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牵头建设单位、全国首批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试点单位、国家首批卓 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高校、湖 南省“双一流”A类建设高校。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xx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2
桂林xx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湖南农业大学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系公司与湖南农业大学就植物提取物的应用研究和配方开发等领域的技术合作,特别是植物功能性成分在大健康、大消费领域的应用研究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暂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从长期看,该协议的签署会给公司未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
3、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签署情况
2021年6月23日,桂林xx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湖南农业大学(以下简称“乙方”)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开展植物提取物应用研发、关键平台建设、人才培养与学术交流等方面的合作,形成产、学、研一体化战略联盟,并通过市场化手段促进研发成果转化,实现“校企合作、产学双赢”的目标,为中国天然健康产品行业的快速发展持续提供动力。
本次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名称:湖南农业大学
法定代表人:邹学校
注册资本:156,533.45万元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区
经营范围:培养高等学历农业人才,促进农业发展。农业学科大专、本科、研究生班、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博士后培养相关科学研究相关继续教育相关专业培训相关学术交流相关社会服务。
湖南农业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牵头建设单位、全国首批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试点单位、国家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高校、湖南省“双一流”A类建设高校。
湖南农业大学所属的国家植物功能成分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湖南省农业领域第二个、湖南省属高校第一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植物功能成分研究与开发利用领域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国家工程技术中心以丰富的植物资源为对象,采用现代分离纯化工程、发酵工程、细胞工程、基因工程领域的xx技术,以植物化学、生物化学、分析化学、分子生物学、现代药理学、现代营养学理论为基础,开展植物功能成分的高效提制与利用技术研究。以突破植物功能成分利用行业面临的基础性、共同性、关键性工程技术瓶颈为重点,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工程化开发和产业化示范。
湖南农业大学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桂林xx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湖南农业大学
(一)合作主要内容
1、科技合作:双方加强植物提取物的应用研究和配方开发等领域的技术合作,特别是植物功能性成分在大健康、大消费领域的应用研究。充分利用甲方的资源优势与市场优势和乙方的科教优势与人才优势,联合申请国家与各级地方政府的科技项目、人才项目与产业化项目。乙方助力甲方在植物提取和天然健康产
品领域的产业化技术提升与产业链创新,加快推进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
2、平台建设:甲方拟在全额出资建立“xx天然健康产品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聚焦人体延缓衰老、调节代谢和增强免疫力等重点方向,开展植物活性成分的保健功能与作用机制研究、天然健康产品研制及功效与安全性评价。乙方为研究院提供科技与人才支撑,推荐和遴选研究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核心成员,并协助甲方申报国家或省部级重大创新平台。
3、人才培养:xxxx雄厚的技术储备与师资力量,通过定向培养、委托培训等方式为甲方培养技术人才。双方合作共建本科生、研究生实习基地,甲方为乙方的人才培养提供资源和经费支持。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全额承担研究院的建设和运行费用,研究院为甲方的独资法人主体。研究院下设配方研发中心、安全性评价中心、功能性评价中心、分析测试中心、中试区、产品营销推广中心等。研究院相关岗位根据需要优先聘请乙方推荐的专家及毕业生任职。
(2)在甲方资金支持下,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组织研究团队按合作需求,为研究院的建设方案和技术咨询等提供及时可靠的技术服务,助力研究院平台建设和具体研发项目按计划要求顺利执行。
(3)乙方将已有的相关技术成果优先提供给甲方或研究院转化,提高甲方核心技术竞争力。技术成果在甲方的转化方式、效益分配方式等由双方一事一议,单独签订技术成果转化协议或协议。
(4)双方拟联合启动“延缓衰老”(美容养颜)、“降血脂”、“降血糖”、 “降尿酸”、“体重管理”五大功能的健康食品研发计划。为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双方将就前述每个功能产品的研发另行签订协议。
(5)双方同意对于双方合作期间产生的技术成果、专利等优先由甲方或研究院进行成果转化。如需转让给第三方,应经双方书面协商同意,否则不得对外转让;如相关研究形成的技术成果获得国家级奖项,甲方同意将乙方或其相关人员排名第一。
(6)甲方同意每年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壹佰万元(小写:100万元)的研究经费,主要用于甲方利用乙方已有技术成果的转化使用、甲乙方联合申报项目、共
同研制产品、乙方向甲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以及甲方使用乙方品牌等费用支出。
(三)乙方负责本协议具体执行的研发平台与团队
乙方负责本协议具体执行的研发平台与团队为国家植物功能成分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xxx院士团队。
xxxxx现任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主任、教授、茶学学科带头人、国家植物功能成分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植物功能成分利用协同创新中心主任、国家茶叶产业技术体系加工研究室主任。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何xxx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湖南省自然科学一等奖1项、湖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3项及湖南省十大创新奖。2019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
(四)合作期限
x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3年。期限届满前6个月内,如双方未提出书面异议,则本协议自动续约2年。
四、对公司的影响
湖南农业大学国家植物功能成分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我国植物功能成分利用领域的权威研究机构,科技创新实力雄厚,成果丰硕,拥有相关领域国际一流的专家学者,同时拥有丰富的技术成果储备和产业化经验以及突出的行业影响力。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签署后,公司将依托湖南农业大学及xxx院士团队的优势资源,大力推进研究院平台的建设,拟聘请多位相关学科的院士和教授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全面助力公司打造以“天然植物提取成分在食品饮料、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等领域的研发应用为一体”的大健康大消费产品孵化基地,为快速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和优势,稳健推进天然健康产品业务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也将为公司进一步加快植物提取产品的基础创新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健康消费产品,提供强有力的科技人才支撑。公司将通过研究院平台的建设,实现下游终端业务领域的拓展,有效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协议的签署,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重大的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x次签订的协议属于战略合作的框架性约定,部分具体项目的合作事宜双方将另行协商和约定,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具体合作事宜,公司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xxxx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