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本公告日期,首鋼集團間接持有本公司約35.95% 已發行股份,因此首鋼集團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及控權人(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之涵義)。首鋼基金為首鋼集團的全資附屬公司,持有綠節基金約52. 57%的股權,是綠節基金的主要股東。因此, 根據上市規則第14A.28( 1)條,收購事項構成本公司的關連交易。 由於收購事項的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超過0 .1%,但均低於5 %,根據上市 規則第14A章, 收購事項須遵守公告及申報規定, 惟獲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