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誰與爭鋒,2016創星智造大賽
【附件三】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1、 本活動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以下簡稱本單位)取得您的個人資料,目的在於進行相關評選、補助之活動工作,蒐集、處理及使用您的個人資料是受到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範。
2、 本次蒐集與使用您的個人資料如報名表單所載。
3、 您同意本單位因評選活動所需,以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確認您的身份、與您進行聯絡;並同意本單位於您報名錄取後繼續處理及使用您的個人資料。
4、 本同意書如有未盡事宜,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或其他相關法規之規定辦理。
5、 您瞭解此一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具有書面同意本單位蒐集、處理及使用您的個人資料之效果。
□ 我已詳閱本同意書,瞭解並同意受同意書之拘束(請打勾)
團隊名稱:
團隊所有成員簽署:
(簽名後轉成電子檔,與其他報名資料一併上傳)
誰與爭鋒,2016創星智造大賽 |
【附件四】競 賽 授 權 同 意 書 (由隊長代表填寫) |
( _)團隊參加「誰與爭鋒 2016 創星智造大賽」評選,本隊由隊長 代表以下聲明: 1、本隊保證全體組員均已確實了解活動簡章和公告規定,並同意遵守本活動之各項規定。 2、參賽作品內容xxx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肖像權、隱私權、個人資料保護等法律規定。凡使用涉及他人之人物肖像、背景音樂或任何類型著作、專利、商標、個人資料,參賽者(團隊)應符合相關法令之規定。如有侵權爭議,由參賽團隊及個人自行負責。宏碁(股)公司並得逕予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及要求返還全部得獎獎勵。同時,若有可歸責於本人之事由,致宏碁(股)公司受有損害,本人願負全部損害賠償之責。 3、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權益,歸屬參賽團隊或成員個人所有。惟參賽者(若為未成年人須得法定代理人同意)須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得基於推廣「誰與爭鋒 2016 創星智造大賽」及計畫結案之目的,以不限區域及非營利之方式使用其參賽作品,包括但不限於拍攝或請競賽團隊提供相關照片及動態影像以紀錄相關活動,並使用、編輯、印刷、展示、宣傳或公開其個人肖像、姓名及聲音等。 4、參賽者(團隊)同意執行單位得將本參賽成果之名稱、簡介、參賽組別及所使用的資料集等相關背景資料,彙整為開放資料格式登載於公開網站使用。 5、參賽者(團隊)內部分工或權益分配(如獎金領取及分配),若有任何爭執疑問,應由團隊自行處理,主辦及協辦單位不涉入爭議。所有參賽者未經主辦、協辦單位及團隊其他成員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競賽之權利與義務。參賽者(團隊)於報名時須推選出隊長一名,決賽當天由隊長與隊員討論後填寫獎金資訊表格、組員簽章後交給工作人員。 6、團隊獲獎時,獎金由報名表上授權之代表人領取,若授權代表人無法領獎,由團隊成員共同簽屬同意更換代表人代理領取,請將代理表單於領獎期限內寄至執行單 位以茲證明。 |
7、獎金扣稅將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獎金於競賽結束後匯款方式發放。 8、凡報名參賽者(團隊),即視同認可本報名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活動參賽規則如有異動,依本活動網站最新消息公布為準。主辦單位保有所有相關活動最終解釋權與活動更改之權利。 9、參賽者應配合事項: 一、凡報名參選之團隊必須配合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進行相關評選、表揚、輔導及媒體報導等工作。 二、 獲獎團隊需配合進行後續效益追蹤 1 年 10、其他事項: 本同意書之解釋與適用,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保有最終解釋權,任何與此同意書有關的爭議,均依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並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聲明人: (簽名及xx)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