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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2200000135448753/2020- 00357 | 分类: | 综合管理;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 成文日期: | 2020 年 11 月 16 日 |
标题: |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履行契约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吉环法规字〔2020〕8 号 | 发布日期: | 2020 年 11 月 25 日 |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履行契约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吉环法规字〔2020〕8 号
厅机关各处(室、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安排部署,整治公职人员在履行契约方面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按照吉林省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履行契约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吉软环境办
〔2020〕76 号)要求,我厅制定了《关于开展履行契约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20 年 11 月 16 日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履行契约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安排部署,整治公职人员在履行契约方面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按照省纪委《关于开展营商环境中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和省软环境办《关于开展履行契约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结合省生态环境厅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发挥生态环境部门及其公职人员在社会诚信建设中的
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使企业和投资者充分释放市场活力、充分表达合理合法诉求,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二)工作目标。以社会关注度高、企业和投资者反映xx的履行契约方面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为切入点,重点整治兑现承诺打折扣,随领导更换或管理事项变化,任意改变做出的承诺问题;变相履行承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承诺问题;不履行承诺,多次推翻承诺,给企业造成损失问题等。利用一年时间,开展集中整改,补齐短板漏洞,建立长效机制,推动相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方法步骤
(一)全面排查,列出清单
1.结合职责,对履行契约方面的档案、合同协议、会议纪要、意见反映等情况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列出问题清单。(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单 位)
2.汇总各渠道信访举报信息,列出问题清单。(责任单位:应急中心)
3.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通过全面调研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查摆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任单位:法规处,配合单位:人事处、机关党委)
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填写问题清单(详见附件 2),避免出现隐瞒和遗漏等情况,经本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前报送法规处。法规处汇总并经机关纪委会签后,按程序报软环境办和纪委监察部门备案。
(二)畅通渠道、接受举报
1.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引导企业和群众积极参与,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畅通各类媒体、办公电话等民意诉求渠道,接受相关企业和群众对履行契约方面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进行投诉举报。(责任单位:宣教处、机关党委、宣传中心、应急中心等按职责分别负责)
2.接收和转送省软环境办分拨的涉及省生态环境厅的投诉举报事项,及时纳入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事涉处室要按要求,及时完成整改。(责任单位:法规处会同机关党委组织,厅机关各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各责任单位要确保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对企业和群众投诉、举报、咨询的事项,有人接听、有记录、有办理、有反馈,做到及时受理、及时更新问题清单、及时完成整改。
(三)分类施策,集中攻坚
强化责任担当,针对问题清单逐项研究,拿出整改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人,细化工作台帐。2021 年 2 月 15 日前,问题整改率要达到 50%以上;2021 年 6 月 10 日前,问题整改率要达到 80%; 2021 年 8 月 10 日前,问题整改率要达到 95%。(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单位)
各责任单位不得用安抚替代整改、用研究拖延整改、用许愿蒙混整改,不得简单随意将分歧推给司法(仲裁)救济,敷衍了事、自留隐患。
(四)及时总结,按时上报
1.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省纪委和省软环境办的工作要求,及时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系统梳理工作成效,认真提炼经验做法,找准问题症结,提出建立长效机制的意见建议,形成阶段性进展报告,于 11 月 20 日前报送法规处。
(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单位)
2.形成全厅阶段性进展报告(每两月上报一次,首报为 11 月 25 日)和专
项整治工作总结(2021 年 10 月 10 日前),经厅履行契约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送省软环境办和同级纪委监委。(责任单位:法规处会同机关党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成立履行契约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 1),加强集中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处,具体负责组织落实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的部署要 求,牵头抓总、协调指挥、督察督办、强力整治。厅机关各处室、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查摆问题,采取有力举措,狠抓整改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建立健全政府诚信保护修复机制。严格规范履约践诺行为,认真履行依法依规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以领导变更、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相关企业和投资人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三)建立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和监督管理机制。坚决落实主体责 任,坚持激励与惩戒并举,克服为官不为等官僚主义陋习,不遮丑、不护短,对工作推进不力、整改不到位或弄虚作假的,要按规定实施追责问责。
附件:1.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履行契约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履行契约问题专项整治问题清单和初步工作台
帐(模板)
附件 1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履行契约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一、组长
x x 党组书记x x 厅 长
二、副组长 x x 副厅 长
张旗威 副 厅 长
xxx 副 厅 长
xx大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xxx xx环境保护督察专员x x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xxx 总工程师
三、成员
xxx xxx主任xxx 督察办主任xxx 综合处处长
xxx 法规与标准处处长
xxx 行政体制和人事处处长xxx 科技与财务处处长
董大方 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xxx 水环境管理处处长 xxx 大气环境处处长
xxx xx气候变化处处长 xxx 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 于新刚 固体废物与化学处处长
xxx 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处长x x 核与辐射综合处处长
xxx 核环境监测处处长
x x xx与排放管理处处长x x 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 xxx 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xxx xx办副主任
xxx 行政审批办主任
xxx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xxx 机关纪委书记
xxx 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牛明君 东部督察局局长
xxx 中部督察局局长
房 华 西部督察局局长
xxx 省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x x 省环境应急指挥中心主任x x 省环境信息中心副主任
x x 省环境保护宣传中心主任xxx 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 xxx 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主任x x 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站长
xxx 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主任xxx 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与标准处,办公室主任由法规与标准处处长xxx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