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职务/行政职务 联系电话 QQ/微信/电子邮箱
附件1
汕头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备案登记表
推荐单位:(公章)
基 本 情 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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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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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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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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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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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具体到学院、系,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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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务/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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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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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微信/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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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技术领域和获得成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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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意 见 |
年 月 日 |
附件2
汕头市农村科技特派员派驻协议书
甲方:派驻单位
乙方:特派员姓名
丙方:派出单位
为了更好地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汕头市科技局农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的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就“农村科技特派员派驻工作”达成如下协议,由三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
研究派驻单位的科技需求,给出专业化指导意见。指导派驻单位制定发展规划、调整和优化主导产业发展项目(品种)、指导农村电子商务和生态建设等,重点开展技术推广、咨询、培训等服务;传授运用现代农业技术和经营管理方法,推动所在村主导产业的专业化和规模化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乡村振兴。
促进科学技术的推广,提高农民的科技意识。培育农村科技示范户,通过农村科技示范户带动更多的农民共同发展。促进实用技术的普及,提高所在村农民的科学技能,培养学科学、用科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其他与派驻单位共同约定的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经费统筹及督导
1、甲方无需承担费用;但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和生活便利。甲方给乙方提供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信息、资料,并承诺所提供的资料准确、完整、真实、有效,并为此承担责任。
2、乙方认真服务,通过现场指导、微信、短信、邮件等远程辅导方式及时解答农户或企业疑问;建立服务台账。
3、丙方(派出单位)负责经费统筹,建立乙方服务台账。特派员工作所需要的工作经费从市级农村科技特派员补助经费中支付,按次用于特派员的差旅费、往来生活补助费、科技培训费、咨询服务费、部分购买所需生产资料经费和研发经费等。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未履行条款:三方应积极履行条款,如出现合同主体未按合同条款履行的情形,其他合同主体应督促提醒,以免产生严重后果。如因违约而造成他方损失的,应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违反保密条款: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任何一方合同主体不得泄露基于本合同项目所接触到他方的有关资料。出现泄密事件应及时采取措施减小影响。因泄密而造成他方损失的,应由泄密方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争议解决
合同的变更、解除应由三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
2、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签约三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第五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4 份,甲、乙、丙三方各执 1 份,市科技局备案 1 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3、三方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甲方:派驻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
联系人:
手机号码:
乙方:特派员姓名 (签字):
手机号码:
丙方:派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
联系人:
手机号码:
附件3
汕头市农村科技特派员与派驻单位对接表
派驻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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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派员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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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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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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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单位 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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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单位 技术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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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开展技术 服务的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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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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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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