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名称:广州市南沙第一中学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1-00755719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广州市南沙第一中学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1-00755719
甲方:xxxxxxxxx
xx:xxxxx(xx)律师事务所合同金额(元):100000.00
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总则
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
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
二、合同标的
服务内容:1. 为甲方提供日常法律服务:(1)就甲方经常性业务和日常管理中涉及的一般法律问题接受咨询,提供分析建议或意见;
(2)应甲方的要求,起草、审查、修订甲方开展业务过程中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协调调解纠纷;(3)根据甲方管理所需,及时提供甲方所需的格式法律文书,如劳动合同、采购合同等;(4)协助甲方起草、审查和修改甲方内部管理制度、章程、决议和声明等法律事务文书;(5)就甲方经常性业务或日常管理过程中出现的业务纠纷和其他特别事项,应甲方要求,出具律师函;(6)就与甲方合 法、合规运作,及避免法律纠纷等相关的日常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7)对于甲方出现的学校安全事故,应甲方要求,及时给予法律风险防范及阻止损失扩大的法律意见;(8)应甲方要求,设立往来文件交接制度,随时接收甲方的合同或文件资料,实现随收随审。 2. 除外事项,下列事项不包括在乙方提供的上述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之内:(1)与本项目相关的诉讼、仲裁、听证、行政复议事务,包括咨询、研究、分析、建议、策划、收集证据等前期工作,应甲方要求就相关纠纷事项出具律师函,作为代理人参与上述法律程序,代理相关纠纷或争议的协商、和解及政府部门组织的调解等。(2)与本项目相关的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专项法律服务。(3)与本项目相关的税务法律服务。 3. 在同等条件下,就上述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除外事项的相关事务,甲方应优先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将按照其承办同类项目或案件的收费标准给予优惠,有关优惠费率或优惠措施,应视具体情况另行协商。
产品名称 | 技术规格 | 数量 | 金额(元) | 备注 |
法律服务 | C0801 法律服务 | 1 | ¥100000.00 | |
合计 | ¥100000.00 大写(人民币): 壹拾万元整 |
三、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就上述第二条服务内容部分第1款服务事项,甲方应按照如下要求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用人民币壹拾万元整(RMB100,000.00):(1)甲方应于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95%的法律服务费用,即人民币玖万伍仟元整(RMB95,000.00);(2)甲方应于服务期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5%的法律服务费用,即人民币伍仟元整
(RMB5,000.00)。 2. 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法律服务时所发生的行政或司法机关收费、广州市外的差旅费(包括交通、食宿费用)等杂项
费用,不包括在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所约定的法律服务费之内,由甲方按照实际发生金额另行承担或由乙方垫付后向甲方实报实销。电话
x、邮递费用不包含在杂项费用中,由乙方自行承担。 3. 双方同意,因本合同采用财政资金,因此甲方在上述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付款时间为甲方向南沙街财政结算中心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乙方不得以政府财政审核时间或实际到账时间超过约定时效为由向甲方主张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 4. 上述法律服务费含增值税,届时乙方将根据增值税税收政策向甲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5. 如甲方需要乙方就本合同第二条服务内容部分第2款所列事项及本合同约定范围以外其他事项提供法律服务,应作为专项服务由双方另行协商收费。
6. 如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超过十天的,乙方有权暂时停止本合同项下工作,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及延迟支付的利息。
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本合同项下常年法律顾问的服务期间为壹年,服务期限自2021年7月7日起至2022年7月6日止。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
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
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
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统一收集管理。
(二)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
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
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二)乙方的义务
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
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
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
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
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
七、验收
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
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其它
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广州市南沙第一中学甲方代表:
甲方联系人:高碧桃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合同签订日期:
乙方(公章):北京市君合(xx)xxxxxxxxx:
xxxx:xx银行xxxxxxxxxxxxx:713374052954
乙方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合同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