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X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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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
磋 商 文 件
项目编号:GXCZ-C-22130092
项目名称:华中农业大学配音室建设
采 购 人: 华中农业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
目 录
项目概况
华中农业大学配音室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xxxxxxxxxxxxx 00 xxx XXXX X x 00 x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GXCZ-C-22130092
项目名称:华中农业大学配音室建设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5 万元,资金为非财政性资金
设备名称 | 数量、单位 |
1、录音话筒及配套设备 | 一批 |
2、录音工作站及配套设备 | 一套 |
3、专业音响及配套设备 | 一批 |
4、专业耳机、键盘及配套设备 | 一批 |
5、设备支架及线材、配音专业操作台 | 一批 |
6、辅助灯光一批 | 一批 |
最高限价:39.5 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本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 30 个日历天。服务/履约地点:华中农业大学校内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本次采购共分 1 个标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4.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磋商。为本项目相应标段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标段本项目磋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 年 4 月 11 日至 2022 年 4 月 15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xxxxxxxxxx 00 xxx XXXX X x 00 x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方式: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加盖公章)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各供应商需先进入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国信招标集团单位入库在线注册, 首次注册填写信息时完善项目编号 GXCZ-C-22130092, 提交之后联系 027-87238091 进行审核,审核完成之后到方可进行现场报名)
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截止时间: 2022 年 4 月 21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华中农业大学农业农村部种猪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武汉种猪性能测定站会议室(西大门进校 200 米第一个十字路口右拐 200 米即到)。
时间: 2022 年 4 月 21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华中农业大学农业农村部种猪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武汉种猪性能测定站会议室(西大门进校 200 米第一个十字路口右拐 200 米即到)。
自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的给予价格扣除。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中农业大学
地 址:xxxxxxxxxxxx
联系方式:xx 027-872826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 00 xxx XXXX X x 00 x
联系方式:xx、xxx 027-872380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xx
电 话:027-87238091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采购人 | 华中农业大学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3 | 核心产品 | □服务采购 □单一产品采购 ☑非单一产品采购,核心产品:录音工作站及配套设备 |
1.7 | 分包 | ☑不允许 □允 许: 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 |
1.12.1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组 织: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供应商自行踏勘联系人:洪老师,027-87283707 |
2.2.2 | 供应商询问或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 | 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 供应商需在提问截止时间前,将提疑函原件委派专人或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
2.3 | 质疑提出人应将质疑函原件委派专人或通过邮寄方式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送达采购代 理机构。 | |
3.6.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日历天 |
3.7.1 | 磋商保证金 | 1. 磋商保证金须以供应商的名义递交,在磋商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前达到下述账户。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的,采购保证金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保证金。 2. 金额:4000 元 3. 递交方式:包括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4.收取采购保证金的帐户信息如下: 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水果湖支行 账号:1279125468106012200007186 5.特别提示:为保证采购保证金及时到账,请各供应商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采购保证金,响应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采购保证金将被拒绝;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响应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以本票、汇票、保函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本票、汇票、保函的原件密封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且本票、汇票、保函的有效期不得少于响应文件有效 期。 | ||
3.8.3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u盘1份。(U盘提交,采用 PDF格式,要求签署盖章的地方应有签署盖章,不得设置密 码,并粘贴标签注明响应单位名称) |
3.8.4 | 装订要求 | 应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方式 |
4.1.2 | 封套上写明 | 采购人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包响应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供应商名称: |
5.1.1 | 磋商小组成员 | 磋商小组成员共3人,由采购人代表1人,外聘经济及技术专家2人从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抽取。 |
6.1 | 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 | ☑采购人 □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 |
6.4.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包括电汇、银行转账(支票倒进账或网上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采购合同金额的5%,在签订合同前提交。 |
9 | 其他 | |
(1) |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缴费通知书时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2) | 代理服务费计算 |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确定的货物类收费标准的60%计取。代理 服务费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计取。 |
(3) | 磋商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磋商谈判。被授权 人近需提供近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
(4) | 行业划型 | 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本项目为 工业 。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5) | 政府采购政策 | 1.本次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执行如下政府采购政策: 1)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比例: 6%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2)符合要求的联合体价格扣除比例: 不适用 3)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的价格优惠: 评审 时给予该部分产品1%的价格扣除 4)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优惠:评审时给 予该部分产品1%的价格扣除 2.投标人应当对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其他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中小企业声明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料。代理商报价 需提供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
1.1.2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1.3 采购代理机构:指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1.4 采购项目名称: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2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3 采购范围、服务期和质量要求见采购需求。
1.4 供应商:指递交响应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5 对供应商相关要求
1.5.1 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磋商邀请书“供应商资格要求”。
1.5.2 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5.3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1.5.4 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磋商邀请书规定接受联合体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工作内容和义务;
(2)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
(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6 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具体要求为:
(1)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
(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将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潜在供应商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磋商文件一并保存;
(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本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含)之前存在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邀请书“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述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磋商。
1.7 分包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将拟在成交后将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1.8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9 保密
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10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11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2 踏勘现场
1.12.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12.2 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
1.12.3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不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
1.12.4 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
和费用负责。
2 磋商文件
2.1 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磋商文件包括:
(1) 竞争性磋商公告;
(2) 供应商须知;
(3) 评审办法和标准;
(4) 合同条款;
(5) 采购需求
(6) 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
2.2.2 供应商如有疑问可以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2.2.3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通过发布公告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澄清修改和更正内容将在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予以公告。
2.2.4 供应商应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或根据澄清通知中要求的时间内,将加盖公章的回执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否则,视为同意和接受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
2.3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送达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
3 响应文件编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报价函及其附录;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授权委托书;
(4) 磋商保证金;
(5) 分项报价表;
(6) 商务、合同条款偏差表;
(7)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8) 资格证明文件(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9) 供应商供货业绩一览表(服务业绩一览表)
(10)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如有);
(11) 响应承诺书;
(12) 技术偏差表
(13) 对服务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的响应;
(14) 拟派服务实施人员表和资历表;
(15) 售后服务支持能力
(16) 供应商其他承诺(如有);
(17) 最后报价函(磋商结束后,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
(18) 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以及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
3.2 首次报价
3.2.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进行首次报价。
3.2.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中。
3.2.3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所有磋商文件,填报自己认为正确的报价。
3.3 供应商对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3.4 本项目为总价合同,除非合同另有约定,供应商所报的最后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3.5 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预算价或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3.6 响应文件有效期
3.6.1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有效期。
3.6.2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7 磋商保证金
3.7.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以联合体形式递交响应文件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7.2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7.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3.7.3 供应商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磋商保证金,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拒绝。
3.7.4 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参与磋商项目的编号及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7.5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非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或者转为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磋商保证金的,除退还磋商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3.7.6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其磋商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应由成交供应商缴纳代理服务费而成交供应商未缴纳的;
(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7.7采购代理机构退还采购保证金的办法
(1)办理退款需提供的资料
1)供应商办理保证金退款时必须提供收款单位开具的财务收据/收条原件,收据上须加盖公司的公章、财务专用章。
2)办理退款时需提供项目编号,没有项目编号恕不能及时办理;收据背面需写明退款的单位的汇款信息,(即基本账户)同时注明开户行所在省市。
3)中标/成交单位和中标/成交候选单位退还采购保证金需我公司采购部门经理或副经理签字,并注明中标人/成交人合同签订情况;
(2)我公司办理退款的时间:电汇退款在周一集中办理,款项一般要经过3至5个工作日到账。
(3)其它事项说明
1)不办理现金退保证金业务。
2)退款收据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xxxxxxxxxx00xxxXXXX Xx00x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收件人及联系方式详询我司项目经理或见采购公告。
(4)退款收据样式(收据缴款单位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3.8 响应文件的编制
3.8.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采购范围、服务期、响应文件有效期及磋商文件要求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8.2 响应文件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表须根据磋商文件第六章的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需要签字和(或)盖章的位置签字(或盖人名章)和(或)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如对首次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包括在响应文件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均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
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3.8.3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及电子文档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8.4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分册及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4 响应文件提交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标包分别加以密封。密封方式为在响应文件外包装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4.1.2 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标识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第4.1.1项要求密封并加写标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 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磋商邀请书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如有变化,见澄清修改文件。
4.2.2 供应商递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见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磋商邀请书。如有变化,见澄清修改文件。
4.2.3 除因供应商家数不满足要求未进行磋商的情形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磋商邀请书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修改的内容为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首次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评审与磋商
5.1 磋商小组
5.1.1 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1.2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5.1.3 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 确认磋商文件;
(2) 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
(3) 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4) 编写评审报告;
(5) 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5.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递交的顺序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5.3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函,提交最后报价函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5.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最后报价函,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最后报价函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5.5 若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函与供应商首次递交的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的内容有差异,以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函内容为准。
5.6 若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函的报价与首次递交的报价函的报价有差异,则首次响应文件中所列明的各项单价和合价,应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基础上按最后报价与首次报价的变化幅度进行调整,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的3日内提交给采购人;对采购人提出的审查意见在合同签订前修改完成。
5.7 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参与磋商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 合同授予
6.1 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
采购人应当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具体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2 成交公告
6.2.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
成交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6.2.2 供应商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本须知2.3款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对成交结果的质疑。
6.3 成交通知
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其他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
6.4 履约保证金
6.4.1 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6.4.2 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6.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6.5 签订合同
6.5.1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6.5.2 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6.5.3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给成
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6.5.4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第6.1款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7 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通过发布公告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的,将在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通过邀请方式的,将通知每位接受邀请的供应商)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要求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正xx,诚实守信,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8.2 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8.3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
8.4 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 确定参与磋商至磋商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
(2) 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情形除外;
(3) 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 在评审与磋商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
(5) 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6) 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
8.5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参与评审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与磋商程序正常进行。
8.6 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9 其他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 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报价也相等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 评审标准
2.1 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标准:见附表一和附表二。
2.2 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其中商务部分(A):20分
技术部分(B):50分报价部分(C):30分
2.3 商务和技术评审标准
2.3.1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附表三
2.3.2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附表三
2.3.3 报价评分标准:
(1)政策支持
①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次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执行如下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除外):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6% ,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②【节能环保】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 19 年第 16 号)文件执行。如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支持,给予该项投标产品所占价格的
1%的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须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合格有效时间内的)或节能产品查询(http://www.ccgp.gov.cn/search/jn qdchaxun.htm)、环境标志产品查询(http://www.ccgp.gov.cn/search/hbqdchaxun.htm)查询结果截图。
未提供单独分项报价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给予价格扣除。同一项目包内的节能产品价格扣除只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强制类产品已作为响应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同时被认证为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
(2)评审基准价
有效响应文件中的并按 2.3.3 项(1)进行调整的最后最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
(3)供应商报价(按 2.3.3 项(1)进行调整后价格)得分
3 评审程序
3.1.1 磋商小组按附表一所列审查标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3.1.2 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按附表二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见本章内的符合性审查表)。
3.1.3 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小组的要求。
3.1.4 不具备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或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参与磋商,由磋商小组告知该供应商。
3.1.5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进行评审和磋商。
3.2 磋商
3.2.1 按“供应商须知”第5条规定,由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
3.2.2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与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规范情况下,并经采购人代表同意后,对磋商文件的技术标准、拟签订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变动。变动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2.3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函,提交最后报价函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除外。
3.3 评审
3.3.1 比较与评价
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3款[商务和技术评审标准]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最后报价函)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参与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报价或明显低于采购预算时,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3.3.2 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3.1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3.2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3.3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C。
3.3.3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4 供应商得分=A+B+C
4.3 评审结果
3.3.5 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
3.3.6 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合格标准 | 是否符 合要求 |
1 | 供应商名称 | 与获取文件供应商、营业执照一致(符合法定工商变 更程序除外); | |
2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了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
3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了上一年度(2020 年或 2021 年)经审计的财务 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了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 |
5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1.提供了近六个月中任何一个月的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免税声明函,格式自拟)。 2. 提供了近六个月中任何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 | |
6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了有效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7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 | |
8 |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的 供 应 商 、 未 被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 ||
9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 提供了法人代表、控股股东、控股企业及管理、被管理单位情况声明且各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情形。 | |
10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 目磋商。 | 提供了供应商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声明。 | |
11 | 联合体(不适用) | 磋商文件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时,提供了满足磋商文 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 | |
12 |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不适用) | 提供了证明供应商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 |
结论 |
注: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合格。
附表二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论 (√/×) |
1. | 磋商保证金 | 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包括形式及金额); | |
2. | 磋商代表身份核验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 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磋商谈判、参与磋商的磋商代表应是本公司人员,且需出具本单位的依法缴纳近 6 个 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免缴证明。 | |
3. | 响应文件签署盖章 | 按磋商文件格式要求加盖了供应商公章和(/或)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 |
4. | 报价 | 供应商报价是固定价且未超过预算金额(磋商文件有最高限价的,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 | |
5. | 附加条件 | 响应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
6. | 公平竞争 | 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没有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或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弄虚作假、相互串通的情形见附注 | |
7. | 其他无效情形 | 无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
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 |
2) | 备选方案 | 供应商不得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在同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磋商项目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 | |
3) | 响应文件内容 |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无实质性遗漏; | |
4) | 质量标准 | 符合“采购需求”实质性要求; | |
5) | 服务期和服务地点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
6) | 付款方式 | 磋商文件不允许偏差时,响应文件无负偏差; | |
7) | 合同主要权利义务 | 无实质性偏差 | |
8) | 其他 | 未出现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否决的其他情形 | |
结论(通过或未通过) |
注:1、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合格。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参与磋商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序 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报价部分(30 分) | 30 | 有效响应文件中按 2.3.3 项(1)进行调整的最后最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 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最后报价(按 2.3.3 项(1)进行调整后价格) 得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30 | |
2 | 商务部分 (20 分) | 企业认证体系 | 6 |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 IS014001(GBZ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 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 IS09001(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 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 IS045001 或 OHSAS18001(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 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 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
类似业绩 | 10 |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最多得 10 分,未提供不得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件) | ||
服务承诺 | 3 | 供应商提供的主要产品专业录音编曲软件、专业音频接口(声卡)等,需出具具备资格的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技术支持服务承诺函,每提供一个的得 1.5 分,最高得 3 分,未提供则不得分。 | ||
1 | 供应商承诺:1、故障 0.5 小时内响应,2 个小时内到场,提供 7 ×24 小时售后技术支持服务,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 |||
3 | 技术部分 (50 分) | 整体方案 | 4 | 供应商对华中农业大学配音室建设项目需求的理解及分析,针对现场环境提供环境、声学降噪安装方案及图纸,并根据“第五章 采购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的“四、6 配音室声学技术指标;7 系统设计依据及标准”,满足运行可靠性要求、技术先进性要求、功能实用性原则、系统可扩展性要求、优质售后服务要求、配音室声学技术指标要求、系统设计依据及标准要求。每满足一项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 4 分。 |
8 | 从设备选型可靠合理性及多场景适用性、整体方案设计合理性和先进性、声学效果设计指标合理性及先进性、提供得装修方案的合理性及可实施性、环境及声学降噪安装方案合理性及降噪成效性、5 个方面进行打分。不满足要求每项得 0 分,基本满足每项 得 0.8 分,优秀每项得 1.6 分,本项最高得 8 分。 |
技术人员 | 10 | 因配音室配套改造须具备较高的声学建造标准,供应商拟投入技术人员的资历、配置情况进行评分,每有一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2 分;每有一人具备专业舞台灯光或音视频或舞台机械技 能认证证书的得 3 分,本项最多得 10 分。 | ||
技术参数 | 20 | 供应商所投产品的技术指标全部满足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的“三、技术要求”的得 20 分。标记“★” 技术参数共 6 项,每有一项“★”技术参数负偏离扣 3 分,“★” 技术参数负偏离≥2 项,此项得 0 分;其余 183 项技术参数为一 般参数,每有一项一般参数负偏离扣 0.06 分,一般参数负偏离≥ 5 项,此项得 0 分。本项最低分为 0 分。 注:以投标人出具的技术说明书或产品彩页、产品标准、使用说明书、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证明等技术指标和参数 证明或支持文件为准。 | ||
供货、调试验收方 案 | 2 | 供应商提供完整的交货时间保障措施和调试验收方案得 1 分,措 施与可实施性完整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 ||
安装方 案、质量保障措施 | 3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实施计划进行评分。内容至少包括服务团队、货物配送及安装内容。每项内容详细,符合采购人需求,可实施性强,每满足一项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 ||
技术服务及培训 | 3 | 根据供应商针对安装配置检测等验收及实操培训课程等方面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评审:有详细的流程或培训方案,针对性强,准 确全面,内容详实,每满足一项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汉口银行与华中农业大学银校合作项目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 方:华中农业大学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电 话:027-8728***
乙 方: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支行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745号
电 话: 027-87657549
丙 方:***
地 址:***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就***项目之***
(采购编号:***)购买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一、供货内容及价格
合同总价:¥***元,大写:*** 。供货内容及明细价格见附件一。
上述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设备净价、从出厂到设备安装现场的运保费、安装费、设备*
年的保修服务费、配套设备、耗材、软件开发费用及各项税费等一切费用。二、质量保证
1. 丙方保证提供的设备为全新的制造商原装货物,满足招标文件所提的“技术及服务要求”。该设备采用原厂包装,设备或其包装上必须标识设备的品牌、制造商及产地,提供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货物装箱清单及设备质量检验合格证书,货物原产地证书。
2. 丙方提供货物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技术需求、规格说明(包括功能、易使用
性、可靠性、可维护性、可移植性、产品使用性能等),保证甲方在正常使用和保养下,均能够满足合同规定的性能、可靠性和扩展性。甲乙丙三方在谈判过程中的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和丙方在谈判过程中对甲乙方的承诺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3. 丙方保证提供的技术资料具有正确性、简明性、可操作性和规范性。
4. 丙方提供的设备软硬件均支持设备使用者目前使用的系统的要求和标准。
5. 丙方提供的***机,通过***认证机构认证;承诺***时,同时免费升级 模块;如果***,丙方等额赔付。
三、产品的包装、运输
1. 丙方提供的货物应为原厂包装,能够防止货物在运输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丙方应承担因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当所造成任何损失的责任。
2. 丙方负责安排恰当的运输工具,并支付运费,确保按期交货。交付之前若出现损失或其他风险,责任由丙方承担。
四、产品的交付及验收
1. 产品的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完成设备到位、安装,整个系统顺利运行。
2. 设备运抵交货地,乙方授权甲方对丙方的货物进行接收。
3. 收货过程中,因交付设备的部分或全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标准,外观变形或损坏,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10日内更换、补齐,确保所交付的设备完好无损。否则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设备,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丙方赔偿。
4. 在到货后30日内,如果甲方发现货物内在的、非显而易见的损坏,或者货物的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者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要求丙方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丙方应在收到甲方关于货物缺陷的通知后30日内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相关费用由丙方承担。
五、安装、调试与验收
1. 安装调试完毕,按照《信息化项目相关工作环节指南》相关要求,对试运行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签署《华中农业大学与汉口银行银校合作信息
化建设项目验收报告》,并视为设备交付使用。
2. 设备安装测试验收完毕,丙方向乙方提供设备安装、运行、使用、测试、诊断和维修的技术文档,提供所购设备的安装指南、用户手册。
六、设备保修
1. 丙方承诺向乙方提供本合同所涉及硬件设备***年免费(包含但不限于免维修费、免人工费、免配件费、免差旅费等)上门维保服务。保修日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所有因更换或修理部件而导致设备停止运行的,质保期将按照停运天数(按24小时计算)相应延长。
2. 丙方对于本次投入设备的核心部件维持5%的存货水平。质保期内,丙方免费更换正常使用下损坏的配件,免费提供维保、平台及终端软件升级、补丁程序及技术支持等服务,保证设备软硬件系统正常运行。若因丙方维护不及时影响到乙方及最终用户的业务开展,造成的损失由丙方承担。
3. 质保期内更换的配件是原厂商生产的新配件,被替换下来的配件属于丙方的财产,而替换配件则成为乙方的财产。
七、售后服务
1. 产品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全年 1 小时实质响应, 如需要上门服务, 2 小时到达现场。用户能享受全年 365 天和全天 24 小时的上门服务。
2. 如果产品故障在检修 3 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丙方应在 24 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
障产品规格、档次的备用产品供使用单位使用,直至故障产品修复;
3. 定期巡访:丙方定期(每年四次)对乙方所购设备进行现场维护保养、咨询、升级服务,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按年、季、月份为甲方和乙方提供设备维护报告。
4. 软件支持:质保期内,丙方免费为乙方提供软件维护和软件兼容性问题的技术支持服务,确保设备软件系统正常运行,由于乙方业务需求的变更、新的金融业务的开展或者后台业务系统升级等原因,在设备质保期内,丙方免费负责开发并提供技术支持。
5. 硬件维保:
(1)免费质保期
丙方对本合同设备提供***个月的免费质保期,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保期届满之后,甲、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设备续保服务协议。
(2)保修服务方式
丙方对甲方的故障请求将首先提供电话技术咨询和支持服务,对电话技术咨询和支持服务不能解决的问题将派出技术工程师提供现场技术支持服务。
(3)保修服务内容
非甲方人为因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坏,丙方提供免费维修及更换。但对于人为因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故障,丙方将协助甲方进行修复,更换的零部件费用由甲方支付。
(4)保修服务响应时间
丙方电话技术咨询和支持服务的响应时间为全年 7*24 小时(含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丙方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响应时间为自接到甲方故障请求信息后的 2 小时之内到达甲方
的设备现场,丙方承诺在到达甲方现场后平均 2 小时内修复故障并保证设备恢复正常工作。
(5)保修服务联系方式
丙方的电话技术咨询和现场支持服务号码为:***丙方公司:***
(6)用户档案:自设备安装之日起,丙方为甲方建立产品使用、维护档案,在设备安装后和每一次故障排除之后,丙方都应做详细地记载,对每一次故障均做出详细故障原因分析报告,并由维护工程师更新、完善数据记录,以此为甲方提供设备维护资料和数据,及时给出适当的建议,使甲方通过档案可以有效地了解每台设备的使用情况,安排预防维护计划。
(7)技术交流、培训: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提供培训的函件10日内,丙方工程师对甲方和甲方指定用户有关人员免费进行现场培训,使操作人员能正确地掌握产品的技术性能、安装、调试、维护、保养方法。
(8)服务响应:针对甲方采取专员负责响应联系人: ***
联系电话:***
(9)其他:如因丙方设备自身缺陷或维护不及时而给甲方造成损失,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 其它投标承诺:***
八、丙方对乙方的特别承诺
1. 在设备软件升级改造增加新功能时,丙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作出响应并提交初步方案。
2. 甲方新增业务,在设备质保期内丙方免费负责开发并提供技术支持,质保期内丙方承诺免费升级该项目应用的甲方软件系统。
3. 丙方发现设备硬件和软件有设计缺陷和质量问题时,须主动通知甲方用户,并免费进行硬件的更新和软件的升级。
4. 丙方须免费提供项目的相关技术文档。九、 货款的支付
1.货款支付: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并投入正常使用,甲乙双方对设备运行无异议后,签署《华中农业大学与汉口银行银校合作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报告》,甲方向乙方出具“银校合作信息化建设项目申请付款通知”,丙方在乙方开立收款账户,并向乙方开具进度款等额发票,乙方向丙方所开立账户支付合同总价的100%
(人民币:¥***元,大写:***)。收款账号:***
收款人名称:***
收款人开户行: 汉口银行洪山支行
2. 发票:丙方在项目验收后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乙方后取得相应的款项。开具发票要求如下:
(1)丙方为一般纳税人,应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向乙方开具相应税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丙方须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5个自然日(原则上不超过20个自然日)内,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交至乙方。
(2)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并要求丙方重新提供,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丙方各项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且须向乙方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①开具虚假、作废、无效发票或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
②开具发票种类错误或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的;
③发票信息错误的;
④因丙方延迟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的其他情况;
⑤如丙方拒绝重新提供或提供的发票仍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要求,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丙方承担由此对甲方和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履约保证金
(第一种方式)无履约保证金。
(第二种方式:有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共计人民币大写:XXX元整(¥XXX.00)作为履约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自动转
为质量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后安全运行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无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其他违约事项,甲方向丙方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
甲方单位名称:华中农业大学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200048172 地址、电话: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 027-87282022
开户行及账号:汉口银行华中农业大学支行 0160 2012 0120 0000 16十一、违约责任
1. 如果丙方未按时交货,未按时完成安装任务的,迟延七日以上,丙方须向乙方支付当批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丙方承担。
2. 若丙方提供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乙方有权拒收货物并要求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的约定更换、补齐,丙方负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若丙方无法按时更换、补齐或更换后的货物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丙方按本合同价款总额的5%赔偿损失。
3. 如果由于原厂商货物质量、维护不及时等原因引起停业故障超过24小时的,视为服务未达标一次,丙方应按照引起故障设备金额的50%的比例支付项目未达标赔偿金或提供等值服务赔偿。采取何种赔偿方式,甲方有权自行选择,无需征得丙方同意
4. 质保期内,丙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或丙方不能在承诺时间内修复故障,由此造成的费用和损失由丙方承担。
5. 因丙方工程师技术问题造成事故,导致设备遭受损失,甲乙双方有权要求丙方赔偿相应损失。
6. 丙方违约造成甲乙双方的费用的增加和损失,甲方有权通知乙方从剩余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如待支付的合同剩余款项不足以弥补甲乙双方上述费用和损失,丙方应向甲乙双方支付不足部分款项。
7. 因甲方或甲方指定用户自身原因或业务发展需求变化,甲方有权更改实际采购数量。乙方按实际甲方收到的数量并按本合同签订的金额和约定的付款方式办理货物结算。
8. 如本合同任一方单方面中途废止本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另外两方各支付合
同总额 2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违约方需按实际损失赔偿。十二、知识产权与保密
1. 丙方保证,其根据本合同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没有任何权利瑕疵,没有侵犯任
何第三方权利,甲方及甲方指定用户在使用该产品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任何人对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用户使用该产品主张权利,由丙方负责处理一切纠纷及相关事宜,消除影响。由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用户造成的损失,由丙方承担,其承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费、诉讼费和与诉讼相关的费用。
2. 丙方同意,甲方在处理包括使用上述软件开发服务产品时,拥有丙方产品的永久使用权,使用用户数和使用时间不受丙方限制。丙方任何情况下不得撤走设备。
3. 丙方应对在开发中涉及的甲方业务及本项目最终用户和技术资料采取保密措施,并保证丙方及丙方接触上述资料的服务人员承诺未得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将之泄露给第三方及与本项目无关的丙方人员。
4. 甲方应尊重从丙方购置的相关软件的注册版权,遵守国家《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再次转让、租赁该软件,并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解密该软件。
5. 双方同意保守在缔结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内部保密信息,除一方履
行合同义务的必要或有法律、法规规定应披露的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披露和不正当使用,否则,应当赔偿因泄露保密信息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6. 双方所承担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履行完毕、终止或解除而免除。十三、不可抗力
1. 由于发生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照本合同项下之约定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发生不可抗力之日起3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书面证明,该项证明文件应当由不可抗力发生地的公证机关出具。
2. 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的影响程度,三方应当协商是否解除本合同或部分、全部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合同。
十四、争议的解决
1. 因本合同引起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首先通过三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2. 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履行。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
1. 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间,甲、乙、丙三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 本合同一式玖份,甲方执伍份,乙丙双方各执贰份。
3. 合同有效期内,丙方如发生资产重组、并购等债权债务转移情形时,应于变更工商登记之日起七日内通知甲乙两方。
4.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
附件一:《供货内容及明细价格》附件二:其它需要明确约定的事项
(此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华中农业大学
授权代表人:
日 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支行授权代表人:
日 期: 年 月 日
丙方(盖章):
授权代表人: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供货内容及明细价格》
人民币单位:元
分类 | 项目 | 厂家&型号 | 单价(元) | 数 量 | 金额(元) |
注:上述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设备净价、从出厂到设备安装现场的运保费、安装费、设备*年的保修服务费、配套设备、软件开发费用及各项税费等一切费用。主要技术参数及指标参照报价响应文件。
第五章 采购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定位
根据项目需求,建成后的配音室应宽敞明亮,布局合理,集录音、混音和母带处理为一体,以立体声/环绕声混音为主,承担众多的音乐录制、节目标记制作等工作,突出以教学、科研、宣传为主的主要应用宗旨,满足日常、ppt 配音、视频配音、录音创作等需要,能够实现较高标准的录音、制作和监听。
配音室建设成功将会是我校一个重要的教学硬件设施,为学科建设、人才申报、宣传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硬件支撑。
二、项目建设内容:
设备名称 | 数量、单位 |
1、录音话筒及配套设备 | 一批 |
2、录音工作站及配套设备 | 一套 |
3、专业音响及配套设备 | 一批 |
4、专业耳机、键盘及配套设备 | 一批 |
5、设备支架及线材、配音专业操作台 | 一批 |
6、辅助灯光一批 | 一批 |
三、技术要求
项目 | 品名 | 技术参数 | 单 位 | 数 量 |
1、录音话筒及配套设备 | ||||
1 | 人声电容话筒 | 1、电容式大振膜话筒 2、指向性包含且不弱于有 心型指向/全指向/8 字型指向 3、灵敏度:≥113dB 4、最大灵敏度:≥113dB 5、频率响应:≥20Hz-20kHz 6、最大声压级:≥127dB | 只 | 1 |
2 | 人声电子管话筒 | 1、电子管大振膜话筒 2、拾音模式:包含但不限于有 心形指向 3、频率范围:≥20Hz - 20kHz 4、输出阻抗:≥200Ω 5、最高 SPL:≥158dB (@1kHz, 1% THD 进入 1kΩ负载) 6、最大输出电平:≥29.0dBu (@1kHz, 7、灵敏度:≥-38.0dB 8、等效噪音水平:≤12dBA 9、输出:XLR 输出 | 只 | 1 |
3 | 话筒放大器 | 1、双通道电子管话放 2、频率响应:≥-10Hz bis 90kHz 3、动态范围(≥30dB 增益) 4、最大输出电平:≥+26.8dBu 5、晶体管响应速度:≥200V 6、针对三种不同级别的 VU 表显示; 7、前面板上有乐器输入,后面板上有分离的话筒和线路输入 8、包含幻象供电、反相、衰减和高通滤波器(50Hz) | 台 | 1 |
2、录音工作站系统 | ||||
1 | 配音工作站 | 录音工作站 1、处理器:不小于十代 I7; 2、内存:不小于 16G DDR4; 3、存储:不小于 256+1T; 4、显卡:不小于 2G 独显; 5、键鼠; 6、不小于 27 英寸 4K IPS 屏;录音编曲软件 1、64 位浮点混合引擎提升音质的细节,动态和透明度 2、超精确的自动曲线,用于创建和编辑平滑过渡的音乐区域每个音轨上有 16 个 VST 插入插槽,可自由调节前/后推子模式 3、适应变焦网格模式,在放大和缩小时自动调整网格 4、改进的范围工具使自动化编辑更快,更简单,更方便 改进以后的节拍器可以为签名轨道使用点击模式和可分配的两种模式。 5、具有基于事件的离线处理的高级工作流 6、产品预置合集,包括 FX 预置和不同载体的音轨预置 7、用于 HALion Sonic SE 的 FLUX 波表合成器 8、Sampler Track 优化了 A / B 模式,撤销/重做和即时 MIDI导入渲染 9、现代视频引擎支持最相关的编解码器和外部视频卡。 10、8 个频带中的每个都可以单独设置为动态模式, 使滤波器节点依赖于输 入信号 ,从而实现准确动态混合; 专业接口 1、设备物理参数:≥1U 机架大小 2、★线路输入以及话筒、乐器输入都带有 XMAX Class A 话 | 套 | 1 |
放 3、★带有不少于 8 路的 ADAT 输入输出 4、有不少于 2 个立体声耳机输出和独立电平控制 5、不弱于 USB-C 兼容插口 6、每路话筒通道含邮+48V 幻象电源 7、有 MIDI 输入/输出 8、立体声 S/PDIF 数字输入/输出 9、转换器动态范围:≥114 dB 10、同时可达最多 18 输入/20 输出 (8x8 at 192 kHz) 11、有 BNC 字时钟输出 | ||||
2 | 格式转换器 | 1、具有实时可变和固定宽高比转换; 2、具备降噪、下拉变换检测、场景切换检测功能; 3、实时上下变换及 SD/HD/Ultra HD 格式变换; 4、提供彩条、格栅、黑场带可选择音频信号; 5、输出选择转场速度在 0 到 5 秒之间; 6、支持程序升级和软件控制,可支持 WIN/MAC 平台; 7、可支持 NTSC/PLA,525i59.94 至 2160P60 之间的各类格式间转换; 8、SDI 输入输出接口不少于 2 个,HDMI 输入输出接口 1 个,平衡音频输入接口 2 个,REF 接口 1 个; 9、产品应用存储环境支持-20°到 45° C | 台 | 1 |
3 | SXS 卡或适配器 | 1. ★XQD 转 SXS 卡适配器(XQD 卡同品牌)或容量≥200G SxS 卡; 2.支持最高 256G XQD 存储卡; 3.支持 SONY Z280 等摄像机 4K 拍摄 4.支持 UDF/exFAT/FAT 文件系统; | 张 | 2 |
3、专业监听及配套设备 | ||||
1 | 监听音箱 | 1、最大声压级:≥105 dB 2、频率响应范围:≥41 Hz - 25 kHz 3、频率响应精准度:≥48 Hz - 20 kHz 4、低频尺寸:≥6 1/2 寸 5、高频尺寸:≥3/4 寸 6、功放功率 低频功率:≥90 W高频功率:≥90 W 7、包含但不限于 1 x XLR 模拟输入 | 只 | 3 |
2 | 监听音箱 | 1、最大声压级:≥104 dB 2、频率响应范围:≥47 Hz – 25 kHz (-6 dB) 3、频率响应精准度:≥± 2 dB (54 Hz – 20 kHz) 4、低频尺寸: ≥5 寸 5、高频尺寸:≥ 3/4 寸 6、低频功率:≥ 50 W 7、高频功率:≥ 50 W 8、包含但不限于 1 x XLR 模拟输入 | 只 | 2 |
3 | 超低 | 1、最大声压级:≥103 dB 2、频率响应范围:≥24 Hz - 85 Hz (-6 dB) 3、作 LFE 声道:≥24 Hz - 120 Hz (-6 dB) 4、低频尺寸:≥8 英寸 5、功放功率:≥130 W 6、通道数:≥6 x XLR 模拟输入(5.1 声道) 7、通道数:≥5 x XLR 模拟输出 | 只 | 1 |
4 | 人声对比监控 | 1、频响范围:≥40Hz - 30kHz 2、高音单元:≥1" 半球形 3、低音单元:≥6.5“ 锥面 4、有三档的分频输出功率:≥95W、≥60W、≥35W 5、包含有 EQ:HIGHTRIM 开关和 ROOM CONTROL(房间控制)开关 6、不弱于低音反射型 7、材料:不弱于 MDF | 只 | 2 |
5 | 监听控制器 | 1、公用两路平衡 7.1 输入,不弱于平衡 7.1 输出,有专用模拟量表输出 2、输入通道参数级别:Sub-D-25 (TASCAM-标准) 3、抗阻:≥ 20 kOhms 4、最大输入电平:≥ +22 dB 5、抗阻: ≥20 kOhms 6、最大输入电平: +22 dB 7、输出通道参数级别:Sub-D-25 (TASCAM-标准) 8、频率范围: ≥10 Hz to 150 kHz 9、动态范围:≥ 115 dB 10、频率范围: ≥10 Hz to 150 kHz 11、动态范围: ≥115 dB | 台 | 1 |
4、专业耳机、键盘及配套设备 | ||||
1 | 全配重MIDI 键盘 | 1、琴键:不弱于 88 个全配重锤动琴键 2、不弱于 LENA 处理器、 FlashPlay 技术、 3、具有:≥128 复音 4、音色:≥10 种类型 256 个原厂音色,不弱于具有 1024 个用户音色空间。 5、可以轻松创建分离和层叠配置,在多模式支持最大 4 区域。 6、设备接口:有 USB 和 MIDI 接口与外设连接,还带有不少于 32-bit DAC 的耳机和立体声音频输出 | 台 | 1 |
2 | 耳机分配器 | 1、通道信噪比 :>95dB 2、动态响应 :≥-80dB to +10dB 3、输出阻抗 :≥50 Ohms 4、接口类型:大三芯 5、输入阻抗 :不弱于 10K Ohms 6、模拟输出数量:≥4 路输出 7、耳机数量 :≥4 8、通道具有电平控制和开关,监听开关和电平控制 | 台 | 1 |
3 | 软件控制器 | 1、配音室软件控制器 2、推杆:≥9×100 毫米(每个推杆带有触摸感应和电动) 3、旋钮的数量:8 个 4、旋钮式:旋转编码器 5、软键数量:118 专用的软按键,8 个可分配软键 6、控制范围:Sonar、Pro Tools、tracktion 及其它主要音频制作软件 7、电脑连: USB 8、MIDI I/O:IN/OUT/USB 9、控制 I/O: 2 个脚踏开关 | 台 | 1 |
4 | 八路扩展 | 1、扩展主推子:≥8 路推子 2、需要同软件控制器搭配使用,同品牌。 3、升级为:全新新的电动推子,使用强大的齿轮与带轮,而 4、且设计更加人性化,手感更加舒适有质感。 5、操作简单,校准方便。 6、直观的 LED 显示屏为用户提供精准的参量。 | 台 | 2 |
5 | 主监听耳机 | 1、佩戴方式头戴式 2、频率响应:≥15Hz-18Khz 3、阻抗:≥35 欧 4、灵敏度:≥99dB 5、插头/接口不弱于Φ3.5mm 插头 6、配件/标准配置耳机×1 7、绕圈式连接线不小于(1.2m-3.0m)×1 8、平直式连接线不小于(1.2 m)×1 9、平直式长连接线不小于(3.0 m)×1 | 只 | 1 |
6 | 监听耳机 | 1、动圈耳机 2、佩戴方式头戴式 3、频响范围:≥10-20000Hz 4、阻抗:≥60 欧姆 5、灵敏度:≥106dB 6、耳机线:≥3m | 只 | 4 |
5、设备支架及线材 | ||||
1 | 落地加重话筒架 | 配音室专业可移动配重型话筒支架 1、可调节高度;高度可在 51.5 寸 - 82.75 寸之间调节。 2、可调节的长杆 长杆可在 35 寸-61 寸之间调节。 3、可折叠成便携尺寸,便于携带和储存。 | 个 | 2 |
2 | 谱架 | 高度:940-1420mm 普台面积:475*345 | 个 | 1 |
3 | 音箱支架 | 高度可调节;底盘稳定; | 个 | 5 |
4 | 话筒防喷 | 双层麦克风话筒防喷网,网面直径不小于 15CM; | 个 | 2 |
5 | 耳机分配器支架 | 1、高度: 78-128 厘米可调 2、底盘直径:54 厘米 3、上托盘规格:宽 15 厘米,长 48.5 厘米 4、耳机挂钩规格:长 40 厘米,宽度 5 厘米 5、带 5 个轮子,移动灵活 | 个 | 1 |
6、专业操作台 | ||||
1 | 专业音频操作台 | 1、桌面表面光滑、细腻、表面无需放置鼠标垫; 2、侧板颜色可选黑胡桃、棕、本色; 3、操作台应为音频工作室专用,左右侧机架设有国际标准 19 英寸,设有通风散热板; 4、应品全部采用优质冷轧钢板,装饰部分材料为优质高密度板; 5、表面部分经脱脂、酸洗、防锈磷化处理,表面静电喷塑; 6、桌面宽度≥2 米,扇形,含 midi 键盘抽屉; | 套 | 1 |
2 | 专业操作台 | 1、具备电动升降功能; 2、白色款式,尺寸不少于 1.4 米*0.7 米; | 套 | 1 |
7、辅助灯光 | ||||
1 | 单色温补光灯 | 1、工作电流 8A; 2、★输入功率≥720W; 3、频道 1/2/3; 4、色温 5600(+-200K); 5、遥控距离不小于 100 米; 6、工作电压 100-240V 自适应; 7、具有防水等级 IP54; 8、配置灯笼可折叠方便收纳; 9、灯笼重量不大于 3KG 10、配置适配灯架; 11、支持 DMX512、sidus link 控制方式 | 套 | 2 |
2 | 影视补光灯 | 1、工作温度适应-10-45°C; 2、工作电压 100V~240V 自适应; 3、★输入出功率≥360W; 4、★色温 2500K-10000K 可调; 5、具备遥控控制; 6、产品重量不大于 17kg; 7、配置适配灯架; 8、支持 DMX512、sidus link 控制方式 | 个 | 1 |
3 | 调色温补光灯 | 1、工作电流 3.5A; 2、功耗 350W; 3、工作电压 100-240V 自适应; | 套 | 2 |
4、色温 2700-6500K 可调; 5、控制距离不小于 100 米; 6、配置柔光箱箱方便收纳; 7、配置适配灯架; 8、支持 DMX512、sidus link 控制方式 | ||||
8、系统集成 | ||||
1 | 系统集成 | 设备整体建设;系统设计规划,专业音视频系统布线,软、 硬件集成调试,功能集成,培训,安装等 | 套 | 1 |
四、性能要求及设计依据
1、运行可靠性要求:
建立完善的冗余备份和安全防范体系,保障系统高可靠和设备连接的安全,录音系统设备接地安全,做好与其他用电之间的静电屏蔽,应急手段丰富,应急处理时,不对正常使用产生影响。
2、技术先进性要求:
系统设计保持与国际先进设计理念同步,并且能够最大限度地适应今后技术发展变化和音频录制及编辑等多方面的需求。系统设备采用技术先进、稳定成熟,具有实际应用成功案例的设备。
3、功能实用性原则
录音工作站必须满足音频录制及编辑要求,操作方便,配音室系统符合制作流程和操作习惯,具有系统维护管理方便的功能。
4、系统可扩展性要求:
设计具有整体性,功能清晰、简洁,设备的空间布局合理,为功能的升级和扩展留有空间,保证今后扩展灵活、方便且布线规范,整体框架、系统接口以及相应的系统设备应留有充足的可扩充余地;特别是全套系统的主要设备必须具有处理采样率 24bit/96kHz 以上音频素材的功能。
5、优质售后服务要求:
系统关键设备(话筒、调音台、音频工作站等)生产厂商、系统集成商都必须提供优质完善的售后服务及服务承诺,以确保系统建成后能长期稳定可靠地运行。
6、配音室声学技术指标:
声学设计规范要求综合录音室的音质主要是“语言清晰、可懂度高,其次是良好的丰满度”,在主要使用条件下,具有相应于拾音要求的混响时间频率特性,抑制影响拾音音质的声缺陷,如回声、颤动回声、低频嗡声等,根据上述要求;结合配音室的录音、拾音设备所具有的良好灵敏度,录音棚的设计指标为:
房间名 称 | 混响时间 T6 0(秒) | 噪声评价 曲线(NR) | 隔声门隔声量 (插入损失 dB) | 隔声窗隔声量 (传声损失 dB) | 快速语言传递 指数(RASTI) |
配音室 | 0.3±0.1S | NR-20 | >35 | >50 | >0.65 |
7、系统设计依据及标准
(1)配音室噪声控制标准采用《国家广电部部标准 GYJ42-89“广播电视中心技术用房容许噪声标准” 》;
(2)配音室混响时间标准采用《国家广电部部推荐标准 GYJ26-86“录音室的混响时间及频率特性” 》;
(3)配音室防火标准采用《国家广电部标准 GYJ33-88 “广播电视工程建筑设计防火标准” 》;
(4)配音室空调、照明标准采用《国家广电部标准 GYJ43-90 “广播电视中心技术用房环境要求(温度、湿度、照度)”》;
(5)配音室电气安装标准采用《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规范》GBJ232-82;
(6)配音室管线布线标准采用《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施工及规范》GB50312-2000;
(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修订本)GBJ16-87;
(8)专业配音室设计流程(思成 SC2010-19);
(9)赛宾公式及 SAIJIA 建筑声学模拟软件;
(10)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数字音频系统的技术标准;
(11)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电视台配音室建设的标准;
(12)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广电行业电器设备使用的有关电气标准;
(13)符合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
五、其他要求
1、验收标准:(1)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2)按采购文件所述相关技术标准进行验收;(3)按合同要求进行验收(包括范围、数量、质量、相关服务、程序等)。
2、售后服务要求:
2.1 安装调试:成交供应商安排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负责现场免费安装及调试,按生产厂商提供的技术指标及磋商文件要求逐项测试设备。
2.2 技术偏离:本项目产品规格不接受指标偏离,产品参数可接受偏离。
2.3 售后服务:
2.3.1 质保期三年。
2.3.2 质保期内的维修和零件更换费用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质保期后,成交供应商应以现在购买价格供应,在维修服务方面予以优惠。
2.3.3 供应商需具有售后服务团队。产品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全年 1 小时实质响应,如需要上门服务,2 小时到达现场。用户能享受全年 365 天和全天 24 小时的上门服务。如果产品故障在检修 3 小时后仍无法排除,成交供应商应在 24 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产品规格、档次的备用产品供使用单位使用,直至故障产品修复;
2.3.4 成交供应商定期(每年四次)对设备进行现场维护保养、咨询、升级服务,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按年、季、月份为采购人提供设备维护报告。
3、成交供应商需要至少安排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现场的货物到货及安装。
4、本项目为华中农业大学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校合作的项目。
5、付款方式: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并投入正常使用,采购人与汉口银行双方对设备运行无异议后,签署《华中农业大学与汉口银行银校合作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报告》,采购人向汉口银行出具“银校合作信息化建设项目申请付款通知”,成交供应商在汉口银行开立收款账户,并向汉口银行开具进度款等额发票,汉口银行向成交供应商所开立账户支付合同总价的 100%。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序号 | 评审办法条款号 | 评标办法要求 | 响应文件对应内容 的册及页码 |
一 | 资格审查 | ||
1 | |||
2 | |||
... | |||
二 | 符合性审查 | ||
1 | |||
2 | |||
... | |||
三 | 详细评分 | ||
1 | |||
2 | |||
... |
注:该评标索引表格放在响应文件目录后,正文的第一页。
附件 1 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
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文件)的全部内容,且对磋商文件无任何异议,并愿意以“报价函附录”所填写的响应总价、服务期及服务地点,向你方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
2.我方承诺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修改或撤销响应文件。否则,你方可不退还我方的磋商保证金。
3.随同本报价函提交磋商保证金一份,金额见“报价函附录”。
4.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
5.我方承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否则,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引起的任何后果。若我方已经收到成交通知书,我方将无条件的承认该成交通知书无效,对采购人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6.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
(3)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点,提供符合招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的服务。
(4)我方保证在收到缴费通知书时及时按要求支付代理服务费。
7.如磋商后的最后报价函与本报价函内容有差异,以最后的报价函内容为准。
8.(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地址:
电话:传真:
年月日
报价函附录
项目编号及磋商文件名称 | 项目编号: 磋商项目名称: |
响应总报价 | 人民币(小写金额):元人民币(大写金额):整 注:如有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
合同履行期限 | |
质量标准 | |
服务/履约地点 | |
其他声明(如有) |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人名章):
日期:
注:此表中响应文件总报价应与附件 5 中的总价相一致。
附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 3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加盖人名章)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加盖人名章)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附件 4 磋商保证金
(支票、汇票或本票的复印件,或采用汇款、网银等方式提交的保证金的汇款底单复印件)
说明:
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应采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形式,并在此提供相应凭证的复印件,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5 分项报价表(适用于货物)
货物分项报价表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出厂价 | 运输费 | 保险费 | 装卸费 | 其他费用 | 设备单价 (现场落地/车板价) | 单位 | 数量 | 设备总价 (现场落地/车板价) 12=11×9 |
……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
注:1、此表为报价表之设备分项报价表。
2、所报内容需参照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相关条款的要求。
附件 5-2: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专用试验仪器分项报价表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专用试验仪器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出厂价 | 运输费 | 保险费 | 装卸费 | 其他费用 | 设备单价 (现场落地/车板价) | 单位 | 数量 | 设备总价 (现场落地/车板价) 12=11×9 |
……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
注:1、此表为报价汇总表之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专用试验仪器分项报价表。 2、所报内容详见采购需求相关条款的要求。
3、本表费用均需报出,不可填“已含”或“已包括”
附件 5-3:服务费分项报价表
服务费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号 | 服务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设计联络 | ||||
2 | 相关验收 | ||||
3 | 安装调试(或安装督导) | ||||
4 | 培训 | ||||
5 | 配合费用 | ||||
… | …… | ||||
合计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
注:1、此表为报价汇总表之服务费分项报价表。上述服务项目应由供应商根据供应商的经验及本磋商项目的特点进行合理报价,上述服务项目的报价基准,参见“采购需求”的要求。
2、供应商所涉及的所有服务费用均应含在此报价表中。
附件 5-4 单件货物价格构成表
单件货物价格构成表
项目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货物名称 | |||||||
主要元器件(/材料)明细 | |||||||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型号 | 生产厂家/产地 | 数量(个) | 单价(元) | 合价(元) |
1 | |||||||
2 | |||||||
3 | |||||||
4 | |||||||
…… | …… | ||||||
管理费 | |||||||
利润 | |||||||
税金(含附加) | |||||||
其他 | |||||||
合价(出厂价)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
注:1、详细注明型号。
2、本表按所投产品进行单台分别报价。
附件 6 商务、合同条款偏差表
商务、合同条款偏差表
磋商文件条目号 | 磋商文件的商务、合同条款 | 完全响应 | 有偏离 | 偏离简述 |
…… | …… |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
注:1、 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知及合同条款填写本表;
2、 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下表相应列中标注“√”。对有偏离的条目在本表相应列中标注“正偏离”或“负偏离”。仅可在“完全响应”及“有偏离”中选一标注,同时,当且仅当选取“有偏离”栏中加以标注后,才能在“偏离简述”栏中加以说明。
3、 正偏离是指应答的条件高于磋商文件要求,负偏离是指应答的条件低于磋商文件要求,正偏离项目不作扣分处理。
4、 供应商须完整填写响应表。如果未完整填写本表的各项内容则视作供应商已经对磋商文件相关要求和内容完全理解并同意,其报价为在此基础上的完全价格。
5、 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如成交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响应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附件 7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 成立日期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注册资本 | 企业类型 | ||
批准登记机关 | |||
法定代表人 | 营业期限 | ||
资质类型 | 资质等级 | ||
主营业务 | |||
地 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行号 (如有) | |||
银行账号 | |||
电 话 | 传 真 | ||
邮 箱 | 邮 编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供应商盖章: |
兹声明上述信息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如我方提供的证明材料有虚假情况,愿承担相应后果。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
附件 8 资格证明文件
1、 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供应商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格式要求见附件 8-2);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8-3、8-4)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原件(格式见附件 8-5);
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8-6)
6、 供应商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格式见附件 8-7)
7、 供应商是否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8-8)
8、提供供应商代表和拟派项目经理近 3 个月的缴纳社保查询记录。
以上提供的原件、扫描件、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项内容可能要求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提供供应商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或扫描件、所有复印件或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附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
(注:银行资信证明与供应商财务状况表二选一)
8--3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说明:
1、提供了近六个月中任何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证(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免税声明函,格式自拟)。
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免税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说明:
1、提供了近六个月中任何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免缴纳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
8--6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格式)
声明函
至: (采购人)
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公司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
特此声明。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供应商(盖章):
日期:
8--7 供应商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
致:
与我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企业如下:
我方的控股股东如下:
我方直接控股的企业如下:
与我方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如下: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 期: 年 月 日
8--8 供应商是否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声明
致:
我方属于/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供应商应按实际情况在内选择填写(属于)或(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如为属于,其响应文件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详见第三章 评审办法和标准 附表一 资格审查表。
附件 9 供应商业绩一览表
签订合同时间 | 同类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合同总价 | 合同单位名称 | 合同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备注 |
注:
(1) 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供应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待证明材料)
(2) 正在执行的类似业绩需标明执行状态,供应商需在备注栏填写合同执行的状态。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年月日
68
附件 10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企业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
(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响应承诺书
致: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以下事项进行承诺:
(1) 在本次磋商中我公司无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或与采购人串通的行为;
(2) 在本次磋商中我公司无向采购人或评审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成交的行为;
(3) 在本次磋商中我公司无出借或借用资质行为、在响应文件中所附资料(业绩、项目负责人资料等)无弄虚作假;
(4) 我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5)我公司不采用非法手段获取证据进行质疑、投诉,在质疑、投诉过程中不提供虚假情况或进行恶意质疑、投诉。
上述承诺内容如有不实,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承诺以磋商保证金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 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
磋商文件条目号 | 技术条款要求 | 完全响应 | 有偏离 | 偏离简述 |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
注:1.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本表相应列中标注“√”。对有偏离的条目在本表相应列中标注“正偏离”或“负偏离”。仅可在“完全响应”及“有偏离”中选一标注,同时,当且仅当选取“有偏离”栏中加以标注后,才能在“偏离简述”栏中加以说明。
2.正偏离是指应答的条件高于磋商文件要求,负偏离是指应答的条件低于磋商文件要求,正偏离项目不作扣分处理。
3.供应商须按照用户需求书逐条完整填写响应表。如果未完整填写响应表的各项内容则视作供应商已经对磋商文件相关要求和内容完全理解并同意,其报价为在此基础上的完全价格。
4.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如成交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响应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即将发生或已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包括:服务方案、服务措施及标准等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类别 | 姓名 | 性别 | 单位 | 专业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 | 经验及 承担过的项目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技术主管 | ||||||||
其他人员 | ||||||||
注:供应商应附相应的证明材料(如:社保缴纳证明、职称或资格证书)。项目组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技术主管)须按照附件 14-2 单独列表详细说明,且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未得到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日期 :
14-2 拟派人员资历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
年龄 | 拟任职 | 单位任职时间 | |||
学历(毕业学校、时间、专业)及取得的专业认证情况: | |||||
参加过的主要项目 | 担任职务 | ||||
1.业主单位名称 2.项目名称 3.合同金额 4.业主联系方式 | |||||
1.业主单位名称 2.项目名称 3.合同金额 4.业主联系方式 | |||||
…… | |||||
注:供应商须提供表列人员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项目合同复印件或业主证明材料或可以有效证明表列人员的业绩资料。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日期 :
详细说明提供服务支持的能力,包括服务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人员情况,对项目故障反应时间、服务时间、备品备件供应能力等具体描述并提供相关数据和辅助资料供核实。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
说明:附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