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
契約書
案號:109-2299
(正本)
勞務名稱:110 年度飲用水檢測案
契約金額:新臺幣捌萬肆仟壹佰陸拾元整(含稅)承包廠商:婕克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負 責 人:xxx
地 址: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 38 路 210 號 4 樓之 6
統一編號:28799532
電 話:(00)00000000
「110 年度飲用水檢測案」契約書
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以下簡稱機關)及婕克環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廠商)雙方同意依政府採購法訂定本契約,共同遵守,其條款如下:
第一條 契約文件及效力
經雙方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契約正本 2 份,機關及廠商各執 1
份。
第二條 履約標的
(一)標的名稱:110 年度飲用水檢測案
(二)履約地點:xxxxxxxxxxxx 0 x。
(三)檢測項目:
1. 飲水機 30 台,每季 1 次,30*4=120 點。
2. 淨水池 1 處,每季 1 次合計 4 點。
第三條 契約價金
契約價金結算方式:總包價法,計新臺幣捌萬肆仟壹佰陸拾元
整。
第四條 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
書面審查後付款:每三個月(3 月、6 月、9 月、12 月)憑發票及檢測報告(一式三份),並經書面審查合格後,依該季檢測項目點數計算價款,一次付清價金。機關應於收到書面之日起 7 日內辦理書面審查作業,惟如因天災。人禍等不可抗力因素或機關需要,機關得視情形酌予延後辦理。
第五條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 110 年 1 月 1 日至 110 年 12 月 31 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定期檢測工作。
第六條 其他
本案經費係編列於 110 年度機關預算,履約期間如因立法院預算審查核定或政策變更、機關縮編、裁撤、行政措施更改等因素,致使該項預算遭部分刪减時(核定預算低於契約總價),雙方得經協議更改契約總價繼續履約或終止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