
3 | 第三名供应商 | 120,751.33 | 1.72 | |
4 | 第四名供应商 | 103,009.00 | 1.47 | |
5 | 第五名供应商 | 98,134.38 | 1.4 | |
合计 | 809,454.36 | 11.52 | ||
2016 年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 | 占采购总额比(%) |
1 | 第一名供应商 | 518,329.51 | 9.16 | |
2 | 第二名供应商 | 188,689.96 | 3.33 | |
3 | 第三名供应商 | 108,206.97 | 1.91 | |
4 | 第四名供应商 | 86,601.00 | 1.53 | |
5 | 第五名供应商 | 85,151.32 | 1.5 | |
合计 | 986,978.77 | 17.44 |
(2)销售情况
2016-2018 年,京东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总额分别为 260.37 亿元、369.95亿元和 405.53 亿元,占销售收入比重分别为 37.79%、39.44%和 41.76%,销售集中度基本保持稳定。具体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 占销售总额比(%) |
1 | 第一名客户 | 1,628,783.38 | 16.77 | |
2 | 第二名客户 | 676,929.01 | 6.97 | |
3 | 第三名客户 | 626,958.64 | 6.46 | |
4 | 第四名客户 | 597,089.07 | 6.15 | |
5 | 第五名客户 | 525,570.70 | 5.41 | |
合计 | 4,055,330.79 | 41.76 | ||
2017 年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 占销售总额比(%) |
1 | 第一名客户 | 1,907,367.80 | 20.33 | |
2 | 第二名客户 | 551,461.01 | 5.88 | |
3 | 第三名客户 | 540,116.20 | 5.76 | |
4 | 第四名客户 | 392,329.57 | 4.18 |
5 | 第五名客户 | 308,201.46 | 3.28 | |
合计 | 3,699,476.04 | 39.44 | ||
2016 年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 占销售总额比(%) |
1 | 第一名客户 | 1,212,860.23 | 17.6 | |
2 | 第二名客户 | 433,004.16 | 6.28 | |
3 | 第三名客户 | 381,832.50 | 5.54 | |
4 | 第四名客户 | 292,176.39 | 4.24 | |
5 | 第五名客户 | 283,839.92 | 4.12 | |
合计 | 2,603,713.20 | 37.79 |
3、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京东方制定了严格、完善的采购与供应商管理程序,确保所有生产、研发所需物料的质量稳定、可靠。在确定供应商之前,公司采购企划中心组织品质中心、制造部、研发中心分别对供应商的背景资料及样品评审,保证评审的充分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合格供应商资料整理归档后由采购企划中心及相关领导核准。生产、研发等部门产生的物料需求需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由采购企划中心向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议价,最终议价结果需经京东方 DBG 首席采购官组织相关负责人审核、提交京东方管理层批准。京东方根据各自生产进度安排和原材料实际库存情况,与各材料供应商签订具体的材料采购合同和采购订单,从而进行后续的采购活动。
(2)生产模式
公司液晶面板业务的生产安排由京东方统一制定,包括年度、月度生产计划,下发至各子公司。各生产部门根据销售部门接到的产品订单并结合自身库存和生产能力制定具体的生产计划,生产车间按照上述生产计划组织实施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液晶面板业务主要通过 B2B 的直接贸易方式进行产品销售。公司在与三星电子、LG 显示、冠捷科技等全球性战略客户建立长期稳定供应关系的同时,积极培育国内潜在战略客户和高附加值细分市场客户,目前已与联想集团、深康佳、长城电脑、青岛海尔、海信电器、四川长虹等国内主要终端厂商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逐步改变了过去主要依赖国外市场的局面。
4、盈利模式
公司液晶面板业务的盈利来源于子公司京东方对外销售液晶面板实现的利润。
5、所属行业情况
随着国家推出新型显示产业创新发展专项政策、共性技术应用共享工程、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建设基金等支持政策,未来产业发展面临良好的政策环境。从市场情况看,“十三五”显示产业全球将保持 5%左右的增速,预计 2020
年显示行业总产值将达到 1,460 亿美元,传统应用市场外,车载和穿戴市场成为新的增长引擎,呈高速增长态势进一步推动显示市场的不断壮大。从技术方面看,将呈现以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TFT-LCD)为主导,有源矩阵有机电致发光显示(AMOLED)为主要增长点的发展态势。TFT-LCD 技术已成为现阶段的主流显示技术。
随着技术进步和工艺简化,TFT-LCD 产业已进入稳定增长期。从收入规模看,IHS 预测 2020 年全球 TFT-LCD 面板的收入将达到 1,200.51 亿美元,占 2020年全球显示器件行业总收入的 82.00%,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10%,行业进入稳定增长期。
6、产业链概况
液晶显示器件产业由上游原材料和装备产业、中游面板制造产业以及下游整机产业组成。玻璃基板作为液晶显示面板基础原材料之一,处于产业链上游。玻璃基板原材料为最基础的化工原料,如石英粉、氧化铝等。背光模组、偏光片、驱动 IC 和液晶材料等同玻璃基板一样,为面板的基础材料,同样处于显示器产业链上游。产业链中游为液晶显示面板行业与模组行业,生产出的面板用于下游整机制造厂商制造笔记本电脑、液晶电视、手机和平板电脑等产品。
7、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
液晶显示器件行业是一个全球性竞争行业,产业的垄断程度相对集中。全球前五大液晶显示面板厂商京东方、三星电子、LG 显示、友达光电和群创光电占据了液晶显示器件市场的绝大部分份额,目前我国大陆地区液晶显示器件企业发展迅速,但整体市场份额相较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尚有一定差距。
近年来韩国、我国台湾地区建设高世代线的速度逐渐减缓,产能规模增长有限。随着我国大陆地区液晶显示面板厂商纷纷建成投产高世代线,产能的释放助推了我国大陆地区在大尺寸液晶显示面板市场中的迅速崛起。
根据群智咨询发布的 2018 年全球液晶电视面板出货量排名,京东方(5,430万片)、LGD(4,860 万片)、群创光电(4,510 万片)、三星(3,940 万片)和华星光电(3,870 万片)位列全球前五。
(三)高端电子工艺装备和高精密电子元器件业务及行业情况
1、高端电子工艺装备和高精密电子元器件业务概况
公司高端电子工艺装备和高精密电子元器件业务以北方华创为载体,产品以集成电路设备为主,并结合市场需求向光伏、先进封装、LED、MEMS、光波导、功率器件和化合物半导体等应用领域拓展。北方华创先后承担 11 项国家重大科
技 02 专项,技术水平快速提升,填补了国内 12 英寸高端刻蚀机、PVD、CVD、氧化炉、清洗机等设备技术空白,大部分产品实现了 28nm 的产业化认证,刻蚀机、PVD 已开始 14nm 技术的研发。技术能力达到同技术代国际主流装备水平。 12 英寸 28nm 刻蚀机、PVD、氧化炉等设备均已进入了中芯国际和上海华力等国内集成电路制造领军企业大生产线,多款产品已成为 LED、先进封装、MEMS等泛半导体领的主流产品,市场开拓工作成效显著,刻蚀机产品成功打入台湾市场。其中 12 英寸、28nmHardMask PVD 设备及 12 英寸 55nm 硅刻蚀设备已作为中芯国际的 Baseline 设备,代表了国内设备的最高水平。
北方华创精密电子元器件业务涉及电阻、电容、晶振、混合电路、半导体器件、光电器件、磁性材料等七大领域,产品面向航空、航天、兵器、电子、船舶等行业,具有多年的国防科工重点工程配套经验,为国防工业做出了突出贡献,多项技术填补了国内空白,多款产品细分市场占有率名列前茅,在国防科工领域享有较高的声誉。
2、高端电子工艺装备和高精密电子元器件业务经营情况
(1)采购情况
原材料采购方面,由于北方华创装备类产品为定制化产品,根据客户需求进行生产;电子元器件类产品以军用产品为主,订单具有小批量、多品种、多规格
的特点,因此北方华创的采购需适应不同客户的需要,采购项目种类多,金额占比较小。此外,由于北方华创以销定产的特点,采购项目每年均会产生一定变化。 2016-2018 年,北方华创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元/件
2018 年 | ||
项目 | 采购金额 | 采购均价 |
储料器 | 7,991.90 | 123.48 |
运动平台 | 5,753.63 | 67.69 |
四区装配体 | 2,136.90 | 21.27 |
匹配器 | 3,543.05 | 128.01 |
清洗组件 | 2,028.00 | 2,010.00 |
合计 | 21,453.48 | - |
2017 年 | ||
项目 | 采购金额 | 采购均价 |
YT8220040 P082 IXA3306CV PUMP ISO320F KF | 1,959.83 | 11.53 |
干泵 iH600 | 1,895.61 | 8.53 |
摆阀 65050-PHCH-AFA1 | 1,625.34 | 8.59 |
真空机械手 SRBZ820C-SMSX | 1,462.11 | 11.25 |
Chiller HRZ004-L-Z | 1,360.00 | 7.01 |
合计 | 8,302.90 | - |
2016 年 | ||
项目 | 采购金额 | 采购均价 |
机加件 | 3,118.05 | 11.81 |
清洗机毛刷洗净模组 | 744.29 | 53.16 |
紫外固化机工作台部 | 1,052.00 | 210.40 |
Stocker | 1,839.50 | 183.95 |
紫外线照射器 | 1,614.00 | 322.80 |
合计 | 8,367.84 | - |
(2)生产情况
报告期内,北方华创质量流量计和片钽产能利用率保持在较高水平;设备类的单晶炉、扩散类整机和立式氧化炉前期产能利用率较低主要系设备类产品以销定产,由于订单不足,导致上述产品产能利用率较低,目前已有所提升。2016-2018年,北方华创重点产品产能及产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件
产品 | 类别 | 2018 年 | ||
产能 | 产量 | 产能利用率(%) | ||
单晶炉 | 装备 | 800 | 784 | 98.00% |
扩散类整机 | 装备 | 150 | 119 | 79.33% |
立式氧化炉 | 装备 | 20 | 10 | 50.00% |
清洗机 | 装备 | 50 | 33 | 66.00% |
质量流量计 | 装备 | 70,000 | 69,756 | 99.65% |
片钽 | 器件 | 8,000,000 | 7,172,546 | 89.66% |
产品 | 类别 | 2017 年 | ||
产能 | 产量 | 产能利用率(%) | ||
单晶炉 | 装备 | 550 | 538 | 97.82 |
扩散类整机 | 装备 | 80 | 64 | 80.00 |
立式氧化炉 | 装备 | 10 | 5 | 50.00 |
清洗机 | 装备 | 30 | 11 | 36.67 |
质量流量计 | 装备 | 70,000 | 62,877 | 89.82 |
片钽 | 器件 | 8,000,000 | 7,438,574 | 92.98 |
产品 | 类别 | 2016 年 | ||
产能 | 产量 | 产能利用率(%) | ||
单晶炉 | 装备 | 69 | 36 | 52.17 |
扩散类整机 | 装备 | 130 | 97 | 74.62 |
立式氧化炉 | 装备 | 34 | 8 | 23.53 |
清洗机 | 装备 | 76 | 54 | 71.05 |
质量流量计 | 装备 | 34,995 | 27,996 | 80.00 |
片钽 | 器件 | 20,000,000 | 12,699,378 | 63.50 |
(3)销售情况
北方华创的装备类产品以定制产品为主,主要以直销方式进行该类产品的销售,同时围绕重点客户、重点区域设立办事处、驻厂服务中心,为客户提供更快捷、方便的销售服务。截至报告期末,北方华创在上海、深圳设立了流量计北方华创办事处,并围绕国内顶尖的集成电路厂设立了驻厂的销售、服务中心。电子元器件类产品的销售模式根据产品的特点及客户的要求不同而确定。在一般地区,北方华创采用了直销、区域代销等方式,在西安、上海等重点区域设立了专门的办事处。
从产销率来看,由于以销定产,北方华创产销率整体保持在较高水平。
2016-2018 年以及 2019 年 1-6 月,北方华创主要产品产销情况如下:
类别 | 产品类 别 | 项目 | 2018 年 | 2017 年 | 2016 年 |
电子装备. | 集成电路装备 | 销量(万件) | 0.1463 | 0.1196 | 0.0233 |
产量(万件) | 0.1250 | 0.1360 | 0.0232 | ||
产销率(%) | 117.04 | 87.94 | 100 | ||
平均单价(元/件) | 1,438,844.35 | 835,572.27 | 2,969,110.78 | ||
销售收入(万元) | 210,502.93 | 99,934.44 | 69,180.28 | ||
光伏装备 | 销量(万件) | 0.0105 | 0.0091 | 2.73 | |
产量(万件) | 0.0142 | 0.0091 | 2.97 | ||
产销率(%) | 73.94 | 100 | 92.02 | ||
平均单价(元/件) | 1,677,686.54 | 1,996,567.03 | 8,793.37 | ||
销售收入(万元) | 17,615.71 | 18,168.76 | 23,992.70 | ||
电池装 | 销量(万件) | 0.0045 | 0.0083 | 0.0121 |
备 | 产量(万件) | 0.0066 | 0.0100 | 0.0120 | |
产销率(%) | 68.18 | 83 | 101 | ||
平均单价(元/件) | 897,522.22 | 1,055,430.00 | 789,896.24 | ||
销售收入(万元) | 4,038.85 | 8,760.07 | 9,557.74 | ||
其他 | 销量(万件) | 4,504.73 | 4,275.29 | 1,823 | |
产量(万件) | 4,508.62 | 4,185.07 | 1,930 | ||
产销率(%) | 99.91 | 102 | 94 | ||
平均单价(元/件) | 6.22 | 3.00 | 2.55 | ||
销售收入(万元) | 28,006.09 | 12,810.13 | 4,650.99 | ||
电子元器件 | -- | 销量(万件) | 19,909.00 | 16,475.35 | 21,219 |
产量(万件) | 20,810.29 | 16,208.05 | 20,615 | ||
产销率(%) | 95.67 | 102 | 103 | ||
平均单价(元/件) | 3.55 | 3.91 | 2.50 | ||
销售收入(万元) | 70,714.43 | 64,395.30 | 53,098.90 |
2016-2018 年,北方华创营业收入规模基本稳定,综合毛利率水平较高。报告期内,北方华创电子元器件销售收入逐年增长,未来随着北方华创高精密电子元器件业务的持续发展,北方华创营业收入有望进一步增长。
3、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北方华创下属的各分子公司、研发中心进行具体的产品运营,各分子公司、研发中心负责各自所需生产物料的采购。
北方华创于 2011 年修订了《北方华创采购管理制度》,从采购需求、采购计划、采购流程、定价机制、供应商管理、质量管理、库存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各分子公司、研发中心在此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各自的业务特点制定了相应的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流程方面,根据采购需求、库存情况及生产计划制定相应的采购计划,按照相应的授权及审批程序推进采购的实施和监管;供应商选择方面,成立供应商评审小组,从质量、价格、供应能力、服务水平等方面对供应商进行全方位的评价,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对于精密电子元器件类采购,北方华创按相关要求对供应商进行选择和管理;采购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依据,针对不同性质的供应商采取差异化的付款政策。
(2)销售模式
北方华创下属的各分子公司、研发中心进行具体的产品运营,各分子公司、研发中心负责各自产品的销售管理。北方华创编制了销售合同管理制度,在此基
础上,各分子公司、研发中心根据自身特点制定了相应的销售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审批流程、权限,合同收款政策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限定。
北方华创主要业务涉及两大类产品,一是装备类,以集成电路、光伏、锂电装备为主;二是精密电子元器件类,包括电阻、电容、晶体元件和混合集成电路。
北方华创装备类产品以定制产品为主,主要以直销方式进行产品的销售,同时围绕重点客户、重点区域设立办事处、驻厂服务中心,为客户提供更快捷、方便的销售服务。目前,北方华创在上海、深圳设立了流量计公司办事处;围绕上海中芯国际、北京中芯国际、上海华力等国内顶尖的集成电路厂设立了驻厂的销售、服务中心;各业务单元针对重点客户成立了多个专门销售团队,以支持客户的需求。
北方华创元器件类产品主要应用于航空、航天、兵器等军用领域,销售模式根据产品的特点及客户的要求不同,采用直销、区域代销等方式,产品销售分布于全国各地,在西安、上海等重点区域设立了专门的办事处。
4、盈利模式
北方华创高端电子工艺装备业务和高精密电子元器件业务的盈利主要来源于产品销售产生的利润。
5、所属行业情况
近年来,国家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给予重点支持和扶植,产业发展推进纲要和产业投资基金等一系列鼓励政策和措施陆续出台,支持力度非常大。从市场方面看,全球半导体装备需求近几年波动起伏,台湾是需求量最大的地区之一,中国大陆地区未来将成为最具有成长力的设备消费区域,2015 年设备支出达到 40 亿美元,未来几年国内半导体设备市场将高于全球行业发展速度,预计 2020 年达到 60 亿美元左右。从技术方面看,随着中芯国际 28nm 制程的大规模量产,我国集成电路制造工艺将跻身国际主流水平,按照产业推进纲要要求,到 2020 年,16/14nm 制造工艺实现规模量产。
近年来,国家颁布了多项推进国产化、税收减免方面的政策措施,支持力度加大。从市场方面看,由于国际政治局势的不断变化和国家军事安全战略的需要,军事装备现实需求不断加大,军工市场空间进一步扩大,同时在国产化替代和军
民融合等相关产业政策的推动下,国防支出持续增长,其中军事装备支出将逐年增加至 40%,装备信息化成为未来发展重点,军事装备的快速增长必将带动精密电子元器件的需求大幅增长,预计精密电子元器件市场需求规模将保持 15%左右的速度增长,未来发展前景向好。从技术方面看,精密电子元器件总体向着小轻薄、高效率、高精度、高集成度、智能化和低功耗等方向发展。
6、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
目前国内半导体设备市场仍然处于被进口设备垄断的局面,但随着国内厂商的不懈努力,已经有部分设备进入大规模集成电路生产线,具备一定参与国际竞争的实力。从未来发展趋势看,产业资本并购重组仍将不断加快,国际化、全球化竞争趋势愈加明显,服务体系建设和能力提升成为国内厂商参与竞争的关键因素之一。
高精密电子元器件行业属于高毛利,进入壁垒比较高的行业,市场格局相对稳定,但是随着国防科工局、总装备部先后出台的一系列供应商资质认证放开、简化许可认证手续的相关政策,行业进入门槛降低,更多的民营企业将有机会参与到军用装备的生产、维护和研发的过程中,军工市场的竞争将会变得异常激烈。
(四)园区房地产业务及行业情况
1、园区房地产业务概况
北京电控旗下电子城是国内专业的高科技产业聚集平台及创新平台运营商,是中关村科技园区最早的开发建设成员之一,主营业务为园区地产的销售、出租及物业管理。多年来,电子城在中关村电子城科技园区成功开发建设了“电子城
•创新产业园”、“电子城•科技研发中心”、“电子城•科技大厦”、“电子城
•IT 产业园”、“电子城•国际电子总部”等主题科技产业园。电子城的产业定位主要是在国家重点、热点经济区域的政策区内建设“科技主题园中园”及“科技城市功能区”。近年来通过品牌塑造、模式复制及形成的科技产业聚集能力,逐步推进了“立足北京,辐射全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先后拓展了“电子城•朔州数码港”、“电子城•朔州京城港”、“电子城•大数据及互联网金融产业园”、“电子城•国际创新中心”、“电子城•国际电子总部(天津)”及“电子城•秦皇岛度假酒店”等多个全国性项目。
近年来,电子城积极响应国家“双创”号召,成功实现战略转型,全面完成了创新产品的研发。通过“国际创新中心”与“创 E+”等系列产品的打造,构建了电子城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体系,积极推进创新产品的落地。一方面积极关注长三角经济区、海峡西岸经济区、珠三角经济区及以成渝经济带等热点区域的项目拓展;另一方面电子城创新发展理念,将互联网思维引入“产品驱动”战略,固化“创 E+”产品运营方式、经营模块。电子城联合北京电控、58 赶集、创业黑马等,共同成立了北京科创空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资本运作与资产运作相结合的方式,着力打造新互联网时代下的创业创新生态社区。
2、园区房地产业务经营情况
(1)土地储备情况
截至 2016-2018 年末,电子城期末土地储备面积分别为 21.90 万平方米、52.43万平方米和 82.36 万平方米。2017 年土地储备的增长主要来自于电子城在厦门、昆明和天津的土地储备增长。2018 年土地储备的增长主要来自于昆明和南京项目土地储备增长。截至 2018 年底,电子城土地储备面积 82.36 万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地块名称 | 储备金额(万元) | 尚未开发面积(万平方米) |
朔州 2015-30 号 | 12,259.00 | 10.58 |
天津西青区 1#西 | 4,820.40 | 3.55 |
天津西青区 7#东 | 9,509.00 | 7.21 |
天津西青区 7#西 | 16,675.12 | 42.17 |
昆明 DTCKG2016-023 号 | 19,400.00 | 10.32 |
厦门 0054776 号 | 342,000.00 | 8.53 |
合计 | 404,663.52 | 82.36 |
(2)物业销售情况
2016-2018 年,电子城园区地产业务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 10.63 亿元、16.80
亿元和 17.39 亿元;结算面积分别为 5.84 万平方米、13.10 万平方米和 15.70 万平方米。2016-2018 年,电子城房地产销售情况如下:
项目类型 | 2018 年 | 2017 年 | 2016 年 | |||
结算面积 (万平方米) | 结算收入 (亿元) | 结算面积 (万平方米) | 结算收入 (亿元) | 结算面积 (万平方米) | 结算收入 (亿元) | |
产业类 | 8.34 | 15.20 | 5.77 | 14.50 | 5.14 | 9.70 |
住宅类 | 7.36 | 2.19 | 7.33 | 2.30 | 0.70 | 0.93 |
合计 | 15.70 | 17.39 | 13.10 | 16.80 | 5.84 | 10.63 |
电子城园区地产销售经营状况整体保持稳定。
(3)物业出租情况
电子城园区出租主要以自持产业物业和商业写字楼的租金收入为主。电子城主要出租物业均位于北京市,近三年各出租物业出租率均保持在较高水平,且租金标准保持了持续增长。2016-2018 年,电子城主要已运营出租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可出租面 积(万平方米) | 出租率(%) | 租金标准(元/月/平方米) | ||||
2018 年 末 | 2017 年 末 | 2016 年 末 | 2018 年 | 2017 年 | 2016 年 | ||
IT 产业园 | 4.74 | 100.00 | 100.00 | 100.00 | 91.25 | 82.52 | 82.73 |
科技研发中心 | 2.91 | 89.00 | 80.00 | 70.00 | 127.75 | 129.88 | 141.44 |
创新产业园 | 0.89 | 100.00 | 100.00 | 45.00 | 106.46 | 101.29 | 118.02 |
科技大厦 | 2.31 | 82.00 | 81.00 | 100.00 | 152.08 | 152.08 | 151.80 |
近年来电子城园区地产出租业务经营状况良好。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创新产业园与科技研发中心出租率较低,主要是由于部分客户集中在 2016 年底退租,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新客户已经入驻,电子城物业出租率接近 100%。
3、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电子城通过出让方式获取土地资源,并进行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厂房、研发楼、写字楼等房产项目的营建。建成后以租赁、出售等方式进行招商,并提供相关配套设施的经营、管理服务。
(2)销售模式
电子城设立专门的营销部门进行项目推广和销售,充分发挥品牌优势和区域吸引力优势进行项目策划和推广宣传,并积极与专业中介代理渠道合作进行招商,形成了以自销和专业代理渠道紧密结合的销售模式。
电子城以市场需求、竞争分析为基础,立足于项目的产品优势,制定各分子公司、各项目的定价体系及策略,各分子公司严格执行公司决策层批准后的价格体系及策略。
4、盈利模式
电子城园区地产业务的盈利主要来源于园区地产物业的销售以及收取物业租金产生的利润。
5、所属行业情况
2000-2010 年,国内民用住宅市场的发展带动了十年来中国房地产行业的飞速增长。2010 年以后商业地产、产业地产的崛起,带领中国房地产行业展开了又一个辉煌的 10 年,由此而成长起来的商务园区市场显示出强劲的市场需求。
近年来,寻求高规格办公空间的智力密集型企业:如软件、信息服务、商务服务、科技外包、生物医药业等公司不断扩张的研发和业务流程外包业的迅猛增长,以及一些大型企业希望在高成本的市中心以外区域建立低密度、低容积率、高绿化、环境佳的园区氛围办公空间,都使得高品质商务园区的需求不断增强。同时,政府对于提升中国经济价值链的策略以及制定研发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业集聚区的政策(例如建立国家软件火炬产业基地等)也进一步促进了市场需求和行业领域的进一步集聚。
根据戴德梁行关于中国园区地产市场的研究报告,戴德梁行对中国 30 个产
业发展较好的城市中 414 个规模以上(即建筑面积在 1 万平米以上)园区进行调
研统计,截至 2016 年末,414 个园区的合计开发量将达 20,898 万平米。同时,基于 IT 和服务外包为园区主导使用产业,戴德梁行对这 30 个产业发展较好城市中的 154 个以 IT 和服务外包为主导产业的园区进行统计,截至 2016 末,以 IT和服务外包为主导的园区合计开发量为 10,407 万平方米。
中国园区地产未来需求驱动力主要来自产业驱动力和结构驱动力两方面。
从中国的产业发展情况来看,随着软件行业(含软件信息业、科技服务外包行业),以及电子信息业、生物医药业等产业的不断发展,产生大量的产业办公需求;而这一类产业所拉动的办公需求与城市近郊的园区相匹配,进而为中国园区的开发建设及发展产生较强支撑力。从全国各产业来看,对科技研发 R&D 的经费投入持续增长,而其中企业科技研发投入占据主导,在此背景下企业对研发办公需求相应增长,为研发类办公产品带来市场,也成为园区的发展利好因素。
从结构驱动力方面来看,园区本身的产品特质上形成了相对于市中心商务中心的租金优势,而从外部大环境来看,中国的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也将对园区
这一类的办公产品产生驱动,与此同时中国政府的产业政策的支持也将对园区的发展持续产生利好。
6、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
国内的园区地产行业比较分散,园区地产行业的开发商总体可以分为四大类,分别为政府主导开发商、国内综合地产开发商、国外园区地产开发商以及国内园区地产开发商等类型。政府主导开发商侧重于开发为数不多的当地项目,而国外园区地产开发商和国内综合房地产开发商在中国开发的园区一般较小,并仅进驻少数城市。目前仅有少数成熟的国内园区地产开发商在全国各地都有园区项目。
国内园区地产开发商分类如下:
国内政府主导开发商:以中关村软件园、上海紫竹科学园区、电子城科技园区等为代表,有较强的政府背景以及少量或部分的政府下属公司和集团参股,共同开发管理;
国内综合房地产开发商:以瑞安、绿地、复地、万通等希望进入产业地产领域的综合开发商,其开发的园区大多规模较小,未形成成熟的产品模式;
国外园区地产开发商:大多数集中于厂房和仓库等领域的开发,只有新加坡两大地产开发的园区有少量的办公物业;
国内商务园开发商:以亿达发展、天安、恒生、中邦等为代表,全国性的布局的专业开发商和众多小型单一项目的本地开发商。
(五)文化创意业务及行业情况
1、文化创意业务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文化创意业务经营主体主要为正东集团、七星集团、方略传媒。
(1)正东集团
正东集团文化创意业务主要为利用场地组织文化活动、文化交流、产品发布等。
2006 年正东集团依据首都的发展定位和建设国际大都市的要求,结合国家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和北京市十一五规划的总体设想,在原北京市工业促进局推动下与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联手打造了以多门类时尚设计为主题的“751 北京时尚设计广场”。同时,正东集团结合市政府文化创意产业定位和公司遗存厂房、设备特色资源,制定了园区总体战略和园区发展规划。
751 北京时尚设计广场是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之一。园区占地面积 22万平方米,将独特的工业资源与科技、时尚、艺术、文化等元素紧密结合,以时尚设计为主题,以服装、服饰设计为引领,致力于发展创意设计、产品交易、品牌发布、展演展示、时尚体验等产业内容。目前园区已集聚了服装、家居、建筑、影视等各门类设计机构,每年举办引领时尚生活体验的国内外设计产品展示发布会、庆典等活动上百场,具有较大的国际影响力。
(2)七星集团
北京 798 文化创意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798 公司”)为七星集团子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展览展示业务、艺术品电子商务业务、文化艺术保税仓储业务、艺术宣传业务、798 艺术衍生品业务、旅游、租赁及服务业务。
798 公司依托 798 艺术区,打造 798 品牌,展示 798 魅力,专注于文化创意产业的深度开发与运作,致力于艺术品交易及拍卖、艺术展览及文化活动、艺术衍生品及原创产品开发,通过对现代文化艺术的理解和阐释,有效发挥 798 品牌优势。
①展览展示业务
798 公司策划组织国内外当代艺术展示交流活动,同时为国内外文化、艺术、商业机构进行展示、交流、公关、聚会、新闻发布等活动提供场地租赁服务。
②艺术品电子商务业务
“798 艺葩 Eparty”为 798 公司的重要服务平台项目,该项目主营业务为艺术品的交易,主要模式为 O2O 模式,线下展示、线上销售,让藏家既能“眼见为实”,又能便捷购买。
③文化艺术保税仓储业务
798 公司下属的保税仓储中心为文化艺术展览展示提供服务,仓储中心内部展览展示空间较大,可开展进口艺术品的展示工作,展示结束可以直接运回原地,避免高昂的关税和繁琐的报关服务,最重要的是可以避免占用进口艺术品在保税区外进行展览的大量流动资金。
④艺术宣传业务
798 公司出版的《艺术汇》杂志是一本以学术为导向的当代艺术杂志,以敏锐的视角观察中国当代艺术的动向,用文字积极参与到中国当代艺术发展的进程中。
⑤798 艺术衍生品业务
798 公司的艺术衍生品业务包括高端礼品及 798 特色创意产品的定制。
⑥旅游、租赁及服务业务
目前 798 艺术园区相继入驻德国文化中心-歌德学院、丹麦文化中心、以色列文化中心等国际文化机构,逐渐形成了独特的 798“文化使馆区”。未来园区将引进更多国家文化中心入驻,加强国家间文化交流互访与合作,弘扬中国文化价值观。
(3)方略传媒
方略传媒成立于 2005 年,主要经营以下文化创意业务:学术期刊杂志、展会服务、大型展馆设计及制作、视频制作等。
2、文化创意产业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北京电控的文化创意产业营业收入总体呈波动上升态势。文化创意产业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 年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文化创意产业收入 | 17,181.17 | 6,099.32 | 12,566.76 |
3、文化创意产业经营模式
(1)时尚设计广场经营模式
正东集团在多年发展实践中,遵循着“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以“国际化、高端化、时尚化和产业化”为目标,在政府的引导下与专业协会精诚合作,坚持“保护、开发、稳定、发展”的建设方针,制定了园区创意产业培育期、成长期和成熟期的三期发展规划。正东集团创意产业的经营,将独特的工业资源与科技、时尚、艺术、文化等元素紧密结合,以时尚设计为主题定位,以服装服饰设计为引领,同时发展涵盖多门类跨界设计领域的创意设计产业,致力于创意设计、产品交易、品牌发布、展演展示、时尚体验等产业内容,力争使园区成为国内外关注的时尚创意示范区,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引领北京时尚生活体验的时尚聚集地和创意产业集聚区。
(2)艺术品交易平台经营模式
七星集团以艺术品电商平台为依托,建立“798 全球艺术品推广平台”,实现全球文化互访与艺术交易线上线下的多极融合;并以拍卖为形式,开展艺术品和艺术衍生品的交易,建立全球艺术品推广及交易机制,推动中国当代艺术走向世界。公司通过艺术品电商的线上、线下展览、大师展览整合优秀艺术家艺术品资源,为艺术衍生品的开发奠定艺术资源基础。
(3)艺术增值服务平台经营模式
七星集团致力于将 798 艺术区发展成为世界最具影响力的现当代文化艺术集聚区,提供文化增值服务。一是与专业金融机构合作,通过为园区画廊提供艺术品价值评估服务,为有实力的园区画廊解决经营难题;二是争取保税仓库升级为专业化保税中心,提供诸如借展等更全方位的服务;三是发展国际文化艺术展览展示的活动策划、广告,专业艺术装裱、修复服务等增值服务,促进国际间艺术品有效流转。
(4)国际会展及国际文化交流平台经营模式
七星集团建立了 798 世界文化中心,与知名、成熟的艺术展览品牌机构进行战略合作,承办区域间、国家间文化艺术交流项目;引进国际知名大师展、举办 798 国际双年展、798 国际文化艺术博览会。
(5)人文旅游及租赁服务平台经营模式
七星集团围绕文化创意为主题,为众多艺术机构提供可增值的租赁及物业服务,同时吸引大量国内外游客来艺术区参观。
4、文化创意产业盈利模式
(1)艺术品金融:仓储服务费、佣金。
(2)艺术区保税库:保函资信担保价差。
(3)艺术广告:798 园区艺术媒体、展览空间及赞助收入。
(4)拍卖业务:合法规避艺术品交易高额税费的佣金收入。
(5)展览展示增值服务:艺术展览策划和活动策划服务,专业艺术装裱、修复服务等服务费收入。
(6)798 大师展:门票、衍生品授权、品牌授权展览。
(7)798 艺博会:展位费、品牌赞助。
(8)系列品牌展览展示业务:品牌赞助、品牌授权输出。
(9)学术期刊杂志业务:主要通过进行版面设计收取版面费、广告费及期刊销售取得收入。
(10)展会服务业务:主要通过负责设计展会内容,现场展台搭建,会议现场服务取得收入。
(11)大型展馆业务:主要通过展馆主题内容设计,现场展示内容制作,设备采购,馆内装修施工等取得收入。
(12)视频制作业务:主要通过提供视频制作服务及设计规划服务取得收入。
5、文化创意行业状况
文化创意产业是一种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产生的以创造力为核心的新兴产业。文化创意产业主要包括广播影视、动漫、音像、传媒、视觉艺术、表演艺术、工艺与设计、雕塑、环境艺术、广告装潢、服装设计、软件和计算机服务等。
(1)文化创意产业快速增长,在经济结构中地位显著提高
党的十八大以来,文化体制改革逐渐深入,合格文化市场主体数量不断增多,社会各方面投入文化产业的热情高涨,各项扶持政策不断出台,我国文化产业正进入发展的黄金期,文化产业增加值逐年提升。“十二五”时期是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速度最快,产业规模迅速扩大的时期。2015 年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 23,940 亿元,比上年增长 12.1%,比同期 GDP 增速高 3.9 个百分点;占 GDP的比重为 3.76%,比上年提高 0.13 个百分点。文化及相关产业在我国经济稳增长、调结构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2)全国各地重视文化创意产业,区域布局完成
目前,全国多地省市都充分认识到,文化创意产业不仅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而且是吸纳就业、保障民生的重要途径。多地省市把文化创意产业列为当地“十三五”规划的重点领域,作为推动产业结构升级转型,推动自主创新的重要抓手,我国大部分省、市、自治区制定了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纲要,设立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成立了文化产业协会或促进会。广东、浙江、江苏、安徽、湖南、辽宁等省,根据全国省市区建馆情况,都在制定建设“文化大省”、“文化强省”的目标。北京、上海、重庆、深圳、广州、杭州等城市都相继出台了文化创意产业指导意见和促进政策。
(3)战略地位日益突出,产业政策日益完善
近年来,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已经成为重要的国家战略,国务院和有关部委相继出台了有关产业支持政策和指导意见。“十一五”时期我国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其中的建设重点就是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发展经济的重要战略基点,而其中的文化创意产业则以其鲜明的产业特征受到我国各地政府的重视。2009 年,国务院颁布了首部《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标志着文化产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体系中的一个先导性、战略性产业。同年,财政部注资 100亿元成立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鼓励引导有条件的文化企业通过主板和创业板上市融资,通过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资源向优势企业适度集中。这表明国家对该产业的政策支持已迈入实质性阶段。“十二五”期间,我国又不断提出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我国发展科学技术的战略基点,并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文化创意产业又获得了充足的发展动力。《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把行
之有效的文化经济政策法定化,健全促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制度规范。2015 年 9 月 6 日,文化部牵头在京召开文化产业促进法起草工作会,正式启动文化产业促进法起草工作。
国家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政策支持,尤其是财政、税收、金融支持政策的不断完善与创新,对于加强我国文化创意产业总体战略和规划,加快产业对外开放,提高文化创意企业整体竞争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动力产品业务及行业情况
1、动力产品业务概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动力产品业务经营主体主要为正东集团。正东集团作为动力生产企业,主要为电子城、酒仙桥地区企业及居民用户提供动力服务,总供暖面积为 520 万平方米。其能源供应由两大运行厂完成,分别为热电厂及动力南厂。
2、动力产品产业经营情况
正东集团热电厂是以燃气为主的热电联产企业。热产品主要供应电子城区域北区工业用户和大山子居民及周边地区,最高供热负荷为 223T/H。2010 年,为改善电子城区域的投资环境,促进电子城地区的发展,满足节能减排得要求,正东集团实施了恒东热电煤改气工程,安装两台 75T/H 的燃气锅炉,锅炉房最大供热量为 127.5T/H。
正东集团动力南厂是以燃气为主的热电联产动力生产厂,主要产品为热、电产品。热产品主要用于电子城区域企业及居民的供暖、工业热力等,电产品直接输送至华北电网。目前公司拥有的设备主要包括1 台75T/T 燃气锅炉、两台40MW级燃气发电机组、两台 90t/h 次高压余热锅炉及一台 40MW 级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公司配备 4 台 50 百万大卡/小时的燃气热水锅炉,并建设了天然气、热网、换热站、制冷站、电力接入系统等相关配套设施。热电联产项目年设计发电运行小时数为 4,720 小时,年发电量为 5.71 亿度,上网电量为 5.48 亿度。
报告期内,正东集团动力产品经营情况如下:
指标 | 年度 | 动力产品 |
营业收入(万元) | 2016 年 | 79,850 |
指标 | 年度 | 动力产品 |
2017 年 | 80,009 | |
2018 年 | 59,305.97 | |
热电联产项目电产品产量(万千瓦时) | 2016 年 | 56,948 |
2017 年 | 51,001 | |
2018 年 | 52,185.39 | |
热电联产项目电产品销量(万千瓦时) | 2016 年 | 55,064 |
2017 年 | 49,228 | |
2018 年 | 50,247.12 | |
热产品产量(万吨) | 2016 年 | 63 |
2017 年 | 60 | |
2018 年 | 67.06 | |
热产品销量(万吨) | 2016 年 | 58 |
2017 年 | 55 | |
2018 年 | 61.87 |
3、动力产品产业经营模式
正东集团由于自身生产、经营的特殊性,主要采购物品为燃料天然气。在采购过程中,由经营管理处牵头组织与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具体价格以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价格为准。其他物品由公司下属的物资公司按照相关制度进行采购。
正东集团的生产采用计划性生产的方式,公司根据历年经验及用户需求变化情况,在每年年初制定生产经营计划,然后根据此计划指导本年的动力生产。每年的 1-3 月、11-12 月是冬季供暖高峰期,下属的恒东热电锅炉房 1 台锅炉运行,平均负荷 40-60T/H,同时下属的动力南厂三台机组发电供热,一、二抽最大负荷抽汽运行,一至二台热水锅炉运行,其他锅炉备用;4 月-10 月为非供暖季,非供暖季用户昼夜热负荷变动幅度较大,热负荷在 15~40 吨/小时;根据南厂发电计划安排,南厂机组发电期间汽机抽汽运行发电供热,恒东热电及动力南厂燃气锅炉备用;南厂发电机组检修期间,恒东热电或动力南厂燃气锅炉 1 台运行,
1 台备用,满足热用户负荷需求;动力南厂全年发电 4,720 小时,上网电量 54,800
万 KWH。
在动力产品销售方面,正东集团将动力南厂发出的电向电力公司进行销售,热力产品主要供应给电子城地区,以及周边热力管线覆盖范围内的企业、居民。
4、动力产品产业盈利模式
对于非居民用户,正东集团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进行查表计量并收费;对于居民用户,正东集团按照供暖区域划分为四个分中心,各中心包含数个小区,每个小区均在冬季供暖期间设置维修及收费点,正东集团在保证居民供暖的同时向其收费。
5、热力行业状况
供热是利用集中热源,通过供热管网等设施向热能用户供应生产或生活用热能的供热方式。中国城市供热热源主要来源于有热电厂、集中锅炉房、分散锅炉房、工业余热、核能、地热、太阳能、热泵、家庭用电暖器和小燃煤(油、气)炉等。
供热的上游行业为能源行业,目前,煤仍然是热力生产的主要燃料。我国部分城市从环保以及燃料利用效率的角度出发,正在推广实施煤改气工程。
2018 年,中国城市集中供热总量为 37.12 亿吉焦,供热面积为 86.39 亿平方米。我国城市供热区域主要集中在北方传统采暖地区,主要是严寒地区和寒冷地区,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新疆、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河北、山西、北京、天津和陕西北部、山东北部、河南北部等地区。城市供热行业需求强劲,行业规模较大,且发展速度较快。
随着供热计量改革的进一步完善,供热收费标准化和规范化,城市供热行业的销售收入将明显增长。预计到 2021 年,中国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销售收入将
达到 2,512 亿元。
(七)商贸业务及行业情况
1、商贸业务概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商贸业务经营主体主要为易亨集团与久益实业,主要代理销售山水迷你音响、飞利浦组合音响、TEAC 迷你音响、杰科 DVD,并代理经营松下家庭影院。
2、商贸产业经营情况
根据北京电控的战略部署,易亨集团在 2015 年结束了全部商贸产业经营项目,消化库存商品,当年销售收入减少为 547 万元,2016 年易亨集团商贸产业实现销售收入 20 万元。
久益实业的商贸板块收入分布在三家子公司,其中两家公司 2014 年后已不再有商贸经营。
3、商贸产业经营模式
易亨集团主要代理销售山水迷你音响、飞利浦组合音响、TEAC 迷你音响,销售区域主要为北京市场,主要销售渠道为国美、大中、苏宁等家电连锁卖场。 2012 年起,公司销售渠道逐步向线上转移。
4、商贸产业盈利模式
公司商贸产业通过代理销售商品,赚取产品差价实现盈利。
5、商贸零售行业状况
(1)商贸零售行业增速放缓
2016 年前 4 个月,我国商贸零售总额累计实现收入 10.27 万亿元,累计同比增长 10%,增速较去年同期下降 3.5 个百分点。从微观层面看,由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监测的全国 100 家及 50 家重点大型零售企业今年以来销售增速不及去
年同期。2016 第一季度,全国 100 家及 50 家重点大型零售企业商品零售额分别同比下降 4.8%、5.2%。
(2)B2C 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
2016 年第一季度,我国网络零售 B2C 市场交易规模环比下滑 8%,但同比增速仍达 38%。继 2015 年 B2C 网络零售市场规模首超 C2C 成为市场主体后, B2C 因为相对 C2C 拥有更为成熟的物流配送及售后服务体系,产品质量也更有保证,因此 B2C 市场份额占整个网络零售市场份额仍在不断提升。2016 年第一季度,网络零售 B2C 交易规模达 1.09 万亿,占整个网络零售交易份额 55%。其中天猫以占B2C 市场58.6%的市场份额位列第一,京东B2C 市场占有率为21.9%,苏宁 B2C 市场占有率为 3.78%。
(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取得的资质及许可资格情况
1、京东方
主营业务 | 取得主体 | 许可资格或资质名称 | 取得时间 | 有效期截止日 |
端口器件 |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2017-10-25 | 2020-10-24 |
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2017-08-10 | 2020-08-09 | |
成都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2016-12-08 | 2019-12-07 | |
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2016-10-21 | 2019-10-20 | |
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2018-09-10 | 2021-09-09 | |
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2017-07-20 | 2020-07-19 | |
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 公司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2018-12-03 | 2021-12-02 | |
重庆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2016-12-05 | 2019-12-04 | |
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2018-07-24 | 2021-07-23 | |
福州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2018-11-30 | 2021-11-29 | |
京东方(河北)移动显示技术 有限公司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2018-11-12 | 2021-11-11 | |
北京京东方专用显示科技有限 公司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2017-12-06 | 2020-12-05 | |
北京京东方半导体有限公司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2017-12-06 | 2020-12-05 | |
合肥京东方半导体有限公司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2018-10-26 | 2021-10-25 | |
北京京东方真空电器有限责任 公司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2017-10-25 | 2020-10-24 | |
北京京东方真空技术有限公司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2018-10-31 | 2021-10-30 | |
北京北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2018-10-31 | 2021-10-30 | |
智慧物联 | 北京京东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2016-12-22 | 2019-12-21 |
北京京东方多媒体科技有限公 司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2017-10-25 | 2020-10-24 | |
京东方光科技有限公司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2017-12-27 | 2020-12-26 | |
北京京东方茶谷电子有限公司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2018-11-30 | 2021-11-29 | |
京东方智慧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2018-11-30 | 2021-11-29 | |
合肥京东方显示光源有限公司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2017-11-07 | 2020-11-06 | |
重庆京东方显示照明有限公司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2017-12-28 | 2020-12-27 | |
智慧医工 | 京东方再生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明(京朝阳发改 (备)[2018]128 号) | 2018-10-12 | - |
成都京东方医院有限公司 | 设置医疗机构审批书 (成高卫医设字 2018[55]号) | 2018-05-18 | 2021-05-18 | |
合肥京东方医院有限公司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登记号: MA2MR9GY2340102 | 2018-11-19 | 2033-11-18 |
主营业务 | 取得主体 | 许可资格或资质名称 | 取得时间 | 有效期截止日 |
19A1002) | ||||
放射诊疗许可证(皖卫 放证字(2018)第 04 号) | 2018-12-14 | - |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 业许可证(登记号: M34010256010010024 ) | 2019-02-15 | 2022-01-23 | ||
辐射安全许可证(皖环 辐证[01863]) | 2018-12-18 | 2023-10-17 | ||
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皖)放药用字第 20190035 号) | 2019-01-23 | 2024-01-22 | ||
北京明德医院有限公司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登记号: 005168110105010119) | 2017-05-29 | 2020-12-31 | |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京)医广[2019]第 04-18-1346 号) | 2019-04-18 | 2020-04-17 |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2018-08-20 | 2023-08-19 | ||
JCI 认证 | 2016-12-10 | 2019-12-09 | ||
MEJ 认证 | 2018-05-10 | - | ||
放射诊疗许可证(京卫 放证字(2012)第 0500389 号) | 2017-08-01 | 2021-08 |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 业许可证(登记号: M11010546000001258 ) | 2018-10-15 | 2021-10-14 | ||
辐射安全许可证(京环 辐证[E0452]) | 2017-06-01 | 2022-05-31 | ||
北京市 HIV 抗体筛查 实验室资格证书 | 2013-05-30 | - |
注 1:“京东方智慧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京东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 2: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成都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京东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及重庆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已过期,上述公司正在办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申请工作。
注 3: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北京明德医院有限公司的 JCI 认证已过期,北京明德医院有限公司正在办理 JCI 认证的申请工作。
2、北广科技
2011 年 3 月,北广科技获得“二级保密资格单位”资质。
2012 年 11 月,北广科技获得“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资质。
2013 年 8 月,北广科技获得“装备承制资格注册证书”资质。
2013 年 11 月,北广科技获得卫星数字电视接收机(机顶盒)、数字电视接收机(电视机顶盒)、数字电视接收机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延长有效期)”资质,从而进入卫星数字电视类产品市场。
2015 年 12 月,北广科技获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其中电子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2016 年 8 月,北广科技获得“二级军工保密资格”资质。
3、瑞普三元
2013 年 1 月,瑞普三元获得超声波物位计(液位计)“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资质、雷达物位计(液位计)“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资质。
2013 年 7 月,瑞普三元获得质量流量计、电磁流量计“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资质。
2014 年 6 月,瑞普三元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资质。
2015 年 6 月,瑞普三元获得智能压力变送器、智能差压变送器“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资质。
2015 年 10 月,瑞普三元获得超声波热能表“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资质。
4、兆维集团
2015 年 7 月,兆维集团获得“环境管理体系符合标准(延长有效期)”资质。
2016 年 3 月,兆维集团获得“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标准(延长有效期)”资质。
5、益泰集团
2014 年 12 月,益泰集团获得“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V1.3”资质。
2015 年 3 月,益泰集团获得“测绘资质证书”资质。
2016 年 5 月,益泰集团获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016 年 7 月,益泰集团获得“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二级”资质。
2016 年 8 月,益泰集团获得“舞台灯光”、“舞台机械工程业企业特级”、 “音、视频工程业企业特级”资质。
6、正东集团
2009 年 1 月,正东集团获得“电力业务许可证”资质。
7、电子城
2017 年 7 月,电子城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证书”。
(九)公司的经营计划及发展战略
1、发展战略
北京电控在认真总结“十二五”发展成果、深入分析研判“十三五”时期发展环境的基础上,经过充分酝酿、提炼和研讨,提出了电控“十三五”时期的核心战略“1221”战略。具体内涵如下:
“1”加快发展电子信息产业; “2”聚力构筑“产品+服务”的产业发展模式; “2”持续推进产业发展平台和调整保障平台建设;
“1”努力打造电子信息产业领域具有国际行业竞争力、国内领先的战略控股型产业集团。
(1)“1”加快发展电子信息产业
公司将准确把握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律和趋势,聚集资源,重点突破,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持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推动电子信息产业实现快速发展。做强做大高端电子元器件(半导体显示、集成电路、精密电子元器件)、高端电子工艺装备、高效储能电池及系统应用三大业务,以国际一流、国内领先为目标定位,瞄准产业链和价值链的高端环节,顺应国家政策方向,整合内外部资源,加大科技创新和产业化投入力度,巩固提升产业规模和竞争优势。做专做优电子信息服务业务,包括以无线通信设备、自服设备、仪器仪表为主的智能设备及系统业务和以科技服务、信息服务、智慧健康服务和文化创意产业为主的、以电子信息技
术为支撑的现代服务业务。智能设备及系统业务要准确把握市场定位,以技术创新推动产品升级换代,延伸拓展新的应用领域,不断满足细分市场客户需求,形成差异化的竞争优势。现代服务业务要紧紧围绕首都核心功能定位,更加注重商业模式创新,更好协同科技产业发展,快速提升价值创造能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2)“2”聚力构筑“产品+服务”的产业发展模式
“十三五”期间,公司将顺应产业发展趋势,结合首都功能定位,加深对自身产业特点、行业属性和市场需求的认识,准确把握产品和服务的内在联系,着眼于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推进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积极推动产品制造业务与服务融合,服务业务与产品的融合,聚力构筑“产品+服务”相互融合的产业发展模式。
(3)“2”持续推进产业发展平台和调整保障平台建设
在“十二五”产业发展和改革调整成果的基础上,公司将围绕加快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这个中心任务,遵循产业和企业发展规律,按照国企深化改革的要求,着力打造产业发展平台和调整保障平台,加快形成专心、专注、专业的发展局面。要按照整体规划、循序渐进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形成定位明确、主业突出的产业发展平台,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企业格局,集中资源推动平台的结构优化与质量提升;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合资合作、智力资源参与收益分配等方式推进产业平台的股权多元化改造,采取多种手段推动具备条件的产业平台实现资本证券化。要着眼于强化社保稳定管理,在“一个中心、两个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打造公司调整保障平台,继续深化社保稳定集中管理,推进社保对象、非经营性资产与原企业相剥离,积极探索退休人员的社会管理和非经营性资产的社会化处置,为产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4)“1”努力打造电子信息产业领域具有国际行业竞争力、国内领先的战略控股型产业集团
“十三五”时期,公司将进一步巩固提升半导体显示器件的全球影响力和行业地位,成为国内旗帜性产业。力争将集成电路装备、高效储能电池及系统应用和以 798 为代表的文化创意产业打造成为在业内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成为公
司优势产业。将集成电路业务做强做大,力争在行业细分领域具有国际竞争力;精密电子元器件产业进一步巩固国内领先地位,扩大领先优势;智能设备与系统相关业务力争实现多点突破,细分领域技术创新能力和综合实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将集成电路、精密电子元器件和智能设备与系统业务打造成为技术领先、规模效益持续提升的特色产业;加快培育新产业,将以科技服务、信息服务、智慧健康服务为主的、以电子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现代服务业发展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十三五”末确保收入 850 亿元,利润总额 35 亿元,累计申请专利超 10,000件。
2、经营计划
结合外部宏观形势新变化新趋势,为有效落实“1221”核心战略,“十三五”期间,公司将加快产业发展、全面提质增效和创新体制机制。
(1)加快产业发展
公司在“十二五”时期以改革调整为重点,积极为产业发展创造条件,通过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形成了格局清晰的产业发展平台,相关产业的技术创新水平和产业化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形成了新的竞争优势,具备了快速发展的基础。 “十三五”期间,公司工作的重点是加快推进产业发展,公司及各下属企业应紧紧抓住当前难得的历史机遇,全力以赴推动产业实现快速发展。
(2)全面提质增效
公司目前还存在部分产业盈利能力不强、管理粗放、资源分配不均衡且利用效率不高的状况,未来要实现更好的发展,必须走集约发展的道路,树立大局意识、危机意识,全力以赴,全方位推进提质增效,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3)体制机制创新
公司所在的电子信息产业技术更新换代速度快,全球化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将更加适应经济发展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加快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提高企业市场化进程和核心竞争能力。
九、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
章,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公司依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行业特征,公司建立健全、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积极推动公司治理结构优化,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高效运作。报告期内,公司治理情况如下:
1、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切实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由 8 人组成。根据国资委加强企业董事会建设的意见,董事会成员中有 3 名外部董事。
2、监事会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市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划转的通知》,将原有的国企监事会职责划转至审计局。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正在重新组建中,北京市审计局尚未向公司派驻监事,目前公司有监事 2 人。
监事会为公司的监督机构,除监事会日常工作外,监事通过列席公司的董事会,及时全面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对董事会和管理层进行监督。报告期内,公司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等进行监督。
3、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的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规范自身行为,通过董事会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无超越董事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与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未发生关联交易,公司与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1)在业务方面,公司具有良好的业务独立性及自主经营能力,具有完整的业务流程、独立的经营、采购、销售系统,生产经营活动由公司自主决策、独立开展;
(2)在人员方面,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兼职。公司在人员管理和使用方面独立于股东、实际控制人,依法建立了独立的人事、薪酬管理制度;
(3)在资产方面,公司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与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产权明晰,资产独立登记、建账、核算和管理;
(4)在机构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的决策机构和经营单位,机构设置完整健全。内部各机构均独立于股东与实际控制人,能够做到依法行使各自职权,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5)在财务方面,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并建立了独立会计核算系统和财务管理制度,开设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依法单独纳税。
十、违法违规情况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有关规定。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的股东国管中心、实际控制人北京市国资委,其基本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2、发行人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北京电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60,000.00 | 50.00 |
2 |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5,800.44 | 9.23 |
3 |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11,858.50 | 45.49 |
4 | 北京牡丹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25,320.00 | 11.38 |
5 | 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6,814.95 | 100.00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6 | 北京燕东微电子有限公司 | 268,494.94 | 38.43 |
7 |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479,839.88 | 0.79 |
8 | 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2,426.33 | 100.00 |
9 | 北京大华无线电仪器有限责任公司 | 3,411.00 | 100.00 |
10 | 北京飞宇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 13,460.40 | 100.00 |
11 | 北京正东电子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 26,552.00 | 100.00 |
12 | 北京易亨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1,824.40 | 100.00 |
13 | 北京北广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4,533.90 | 100.00 |
14 | 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5,111.03 | 100.00 |
15 | 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68,098.20 | 66.25 |
16 | 北京电控久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5,300.00 | 100.00 |
17 | 北电新能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 126,264.14 | 57.97 |
18 | 北京金龙大厦有限公司 | 10,000.00 | 85.00 |
19 | 北京鑫元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450.00 | 100.00 |
20 | 《微纳电子与智能制造》杂志社有限公司 | 50.00 | 100.00 |
21 | 北京市电子工艺技术研究中心 | 52.80 | 100.00 |
3、发行人的合营、联营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类别 |
1 | 北京京芝通信息咨询公司 | 合营企业 |
2 | 北京千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3 | 电子城华平东久(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4 | 合肥鑫京元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5 | Cnoga Medical Ltd. | 联营企业 |
6 | New On Technology Co.Ltd. | 联营企业 |
7 | 北京枭龙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8 | 深圳云英谷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9 | 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联营企业 |
10 | 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11 | 北京英飞海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联营企业 |
12 | 鄂尔多斯市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13 | 北京英飞海林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14 | 北京日端电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15 | 北京日伸电子精密部件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16 | 北京市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17 | 北京海力联合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类别 |
18 | 北京芯动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19 | 北京中联合超高清协同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20 | 北京华韵新数码技术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21 | 广州吉星电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22 | 北京创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23 | 国科京东方(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二)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决策、决策程序及定价机制
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北京电控在《财务管理制度》等文件中对关联交易回避制度、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财务管理制度》中第四十八条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对企业关联交易履行如下管理职责:
1、指导企业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监督检查企业关联交易制度执行情况。
3、对企业关联自然人与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实施备案。企业关联交易管理职责:
1、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范围、关联交易定价规则、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审批权限、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要求。
2、对企业关联交易进行审核,履企业内部决策程序。
3、对关联交易进行核算,如实披露。
4、对企业与关联自然人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持有企业 5%以上股份的个人股东发生的关联交易,上报电控公司备案。
企业的关联交易定价应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偏离独立第三方价格或收费标准,并符合企业会计则、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企业关联交易不得损害企业及北京电控利益。
企业的关联人应在涉及关联人的交易进行决策时予以回避。
十二、最近三年内是否存在资金被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或者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或者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十三、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重大事项决策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在会计核算方面,公司严格遵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制定了统一的会计核算办法,建立了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并通过规范统一会计核算办法,加强公司会计管理,提高了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与此同时,公司通过不断加强和完善财务信息系统,实现财务核算工作全面实现信息化,有效保证了会计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
财务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并制定了《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企业资产管理办法》、《内部单位借款管理办法》、《财务信息管理办法》等制度细则,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行为进行规范。所属企业依据集团《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相应适合本企业经营实际的《财务管理制度》。通过上下联动《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有效完善了公司的财务管理体系。
在风险控制方面,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设立了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外部风险因素以及财务状况、资金状况、资产管理、运营管理等内部风险因素进行收集研究、风险分析及评估,为管理层制订风险应对策略提供依据。
在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公司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坚持以下原则:1、依法合规决策原则;2、依权限决策原则;3、科学民主决策原则。对于重大投资事项,公司制定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完善投资流程,严格把控投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重大事项决策等内部管
理制度的运行良好。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不存在对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及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缺陷及异常事项。
一、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发行人 2016-2018 年的财务报表已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审亚太审计,中审亚太出具了中审亚太审字 [2017]010469 号、[2018]010057 号和[2019]010073 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发行人 2019 年 1-9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1、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产负债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9 年 9 月 30 日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800,353.64 | 6,398,792.02 | 6,881,408.35 | 6,716,549.93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 | - | - | 27.41 | 37.4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86,839.07 | - | - | - |
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 | 2,451,020.38 | 2,371,339.82 | 1,913,457.36 | 2,027,835.75 |
预付款项 | 241,130.63 | 176,629.59 | 161,705.30 | 173,921.15 |
其他应收款 | 221,079.01 | 318,936.81 | 125,710.39 | 143,716.38 |
存货 | 2,495,060.18 | 2,287,573.31 | 1,582,452.71 | 1,270,450.90 |
持有待售资产 | - | 2,142.13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资产 | 10.19 | - | 1,733.52 | 6,632.17 |
其他流动资产 | 1,089,491.29 | 1,309,078.95 | 1,632,146.67 | 607,334.44 |
流动资产合计 | 12,684,984.40 | 12,864,492.62 | 12,298,641.71 | 10,946,478.13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 | 60,008.09 | 141,244.20 | 124,957.39 | 98,067.57 |
长期股权投资 | 274,875.71 | 262,516.58 | 704,865.99 | 150,688.91 |
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 | 71,924.14 | -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 资产 | 206.65 | - | - | - |
项 目 | 2019 年 9 月 30 日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投资性房地产 | 453,335.20 | 461,268.18 | 354,898.57 | 352,857.09 |
固定资产 | 13,327,373.32 | 13,499,667.50 | 9,471,515.44 | 7,573,510.61 |
在建工程 | 7,998,793.48 | 5,823,266.22 | 5,184,828.19 | 3,362,518.66 |
无形资产 | 933,383.08 | 834,140.61 | 488,465.09 | 491,274.12 |
开发支出 | 130,478.65 | 99,307.60 | 83,805.47 | 51,212.44 |
商誉 | 92,861.46 | 92,806.60 | 20,372.07 | 20,831.55 |
长期待摊费用 | 63,869.90 | 54,870.79 | 56,397.32 | 51,539.6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0,643.15 | 95,550.27 | 70,304.68 | 69,396.2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02,662.73 | 795,232.38 | 431,871.37 | 422,855.8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4,470,415.56 | 22,159,870.92 | 16,992,281.58 | 12,644,752.74 |
资产总计 | 37,155,399.96 | 35,024,363.54 | 29,290,923.30 | 23,591,230.8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16,664.10 | 619,024.52 | 429,818.17 | 585,048.53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2,428,767.88 | 2,616,641.31 | 1,981,401.25 | 1,676,805.80 |
预收款项 | 336,196.69 | 341,939.80 | 275,862.39 | 145,736.50 |
应付职工薪酬 | 209,014.97 | 279,236.94 | 272,769.76 | 201,151.93 |
应交税费 | 107,412.41 | 320,548.69 | 247,313.73 | 252,560.47 |
其他应付款 | 3,016,967.72 | 2,586,747.47 | 1,881,709.38 | 1,759,855.5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66,011.51 | 646,300.89 | 920,077.63 | 368,748.36 |
其他流动负债 | 140,101.17 | 110,022.53 | 82,611.37 | 62,836.25 |
流动负债合计 | 8,421,136.47 | 7,520,462.15 | 6,091,563.69 | 5,052,743.42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1,200,065.48 | 9,645,578.39 | 8,095,217.30 | 5,105,350.10 |
应付债券 | 523,231.40 | 1,450,730.57 | 1,253,027.41 | 1,050,197.49 |
长期应付款 | 230,782.31 | 258,052.27 | 236,016.43 | 238,925.47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233,499.38 | 234,106.11 | 233,179.93 | 233,432.86 |
预计负债 | 5,487.34 | 5,889.75 | 5,301.51 | 5,361.9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63,735.06 | 156,251.11 | 58,131.97 | 46,155.61 |
递延收益 | 488,377.66 | 442,607.57 | 426,933.34 | 459,593.74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771,170.53 | 1,134,235.51 | 913,734.31 | 762,377.12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616,349.16 | 13,327,451.27 | 11,221,542.20 | 7,901,394.31 |
负债合计 | 22,037,485.63 | 20,847,913.42 | 17,313,105.88 | 12,954,137.73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78,796.94 | 477,441.88 | 442,415.81 | 407,985.21 |
资本公积 | 581,742.68 | 576,054.17 | 565,959.81 | 574,851.07 |
减:库存股 | -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6,162.48 | 2,546.10 | -17,971.04 | -17,827.47 |
专项储备 | 8.69 | |||
盈余公积 | 17,475.01 | 17,057.61 | 14,115.20 | 11,676.32 |
未分配利润 | 114,573.99 | 129,063.90 | 61,434.74 | -480.2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86,434.84 | 1,202,163.65 | 1,065,954.53 | 976,204.87 |
少数股东权益 | 13,931,479.50 | 12,974,286.47 | 10,911,862.89 | 9,660,888.27 |
项 目 | 2019 年 9 月 30 日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5,117,914.34 | 14,176,450.12 | 11,977,817.42 | 10,637,093.15 |
负债和所有者权 益总计 | 37,155,399.96 | 35,024,363.54 | 29,290,923.30 | 23,591,230.88 |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9 年 9 月 30 日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12,201.29 | 214,588.31 | 242,825.83 | 44,412.86 |
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 | 87.50 | 140.00 | - | - |
预付款项 | 210.90 | 11.80 | 68.38 | - |
其他应收款 | 44,450.50 | 59,719.54 | 105,933.67 | 60,511.06 |
存货 | - | 2.87 | 2.87 | 2.87 |
持有待售资产 | - | 2,142.13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71,000.00 | 1,347.49 | 1,279.06 | - |
流动资产合计 | 327,950.19 | 277,952.15 | 350,109.81 | 104,926.79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 | 52,302.40 | 59,605.77 | 28,769.13 | 27,535.39 |
长期股权投资 | 868,143.94 | 772,172.43 | 590,565.23 | 580,718.54 |
投资性房地产 | 1,946.89 | 2,020.95 | 2,119.70 | 2,218.44 |
固定资产 | 898.03 | 920.28 | 994.68 | 1,380.22 |
在建工程 | 2,763.54 | 2,758.11 | 2,742.80 | 23.50 |
无形资产 | 1,040.17 | 996.94 | 1,001.18 | 1,081.50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35.89 | 335.89 | 335.83 | 335.7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330.00 | 4,330.00 | 2,880.00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31,760.88 | 843,140.37 | 629,408.54 | 613,293.36 |
资产总计 | 1,259,711.07 | 1,121,092.53 | 979,518.35 | 718,220.1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 - | 20,000.00 | - |
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 | - | 72.26 | - | - |
预收款项 | 0.47 | 0.47 | 0.47 | 0.47 |
应付职工薪酬 | 201.61 | 1,692.89 | 2,485.79 | 1,666.69 |
应交税费 | 57.29 | 231.60 | 58.19 | 1,699.82 |
其他应付款 | 476,060.68 | 444,907.86 | 355,271.00 | 270,789.04 |
其他流动负债 | 5.13 | 33.24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476,325.18 | 446,938.32 | 377,815.45 | 274,156.02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 - | - | - |
应付债券 | 199,264.47 | 137,586.17 | 137,341.14 | - |
长期应付款 | 36,070.20 | 36,070.20 | 37,495.20 | 37,495.2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446.70 | 7,496.41 | - |
项 目 | 2019 年 9 月 30 日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40,781.38 | 181,152.78 | 174,836.34 | 37,495.20 |
负债合计 | 717,106.56 | 628,091.10 | 552,651.79 | 311,651.22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资本( 或股 本) | 394,904.93 | 313,920.93 | 292,629.93 | 265,794.93 |
资本公积 | 147,795.07 | 147,795.07 | 127,802.22 | 127,802.22 |
减:库存股 | -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16,340.11 | 22,489.24 | - | |
盈余公积 | 5,557.07 | 5,557.07 | 4,169.62 | 3,532.14 |
未分配利润 | -21,992.67 | 3,239.12 | 2,264.80 | 9,439.63 |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合计 | 542,604.51 | 493,001.42 | 426,866.56 | 406,568.93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42,604.51 | 493,001.42 | 426,866.56 | 406,568.93 |
负债和所有者权 益总计 | 1,259,711.07 | 1,121,092.53 | 979,518.35 | 718,220.15 |
2、最近三年及一期利润表
(1)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9 年 1-9 月 | 2018 年 | 2017 年 | 2016 年 |
一、营业收入 | 9,467,078.57 | 10,948,120.62 | 10,440,444.92 | 7,821,691.11 |
减:营业成本 | 7,876,813.27 | 8,460,417.05 | 7,680,972.29 | 6,228,162.00 |
税金及附加 | 85,152.65 | 162,618.11 | 151,384.87 | 95,958.79 |
销售费用 | 231,040.96 | 328,292.65 | 292,308.16 | 226,487.85 |
管理费用 | 521,206.99 | 692,383.61 | 586,249.53 | 794,423.96 |
研发费用 | 519,729.24 | 553,180.18 | 364,783.80 | - |
财务费用 | 156,896.75 | 329,214.84 | 196,281.44 | 229,315.69 |
其中:利息费用 | 192,660.98 | 357,127.09 | 260,806.10 | 209,049.25 |
利息收入 | 78,810.26 | 94,873.87 | 79,253.28 | 64,605.25 |
资产减值损失 | 128,849.72 | 130,226.25 | 231,885.93 | 178,299.48 |
加:其他收益 | 167,644.44 | 230,360.44 | 121,301.40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7,300.68 | 33,024.65 | 14,374.59 | 12,517.12 |
其中:对联营企业 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312.98 | -1,982.37 | 625.53 | -7,313.89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 13,145.69 | 206.12 | 3,194.81 | -3.26 |
资产处置收益(损 失以“-”填列) | 89.01 | 379.40 | -98.56 | 5,962.23 |
二、营业利润(亏 损以“-”号填列) | 127,633.88 | 555,758.53 | 1,075,351.13 | 87,519.43 |
加:营业外收入 | 51,239.34 | 31,683.08 | 28,370.41 | 275,045.93 |
减:营业外支出 | 3,996.98 | 9,005.13 | 12,940.54 | 9,422.02 |
项 目 | 2019 年 1-9 月 | 2018 年 | 2017 年 | 2016 年 |
三、利润总额(亏 损总额以“-”号填列) | 174,876.24 | 578,436.48 | 1,090,781.00 | 353,143.35 |
减:所得税费用 | 111,274.67 | 171,878.57 | 214,674.27 | 73,466.65 |
四、净利润(净亏 损以“-”号填列) | 63,601.57 | 406,557.91 | 876,106.73 | 279,676.70 |
(一)按经营持续 性分类 | ||||
其中:持续经营净利润( 净亏损以“-” 号填列) | 63,601.57 | 406,557.91 | 876,106.73 | 279,676.70 |
终止经营净利润 ( 净亏损以“-” 号填列) | - | - | - | - |
(二)按所有权归 属分类: | ||||
其中: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 列) | 48,296.22 | 321,164.13 | 810,821.64 | 235,799.9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 15,305.36 | 85,393.78 | 65,285.09 | 43,876.72 |
五、其他综合收益 税后净额 | 725.92 | -2,769.65 | 5,569.31 | 1,703.1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8,225.82 | 20,517.14 | -18.75 | -1,525.57 |
(一)不能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4.26 | 281.43 | 91.37 | -70.23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 -8,111.56 | 20,235.71 | -110.13 | -1,455.34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 | 8,951.74 | -23,286.78 | 5,588.06 | 3,228.71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4,327.49 | 403,788.27 | 881,676.03 | 281,379.84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综合收益总额 | 57,247.96 | 297,877.35 | 816,409.70 | 239,028.6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综合收益总额 | 7,079.53 | 105,910.92 | 65,266.34 | 42,351.15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 - | - | - | - |
(二)稀释每股收 益(元/股) | - | - | - | - |
注:2016 年管理费用包含研发费用。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9 年 1-9 月 | 2018 年 | 2017 年 | 2016 年 |
一、营业收入 | 1,574.30 | 3,101.20 | 1,336.63 | 1,779.83 |
减:营业成本 | 428.36 | 101.42 | 101.23 | 98.74 |
税金及附加 | 121.04 | 294.89 | 265.92 | 111.70 |
销售费用 | - | - | - | - |
管理费用 | 4,120.22 | 7,590.47 | 6,247.92 | 5,793.57 |
财务费用 | 3,305.55 | -42.90 | 1,477.35 | -1,976.05 |
资产减值损失 | - | 0.25 | 0.27 | 839.27 |
加:其他收益 | - | - | -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129.81 | 18,837.12 | 13,486.20 | 17,875.2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投资收益 | - | 848.39 | 681.69 | 747.40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 | - | -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填列) | 2.18 | - | - | 6,206.60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731.12 | 13,994.18 | 6,730.14 | 20,994.44 |
加:营业外收入 | 0.98 | 20.22 | 7.16 | 12.08 |
减:营业外支出 | - | 139.92 | 275.63 | 401.35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 8,732.09 | 13,874.48 | 6,461.67 | 20,605.17 |
减:所得税费用 | - | -0.06 | 86.94 | 1,484.36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732.09 | 13,874.54 | 6,374.73 | 19,120.81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
其中: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 8,732.09 | 13,874.54 | 6,374.73 | 19,120.81 |
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 - | - |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
其中: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 号填列) | - | - |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净亏损以“-”号填列) | 8,732.09 | 13,874.54 | 6,374.73 | 19,120.81 |
五、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 | -6,149.13 | 22,489.24 | -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 益的税后净额 | -6,149.13 | 22,489.24 | -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 - | - | -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6,149.13 | 22,489.24 | -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 - | - |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582.97 | 36,363.78 | 6,374.73 | 19,120.81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额 | 2,582.97 | 36,363.78 | 6,374.73 | 19,120.81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 - | - | - |
项 目 | 2019 年 1-9 月 | 2018 年 | 2017 年 | 2016 年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 - | - | - |
3、最近三年及一期现金流量表
(1)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9 年 1-9 月 | 2018 年 | 2017 年 | 2016 年 |
一、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 务收到的现金 | 9,878,276.07 | 11,660,149.06 | 11,379,057.64 | 7,808,263.86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56,888.97 | 655,585.91 | 812,566.86 | 393,364.57 |
收到其他与经营 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0,199.41 | 546,133.88 | 240,085.46 | 294,941.90 |
经营活动现金流 入小计 | 11,215,364.45 | 12,861,868.85 | 12,431,709.97 | 8,496,570.33 |
购买商品、接受劳 务支付的现金 | 7,563,750.65 | 8,647,380.52 | 7,953,985.30 | 6,176,322.95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 1,063,786.23 | 1,166,678.52 | 1,021,370.54 | 802,851.7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86,679.08 | 326,887.65 | 411,952.19 | 165,605.31 |
支付其他与经营 活动有关的现金 | 819,149.67 | 549,889.20 | 281,248.57 | 339,246.49 |
经营活动现金流 出小计 | 9,933,365.62 | 10,690,835.89 | 9,668,556.60 | 7,484,026.46 |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1,281,998.82 | 2,171,032.96 | 2,763,153.36 | 1,012,543.87 |
二、投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 现金 | 2,695,856.77 | 5,925,465.42 | 2,933,234.40 | 3,157,529.27 |
取得投资收益收 到的现金 | 38,392.62 | 44,228.17 | 17,592.33 | 24,749.7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 金净额 | 4,188.04 | 54,877.16 | 1,289.15 | 21,972.59 |
处置子公司及其 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67.32 | 1,437.02 | 50.00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 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8,269.64 | 866,403.55 | 351,032.87 | 331,535.49 |
投资活动现金流 入小计 | 2,866,774.39 | 6,892,411.33 | 3,303,198.76 | 3,535,78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