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编 号: JYSP2023Z001
2024年度试剂、耗材供应商遴选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 目 编 号: JYSP2023Z001
项 目 名 称: 2024年度试剂、耗材供应商遴选项目
采 购 人: 江阴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
二○二三年九月
总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第2页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页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5页
第四章 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第11页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13页
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第15页
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第18页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2024年度试剂、耗材供应商遴选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YSP2023Z001
2、项目名称:2024年度试剂、耗材供应商遴选项目
3、预算金额:约100万元
4、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江阴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的2024年度试剂、耗材供应商遴选项目,包括:
包 号 |
名 称 |
入围供应商数量 |
第一包 |
试剂类 |
不超过3家 |
第二包 |
标准物质类 |
不超过3家 |
第三包 |
耗材类 |
不超过3家 |
第四包 |
微生物试剂及菌株类 |
不超过3家 |
第五包 |
易制毒危化品类 |
不超过3家 |
第六包 |
易制爆危化品类 |
不超过3家 |
本项目共六个包,投标人可全投也可选投。(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一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二、三、四包:无;
第五包:投标人须具有《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所投产品均在经营范围内;
第六包:投标人须具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所投产品均在经营范围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供应商可于开标时间前至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国企采购专栏中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10月2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4、提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xxxxxx000x江阴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江阴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
地 址:xxxxxxx000x
项目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江阴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
2023年9月28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2024年度试剂、耗材供应商遴选项目 项目编号:JYSP2023Z001 采 购 人:江阴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2 |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
3 |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 |
4 |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10月25日 上午9:00 —— 9:30 止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xxxxxx000x江阴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5 |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5日 上午9:30起 地点:xxxxxx000x江阴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
6 |
确定中标单位时间:评审结束后 |
7 |
投标文件正本份数:1份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4份 |
8 |
江阴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 地 址:xxxxxxx000x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体要求及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反映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
2、招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是指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有效登记证明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3、投标人应在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5、招标文件仅作为本次采购投标使用。
6、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三、投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文件由下列部分组成: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报价明细表;
(4)*商务、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5)*项目实施方案及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6)*投标人综合实力;
(7)*资格证明文件:
文件1:提供格式条款《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文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且亲自参与的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供本单位连续6个月(且至少包含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文件3:第五包:投标人须具有《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所投产品均在经营范围内;第六包:投标人须具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所投产品均在经营范围内。(复印件,并在证书上醒目标注产品名称)
(7)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证明材料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注:①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②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若遇年检、换证等未能提供的情况,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
③授权委托人提供以人事代理、控股子公司等代收代缴形式缴纳社保的证明,属于无效证明文件。新成立的单位若不能提供授权委托人的社保缴纳证明,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新成立的单位是指营业执照颁发日期在本项目开标之日前六个月内。
四、投标文件的制作:
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
2、投标文件由投标单位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3、投标单位投标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4、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单位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5、投标文件应打印或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
6、投标文件可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以密封。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密封袋表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投标书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签章。
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加盖与投标人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须为全名,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9、投标的有效期为开标后90天。
10、投标费用自理。
11、投标人所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按保密文件处理,不予退还。
五、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
(一)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未提供格式条款《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承诺书或者对该承诺书作实质性修改的;
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5、投标文件内容未实质性响应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6、投标文件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
7、不响应招标文件中的付款方式的。
(二)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投标单位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2、评审活动开始前投标单位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
3、投标单位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4、投标单位之间协商投标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单位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6、投标单位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单位中标;
7、投标单位之间商定部分投标单位放弃投标或者放弃中标;
8、投标单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单位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单位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单位的其他串通行为;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0、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开标、评标:
(一)开标
1、开标由采购人主持,并请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记录各投标人《开标一览表》。
2、开标过程由采购人负责记录,并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3、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二)评标
1、评标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采购人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实行回避制度。
2、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A、资格性检查:
(1)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文件组成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文件1-文件3)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单位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信用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单位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B、符合性检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响应。所谓重大偏离是指:
(a)投标文件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和加盖公章
(b)投标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的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c)投标文件严重背离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技术功能要求
(d)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商务条件
(e)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确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3、评标方法
投标供应商通过初审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办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4、投标文件的澄清: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七、确定中标单位: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确定中标候选单位。采购人将评选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评标的未中标单位,并宣布中标单位。
2、确定中标单位2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3、采购人不负责向任何投标单位说明中标或不中标的原因。
八、质疑处理:
1、投标单位质疑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2、投标单位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投标单位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投标单位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投标单位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投标单位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单位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单位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单位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投标单位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7)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仅限于原件)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4、投标单位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投标单位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
5、潜在投标单位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时,以非书面形式、属于对采购文件解释澄清范围、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外提交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6、投标单位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时,以非书面形式、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评分细则及配分有异议、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外提交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未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或在投标活动中本身权益未受到损害或从投标活动中受益的投标单位所提出的质疑也不予受理。
7、投标单位提出质疑的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
8、采购人将在收到投标单位的有效书面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单位和其他有关投标单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九、采购项目的废标:
在评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单位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十一、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
十二、签订合同: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十三、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免收中标服务费。项目评审专家费用由所有中标单位均摊,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实结算。
第四章 项目要求
一、项目概述:
江阴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对食品检验检测工作开展所需试剂、耗材等物品供应商进行遴选。
包括:
包 号 |
名 称 |
入围供应商数量 |
第一包 |
试剂类 |
不超过3家 |
第二包 |
标准物质类 |
不超过3家 |
第三包 |
耗材类 |
不超过3家 |
第四包 |
微生物试剂及菌株类 |
不超过3家 |
第五包 |
易制毒危化品类 |
不超过3家 |
第六包 |
易制爆危化品类 |
不超过3家 |
本项目共六个包,投标人可全投也可选投。
服务期限(供货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采购清单:
各包清单见附件《江阴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常用试剂耗材清单》。
注:
1、投标人须对所投项目包采购清单中所有产品全部响应,不得遗漏,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须按采购清单中所列的产品规格进行报价,不得更改,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如投标人所投品牌无相同规格产品,需将相同技术指标的其他规格产品价格折算后进行报价,并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中作为偏离内容详细列明。
3、投标人须在《报价明细表》中明确所投货物品牌、型号规格、生产厂家、有效期、综合单价等信息。
4、所报综合单价,应包括货物、运输、保险、劳保、利润、税金、验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全部费用。所报综合单价为具体批次项目采购时各中标供应商单价报价的最高限价。
三、项目实施要求:
1、配送时间:根据采购单位需要通知送货。
2、配送地点:xxxxxxx000x。
3、配送时限:按需方要求的时间配送(签订购销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到货),满足应急配送要求(收到应急配送计划,要求24小时到货),如涉及到部分产品对于配送时限不能满足以上要求的,供应商须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按照新的配送时限完成配送。
四、售后服务要求:
1、免费送货上门,免费提供有关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定期上门回访。
2、所供货物送到需方后,其产品有效期不少于该产品总有效期的2/3。在有效期内货品出现质量问题(人为除外),无条件更换。
3、响应时间:供应商在接到用户请求后1小时内响应,需上门的售后问题须2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
4、其余按厂家承诺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验收标准及考核机制:
1、验收标准:采购方按有效国家标准进行质量验收。
2、考核机制:中标供应商应接受采购方考核,原则上半年开展一次。采购方将从货物质量、交货情况、退换货情况、异常处理、结算情况等方面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评分不足60分者为不合格供应商,取消其供货资格。
七、付款方式:
按实结算,原则上每个月支付一次。
八、中标规则及后续确定供应商方式:
1、各包中标规则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中标人的得分高低情况确定中标人的名次排名。如有效投标人>3家,则确定排名前3名单位为中标人;有效投标人=3家,则确定排名前2名单位为中标人;如有效投标人<3家,则该包项目废标。
2、后续确定供应商方式
采购方在实施具体批次项目采购时,将根据产品类别向对应的中标供应商发起比价邀请,供应商须在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提交纸质版报价单。供应商必须以本次中标价格中的产品单价为基准价,各项报价不得高于基准价,总价最低者为该批次项目供货人,同时签订购销合同。(注:每包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为不完全列举,采购人可根据需要向供应商采购本类其他未列出的产品,产品价格按供应商同品牌产品的优惠水平确定)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标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
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人的分值;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候选单位,采购人按中标规则确认为中标单位。若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注:每部分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评分标准(各项目包分别评分)
评分项 |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细则 |
分值 |
一、价格部分 (35分) |
1.1 |
投标报价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5分 |
35 |
二、技术部分 (55分) |
2.1 |
技术指标响应 |
根据投标文件中的《报价明细表》、《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对所投产品技术指标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打分,满足招标文件全部技术指标要求的得30分,其中: 第一、四包:有一项产品有负偏离扣0.2分; 第二、三包:有一项产品有负偏离扣0.1分; 第五、六包:有一项产品有负偏离扣2分; 扣完为止。 |
30 |
2.2 |
供货方案 |
投标人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及自身情况制定供货方案,如:配置专人送货,分工明确,人员配置数量,送货流程管理科学且顺畅等。 优:方案科学合理、内容全面、计划切实可行的得7-10分; 良:方案较科学合理、内容较全面、计划较切实可行的得4-6分; 一般:方案科学合理性一般、内容空洞、计划可行性一般的得1-3分;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10 |
|
2.3 |
仓储及管理措施 |
投标人具有所投产品存储仓库及管理措施(如冷藏、防火、防盗、6S等): 有专用仓库及详细的仓储管理措施,完全满足所投产品存储需求的,得4-5分; 有仓库及详细的仓储管理措施,部分满足所投产品存储需求的,得2-3分; 有仓库及简单的仓储管理措施,基本满足所投产品存储需求的,得1分; 无仓库或仓储管理措施不得分。 (须提供仓库基本情况说明、内外部照片、具体地址及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材料不全的不得分) |
5 |
|
2.4 |
售后服务方案 |
投标人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及自身情况制定售后服务方案,如:产品质量保障措施、技术支持措施、服务响应时间、其他实质性售后服务等。 优:方案科学合理、内容全面、计划切实可行的得7-10分; 良:方案较科学合理、内容较全面、计划较切实可行的得4-6分; 一般:方案科学合理性一般、内容空洞、计划可行性一般的得1-3分;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10 |
|
三、商务部分 (10分) |
3.1 |
业绩 |
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所投项目包同类产品销售业绩的,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
10 |
第六章 合同书(格式)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中标单位):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2、配送期限:配送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中标人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
(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
第三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
第五条 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六条 交货及验收
1、交货地点、方式及日期:
2、验收标准:
第七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所规定及承诺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
(2)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乙方承诺的售后服务:
第八条 付款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2、付款方式: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2、
3、
4、
5、
6、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等。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及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等及时通知另一方。同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义务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因未尽本义务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其承担。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3)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
(4)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除上述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2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单位): (盖章) |
|
乙方(中标单位): (盖章) |
地址: |
|
地址: |
法定(授权)代表人: |
|
法定(授权)代表人: |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
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投
标
书
项目名称:2024年度试剂、耗材供应商遴选项目
项目编号:JYSP2023Z001
投标单位:
二○二三年 月 日
一、投标函
致江阴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
我方收到贵中心JYSP2023Z001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2024年度试剂、耗材供应商遴选项目的投标。
1、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2024年度试剂、耗材供应商遴选项目,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2、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限为开标后90天。
3、我方愿意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原始资料及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任何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
4、我方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者。
5、我方愿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6、我方认可并遵守采购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招标(采购)文件、评标办法、评分细则及配分提出质疑的权利。
7、如我们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绝遵守投标承诺或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将接受相应处罚。
8、我方如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处理,有不可抗力情形的除外。
9、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项目。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
JYSP2023Z001 |
项目名称 |
第一包:试剂类 |
项目报价 (单位:元) |
小写: 大写: |
|
|
项目名称 |
第二包:标准物质类 |
项目报价 (单位:元) |
小写: 大写: |
|
|
项目名称 |
第三包:耗材类 |
项目报价 (单位:元) |
小写: 大写: |
|
|
项目名称 |
第四包:微生物试剂及菌株类 |
项目报价 (单位:元) |
小写: 大写: |
|
|
项目名称 |
第五包:易制毒危化品类 |
项目报价 (单位:元) |
小写: 大写: |
|
|
项目名称 |
第六包:易制爆危化品类 |
项目报价 (单位:元) |
小写: 大写: |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报价明细表
第 包: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生产厂家 |
有效期 |
综合单价(元)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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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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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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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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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单价 合 计 |
小写:¥ 大写:人民币 |
注:1、上表中的“综合单价合计”与《开标一览表》中的“项目报价”一致。
2、请各投标单位根据本项目的相关需求,提出符合实际的报价明细,偏离或补充之处请在备注中作重点说明。
3、本表为固定格式,表格不够可另接。产品顺序须按照采购清单中所列顺序填写,不得变更。
4、因表述含糊导致的评审风险将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商务、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一)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序号 |
名 称 |
招标文件 商务要求 |
投标文件 商务规范描述 |
有无偏离 |
偏离内容及原因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二)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序号 |
名 称 |
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 |
投标文件 技术规范描述 |
有无偏离 |
偏离内容及原因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注:1、投标单位应据实、详细填写上述表格,因未标明或表述含糊导致的评审风险将由投标单位承担。
2、质保期、工期、付款方式、售后服务等商务响应情况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填写。产品技术参数要求响应等技术响应情况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填写。
3、若无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 “无”;若有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 “有”并在“偏离内容及原因”栏中作出说明;若投标单位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清楚标明该事项并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不能确定”。
4、“投标文件技术规范描述”完全照抄“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有被判定为负偏离的风险。
5、表格不够可另接。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项目实施方案及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1、投标人对该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采购需求提供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
(1)供货方案;
(2)仓储及管理措施;
(3)售后服务方案;
(4)其他方案等。
2、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定。
六、投标人综合实力
一、公司基本信息 |
||||||||
1 |
公司名称: |
|
||||||
2 |
注册资金: |
|
3 |
公司地址: |
|
|||
4 |
成立日期: |
|
5 |
法定代表人: |
|
|||
6 |
开户银行: |
|
7 |
帐号: |
|
|||
8 |
项目联系人: |
|
9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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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财务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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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度财务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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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销售收(万): |
|
2 |
利润总额(元) |
|
|||
3 |
年末“固定资产合计”(万): |
|
4 |
年末“流动资产”余额(万): |
|
|||
5 |
年末“短期负债”余额(万): |
|
6 |
年末“长期负债”余额(万): |
|
|||
7 |
年末“资产总计”余额(万) |
|
8 |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万): |
|
|||
三、投标人其他信息 |
||||||||
(一) |
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认证: |
|
||||||
(二) |
公司获得的荣誉信誉认证表彰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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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提供的案例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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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 |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
实施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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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投标单位综合实力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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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江阴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参与评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单位)对授权委托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授权委托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通讯地址: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供本单位连续6个月(且至少包含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 |
|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 |
八、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江阴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属于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参与项目,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须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五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
五、我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我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八、我单位不具有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任何情形。
九、我单位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xx均是真实的、准确的。
我单位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七十七条之规定,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的一切法律后果,依法接受相应处罚。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无此表或对此表作实质性修改,投标无效。
2.投标人须对此表中内容作出承诺,否则投标无效。
3.采购人保留核查以上承诺事项真实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