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表格」 指 白色申請表格及黃色申請表格,或如文義所指其中一款表格 「組織章程」或「章程」 指 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九日採納的本公司組織章程(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二日修訂) 「北京市政府」 指 北京市人民政府 「董事會」 指 董事會 「營業日」 指 香港銀行一般營業的日子(星期六除外) 「首創集團」 指 北京首都創業集團有限公司,於一九九五年成立,為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由北京市政府直接監管,是本公司的控股股東 「中央結算系統」 指 由香港結算設立及管理的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 「商務中心區」 指...
在本售股章程內,除非文義另有所指,否則下列詞語具備以下涵義。
「申請表格」 | 指 | 白色申請表格及黃色申請表格,或如文義所指其中一款表 格 |
「組織章程」或「章程」 | 指 | 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九日採納的本公司組織章程(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二日修訂) |
「北京市政府」 | 指 | 北京市人民政府 |
「董事會」 | 指 | 董事會 |
「營業日」 | 指 | 香港銀行一般營業的日子(星期六除外) |
「首創集團」 | 指 | 北京首都創業集團有限公司,於一九九五年成立,為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由北京市政府直接監管,是本公司的控股股東 |
「中央結算系統」 | 指 | 由香港結算設立及管理的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 |
「商務中心區」 | 指 | 一般用來表示位於北京東面朝陽區介乎二環路東至四環路東之間的地區,該區正招聚越來越多辦公室/商用物業 |
「中國物產有限公司」 | 指 | 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的公司,為本公司發起人之一 |
「公司條例」 | 指 | 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條例(經修訂) |
「公司法」 | 指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由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於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通過,於一九九四年七月一日起生效,並經不時修訂、補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
「機構性投資者」 | 指 | 北京控股有限公司 |
「機構性配售」 | 指 | 向機構性投資者配售機構性配售股份,作為國際發售的一部分 |
「機構性配售股份」 | 指 | 將會配售予機構性投資者的16,400,000股H股,致使機構性投資者可按每手買賣單位購入H股,相當於緊隨全球發售完成後本公司經擴大已發行股本的約1%(假設並無行使超額配股權) |
「中國證監會」 | 指 |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監督及管理中國全國證券 市場的監管機構 |
「董事」 | 指 | x公司董事 |
「內資股」 | 指 | x公司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普通股,由中國公民及/ 或中國公司實體以人民幣認購或入賬列作繳足股款 |
「外資股」 | 指 | x公司發行的普通股,其面值為人民幣,但以人民幣以外的其他貨幣認購,或以於中國境外註冊成立的公司注入資產作為代價 |
「國內生產總值」 | 指 | 國內生產總值 |
「建築面積」 | 指 | 建築面積 |
「全球協調人」 | 指 | 香港上海㶅豐銀行有限公司 |
「全球發售」 | 指 | 公開發售及國際發售 |
「金網絡」 | 指 | 北京金網絡置業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於中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本公司擁有其14%權益 |
「港元」 | 指 | 港元,香港法定貨幣 |
「香港公認會計準則」 | 指 | 香港普遍採納的會計準則 |
「香港結算」 | 指 | 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 |
「中央結算代理人」 | 指 | 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為香港結算的全資附屬公司 |
「香港」或「本港」 | 指 |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
「H股」 | 指 | x公司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普通股,以港元認購及買賣,並於聯交所上市 |
「國際會計準則」 | 指 | 國際會計準則 |
「國際發售」 | 指 | 如「全球發售的架構」所述,由國際包銷商代表本公司及售股股東,向機構與專業投資者及其他投資者有條件配售合共508,166,000股H股 |
「國際發售股份」 | 指 | 根據國際發售提呈的H股 |
「國際包銷協議」 | 指 | 由本公司、售股股東與國際包銷商就國際發售於二零零三 年六月十四日當日或相近日子訂立的國際包銷協議 |
「國際包銷商」 | 指 | 國際發售包銷商,其名稱載於「包銷 — 國際包銷商」一節 |
「最後可行日期」 | 指 | 二零零三年五月三十一日,即本售股章程刊發前就確定當中若干資料的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
「上市日期」 | 指 | 預期為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九日或左右,即H股獲批准在聯交所上市及買賣的日期 |
「上市規則」 | 指 | 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經不時修訂) |
「澳門」 | 指 | 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 |
「必備條款」 | 指 | 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備條款(經不時修訂及補充),由證券委員會及國家體改辦於一九九四年八月二十七日頒布,以納入在中國境內註冊成立並將於境外上市的公司的組織章程內 |
「地鐵五號線」 | 指 | xxxxxxx,預期興建及貫通xxxxxxx,xxxxxxxxxxxxx,xx共有22個車站 |
「財政部」 | 指 | 中國財政部,負責國家的收支、財務及稅務政策行政管理及金融機構整體監管的部門 |
「外經貿部」 | 指 | 中國對外經濟貿易合作部 |
「全國人大」 | 指 | 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
「發售價」 | 指 | 根據全球發售可供認購及發行或銷售的每股H股的價格(不包括經紀佣金、證監會交易徵費、投資者賠償徵費及聯交所交易費), 按「全球發售的架構 — 釐定發售價」一節所述方式釐定 |
「發售股份」 | 指 | 公開發售股份和國際發售股份,連同(倘有關)根據超額配股權獲行使而發行的任何額外H股 |
「本公司」 | 指 | 首創置業股份有限公司,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五日在中國 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除非文義另有所指,否則引述 「本公司」及「本集團」時包括其全部附屬公司及共同控制實體。就本公司註冊成立時任何時間而言,引述「本公司」及 「本集團」時包括本公司前身或附屬公司從事的、其後為進行全球發售而根據重組由本公司接管的業務 |
「超額配股權」 | 指 | x公司及售股股東將根據國際包銷協議授予全球協調人的購股權,據此,全球協調人可要求本公司及售股股東以發售價分別額外配發、發行或銷售(視情況而定)合共最多 76,980,000股及7,698,000股H股,僅用以補足國際發售的超額配發狀況(如有),並可於國際包銷協議訂立日期至根據公開發售遞交申請表格的最後日期起計三十日期間內隨時行使 |
「人民銀行」 | 指 | 中國人民銀行,為中國的中央銀行 |
「人民銀行公告」 | 指 | 關於進一步改革外㶅管理體制的公告,於一九九三年十二月發布 |
「人民銀行㶅率」 | 指 | 中國人民銀行每日按前一日中國銀行同業外㶅㶅率而釐定的外㶅交易㶅率 |
「中國」或「國內」 | 指 | 中華人民共和國,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不包括香港、澳門及台灣 |
「中國普遍採納會計原則」 | 指 | 中國普遍採納的會計準則 |
「中國政府」或「國家」 | 指 | 中國中央政府,包括所有政府下屬單位(包括省、市及其他地區或地方政府單位)及屬下部門 |
「定價協議」 | 指 | 全球協調人(代表公開發售包銷商)、售股股東與本公司為確定發售價而於定價日期訂立的協議 |
「定價日期」 | 指 | 就全球發售確定發售價的日期,預期為二零零三年六月十四日或相近日子,惟無論如何不會遲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十六日(香港時間) |
「發起人」 | 指 | 首創集團、北京陽光房地產綜合開發公司、北京首創陽光 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北京首創科技投資有限公司、北京首創航宇經濟發展有限公司、中國物產有限公司及億華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
「公開發售」 | 指 | 按本售股章程及申請表格所列明的條款及條件並在其規限下,於香港提呈公開發售股份以供認購,以換取現金 |
「公開發售股份」 | 指 | 根據公開發售由本公司提呈以供認購的56,464,000股H股 |
「公開發售包銷商」 | 指 | 公開發售包銷商, 其名稱載於「包銷 — 公開發售包銷商」一節 |
「公開發售包銷協議」 | 指 | 由(其中包括)本公司、售股股東與公開發售包銷商就公開發售於二零零三年六月九日訂立的包銷協議 |
「合資格機構買家」 | 指 | 規則第144A條所界定的合資格機構買家 |
「S條例」 | 指 | 美國證券法的S條例 |
「重組」 | 指 | x集團旗下公司進行的集團重組,詳情見「業務 — 集團架構及重組」一節 |
「重組協議」 | 指 | x公司與發起人於二零零三年五月三十一日訂立的重組協議 |
「人民幣」 | 指 | 人民幣,中國法定貨幣 |
「規則第144A條」 | 指 | 美國證券法規則第144A條 |
「工商管理局」 | 指 | 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
「外㶅管理局」 | 指 | 中國國家外㶅管理局 |
「售股股東」 | 指 | 首創集團及北京陽光房地產綜合開發公司 |
「國家經貿委」 | 指 | 中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 |
「證監會」 | 指 |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
「證券及期貨條例」 | 指 | 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經修訂) |
「股份」 | 指 | 內資股及外資股(包括H股) |
「保薦人」 | 指 | 香港上海㶅豐銀行有限公司 |
「平方公里」 | 指 | 平方公里 |
「平方米」 | 指 | 平方米 |
「國務院」 | 指 | 中國國務院 |
「國家體改辦」 | 指 | 中國國務院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曾是直接向國務院㶅報的委員會之一,負責協調及指導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其後於一九九八年三月十日解散,成為國務院屬下負責經濟體制改革的辦公室,領導人為國務院總理 |
「聯交所」 | 指 |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策略性投資協議」 | 指 | 策略性投資者、本公司、首創集團及全球協調人於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一日訂立的策略性投資協議,經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五日訂立的補充協議修訂 |
「策略性投資者」 | 指 | Reco Pearl Private Limited, 是 GIC Real Estate Pte. Ltd. 的聯屬公司,全球房地產投資經理兼新加坡政府投資有限公司(Government of Singapore Investment Corporation Pte. Ltd.)的房地產投資機構 |
「策略性配售」 | 指 | 配售策略性配售股份予策略性投資者,作為國際發售的一部分 |
「策略性配售股份」 | 指 | 將會配售予策略性投資者的H股數目,致使策略性投資者可按每手買賣單位購入H股,相當於最接近但不超過緊隨全球發售完成後本公司經擴大已發行股本的9.8%(假設並無行使超額配股權) |
「監事」 | 指 | x公司監事委員會成員 |
「陽光股份」 | 指 | 廣西陽光股份有限公司,於中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擁有其法人股份的權益佔其全部已發行股本的26.5% |
「第十個五年計劃」 | 指 | 北京市有關國家經濟及社會發展的第十個五年計劃(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五年),於二零零一年二月十日在第十一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通過 |
「包銷商」 | 指 | 公開發售包銷商及國際包銷商 |
「包銷協議」 | 指 | 公開發售包銷協議及國際包銷協議 |
「美國」 | 指 | 美利堅合眾國,其領土、屬地及隸屬其司法管轄的所有地 區 |
「美元」 | 指 | 美元,美國法定貨幣 |
「美國交易法」 | 指 | 美國一九三四年交易法(經修訂) |
「美國公認會計準則」 | 指 | 美國公認會計準則 |
「美國證券法」 | 指 | 美國一九三三年證券法(經修訂) |
「世貿」 | 指 | 世界貿易組織 |
「億華國際企業 | 指 | 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的公司,為本公司境外發起人 |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